玩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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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伴文章1:儿时的玩伴

文/肖江

在淮河北岸的乡村一直有这样一个习俗,孩子出生之后一般会根据家人的喜好、愿望或者忌讳给孩子起个“小名”,等到长大之后(十三、四岁)由家人或者当地有文化的人(例如私塾先生)根据家族的辈份取一个“大名”(或者叫学名)。进入1949年之后,主要是国家施行义务教育的缘故,一般人家会在孩子上小学时由家长或有文化的长辈起个“大名”,也有的由学校的老师根据其家族辈份或个人情况起个“大名”。这个习俗在今天的淮北乡村仍然存在。

我记忆中儿时的第一个玩伴“大名”叫周玉喜。由于认识的时候他刚上小学一年级,“大名”刚刚起好,所以,许多人仍然叫他“小名”,他的“小名”叫“大瓜”。我不知道为何他的父母给他起了这样一个“小名”,也不好意思冒昧去问,也就随着大家一起叫,时间稍长就习惯了,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1970年代初期,我家搬到距淮河北岸不远的一个叫张店的小镇,住在小镇最南面的小学里,我的母亲在这里教书。我大约五岁的时候开始上学,实际上,并不是真正意义的上学,只是母亲把我一个人放在家里不放心才让我和姐姐一起上学。在这里,我认识了我的第一个儿时的玩伴——周玉喜。

周玉喜家离学校只有七、八十米距离,在小镇的最南端。他的母亲是个裁缝,在小镇上有一个裁缝铺,他的父亲在小镇供销社工作,专卖布匹和鞋子等日用品。他有兄弟姐妹七个,他排行老五。他比我大几岁,在当时的淮北乡村,孩子一般都上学较晚,八、九岁或者十多岁上学是寻常的事情。

他最早吸引我的地方是他家里有许多“小人书”(连环画册),这一点足以使我着迷。我记得从他那里借读的第一本“小人书”是《红色娘子军》,以后又看了上百本各种内容的“小人书”,并且最喜欢战争题材的“小人书”。这些“小人书”让刚刚懂事的我知晓了外面的世界。

周玉喜父母的单位以前属于集体所有制,属于城镇户口,后来,母亲被下放到农村,变成了地道的农村户口。他家在农村有自留地,但是,只有他的大哥、二哥和三哥在农村。他的三哥叫周玉刚,高中毕业后回乡务农,也曾短暂到小镇的中学当了一年多的代课教师,好像教生物。1977年恢复高考后考上了省农校,毕业后分配在省农业厅工作。

周玉喜和其他乡村里的孩子略有不同,尽管在老家有房屋和自留地,但是,并不住在乡下,一般也不干农活,农活基本上由他的大哥和二哥完成,他只在节假日回去帮帮忙。平日里,他就和父母住在小镇上,帮助父母做点杂活。他的母亲姓陈,小镇上的人都叫她“老陈”。“老陈”精明能干,口才极好,头脑反应非常敏捷。我认识“老陈”不久就把她和电影《沙家浜》里的“阿庆嫂”作了比较,觉得“老陈”的机智和口才丝毫不输给“阿庆嫂”。他的父亲姓周,小镇上的人都叫他“老周”。“老周”在供销社工作,主要卖布匹和鞋袜等日用品。他长得胖胖的,一脸忠厚,不爱说话,见到人总是满脸是笑。

刚到小镇时,我只有周玉喜一个玩伴,除了上学的时间,放学之后也找他一起玩。由于和他在一起玩的时间太长,以至于他不能帮家里做家务,曾经被他的母亲数落过多次。我也只好减少去他家里的次数,但是,上学的时候,我们依然可以有许多时间在一起玩。他知道许多我不知道的事情,特别是发生在乡村的事情。他会讲许多的“鬼”故事,我听了之后非常害怕,以至于晚上都不敢出门,有时候还会被噩梦惊醒。即使这样,我还是想听他讲各种各样的“鬼”故事。假期是我们最快乐的日子,我们一起去河里游泳,一起捉鱼摸虾,一起去麦田里偷吃刚成熟的豌豆,去红薯地里偷红薯,也去捅鸟窝和马蜂窝。

周玉喜有个舅舅在城里工作,他有个表哥长得高高瘦瘦,当时已经上高中,他的书房里有着几百本的“小人书”以及各类小说杂志等。在一个暑假里,我们从他表哥那里借阅了几乎所有的图书和小说杂志,如获至宝般的心情一直陪伴着我们四十多天时间。

1974年春,我家搬去更偏远的乡下,尽管距离小镇只有四、五公里,但是,在没有公路又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甚至连自行车都没有的情况下,四、五公里也是很远的距离。尽管我和周玉喜见面的机会少了,但是,他仍然惦记着我。他总是会将他得到的最新的“小人书”和小说杂志托人带给我,我偶尔随父母到小镇赶集也会抽空到他的家里,互相聊对方不知道的事情,翻看没有看过的图书。1976年春,我家又搬回小镇,住在小镇北头的中学里,我们又能够经常在一起玩,一起看书,聊彼此都有兴趣的话题。

1976年,唐山大地震后,小镇上也开始“防震”,各家各户都盖起了简易防震棚。“少年不知愁滋味”的我们根本没把地震当一回事,彼此两家的防震棚成了我们共同的乐园。我们在防震棚里看书并讨论故事情节,忘掉了身边的世界,也几乎忘掉了我们自己。

周玉喜是个聪明且爱钻研的人,他总能够利用身边的一些东西搞出一两项“发明”,这一切都让我大吃一惊,同时也让我对他敬佩的五体投地。

年龄比我大几岁的他还经常带我去周边的不同乡镇看露天电影,几乎每一次都是步行,有时候,要步行至十几公里以外的地方,我们还是不辞辛苦地前去。看完电影之后往往已是午夜时分,但是,我们还是兴奋地一边往回走,一边讨论电影中的情节,疲惫和劳累早已经被抛到九霄云外。

我十一岁的时候已经上初中,周玉喜也上初中。他的三哥恰好也在中学里当生物代课教师。1978年,他的三哥考上农校离开小镇到省城上学,离开的时候非常诚恳地鼓励我们努力学习争取能考上城里的学校。可是,当时的小镇中学师资力量却越来越差,“文革”时期被“发配”来的老师自1976年之后都陆续调回城里,学校分配来的“工农兵学员”出身的教师教学水平又参差不齐,学生们尽管都非常刻苦用功,但是,距离考上中专乃至更高的学府都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

可能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周玉喜并没有对考上中专或者更好的学校抱很大的希望,初三毕业之后就没有继续上高中,而是做了小镇供销社的售货员。而这个时候,我家搬离了小镇,去了遥远的城市。我在城里继续读高中,由于学业紧张,又没有其他通讯工具,只能通过书信和周玉喜保持着联系。

不知道什么原因,后来联系一度中断数年,直到我毕业工作之后的某一天我才重新和他恢复联系。

在一次出差的火车上,我遇见了他在阜阳师范学院上学的妹妹。他的这个妹妹叫周玉林,从小我就认识她。这次她恰好放假回家和我偶遇在火车上,从她的口中,我知道了他的一些情况。他结婚了,也有了孩子,只是换了工作单位,去了镇政府所在地的食品站工作。

我们又恢复了联系,可能是家庭和工作上的烦心事越来越多,我们之间的通信越来越少,以至于后来又中断了联系。

进入2000年代以后,我又断断续续知道他的一些消息。他曾经工作的单位破产倒闭了,他成了下岗工人。他也曾经到上海以及“长三角”的一些城市去打工,可能都不是很顺心,做了几年之后就又回到镇上,开了一个销售摩托车的门市部,维持日常生活。

2008年奥运会即将举行的时候,我盛邀他到北京玩玩。他和他的一个亲戚一同前来,我带着他们参观了奥运场馆以及奥林匹克公园,并且希望他们多住几天,看几场比赛再回去。可能是放不下家里的生意,只在北京呆了三、四天,他就要回去。我理解他,也只好依依别去,并嘱咐他下次带上家人一同前来。

他回去之后继续忙他的生意,一直没有能再来。尽管没有再见面,但是,彼此依旧挂念,每逢重大节日,我们总会发短信互致问候。有时候,我因写作回忆儿时的人或事情的时候,偶尔记不起人名或地名,也会打电话去询问核实,这个时候的我们就又回到了我们的少儿时代。

他的父亲“老周”几年前去世,他的母亲“老陈”已近90高龄,仍然健在,和他生活在一起。他的三哥一直在省农业厅工作,也曾短暂到县里挂职副县长,后又回到农业厅,也差不多到了退休的年龄。

今年春节前,他忽然打来电话,问我有没有时间到他家里做客。告诉我,他已经做了外公。我愣了一下之后不禁感叹时光的流逝。是啊,对于一个生活在淮河北岸小镇的人们来说,他这个年龄的人早就该有第三代了!而我们相识也差不多四十多年了。

这让我想起在学生时代诵读过的毛泽东主席的诗篇——《水调歌头·重上井冈山》中的句子:“三十八年过去,弹指一挥间”。当时读到这个句子的时候,没有什么太多感受,今天想起,我顿然感觉到了时光的流逝以及时间的无情。

我又想起我们的少儿时代和我们的友谊。我们都珍视我们的友谊,因为,我们的友谊是从少儿时代走来,因为,它纯净,它美好,它蕴含着真情,它没有任何功利。

我多希望我们的时代能够多一份纯净,多一份美好,多一份真情,少一点功利。我也希望我儿时的玩伴能够健康平安幸福。

玩伴文章2:猪油香

文/兰采勇

几个儿时玩伴聚会,无意间聊到了小时候经常念叨的童谣,其中一首“赵启华(一个乡村厨师的名字),倒起爬,爬上楼,偷猪油,猪油香,吃了打标枪”,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大家的话题迅速转移到了物资匮乏年代的猪油。

猪油由于含大量的饱和脂肪酸和胆固醇,在日渐好转的餐桌上,早已不受人待见。但在一年吃不上几顿肉的年代里,猪油却是不折不扣的好东西。

小时候,家家户户最奢侈的盛宴莫过于杀年猪。杀猪匠开膛剖肚之后,就会率先将内脏依次取出,主人家会很关注边油和脚油的数量。农村杀年猪,猪肉主要是在招待客人和农忙时节补充体力之用,平时的一日三餐的油水全靠猪油维系。在乡下,厨师凭借自身掌握的本事,走村串户帮厨是常有的事情,吃肉自然要比一般人多,童谣里把乡村厨师描述得如此低劣,或多或少是受了嫉妒心理的影响吧。

取下的猪油平摊在簸箕里,待把猪肉收拾妥当之后,猪油早已没有了温度,变得硬邦邦的。母亲把猪油切成方方正正的、四五公分大小的若干个小块,用盐腌制起来,放在瓦罐里,以备日后取用,称之为“腊猪油”。

还有一种储存方法:把猪油切成块,放进大铁锅里,烧旺了柴火熬成油。熬出来的猪油,母亲拿勺子舀进瓦罐里,一罐一罐地贮存起来。猪油在罐里凝结,变得雪白雪白,一打开盖子,香味扑鼻而来,取用直接方便。

这里,不得不提一下生猪油(未腌制)的一个作用。每到冬天,母亲的手总会像松树皮一样皲裂(俗称“开冰口”),她就会在切猪油时留下很小很小的一块,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涂抹在裂口上,那些口子居然就有了奇迹般的好转。

家中炒菜、吃面条是少不了猪油的。把火烧旺,从瓦罐里取出一块猪油丢在锅里,吱吱的响声传来,再用锅铲使劲压挤猪油,那声音似一曲美妙的音乐,好听极了。接着便有一股油烟在厨房里蔓延,一缕缕地直往鼻子里钻,惹人垂涎勾人食欲。待得那白花花的腊猪油呈微黄色且变得干涩成了油渣时,倒入准备好的蔬菜,迅速翻炒,菜香和着油香又弥漫了整个厨房。

吃面条时,母亲把猪油压挤成油渣后,舀一瓢水倒入锅中,放入盐巴煮沸后舀起来,加入小葱、蒜末、辣椒、花椒等。多少次,我看见母亲总是习惯把漂浮在作料上层的那些油珠子的部分舀进我或者是父亲的碗中,她自己的就是碗底那些清汤寡水。

无论是炒菜,还是吃面条,油渣都是在我碗里的。那些年,偶尔吃顿肉被称之为“打牙祭”,油渣成了我解馋的一道食品。如今餐桌上也有一道叫油渣白菜的菜,而那油渣,却是不敢恭维的。

如今人们注重养生,不但讲究吃得好,更讲究吃得科学,连猪肉都很少碰,猪油自然少有人理会了。但猪油的香味却将一直存在于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的记忆里。

玩伴文章3:相约玩伴,去体验草原最美的夜!

文/董洁

又是一年秋来时,海晏县的金银滩草原又成了摄影爱好者们寻觅光影瞬间的地方,在海晏县拍摄草原风光,夏秋季最好,雨过天晴之时,邀约朋友背上相机,在清晨和傍晚追逐漂亮的光影和色彩,心情真是难以言喻!

从兰州自驾到海晏县的摄影爱好者侯立国,就是专门为了拍摄光影而来,“草原一直是我魂牵梦绕、心驰神往的地方。经过一番跋涉,我终于来到了这无边无际的草原。秋天是七彩的世界,树叶、青草都换了颜色,满眼金黄,像油画般的仙境。我要放慢脚步,这次住上两三天,把这些美景全部拍摄下来,留待以后的日子慢慢欣赏。”侯立国说道。

是的,慢下来!会发现旅行中多了许多美妙的体验。

可住在草原的牧家乐、也可住旅社或是酒店,亦或是住在草原帐篷里,都是不错的选择!

如果您想领略海晏夜色的美,想看看满天的繁星,想听听草原夜晚的声音,推荐您住在星空下的草原帐篷里。

草原的夜晚格外安静,除了星光和账房里的光亮外,没有任何光影。住在帐篷里,抬头仰望满天的繁星,置身于浩瀚的大自然中,那颗浮躁的心也慢慢归于平静,不觉间一切烦恼和忧伤早已抛至九霄云外。家人围坐一团,点起篝火,手拉手一起唱着、跳着,欢笑着,这种场景甚是惬意。

早起喝上一碗热腾腾的酥油奶茶,推开窗嗅一嗅草原上泥土的清香,远眺对岸的青海湖,整个人瞬间都清醒了,眼前的美景不禁使人慨叹。

海晏县位于青海湖盆地东北部,最高峰为扎勒根山峰4583米,最低为水峡河谷海拔2726米,属高山地貌。海晏县绝大部分地区在海拔3000米以上,县城海拔3010米,早晚温差较大,亲们在欣赏美景,放松心灵的同时,更要注意保暖,须带好足够的御寒衣物。

还有一处极具特色的好住处——西海镇达玉民俗村,在这里您可以感受多彩的青海民俗文化,这里有一座民族特色鲜明的标志性建筑,游人站在高6米的观景台上不仅可以将金银滩和西海镇全景尽收眼底,而且可以生动直观地感受深厚的民族文化内涵。

这里有骑马、射箭、锅庄等项目,更有糌粑、酥油等藏餐制作体验项目。露天舞台不定期的会举办草原音乐会,您可以在露营基地住宿,夜幕降临时与当地藏族一起体验篝火晚会,真是嗨翻天!

您如果想体验一下青海湖自行车赛的魅力,在这里有个租赁驿站,您可以感受“一路骑行,一路旅行,一路修行”的过程。

周末节假日,带上家人朋友快来邂逅这个美丽的地方吧!

玩伴文章4:阿黄

文/饶京水

阿黄是条犬,30年前的玩伴。阿黄死后被人剥了皮,皮子就挂在那家人的墙上,我愤恨那个人。我原本是想把阿黄葬了的,回来晚了,留下了终生遗憾。

阿黄是朋友送的一条小犬,脏兮兮的小家伙,谁也不会把它放到眼里,收留它不是因为它雄壮和漂亮,只是因为它太弱小了,可怜巴巴的小眼睛打动了我。于是,买了半根油条一路喂着领回家。我娘很喜欢这条犬,起名叫阿黄。

阿黄是个“姑娘”,哪儿都好,就是有一个坏毛病——偷嘴吃,邻家的小鸡、饭桌上的馒头都是它的口中物。时不时有邻家找来,母亲一看阿黄嘴里的小鸡爪,什么都明白,急忙拿出10元钱赔给邻家。有时,弟把馒头放在饭桌上,扭头功夫,阿黄便把馒头咬在了嘴里,弟弟气得抓起一块砖头就要打,母亲赶快制止。

母亲管教阿黄有独特的办法,她用阿黄叼来的小鸡爪,反复引诱阿黄,阿黄把嘴伸去,母亲就用小木棍敲它的脑瓜,边敲边数落,几天功夫,阿黄长记性了,见着小鸡就赶紧把眼睛眯缝起来,远远地躲着,不正视一眼。母亲用同样的办法也改掉了阿黄偷吃馒头的毛病,只要馒头不掰成碎块,不管放在那,它都不会去吃一口的。

阿黄长大了,一身金黄的卷毛,个头大过一般犬,嗓门浑厚,爱管闲事,陌生人是进不了我们那条巷子的。村里有位老太太爱串门,谁家若是养了狗,她就会拿点狗粮,不等狗叫就先喂上几口,狗儿便摇头摆尾地任意老太太走动,弄不出半点声响来。老太太常对人说她是不怕狗的。那天老太太到我家串门,如法炮制来对付阿黄,阿黄可不吃那套,对扔来的食物根本不理会,左挡右截吼叫不停,把老太太吓得靠在墙根不敢挪动半步。事后,老太太感慨地说真是条好犬啊!不多见了。阿黄爱管事,秉持着“好狗护四邻”的狗训,不管谁家来了人,它都要一阵嚎叫,主人不出门认领它是不会放行的。为此,它那张狗脸也惹了不少人呢。

阿黄已经融进了我们的生活,像家里的成员一样,不管谁出去,都招呼一声阿黄走,阿黄便跟脚出去。弟弟有个毛病“爱干净”,不爱在土厕所解手,玉米地是他最好的去处,每次出去都招呼一下阿黄。不知从啥时候起,阿黄学会了和弟弟配合着往家里叼老玉米了。弟弟掰下一个老玉米,往阿黄嘴边一送,阿黄便一口叼住,随着“回去”的命令,飞快跑回家把老玉米丢到院里,又飞快跑回去,那勤快劲儿把全家人逗得合不上嘴。

阿黄的愚忠和其它狗一样,犯起傻来让人哭笑不得。我去对象家,怕阿黄跟脚,先把阿黄关到屋里,走后再放出,阿黄还是凭嗅觉找到了我,不声不响地潜伏到我对象家的后窗下保护我。我在对象家谈工作、谈学习,从昨天的事谈到未来的事,兴奋得没有一点倦意,正当琢磨下一步的打算时,我倒霉的阿黄,一声犬吠惊动了住在后院的大舅哥,他大声喊着“这是哪跑来的狗啊,非打死它不可”,阿黄被吓跑了,我也潜伏不住了,只好老老实实回家。下狠心!回去把阿黄好好打一顿。那次以后阿黄便记住了我对象的气味。对象第一次到我家时,阿黄就亲昵地嗅着她的气味,没有一点生分的感觉。父亲高兴地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啊,连阿黄也不觉着生。”我和我对象都笑了,爹哪里知道阿黄早已熟悉了我对象的气味呢。

妻在城里上班,下班回来总要给阿黄带一点东西吃,一块排骨或几块骨头什么的。日子久了阿黄就养成了一种习惯,妻去上班,阿黄一路尾随送到县城,妻一挥手“回去吧”,阿黄便蹲在路边目送到看不见,才返回家里;妻下班时,阿黄就注视着城南门,只要我妻的身影一出现,阿黄便一溜烟地飞奔过去,先围着车子撒欢般地转,然后跟着车子忽前忽后地跑,快到家门口了,阿黄一跃超过,先跑到院里叫几声,等我闻声出来,妻刚好进了家门。

从我娘离世那天起,阿黄就没有家了,暖融融的大家庭变成了空旷的大院落,爹和姊妹到城里住了,妻和孩子到城里住了,阿黄被托付给了亲戚,昔日的温暖降至到了冰点,流离失所的生活把阿黄折磨得失去了狗的形象。阿黄蜷卧在空旷的院落里,将脸紧紧地贴在地上,熟悉的气味勾起往日的回忆,它望着生了锈的门锁,发出呜呜的悲鸣,你们都到哪去了!

阿黄死了,饿死在我家门口。乡亲们都说,阿黄是条义犬,通人性,讲气节,饿死不离家门。

玩伴文章5:一辈子的玩伴

文/单书君

有句话大家都听过: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可不是吗,恋爱的时候,两人今天去爬山,明天去逛公园,在咖啡馆里一坐大半天,能把话题聊出花儿来,三天小长假都恨不得来一趟长途旅行。可等到结了婚,各有各的应酬和工作,回到家基本就剩抱着手机自娱自乐,别说欢笑了,话都懒得说。也许有人会说,老夫老妻不就该是这样吗,哪有那么多激情燃烧的岁月啊?还真不一定!

前阵子看一本书,有个观点让我印象特别深刻:婚姻就是寻找一辈子的玩伴。以往我们在感情里太强调“爱”:你爱我,我爱你,我们要一直爱下去。可“爱”毕竟太抽象了,与其纠结痛苦于关系里还有多少爱,不如追求“能玩到一起”的婚姻,这样更具体些。玩乐与婚姻幸福之间的关系显著而密切。夫妻两人在一起尽情玩乐的时间越多,婚姻就会越幸福。

能玩得到一起去的夫妻什么样?我的朋友良子和她的老公是一个非常好的例子。工作日,他们每天会早起,一同去晨练,慢跑、打羽毛球、踢毽子……各种项目换着来。他们一起养了一只猫,晚上下班后,一起逗猫也会让他们不亦乐乎。两人还是户外爱好者,周末经常去爬山、野营。

我说:你们干啥都一起去,不觉得烦吗?良子说:有些事既然要找人一起玩,为啥舍近求远呢?我们既是夫妻,也是很好的朋友,一起玩得开心,就不会觉得烦。

台湾心理学家林昆辉说:每一段婚姻的开始,其实都有一个约定——我们说好了,要一辈子一起玩,一辈子都陪你玩,一辈子你都跟我在一起玩。事实却是,能玩到一起去的夫妻并不多见。我们经常听到的是,原本恩爱的情侣,在结婚后,被柴米油盐的琐碎淹没,对对方和婚姻感到失望。

婚姻倦怠的实质就是,觉得对方不好玩了,和对方在一起越来越没有意思。我的表哥和表嫂就在经历这样的过程。刚结婚时,两人被亲友称为模范夫妻。他们一起创业,年纪轻轻就解决了经济困扰。可婚后5年,他们的关系变得越来越不融洽。刚结婚时,他们也曾约定每个月都去外地旅行,一起烘焙,一起发展兴趣爱好。可是,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生活的重心就变了,一起进行的娱乐活动和深入交流都越来越少。表哥忙工作,有时候很晚才回家,表嫂甚至提出夫妻俩能不能分房睡,怕表哥影响孩子休息。我们经常说“一家三口”,但其实很多家庭应该叫做“2+1”更合适。很多女性在婚后和孩子成为生命共同体,他们变成了一个团体,每天朝夕相处,一起玩,先是妈妈逗着小孩玩,后来是小孩和妈妈一起玩,爸爸如果无法加入其中,被冷落之后,只能和别人去一起玩。

还有些夫妻,即便没有孩子的因素,也玩不到一起去,因为他们相互嫌弃对方的习惯和圈子。冬梅的生活就是这样的,她喜欢烘焙、手冲咖啡,丈夫却喜欢喝啤酒、吃烧烤、打麻将。有时,冬梅做了个很好看的蛋糕在朋友圈显摆一下,丈夫却跟她说:你显摆什么,又不是赚到了钱。丈夫和朋友一起聚会时,冬梅也会拒绝参加:无聊,有那时间还不如多看几本书。其实,恋爱时,冬梅也会陪丈夫一起参加朋友的聚会,丈夫也会陪冬梅去旅行。但是婚后,两个人更注重的是自己开心,而不是陪着另一半一起开心。如此,两个人便很难再玩到一起去,婚姻也就出现裂缝了。

纠结的夫妻,把时间浪费在你爱不爱我、为什么不回我信息这些无谓的争吵上,幸福的夫妻则把时间放在培养共同的兴趣爱好上。朋友珊珊感觉和丈夫的生活越来越没有火花时,她决定两个人一起自驾去大草原。去的路上,两人轮流开车,到了目的地后,又一起搭帐篷,生火做饭。虽然之前他们有过不愉快的争吵,但是夜幕降临,当他们一起躺在草地上看星星时,丈夫觉得珊珊还是那个他深爱的妻子。丈夫跟珊珊说:以后我们要经常一起出来野营,而不是各玩各的。

夫妻间还可以一起接触新鲜事物。婚姻生活不仅是柴米油盐,还需要两个人一起拓展和探索新领域、学习新技能。朋友娟子厌倦了高楼生活,去近郊买了一处带花园的房子。为了将花园打造得更有味道,她和丈夫一起去找有经验的园丁学习。除了种花之外,娟子还学起了弹吉他。每学会一首曲子,她总是第一个弹给丈夫听。丈夫会悄悄地拍个小视频发到朋友圈里,还风趣地配文:我们家的美女可以出道了。真正热爱生活的人,不会因为结婚了,就变得无趣,就丢失了自己。

对于那些打算重新开始一起玩的夫妻,我有个建议——你要先把自己变成一个好玩的、有趣的人。当你觉得自己已经变得可以自己玩,变得很好玩的时候,就可以进入第二步——和伴侣一起玩。两个有趣的灵魂在一起碰撞,去发现好玩的事,并照顾彼此的兴趣和爱好,才能在婚姻中共同成长。我们不能把双方的关系困在一成不变的模式里,因为这样时间久了会厌倦,而是要加入到对方的阵营中,跟对方一起发现他生活中那些有趣的事。比如,丈夫喜欢运动,妻子就可以跟丈夫一起做运动;妻子喜欢拍照,丈夫可以带上相机,把妻子漂亮、可爱的一面拍出来,然后两个人一起修图、秀恩爱。

两个人玩得时间越久,大脑中分泌的幸福激素就越多。好的婚姻,就是能够让你一次又一次地爱上对方。

如果你想跟相爱的人一起走到最后,就要努力成为对方最好的玩伴。因为我爱你,我要变成好玩的人,也要你变得越来越好玩。愿我们各自有趣,愿我们是对方一辈子的玩伴。

玩伴文章6:玩伴

文/严秋亚

会玲是个寡言、安静、温顺的女孩,是我儿时的玩伴。

我小时贪睡,上学钻出被窝要靠会玲执着的叫声和奶奶疼爱的呼唤声。那时的我,总嫌她们一声接一声逼得太急,不免心生怨气。

奶奶与我睡一个炕上,叫起来还比较方便。会玲可难了,先要从她家的后院“亚娃,亚娃”地扯嗓子喊,待我应了声,才从前门绕到我的炕下等候,任凭我睡眼迷离地穿衣扣纽子,也不恼怒。即便因我磨蹭有时迟到挨站受罚,也不埋怨,第二天依旧叫我,等我。

会玲的爸妈喜欢孩子,温顺的会玲是他们的掌上明珠,只希望小朋友陪会玲在家玩。会玲家的门房是搭有阁楼的大房子,房角堆着很厚的麦秸柴火。从阁楼往柴火上跳非常刺激好玩,所以她家成了小朋友们的乐园。无论是放学还是节假日,我们几个都借口辫马蔺辫子往她家跑。

马蔺辫子是小孩的副业。会玲的父母舍不得会玲受丁点儿苦,无聊的会玲只好穿来走去替人拿东西,或眼馋地将他人的辫子提起来量一量又放下消磨时光,有时会玲也靠着门框托着下颚欣赏马蔺在他人手里飞舞,有时她又瞪着黑糊糊的圆眼珠惊奇地看他人从阁楼上往下跳。

我们华阴市华山街道办事处王道村村西的柳叶河边有个水库,夏天热的时候,我会和会玲等几个同学逃课去水库玩。水库大,水深,是男孩的天下。水库前建了个沉淀池,池小水浅,一般女孩子都挤在这里扑腾。会玲腼腆、体质弱,轻易不下水,通常是在沙滩上玩沙丘。我不管三七二十一,总是先撇下会玲急忙脱下准备下水多穿的短裤溜入池子,稍在池子玩一下就猫腰穿过涵洞来到齐腰深的水库,即便好几次掉进水流冲击的漩涡喝几口河水,也不减对水库的眷恋,因为在水库里可以和男孩子打水仗。至于会玲,早抛在脑后,只是上岸要换短裤时才会再想起。

有次我上岸,发现短裤不见了。会玲自认为失职,急得眼睛发红。“我一直在这看着呢,刚才还在这儿,谁拿走了呢?”她一边着急地寻找,一边喃喃自语。沙滩周围、茅草旁她仔细地转了好几个圈。

三伏天的一个下午,火辣辣的太阳余威未尽,会玲陪我到四五里外的邻村供销社打酱油。在上世纪70年代初那个年代,几个村子才设一个供销社。路上,“知了,知了”的叫声逗得我不安分地爬树寻找,飞舞的花蝴蝶引得我兴奋地漫步捕捉,等到供销社时,人家已关门下班了。没打着酱油,善良的会玲害怕我回家挨骂,就走到已打烊的供销社门前,趴在门缝朝里喊:“开一下门,开一下门,给我开一下门……”

小学毕业,会玲辍学了,我上的中学距村子又远,与会玲在一起的机会就很少了。

玩伴文章7:玩伴

昨夜星辰昨夜风,画楼西畔桂堂东。儿时年少玩伴忽然来到的梦乡,勾起的是沉甸甸的回忆,述说哪些曾经的往事,在酣然的睡梦中,我们依然年轻。那座房子,那条路,那条大坝,那个柳林,那个淮河,仿佛一瞬间浮入眼帘。那时的油菜花香,那时的冬荞季叶,那时炎炎烈日,那时凄厉秋雨,那时的婆娑月影,那时的朝露晨曦,又一次次荡漾我的脑海中。

小毛是我家门前的邻居,比我小一岁,小的时候经常来我家。我们那个地方有个习俗,家里人很少围桌吃饭,大人吃饭时向碗里夹一些菜后蹲在门口、厨房,孩子们者端着饭碗溜达到邻居家串门。小毛每次吃饭的时候总喜欢来我家,他的家境优越一些,因此家里吃的比我们要好的多,每次看到他大口大口地吃肉,总容易钓起我们的味蕾。小毛上学比我晚,大约我上三四年级的时候他才开始上学,他的成绩一般小学读完后就弃学了,他的父亲把他送到学习美发的地方,后来他干起了美发的生意,大约我高考的时候,他在家成婚。我听说他的一个轶事,他本来不怎么抽烟,但他爱人说抽烟很帅,于是他便起学抽烟,上瘾后妻子又他戒,但无论如何也没戒掉。有一次过年,我回老家,小毛来了,他已经不干美发生意,在上海打工。他递给我烟,我说不抽,他很生气以为我嫌弃他烟差,经我好长时间解释,他才露出了笑容。

刚子是我小时候很好的玩伴。那个时候我们一起到湖边的稻干田钓黄鳝,一起拿着弹弓到树林里打斑鸠,一起到学校的茅草房里抓麻雀,一起到淮河里游泳。上学时我们凑成一块走,放学了我们一起回家,我们经常一起玩摔皮包(一种将纸叠成方块,摔打纸块游戏)、打嘎子、丢沙包、跳格子、下四子棋。刚子非常聪明,三年级后发奋图强,考上我们县里最好的中学,大学是师范专业,在我们市里中学当起了一名老师。

贤春比我小两三岁,他来我家不是找我玩,而是来找我妹妹玩耍。他上学不多,很早就结婚了。是我们这群小孩中最早当爸爸的人,据说现在已经当起了外公了。高中时候暑假回家,每次我看到他和他妻子在一起时,总让我觉得是一个孩子和一个母亲在一起的感觉。

小时候的玩伴里还有拐子和锁子,还有尤其和喜子,还有那些依稀记得面容却又叫不上名字的孩子。

儿时伙伴如今天各一方,都有自己的事业和家庭,我们都已从懵懂少年走向青春和中年。三十八年过去,弹指一挥间,夜来幽梦忽还乡,人还是以前的人,事还是以前的事。

玩伴文章8:我的大玩伴——妈妈

文/田明轩

我的妈妈从来不是一个严厉的妈妈,而是一个爱跟我一起玩的妈妈。她陪伴我成长,就是我的大玩伴。

在我小的时候,妈妈总是给我讲很多的童话故事。故事听多了,我和妈妈就会分角色来演故事。“杰西,这个梨是酸的!”“不!温尼,是甜的!”我真兴奋,仿佛和妈妈走进了童话世界。

妈妈会带我到处玩,许多地方都留下了属于我俩的快乐回忆。在广场,我们一起开心地喂鸽子、打地鼠、钓小鱼;在奇奇乐园,我们一起投篮球、坐摇摆车、抓娃娃,她的叫声比我还大;在武汉动物园,我们一起观察河马是怎么从泥水里爬出来、孔雀是怎样开屏的;在海南,我们一起冲浪,在沙滩上捡小贝壳……她陪着我感受生活的美与快乐!

我经常跟妈妈讲学校里发生的事,她是很棒的听众,从来不摆家长架子。我讲到有趣的事,她陪我一起开心;我讲到伤心难过的事,她会给我一个爱的抱抱。

妈妈花了很多时间陪我,对我付出了很多爱心,我爱我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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