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喜欢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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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喜欢的文章1:妈妈做的豆米

文/张沁怡

我特别喜欢吃妈妈做的豆米,真是百吃不厌!所以爸爸妈妈逢人就夸我好养。

这道菜的选材很讲究,一定要选饱满且嫩的豆角回来现剥现炒,这样才够新鲜。

开始炒菜了。妈妈往锅里放些油,再把豆米倒进去翻炒几下,撒上盐,炒几分钟,等到颜色变深一些盖上锅盖焖一会儿,一盘豆米便大功告成。

炒好的豆米呈绿色,嫩的颜色就浅一些,老一点的就呈深绿色。这些豆米圆圆的、光亮亮的。我一般是拿勺子舀一勺,然后一口送进嘴里,大嚼起来,那甜甜的味道满嘴都是,几大勺之后,我改用筷子,一粒一粒地品尝,豆米那甜津津的滋味好吃得让我根本停不下来。“吃点米饭啦!”妈妈提醒我,可我早已吃饱,盘子也底朝天了!也许因为我如此贪吃豆米而不好好吃米饭,所以妈妈隔几天才做一次。可隔几天才吃一次让我更加难以自制了,这可如何是好呀!

关于喜欢的文章2:曾经的那些“鸟”事

文/踮着脚摘星星22

我是喜欢鸟的。可小的时候总爱和鸟作对。

四十多年的冀中农村,河网密布,湿地片片,芦苇、水草、小树林,成了鸟的天堂。记忆中,那时候鸟的种类特别多,只是弄不清具体的名字。听大人说,有黄雀、喜鹊、燕子等,自然也少不了成群成群的麻雀。

村南和村北有两块湿地,南边的一块长满了芦苇,有好几十亩,每至夏日,芦苇长高以后,鸟就开始在此筑巢,繁衍生息;北边的一块,水草丰美,泉水汩汩流淌,被水草围成的不规则的片片水塘,成了鸟的乐园。

出于小孩子的天性,我们几个小伙伴,半是好奇半是淘气地打起了鸟的主意。星期天的时候,我们不顾天气的炙烤和如刀般锋利的苇叶,光着小屁股,在苇塘里小心逡巡,时而蹑手蹑脚,时而四处张望,两只小眼睛专盯鸟的巢穴。不同的鸟筑巢的习性也不一样,有的筑在一撮苇杆上,有的筑在地上。看到一个巢穴,我们就会兴奋不已,对我们来说,捡鸟蛋、捉幼鸟是最开心的事,鸟蛋一般是拿着玩,一不小心就会碎一地;幼鸟养几天,因没有鸟妈妈的呵护,几天就夭折了。当时,也没有觉得自己有多残忍,只是觉得好玩,所以,总是乐此不疲,甚至成了礼拜天的必做“功课”。

冬天到了,芦苇被收割,水草已然变黄干枯。一些迁徙的鸟类自然地去了南方;而一些原本就生活在本地的鸟依然固守着自己的家园。天冷少吃食,鸟到了很困难的时候。我们非但没有给这些鸟雪中送炭,反而利用其急需觅食的时机,对其进行诱捕。队里的打麦场已被大雪覆盖,我们扫除一块空地,放上一些粮食,然后用一根棍支上筛子,在棍上栓根绳,待鸟觅食之际,猛地一拉,筛子便会扣住觅食的鸟,可怜的小鸟便成了我们的口中之物。

后来,到了城里,知道了鸟是人类最重要的朋友,心里平生了无尽的罪责感,觉得自己好过分、好残忍,对生命好不敬。有时候想着想着,还会心酸流泪,或许这就是忏悔吧!

前几年,我回老家,看到妹夫在自家的房子上拉着两三米高、二十多米长的大网,就问是做什么用的,妹夫说是网鸟的。我一听就急了,让他赶紧把网给拆了。开始妹夫还不当回事,我说这是犯法,为这点事,把你给拘了,值当吗?妹夫似乎明白了问题的严重性,立马便把网给拆了。我心里很是安慰。

想起那些年曾经的“鸟”事,我有过所谓的快乐,有过过错,有过反思,后来还有过主动爱鸟护鸟的经历,便觉得自己的思想随着年龄的渐长,已然多了些许认知。

而今,我们的环境遭到了太多人为的破坏,关键是一些人对自然生态的保护漠不关心、麻木不仁。我想,学会与鸟做朋友,便是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开始。

关于喜欢的文章3:菜园里

文/邹文倩

喜欢在晨光初露的早晨,挽一个竹篮,去菜园子摘菜。摘几个青绿的嫩黄瓜,摘一把翠碧的四季豆,摘几个清灵灵的辣椒,再摘几个红嘟嘟的番茄。

我家菜园子由我父母种着。挖地,播种,薅草,他们在地里忙着。父亲喜欢把地整得平平整整,把沟起得直溜溜的,一畦一畦一溜直线。然后细细选种,为买到满意的菜种,有时还费劲辛苦搭车去县城买。

母亲便随意多了,哪有空地,随手便挖出来,丢几粒豆种,栽几棵瓜苗,于是,这里几蔸瓜藤爬上了树,那里几棵豆苗在风中摇曳。豆中有瓜,瓜里有豆,品种繁多,五花八门。两人意见不一,为此就争吵几句。母亲说,我这是见缝插针,能长出东西就行,地齐整了未必就多长点菜。父亲坚持自己的意见,说种菜要有个看相。两人争争吵吵,谁也说服不了谁,便将菜地划片,各人占各人的地,想怎么种就怎么种。于是,菜园子里,泾渭分明,各得其乐。

吵归吵,父母还是相邀一起去菜园子。除草,下肥,浇水,母亲大担挑,父亲细细地锄,挖坑点豆,各司其责,画面也和谐起来。

看着黄瓜开花了,结嫩条了,水灵灵长个了,母亲便宝贝似的,一根根仔细地摘,往往一大篮子往家提,回到家就剩半篮子,东家送几根,西家给几条,一声费力了,就很满足。其实,农家人,哪家没种个瓜啊豆的。她这是在自豪地显摆,父亲这样评价母亲,可是母亲却乐此不疲。

我们家,母亲是个粗枝大叶的人,体力活难不到她,描画绣朵就坐不住,除了晚上睡觉,很难见她在家待几个小时。吃饭时,捧着个大饭碗去后院外,坐青石板上吃,留下父亲一个人守在餐桌边。对于我们,就如她种菜一样,属于放养,从不说教。好在我们继承了母亲的大咧、不计较人,骨子里又如父亲一样细腻、浪漫。母亲不在意我们的学习,把关的自然是父亲,父亲做事严谨,我们的学习生活他都要过问。也如他种菜似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他总是为我们创造最好的学习环境。

父母吵吵闹闹一辈子,却也相安相处一辈子。父亲不高兴就吼母亲,母亲生气了撅着嘴不理睬,兴致来了就顶几句嘴。家里,任何时候都有这样一份热闹在。

在菜园子里,两人各有据点,却通力合作,吃不完的菜,母亲想着法,腌制酸菜酸辣椒酸萝卜丝,泡制豇豆、嫩黄瓜、包菜叶,把四季豆、架豆、龙船豆煮煮晒成干豆……这样一来,我家里坛坛罐罐的确不少,四季都有吃不完的菜。

父母种着菜地,争着吵着,作为子女的我们看着心添欢喜,家里还有父母亲健在,到哪都有一份家的温馨在牵扯着我们的脚步。

关于喜欢的文章4:酱豆子

文/李瑞华

小时候最喜欢吃的一道咸菜是酱豆子。那时候日子苦,没有什么好吃的,家家有个咸菜缸,腌上芥菜疙瘩、胡萝卜、和西瓜皮,反正是有什么腌什么,没那么多讲究了。至于酱豆子则是咸菜中的上品了,切不说用料贵,得有豆子、姜、花椒、茴香、还得有冬瓜,没有冬瓜的,放菜瓜或者其它菜,也有放西红柿的。这些东西本来就是好东西,庄户人平时不舍得吃,只有做酱豆才舍得放。所以这酱豆也就显得金贵了些,在那经济条件极其匮乏的年代,酱豆子,无疑就成了庄户人很奢侈的一种咸菜了。虽然现在才知道,吃太咸的东西不好,经常吃这种酱豆子对于身体健康有诸多的不利,但是,酱豆子,做为一个时代的印记还是深深地印在我的记忆里。

酱豆子好像不仅是咱们梁山一带的特产吧?好像整个鲁西南地区都会做这个。那时经济条件落后,没什么吃的,就靠酱豆来调剂青涩的岁月了。记忆中,每年夏季,母亲就会撮出三五斤黄豆,仔细拣出其中的杂质,在大盆里泡上一宿,第二天,一粒粒豆粒都已泡的发胀,看上去圆润饱满,在大锅里把豆煮透。好像还得拌面,反复的晒,等都长出绿毛,再等豆子慢慢变红,才算是可以腌制了。之所以记得煮豆是因为每次煮好豆后,母亲总是先盛出一些,拌上盐,再加些调料,不待端到饭桌孩子们就迫不及待地吃起来,满口溢香。后来上学了,学到一篇课文是《孔乙己》,里面描绘的茴香豆,大概就是这个盐水豆吧,我自己偷偷独自这么想着。

读中学时,我在刘举楼联中上学,那个学校离家有八里路,我记得很清楚的。当时早晚有自习,得住校。一日三餐都是在学校吃。那时不像现在一样去吃饭直接刷卡就可以了,而是在家带来的玉米面的窝窝,用网兜装上两个,放到伙房的大蒸笼上,学校负责给腾热,然后往往就是烧一锅的白面汤,(也叫照人汤,因为人多,大锅做的白汤很容易就糊底,每天的汤里都有一般浓浓的焦糊味,)同学们大多是从家里背了咸菜,早饭时三五成群聚在一起拿出各自的“美味佳肴”,大大小小的瓶瓶罐罐就摆在地上,你尝尝我的,我尝尝你的,尝尝谁带来的咸菜好吃。每周的周一是最丰盛的时候,因为离家远的同学每周回去一次,周一必是满载而归,而到周末时就“弹尽粮绝”了,只能刮刮瓶底,这些美味中酱豆子占了大多,因为家家都会做,且咸不宜变质,同样的做法不同的人家做出来的味道是不同的,有的冬瓜的,还有西瓜的,至今也没想明白那甜滋滋的西瓜怎么就能与那捂得长毛的黄豆一同发酵后就变成那可口的酱豆子了。在这些同学中,我带来的酱豆是最受欢迎的,因为母亲偷偷地往盛酱豆的罐头瓶里多放了一撇子香油。每每都是我的酱豆先吃完。最难忘的是我们几个同学还办过一次不光彩的事呢,那天厨房里没人,我们去盛汤,发现窗台上有一个陶瓷的小罐,比罐头瓶大不了多少,很是精致,我们的好奇心促使我们偷偷地打开了那小罐,啊!好香啊,原来是豆腐拌的香椿芽,那种香味无以用语言表达了,我们不加思索地就用筷子各自掘了一大筷子摁满了一窝窝头,然后,细细地品味……感谢那个不知名的老师,带给我们如此的美味(尽管是偷吃的)。那些难忘的青涩岁月啊,伴随着浓浓的酱香、朗朗书声伴着飞扬的青春一路欢笑渐行渐远了……

后来参加工作了,不是怎么经常回家,而每次回家,临近返程的时候,老母亲总是一遍遍的念叨,家里没有什么改样的东西,给你带些啥好呢?当我看到家里还有酱豆时,就说,带点酱豆吧,这比什么都金贵。母亲总是不解,酱豆有什么好呢?暗自埋怨没什么东西给我们带,其实,她哪里知道,这份在母亲看来太轻太轻的礼物,对于我来说,恰恰是故乡美食的经典。

后来又吃到过以酱豆为配料做成的豆豉干煸鱼,属于罐头食品,别有风味,毕竟鸡鸭鱼肉不是农家的家常,当时的我们哪敢奢望?还是想念老家母亲做的酱豆子。尽管我们也凭记忆尝试着做了两次,但是,都不是当年那个味,还是不得要领。我记得,最原始的做法是原料的选择,首选菜瓜,长长的菜瓜,除了用蒜凉拌着吃之外,它的最大的用途就是腌制酱豆了。菜瓜瓜质硬,耐腌制,不腐烂,不变型,腌透的菜瓜块通体透明,酱红色的菜瓜块,玲珑剔透,犹如一件新疆彩玉呢,后来,蔬菜丰盛了,就不断有更新,换做西瓜瓤当作料。腌制到时间开坛后,酱豆的咸味里多出一丝清甜,极为爽口。从此,西瓜酱豆迅速普及。后来,妻子又试着用西红柿、苹果、红辣椒当佐料,均大获成功,美味跌出。但毕竟赋予了新时代的内容,和母亲做的酱豆不能比。或许是现在的生活条件好了,吃什么都觉得没味了,儿时确实没什么东西可吃,那酱豆的记忆就深深地留在脑海里了,成了无可替代的食品忆旧情怀。

想想走过的路,吃着老家母亲做的酱豆,我也在母亲的培养下,走出了终日与酱豆为伴的日子,也走出了一片属于自己的新天地。而今天的酱豆却渐渐成了我温馨的回忆,成了一道挥之不去的思乡情结,丰富着我的记忆。

关于喜欢的文章5:清秋,素念

文/荷塘月色。

(一)秋水,素念

喜欢,静坐在清寂的小园里,听丹桂在微风里窃窃私语,用缠绵的雨把心事写进云朵里,将温暖细心收藏,将忧伤慢慢淡忘。捻一指花香,携一份清雅,于纷扰的纤尘里,独守一隅,如莲的心思,总在指尖轻舞间婉约成字,温润成画。不语最深,静守,已成为生命里的知足。花,每个季节都会盛开;秋,也不用担心落叶满地。守着一片宁静的心空,无关风月,只是一种善良,一种期冀,一种深深的懂得。

窗台的兰花披了月华,散发着淡淡的香气,在夜风中似乎在吟唱一首小曲。习惯了音乐的流淌,书的芳香,心的静想。淡淡的书香,韵味悠长,沁人心脾,那是来自于灵魂的馨香气息。一本好书,常常不是因为华丽的辞藻,熟练的写作技巧,而是在那些文字的背后,我们听到了一个灵魂最真实的呐喊和最动情的诉说。就如兰一样的女人,不一定是孤芳自赏,但她一定清高优雅,兰心慧质,她不因无人而不芳。

喜欢,在秋日的午后中泡一杯清茶,看茶叶在水中中慢慢沉落,慢慢舒展,感受着时光在水纹里流逝。静静的呷上一口,淡淡地品着岁月的味道,不是很浓,却是温馨中夹杂着一缕清醇。于茶相伴,有着岁月沉淀后的平静与追忆,轻捻苦涩,慢慢咀嚼,内心回忆,风月往事,都挂在嘴角那一抹浅笑上。

淅淅沥沥的雨时断时续,空气中透着凉爽的味道,生长在路边的小花,它们不艳不娇平实安静,像隐在俗世的修行者,为求于热闹处寻得心的安静。善感的思绪随一枚枚秋叶飘落,心底的素念,隐藏在秋的眉眼间,那是一幅珍藏于心的画卷,上面写着,永如初见。

人说,秋,是薄凉,是沉寂。我说,秋,是明净,是含蓄,是敛藏在岁月风骨里的美丽,所有的风过雨落都在自己清宁的心里。秋,像个素净温婉的女子,着一袭素色而明丽的衣裳,让秋云飘逸在月前,听秋雨滴落在窗边,惊扰多少寒凉而善感的梦,枕得秋情不忍眠。

风过,落叶满地,传递片片心语,没有惋惜只有珍惜,一眼深深的凝望,无言也温暖。风中传来一首不老的歌,吹进了心海,拨动了心弦。携风轻云淡的心情,秋水无尘,秋荷还在,风吹起青丝几许,在秋韵里听雨,是种难得的美丽。那不动声色的思绪,如云,如雾,如雨,静静悄悄。

秋水般明净的风,自婆娑的树林吹来,月色如水,轻盈的桂花飘落在院子里,弥漫着幽淡的芬芳,香染着我的心情,于苍凉中给予温暖,于清宁中给予希冀。一轮清澈,一轮明朗,徐徐地向幽蓝的天幕舒展,一幅温馨的画卷,让沧桑也那么饱满。这样的月下不禁让人想起女诗人朱淑贞的诗“不许蟾蜍此夜明,今知天意是无情。何当拨去闲云雾,放出清辉万里晴?”听说,用月光取暖的女子从不受伤,有处旷野容许她重新长出枝叶。于是,我静静的站月光水岸,期待着,憧憬着,遐思着……

时常怀着一颗平常的心,寻找一份如秋水般明净的清宁,在噪杂的尘世中安静地生活,感觉就是一种幸福。人生,就像是一场落叶匆匆,所有的过往只是浮华一梦。我们无法把握生命的长度,无法左右尘世的风霜雨雪,但我们可以怀着一个淡然的心,静观白云出岫的美丽,细听山涧清泉的从容。

(二)秋色,尘心

一帘雨,一窗风,可以让尘封在书页间的句子,散落成秋水的披风,云雾一般朦胧。穿过时光的罅隙,思念晕染了季节的眉梢,温润如琥玻色。小城的秋终是深了,一株清幽的桂花,在墙角独自芬芳,着一袭暗香,在细雨中寻觅熟悉的影子。谁在秋水之上,挽一阕明媚的韵律,谁又在浩淼的烟波里,将遗落的相思载满一叶轻舟,穿越时光的层层涟漪,一直知道我与你之间只隔着一条河的距离,能否抵达彼此内心,不仅仅要需要勇气和耐心,还要灵犀相通。时光中静静的守候,如月清宁,如桂馨香。

筝一曲云水禅心,让丝丝禅意融进生命,在心底安静的生长。心的安静犹如坐在花树下听风,就连呼吸也是染了香气的,沉静的妙处体现在平和与相知,仅凭只言片语便可领会其心,那是开在两个人心间超越灵犀之外的花朵。

秋色,或许是美在一份繁华后的清寂,热烈渐至薄凉,该是一种厚重的皈依。素淡的味道如茶,想必,是人生最温润的味道吧。茶等是一个懂它的人,人等的是一杯倾心的茶,泡一杯茶,与岁月,与那个怜惜的人,共老。

有风吹来,冷落在脸颊上驱之不散。看着那些在冷风中的花儿,它们一样洁净的盛开,一样从不低垂自己卑微的头颅,真想自己是那些花儿,能在尘世中有一颗不染纤尘的心。有一种悲凉,不能泣诉,只能敛藏。只有用文字来取暖,一遍一遍,放不下的依然是隐入骨血的那份执念么?不然为何会如此伤感辛酸,那熟悉而温暖的气息总会萦绕在身边,生生不息的沉潜。耳边隐约细微声响由远处飘来,那一曲清幽在时光中迂回不去,若一朵枯瘦的小花,在寂寥的荒漠上歌唱。原来,爱,是一种刻骨的心痛!

想来,这世间,总有一个人,是你放不下的永远,总有一段情,是你的千回百转,生命的转角处,你便是我久等的归人。如若今生没有遇见你,我怎能独自承受所有的悲喜,我在你的目光中静寂,将你我的故事,写成一阕青词,装裱在心灵的扉页上,用流泪的幸福雪藏,温一壶岁月的茶,与你淡品春秋,静守冬夏,这世间,灵魂的相守,便是最好的懂得,也是生命馈赠与我最美的风景。

张小娴说:生活,宁静就好。将人生默默走下去,有一个人就在不远不近处伴着你,他像你的太阳,又像你的月亮,把人生最宝贵的温暖和温柔都给了你……

独自行走在岁月的河边,总有许多的落寞,许多的辛酸,在一些情愫里悄然滋长。看一片树叶悄然落下,看自己精心侍养的花儿在季节的风霜里零落枯萎,莫名就会想起某个人,某个温暖的画面,某段情感,心便会软软的有泪要涌出。我无法逃离生命里的忧伤,一颗善感的心总是随着时令的变化而沉浮不定,或许注定此生是一个寂寞而缺少疼爱的女子,所以总是用心善待着身边的每一个人。

人生的遇见和别离,自有定数,佛有佛的寂寞,人有人的痴念,感谢那些默默关注我的人,在时光的背后,我还保有一份善良和纯真。我愿与莲一样站在生命的池塘,静观云卷云舒,淡看花开花落,以坦然的姿态去面对,用感恩的心态去拥有。

关于喜欢的文章6:秋日的早晨

文/绿湖

早晨,常喜欢出去走走,不知不觉已入秋了,空气中已有了丝丝凉意,沿着城外的小路,我漫步在田野。

太阳缓缓的从东边露出了头,秋日的阳光远没有夏日那么热烈,凉凉的照在我的脸上。放眼东望,天边的云象一缕缕细纱,围在太阳的周围,灰青里裹着一抹艳丽。地面飘浮着一层薄雾,远处成排的树影、疏疏落落的村庄都浮动在一片氤氲里,朦胧的象一幅中国山水画。

太阳一点点的升高了,明亮的穿过树隙照在大地上,村庄、树影象一片深绿的剪影,鸟儿在剪影里鸣叫着,小虫在路边的野草丛里奏着不知名的曲儿,秋日的早晨是多么清凉、美好、静谧。

庄稼地里,秋收已经基本结束,整片的大地是灰黄色,远处,偶儿有几行的冷落玉米杆孤伶伶的站在田地里,象未撤退的士兵,要为秋收站好最后的一班岗。

机器声响起来了,收割后的田地,一片片的被翻耕起来,拖拉机象航行在大海里的军舰,在田地里掀起一行行的黑土,那黑土就象浪花一样,快乐的翻滚着,舞动着,舞动着一个新的开始,舞动着一个新的希望。

新翻垦的土地,散发着清新的泥土气息,在晨日里闪着黑黝黝的光,明亮的阳光穿过树隙照在我的身上,我象地上万物一样感受到一种生命的力量,心里流动着一种感动,秋天不仅仅是一个收获的季节,它把新的种子拥入怀抱,在肥沃的黑土里孕育着生命,也是新一轮生命的开始。

沐浴着这清新的空气,阳光,吸收着天地的精华,我感到我的生命也在这一瞬间自信的生长着、伸展着……

关于喜欢的文章7:宠物

文/小鱼儿

整理书桌,发现桌子上的自己喜欢的小东西越来越多,朋友送的很有藏族风味的饭盒,可以听海风的声音的海螺,又新发了几个嫩芽的盆摘,还有自己买的很喜欢的笔……二十岁的年龄,心仿佛已有三十岁,六十岁亦或四十岁,越来越喜欢收藏小东西了。

舍友上个月买了只可爱的小兔子,小家伙也就才几十天吧。娇小玲珑的身躯,灰黑色的皮毛,一双黑噜噜的眼睛煞是有神。刚来时总是蜷缩在笼子里,一动不动,只有两只大耳朵还扑闪扑闪的,证明它是活物。开始,我们都吓坏了,赶紧百度,查它的生活习性,给它买它爱吃的胡萝卜,傍晚带它去楼下吃草,一放学就回来陪它说话……舍友一直把它叫儿子,她真是把它当儿子照顾的,买它只花了30块钱,却专门赶去厦门花了200多块给它买笼子,买兔粮,它还总是随处便便,地板上,鞋子中,衣柜里……还好它的便便不是那么恶心,舍友每天都不厌其烦帮它打扫,给它剪指甲,帮它洗澡。在舍友的精心照料下,小兔子跟我们终于熟了起来。瞧!它现在会时不时跑到我们身边,到处闻闻嗅嗅,舔舔刮刮,也敢公然的洗脸,挠耳朵,有阳光的午后,它还会平躺着晒太阳,那慵懒的样子,舍友总说它好销魂。有时他竟淘气的钻到衣柜或某个角落躲起来,叫我们好找。

宿舍里好像就我跟它最不亲, 一个是***,一个被叫干妈,还有一个就只能是阿姨了,只有我没有许诺要它叫我什么……说实话,我是怕它的,我没有如此的爱它,也承受不起它如此的爱怜,最近特别敏感,每次它到我脚下,不经意间被舔到,我总是不由得惊叫,也从来不敢抱它,捧起它弱小的身躯,似一块糖般,要软化在手中,整个身子下搭着,挣扎着,惊恐的眼神……这叫我害怕,我觉得伤害了它,便决定不再抱它……越来越喜欢一个人或两个人,不喜欢很多人同时分享一件事,每次舍友们逗他玩时,我都不参与,只是默默的听着,只有一个人时,才会走近它,轻轻抚摸,跟他说说心里话。

对于小动物,至今深爱过的只有过一只猫——记忆深处的大黄猫。不用随时想起,只因从未忘记。妈妈是个很有爱心的人,每次看到流浪猫,就会领回家喂它们,久而久之,它们就都在我家安居乐业了。大黄应该也是一只流浪猫吧,几经辗转遇到了善良的妈妈。大黄不同于其他的猫,如同它那金黄色的皮毛,似一团暖阳,它总给人温暖的感觉,温暖的眼神,温暖的睡姿。清晨,我去上学,妈妈去地里干活,大黄总是目送我们离去,他不叫,只是目送我们去村口,然后回家,躺在同样金黄色的草垛上,静静等我们回去。午时,他总是先迎接妈妈回去,然后来到村口等我放学,看到我,也不叫,静静的走到身边,似千年老友,见面也不需寒暄,只是习惯了那种感觉,一起默默地回家。大黄吃饭也不同于别的猫,妈妈给它准备了专门的碗,每次他都会准时去固定的地点吃,吃完把碗舔的干干净净,然后跑到他的安乐窝去睡午觉。周末,不上课,妈妈照常去干活,我就会和大黄一起,爬上金黄色的草垛,抱着它,唱歌,发呆,做梦,一起等妈妈回家。大黄的离开也是同样的静静,那天大黄照常目送我和妈妈离开,我们去了姥姥家。傍晚回来,村口没有大黄的身影,我还和妈妈开玩笑说大黄睡过头了。靠近了,远远地看见草垛上的那一抹黄色,我悄悄的靠过去,想吓它一下,大叫了一声“大黄”。有时候静才是最可怕的,大多数不幸的事都是在寂静时发生的。大黄还是一样的静静,没有了那温暖的眼神,没有了那熟悉的叫声……我怕了,赶紧爬上去,还是一样的寂静,只是不再温暖,死气沉沉,大黄走了,如同最初,安静的到来,安静地离开……至今,仍不知大黄是如何离去的,妈妈说应该是老去的,它走的安详。

妈妈至今还收养流浪猫,去年回去,家里又有了一只灰色的,还当了妈妈,生了三只黄色的小不点,看见了,不讨厌,只是不再那般喜欢……

关于喜欢的文章8:美德少年暖人心

文/孙宁

同学们你们喜欢书这位朋友吗?有时一本好书百看不厌:有时为了看一本好书常常废寝忘食。一本好书让我们留连忘返。今天,我被《肩挑一个家》这本书牢牢地吸引住了。

现在我们这个时代“小公主”、“小皇帝”多的是,不愁吃不愁穿,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可有些人却仍然不知足。你们可曾想过,生你们的是谁?养你们的是谁?供你们的又是谁?又有多少人懂得报恩?我们不应该冷漠无情,漠然忽视!我们应该懂得感恩,争做美德好少年!

毛伟鹏就是一个好少年!***妈在他勉强记事时就离他而去,他的家是残缺的,他缺少了母爱。三间破旧房子,撑起了他的苦乐年华。他错过了多少快乐的童年,但是再残缺也是个家啊!何况这个家还有爸爸和奶奶,他们虽然没给毛伟鹏太多关爱,可他却仍然知足和感恩。他爸爸毛中秀体弱多病,他年迈的奶奶哮喘等老毛病常犯,一犯病就得在床上躺几个月。但是十几岁的毛伟鹏并不怨天尤人。爸爸奶奶挑不动这个家,他来挑!他自觉地用自己柔弱的身子,担负起照顾家庭的重任。

毛伟鹏这么不幸都毫无怨言。我们呢?我们更应多付出爱!

爱是一粒种子,施以心灵滋养,就能绽放鲜艳的花,结出甜美的果。一本好书,给了我一次又一次的感动,我赶紧用笔一一记下。我希望通过这些文字能感动我们青少年。美德少年的人生,在太阳下熠熠闪光。走近他们,我的内心也受到了照耀。让我们来争当感恩的美德少年。

《肩挑一个家》这本书给了我最真挚的教导。希望有更多的同学捧起它来阅读。

关于喜欢的文章9:雨天

文/千空零

南昌这个城市好像很喜欢沉浸于雨中,特别是像这种时候。雨下得很肆无忌惮,在校园里总能看到一片片雨伞组成的绵长队伍。求真湖的湖水漫了上来,也拔高了莲以及荷叶的高度。这样的下雨天总能冲淡土地的湿热,然后带来一阵阵很清爽的凉风。

与雨水最亲近的永远都是土地和生长的植物,他们会在一起嬉戏,雨滴在树叶和枝条上荡起了秋千,然后落入土地的怀抱。这样想的话,连手上的伞都是可爱至极的。记得以前总是喜欢在淅淅沥沥的雨中拿出手机拍下些东西,枝条上的水珠,树叶上的水滴还有那被水珠环绕的果实,都显得很是生动。生命因水而生,水的流动与循环无不携带着生机。我很高兴我能欣然接受这样的天气,虽不便出行,但也多了几分宁静,少了几分燥热。

其实,即使是在下雨天,走出宿舍也能收获不少,带着欣赏的眼光去看周围的事物便能带来不一样的心情。道路两旁的乔木,花坛里的灌木,草坪上的小草,点缀于湖水之上的莲,甚至是撑着伞走在九曲桥上的情侣们,都让人赏心悦目。水和树木,很好的结合,在我眼里是恒常不变的美。如果这里的人可以少些的话,我会养成下雨不打伞的习惯也说不定,走慢些,再走慢些,会很开心。然后,肯定会被那些家伙拉着跑,穿过撑着伞拿着课本的人群,踏入水洼之中,然后到宿舍只好无奈的脱下喜欢的帆布鞋。我最不喜欢的事情也将发生了,吹风机一起工作,带着刺耳的噪声。有时,热闹点也没什么不好,过于平静显得自己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清楚的知道自己的存在。只是,找不到真实。?

我始终羡慕那些善于表达的人!

关于喜欢的文章10:读胡兰成《婚礼》

文/风羽琳琅

喜欢胡兰成的文字,是很偶然的,一个朋友推荐给我他的《山河岁月》,不过我先买来看的是《今生今世》。

《今生今世》这本书买来好久了,一直都是断断续续的看,到现在也没有看完。最开始是挑着看,然后是跟着目录看,现在大都是随手翻开,翻到哪页便看哪页,因为是散文,并不成章,所以这样看着倒也还好。我很喜欢胡兰成的文字,有着民国文人的温润与细腻,他的细腻并不显得矫情,反而很自然和通达。

今天翻到了《婚礼》这一篇,他写旧时婚礼,也写他自己的婚礼。开篇第一句便是“我喜爱旧时婚姻”。通篇看完,只觉得旧时的婚礼,极琐碎,极喜庆,也热闹的很,并有着浓浓地仪式感。“房族里都来帮忙,抬轿赶市,司账司厨,女人则帮烧饭送茶,照应人客,长辈们都和悦,子弟们都齐心齐意,姊妹嫂嫂们都随叫随应,虽然尚未发花轿,亦已热闹堂堂,是喜事人家了。”单单只是看纸上的文字,都能感受到扑面的融融喜气。文中他铺铺切切地写了旧时婚礼的许多形式和暗含的说法,牵涉进来的人数之多,延续的时日之长,也真的是我从未见过的。

中国是乡土社会,我们的很多东西是地域的,我们常说乡愁乡愁,乡愁就是那所有乡村文化的串联,那还残存沿袭着的仪式和乡民日常琐事里的说法。邻里之情、孝悌之义,在仪式的繁琐和重复中,不断地确认和提醒着这些,也是通过这样的事儿,将乡里的人联系起来,促使他们形成更深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所以有情,有亲。

现在我们看到,即使是在乡村里,很多传统的仪式也不复存在了,这总是有些可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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