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爱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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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爱散文1:记忆里的那片绿意

文/碧荷清梦

我比较偏爱绿色,因为清新自然的绿焕发着生机,充盈着亮丽给人以无限的希望与遐想。独自徜徉在那片轻灵的碧意里,会忘记尘世的一切繁杂,心灵亦会感触到一份纯然的静谧。喜欢绿色,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曾有过一方绿色的土地伴我度过一段最艰难的时光,而且它磨练了我的心志,并从此改变了我的人生之路。那片浓浓的绿意已成为一道风景永久地刻录于我的记忆深处,任岁月的长河荡漾,也无法淡去-----

记得那年应是我人生的最低谷时期,工作了几年的单位精简机构,我被迫下岗。随之各种厄运纷之沓来,家庭与经济同时面临了危机。由于种种原因,找工作也成了难题。面对这惨淡的人生一向娇弱的我不知如何应对。好长一段时间,阴云笼罩了我的一切,痛苦、失落、无奈,各种情绪纠结着我,无法释怀。甚至后来,我封闭了自己,不愿意出门,不愿意与人交流。终日抑郁闷倦,心好似沉入了大海,看不到生活的方向,感觉到周围茫然一片。

在家不远有一处被人遗弃的荒芜了很久的小菜园。我经常到那里去散步。里面荆棘密布,杂草丛生,但那在凄清冷落中仍然萌生出的油油绿意,会使我感到亲切与清宁。久之我便对那片菜园产生了感情,也许是因为我们有着相同的“宿命”吧。有一天我突然有个想法,为什么就让这片菜园就此荒芜下去呢?我何不利用自己的闲暇时刻让这一片充满生机的土地,再次结满果实呢?

当时,很惊诧自己的想法,因为,我对种菜的知识一无所知。也许是被小菜园依然顽强的生命力而打动,也许是因为想证实一下自己的原因,我真的行动起来,用了整整一天的时间拔光了里面所有的杂草。再看自己那双娇嫩的双手已磨起了血泡,胳膊与腿上也满是划伤的口子。但这些许的苦涩更坚定了我的决心,因为我终于不再颓废下去,正在用自己的双手为这片土地也为自己开垦着一片希望。

得助于一位大爷的指导,我买来种子,然后松土、施肥、播种、浇水,火辣辣的烈日炙晒和晚间的蚊虫叮咬是我一生中所没有经受过的,但那种劳作中的充实感已涤彻了所有的疲累与艰辛。快乐充斥着那段日子,我把所有精力都投入到种菜上,突然觉得天变得明朗起来,一切又恢复了往日的美好。慢慢地,我播下的种子终于开始发芽,那充满生机的嫩芽,伸展腰身破土而出,向大地展示着它不屈的性格与盎然的生命。

之后,我每天都要早早起来看看那幼苗的长势,是否需要浇水,是否需要施肥,是否有杂草妨碍它的生长。我精心培育着这幼小的生命,就像在认真呵护着自己的幼儿。慢慢地幼苗开始成长,慢慢地它变成了郁郁葱葱的一片,最后,惊喜的时刻终于到来了在那片翠色欲滴的枝头叶间,挂满了长长的丝瓜、紫色的茄子、尖尖的辣椒、嫩绿的豆角----此外还有韭菜、大葱长的也十分可人。好一片繁荣景象。美丽的小菜园再也不是像以往一样,静立在无人问津的角落里萧条一片了。而正用它满园的丰收之景证实着它自身的价值与生命的精彩。

看着这一切,我的视线有点朦胧,那是深深的感动。感动于面前的这片绿意,感动于这来之不易的收获。我终于种出了生命中的第一畦菜园。我以自己的努力不仅拯救了一片荒芜,更从此寻回了一个曾陷入迷茫的自我,证实了自己驾驭生活的能力。我看着已被太阳灼黑的皮肤,还有磨起茧子的双手,感触到:我不再是娇弱的温室的花朵受不得重创,也同样有着足够的意志去搏击生活给我带来的厄运。“莫因一叶障世界”,生活不相信眼泪,只有自己才是自己生命的主宰。

不久后,我找到了一份很普通的工作,在一个商场上班。很快便适应了那里的环境,双手接递,笑脸相迎。不到半年我被提升到中层管理。后来由于某种变迁,我便自己创立了事业,拥有了一家自己的连锁店。在这期间,我每遇挫折时,都会想到那片油油的绿色,想到那段难忘的经历,告诫自己那么艰难的时刻我都过来了,还怕什么?告诫自己,只有风雨的历练,才会打造出完美的人生;告诫自己,在任何时候都不要放弃对生活的热爱,当上帝为你关上一扇门的时候,必定会为你开启另一扇窗。窗外的风景会依然灿烂美好。

世路坎坷众多无奈与困惑会随时暗淡我的路途,但是我坚信:只要心中亮起一盏不灭的灯,就不会惧怕黑暗;只要心怀一缕阳光,就会驱散所有的阴霾。

又一个春季到了,田野再次遍及了绿意。我又开始了起程,行囊里已装满了“撒播的种子,”以便在何种境地,都会使自己的周围“生机盎然,绿意葱茏”----

偏爱散文2:偏爱种种

文/梅玉荣

波兰女诗人辛波斯卡,有“诗坛莫扎特”之称,被公认为是最迷人的当代诗人。她于1996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2012年以89岁高龄离世。我买了她两本诗集《我曾这样寂寞生活》、《万物静默如谜》,也深深迷恋上这位优雅深邃又不失幽默的女诗人和她的诗。

她的诗《种种可能》,采用“我偏爱……”的句式罗列,以一种对世界全情投入、又适当保持距离的传达,诠释了她独到理智的个人喜好,以及对世界的看法。读后颇有所感,于是也写下我的种种偏爱:

我偏爱文字。偏爱忧伤的音乐。我偏爱额尔古纳乐队唱的蒙语版《鸿雁》胜过其他版本,虽然我不懂蒙语。我偏爱莎拉·布莱曼,因为她把我带到真正的斯卡保罗集市。我偏爱理查德·克莱德曼,他蓝色的眼睛就像多瑙河,是我少年时陷落的梦境。我偏爱瓦尔登湖,因为梭罗凝视过的缘故。

我偏爱行走草木间,并一一辨识它们。我偏爱花坛里的木槿胜过紫薇和龙爪槐。偏爱雨里芭蕉,雪后梅花,山中鸟语,窗下蔷薇。

我偏爱旅游,最爱江南小镇。偏爱广阔无垠的地方:草原、沙漠、大海、冰川。偏爱水的领域胜过山的地盘。

我偏爱文字带来的联想,比如木渎、梅花坞、青城山、初见书房。偏爱徽派的婺源,神秘的丽江,还有圣地西藏,因为未至而一直神往。偏爱鲁迅的绍兴、沈从文的凤凰、王剑冰的周庄。

我偏爱清少纳言这个名字,连同她的《枕草子》。偏爱李敬泽的《小春秋》。偏爱刘醒龙的《一滴水有多深》。偏爱苏轼胜过李白。偏爱戴望舒胜过徐志摩。偏爱海子胜过顾城。偏爱诗人的理智胜过诗人的荒谬。

我偏爱鲍尔吉·原野,买过五本他的书,本本倾心。虽然从不追星,却想见他跟他合个影,他一定会答应。我偏爱幽默而有童心的作家,像中国的汪曾祺,英国的彼得·梅尔,俄国的普里什文。

我偏爱用笔写日记,在这电脑如此普及的时代,有小小的自豪与窃喜。

我偏爱独自散步胜过歌厅K歌。偏爱三两好友漫谈胜过各种热闹聚会。偏爱保持沉默胜过侃侃而谈。

我偏爱走上未知的旅途。偏爱在夜行列车上听铁轨与夜色的撞击声。

我偏爱午后的咖啡。偏爱用左手擦洗抽油烟机。偏爱悠悠走过窗前的那朵云,高楼听雨有一种故乡的声音。

我偏爱干练大胆的女人,讨厌懦弱无主见的男人。

我偏爱长裙鼓荡的风,旗袍旋落的星露。偏爱棉麻胜过丝绸。

我偏爱我留长发的样子,和抚我长发时你的样子。偏爱我的文艺气息,从未觉得不合时宜。

我偏爱人到中年的我,胜过青春年少的我。

我偏爱席慕蓉和三毛,是她们,联手种下我一生的敏感和梦想。

偏爱散文3:偏爱野花

文/朱谷忠

栽种得再好的花,也不如自然生长的好看。因为花盆里的花,少不了人工的痕迹,甚至有被粗暴扭曲的时候,诸如人工嫁接、修剪、合成等等。这样的花,即便开放了,谁又能道出花自身的哀苦呢?

这绝非我自作多情。事实上,许多人都有这样的体验:当你看到侍弄得极好的盆花,除了赞叹几声外,心灵却很少会有触动;但当你在深山老林或山溪的一隅看到一大片野花,你就会情不自禁地发出惊叹,随之就会心迷眼乱——在那一片仿佛要燃烧的鲜艳色彩面前,你感觉到一种美丽而又强大的力量。这正因为,自然生长的花,具有诗的特质,能够触发人的想象力。面对山林中的一片野花,平日因冗务或俗事带来的郁悒一扫而空,人仿佛身轻如燕,在沁人的香气中翩然飞升……

所以,要看花,还得到大自然去,只有在高山峡谷、水涘岸边,才能看到随季节而萌发滋荣的花的灿烂、美艳,甚至听到花的无声妙籁。只要你去过一次,回到家里来,再看看阳台、窗台上的盆花,就会发觉它们是那样黯然。

因此,我偏爱在自然界中生长的花。有时候,我也会对城外和路边的野花有一种深切怀念。这些野花,有的生长在极为荒僻的地方,有的是从石缝中钻出来的,星星点点,以其执着和单纯,映衬着朝晖、晓露、虹霓、霁月、星光,在云中、雨中、风中、雾中开放,飘散着微弱的清芬和野味,把自己绛紫的、淡蓝的、乳白的、绯红的、深黄的颜色,呈现给关注过它们的目光、面影,呈现给冷峻、神秘但又美妙的大自然,并以此餍足了人类爱美的欲望。

遗憾的是,这种野花在城市已是鲜见。

偏爱散文4:柳

文/马浩

树木之中,我偏爱柳。

喜欢某种事物,有时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就说这柳树,何时何地,与其初相遇,怎么喜欢上的,我实在没有什么印象,可以肯定的一点是,绝不会在诗文里,那是后来的事了,纸上的柳色,烟色朦胧,如梦。

有时,记忆似乎亦如梦,真真假假,假假真真,雾里看花。隐藏岁月深处的孩童,爬在家门前的老柳树上,环抱粗的树干,皲裂的树皮,沟沟壑壑的,黢黑,枝干五股八叉,盘结遒劲,一如枯墨写意。柳枝亦非柔弱的垂丝,而是翘起头来,向上生长,那时,在北方的乡村,好像少有垂柳的身影。

柳似乎比别的树木对季节的变化更敏感一点,春意隐含在寒风中的时候,柳便已觉察到了春意,开始泛青吐芽,嫩绿的柳枝在树上摇动着手臂,似在招呼着孩童。孩童们顾不了“下树剌油”,纷纷爬上树,折柳拧柳笛。

多年之后,读到刘亮程的一段文字,大意是,一个孩童爬到树上,在树上吃住,任谁喊都不下来,不知过了多少年,一阵风吹过来,小孩子不见了,留下一只父母亲送饭的空篮子,半吊在树上,随风晃荡着。读此,总觉得那树就是一株老柳,而树上的孩童感觉好像就是我,人随着时间的流逝,一不留神,就长大成人了,可记忆却定格在那时那刻,在岁月的风尘中青涩着。

儿时的乡村,似乎随处可遇柳树,家前院后,池塘路边,河畔堰头,春日,用柳笛吹出心底欢快,柳笛无腔,吹的是趣,悠悠的柳笛声中,水牛在河滩悠然地啃草,小孩子便成了牧童。此时,可以坐在牛背上,亦可以跟随牛的左右,看着牛伸出大舌头卷草,河水在缓缓地流淌着,倒映着披头散发的柳影。

夏日,用细柔的柳枝编成柳帽,顶在头上,俏皮活泼,平添几分童趣。编柳帽,好像是无师自通,不知因何,我始终觉得,编柳帽是跟电影学的,或是受电影的启发,战斗片里,解放军都会戴一顶树枝编制的帽子,埋伏在草丛中,小孩子看着有趣,见事学事,至于因何用柳枝做材料,那就有些说不清了,估计一来是柳树多,再者是柳枝柔软。

柳树,有着极强的生命力。一般的树木,没有根是栽不活的,柳树却能落地生根,随便找来一根鲜柳枝条,把它剁成节,一拃多长,砸在田边地头,不用问,它自会生根发芽。俗话说,有心栽花花不发,有心插柳柳成荫。有时,用柳枝插一圈篱笆,不经意间,就长成了大树,陶渊明自号五柳先生,我怀疑那宅边的柳树,或是他当年插的篱笆。新鲜光滑的柳木棍,栽到土地里,不久便会吐芽冒枝,撑起一方浓荫。有时,柳树成材了,砍伐下来,为了不让树木干掉,就会把木材丢到水塘里,树干就会在水中发芽,暑日,在池塘里戏水,骑在长满绿枝条的树干上,以木为舟,似乎可以缘木求鱼了。

初夏,柳树吐絮,纷纷扬扬,随风在地上打着滚,滚成一卷卷的白絮,捧在手上,漫无目的地抛向空中,乐此不疲。柳絮飘飞时,或让大人觉得心烦,对于小孩子来说,却充满了莫名的欢愉,那种轻柔、素洁、空蒙、梦幻,无疑是孩童心情的写照,柳絮如雪,似乎比雪花更飘逸,更洒脱,更有生机,更随心所欲。晋人谢安,在一个纷扬的雪天,吟出一联:“白雪纷纷何所似?”侄子谢朗对曰,“撒盐空中差可拟”;谢道韫笑着说,“未若柳絮因风起”。谢道韫是懂雪的,更懂柳絮。

后来,走出家乡,来到江南,见到轻扬的垂柳,有几分陌生,又有几分欣喜,柳的家族中,又多了一名成员。莫名地联想到家乡有种名曰簸箕柳的柳,学名杞柳,乡人用以编制簸箕,故称簸箕柳,儿时,曾在簸箕柳林中玩捉迷藏。

植柳可以邀蝉。蝉,天生喜欢柳,家乡人把未蜕变的蝉虫唤作截柳龟,用小麦嚼成黏胶,用以黏知了,是少年时的一项玩乐。这种乐趣,可以说是柳赠与的。

读书时,纸上的柳,更是摇曳生姿,在这里就不去说了。

偏爱散文5:雅集

文/叶梓

中国古代的皇帝里,我偏爱南唐后主李煜和宋徽宗赵佶。他们虽是三流的皇帝,却都是一流的皇帝文人——李煜善诗,赵佶善画。南唐后主李煜的一句“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写尽了人间的哀愁,宋徽宗赵佶简直像投错了胎,虽然处理国事时昏庸无能捉襟见肘,但书画茶艺却无人能及。读诗人阳飏的《墨迹·颜色》一书,方知明宣宗朱瞻基也是一位皇帝画家,其画作《武侯高卧图》气定神闲,他还能把一国之事打理得井井有条。然而,李煜和赵佶的历史际遇却就大相径庭了,且不说国破人亡的悲痛,内心里经历的那些大开大阖的悲欢,已经够他们承受的了。

我以为,这与他们太多的文人情结不无关系。

比如赵佶,诗书画印样样皆精,唯独国事一塌糊涂。细观赵佶的人生,简直就是一介痴情的茶客,哪像是一国之君。他不仅潜心写作了茶叶专着《大观茶论》,还亲自引导福建北苑官焙茶园开发了数十种贡茶的新品种,在皇宫里设立专门的楼阁贮藏好茶,他对茶道的痴迷,几近癫狂的程度,兴致来了,会放下一国之君的尊贵架子,亲手为宠信的官员们点茶。如此可爱的皇帝,真应该退守于北宋年代一条幽深僻静的巷子里,穿一件蓝衣长衫,过上真正的隐居生活,弹琴品茗,诗书相伴,可命运偏偏和他开了一个玩笑。

赵佶常常将茶事引为丹青,《文会图》就是其一。

现在,请允许我用拙劣的语言复原赵佶在北宋年间为我们描摹的这场文人雅集吧——

这是在一座安静优美的园林,旁临曲池,石脚微显,栏楯围护,垂柳修竹,树影婆娑,树下设一大案,案上有果盘、酒樽、杯盏等。九位文人雅士围坐案旁,或端坐,或谈论,或持盏,或私语,儒衣纶巾,意态闲雅。不远处的竹边树下两位文士行拱手礼,似在寒暄——其中的一位,是从矮几上离席之后前来迎接的人么?垂柳之后设一石几,几上瑶琴一张,香炉一尊,琴谱数页。端杯捧盏的侍者往来其间,其中一侍者正在装点食盘,另一童子手提汤瓶,意在点茶;另一童子手持长柄茶杓,将点好的茶汤从茶瓯盛入茶盏。最前方是一茶床,旁设茶炉、茶箱等物,炉火正炽,上置茶瓶——更有意思的是茶床之左,坐着一位青衣短发的小茶童,左手端起茶碗,右手扶膝,正在品饮,像是渴极了的样子。

一个不问时事、淡泊名利的人,也许都愿意穿过时间的隧道,加入到这场盛大的雅集中吧。五代画家丘文播在赵佶之前也曾画过《文会图》,亦是品茗听琴之雅事,但与赵佶的这场茶宴相比,显然逊色多了。相较之下,丘文播的雅集单薄,赵佶的深厚,更重要的是赵佶的深厚里透着纤尘不染的明净之感。明净,是宋徽宗时期画院派作品的艺术特质,在这场雅集里也显现出来了。赵佶在画中用力勾勒的正是自己心中明净的理想世界:且饮,且谈,不问朝政大事,只谈琴棋诗画,图右上侧的题诗可以为证:“题文会图:儒林华国古今同,吟咏飞毫醒醉中。多士作新知入彀,画图犹喜见文雄。”图左中为“天下一人”签押。左上方另有蔡京题诗:“臣京谨依韵和进:明时不与有唐同,八表人归大道中。可笑当年十八士,经纶谁是出群雄。”

大宋王朝,点茶盛行。宋徽宗在《大观茶论》里如此详尽地论及点茶:

点茶不一,而调膏继刻,以汤注之,手重筅轻,无粟文蟹眼者,调之静面点。盖击拂无力,茶不发立,水乳未浃,又复增汤,色泽不尽,英华沦散,茶无立作矣……五汤乃可少纵,筅欲轻匀而透达,如发立未尽,则击以作之;发立已过,则拂以敛之。结浚霭,结凝雪,茶色尽矣。

毫无疑问,如此繁复奢华的点茶,需要同样繁复的一整套茶器来完成。在《大观茶论》里,同样也能读到不少关于茶器的真知灼见。比如:“盏色贵青黑,玉毫条达者为上,取其焕发茶采色也”;比如:“茶筅以箸竹老者为之,身欲厚重,筅欲疏劲,本欲壮而末必眇,当如剑瘠之状”;“瓶宜金银,小大之制,唯所裁给;”“勺之大小,当以可受一盏茶为量。”其实,这些句子都能从《文会图》的那张大案上找到具体物证,所以说,《文会图》毫无愧色地担当起了真实再现宋代点茶宏大场景的重任。

读完这些文字,再品《文会图》,让人忍不住想,在那个遥远的适合文人生活的宋代,从“云脚散”再到最后“咬盏”的点茶,不仅仅是一种茶道,还是文人雅士们淡然人生的一种生活方式,抛尘世纷争于度外,煎一炉水,瀹一瓯茶,焚香展卷,掩卷弹琴,琴罢品茗,一派儒雅悠闲气象。

忽然间,我对那个“郁郁乎文哉”的美好时代心向往之。

偏爱散文6:不是花中偏爱菊

文/彭昕

多年以前,我外出求学,路过一个小站。候车中百无聊赖,索性起来到处走走。两条交卧的铁轨延伸向远方,周围群山连绵,像大海的波浪你推我挤。一阵风,吹来一片浓烈的带有中草药味儿的馨香。那香味长驱直入,沁人心脾,让你无法拒绝。

我不由得停住了脚步。望去,只见万点金黄,从山崖顶上倾泻而下,深深浅浅,溢彩流光,如夜空中繁星,又组成一条瀑布,傲然绽放在烈烈西风中。

野菊花开了,在驿外悬崖,幽深山谷中。这里芳菲已尽,没有蜂围蝶闹,更没有成群结队的赏花人。元稹说:“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尽更无花。”菊花誓要给秋天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每一朵花都向我昭示着生的喜悦,古人说“红杏枝头春意闹”,我不曾体会,但现在我真真切切听见了野菊花热烈地喧闹。一簇簇,一丛丛,挨挨挤挤,迎风欢笑。这一片明艳的金黄,没有一丝斑驳的杂色。我看见她就会想起金色的太阳,突然感动得要流下眼泪。除了梵高的向日葵可以与之媲美,我从未见过这样敬畏生命的植物!

她们不适宜插在星级酒店的花瓶里,也不适宜握在热恋的恋人手中。它只适宜开在人迹罕至的山谷,只适宜开在寂静欢喜的人的心里。

车轮载着我离开小站。在以后的岁月中体会了人世的无常。命运时而静默,时而喧嚣;时而锦绣,时而荒凉。悬崖上短暂的美丽,却在我记忆中凝固成永恒。

她生于严寒、肃杀的秋季,根咬定岩石,在沉沉的底层默默积攒着力,从痴痴仰望的太阳那里吸取着热,年年以铺天盖地的芬芳,醉漫山遍野的晚霞。

那实在是一簇簇悲壮的火焰,一种永不熄灭的火焰,点燃天空,点燃季节,点燃每一颗疲惫的心灵!

偏爱散文7:菊花

文/冰倩云飞

我爱菊花,谈不上偏爱,记得老家的院子里我最爱栽的就是菊花,也许它耐寒易活,第一年花开花谢枯枝败叶后,第二年的入秋,它又复苏般地冒芽生长,如果你将那新枝叶截断重插在土壤里,适当的施一些肥,它的生长是枝繁叶茂,结出的花蕊有羞涩的青,长成含苞欲放的球体。每天观察菊花生长的过程也会让你喜不自禁。当那第一朵旺盛最艳的菊花盛开时,你就感到有一种自豪与成就感。菊花有个奇怪的特点,它的主杆花开的又大又艳,而分枝花开的细小而多娇。如果你任其发展,让它自生自灭。那很简单,只要有足够的空间任它发展,土壤肥沃些。每年的花开也会出其不意,隆隆烈烈地,一丛丛的菊花在院子的大花台里争奇斗艳地盛开着,此刻的我常常陶醉在赏菊、闻菊香的芳馨中。院子里开满的菊花已深深地铬在了我的心海里。

记忆里的菊花品种有许多,往年我栽过的有满天星,矢车菊、黄菊、白菊、还有紫色菊。这些都是常见的品种。在农村,家家门前均可见。菊花我偏爱黄菊,有一种纤细妖娆的妩媚,老家人都爱叫它“萝卜丝菊”还有一种错落有致,似展似舒大概叫匙瓣菊吧,那可爱小巧的是满天星菊,它可是我最喜欢的,遗憾的是现如今菊花的品种越多,满天星菊却越少见了,我至今无法忘记它盛开时的热闹景象,厚绒绒地,圆柔柔地。一簇簇的开得那么淡然,开得那么彻底,都说菊花有着高傲、冷艳之称,但你看到满天星菊热烈怒放地在这个寒秋里,浓妆粉墨地扮演着秋景的主角,是那么奔放、是那么激情四溢、是那么壮观。花团锦簇的深黄、鹅黄、橘黄的菊花们争先恐后地盛开着,散发着沁入心脾的菊香,久久地……久久地……弥漫着悠远的清香。整个院落都沫染其中。

近几年,我也曾在浙江看到过杭白菊盛开的壮观场面,成遍遍的满目皎洁,似云似絮。置身其中就像是踩在云端。那种淡雅甜蜜的菊香,闻上一辈子也不会过瘾。所以爱喝杭白菊也有着久远的情结吧!

每当秋风扫落叶,梧桐树落籽时。也就是菊花盛开的时节,菊花的花期并非很长,大概两三个月左右,它们时常为这个萧瑟的秋天增添了一抹温暖的亮色。随着冰冻和飞雪的无情摧残,此时的菊花就花焉隐退收场了。有一首诗将菊花的衰败形容的淋漓尽致:“茎枯花谢枝憔悴,香销色尽花零落。美人长叹艳容萎,含情收取摧折枝”。

如今没有院子与花台让我自栽菊花了,但我还是依然喜欢菊花,我曾经连续多年买上几盘菊花置放在办公室或者家里,不知何时,我不太喜欢买菊花了,也许见过人们清明扫墓时都会买上几株黄菊或者白菊,敬上亲人的一片哀思,同时也让我的内心升起了伤感。现在的我就是看到一簇簇开得热烈灿漫的黄菊还是白菊,我都不会折下来,装扮我的身居环境了。有时我会轻轻地蹲下,细细的看着它们,轻轻的嗅着这迷人的气息,悄悄地、静静地收藏在心底,旖旎在自已爱菊花的日子里。

偏爱散文8:自古文人偏爱菊

文/艾里香

菊花,不似牡丹那般富丽,也没有兰花那般名贵。可每年秋天来临,我总要养一些菊花。因为我知道,菊花迎霜独立,是文人孤标傲世的精神象征。苏轼有“菊残犹有傲霜枝”之赞,元稹有“此花开尽更无花”之叹,韩琦有“且看黄花晚节香”之志。所以,秋意浓浓,菊花更香,文人的情趣则一览无遗。

文人犹爱以菊名志,以此比拟自己高洁的情操坚贞。屈原由衷赞美过菊:“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屈原因爱国忠贞而遭发配,却矢志不移,其心可比日月。他对菊的赞美,也是因对其自身气节的坚持。而菊花又是陶渊明一生的写照,他喜爱菊花,认为菊花品格高尚,不奉迎风雅,敢于傲雪凌霜。即使是残菊,也挺立不落,依然含香露放。陶渊明用菊花的清雅倔强,来操守自己的君子之节。那幅东篱采菊的肖像写意,成了一句千年绝唱,一种彻悟人生真谛的神情,不为五斗米折腰的率真的本性。

菊花开放时,正是秋高蟹肥的季节,旧时一般文人,往往要邀一二挚友,边看菊边吃蟹。红菊,红的热情奔放;白菊,白的纯洁神圣;黄菊,黄的温和光明。即使菊花混色,也是白中带紫,黄中透红,她笑傲霜天,高洁无畏的品质,让人领略到不畏艰难,百折不挠的执着风范。作家周廋鹃在《秋菊有佳色》中说,古人诗文中,也常有重阳赏菊的记载。然而事实上,每年逢到重阳节,往往无菊可赏,总要延迟到十月。苏轼就曾经说,岭南气候不常,他原以为菊花开时即重阳,因此在海南种菊九畹,不料到了仲冬才开放,于是只得挨到十一月五日,方置酒宴客,补作“重九会”。

菊花有一种自然的吸引力,让人不由自主地亲近它,朋友一般的亲切,用心谛听,或许能听到花瓣从容开放的声音。小说家张恨水就得到了菊花的灵气。张恨水常在菊花丛中散步,构思小说,以致友人们都说:“张恨水的作品得花之灵气。”每当一部作品问世,张恨水总爱到花市买几盆菊花或山上采野花,可见他对菊花一往情深。而另一位作家林语堂,则对菊花的香味有着独特的感受。林语堂谈到菊花时说,当许多花草或昙花一现,或色损香消的时候,菊花则含苞吐蕊,菲然独秀,给浓浓的深秋装点出迷人的色彩。

菊花是适秋而放的花蕾,慷慨独悲歌,强悍为剑气。作家任崇喜在《生命如菊》中说,在春夏冬三季里,菊积极地孕育、生长,并非消极地等待着一种浪漫的实现,等待春去春又回。所以自古以来,文人是落魄者多。正如菊花只有开在寒霜雨露里,开在乡野阡陌上,才显出其傲岸的气质来。而在古代话传说中,菊花又被赋予了吉祥、长寿的含义,如菊花和喜鹊组合表示举家欢乐,菊花与松树组合表示益寿延年等,则更增加了文人对它们的喜爱。

由此看来,文人爱赏菊,爱的是菊花那种不同流合污、傲世独立的气节,所以苏轼说:“荷花已无擎雨盖,菊残犹有傲霜枝。”这正是菊花的可贵品格。菊花遇到了文人,便有了君子之德,隐士之风,志士之节。

偏爱散文9:偏爱旧时光

文/夏学军

喜欢上董桥的文字,是从他的《旧时月色》开始的,他有一方闲章“董桥痴恋旧时月光”。短短几个字,我仿佛看见一位穿长衫的老文人,在昏黄的月下独入湖心亭,举手投足间带着股婉转幽然的民国老味道。

喜欢一个人不是无缘无故的,因为我也是一个念旧的人。日子在钟摆的滴答声里,汇聚成一首经典难忘的曲目,多少个日后,我们躺在阳光下的藤椅里,脑海中浮现那段旧时光。我喜欢听老歌,老得甚至是父母辈的歌,绵绵的曲调,沉淀下来的韵味,流淌着光阴之美。张国荣、陈淑桦、李宗盛,他们演唱的经典曲目,成为我心里永远的旋律,让一切都安静地流淌。我们百唱不厌的是那份对生活的纯真,打开音响放一曲,总是老歌伴着茶香或书香,仿佛藏在箱底的旧衣,虽然没有时下流行的元素,却不乏温暖与珍惜。

那日翻箱寻找一件夏衣,无意中又在箱底看见了那条围巾。红色的毛线,简单的花样,这朴素的毛织物,一望便知是母亲的作品。母亲手笨,不擅女红,别人家的孩子穿毛衣裤,我只能穿又厚又硬的秋衣裤。那年流行长围巾,我天天缠着母亲要,母亲拗不过我,只好笨手笨脚地给我织。一晃都二十多年了,成家立业离母亲有千里远,如今我拥有那么多美丽的围巾,却没有一条能取代它。严寒的冬天,在我想家的时候,拿出来戴在脖子上,温暖如春。多少次清理衣柜的时候想丢掉它,却又一次次地小心收藏,因为我怎么也难舍那份和生命连筋带骨交缠在一起的旧日时光。在我们感叹生命流逝的时候,很多东西不经意间就在生命里留下了烙印,撇不去。

每次收拾柜子,总会带出心底的某些记忆。除了这条围巾,还有好多旧衣服躺在我的衣柜里,我喜欢穿旧衣服的踏实感,它们好像退了火气的久藏宣纸,不用去适应,烂熟于心的穿衣感受密集地弥漫周身。所以我总是把它们洗干净认真地叠起来,再穿时依旧干净整洁。旧衣物,要的就是一种温暖的念想,想着想着就会有微笑的幸福。

旧衣如旧友,可以轻轻松松与之相处,即使久不见面,但是见了面就仿佛昨天刚刚一起喝过茶一般的亲密,无需想起但从没忘记。腼腆的我,在人群里默不作声,面对陌生人也是无言相对,请不要认为我孤傲,我是在默默地观察、品味。如果认定你我是同道中人,定视你为朋友,待时光缓缓凝结成珠玉,你我之间便有了如老火靓汤般美味的老友情意。如今早已不是贪新鲜的年龄,能一路走到现在的老友,情谊如同落在树梢的夕阳,点点滴滴的碎光里透出美丽斑驳的心境。

家里有个置物架,是专门放收藏品的。其实里面没有值钱的收藏品,顶多算老物件而已。矮墩墩的土陶花器,小时候用过的收音机,爷爷用过的鼻烟壶,漂亮的糖罐,仿真的青花瓷。有朋友说这些东西和家里的装修风格不太搭调,建议放在暗处保存。可是我总做不到,我念着它们,想时时刻刻看着它们,因为每个物件都融进了前人或自己太多的情感经历,过去的悠悠岁月及酸甜苦辣,它们在印证着。

偏爱旧时光。旧,不是破烂不堪的,也不是陈腐朽木,旧是一种时间的印记,是一段回忆,一段故事,可以周而复始,可以细细品味。所有的旧时光,带着所有的美好打结成曲,酿成百听不厌的经典,一遍遍吟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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