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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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的文章1:寓言五题

文/大解

追风

从前,有一个牧羊人,善于奔跑,甚至超过了风速。一天,一个人说错了一句话,说完就后悔了,请求牧羊人把这句话追回来。牧羊人答应了,他顺着风跑,居然跑到了风的前面,截住了这句话。从此他名声大振,不再牧羊,专门为后悔的人追赶话语,多年从未失手。

牧羊人所追赶的话语,大多是些小声说出的话语,即使被风吹走,也不会太远。这使他感到很不过瘾。有一天,他决定自己大喊一声,看看能否追上。于是,他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喊了一句,随后就追过去。由于声音传得太远,他追到了遥远的远方,从此没有再回来。

多年以后,有人在风里看见了他的影子,并听到了他的喊声的余音。据说他无法停下来,也无法超过自己的喊声。他喊的是自己的姓名。

非马

很久很久以前,一个从未见过马的人,看见一匹飞奔而过的马,决定把它画下来。于是他顺手捡起一根草棍在地上画起来。他画出了飞扬的鬃毛,画出了马的轮廓和四条腿,他感觉画得不像,他擦掉重画。他去掉了马的肉体,他把肉体简化为线条,画出了马的姿势和精神。他画出了一匹非马。于是,“马”字就诞生了。

从此,他知道,文字不是事物本身,而是事物的灵魂。文字可以离开事物而存在,并且衍生出另外的文字。他依照这个马字,画出了另外的马,他在地上画出了文字组成的抽象的马群。

当又一匹马从他眼前飞奔而过时,他没有去画它。他觉得画下了文字的马以后,真正的马已经不重要,可以被忽略甚至取消。

到了暮年,这个创造了马字的人,去掉了自己的身体,或者说从身体中抽出了自己的灵魂。有人看见他的灵魂骑在一匹马的灵魂上,从天边一掠而过,许多秀才从手中的书卷里听到了他们远去的回声。

三个人

两个耳聪的人和一个聋子要去见上帝。上帝说,你们谁能听到我的召唤,谁就能得到我的指引。

一个说:我可以听到十里以外的人说话的声音,八里以外蚂蚁爬行的声音,五里以外瓢虫呼吸的声音,三里以外死人做梦的声音……

另一个说:我可以听到星星在空中移动的声音,星光穿过夜空的声音,以及阳光落地时那庞大的回声。

于是上帝让远方的一片花朵次第开放,让他们去分辨。一个说:我听到了,三座山的后面有一片花朵正在绽开花瓣;另一个说:我也听到了,还有丁香花,有细小的水流正在沿着花颈向上流动。一个说:整座山的花都在开放,蜜蜂的声音太吵了。另一个说:大概有上万只蝴蝶在花间飞翔,它们扇动的翅膀引起了轻风。这两个耳聪的人越说越细,越说越远,他们甚至听到了花朵的根茎在地下伸展的声音。

聋子什么也没有听到。他只感觉自己心跳的节奏发生了变化,一种从未有过的震撼,贯穿了他的全身。他的眼前忽然一亮,好像内心里闪开了一条大道。他情不自禁地向前走去,他得到了上帝的指引。

而那两个耳聪的人,被世界的杂音所淹没。上帝只允许他们倾听心灵以外的声音。

透明的小姑娘

从前,有一个透明的小姑娘,从来没有影子。她特别羡慕那些有影子的人。于是她去找巫婆,求巫婆施展法术,给自己一些阴影。巫婆说:你站在黑夜里,连灯光和星光都要避开,七个夜晚之后,你就会获得阴影。透明的小姑娘听了巫婆的话,站了七夜,当他走到阳光下,发现自己没有阴影。她又去找巫婆,巫婆说:你的身体里有光,还需要在阳光下站七天,把光交还给世界。透明的小姑娘听了巫婆的话,在阳光下站了七个白天,但她还是没有得到阴影。她又去找巫婆,巫婆说:七个夜晚和七个白天你都站了,七十年后你就会获得阴影。

七十年后,透明的小姑娘变成了一个老太婆,真的得到了阴影。而那个巫婆随着年龄的增长却越变越小,心智和体型都回到了儿童时期。后来她失去了法术,整天生活在阳光下,被阳光洗尽了体内的杂质,变成了一个透明的小女孩,也失去了阴影。天气炎热时,七十岁的老太婆就用剪刀剪下自己的一块阴影,披在小女孩身上,为她遮挡太阳。这个透明的小女孩,像披着一件黑色的披风。

梦游人

有一个梦游人,经常在有月亮的夜晚出游。他梦游的路线大致不变。因为他为了避免走错路,每次都是跟着自己的影子走。他把自己的影子当成了另外一个人——一个可以信赖的朋友。

一次,云彩突然遮住了月亮,影子消失了。他陷入了茫然,失去了方向,走到了不可知处。天亮以后,他发现自己走到了梦的外面。

没有月亮的夜晚,这个梦游人也并不总是走失。当他感到迷路时,就伸出一只胳膊把自己拦住,或者伸出一只脚,把另外一只脚绊倒,这样,他就会停下来,细细地辨别方向,然后向梦的深处走去。

有时,他在夜里奔跑,想甩掉影子,但影子像一个无赖紧紧地贴在他的身边。有一次他背着一条麻袋,想把影子装进去,但他忙活了半宿,无功而返。

终于有一天,这个梦游人走失了。有人在地上发现了他的影子,但没有找到他本人。

从前的文章2:儿时的村庄

文/周塬风

从前我的村庄,户户养鸡。母鸡生蛋,凑孩子的学费和油盐之类的零碎。白天院落、街道到处有鸡在跑,树下,墙头,草丛,鸡影晃动,有的扒土倒粪找食,有的趴在柴窝打盹。夏天闷热,鸡们会飞跃柿子树梢,在枝头歇息过夜。

躁动不安的公鸡,天不亮便扯开嗓子鸣叫,一只叫罢四方回响,整个村子一片欢腾。那时村里人普遍缺少手表、钟表,更没有现代的手机,鸡鸣声就是闹钟。于是熟睡的人们开始醒来,知道啥时候了,该起身下地干活去了。

在我的记忆里,娘总在鸡鸣前起床,生火烧水,给上学的孩子们做早饭。洗完锅,在后锅煮上猪食,喂猪,扫院,一切安顿停当,也就到了鸡鸣的时候。鸡鸣声过,生产队长敲响铁钟,喊大伙儿上工,娘又跟随劳作的队伍,走出家门去挣工分。

中午放学归来,花母鸡“咯咯嗒,咯咯嗒”地欢叫,响亮悦耳。正在厨房准备午饭的娘,喊我收鸡蛋。鸡窝里有两枚鸡蛋,一枚引蛋,一枚刚生出的鲜蛋。拿在手里,温温热热。娘说,沾鲜蛋的光,可以明目。我闭上双眼,用鲜蛋反复在眼皮轻压,很是舒服,然后才恋恋不舍放进陶罐。

春暖花开,母鸡身体发烫,不吃食,占窝不生蛋,即便不是看到公鸡,有人靠近,也会伏下身子作驯顺状,这是抱窝的征兆。娘在僻静暖和的屋门背后垒窝,铺层软软厚厚的麦草。挑选个大周正的二十来个蛋,有时也拿自家的交换人家的鸡蛋,放在窝里面。

娘将抱窝的母鸡抱起,放入窝内。母鸡此时显出作为母亲的温顺,叫声柔和,轻趴蛋上,唯恐爪子伤了宝贝。又恐边缘的蛋得不到温暖,便轻轻翻动。完后,微展翅膀,匍匐安卧,半闭眼睛,开始艰辛漫长的周期。

这段时间,母鸡不思茶饭,脾气也不好,不许孩子们靠近。但它认娘,知道娘不会伤害它的宝宝。每隔两三天,娘就会把母鸡抱出来,就像对待坐月子的女人,给它喂煮熟的谷糠和干净的水。

娘说,鸡孵鸡,二十一。三星期后,听见鸡蛋里有细微的声音。娘说,鸡娃要出来了,在啄壳呢。开始一个小洞,逐渐变大,小鸡“噌”地一下,真的破壳而出,浑身湿漉漉的,怯怯憨憨,站也站不稳。一会儿工夫,便成毛茸茸的圆团。

待到油菜花开,蜜蜂嘤嘤的日子,小鸡羽翼渐丰,一团鹅黄细绒,配上红喙,粉嫩脚丫,以及涉世未深的天真眼睛,实在惹人爱怜。母鸡带领小鸡到处转悠,青草地觅食,墙根下歇息。稍有动静,小鸡迅速钻进母鸡翅膀,在温暖幸福的怀抱里,啾啾出无限的静谧与安宁。

昨天夜里,睡梦中我恍惚又回到了儿时。公鸡打鸣,母鸡欢叫,小鸡啾啾,三乡五里,此起彼伏。

从前的文章3:城墙守护着西安娃

文/墨涵轩客

从前的西安娃,似乎都有一段暖暖的城墙情节。现今西安娃的城墙情节淡了,淡的多了。城墙在他们眼里,不过就是区隔城里城外的一道墙罢了。也难怪,城墙还是那座城墙,西安却在变,西安娃也在变。

在我的体会中,谁要是说他是西安人,却对城墙没什么感觉,那他八成可能不是地道的西安娃,起码不是曾住在西安古城墙下的西安娃。宽厚高大,工整方直的古城墙就是西安人的影子,在它的脚下生活久了,多少都会萌生出城墙的性格。

我从小就生活在西安西门里一条叫白鹭湾的巷子,巷子南头朝西拐,几十步远就到了西城墙跟。在我的印象中,西安城墙应该是一个鲜活又悠久,具象又抽象的大概念。说实在的,尽管如今的西安城墙早已修缮得内外整洁,装扮的像个急火火要去相亲的大龄青年,招风惹眼的。我打心眼里还是觉得,五十年代的西安城墙更加温馨亲切一些。那时的城墙也许陈旧,有几段甚至几近残破,却更显苍劲拙朴,就像一位身着青布长衫,须发皆白的老者安详和蔼,我若有心里话,也更愿意向他诉说。

我记忆中的西安城墙,不只是有棱有角冰冷的砖墙和威严的城门楼子,它更像是有生命的,能给人以呵护的,让人感到可亲近可依靠信赖的沉默的朋友。1955年我上小学,那时尽管贪玩,但学习却从不让妈妈操心,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都是三好学生。那时放了学,作业极少。除了在院子里,在白鹭湾街道上与小伙伴们玩耍以外,经常出没的地方,就是攀城墙;在城墙上放风筝,练练花拳绣腿;钻进城墙的防空洞里捉迷藏;在城墙外的树林里捉蟋蟀,逮蜻蜓,粘知了,扑蝴蝶,掏黄鼠,挖荠菜,掘地软;在护城河里游泳,抓青蛙。用西安话说,就是“匪咋咧”。

最让我感到新奇刺激,也最让我母亲操心不已的,要算我也曾尝试过在城墙上“贴壁虎”了。其实就是沿着城墙的内立面,砌成有一定斜度的砖缝,手脚并用,一点一点的向上蹭,最多能蹭到两米多。再纵身跳下,充其量属于练练胆儿的那种,一般是有惊无险,乐趣全在哈哈一笑和争胜逞强之间,就算摔个屁蹲儿,也谁不笑话谁。

在我的记忆中,从五十年代到文革结束前,西安娃攀城墙最常见和最快捷的方式,要数“攀水槽”了。那时,西安的旧城墙内侧每隔六十米,就有一道流水槽直通上下,砖石结构。它能确保城墙顶面(叫海墁)的雨水,顺畅的流散到城墙下面,防止墙体被雨水浸泡。沿着凹型水槽的内侧,有人工凿出的脚窝,手脚并用,攀爬起来比较轻松。快到墙顶那段女墙的时候,是最险要的一段,因为女墙虽然很矮,却是垂直的。所幸的是,那里总有几处合适的脚窝可以借力。

对于生活在城墙身边的西安娃来说,城墙是他们放飞心灵的地方。五十年代中叶,西安的所谓高层建筑中,能超过钟鼓楼的寥寥可数,想登高望远,上城墙就是最佳境。再说,那时的城墙随便上,不用掏一分钱。当然大多数人若要想上城墙,还是规规矩矩从登城的“马道”,顺着阶梯型坡道上去。

春和景明,站在城墙上,蓝天白云下的终南山清晰可见。西门城楼上成群上百只野鸽子,在城墙内外自由翻飞翱翔。盛夏之夜,城墙附近的孩子们会结伙一道,各自卷着一张竹席,或者一张草垫子,铺在城墙顶上数星星。深秋时分,我多少次坐在城墙的垛口上,目送着一拨一拨的大雁,排成人字形或一字形向南迁飞。隆冬腊月,站在城墙上看雪,城里城外,满目皆白,不由人就想吼上两嗓子,也好把翻肠倒肚的话,一股脑腾个干干净净。

一直到文革初期,我上高中二年级,那时校内校外已经全乱套了,社会上的“血统论”正甚嚣尘上,我属于黑五类的“狗崽子”,什么派也不用参加。于是,有空就上城墙练习小提琴,拉好拉坏,自我欣赏。要么就对着城墙外的树林,学着京戏里的铜锤花脸叫板:呜—呼—哈—哈--哈!或者在一个一个的垛口上跨越奔跑,与其说是在练胆量,倒不如说是在纾解内心的苦闷与困惑。

我相信,城墙在每个西安娃心里,都是沉甸甸热乎乎的。无论遇见高兴的事或烦心的事,都想与它絮叨絮叨,好像就觉得它能听懂。结识了心仪的好朋友,就想到先一同逛趟城墙,好把彼此的脚印和话语都让城墙作个证。人们只消在城墙的垛口上向远处一眺,有多少流逝的故事就会浮现在脑海,又有多少愁闷的心境也会忽的消散。

岁月流逝,斗转星移,西安在变,变得越来越新。西安娃也在变,变得也来越老。六百多年过去了,西安城墙还神采奕奕的屹立在这里,它会一直守望着,倾听着,呵护着它身边一辈一辈的西安娃的。

从前的文章4:慢夏

文/祝宝玉

从前日子慢,夏天尤其慢。“凉席滚烫,睡梦轻盈/ 一只从井水里打捞上来的西瓜/便可喂饱整个无事的下午/傍晚前的阳光依旧热烈/蝉声依旧聒噪/柯南依旧长不大/而母亲隔着鱼塘唤我回家吃饭的那副/不生锈的嗓子,依旧嘹亮……”这是青年诗人莫诺的诗句。

如他一样,在我的记忆里,从前的夏漫长而悠远,好似和昨日只隔着一层纱,模糊的画面透着淡淡的清凉的灰黄,倘掀开那层纱,一切又烟消云散,不见踪迹。就把它们留在梦里吧,或者还能偶尔梦及,那从前慢的夏。

小龙是我们当中的孩子王,他已经“侦查”好了,晚上7点多,看瓜的三爹要去池塘里洗澡,我们可趁着这时机,摘两个西瓜吃。我们“衔枚裹蹄”,来到瓜地旁,小虎把风,小糖放哨,小龙和皮蛋去摘瓜,我和小珠负责接应。一切有序进行,正待我们交接的时候,被三爹逮个正着,一个也别想跑。善良的三爹罚我们捉一百只知了,捉齐了就把两个西瓜奖励给我们。这还不简单,我们可都是捉知了的高手,别说一百只,一千只也没问题。不消一个小时,我们就完成了预定数额,交到三爹手里。三爹笑了,说今个又有下酒菜了。西瓜真甜,我们坐在坝埂上大快朵颐起来。

烈日当头,没哪个傻瓜愿意跑出去晒太阳,我们有个神秘乐园。早饭过后,携着凉席,摇着破扇,三五成群,聚到村后的毛竹林里。竹叶茂盛,撑起一大片阴凉。寻一片开阔的地方,拨走落叶,铺上凉席,开始各自的游戏。谁都有谁的爱好,打扑克,下象棋,玩弹珠,摔卡片,不亦乐乎。待这些游戏都玩腻了,我们就仰面横躺,聊聊理想,侃侃未来,纵然天马行空,但我们都一本正经。

真没感觉那时如现在般燥热,我们总是有办法分解漫长的时光,时间在不知不觉间流逝,它们走了很远,我们才发觉暑假已经过去大半。抓紧时间玩吧,要不就没机会了,于是我们玩得更欢了。

到了午后,池塘就是男孩的天下了,一个个脱得溜光,一个猛子扎下去,那叫一个痛快。父母从来不问我们,只要安全,爱怎么玩就怎么玩。各种比赛,各种嬉笑,各种打闹,直到母亲唤我们回家吃饭,才恋恋不舍离开。可饭碗一撂,我们又聚在了一起,之后,大人们也搬凳抱席陆续而来,甚至搬来竹床,在池塘边的柳树下闲聊纳凉。

记忆中,夜空总是漫天星辰,小小的光点不停地飘移。那转瞬即逝的流星落到这个世界的哪个角落里去了呢,我想去看看。想着想着,就进入了甜美的梦乡。

仿佛一个梦醒来,我们就长大了。日子快了起来,年龄愈长,愈感觉自己撵不上生活的节奏。好怀念从前那些慢悠悠的夏日。

从前的文章5:智慧无价

文/黄邦在

从前有一个海岛,岛上有很多沉积了多年的大颗珍珠,价值都非常昂贵。可谁也无法接近这个海岛,只有栖息在海岸附近的海鸟能飞行往来于这个岛上。

很多人慕名而来,带着枪支弹药,捕杀飞回岸边的海鸟。因为这种海鸟每到白天都会飞到岛上去吃光如明月的珍珠。

时间长了,海鸟渐渐地灭绝,即使剩下的几只也过得胆颤心惊,只要一闻到人的气息、看到人的踪影,就会早早地逃走。

后来,来了个很有智慧的商人,他在海岸附近买下大片树林,并在树林周围安上栅栏,不让闲杂人走进他的树林。同时,他严厉告诫他的仆人,不许在树林里捕捉或驱赶海鸟,更不许放枪。

于是,当海岸其他地方的枪声一响,就会有海鸟在惊慌逃窜中不经意闯进他的树林。时间一长,海鸟渐渐地都留在他的树林里栖息,它们也因此不必再为安全战战兢兢。

等到海鸟在他的树林里逐渐安定下来的时候,他开始用各种粮食、果实等,做成味道鲜美的百味食物,撒给这些海鸟吃。海鸟贪吃百味食物,吃得很饱,就把肚中的珍珠全部吐了出来。

日复一日,这个商人就成了远近闻名的大富翁。

在对待同样的问题时,人与人的思维只存在一种看不见的细微的区别,但是由不同的思维得出的结果却有着惊人的差别。这,就是智慧的价值!

从前的文章6:短尾巴

文/朱蔡杰

从前,兔子长着一条长长的尾巴,整天到处炫耀。

一天,兔子来到一条小河边,想到对面的树林去,可是河上又没有桥。兔子左思右想:“我怎么才能过去呢?”这时,一只大乌龟慢悠悠地游过来。兔子转了一下眼珠,说:“乌龟大爷,听说你们族人可多啦,能不能让我数一数一共多少呀?”

“好啊!”大乌龟亲切地说。说完便让自己的族人排成一条长龙,直到河的对岸。于是,兔子跳上一只乌龟的大壳,一只一只地数起来:一只、两只、三只……直到跳到河的对岸。此时,兔子得意地对乌龟大爷说:“哈哈,你们上当啦!其实我是想利用你们过河,你们乌龟真是笨!”乌龟们听了兔子的话很生气。就在兔子得意忘形的时候,离兔子最近的那只乌龟气冲冲地向兔子咬去。“啊!我亲爱的尾巴被咬掉了一大段,呜呜……我现在变成了短尾巴。”

从此,兔子的尾巴就变短了。这就是说谎、骗人的结果。小朋友们,你们千万不要学兔子哟!

从前的文章7:轻装前行

文/书叶

从前只觉得未来还远,以后我必定不凡,好像确信自己将来必定是个大人物似的。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这样神奇的感觉,可能是从小老师的表扬太多了吧。从小到大,我的成绩说不上拔尖,但总能得到某课老师的偏爱,心里自然觉得自己有些与众不同。上学时总爱写写,后来觉得自己的文字矫情就不写了,当然也跟谈恋爱有关,说到底不过是自己懒罢了。

毕业工作后,才发现自己是如此的平凡,学习不错不等于赚钱能力,看着同学们大部分都找到了人生目标,考编的考编,当律师的当律师,做医生的做医生。起初也不觉得什么,只觉得他们真的按父母设的公式在套算自己的人生,而我依旧在佛系的过着日子,不喜欢职场的争斗,在一个不大不小的公司里悠闲度日。每天上班认真工作,下班刷着手机。只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开始有紧迫感,这种紧迫感并非来源于和别人的攀比,是自己的内心对自我的价值产生了怀疑。我总是苦恼于,为什么自己没有梦想,没有想做的事,也没有特别擅长的事。就算找不到梦想,但最起码能拿到不错的薪资啊!至少那也是一种价值,可是这些我一样也没有。我觉得很无力,好像漂浮在大海里,想上岸,却发现自己连根芦苇都没有。

于是今年我开始了反思,开始阅读,尽管工作上还是没什么突破。但我开始捡起了丢弃已久的文字,期间我满怀信心地投了几次稿,最终都石沉大海。那感觉好像我好不容易点起的火,被突如其来的风一下子给吹灭了,心里有着说不出的憋闷。有时我忍不住的问对象,我写的东西真的那么差吗?为什么有的东西写的不知所云,都刊登出来了,却不要我的呢?我什么时候才能靠自己喜欢的方式,养活自己呢?每当这个时候,他总告诉我,不要那么功利心,喜欢写就写,不要老期盼着能立马成功有稿酬。虽然这样说,我还是难抵心中的失落,好像没有被采用,写的东西也就没啥意义了,好像只有被权威期刊认可了一切才有意义。于是我再一次被这种失落感打败,觉得这个时代没有几个人喜欢读诗歌了,写的东西也没有读者,那么一切都显得那么虚无。我开始逃避这种虚无感,再一次停笔,好像只做现实的工作,生活就能变得实在点。

我以为我不会写了,客观来说我本来也很多年没写东西了,也没什么才华可言。不管是生活阅历还是笔力都很欠缺,除了偶尔写几句歪诗,实在没什么想表达的欲望。直到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在网上看到了必读社,被首页的几句话打动了,就试着注册了个账号,起初也没有想写东西,只是没事的时候浏览一下打发时间。看着空间空荡荡的,就放了几首老早之前写的文字。但慢慢的我惊奇的发现,当我看到发表作品栏那空白的页面时,总想敲点什么,虽然没有想写的内容,但当鼠标放上,敲下第一个字后,后面的就接踵而至了。当我不抱任何希望的时候,原来也能写出这么多字,原来写的过程这样轻松而快乐。我开始为自己的懒惰而感到惭愧,以前我总不想写,说没有灵感为什么要硬写。殊不知,文字有时候是在你拿起笔那一刻自然流出的。

虽然写过的东西,我每次看着还是觉得为什么要写这些东西,有啥意义,还是感到虚妄无力。但最起码我写的时候是充实而快乐的,我为自己行动起来了,而感到快乐。不是所有东西都需要目的,既然带着奢望就难免失望,不如轻装前行,心无旁骛的做好当下的事。当我们不够强大的时候总想向外寻求证明,却忘了向内修炼自己的心灵,才是自我完善的最好途径。感谢一切的遇见,也感谢正在做的改变,相信我们终将成为更好的自己。

从前的文章8:小花猫捉鼠记

文/解颖颖

从前,猫妈妈生了一只美丽的小花猫,她有着又大又亮的大眼睛,带着花样图案的黑白相间的皮毛,真是猫见猫爱,花见花开。猫妈妈十分疼爱小花猫,竭尽所能地精心照料着她。

小花猫一天天长大,猫妈妈要传授给她捉老鼠的本领,小花猫却一点也不着急:“我还小呢,有妈妈无微不至的照顾,我要什么就有什么,何必那么辛苦地学习本领呢?”就这样,小花猫什么事也不会做,什么事也做不了,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幸福生活”。

一天,猫外婆生病了,猫妈妈嘱咐了小花猫几句,就匆匆忙忙地出门去看猫外婆了。小花猫第一次离开妈妈,觉得既孤独又新鲜,心想:“平时妈妈总说我娇生惯养,依赖性强,不会做事,其实,我哪里不会做,我只是不想做、懒得做而已。今天趁妈妈不在家,我要好好露一手,让妈妈对我刮目相看。”于是,小花猫学着猫妈妈的样子,迈着猫步,轻手轻脚地走到老鼠洞口,找了个有利的地形,悄悄地埋伏了下来。

等了好长一会,终于有一只老鼠探头探脑、蹑手蹑脚地出洞了。小花猫瞅准时机,猛扑过去,狡猾的老鼠感觉事情不妙,急忙转身,小花猫扑了个空,一下子愣住了,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平时看妈妈捉老鼠挺简单的呀!怎么轮到自己就……难道今天要饿肚子了吗?”小花猫垂头丧气地趴在地上自言自语道。老鼠看到小花猫这副模样,心里直乐呵:“哈!原来是一只不会捉老鼠的呆猫,让我虚惊一场!平时都是猫捉老鼠,今天我要上演老鼠捉猫的好戏!”想着,老鼠竟朝着小花猫一步一步紧逼过去,趁小花猫不备,在她的身上狠狠地抓了一下。小花猫吓得掉头就跑,一不小心撞上了墙,撞得鼻青脸肿,真是狼狈极了!

这时,猫妈妈回来了,老鼠才意犹未尽地钻进洞里躲了起来。小花猫惊魂未定,气喘吁吁,十分惭愧地说:“妈妈,我以后再也不依赖您了,能自己做的事情都要自己做。今天我就要跟您苦练捉老鼠的本领!”猫妈妈抚摸着小花猫的头,欣慰地笑了!

从前的文章9:好朋友

从前,有一对非常要好的朋友,他们分别是小狗和小兔,看到这你可能会想狗和兔怎么会是好朋友呢?狗不会把兔子给吃了吗?我来告诉你吧,事情是这样发生的。

有一天,小狗在草地上跑着,忽然,小狗被一颗长长的草给绊倒了,那棵草紧紧地勒着小狗的脚,它的脚已经被草给勒青了,就在这个时候,一只小兔子蹦蹦跳跳过来了,它看到了小狗想马上跳走,可是它却停住了,因为它看到小狗的脚背缠着了,就停下来温柔地说:“小狗,你怎么了?”“你可以帮我吗?”小狗说,“小狗,我放了你之后,你会不会把我吃了呀?”小兔担心的问,“不会,不会,我是一只善良的狗。”小狗连忙回答道。“那好吧!”小兔半信半疑的帮小狗咬断了草根,小狗得救了,可是小兔帮了它之后撒腿就跑,小狗去追小兔,想谢谢他,可是,小兔已经跑出了好远。

过了几天,小狗又在空地上遇到救他的那只小兔子,小狗跑过去,拍了拍小兔的肩膀,对他说:“小兔,上次你救了我,我要谢谢你啦!”“不用谢。”小兔说,“要不我们交个朋友,好吗?”“好吧!”就这样,他们成了好朋友。

他们做朋友不久之后发生了一件事,小兔买了一支非常漂亮的钢笔,可是不知道哪儿去了。第二天,小狗正拿着跟那支一模一样漂亮的钢笔写字呢!小兔看见了,对小狗说:“小狗,你这支钢笔哪来的呀?”小狗说:“这支钢笔是我今天早上买的,和你那支一模一样,对了,你那支呢?拿出来看看吧!”小兔说:“我的那支钢笔不见了,你有没有看见呢?”“没有看见”小兔皱起眉头,说:“是不是你偷走的,我不和你玩了。”说完,转身就走了,小狗委屈极了,因为那支钢笔的确是小狗的。小兔回家后,在一本书里找到了那支钢笔,就是那支漂亮的钢笔,小兔把事情的经过全部告诉了妈妈,妈妈说:“你呀,做事情一定要弄清楚,再去做,快去给小狗道歉。”小兔跑去小狗家,它对小狗说:“小狗,对不起,是我误会你了,我们还做好朋友,好吗?”小狗笑笑回答:“好的”

他们还是好朋友。

从前的文章10:从前的吃法

文/瀍源布衣

从前的吃法,简单,个性,有一种纯朴的美。

村里有一位耄耋老人,是个资深经纪人,擅长说牲口。每促成一桩买卖,就在客户那里落脚。客户以酒肉款待,他却说不吃荤,单要吃辣椒。那种民间土生土长的线椒,红彤彤的,透亮晶莹,切成寸段,以少许油煸炒,贼辣。他就拿它下饭,一口辣椒,一口面片,一口接着一口,吃得满头大汗。那情形,看得人眼里、心头都是辣的,火烧火燎。

一个青年,也喜欢吃辣。他到田家来,刚好主人蒸熟一笼屉新麦面蒸馍,雪白丰满,散着滚滚热气。他并不急于上手去拿,而是踅摸(xué mo)到门外的菜园子。菜园子里,朝天椒支棱着,还没有十分熟,泛着油绿的光彩。摘回一些,斩成段,放在蒜臼里加盐捣碎。辣椒泥夹馍,趁着热乎劲儿,鼓起腮帮子,大口大口吞咽。尖辣的味儿,和着面香,催生着食欲,笼屉一会儿空空如也。青年抹一下嘴角,打着响嗝,特别满足。

村里还有彪悍男子,擅屠,替人宰杀,从不要钱,只拿走猪头、下水一套,如此成了规矩。他家常常支着敞口的锅,锅里有清水。每每干了活回家,把几件赠品丢进水盆里洗净,囫囵个儿撂进身旁的大锅里清煮。男子安闲地抽着烟锅,等到肉香弥漫,起锅,一一捞在案子上。盛一碗米饭,先扒拉几口,然后举起整个猪头,抹上一些盐巴,张大嘴巴,豪情万丈地一通啃吃。如此粗犷饕餮之相,令人瞠目。

一个庄稼人,喜欢吃生。庄稼成熟的时节,是他最惬意的时候。他一早到地里头,看看矮头矮脚的绿豆,结了荚绿绿的,捋几个在手。剥开壳子,一排排豆子,绿如翡翠。抖在手心,一扬手,嫩豆粒飞入口中。咀嚼之间,豆的清香出来了,在嗅觉里翻腾,在脑海中回旋。他也吃芝麻,把芝麻在指缝间用指甲一绷,芝麻粒弹跳着,打着旋儿,乖乖地落入口中。咀嚼,咂摸,意味无穷。末了,再刨两疙瘩生红薯,在衣服上蹭一蹭泥土,咔嚓咔嚓吃了,解渴,生津,耐饥。

从前的各种吃法,原始,纯粹,保留了食物的本真与原味。那时,人们的身体杠杠的,很少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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