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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命散文1:遗忘,是我们不可更改的命运
文/红尘羁绊
忘,是我们不可更改的宿命,所有的一切,都像是没有对齐的图纸,从前的一切回不到过去,就这样慢慢的延伸,一点一点错开来,也许,错开了的东西,我们真的应该遗忘了。
南柯一梦终难醒,世界上总有一些人,非要等到千帆过境才开始知道回头,要等到流离失所才开始懂得珍惜,等到物是人非才会开始怀念删繁留简,从容相待。
我总是不停的在追忆一些过往,我总是怀念那些消失了的人,物 ,不是现实不够美好,而是对于过去的遗憾。遗憾那些终究过去的过往。其实仔细想来,曾经也未有比现在好,只是紧紧的想要抓住过往的青春细数流年的足迹。
我总是告诫自己,这辈子的相遇是上辈子修来的福份,下辈子,无论爱与不爱,都不会再见。这辈子所见的人所碰见的事,都会在生命终结的时候而终结。可是,尽管如此,我也还是很纠结,还是会有那么多不喜欢的人不喜欢的事,还是会跟自己生气。我告诫自己,要学会包容,和平的与每一个人相处,可是,我也还是对不同的人持各种不同的态度。那些宽容的仁慈的大爱统统的都抛向脑后,最终却告诉自己,我不是佛,最不到对每个有都仁慈宽厚,我只是宇宙中一粒小小的尘埃,只是平凡世界中的小人物,有自己的喜怒哀乐。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我们本不是修佛之人,对于那些佛家禅语,也只是看看,虽然不能领悟其智慧,但,在心情烦躁的时候也许看看这些,可以使人的心情稍微的宁静一下。
一个人的记忆有多长没人知道,对于印象深刻的事情,可能一辈子也不会忘怀,对于浅显的事情可能下一秒就忘记了。遗忘其实没什么不好。
宿命散文2:车轮滚滚 宿命难逃
文/赵德发
许多年来,父亲有一条最让我瞧不起:他不会骑车。他本来是最有条件学车的,可他终于没能学会。
上世纪七十年代初,自行车在我的家乡还十分稀罕,能够拥有的,一般是公职人员或集体单位。因为公社经常开会,有时还要四处参观,所以每个大队都购置一辆公车供干部骑用。父亲是大队党支部书记,也召开支委会做出决定,花155元买了一辆青岛产的“大金鹿”。我想,这个时候,父亲肯定是打算学车的。
然而,首先学车的不是他,是普通的社员群众。那天把车子买回村,男女老少纷纷前去观赏,光是那只铃铛上就不知有多少只手叠放在上面,都想把它捏响。光是捏铃还不过瘾,有人就想骑上去,要驾驭这种用钢铁与橡胶制成的新式交通工具。我父亲起初不答应,后来被缠磨烦了,说,学吧学吧,反正这车是集体的,人人有份儿。于是,“大金鹿”就被人推到了村东麦场里。
那个学车场面,我现在还记忆犹新。那简直是鹿落狼群——大群精壮汉子你争我抢,差点儿就把车子大卸八块。后来有人发现,这样谁也学不成,就用“抽草棒”的方式解决问题:弄来一些草茎,谁抽到最长的一根就学上几圈。这样一来,才有了秩序与效率。那天正好是满月之夜,从月亮出山到太阳出山,宋家沟二村有三十多位男社员学会了骑自行车。当然,大金鹿也脱皮掉毛,惨不忍睹。那两条车拐腿不知摔弯了多少次,没法转圈儿,社员们就拿镢头把它一次次撬直,接着再骑。
那年我十五岁,也想学车。但我年小力薄,无法与那些青壮年竞争;另外我也怕摔,因为我亲眼看见学车者有多人受伤,就一直站在麦场边上旁观。过了几天,我去三姨家玩,见她家的车子闲着,就壮着胆子学了起来。摔过几个跟头,学会之后,我从三姨家出发,去了一趟12里之外的临沂。回到家里,我讲了我的成就,问父亲学车了没有,父亲说:不急。
这时,全村想学车的人多已学会,大家都想利用自行车带来的高速度,去宋家沟之外的地方逛一逛,于是就找各种借口向我父亲申请用车。我父亲宣布,除了公事,除了给重病号拿药,谁也不准动用公车。
公事,主要是外出开会,开会最多的人当然是支部书记,可我父亲照旧安步当车。我多次问他,你怎么还不学车呀?父亲说:不急,不急。别人问他,他也是说:不急,不急。有一天他到公社开会,天黑了好久才拖着沉重的脚步回来,说:唉,不学车不行了。原来,这天公社组织秋种大检查,与会人员要骑着自行车看好多现场。全公社52个大队,只有他和圈子村的书记老王不会骑车。我们公社地处丘陵,道路除了上坡就是下坡,一辆自行车很难负载两个人,他俩只好跟在后面步行。老王和老赵,都是老实人,人家看几个地方他们也看几个地方,不会偷懒,结果累了个半死。
父亲学车也是选在晚上。奇怪的是,他没让我去帮忙。更奇怪的是,他很快从麦场上回来,坐在桌子边一个劲地抽烟。我问他,会了没有。他说:太难学了,算了吧,反正我还有老王做伴。第二天,我在别人那里得知了父亲学车的经过:他推着自行车在麦场上转了一圈又一圈,就是不敢骑上去。在别人的再三鼓动下,终于准备迈腿,却连人带车猛地摔倒。这样的情况出现几次之后,他就中止学车行动,揉着摔痛的地方回家了。这时我才明白,父亲之所以磨磨蹭蹭迟迟不学,全因为他的怯懦。我劝父亲:人家会,咱就不能会?摔几下怕什么?我母亲和我弟弟妹妹也劝,父亲却连连摇头,坚决不干。
那年,父亲只有三十五岁。此后,他再没学习骑车,无论开会还是赶集,都是依靠双脚,我们家乡把这叫“步撵儿”。大队的那辆公车,多由别的干部骑用。1973年,我到8里外的一个村子当代课教师,父亲拿出全部积蓄,也为我买了一辆“大金鹿”。这时我劝他再学,他还是摇头。
有一天,我从教书的村子去公社开会,中途遇见了父亲。他背着煎饼包,正晃动着微胖的身体在前面踽踽独行。我知道,他也要去参加公社的大会,就追上去,要驮着他一块儿走。父亲上了后座,因为身体较重,坐姿僵硬,让我的骑行非常艰难。我没好气地说:你看你,要是自己会骑车多好!他说:我就知道你不想带我,你走吧,我不坐了。说罢跳下车来,一个人继续“步撵儿”。我不再管他,自己骑上车子蹿到头里,一边走一边暗暗发誓:我这辈子,一定要活到老学到老,决不做他那样的怯懦之人!
三十年下去,我一直牢记誓言,学这学那,从不懈怠。父亲呢,直到从大队书记的位子上退下来,还是不会骑车。他不用出去开会了,偶尔赶集,依旧步行。我曾多次当面嘲笑他,他也不生气,只说:就是学不会了,还能怎么办?我说:怎么就学不会呢,你看我,不是学会了好多东西?过几年,我还准备学开车呢!
把这句大话撂下,我却一直没有实施。一方面,单位有公车,一般用不着自己开;另一方面,在我内心深处,其实是畏惧汽车的。想一想,那么一个大铁家伙跑得贼快,肯定不如自行车听话,万一出了事,可不是好玩的,就一年一年地拖,迟迟按兵不动。等到许多同事、朋友都学会开车,我也快到离岗年龄了,心想,再不学就晚了。加上老伴学车的积极性很高,在家里经常鼓动,于是在2008年的4月份,我俩一起去驾校报了名。
第一次学车是在下午。我打算像往常那样睡一会儿午觉,上床不久,突然有一个声音响在耳边:“你的死期到了。”我遽然惊醒,心慌意乱。我想:这是谁在对我说话呢?想来想去,不会有别人,只能是自己。那是我的心声,是我在下意识里害怕学车。我给自己打气:没事,人家能学,咱也能学。起床后,就和老伴去了。
到了驾校,教练板着脸吆三喝五,更让我忐忑不安。很快,我们被领到一条马路上操练,那里车来人往,险象环生。幸好那个下午我学会了启动车辆和拐弯儿,并没出事,可以活着回家。
随后,又学了两个半天。由于学员太多,我在暮春的骄阳下暴晒三四个小时,才能有一次上车练习的机会。把这情况说给一位朋友听,他自告奋勇道,我抽空陪你和嫂子单独练去。
第二天下午,朋友用自己的车把我俩拉到市郊一段公路上,让我俩轮流驾驶,他在副驾驶的位子随时指导。我虽然还有些紧张,但技术上长进很快,来来回回开了几十公里。老伴和我差不多,也把车开得越来越顺溜。
太阳西下,我把车子开到一个岔路口,朋友让我到另一条路上试试,我就执行了他的指令。那是一条通往山区的乡间公路,比刚才的路要窄一些。我有些担心,但还是躲过行人和车辆,前行了几公里。老伴这时提出,她要开一段,我就把车停下,与她交换了位子。
车子在老伴的驾驶下驶往山区。很快,前面出现一个大弯,接着就是上坡。前面一辆大货车正在喷着黑烟爬坡,把大半个路面挡住,我们的车子则以很快的速度冲向货车屁股。老伴慌了,说:怎么办?怎么办?朋友急忙去打方向盘,接着“怦”地一声,我们的车撞到路边的树上熄了火。
车死了,人还活着。他俩从前面下来,都安然无恙。我坐在车上没动,因为我觉出了右臂的异样:想把它抬起,却有大半截不听指挥。老伴问我怎么样,我说:我的胳膊断了。我猜测,我之所以断臂,是因为刚才坐在后座中间惊恐地看前面,在车与树相撞的一刹那,右臂猛地甩到了前座的边沿上。
朋友急忙打电话调来另一辆车,把我送回市里。路上,那大半条胳膊老往下掉,我只好用左手托着右肘。到了医院,拍片看看,右肱骨果然断成了两截。
办好住院手续,我的右臂已经肿得可与大腿媲美。挂了一夜吊瓶,第二天上午我被推进手术室。局部麻醉之后,刀声钻声,声声入耳。从手术室出来,我身上多了一条钢板和若干颗钉子。
在医院躺了两天,回想学车的前前后后,四句顺口溜念了出来:
臂伤赚得闲时光,
且把病房当禅房。
谁说九折乃成医?
一折便悟保身方。
各位看官,你看出我的悔意了吧?我懊悔自己孟浪,都一大把年纪了,还不懂如何保护自己,偏要学那充满危险的鸟车。这一下可好,不只撞断了自己的胳膊,还让那位朋友破财劳累,让众多亲友担惊受怕。
我进而想:这桩车祸,其实是提了个醒儿,让我和老伴趁早刹车。你想,如果顺顺利利拿了证,以后还不知会出什么事呢。我们两个老东西死不足惜,要是拉着闺女寄养在这里的两个孩子出了事,那还了得!我和老伴说到这种可能性,两张老脸都变得蜡黄。我们达成共识,接着就给驾校打电话,声明停止学车。
听说我出了事,父亲和弟弟妹妹急忙从二百里路外的老家赶来看望。父亲拄着拐棍,拖拉着患老年关节炎的双腿走进病房,问了我的伤情,说:伤好了还学车不?我说:不学了。父亲听后,放心地点了点头。
两周后出院,一年后再去剖开臂肉取走钢板,我至今再没动过学车的念头。应付公务,用单位的车子;平时办私事,或者打的,或者坐公交车。如果路不太远,就动用父母赠给我的“11号”——双腿。
如今,城里的小汽车越来越多,“步撵儿”的人越来越少。我居住的日照新市区地广人稀,经常有这种情况出现:马路上车轮滚滚,人行道上只有我踽踽独行。我有时想,一些同龄人尽管不会开车,但他们的孩子会,可以拉着他们跑来跑去。我女儿在国外,有车我也坐不上,我可能就这么一直走下去,直到老得走不动路,呆坐在家中等死。这个时候,心胸间就会有丝丝缕缕的落寞情绪冒出来,让我不爽。
当然,我也有一些排遣的办法。譬如说,多想想不开车的好处,节能减排过低碳生活啦;走路有利于健康啦,等等;譬如说,拿圣贤言论劝慰自己,不滞于物、不以物役啦,用平常心对待一切啦,等等。有一次我读《世界文学》杂志,得知一位法国当代作家平生从没拥有汽车,还公开声明说,他不需要用一辆小汽车来证明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存在。我心中立即产生强烈共鸣,笑道:哈哈,我也不需要用小汽车证明我的存在!
不过,我排遣掉落寞情绪,平平静静地走在街上时,眼前还是经常出现我父亲的影子。他,正晃动着微胖的身体,在山路上独自“步撵儿”。
我想,他在前,我在后,爷儿俩并没有多少区别。
这就是宿命。难逃的宿命。
宿命散文3:无人能逃过,时光的宿命
文/記憶文字的旋律
凡世明亮而欢快,岁月在我的眼前起舞,那些陪伴过的人,渐渐消失在我身后。失了方向,错了时间,顿悟过后的哀伤,交错复杂。蓦然回首,是风吹起成熟的蒲公英。在未曾到达终点前,深深的昏暗笼罩着无人的狱牢。一夜中奢侈地将那些光明用尽,明日便是我的末日。
回望旧年走过的路,从最初的茫茫然到现在的手足无措,流年就这样无止境地夺去许多美好的曾经,无情、冷漠地带走了指间剩下的点滴温暖。开始思考,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就这样看着岁月被蹉跎,双手却未曾握着些什么,而未来却以一种安然自得的姿态等待着我的沦陷,到底我是拿什么乱了浮生?
翻起了几年前的物品,听起了几年前喜欢的歌曲,沧桑,似在喉结里堵塞着。新的一年虽然来临,可是旧的事物更让我觉得温暖。尝试过用许多方法打开心结,结果往往强差人意。宿命里注定的孤单,还是无法改变。荒凉的日子,唯有心中的空荡最为是主唱。
寂寞,是一个人的孤军奋战,一个人面对千军万马,毫无生机可言。有时候感觉自己像是一只老鼠,不见天日,一旦出现在人的视野中,便会遭受巨大的伤害。所以更喜欢把自己封锁,在自己的世界里低声吟唱。我不需要华丽的生活,只希望拥有一片安静的天地,不被世人打扰。但是这浮夸的世界,纵使不去争执,也会伤痕累累。世态炎凉,冷暖自知。谁道世安好,看来不过是一场笑话。江湖恩怨,又怎道得尽说得完!
在奔流的城市里兜兜转转,看看芸芸众生奔波忙碌的样子,自己悠然的脚步显得格格不入。细想,成长的这些年,还是未悟彻生存的意义,只是一味地接受,一味地沉湎于自身的世界不愿挣开双眼。心莫名其妙地下起了雨,回过头看,没有谁会在灯火阑珊处微笑地看着我。
爱得越深伤得越彻底,无论是爱情、友情还是亲情。拷问自己,什么时候才可以脱开种种束缚,痛快淋漓地唱个不依不饶,哭得天昏地暗,任内心腐烂的思想暴晒在阳光下。流年绚烂如是,真正拥有感情的又有多少?呼吸着一丝空气就证明活着了吗?坠亡的时候,又有几人欢笑几人哭?宿命如此顽固,若没有比之更顽强的心去对待,便成了它的俘虏。一生守着一座城的人比比皆是,一生错过的不计其数,一生迷茫的人数不胜数……我在何方唱着什么歌,我的凄凉的歌,你的灵魂在何处漂泊,为何只有那凄凉的回音?
喜欢有温暖笑容的人,他们总是竭尽所能要求自己为别人做得最好,却往往遗忘了自己。但他们很温暖,收集阳光,满怀热情,却总是把自己的失落放在夜里,自己舔伤口。如果哪天我找到了这样的人,我会张开双手,拥抱他/她。传说,每个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人,身体里只有半个灵魂,只有找到自己命中注定的另一半,灵魂才会完整。又是宿命的劫难。我想我这辈子都是逃避,所以,永远不能遇到那个有温暖笑容的人。
彼年光阴,敌不过流年溃散。未来并没有给我任何喜悦,等待,换来的还不是时光的讥笑,就连曾经湛蓝的天空,亦显得如此薄凉。看,这个世界上的人,都忙着要怎样无怨无悔地死去,忙着怎样才能走到生命的尽头,我无法给人温暖,亦不敢向人渴求温暖。期待的最终,有幻想的破灭,有地域龇笑的恶人,最终的我们,一无所获。
一路走来,才发觉人并没有资格难过,身上的烙印早就说明了此生的使命。“我们明明都会料到事情的结局,却要走一段很远的行程去探索它的意义,我们的路途,不过是在毫无意义的上演一个闹剧。”用生命去搏斗,到头来,我们一无所有,一败涂地。归结于宿命,这个游戏,人人都在重复。清醒也毫无用处。
当生命走到尽头的时候,便是宿命终结的时候。那时,我希望有一片黑暗将我包围,我好沉沉地睡去,再也不要醒来。
宿命散文4:宿命的旅行
文/箫韵
人生就像一次旅行,不必在乎目的地;在乎的是沿途的风景以及看风景的心情。
——题记
很喜欢上面这句话,的确人生就像一次的旅行。
如同天边那一颗遥远的孤星,以微弱却傲冷的清辉,突破夜的重围。黑暗与恐惧潮水般褪去。诺大的天地,只剩下一个清瘦且孤独的背影,踟蹰着前行。路,永远向前。而脚步,永不停歇。
其实人的一生,原本就是一场宿命的旅行。自呱呱坠地的那一刻起,便踏上了生命的旅程。其间悲欢苦乐,生老病死,都是沿途不可或缺的小站或风景,亦是这一程中,我们永远无法预料也无从选择的。
好在生命的列车走走停停,喧哗着寂静。一路上,总有一些这样那样的意外或惊喜,不至于荒芜了我们艰难跋涉的灵魂。而生命中,总有那样入心的一些人或事,像车窗外一闪而过、倏然远去的低树或云影,给我们苍凉疲惫的眼神一丝荫凉或温暖的慰藉。就像湖面投下的一颗石子,激起湖心潋滟的波纹。
很想一个人,心无旁骛地走在我路上,将自己投入一场声势浩大却孤独的旅行。终点在哪里并不重要,沿途的景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够全身心感受到远行的期待与憧憬的快乐,像个不谙世事的孩童,固守在窗玻璃后面,看大片大片的田野或荒山,仿佛高明的魔术师手中善变的场景,倏然而至,倏然而去,未及凝神,已无迹可寻。一刹那的风景,如一瞥惊鸿,成为生命中永不消逝的印记。
很崇拜三毛的率性与洒脱。一个人,怀揣着纸笔就可以上路,即便是海之角,天之涯,亦能将她的足迹洒遍千山万水。就连荒僻偏远漫天黄沙的撒哈拉,在她笔下,竟也开出一地灿烂的烟火,艳若繁花。只是这世上,特立独行的三毛,仅此一位。而迢遥的山水那边,心心念念要许她幸福和甜蜜的,也仅有荷西一人。
只可惜自己远没有三毛的那份勇敢和坚强,也不如她那么随心随性。从小就脱不开父母的视线,学会了在他们的掌心里安然自得地享受那份温暖和宠溺,不去想终有一日,青春散场,生命隔离。也根本就没想过要张开双翼,独自放飞自己。
后来看徐霞客游记,始知这世上竟有如此不畏艰险、勇于跋涉和攀登的人。凭着一份走遍四方的意念,竟徒步完成了“旷世游圣”的历程。真不知道那个交通信息如此闭塞,社会环境如此恶劣的年代,他是如何克服沿途的重重困难,用厚重而殷实的脚步,跋山涉水,将华夏风土一寸寸丈量出无与伦比的辉煌与壮丽?
可这位徐大先生的可贵与可爱之处,在于他并不仅仅只是单纯意义上的行走。而是在旅行途中,坚持考察风物,走笔为记。长达几十年的日积月累,竟写成了一部流芳后世的巨着《徐霞客游记》。洋洋洒洒两百多万字,意义深远,融情入境,字字珠玑。可算得上是真正的“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写万言书”了。像他这样的文化孤旅,史无前例。
当然,在他之前,那位叫玄奘的僧侣早已把华夏文明的春风,吹往世界各地的角落。尔后,又把当时最上乘的佛教文化带回盛世王朝,并将其发扬光大,万世流传。一僧一钵一芒杖,一步一笑一天涯,披星戴月,不辞辛劳地穿云涉水,该是何等的胸襟与胆魄!又该是何等博爱且宏大的气场!
“侠客”一词,让人联想到衣袂翩翩,笑傲江湖的世外高人。那些马踏飞燕,剑走天涯,快意恩仇的日子,岂不是逍遥如云?所以,幻想自己有朝一日也能像风一样,走遍世上每一程山水,抵达世上最遥远的角落。
如果可以,我想首先是去西藏。雄伟壮观、神奇瑰丽的布达拉宫以及圣洁孤绝的雪域高原,神秘莫测的古格王朝和藏地密码,澄澈明净得让人落泪的梵音,手持经筒满脸沧桑和虔诚的藏民,苍凉而又古老的经幡,还有那些散落在草原上明珠一样的湖泊,云朵一样飘移的羊群,钻石一样璀璨绚丽的格桑花,密如石林的寺庙和山峰……
这所有的一切,都像一个神秘且神圣的符号,令人心驰神往。只待我小心而又慎重的脚步,踏破亘古的寂静,踏破亿年的洪荒,去倾听朝圣者缓慢而又坚定的唱诵,去探求雪域人饱经雪山圣湖的陶冶,千年宗教文化的积淀,了然今生与来世的宁静、博大与沧桑。
当然,千年古都西安,有中华民族脊梁之称的长城,天下第一巍峨的泰山,哺育了亿万华夏儿女的滔滔黄河,都是人生必须之旅。而经过岁月洗礼及特殊历史背景熏陶,给人一种震撼心灵神奇魅力的露天历史博物馆罗马,以及在爱琴海上漂流的古文明发源地雅典,世上最古老、最孤独的美丽都城,人类三大宗教共同摇篮的耶路撒冷以及恒河流域的文明古国印度和开罗……想去的地方实在太多,太多。若可,我愿背着行囊上路,万水千山踏遍,做个潇洒无疆的行者。
只是人生在世,往往为许多俗杂所累。很多时候,我们身不由己。就连出尘脱俗、傲岸不群孤冷如西门吹雪,在最深的红尘里演绎一场荡气回肠的情爱纠葛之后,最终还是选择了离开,重回“剑神境界”。因为这世上,注定诚心正义、纯净澄明的他只能在剑术的颠峰,犹如万丈雪峰上的一树寒梅,傲于穹宇,迎风而立。而他,永远也只能选择与孤独为伴,一任寂寞,丛生。
可见这世上,生活不亚于猛虎,一个反转就将人逼到绝地。红尘三千,长路漫漫,谁又是能解你孤独和寂寞的那个人?终其一生,我最大的心愿不过是当我疲累颓废觉得前路渺茫的时候,流风回雪,恰恰好你就在那个路口。温润柔暖地笑容看过来,募然惊觉,我,原来是你手中始终无法剥落的莲子。倾尽前世今生的等待和跋涉,都只为,与那样好的一个你掌心相触,眉目相映。
宿命散文5:自然苍老芳华,风雨流亡宿命
文/風☆ㄔ主丠吹
华灯初上,夜解霓裳,轻风拂面,意倚阑珊,心潮弄晚,梦已风干。
_记。
局促的夜里有风雨的更替,有星月的变换;也不乏有花草流萤的点缀,正因为有太多这些过于抽象的景象辉映下,竟在不知不觉间为落红这主角一席涂上了一层浓浓的装束,且均匀的粉饰了一副只被我载入记忆的画面。
夜的阴森笼罩着整个城市,这朵的娇艳的红花将要承受一场没有季节的雨,失却在尘世中的最后一晚或许会诗意一些,至少会有我描述它曾经不屈不挠的面对过。
没有诗情的描述,没有画笔的描绘,它却能在我的记忆中芳香如旧,韵意悠长。
这是一出独角戏,故事里有花有叶却没有只言片语的倾吐;在花中有叶的戏份里诠释着一场没有尽头的滂沱大雨,而它就在这夜晚的漆黑里邂逅一场没有季节的雨,在风雨的飘零里演绎一出没有对白的戏。
记忆中季节深处的苍穹里,雨滴不会如此的决绝,不会随着交替的春夏秋冬而蹂躏这新生的花叶;只会滋养它们快速的成长为枝繁叶茂轻绕着深沉的虚空。
风雨飘零的夜晚里,它孤独上演着红艳而又衰败凋谢,泥泞中被践踏的无奈滋生这整个夜晚的凄冷;蔓延着浓郁的离怀之苦,它是一场不被认知的反常戏,而主角就是这朵凋残败谢的红花。
或许风雨的节奏变幻过于匆促,这朵红花来不及跟上摇曳的旋律就已衰败在无尽的滂沱里;只能将遗留的生姿付于黑夜的漩涡,饱受无穷的煎熬。
风雨无情无定,将过往布上一层尘埃;在红花封为历史的记忆里留下星月的璀璨,一抹泛黄的伤怀里掩饰不了那些枝叶的分离,风雨的肆虐下不再有那些同气连枝的回忆。
我喜欢风雨洗礼着夜的罪恶,却又不忍这些被殃及的弱小生命无奈的吞忍着这无情的侵蚀,或许只有那雨后的清新能带给幸存的生命些许抚慰,以此来告慰它们逝去的同枝连理。
自然苍老芳华,风雨流亡宿命。
万物灵性皆存于取舍之间,生命的河床里栖息着那些流逝的灵魂,落红的渗入打乱了它们安宁的规律,夜也因此变得彷徨而显露着黎明的曙光,或许只有生命的流失才能唤醒大自然的灵性,才能打破潜规则的流亡游戏。
没有人能看得清画面上上演的是哪一出戏,只是还是有很多有所共鸣却无法切身演绎的人为之倾心,它能唱响内心的孤独,它能演绎灵魂的救赎。
夜萦风雨雾笼城,红花凋谢裕荒村。芳华散尽香乡径,一缕伤怀一缕情。
宿命散文6:宿命的羊
文/梁亚军
最近一次见到羊,是在村庄大姑家的后院里。在一排几乎搬空的老屋,一堵堵倒塌的土墙和一扇扇上锁的门环之间,是大姑家有些孤单的土屋。
在此之前,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看到羊了。一只羊,仿佛一个黑暗的词一样,不能与肉身的羊对应和照亮。
在我生活的这个小镇,一只羊,更多的出现在餐桌、饭店的食谱和菜单、夜晚的烧烤摊上。一只活着的羊变成了羊肉、羊骨、羊血、羊蹄、羊肝、羊肺、羊排、羊肚、羊肠……变成了羊肉泡馍、羊肉水饺、羊肉火锅、清炖羊肉、红烧羊肉、羊肉串、香煎羊排……那是一只只看不见的羊,在死亡中进入了黑暗。在餐桌、食谱和菜单上,事实上,羊已经隐身,不在,成为了没有生命的食材,它只跟味道、口味、营养学联系在一起。“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李白写到。“陇馔有熊腊,秦烹唯羊羹”苏东坡写到。而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写到:“羊肉能暖中补虚,补中益气;开胃健身,益肾气,养肝明目;治虚劳寒冷,五劳七伤。”
作为一种食材,羊进入我们的胃,但我们从来不关心这些羊来自哪里。很多时候,我们甚至不会想到屠宰场,它存在于某一个地方,一个黑暗的角落。只有被宰杀,肢解的羊成为一块块羊肉、羊骨源源不断的出现在我们的食谱中。但食色,性也。最有名的以羊肉为食材的美食在这个小镇是羊肉泡馍。选上好的羊肉,常用羊腿及后臀,洗净后切成大块,顺着肉的纹理切,以片状最易入味、烂熟。切好的羊肉放入锅中烹煮,常用香料有姜、蒜、桂皮、八角、香叶、花椒等。锅中注入清水大火煮开,撇去浮血沫后转小火炖,焖炖一到两个小时后,肉烂汤香关火。经营着羊肉泡馍馆的是三个兄弟,这超出了我的所见,有一种感动人的东西,在兄弟之间,像食物一样具体。老大负责蒸煮,老二负责清洗,准备食材,老三负责采购。从深夜的菜市场到凌晨的厨房,这里有杀生,但不觉得是在杀生。这里有死亡,但看不见死亡。一头完整的羊消失了,它有了更好的去处。我们称之为死亡的,在一碗羊肉泡馍中称之为新生。这里有生意,但又不仅仅是生意。自利,利他。食客们需要着他们。羊肉泡馍又称羊肉泡,古称“羊羹”。这里有一种传承,延续着古老的传统,这里有一种勤苦笃定,一种付出如牺牲,口舌之欲,超出了善恶,恒久而热烈。
作为一个食客,在餐桌前,我们像一个个盲人一样看不见羊,只有旺盛的欲望,在饥饿的肠胃和口舌中。这承载着欲望的肉身,现在站在食物链的顶端,在一碗羊肉泡馍里,一只羊成为羊肉、羊骨,在牙齿的咀嚼中具体又抽象,当它成为食材,我们在意的是它的新鲜、纯正、色相、口感、口味。我甚至不能指着一块羊肉,对六岁的女儿说,这就是羊。她六岁了,还没有见过一只真正的活羊。她见到的羊在图片中,在电视、影像中。这些羊,温顺、平静,一张宿命的脸上有着干净的眼神。而作为食草的素食动物,羊的一生显得清心寡欲,保持着种属的天性。
我在大姑家看见的羊是只母羊,在远处,我就闻到了它的气味,就是这种膻腥的气味,让它在我的心里复活成为一只活羊。在此之前,羊,一个词语,一直奔赴在寻找它的对应物的途中。现在在一座土崖下面,一个砖砌的简陋的羊圈里,它出现在我的眼前。哦,羊!它显然是听到了,这古老的发音和命名。作为回应,它“咩咩咩”的叫了几声,同样的古老,永恒。当我伸出手的时候,它也试图向我走来,只是它被一条铁链拴着。《说文解字》曰:“美,甘也,从羊,从大”。羊大则美,而对羊的饲养可以追溯到远古的母系氏族公社时期。在我面前的母羊的确是美的,一种宿命的、始源的美。而时间如果向前追溯十年,或者二十年,一个人丁兴旺,六畜兴旺的村庄,也曾经是一只只羊的乐园。
那个时候羊有一整天的时间待在山上。漫山遍野的青草,都在鼓着劲在疯长着,有的叫得出名字,有的叫不出名字。草的气息弥漫在空气里,羊低着头,把整个头颅都伸进了草丛中,羊并不急着吃,而是用嘴巴在草丛中蹭来蹭去,草叶上的露水打湿了羊的嘴巴和胡须,羊张着鼻孔,把湿润的草的气息吸进了肺腑,羊的心在身体里“咚咚咚”地跳着,特别是在春天,漫山遍野的春草,碰到羊柔软的舌头上痒痒的,羊的舌头一次次把伸进嘴里的草叶甩开,又一次次受到鼓励。羊的牙齿也痒痒的,咬不动了似的。羊从一个地方换到另一个地方,草还是那样的草,但羊的舌头终于适应了,羊现在可以吃了,一只埋头吃草的羊,完全忘了另一些羊,人把羊赶到山上,就可以不管了,可以干一点其他的事情。人知道羊在吃草的时候,是根本不会理会人的。羊把头埋在草丛中,甚至不想抬起来,只有草知道羊的嘴巴啊就像填不满的筛子,而一根根草都有着多汁的身体,绿色的茎叶,贮藏着永恒的大地之液。
也是草把羊慢慢的带到了高处,而一座山也在增加着草的高度。人站在山脚下,也会觉得一座山真是太高了。有时候,一整天,天都快要黑了。草才把羊带到半山腰,羊的肚子已经吃的圆滚滚的,即使草还想把羊带到更高的地方,羊已经爬不动了。羊从草丛中抬起头来,看看头顶的天空落日向西,白云在天边翻滚。羊不知道的是,当它们从山上下来的时候,也像散落在草丛中的白云。人的心在这个时候,猛然的一阵颤动,羊也是这样美丽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