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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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申请书

欢迎阅读索赔申请书(精选4篇),内容由多美网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索赔申请书 篇1

xx保险公司:

我叫xx,年龄x岁,所在学校xxx 。20xx年x月x日x时,在学校上体育课期间打球导致手臂受伤送院治疗,现已痊愈。在医院期间花费医药费xx元,因我办理贵司保险,(保险单号xxx,保险名xxx,)特提出理赔申请,望予以接纳办理。

申请人:

日期:

索赔申请书 篇2

xxxxxxxx公司:

xxx年xxx月xxxxx日,我公司委托贵公司将回流焊设备一台,通过公路运输至深圳,交付给收货人xxxxxxxx(以下简称收货人),在深圳收货人验收时发现设备已经破损而拒绝接收。设备于xxxxx年xxx月xxx日退回我公司,经贵公司和我公司双方查验,由于贵公司运输、装卸不当,造成设备和包装破损。

此次事件,不但使我公司设备损坏,遭受二次紧急调运设备的运费损失,而且使我公司对客户逾期交货,信誉受损并要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我公司向贵公司郑重要求立即赔偿以下设备修理费用和运输费损失:破损部位及程度费用xxxxxxxx。(元)

上罩:两合页部分螺丝穿孔,严重掉漆1300.00元

温室:合页部分及四个边角破裂1900.00元

横梁:中间部分压损800.00元

电机上罩50.00元

包装箱450.00元

修理设备运输费400.00元

设备修理人工费1200.00元

费用合计6100.00元

以上是我公司的.最低要求,请贵公司于7日内支付上述赔偿金额,或者贵公司自己将设备送去经我公司认可、有相应技术能力和修理设施、设备完善的修理厂修理,贵公司承担全部修理费用。7日后如果贵公司不支付赔偿金,又不将损坏设备送去修理、恢复设备完好,我公司将自己委托修理厂修理,并通过法律途径追偿全部损失,不再通知。

顺祝商祺!

申请人:

日期:

索赔申请书 篇3

xxxxxxxx公司:

申请人:

申请事项:请求xx人民保险公司xx市xx支公司按照机动车辆保险单的约定向申请人支付车辆损失险与第三者责任险。

事实与理由:

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申请人xx驾驶粤xx号小客车沿着107线由北往南方向行驶,行至107线2289KM+800M时,碰刮同向行驶由右侧主车道变线至中间主车道由梁炬清驾驶的粤xx号大货车,随即造成车辆及花基损坏,大货车上的乘车人xx,xx受伤的交通事故。xx市公安局交通警支察队作出责任认定:

一、申请人xx驾车超速行驶,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一)项规定,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二、xx驾车变更车道时未注意安全及让行,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七条一款规定,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三、乘车人xx,xx不负事故责任。事后,申请人向xx市公安局交通警支察队提出重新认定责任的申请,清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维持了首次认定的结果。申请人为此支出的事故修理费等相关费用近九万元,为伤者垫付了十二万元的.医疗费。事故发生后,申请人向贵司提出车辆损失与第三者责任保险理赔请求,贵司受理并且作出了车辆零部件询报价单,贵司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应该首先处理与伤者的医疗赔偿纠纷,申请人取得申请人与伤者的调解书或法院的判决书后,贵司会一并对车辆损失与第三者责任险进行理赔。

贵司的工作人员并强调:一起交通事故针对一张保单的多项理赔事项只进行一次理赔,多个理赔项目一并处理。

伤者xx,xx直到xx年xx月才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分别判决申请人承担xx元,并对总额为419608元承担连带责任;承担xx元,并对总额为12127元承担连带责任。随后申请人向xx市xx人民法院提起上诉,xx市xx人民法院于xx年xx月xx日作出如下判决,申请人承担xx元,并对总额为374588元承担连带责任;承担xx8128元,并对总额为11611元承担连带责任。

在诉讼期间,申请人还到了贵司位于德政路的营业场所进行理赔,贵司的工作人员再次告知申请人等待此案审结后再对车辆损失与第三者责任险进行理赔。申请人认为目前此案已经结案,客观条件已完全具备贵司要求的理赔条件,烦请贵司审核申请人所提交的附件,尽快对申请人作出理赔。

申请人:

日期:

索赔申请书 篇4

xxxxxxxx公司:

申请人:

请求事项:

1、恳请给予受害人尹卯文在工作和生活上大力的帮助和多方的`照顾。

2、赔偿受害人尹卯文医药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共66136.51元。

事实和理由:

在xx年9月28日下午3时30分左右,刘文兵所长驾驶晋 HW6699轿车带领尹卯文、徐世峰去新寨乡新寨村清查漏管户,途中由于长时间堵车,当走到殷家湾大桥大约5时30分左右,不幸被韩文军驾驶的拉煤大车发生车祸,造成刘文兵死亡;尹卯文、徐世峰受重伤。事故发生后,经五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韩文军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申请人尹卯文受伤后立即送往县人民医院急诊科抢救治疗。次日入住山西省人民医院骨科治疗。诊断为:

1、左肩部、胸部软组织损伤。

2、口唇部、左手背部皮肤裂伤。

3、右侧胸腔积液。

4、脑外伤综合症。

于同年10月14日出院。

受伤给本人带来了莫大的伤害,导致本人身体和心里受到严重摧残,致使本人一直未能正常生活和工作。出院后本人常常伴有头晕脑闷,精神不振,记忆力急剧下降,心烦意乱,时常还有失控现象,后又经多方医院检查,医生嘱托还需继续休养治疗,直到恢复正常为止。现经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xx年12月8日作出(xx)第0012号WZ忻人社工认字《工伤认定决定书》,申请人受伤系工伤。

综上所述,恳请给予申请人尹卯文在工作和生活上大力的帮助和多方的照顾。赔偿尹卯文医药费15366.81元;陪侍费1800元;住院期间生活费、营养费2500元;交通费2670元;一次工伤性医疗补助金278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6000元,共合计66136.51元。

申请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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