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年度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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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年度工作计划 篇1

食品安全是关系到社区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大事,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根据区、街道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食品安全执法力度

1、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对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全面加强本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积极支持执法监管部门开展工作。同时要确定分管领导、专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及时调整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村级食品安全络监管组织。

2、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强化食品安全执法力度按照一个环节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分工。

3、定期组织召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及时传达和学习上级有关食品专项整治活动的会议和文件精神。根据各个时间段食品安全情况,在“五˙一”、“十˙一”两个黄金周期间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二、宣传教育工作

1、加强对《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开展行业诚信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

2、进一步做好舆论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参与的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和食品放心工程的内容,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监督食品安全的良好工作氛围,增强人民群众食品消费的维权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深化“三”建设,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1、大力建设食品安全信用和信息体系。社区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与食品监管、农业、林业、质量技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建立食品安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逐步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络,构建信息平台,形成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络体系,实现食品安全信息互联和资源共享,逐步形成统一、科学、高效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2、着力构建监管责任。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到考核体系当中,认真制订本辖区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应急预案并积极组织实施演练。切实健全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对因工作失职而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努力健全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各级消费者协会及其基层组织的作用,在农村和社区抓紧建立一支群众性的消费维权监督员队伍,并做好信息员培训工作,提高其法制水平和监督能力。同时,积极发挥各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完善监督络。进一步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建立方便、畅通的举报渠道,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总之,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各自工作,使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尽快实现我社区食品安全状况的明显改善,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年度工作计划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xx〕17号)和《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xx〕1014号)要求,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上海市市场监管局《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计划》(沪市监食抽〔20xx〕39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浦东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合理。监督抽检要以发现问题、防控风险为基本原则,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聚焦大宗消费和高风险食品品种,围绕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安全性指标和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抽检,提高问题发现率。

(二)坚持广泛覆盖。点面结合、统筹兼顾,努力实现监督抽检覆盖中心城区、乡村、城乡结合部等不同区域;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进口和网络经营等不同业态;覆盖大、中、小型等不同规模主体。

(三)坚持检管结合。充分发挥监督抽检问题导向作用,加强监督抽检与日常监管信息的互通共享、联管联动。以推动企业质量提升为目的,切实推进不合格食品原因排查和复查整改工作。根据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同时根据监督抽检发现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日常监管。

(四)坚持市区联动。做好与市局抽检工作的紧密协作,合理分工。根据市局要求,主要做好本区内食用农产品及中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小作坊和餐饮单位的抽检任务,实现与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统一制定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数据报送、统一结果利用。

二、工作任务

食品协调处负责食品安全抽检计划的制定及组织实施,执法支队、保税区分局、度假区分局和各市场监管局所配合实施本辖区内食品安全抽检工作。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任务分为:市局监督抽检、区局自主监督抽检、区局评价性抽检、市县农产品专项抽检、快速检测。

(一)市局监督抽检任务

20xx年我局主要承担市局下达的餐饮环节抽检任务,经费由市局承担。

餐饮服务环节抽检计划由市局制定。我局将根据市局抽检细则,另行制定具体方案。监督抽检任务全程委托检验机构抽样,请属地单位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保税区分局、度假区分局、各市场监管所负责餐饮环节监督抽检后处理工作。

(二)区局自主监督抽检任务

20xx年我局安排自主监督抽检共2500批次左右,其中生产环节550批次左右、流通环节950批次左右、餐饮环节1000批次左右。自主监督抽检分为常规监督抽检和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专项抽检,自主监督抽检经费由我局承担。

1.常规监督抽检任务

计划开展各环节监督抽检共2000批次左右。

(1)抽检品种及项目。抽检品种包括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保健食品、乳制品等重点食品。加大对高风险食品和高风险指标的监控力度。要结合监管实际,加大对“三小”食品的抽检力度。针对日常监管、投诉举报等发现的问题,适时开展执法抽检。

(2)抽检频次和项目。根据食品生产加工特点、经营主体数量、消费量和季节特点等因素确定抽样频次。抽检项目参照国家总局下发的抽检实施细则确定。

(3)抽检环节和场所。生产环节原则上覆盖本区所有获得生产许可证的在产食品企业;流通环节要加大对校园周边、农贸市场、食品店等小型食品经营主体的抽检力度,兼顾新型业态;餐饮服务环节以学校食堂(含幼托机构食堂)、养老机构(含养老助餐点)、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型以上饭店、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为主,同时兼顾现售、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适当加大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的抽检力度。

(4)计划与实施。监督抽检计划由食品协调处制定,计划制定和组织实施情况均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及时上传。监督抽检委托承检机构实施抽样,食用农产品、进口重点冷链食品(畜禽肉和水产品)的`监督抽检现场抽样时应由监管人员陪同抽样。对抽样检验不合格的,生产环节由执法支队负责核查处置,经营环节由食品经营主体所在地的分局、各市场监管所负责核查处置。

(5)检验机构选择。监督抽检将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承检机构。各单位在日常监管、消费者投诉举报中遇到需要送检的情况,原则上应送中标承检机构。有特殊情况需要送非中标承检机构的,应一事一报。

2.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专项抽检任务

计划实施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专项抽检任务500批次,通过网站、微信等线上渠道和食品安全“你点我检”进校园、进社区等多种渠道,向广大消费者征集“你点我检”食品品种、检验项目和抽样场所,并根据征集意见结果,合理制定专项抽检计划。选择具有法定资质条件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抽样检验,并在法定时间内出具检验报告,抽检数据及时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

(三)区局评价性抽检任务

20xx年我局计划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共450批次左右,经费由我局承担。

1.抽检品种。按照居民膳食结构,聚焦民生重点食品品种,结合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牌食品进行抽检。根据各类食品消费量确定抽检渠道、食品品牌和样本数量。加大对乳制品、肉制品、调味品、食用植物油、粮食加工品、糕点、豆制品、食用农产品、生食水产品等民生食品的抽检力度。

2.检验项目:预包装食品检验项目应覆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的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污染物限量、致病菌限量指标以及常见的食品添加剂指标等,食用农产品检验项目主要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等。具体抽检项目参照国家总局下发的抽检实施细则确定。

3.计划与实施。评价性抽检计划由食品协调处制定,计划制定和组织实施情况均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及时上传。评价性抽检委托承检机构实施抽样,对抽样检验不合格的,生产环节由执法支队负责核查处置,经营环节由食品经营主体所在地的分局、各市场所负责核查处置。

4.检验机构选择。评价性抽检将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承检机构。

(四)总局“市县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任务

根据市局部署,我局全年承担的总局“市县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任务共2100批次,计划开展蔬菜、水果、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监督抽检1600批次,畜禽、蛋、水产食品监督抽检500批次,经费由我局承担。

l.抽检品种和项目。主要抽检国、家总局确定的食用农产品必检品种和自选品种,自选品种结合辖区实际并以问题为导向,经市局予以确认后实施。抽检项目为总局确定的必检项目,同时根据监管需要,确定不少于2个自选项目。

2.抽检频次和数量。根据辖区内食用农产品交易场所的交易数量和季节特点等按比例确定抽样频次和数量,对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原则上每月实施抽检。

3.抽检场所。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超市、食品店等食用农产品交易场所,抽检场所以线下为主。

4.抽检要求。按照《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国市监食检〔20xx〕184号)要求执行,现场抽样时应当不少于2名监管人员参与,必要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是否有进货查验记录、合法进货凭证等。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无法提供进货查验记录、合法进货凭证或产品真实合法来源的,应当依法予以查处。

(五)快速检测任务

20xx年全年计划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22800项次左右。保税区分局、度假区分局和各市场所每月完成50项次以上(含“你送我检”项目,每月不低于10项次)。各单位应结合日常监管开展快速检测,检测主要针对食用农产品、散装食品、餐饮食品、现场制售食品,对于预包装食品原则上以常规实验室检验为主。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快检车、基层食品安全快检室,每月开展食品安全“你送我检”活动,引导各方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抽检共治,“你送我检”活动已单独在“上海市食品安全快检管理平台”开辟“你送我检”模块。快速检测数据应及时录入“上海市食品安全快检管理平台”。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抽检工作,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抽检工作,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和人员的稳定性。要根据本计划认真落实相关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责任,确保年度任务有序推进,按时完成。食品协调处应加强对各基层单位的督促指导,对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全过程进行考核,确保抽检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规范抽检工作。各单位应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和市局有关规定开展抽样检验工作。抽样人员和承检机构在抽样时要严格执行《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样工作规范(试行)》。各单位应当积极支持承检机构开展工作,在样品采集、运输等方面提供必要帮助。要切实做好抽样数据系统录入工作,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均应按要求及时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

(三)依法核查处置。各单位要依法依规开展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按照《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核查处置工作规范(试行)》要求,按照“依法处置、检管结合、属地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做到不合格食品控制到位、原因排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行政处罚到位、信息公开到位。同时加大对既往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跟踪抽检,杜绝同一食品安全问题反复发生。各单位应当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及时报告核查处置工作进展,做到90个自然日办结和录入国家局抽检监测系统。应当按时限逐批次做好书面报告并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中内容保持一致。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移交。

(四)依法依规公布信息。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相关要求,通过政府的网站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督抽检结果和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相关信息,并对监督抽检不合格检验项目进行解读,切实发挥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的作用,提升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在信息公布前要加强分析研判,确保公布信息科学、准确。

(五)严格把控工作质量。要加强对抽样检验工作的质量把控,强化食品安全承检机构管理,综合运用现场检查、数据抽查、盲样考核、留样比对、能力验证等多种形式对承检机构进行检查与考核,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和安排下一阶段承检机构任务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抽样检验工作质量。

(六)加强抽检数据分析。要加强抽检监测数据统计分析,建立定期抽检监测数据分析工作机制,编制半年度和年度抽检监测数据统计分析报告,并按程序和要求通报普遍性问题,科学分析研判食品安全风险发生发展规律,发掘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不断创新手段深挖抽检监测数据价值。

(七)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及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检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八)其他事项。要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热点舆情事件应对处置、案件查办等实际需要,及时组织应急、执法抽检等工作。要做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年度工作计划 篇3

为营造学校良好教学环境,稳定学校教学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拟定20xx年xx市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遵循预防为主、常抓不懈、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紧紧抓住关系教职员工身体健康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学校传染预防工作,为促进学校教学稳定工作提供有利保障。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各教育部门和学校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责任细化,层层抓落实,有关部门参与,聚为合力,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危害,组织、协调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把危害后果控制在最小范围,并降到最低程度。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街头食品管理办法》和《全市学校内外饮食商品摊点专项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队会、讲座、板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使学生学会识别并自觉抵制不和格食品,增强学生的预防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四、突出重点、很抓落实

今年,我局将坚持把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治工作作为大事来抓,紧紧围绕确定的工作目标,很抓落实,力争取得明显效果。

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监管,提高餐饮质量

学校食堂监管从源头抓起,建立经营者采购食品时索取产品合格证制度,严把进货渠道关,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管,并有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落实卫生防病和食品卫生管理措施,规范食品烹饪方法选择的科学性,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依法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后勤管理,让学生吃上放心的饭菜,坚决控制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年度工作计划 篇4

为加强和规范我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保障我县肉食品卫生安全和养殖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结合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20xx年监督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20xx年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抓好法律法规和业务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采取以自学为主,定期集中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措施》、《生猪检疫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动物性食品卫生学》等相关业务知识,使大家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扎实抓好全县范围养殖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把动物性食品安全风险消灭在生产环节上。

一、动物卫生监督所要主动配合县畜牧技术推广站关于范围养殖场的管理工作,确认我县已备案的范围养殖场(只有经过畜牧部门备案的范围养殖场才列入监管范围),将已备案的养殖场进行分类,即,一及、二级、三级。

二、明确各范围养殖场监管的责任人,一级监管的范围场的监管责任人必须是县监督所的分管副所长和执法骨干;二、三级监管的范围场的监管责任人是当地畜牧兽医站的负责人或技术人员。同时明确监管责任人的任务和责任:一级监管的范围养殖场,每月必须到场检查一次,二、三级监管的范围场,每两个月要到场一次。

三、加强一级监管范围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力争在20xx年,我县一级监管的范围养殖场全部达到《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要求,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四、为了使养殖业主深入了解肉食品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计划搞一期养殖业主培训班。

五、完善各范围养殖场的各种台账和检查记录。

三、加强我县屠宰场(点)的监督检查

一、加强动物入场查证验物工作。凡是无证或无标的动物(特别是生猪)、证物不符的,一律不得进入屠宰场。

二、严格宰前检疫工作。凡是有染病或疑似染病的动物,一律不得进入屠宰环节,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隔离、急宰或无害化处理。

三、加强宰后同步检疫工作。

1、必须按《检疫操作规程》进行检疫操作;

2、生猪必须按农业部规定进行5%“瘦肉精”抽检。

四、督促屠宰场完善各种动物防疫设施,更换、重修不合格的设备。

五、加强检疫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检查检检疫员检疫操作、是否按规定着装持证上岗。

六、进一步完善屠宰场的工作台账。年初要有独立的工作室和独立的休息室,各种证章的存放要符合相关要求,不得随意摆放。

四、加强兽药经营的市场的管理工作

一、重点检查无证经营的兽药经营店,严肃处理无证经营兽药的违法行为。

二、加强兽药经营企业gsp整改后日常管理工作,重点检查经营假劣兽药、过期兽药行为。

三、加快速度对兽药经营企业进行安装电子台账的软件安装工作,日常督促业主进行兽药购销台账登记。

四、加强学校食堂和酒店、快餐店等人群集中用餐地方的肉食品安全卫生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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