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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 篇1
伊丽沙白的爱情观是值的人们去信仰的,读完《傲慢与偏见》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影象。她用文字培养的气质和内涵,她在那个现实的家庭中脱俗的想法,都值得我学习。
但是今天,我主要写的不是伊丽沙白和达西的浪漫爱情。我要写得是最平凡,最不起眼的夏落克特·卢卡斯的故事。
记得夏洛克和伊丽沙白在一次对简和宾利这件事的谈话中说:“我真心诚意希望简能成功,我认为即使她明天就跟他结婚,她也必定能获得幸福,着幸福不亚于她花上一年的时间研究宾里先生方方面面的性格,然后再跟他结婚所能获得的幸福。他们总是弄到后来差异越来越来明显,彼此烟卷。你既然决心和这个人过一辈子,那你最好尽量少了解读放的缺点。’
夏洛克是个小角色,她的妈妈卢卡斯太太和贝内特太太一样是个市井小民,想要把自己的女儿嫁入豪门从此摆脱贫困,所以无论她如何改变,如何像伊丽沙白一样去读很多的书,也蜕不掉与生具来的市绘之气。毕竟她没有一位像贝内特先生一样的父亲。
她神速的和柯林斯先生订婚了,伊丽沙白很惊奇,为什么会这样?她突然在那一瞬间觉得自己并不了解她的好朋友夏洛克。就像在哪次谈话中,夏洛克对爱情的看法是物质,是生活的保障,不管对方性格怎样,只要能摆脱困难和贫穷。
心理学家毕淑敏说过一句话:‘很多女人都试图用婚姻让自己重生。”
对。夏洛克没错。她或许觉得自己受够了这么多年的贫穷,她想要一次重生。就算没有爱情,她毅然选择了和柯林斯订婚,这样她拥有了房子,土地,金钱。不仅给母亲减轻了负担,还让自己蜕变了一次。而柯林斯呢,他只是一个最最最平凡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小角色,他以为拥有房子,金钱,土地就可以获得爱情。当他来到班内特家的时候,最开始他想要向简求婚,但是班内特太太说简已经有对象了,让他跟伊里沙白求婚,在吃饭的时候柯林斯带着一颗没有爱意并庸俗的心向这位高尚的女子求婚,被拒绝之后,他貌似有一些失落并不是失恋。
夏洛克,柯林斯订婚了。
他们是一类人,一个想要得到,一个想要拿出炫耀。于是他们走到了一起,即便没有爱情。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人像极了夏落特,也像极了柯林斯。没有爱情的生活在一起,没有自我,没有刻骨铭心,没有痛并快乐着。
读完《傲慢与偏见》,我之所以选择了夏落特和柯林斯。是想对身边的人说,我们都要活出自己,都要像伊里沙白一样有所坚持,无论多么困难都不能做夏落特,即使一贫如洗,即使孤独终生。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 篇2
读了简。奥斯汀写的《傲慢与偏见》,有一种想再看一遍的冲动,有太多美妙的感觉需要再重新回味。这部小说讲述了四对恋人的婚姻爱情故事:伊斯林和卡洛蒂讲实惠、找归宿的结合,丽迪雅与威克汉姆轻佻与放荡的结合,简与彬格莱宁静与温和的结合,而最值得称赞的便是达西和伊丽沙白摆脱傲慢与偏见后的结合。虽然他所反映的是贵族爱情婚姻故事,但是其中所渗透的婚姻道德观念在今天仍有现实意义。
我最喜欢的人物形象是达西,可能是由于我与性格与他有些相似的缘故吧。一开始,他给人的形象并不是那么的好,有一种瞧不起人的傲气,这可能与他看透了人与人的虚伪,所以觉得真正值得他欣赏的人实在是太少太少。可是从小说中其他的一些人物来看,他的感觉又不尝不是正确的呢?贝内特夫人及小说中的好几个人物形象都有势利卑微的毛病,而像贝内特家中的几个小姐妹粗俗放荡。
正因为他善良真诚的品性,所以对于他所认识的人的品性有很高的要求。他很少说话,他说话时也总是带着评论家的语气,贝内特一家的几个姐妹在他眼中是没有高贵可言的,所以他的性格有一些偏激。非常自信的他在受到伊丽沙白的数落之后,逐渐明白了自己性格的弱点,所以后来也变很随和,而且说话做事彬彬有礼。他的性格的突变是爱的结果,爱的力量是巨大的,正是由于他对伊丽沙白的爱,爱的挫折使他认识到自己的弱点,从而实现了质的飞跃。他对爱情的观念由柯斯林变成了彬格莱。在生活中,有许多男子他们不也是有着许多这样或那样的缺点吗,可是他们总是固执己见,即使有了失败的爱情也不去分析自己的性格弱点,让爱情一次又一次地擦肩而过,这是多么的令人惋惜啊!
对于作品中的女主人公伊丽沙白也是让人爱慕的。她是一个很有主见的人,因此她不受常人的束缚,他一开始喜欢的并不是达西,而是对风度翩翩、行为恶劣的.威克汉姆产生了爱慕。然而她不断地成长,她从对客观世界的观察和自己的理智中不断成熟。达西的信是这篇小说的重点,它使她改变了对达西的看法,从而渐渐地喜欢上了她曾经坚决拒绝的达西。
她的个性是非常鲜明的,她是那么的聪明活泼而又那样的机智,这使她并没有犯像她妹妹一样的错误。她不仅拥有美丽的外表,更拥有良好的美德。我想她之所以后来喜欢上达西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因为她后来感觉到她错怪了达西,从而产生的一种内疚感,进而转为她对达西人格的敬仰。如果一定要说她的可贵之处的话,我想就是她的开朗活泼、敢说敢做的人格魅力。她敢于正面对待瞧不起她们家族的人,所以对于达西的带有傲慢的求婚,她不仅强烈地拒绝而且还把他大骂了一顿。后来,当她爱上达西以后,对于凯瑟琳夫人的阻拦与干涉,她表现出一咱简所不具有的刚毅。她主动争取着自己的幸福,比起那些娇柔造做、有爱却不爱的人,她的这种精神是多么的可贵啊。
伊丽莎白在知道威克姆的真实面目前对其充满好感,她的姨妈却说这样的青年托付终身不会幸福,因为他没有财产没有稳定收入,伊丽莎白接受这样的看法,并且主动克制了自己的感情。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 篇3
学者H·沃尔波尔有句名言:“这个世界,凭理智来领会是个喜剧,凭感情来领会是个悲剧。”简·奥斯丁凭借理智来领会世界,创造了一部部描写世态人情的喜剧作品,这些喜剧犹如生活的一面面镜子,照出了一些人的愚蠢、盲目和自负。而对我感触颇深的是《傲慢与偏见》
——题记
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
读完这部名著后,我便不由自主为伊丽莎白和达西结成伉俪感到衷心的祝贺,也为书中两个傻人哄堂大笑,同时也陷入了沉思。
书中的确有两个滑稽人物。贝内特太太是个智力贫乏、孤陋寡闻、喜怒无常的女人,因为嫁女心切,完全生活在一厢情愿的幻觉中,每遇到一个有钱的单身汉都会将其视为自己某位女儿的私人财产、与贝内特太太截然不同,柯林斯牧师是个集自负和谦虚于一身的蠢汉,他一方面对贵族德布尔夫人自卑自贱,另一方面又对他人自命不凡,经常生活在妄自尊大的幻觉之中。他到朗伯恩,准备施恩式地娶贝内特家的一个女儿为妻,借以“弥补”将来继承财产对其一家造成的损失。贝内特太太一听大喜,于是两个蠢人上演了一出喜剧。
奥斯丁的讽刺技术真是了得!男主角达西最初断定,贝内特家有那么多不利因素,几个女儿很难找到有地位的男人,后来恰恰他娶了伊丽莎白。而伊丽莎白曾发誓决不嫁给达西,可最后还是做了达西夫人。更可笑的是不可一世的凯瑟琳·德布尔夫人,为了阻止伊丽莎白嫁给达西,先跑来威吓伊丽莎白,又去训诫达西,殊不知她这趟奔走为两位默默相恋的青年通了消息。反而却是贝内特夫人最后被证明是正确的,她认为“有钱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是多么令人惊讶呀!
《傲慢与偏见》,它通过对四件婚事的对比,明确地告诉读者“没有爱情可千万不能结婚”,也含蓄地通过描述几人的性情,告诉大家不能太过傲慢也不可对他人持有偏见,更怀着作者对那些自以为了不起的人讽刺。
总而言之,《傲慢与偏见》这样一部作品:在这部作品中,智慧的伟力得到了最充分的发展,因而它对人性有最透彻的理解。它对人物形象的千姿百态描述得恰如其分,四处洋溢着机智幽默,所有这一切都用最精湛的语言展现出来。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 篇4
在我读大学的时候就有机会看《傲慢与偏见》,但说句心里话,当时我并不认为这本书有多好,甚至只看了个开头就放到了一边,心想:语言如此贫乏,故事又无激动人心之处,怎么会成为世界名著呢?
这次我是在偶然间弄到这本书,由于书的主人极力推荐,我满腹狐疑,才决定看完之后再对此书下一个自己的定论。在这种想法推动下,我花了一些睡觉时间将它看完,于是对它的看法大为改观。不过,我这里所谓的改观,并非指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改变了原先的看法。我所谓的改观,是指现在才发现它并非毫无优点。
先说说我发现的优点吧。从风格上看,它有与众不同之处,这是毫无疑问的,大多数书都是从男性的角度看世界,即使是《简·爱》和《呼啸山庄》,也基本上从男性的角度来写,而《傲慢与偏见》则明显地充满了女性思想色彩,包括世界观及生活方式。这一点在写作内容上得到最好体现:假如是男作家,写出的作品大多具有惊险色彩(只是强弱一些的问题),而本书中,最激动人心的一段也不过是威克姆与伊丽莎白之妹私奔(而且结局并不悲惨),作者能想到的最恶劣的行径,也只是一些人与人之间的简单欺骗;贯穿全文的一件事就是母亲如何嫁女儿。这一系列的事实,都表现了这本书的女性化,而这类书在那个时代当然极少,所以我认为这是本书极大的成功之处。
一部好的小说应当可以反映一个时代的风貌,就这一点而言,此书也表现得相当成功。读了这本书,头脑中不难形成当时欧洲女性社会的状况——所有女子都以嫁出去作为一种荣誉,而不管嫁给谁,婚娶成了妇女唯一的人生目标,真正的感情既少见,又难以被理解,作者深刻揭露与批判的正是这些。
谈到缺点,我想与其他书作比较:就运用语言的能力而言,它不及《基督山伯爵》;就故事的曲折丰富性而言,它不及《乱世佳人》;就表现社会现实的高度而言,它不及《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就人物心理描写而言,它不及《呼啸山庄》。虽然这些缺陷很大程度上是由它要描写的社会现实决定的,但一本名著出现这么多的漏洞,毕竟是太过分了。
读完这本书,我极想将它与《乱世佳人》进行完全深入的对比。这两本书在故事内容,情节发展上太相似了,就连人物选取也如出一辙:达西对应瑞德,伊丽莎白对应斯佳丽,宾利对应维希礼,简对应媚兰。前两者间关系都由感情封冻到暖化,再到热烈;后两者的感情则始终如一。唯一不同之处是,前者以和平为背景,后者以战争为背景。所以我将《傲慢与偏见》称为和平版《乱世佳人》,试想,让宾利处在乱世,他必然会与维希礼一样落魄。相反,维希礼在开始时也是十分体面的绅士。
但在感情的激烈斗争与转化上,《傲慢与偏见》完全无法与《乱世佳人》对比,《乱世佳人》以战争为背景,那么感情冲突自然容易表现,尤其是战争的宏大场面(例如亚特兰大溃退,北军围城),这一幕幕都是如此激动人心,以至于读者难以释卷。这些对《傲慢与偏见》来说是无法达到的艺术效果。对整场战争及战后的社会问题,《乱世佳人》也都表现得很成功,于是这本书的境界也就由儿女私情升华为对国家、对社会的深刻思索,这些也是《傲慢与偏见》的匮乏的东西。
从整本书的艺术性来看,《傲慢与偏见》的确不及《乱世佳人》。但这在深刻思索后的确不难发现,也不难理解。奥斯丁作为女作家,并无太多人赞同,这当然造成了女作家在许多写作才能上不及男作家。尽管我可以原谅这些不足,但相对于同样的女作家夏洛蒂与艾米莉,奥斯丁也显然有这些方面不足。所以至今我还坚信,《傲慢与偏见》的确有许多过人之处,但毛姆将它列为世界十大著名小说之一就未免言过其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