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阅读《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精选4篇),内容由多美网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篇1
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由美国作家乔治塞尔创作,名字叫《时代广场的蟋蟀》。从翻开书的第一页起,我就被那曲折的情节吸引了。这本书不但语言优美,更让我从字里行间中感受到什么是承担,什么是友爱。
主人公蟋蟀柴斯特来自康涅狄格州,原本它过着快乐的生活,可因为贪吃,跳进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市。之后,柴斯特被男孩玛利欧当宠物养,又和老鼠塔克、猫咪亨利结成了伙。每当玛利欧一家人睡着时,柴斯特、塔克和亨利都会听音乐取乐。之后柴斯特把纸币当柳叶吃了一半、不小心火烧报摊,玛利欧妈妈差点把柴斯特赶走。柴斯特却用它优美的歌声,震撼了纽约市的所有人。最后柴斯特想回家了,塔克和亨利帮柴斯特完成愿望,送柴斯特回到了康涅狄格州。
读完书,让我印象很深的是柴斯特说的一句话:由我来承担!
当柴斯特把纸币当柳叶吃了一半时,塔克对柴斯特说:“柴斯特,你把另一半也吃了,再让我们把报摊搞得很乱,装成小偷来过,把钱偷走了。不然你会受到惩罚的。”但柴斯特说:“不,我做错事了,由我来承担!”当柴斯特、塔克和亨利一不小心点燃火,烧掉报摊时,亨利叫柴斯特快走,不然会被赶走。但柴斯特说:“我要待在这,承担后果。”
和柴斯特相比,我们在犯了错误时,未必有这么勇敢,未必有如此担当。当我们不经意间把纸片扔到地上,随后我们会矢口否认:“不是我扔的。”当我们不小心碰掉了别人的文具,只要别人没看到,我们也会装作若无其事。当爸爸妈妈不在家时,我们偷偷看了电视,上了网,也绝不会承认的。我们常常在犯了错误之后,就会想办法去抵赖,不承认,以此来掩盖自己所犯下的错误。看完书想想,真是太惭愧了。
当然故事中最感动我的还是蟋蟀、老鼠、猫咪之间的友情。可以温暖人们的心灵,温暖整个世界。正是因为世界上有了这样的友情,人间才会变得更美好、更真实!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篇2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新买的书,书名是《时代广场的蟋蟀》。
这本书主要内容讲得是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闻到了食物的香味进入了一个篮子,突然被一个袋子把他压住了,鬼使神差被从康涅狄格州的小乡村带到了车水马龙、游人如织的大城市纽约。
它被看报摊的孩子玛利欧发现,还结识了老鼠塔克和猫亨利,和他们成为了好朋友。虽然它无意中给小报摊惹了两次不小的麻烦,犯了错误,他没听转身逃走的建议,勇于承认取得了玛利欧一家人的原谅。碰巧被音乐老师史麦德利先生发现它听过一遍音乐后就终生不忘,马上能演奏出来的天赋,由此四天的时间在纽约一举成名。有一次开演唱会的时候居然有783个人因为听得陶醉而上班迟到。
但是不久后它感觉自己并不快乐,它想回家了。于是它在和塔克、亨利吃完最后一次饭,给玛利欧开了一场属于他的专场演唱会后,亨利把柴斯特送上开往家乡康涅狄格州的火车。
为什么柴斯特在成为了纽约市的大明星后还要回家呢?因为厌倦了每天两场演唱会的明星日子,向往家乡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生活,“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这些诗句代表着古人的思乡之情。这份乡愁对柴斯特一样。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篇3
有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为贪吃跳入了野餐盒,就这样,它被野餐盒外的人们从老家康涅狄格州乡下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以这种方式光顾时代广场实在是太特别了。
初来乍到的它对于城市的一切都感到目瞪口呆。一幢幢高楼大厦,一盏盏亮丽的霓虹灯,一声声汽车的鸣笛,都足以把这个,用柳树来度量高度,用溪水来评价声音的蟋蟀吓住。在这个城市当中,它是那么的渺小,那么无知。生活在这里,它实在不习惯。幸好它交了一些好朋友,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玛利欧·白利尼。如果没有这些朋友们,它还不知道怎么在这里生存下来呢。尽管如此,它还是闯了很多祸。夜晚做梦时,把主人家的两元钞票吃了一半,要知道,白利尼一家比较贫穷,就算两天也赚不回这两块钱呀!开宴会时,又一不小心引起了火灾,烧掉了主人家的报摊。
这一首首小插曲,使柴斯特和白利尼妈妈的关系越来越不好了。然而就在这时,柴斯特演奏的《重归苏联托》勾起了白利尼妈妈的思乡之情。白利尼妈妈实在太爱这首歌了,这让她想起了许多往事,触动了她那颗在外漂泊的心。
当白利尼妈妈跟着吟唱时,柴斯特也用它前所未有的最佳技巧给她伴奏。就这样,白利尼一家发现了柴斯特与众不同的音乐天赋,柴斯特从此也踏上了它的成名之路。
成名后的柴斯特受许多人的喜爱,先是白利尼一家知道,然后又是史麦德利先生,最后就轰动了整个纽约。要知道它可是非常幸运的,有多少有才华的艺术家,贫穷了一辈子,挣扎了一辈子,委屈了一辈子,到头来还是一场空,无疑柴斯特是非常非常幸运的。它的才华一下就轰动了整个纽约,每个人都想听这只蟋蟀演奏的歌曲。每天两场演唱会,报摊上人山人海,它的演唱会的门票已经一票难求了。人多了,白利尼家报摊的生意也就好了。看到主人家的收入渐渐增多,柴斯特心里非常高兴。
柴斯特出名了,他出人头地了,对于一个从乡下来的乡巴佬,能有现在的成就,它是多么的幸运,这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按照时下的话来说,它可是前世修来的福分。可是对他而言它并不开心。每天两场的演唱会已经很累了,而且它并不喜欢被别人盯着看,成名后的一切它都不喜欢。这时的它开始回忆起以前的时光。以前的他只要有心情,就会在枝头高歌,可现在,不管它有没有心情,都必须在演唱会上唱歌。它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唱着。
时间飞逝,转眼九月到了(蟋蟀俗称百日虫,过了秋天就步入晚年了),步入晚年的它已非常疲倦,它很累了,想回家了。是的,人老了,在他乡就会特别地想念自己的家乡。记得多年以前,我那病重的爷爷,躺在床上什么都不记得,什么人也都不认识了,可他嘴里却一直念叨着一句话:“我要回家!”这短短的一句话道出了多少在外漂泊之人的心声啊!诗人李白曾写到:“此夜曲中闻折柳,何人不起故园情。”就连一代枭雄曹操也有“冉冉老将至,何时返故乡?”之情呀。虽然出名,走到哪儿都受人关注,但柴斯特不想再受约束了。在这儿不停演唱的它渐渐丢失了自我,丢失了自由。现在,它要找回这些,回到老家享受快乐与自由。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周围又有多少人在为自己的理想可以不顾一切,抛弃一切,甚至迷失自我。当我们有一个成名的机会时也许都会说:“成名有什么不好,有更大的房子,有豪车。”可柴斯特,不愿意为成名付出一切,它向往自由与快乐,于是它毅然决然地选择了离开,放弃了令人羡慕的光环,去寻找自己的快乐,它更愿意为知音放怀鸣唱。我很佩服柴斯特的勇气,问问我们自己又有几人能有这样的勇气呢?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篇4
我读了这本由乔治·塞尔登写的书,这是一本可以抚摸你灵魂的书。当你陶醉于那只蟋蟀,老鼠和猫咪之间的友谊时,当你开始思考成名和自由孰轻孰重时,你就会明白,这本书真的是经典中的经典。
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生活在康涅狄格州的小蟋蟀柴斯特,循着香味跳进了一直野餐篮里,美美地饱餐了一顿。不料,乐极生悲,它被一袋牛肉压在底下,被带上了前往纽约的火车,从此,开始了一段传奇之旅……
我读了这本书以后无比感动。我为幸运的柴斯特而感动。因为它遇到忠诚的朋友和爱他们的主人,为它深爱的朋友无私奉献,和朋友们一起克服困难并战胜了困难,取得了成功!我更为柴斯特的朋友们而感动。正是有朋友们的团结和帮助才使柴斯特回到了家乡,找回了快乐的自己!
我想,柴斯特之所以在音乐事业的高峰期退隐,回康涅狄格州,很可能是因为它失去了歌唱的自由,不再快乐,所以回了老家,但它是一只有情的蟋蟀,在离别时,柴斯特对玛利欧娜依依不舍的情形,使我的心深深震撼……
如果你爱读书,就请你品一品这本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