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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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自查报告 篇1

两年来,我局紧紧围绕贯彻实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规范执法行为,大力优化价费环境,整顿经济秩序,重点在依法治价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完善有关制度,提高全体工作人员行政执法质量的水平上,主要做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学习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做到学以致用

我们根据物价工作应执行的法律法规,把学习法律法规纳入“四五”普法内容,主要学习内容有《价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湖北省行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等种法律法规,同时做到四个结合,即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学习法律法规与学习业务知识相结合;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集体讨论与中心发言相结合,并做到四有,即:有学习计划,有学习资料,有中心发言人,有学习笔记。县组织的法制培训班,每次我们都做到按人按时参加,努力做到学以致用,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二、明确职责和义务,依法行政

物价局即是行政执法部门,又是经济管理部门,担负着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负责监督检查国家价格,收费法规在本地区的执行情况。有关法律法规都明确了职责和义务。如:

《价格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它的颁布,对于规范价格行为,发挥价格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保护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规范了政府定价行为和经营者价格行为;规定了价格监督检查的秩序,处罚尺度及要追究的法律责任。

《湖北省行政事业收费管理办法》作为地方性行政规章,是调整社会收费关系、评判收费合法与否的准则,具有很强的法律效力。它规定一切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及经济管理部门,在实施收费的过程中,都必须受《办法》的制约。作为收费对象的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均受到《办法》的保护。《办法》赋予的职责,一是制止乱收费,打击违法收费行为,二是规范收费行为,协调收费内部关系,建立正常的收费秩序;三是维护合法收费,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

我们根据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和义务,结合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及市场化进程加快情况下依法行政的形势,以及国家和社会对价格工作的严格要求。认真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自我约束,不断提高了全局行政工作人员的执法质量和水平。

三、加大清费治乱力度,以法规范价费秩序

我局按照价格透明、收费行为规范。监督检查有力,企业、消费者和农民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做了以下主要工作:

⒈进一步完善涉农价费公示制,迎接全省涉农价费检查楚天行活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价格的收费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省委、省政府决定××年继续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检查“楚天行”活动。我局在县委和市局领导重视下,一是以涉农价费公示牌入手,在全县各乡镇村及乡镇各收费部门已建立公示牌的基础上,对下达调整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指导乡镇及时变更公示内容,同时在《房县报》、电视上予以公布。二是对涉农收费进行重点检查。在“楚天行”检查团到来之前,我局组织开展了对农业用水、农机服务、学校收费、农民建房、城建、供电、医院收费进行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共清退万元,没收非法所得万元。三是利用“”举报电话,建立涉农收费监督管理网络,我局已下聘书,在乡村聘请位同志为物价监督员,切实履行农村的价格监督及举报工作,形成执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网络体系。经过多方面的督导检查,保证了此次“楚天行”在我县活动的圆满成功,受到了省、市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

⒉以现行价格、法规为依据,对价格《收费》审批、核准、审核进行认真清理。一是坚决实行“一证一票一卡”制。规定任何单位和部门,必须持有物价部门统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和《监审证》;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票据和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票据;必须持有由监督、物价部门负责印制的交费登记卡,才能收费。对不使用“一证一票一卡”收费或超标准收费的,一律视为乱收费。二是审核、核准收费项目。如:××年元至八月已审验个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在审验中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少服务多收费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保护了消费者和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根据《十堰市物价局关于印发价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精神,我局对年至××年度发布的所有涉及价费的规范性文件(包括文件、函件)共有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经严格审查,以房价〔〕号文件发出通知,将保留件物价局自制规范性文件,将件纳为修改范围;将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已全部送发到收费单位,并严格组织检查、监督执行。

⒊加大执法力度,整顿市场价费秩序。两年来我局着重就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监督检查。一是开展“五一”、“十一”、“元旦”节日市场价格检查,防止不法商趁节日期间乱涨价,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保证群众节日安定祥和。二是扎实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民利益。重点对农村教育、医疗收费、农民建房收费、计划生育收费、农民电价和农网改造户表工程收费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收费进行了检查。三是与县纠医办配合,开展药品价格、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推迟调价日期,自立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检查处理。四是加大对中小学校收费的检查力度,对城区中小学校及乡镇中小学进行全面检查和监控。今年元至八月已查处违法案件起,都得到了处理,有效地保护了农民的利益,同时加大了对举报电话的宣传力度。

⒋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接待回答群众反映的价费问题。××年,局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件,意见件,做到了与建议者、意见者见面,并使之满意。同时及时处理价格投诉和价格举报案件,充分发挥举报电话作用。××年以来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起,查处起,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取信于民。

四、运用价格法制手段,依法优化经济环境

⒈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清理整顿。两年来,我局对职能转变、职能交叉部门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本着不能重复收费原则,召开协调会议进行认定。对无法认定的,向市、省局作请示。在清理规范的基础上对现行合法有效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除下文件外,同时在房县报上分系统、分部门逐一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⒉加强对药品、医疗等公用事业价格和收费的管理。在医疗收费管理上,我们在县医院、中医院首先推行“每日住院收费清单制度”。在药价管理上,一方面认真做好年国家、省公布降低的个药品价格的落实工作,另一方面及时转发继续降低的药品价格,并不断检查督办落实。

特别在今年月至月,为配合做好非典型肺炎疫情控制的疾病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我局及时转发了《十堰市物价局关于加强与防治非典型肺炎有关商品价格管理的紧急通知》,对于防治非典型肺炎的中草药、消毒液、口罩的零售价格实行最高限价;对趁机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将依法严惩。我局立即抽调人,分成组,开展了防治“非典”为主的专项市场检查。共检查个药店门诊部及超市,对超标销售防“非典”药品、消毒液的县防疫站、县中医院、化龙卫生院、青峰卫生院、军店卫生院、家家超市当场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并处以一倍的罚款,同时,电视台作了公开曝光,有效地维护了人民利益。

物价自查报告 篇2

按照的文件要求,本人深刻领会以《廉政准则》为依据,逐项对照进行自查,受到了启发,提高了认识。现结合自身工作进行反思,对党性、党风及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就个人的党风廉政建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深挖根源,深刻剖析,自查自纠,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和不足

在学习实践中,过于自信,觉的自己在廉洁从政方面没有任何问题,一切腐败的东西都离自己很远,没有必要学习这些制度。疏不知会因为没有自觉地增强抵御腐败病毒的免疫力,在物殊条件下往往由于一念之差犯下错误,对制度、法规了解不充分,也可能因为认识不到位而触犯党纪国法。

(一)在思想作风方面对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用理论指导工作实践,改造主观世界上有一定的差距:强调业务学习多,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少。我过去认为现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物价部门的领导干部重要应把精力放到学习价格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场经济方面,而政治学习对工作影响不大。因而出现了注重业务学习多,注重物价知识和政策、法律、条规学习多,对政治理论学习减少的现象。

(二)理论学习缺乏自觉性。身为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自身形象如何,对干部职工有一定的影响。平时,理论学习缺乏自觉性,总认为工作忙,没时间,不是千方百计挤时间进行学习、武装自己,客观理由多,主观不努力。

(三)运用理论指导工作实践不够。具体表现在:一是对邓小平理论缺乏全面理解;二是有时理论的动用采用实用主义态度,对符合自己主观愿望的,就大讲特讲,用足用活,与自己想法不一致的,就谈而不落实,更不去思考,也不去探讨研究;三是在工作具体落实上,做了很多的案头工作,而没有注重执行力,没有用一流的标准去要求、去衡量自己的工作。

二、整改措施及努力方向

(一)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力、政治鉴别力和业务水平,增强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夯实自身的思想政治基础,筑牢反腐拒变防线,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免疫力。二是始终依法办事、一事同仁,时刻提醒自已要坚持原则,处事公平,尤其在行政执法上,不论亲疏,做到一碗水端平。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反腐倡廉学习,用正面典型的事迹来激发热情,用反面典型的劣迹进行良心的反思,不断的警示学习,提高自已的廉政意识,加强自觉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坚持廉洁从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一是从思想源头上下功夫,按照“《廉政准则》中“八个禁止”“52不准”的要求,做到头脑清醒、政治坚定,做到清正廉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身作则,严格按照规定和制度办事。在实际工作中,我始终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不讲无原则的话,不办无原则的事,坚持公平正直,不徇私情,珍视和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勤勤恳恳地做好各项工作,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公平办事,公正做人。二是坚持严以律己,不搞以权谋私。要求干部职工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部职工不能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三是在各项工作中严格按照物价相关法律、法规办事。

在勤政廉政方面,本人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强化廉政自律工作,努力克服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廉政准则》要求为准绳,更加廉洁从政、克己奉公,勤政为民,更加坚定地与各种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虚心听取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为创建社会主义公平、稳定、和谐,贡献自己的力量。

XXXXXXXXX

二○一一年XX月XX日

南阳市三中

物价自查报告 篇3

20xx年,我局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积极履行部门职能,落实国家、省、市价格政策和措施,加强价格监管、监测,着力解决民生价格问题,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取得了显著成绩。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取得的成效在全省物价工作会上进行了典型交流发言,价格认证工作获得全省先进,监测工作获得全市先进单位荣誉,为促进我区“商务高地,宜居武侯”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目标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贯彻落实政府民生工程,规范医疗行业收费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社区卫生医疗机构药品“零加价”惠民行动政策,加强对惠民政策涉及的439种药品价格的监测及监管,确保社区居民得到实惠。二是及时通过网络公布药品价格最高限价政策,指导群众消费。三是全面推行了医疗服务收费的公示工作,区内9个社区卫生中心、5个区级医院、13个民办医院均认真执行了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四是对5个驻区医院的自制药剂价格进行了清理规范,防止了乱收费等违规现象。

(二)开展价格专项检查,维护正常价格秩序

深入开展教育、医疗、物业管理、停车场、零售商业等行业的各类专项价格监督检查,共出动价格检查人员600余人次、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64件、责令退还多收价款312.25余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8.3万元,罚款10.5万元;累计经济制裁总金额351.05余万元。一是根据省、市物价局的安排和部署,开展了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成品油价格专项检查,确保了农业生产资料和成品油价格无重大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违规收费的医院和学校进行了处罚。二是组织了“元旦”、“春节”、“5.1”“10.1”等节日市场价格检查,重点检查了各大商场、超市、通信、餐饮娱乐、家电零售、零售药店、美容美发、商品房销售等行业的服务和商品价格,规范了市场价格行为,防止了价格欺诈行为,确保我区节日市场价格规范有序。三是组织人员对区内房地产市场价格和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房地产企业28家,非机动车停放点56个,机动车停车场36个。限期责令整改9个非机动车停放点,处罚违法单位4家,罚款4.9万余元,责令退还消费者16.2万元。

(三)转变价格管理理念,深入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

根据我局价格公共服务实施方案,把价格诚信工作与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紧密结合,增强了价格服务进万家的活力。一是主动与专业市场加强联系,督导做好商品明码标价工作,所创建的武侯祠锦里商品“明码实价示范街”,已成为成都市旅游市场价格规范的名片;晋阳街道龙湾农贸市场,韵华农贸市场已成为全省一流的“明码标价示范市场”。二是定期对全区价格监督员进行业务培训,在56个社区全面推行了社区收费公示制度,将价格监督监测网络建成了老百姓身边的全天候、全覆盖价格放心网。三是为进一步深入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我局将《武侯区价格公共服务手册》(20xx年版)进行了重新修订,编印1.2万册,将涉民价格法规及收费标准送到群众手中,做到家喻户晓,从源头上预防违规收费的发生。

(四)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认真解决价格热点、难点问题

积极发挥12358价格举报投诉服务平台作用、认真受理各类价格举报投诉60件(其中市长信箱或市长公开电话交办举报投诉15件,区长信箱或区长公开电话交办件举报投诉10件,局长信箱交办举报投诉11件,12358电话举报投诉20件),所有举报投诉件均全部办结,并及时回复投诉者,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罚没入库2万元。受理价格政策咨询465件,对群众咨询的价格问题都及时进行了解答,消除了群众的疑虑。在处理政府交办的协助处理罗马假日广场、@世界和规范旅游市场收费行为群体性纠纷工作中,积极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为化解纠纷和矛盾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职责,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的学习和职业道德修养,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把好法律关,杜绝错案。一是继续开展整顿价格秩序,维护市场价格稳定工作。认真春节期间的价格检查,维护节日期间正常价格秩序;二是做好商品和服务的明码标价工作。重点做好罗马假日广场、电脑城、武侯祠大街、望江公园等区域巡查、检查工作。在市场检查过程中,我们边检查、边宣传,向商家散发《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宣传资料1500余份。规范商场明码标价200余家,行政处罚26户,罚没13000元。三是查处医疗乱收费

(六)加强市场价格监测,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

进一步加大力度监测市场价格,密切关注关系民生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商品价格走势,加强对市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形势的分析和预测,及时为党委、政府决策提出有数据信息支撑的政策建议。一是确定成都市韵华农贸市场等12家单位为武侯区物价局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确保价格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完成药品、市场主副食品、日用工业品、房产价格等监测报告8大类460份,监测分析报告8篇,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了最基础的依据。

(七)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资源类产品价格改革政策。配合上级价格部门做好落实成都市物价局非居民生活用水、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价格政策,协调簇桥、金花、机投片区趸售自来水价格,争取最大限度的优惠政策。

(八)加大“清费、治乱、减负”力度,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

一是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完成涉及全区11个收费单位33个大项623小项的涉企收费审核工作。二是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完成我区9个部门12大类涉农行政事业收费和5个单位5大类涉农价格的审核、公示工作。三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票据使用监管,审核40个学校,30余个单位财政监管票据10000余本,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帮助3家单位整改规范了收费行为。

(九)充分发挥价调基金作用,促进惠民、利民政策落实

按市价调办要求继续执行对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每人每天免费配送一盒学生饮用奶和一个鸡蛋政策。在市场改造方面为我区两个农贸市场改造项目无偿补助40万元,改善了群众购物环境、促进了农贸市场价格稳定。配合审计部门圆满完成—xx年度我区价调基金项目使用审计工作。

(十)继续开展教育收费监管,做好定期成本监审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政策,完成全区公办49所中小学20xx年春季、秋季银行代收学杂费政策及标准的审核工作,涉及学生66814名;同时抓好了“免收我市常住人口子女和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子女全部课本费、作业本费”优惠政策的落实。二是加强机动车停放收费的监管,办理我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核准92件、公共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核准205件。三是切实加强民办学校收费成本监审,为合理确定其价格水平和收费标准提供依据,探索实行垄断公用行业成本价格信息披露制度,完成民办学历学校成本监审4家,幼儿园教育成本监审3家。此外,在20xx年的工作中,我局在抓好常态工作的同时,积极抓好热点工作和政府临时交办的工作。针对幼儿园入学难和医院护工费纠纷问题,主动深入调研,完成的《关于医院护工费问题的调查》和《幼儿园成本调查》两篇报告获得了省、市相关部门的肯定。

(十一)继续推进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建设,积极做好价格鉴证工作

完善各项制度和机制,做好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委托的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工作。截止11月底,共受理委托各类价格鉴定案件796件,鉴定价值1173余万元,无复核裁定案件发生。同时,积极开拓价格认证新领域。一是积极开展火灾直接损失价格鉴定工作。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公安厅《关于规范火灾直接财产损失鉴定工作的通知》(川价发【20xx】8号)文件精神,对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价格鉴定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认真学习和研究。今年已完成失实价值鉴定4起,客观、公正的鉴定结论得到了消防部门和当事人的好评。二是认真开展涉税财务价格鉴定试点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我局已被省物价局确定为试点单位,我局进行了充分的组织,落实了人员、机构和培训工作,为全面推进涉税财务价格认定作好了前期准备。

二、特色目标

1、加强价格诚信建设。为“商务高地宜居武侯”服好务。今年,我局深入推进明码标价和明码实价工作,已授予武侯区“女鞋之都”、伊藤洋华堂等五家明码标价示范商场,授予武侯区第三人民医院、成都蜀信物业公司等4家单位价格诚信示范单位,打造了“武侯祠锦里商品明码实价示范街”,成为成都市旅游市场价格规范的名片;晋阳街道龙湾农贸市场、韵华农贸市场成为“明码标价示范市场”,已走在省、市规范化农贸市场的前列,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以及销售商家的大力支持。特别是调动了当地群众的普遍赞许。

2、价格公共服务进院落工作成绩斐然。一是在城区无专业化物业管理的110个居民院落公示涉民收费项目标准,提高收费政策的透明度,保障居民的知情权,规范院落收费行为。二是在电脑城、伊藤、人人乐等商场及旅游景点设置12358举报电话警示牌25个,畅通投诉途径,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物价自查报告 篇4

按照《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的制度化、规范化、阳光化,确保公开、透明、高效运行,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我局认真开展县级气象权力清单的梳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全面梳理

1、全面梳理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人工影响天气条例》、《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xx省气象管理条例》、《xx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xx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xx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xx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规章

中国气象局发布的《气象资料共享办法》、《气象预报发布与刊播管理办法》、《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施放气球管理办法》、《气象行业管理规定》、《涉外气象探测和资料管理办法》、《气象专业技术装备使用许可证管理办法》、《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

2、对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全面梳理市级气象行政权力

对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等规定,对涉及气象主管机构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了全面梳理,共厘清县级气象行政权力32项,其中行政审批4项、行政处罚20项、行政强制0项、行政监督检查3项、其他权力6项,无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强制、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权力事项;部门行政权力事项交叉2项。

经自查清理后,拟保留:行政权力21项,其中行政审批2项、行政处罚15项、行政强制0项、行政监督检查1项、其他权力3项;部门行政权力事项交叉2项。

二、提出调整规范意见

关于2项行政审批事项

1、保留2项

保留“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行政审批”。

2、取消2项

取消“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初审”和“迁移台站初审”。

关于15项行政处罚事项

1、保留11项

保留:侵占、损毁或者未经批准擅自移动气象设施、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害气象探测环境活动的处罚;使用不符合技术要求的气象专用技术装备造成危害的处罚;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进行大气环境评价时不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提供或审查的气象资料的处罚;违规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处罚;违规使用气象资料的处罚;未按规定安装防雷装置或对重大雷电灾害事故隐瞒不报的处罚;以不正当手段申请或通过设计审核或竣工验收的处罚;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许可范围从事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的处罚;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或审核未通过擅自施工、防雷装置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验收或未取得合格证书擅自投入使用的处罚;未按规定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或违规从事气候可行性论证活动的处罚;违规开展涉外气象探测活动或违规提供、获得、使用和管理涉外气象资料的处罚。

2、9项整合成4项

将“非法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及灾害性天气警报、传播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不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媒体未按照要求播发刊登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传播虚假的或者通过非法渠道获取的灾害性天气信息和气象灾害灾情的处罚”、“擅自刊播气象预报、擅自将获得的气象预报提供给其他媒体、擅自转播转载气象预报、擅自更改气象预报内容引起社会不良反应或造成一定影响的处罚” 2项行政处罚整合为“违规发布和使用气象信息的处罚” 。

将“涂改、伪造、倒卖、出租、出借、挂靠、转让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防雷检测资质证书、资格证书的处罚”、“从事防雷减灾活动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处罚” 2项行政处罚整合为“涂改、伪造、倒卖、出租、出借、挂靠、转让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防雷检测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或从事防雷减灾活动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处罚”。

将“以不正当手段申请或取得施放气球资质或施放活动许可的处罚”、“未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从事施放气球活动的处罚”、“违规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的处罚” 3项行政处罚整合为“违反施放气球管理的处罚”。

将“危害气象设施逾期拒不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气象主管机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危害气象探测环境逾期拒不拆除或者恢复原状的,由气象主管机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项行政处罚整合为“危害气象设施、探测环境且逾期不按规定纠正的处罚”。

保留1项行政规划

保留“编制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关于3项其他权力事项

1、保留1项

保留:“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使用的气象资料审查”;

2、5项整合成2项

将“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行政监督检查”、“防雷安全的行政监督检查”、“施放气球活动的行政监督检查”3项行政监督检查整合为“气象监管监督检查”。

将“广播、电视播出单位改变气象预报节目播发时间安排的同意”和“传播媒体发表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气象预报或者灾害性天气警报的新闻报道同意”2项其他权利整合为“广播、电视播出单位改变气象预报节目播发时间安排、传播媒体发表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气象预报或者灾害性天气警报的新闻报道同意”。

三、部门行政权力事项交叉情况建议

1、“编制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涉及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建议由县气象局牵头,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配合。

2、“防雷安全的行政监督检查”涉及当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建议“防雷安全的行政监督检查”由县安监局牵头,县气象局配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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