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自评抽查复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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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自评抽查复核报告 篇1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按照“谁使用、谁评价”的原则,五华区财政局组织各预算单位开展了2021年度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为做“真”抓“实”绩效自评,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提高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工作质量,五华区财政局抽取部分项目对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及自评结果的完整性、相关性、真实性、针对性等内容进行抽查复核。

通过对抽取项目自评情况的抽查复核,发现预算单位基本能按照工作要求完成本单位的绩效自评工作,形成绩效自评报告,自评报告绩效指标设置完整性、内容规范性、撰写报告质量等方面,较上年有明显提升。但还存在以下问题:预算单位因年初预算编制不精确,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不合理,预算执行率不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部分预算单位对绩效自评工作不重视,未按照规范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部分预算单位虽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但存在较强的主观性,提出的问题不够深入,原因分析过于笼统,提出的改进措施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和复核工作,大大提高了预算单位的绩效管理责任意识,强化了对预算项目的管理,但也发现一些绩效自评工作中存在的需要财政部门和各预算单位在今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引起重视并加以改进和完善的问题。

同时,区财政局针对抽查复核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相关预算单位进行整改落实。

下一步,区财政局将根据自评抽查复核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绩效目标的设置规范性、全面性、合理性,绩效自评的规范性、真实性、准确性、针对性等重点内容。

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绩效自评工作机制和工作规程,加强督促指导,压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提高绩效自评工作质量。

三是强化结果应用,将绩效自评抽查工作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考核体系进行年度考核,抽查结果作为下年预算安排、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绩效自评抽查复核报告 篇2

预算绩效评价是从绩效目标到反馈应用的关键环节,是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准确性,强化目标管理,加强预算约束的重要抓手。为切实抓好绩效自评质量监督,市财政局创新思路,开展“云评审(线上+现场)”,取得了一定的工作实效。

引智建库制定方案。

市财政局于今年4月份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预算绩效专家,初步建立了涵盖13个行业36人的绩效管理专家库,为全市预算绩效管理提供智力支持,针对评价质量复核出台了《巢湖市绩效评价质量复核“云评审”工作方案(试行)》,详细明确专家“云评审”组织形式和实施步骤,从确定评审对象到结果反馈应用都作了系统的规范,同时印发《巢湖市绩效评价专家评审须知》,使专家在评审中有严谨的评审标准和尺度,并通过建立“云评审”工作流程图,增强操作的程序性。

科学遴选复核对象。

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全面覆盖、比例控制”的原则,从2021年度已完成的自评报告中选取出62个项目支出单位自评、5个部门评价、2个部门整体自评及1个一级财政支出评价共70份报告作为质量“云评审”复核对象,涵盖财政资金96831.42万元,占年度项目预算总额16.4%。

精心组织专家评审。

本着“绩效工作讲绩效”的宗旨,对抽取的70份报告按项目特征合理分组,按每组两名专家要求,从专家库中抽取8名专家,同一组别的两名专家对自评报告质量开展线上“背靠背”评审,同步做好相应线上评审记录;召开现场评审会,由同组专家针对初步评审分值差异较大的打分项现场进行交流论证,分析评审差异原因,形成共识后,以专家小组名义出具最终评审结论底稿,汇总所有组别的专家评审意见,形成整体报告。

严格反馈应用机制。

抽查的70份自评报告复核结果显示:分值在90分及以上“优”的1份,占比1.43%;80(含)-90分“良”的.16份,占比22.86%;60(含)-80分“中”的48份,占比68.57%;60分以下“差”的5份,占比7.14%,总体自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为提高预算绩效管理透明度,对所有自评质量复核结果进行公开,针对专家组指出自评报告质量问题和相关建议反馈给部门和单位,压实整改责任,为以后的绩效评价提供良好工作指引,总体结果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关联到下年度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强化“谁支出、谁自评”的刚性意识,并注重提高自评质量,实现由“任务型自评”到“实效型自评”的根本转变。

绩效自评抽查复核报告 篇3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公司受莒南县财政局委托,对《省级慢病示范县建设》等20个项目的绩效自评报告进行复核。

一、绩效自评抽查实施情况

2021年5月10日启动对《省级慢病示范县建设》等20个项目的抽查复核,项目名单如表1所示。

项目组共收到自评报告20份,经过对自评报告进行审核,分别给出了部门绩效自评抽查分析报告。

二、抽查依据

(一)国家、省市县相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包括《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中共莒南县委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莒南发〔2019〕12号),以及《关于开展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莒南财绩〔2021〕1号)、《莒南县县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工作规程》和《莒南县县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的通知(莒南财预〔2020〕20号)等。

(二)国家、省和县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

(三)国家、省和县区制定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四)县级预算部门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五)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

(六)县级预算部门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和绩效标准;

(七)县级预算部门预算申报的相关材料、依法批复的部门预算,转移支付资金的相关资料;

(八)审计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年度审计报告;

(九)其他相关材料。

三、抽查方法

1.审阅资料

收集与项目预算、管理、绩效相关的评价资料,并对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阅。查阅项目申报和批复文件、财务核算数据、档案管理资料、资金管理资料,与自评报告进行比对核实。具体为:①对实施单位上报的自评报告进行认真审阅,核实项目单位自评工作是否按要求完成,评价完成的效果和质量;②对项目实施单位填报的项目预算及批复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表进行审阅,对资金使用通过实地调查、原始凭证查阅等进行核实;③收集与项目绩效的相关资料并结合问卷调查、座谈访谈结果对项目绩效进行核实。

2.现场调研

按照自评报告的内容,通过现场调研核实该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实施及绩效目标申报和实现情况。

3.数据分析

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核实项目预期效果和效益实现程度。

四、抽查内容

(一)绩效自评是否采取量化评分的`形式,每个预算项目是否评出绩效分值,得分以百分制计算。

(二)项目绩效自评得分是否由各项指标得分加权汇总形成。

(三)二、三级指标所占权重是否根据指标重要程度、项目实施阶段等因素综合确定,准确反映预算项目的产出和效果。

(四)同类评价对象的指标权重设置是否基本一致,便于评价结果相互比较。

(五)绩效指标得分是否按规定方法评定:属于定量指标的,完成指标值,是否计算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指标值,是否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记分;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的,是否分析原因,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属于定性指标的,是否根据指标实现程度对应优、良、中、差四个等级,相应赋予分值。

(六)年度预算执行完成后,是否及时组织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全面收集、系统整理预算项目绩效完成信息,确认各项绩效指标实际完成值或实现程度。

(七)绩效自评打分是否将绩效指标实际完成值(实现程度)与年初设定的预期值相比较,逐项评定每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

(八)绩效自评表填写是否按照绩效自评表的格式和要求,逐项填写每项绩效指标得分、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并简要分析绩效存在问题及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九)绩效自评工作完成后,是否及时进行总结,形成专题报告。报告内容是否包括部门绩效自评组织开展情况,专项资金和具体预算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分析及评价结论,年初绩效目标设定质量对比倒查情况和下一步整改计划和具体措施等。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较大的是否单独列明,并分析说明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十)对预算执行率偏低、绩效自评结果较差的,是否单独说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属于延续性项目的,在预算编制时是否从严从紧安排,是否调整资金投向和分配方法,是否持续优化部门支出结构。

(十一)自评结果是否与绩效目标偏离度较大,目标指标设定是否不科学、不合理。

(十二)其他需要抽查的指标和资料。

五、抽查情况分析

(一)项目累计资金安排与使用情况

项目组共收到自评报告20份,经过审核,20个自评资金数据填报准确,数据来源客观可靠。

(二)项目立项依据

审核的20个项目中有2个项目未提供项目立项材料,经现场和电话核实,项目立项依据充分。

(三)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设定情况

1.项目立项时,绩效目标设定是否具体明确、科学合理

16个项目绩效目标设定具体明确、科学合理,2个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不够具体明确,2个项目绩效目标不明确,不能反映项目的内容。

2.项目立项时,绩效指标设定是否细化、量化、可衡量、可评价

11个项目的绩效指标设定不够细化量化,尤其是项目的效益指标,有2个项目未设置效益指标;有7个项目的绩效指标设定细化、量化、可评价。

3.项目评价时,评价指标设定是否规范、全面,政策评价是否按照“3E”体系

项目组审核发现,评价指标设定时,普遍存在欠规范的问题,不能兼顾投入的经济性、产出的效率性和影响的有效性。

4.项目评价时,评价指标及标准设定是否细化、量化、可衡量、可评价

12个项目设置了细化、量化的评价指标,评价指标能够科学衡量和评价项目的产出和效益;8个项目的评价指标设置不够量化细化,或不能全面衡量项目的产出和效果。

(四)项目执行效率

1.预期产出实现程度

13个项目预期产出全部实现,2个项目实现了85%以上,3个项目实现60-85%,2个项目实现60%以下。

2.项目执行产出情况是否真实、准确,评价数据来源是否客观、可靠

经多种途径的调研和走访,项目执行产出情况较为真实、准确。

(五)项目实施效果情况

1.预期效果实现程度

13个项目预期产出全部实现,3个项目实现了85%以上,2个项目实现60-85%,2个项目实现60%以下。

2.项目实施效果的佐证依据是否真实、准确,来源是否客观、可靠

经多种途径的调研,项目实施效果较为真实、准确。

综合来看,2020年莒南县级绩效自评抽查项目绩效实施与自评开展情况如表2所示。

六、自评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财政支出评价对象涉及行业多,项目之间差异性大,目前虽然中央及省市已经发布共性指标,但真正能体现项目效果的个性指标,由于设置难度较大,还不能满足目前工作开展需要。多数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不够清晰、没有细化、不便于衡量,不能完全反映考核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导致项目自评指标体系不够全面,导致评价内容不够全面,不具有针对性,实际操作能力低,难以满足不同层面和不同性质的绩效评价需求。

(二)预算部门重支出轻效益的情况普遍存在

部门重产出轻效益,事前和事后对项目效益性调研和分析较少。绩效目标中效益指标过于粗糙,量化指标少,评价指标体系中效益指标设置不合理,自评时普遍为定性的效益指标赋满分。

(三)项目管理欠规范

在自评审核中发现,普遍存在的一个现象是很多材料部门无法提供,深入了解发现,很多部门没有档案管理人员,财务人员档案管理知识缺乏或责任心不强,造成档案管理混乱,很多材料未规范入档;很多项目没有建立科学合理可行的项目管理制度。

七、对自评工作的建议

(一)完善项目评价指标体系

汇总梳理以前年度制定的指标,将符合当前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和行业管理特点的个性指标汇编成库;二是搜集整理先进省市制定出台的指标,进一步充实完善个性指标;三是建立指标更新机制,将新制定的指标及时纳入指标库,做到随时更新、完善。

有必要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应用、落实,避免绩效评价搞形式走过场。项目在立项申报、审批时就应明确项目的预期绩效目标以及能体现绩效目标的具体绩效指标,且绩效指标尽量细化和量化。财政部门也应制定专门的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连同拨款一起下达,使绩效评价结果更加贴近项目,真正评价出项目的绩效。将预算绩效目标填报与预算安排下达挂钩,从深层次地解决绩效目标填报不认真、流于形式的问题,全面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在规范绩效目标的基础上,加强调研、分析,结合各预算单位的职能职责和工作要求,全面梳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在准确定位该单位工作目标的基础上,除对各项考评项目的绩效目标、资金分配、财务管理、使用绩效、社会效益等涉及的指标体系进行逐项完善外,还增加部分个性化的考评指标,建立更加符合实际的指标评价体系。

(二)加强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

对预算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管理,应由过去关注项目资金使用向关注项目可行性和项目效益性转变。加强调研、分析,结合各预算单位的职能职责和工作要求,全面梳理工作任务,对效益指标进行完善。

(三)规范项目管理过程

部门的绩效管理人员,应加强责任心,做到提供数据准确、精确,能真实完整的反应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整改工作方案,并积极落实各项整改工作。针对档案混乱的问题,项目组应安排专人负责档案的管理,并加强档案管理技能,装订档案资料,填写正确的档案盒目录。

绩效自评抽查复核报告 篇4

根据《中共新罗区委办公室 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罗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办法〉的通知》(龙新委办〔2019〕59号)和《龙岩市新罗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预算绩效自评抽查复核工作的通知》(龙新财绩〔2022〕6号)等文件要求,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2021年度44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复核评价工作,评价内容围绕绩效目标设置、项目管理、资金管理、预算执行率、实际绩效等五个方面。现将评价结果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自评复核评价情况

根据《龙岩市新罗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龙新财绩〔2020〕2号)文件要求,绩效评价结果等次共分四档,其中90分以上(含)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含)为中,60分以下为差,在开展复核评价的44个项目中,评价结果等次为“优”的有26个,占比59.1%,“良”的17个,占比38.6%,“中”的`1个,占比2.3%。

二、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一)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健全管理机制。总体上看,区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绩效自评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逐年提高,但与中央及省市有关要求仍有差距。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认真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有关文件精神,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强化绩效目标管理,规范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目标是做好绩效评价等各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源头和基础。各部门编制预算时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各项部署,分解细化各项工作要求,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和相关指标,规范绩效目标编制,加强绩效目标审核,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

(三)切实做好整改工作,提升财政资金绩效。各部门(单位)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同时要加强部门(单位)内部预算绩效管理,针对绩效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请相关部门于2022年9月15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分别报送至区财政局绩效管理股以及业务归口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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