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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违规办企业情况报告 篇1
按照《关于报送国务院第xx项年度工作报告的函》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20xx年涉企收费清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1、利用市财政局网站转载各类减税降费政策文件。疫情防控期间,省厅共转载《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公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共20xx第xx号)、《全省性及省本级非税收入项目目录》(含涉企目录清单)等财政部公告xx个。我局已在省厅转载当日将公告转载至我局门户网站“财政新闻-新闻动态、减税降费”板块;同时,将各项公告转发给各县(市)区财政局。县(市)区财政局已将有关文件转载至县(市)区政府的网站。
2、加强宣传,加大政策普及力度。积极组织各级财政干部认真学习国家、省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内容,准确把握政策解读口径;在全市范围内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汇编》2000册;到xx山城社区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向周边小微企业发放减税降费政策汇编和宣传单,并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讲解,受到社区群众的好评。
3、按照《xx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xx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x财税函〔20xx〕xx号)要求,市财政局联合是税务局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调研。对照国家、省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清单,对减税降费工作开展情况、减税降费规模、相关行业和企业税负变化情况、相关单位和企业对减税降费政策的`评价和意见、减税降费发挥的作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开展调研,并上报调研报告。
4、建立日报告、周调度的工作制度,及时有效上传下达各类信息,确保涉企收费工作稳妥有序开展。
5、我局印发了《关于印发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x财税〔20xx〕xx号),采取自查与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排查国家、省明令减、免、缓征的收费项目是否按规定落实到位,是否存在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等问题,向执收单位发放《涉企收费自查情况表》、《规范收费承诺书》、调查问卷等。经检查,未发现涉企违规收费行为。
二、主要工作成效
1、据统计,今年国家共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8项,其中我市未开征5项,已开征3项。我市已开征项目是港口建设费、电影行业文化事业建设费、城市道路占用费。我市落实免征政策预计全年将为企业减轻负担3620万元。
2、按照《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20xx年第xx号)要求,市财政局、市卫健委联合申请将xx药业责任有限公司列入省相关部门委托进口单位名单,并针对我市采购物资清单内进口防疫物资向省财政厅申请免征关税。据统计,共免征进口防疫物资关税2万元。
专项整治违规办企业情况报告 篇2
根据《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经信委、市民政局关于转发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x财综〔20xx〕xx号)的要求,我委立即组织人员对“涉企收费”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经自查,目前我委涉企收取的城市道路挖掘修复占用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建筑垃圾处理费等3项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现将我委涉企收费事项情况报告如下:
一、城市道路挖掘修复占用费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xx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和《中共xx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政工程管理处体制的通知》的精神,我委于20xx年xx月xx日将涉及市政管理方面的“收取城市道路挖掘修复占用费”的行政职权事项从市建委平移至市城管委窗口。收取城市道路挖掘修复占用费的.依据是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37条、《xx市城市道路建设与管理办法》第19条和《xx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标准》(x建城〔20xx〕xx号)、《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管理办法》(建设部城建〔xxxx〕xxx号)、《xx市物委、xx市财政局关于调整xx市城市道路占用收费标准的通知》(x价〔xxxx〕xx号)。城市道路挖掘修复占用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已于20xx年xx月在xx门户网站和市城管委网站公开。收取的城市道路挖掘修复占用费全部进入财政专户,用于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和管理,专款专用。
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依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环保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xx〕xxx号)、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4条和《xx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暂行办法》第4条以及《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补充通知》(x政办〔20xx〕xxx号)、《xx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的批复》(x政综〔20xx〕xxx号)的规定收取,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组织人员上门收取或委托市自来水公司代收,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并已于20xx年xx月在xx门户网站和市城管委网站公开。收取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全部进入财政专户,用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置,专款专用。
三、建筑垃圾处理费
建筑垃圾处理费是依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20xx〕xx号)和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16条、《xx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办法》第8条以及《xx市物价局、xx市财政局关于核定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复函》(x价费〔20xx〕xx号)的规定收取,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并已于20xx年xx月在xx门户网站和市城管委网站公开。收取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费全部进入财政专户,用于城市建筑垃圾处置,专款专用。
专项整治违规办企业情况报告 篇3
县纪委党风廉政室:
根据县纪委《转发省纪委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纪委发〔20xx〕57号)和《关于在全县开展对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纪委发〔20xx〕64号)精神,现将本单位公职人员开展专项整治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安排部署
20xx年9月初,县委老干局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传达学习县纪委〔20xx〕57号、〔20xx〕64号精神,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全体公职人员个人自查申报及承诺进行专题安排,并要求工作人员对家属子女经商办企业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通过全面安排部署,使全体工作人员明确了任务,为扎实做好此项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思想保证。
二、开展自查自纠
县委老干局共有5名工作人员(党员干部4人,非党职工1人)。根据单位安排部署,9月份以来,全体工作人员按照专项整治清理的7项内容认真自查;并填写《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自查情况登记表》进行自查,向单位党组织上交了个人承诺报告书,详细自查了本人及家属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并向党组织作出了严格遵守党纪条规,不从事不参与经商办企业活动的承诺。经个人自查,单位党组织审核,5名工作人员均无从事参与经商办企业等现象。5名工作人员有3名工作人员(郭彩玲、刘琼、褚文成)家属子女无任何人从事经商办企业现象;2名工作人员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其中:薛增义同志家属在XX县惠民小区正门南侧经营一家小卖部,主要经营各类日常用品;宋虎年同志家属在临泽八一路口原农机公司家属楼下经营一家服装店,主要经营各类女式服装),他们均不存在利用工作便利为配偶经商提供便利条件的情况。
三、公开自查结果接受监督
9月22日,县委老干局召开支委会议,对在职党员自查情况进行审议,并将审议情况在本单位党务公开栏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开,接收干部群众监督。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坚决杜绝公职人员从事或参与经商办企业的违纪行为,为营造清风正气、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奠定了组织保障。
专项整治违规办企业情况报告 篇4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的通知》(发改电〔20xx〕xx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减轻企业收费负担,我省组织开展了全省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截至目前,专项检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据不完全统计,我省各级价检部门共检查涉企收费单位1206个,查处价格违规案件72起,查出涉嫌违规收费金额7907.57万元。目前,绝大多数涉案部门都在加紧整改,涉及金额4417.3万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针对当前涉企收费的隐蔽性和间接性,我省统一思想、精准发力、协调推进,多方面探索新路子、创建新模式,全面推进、统筹兼顾、攻坚克难、有的放矢,保障了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按照“清理与规范相结合、清理与查处相结合、清理与减负相结合”的总体要求,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深刻领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精神,增强看齐意识,履职尽责,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强化监管的原则,对涉企收费单位全面检查做到查深、查透。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把检查作为规范涉企收费秩序,落实涉企收费政策,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措施,作为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重要保障。
(二)超前谋划,深入调研。一是先行一步。早在国家部署涉企收费专项检查之前,我省根据国家年度检查工作要点出台了《xx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行为监管、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的通知》,要求各市有条不紊地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统筹安排检查任务。二是摸底排查。省局分管领导带队,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行业、部分地区开展涉企收费前期调研,暗访部分地方的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深入了解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收集监管建议。同时,向各省直单位及行业协会商会发函50多份,开展广泛的摸底排查,做到摸清底数,心中有数。三是制定方案。在摸排的基础上,结合新闻媒体、xxxxx价格监管平台等多种渠道收集案件线索,并对照我省涉企收费清单及《省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制定了对省直单位的检查方案和市级督查方案,明确检查时限、范围和重点,分摸底排查、重点检查、整改规范三个阶段开展检查工作,细化各阶段检查任务,切实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创新方法,精准发力。此次检查的重点涉及新领域,如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技术性服务和中介服务,电子政务平台等,需要熟练掌握政策,深入了解被查单位的审批权力及其机构职能。为此,我们从四个方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一是引领示范。在各市尚未全面铺开检查之前,按照省局持证人员全体上阵、分管领导带队定时进点的方案要求,省局各检查组先试先行,于6月初全部完成进点,掌握第一手资料。既对各市的检查起到带头模范作用,又有利于更好地指导各市检查工作。
二是以查代训。检查任务部署后,省局从全省价检人才库抽调20余名业务骨干直接参加省直检查,历时30多天的集中检查,达到了“学中查,查中学”的效果,为其后各地开展的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练就了扎实的基本功。
三是定期汇报。建立检查专用微信群,及时沟通检查情况,互通有无,每周汇报进展情况,每半个月举办碰头会,汇总检查成果,分享检查经验,解决疑难问题。
四是函告反馈。调查结束,形成初步意见后,本着依法行政的原则,在执法必备程序中增加了反馈问题的环节,向被查单位通报检查情况,充分听取对方的陈述,相互交换意见,达到了有效沟通的效果,促使被查单位认识错误,积极整改,提高了涉企收费检查的'震慑力。
(四)加强培训,规范执法。举办由省、市、县三级价格检查骨干140余人参加的政策培训会,邀请政策制定处室的同志解读最新国家、省有关收费政策,同时结合省直检查取得的初步成果,进行案例分析,为全省开展的专项检查提供了有针对性的指导。
(五)督促指导,巩固成果。xx月初,正值各市检查已全面展开之际,为保证检查进度和效果,省局集中两周时间,由分管领导带队奔赴各地,对市、县两级的涉企收费检查工作进行督查,定期调度和通报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通过层层落实、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切实强化了检查工作的联动性。
此外,我省积极做好涉企收费检查的宣传动员工作,发布涉企收费检查专题简报,通过“xx价格监管”微信群交流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向全省200余家行业协会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行业协会价格行为指南》,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经过多年的清理整顿,涉企收费整体呈现收费项目不断减少,行为日趋规范,标准不断降低,收费总额不断下降的良好态势。但违规收费问题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将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技术性服务费用转嫁企业。违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x财税〔20xx〕xx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x办发〔20xx〕xx号),规定“行政审批的技术性服务费用一律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规定,将一些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技术性评审、评价等费用尚未列入工作经费预算,而转嫁由企业支付。
(二)电子政务平台违规收费。根据有关规定“政府有关部门建设的提供公共服务的各类电子政务平台应免费向企业和社会开放”、“利用电子政务平台提供政府公开信息和办理有关业务,不得以技术维护费、服务费、电子介质成本费等名义收取经营服务性费用”,检查发现,有关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建设的用于监管、服务的各种网络电子平台,存在由委托运行维护的第三方向企业收取维护费、电子秘钥认证等费用问题。
(三)行业协会商会学会乱收费。此类问题多集中在违规培训、评比达标表彰收费、借助行政权力收费等方面。
(四)收取与主管部门行政审批权相关的中介服务费。主要表现在一些行政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各类中介服务,其中多数是一些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与工作经费没有保障,全靠收费收入维持运转。
(五)继续收取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检查中还发现个别单位,以经费保障不到位为由,仍然依据已废止或失效的文件收取相关经营服务性费用。
此外,通过检查还发现有的单位收费公示未更新,个别协会票据使用不规范等违规现象。
目前,检查的前期调查取证工作已基本结束,我省将针对发现的违规问题,进行全面归纳整理,及时开展后续处理工作。各地检查的案件由当地按照价格处罚管理权限依法进行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从检查过程来看,此次涉企收费检查得到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目前,全省涉企收费检查工作已进入处理和全面总结的关键时期,我省接下来将做好下面几项工作:
(一)依法处理结案。一是加快案件的审理、结案进度。及时召开案审会,集体研究处理方案,坚决讲政治、讲原则,切实做到定性准确、统一尺度、违规必究,增强价格监督检查的威慑力。二是抓紧进行检查总结。按照国家要求,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总结检查成果,形成工作经验,加以推广应用。三是加快规范整改进度。针对问题类型,提出近期和中远期分别集中解决的对策、建议,督促相关责任单位立即停止违规收费行为,限期整改到位。
(二)加强督查指导。督查省直单位违规收费行为的整改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始终保持监管的高压态势,拧紧违规收费的阀门,达到检查一个部门,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重视市县检查工作的总体情况,加强业务指导,进一步实行点对点的督查工作,推动各市涉企收费专项检查高效开展,确保共性案件的处理遵循“全省一条线”。
(三)适时重点抽查。适时对各地市县检查工作开展实地抽查,督促各地检查到位,整改到位,处理到位。彻底打通政策执行“最后一公里”,确保国家和省各项涉企收费政策落到实处。
(四)畅通投诉渠道。充分发挥xxxxx价格监管平台作用,方便企业和社会公众对身边的收费问题进行政策咨询或投诉举报,按照有举报必查的要求,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四、几点工作建议
(一)创新检查工作方式方法。对于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行为的检查和处理,应该改变以往“价格执法靠经济制裁打天下”的传统理念,综合运用提醒、告诫、劝阻、警示、整改、查处等方法,以教育、规范和整改为主要处理方法,实现检查一个,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目的。
(二)加强收费政策动态管理。建议相关部门对不符合实际情况和严重滞后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开展研究,决定是否保留或调整。加强对收费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定期开展对涉企收费项目的全面清查,提高收费的透明度,增强收费政策的时效性。
(三)联合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检查发现,行业协会商会乱收会费、分成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多为民政部门出台的文件政策所规制的,价格主管部门单方面处罚未有适用的法律法规依据。建议与民政部门联合开展针对行业协会商会的专项检查,解决因处罚主体交叉造成的协调工作内耗问题,达到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整合电子政务平台各类数字证书。建议加强对政府各部门建设的电子政务平台的统一管理,明确管理主体和管理责任,推进各类电子政务平台的数据整合,尤其要整合各类数字证书身份验证数据,应用“大数据”时代的科技成果,建立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认证系统,实现各部门间电子政务平台的数据共享,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助推实体经济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