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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篇1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打造为农服务生力军行动计划》和《平远县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建设村级供销社,通过创建省级以上镇供销社标杆社和打造具备3项以上服务功能的镇供销合作社,升级赋能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建设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创建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增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大力实施“联农扩面、服务提质、运行增效”综合改革行动,加快构建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项目决策情况。
自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社积极实施联农扩面行动,围绕村社共建村级供销合作社、镇级供销合作社、县镇村助农服务平台、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五个联农工程,通过组织联合、经济联结、服务引领、经营对接,更广泛、更深入、更紧密地组织带动广大农民,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三)绩效目标。
组织带动农民开展多层次多形式联合合作的能力明显增强,20xx年重点建设村级供销社11家,创建省级以上镇供销社标杆社1个、打造具备3项以上服务功能的镇供销合作社1个,升级赋能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建设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1个,创建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10家、新增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12家,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7个,开展对农民全方位的培训和信息化推广服务,与农民利益联结更加紧密。
二、绩效自评工作组织情况
县委、县政府先后在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研究改革试点工作,县主要领导多次深入一线调研,亲自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20xx年年4月经县政府主要领导修改后制定印发了《平远县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和推进会,对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明确各镇各相关单位的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
三、绩效自评结论
(一)开展五大联农扩面工程方面。至20xx年12月底,①新建村级供销社16个,②创建省级以上镇供销社标杆社1个,③打造具备3项以上服务功能的镇级供销社4家,④与飞龙脐橙产业园(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合作共同打造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新⑤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16家,⑥创建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16家,⑦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0个。
(二)构建服务网络工程方面。一是扎实推进天柘冷链物流骨干网项目。二是建立完善放心农产品产销对接网络,加快广东供销农场品直供配送中心建设。三是成立了平远县远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全县提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农业技术服务与咨询、农业技术推广等服务。四是完善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网络,已与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工商银行等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有效破解农业产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五是开展多样化城乡综合服务,大力开展面向农民的技能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与县人社局、广东省电子商务学校等联合举办了三期“粤菜师傅”培训班。
(三)通过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工作,我社大力实施“联农扩面、服务提质、运行增效”综合改革行动,加快构建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20xx年度超额完成改革试点工作计划任务,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四、绩效指标分析
(一)决策分析
1.项目立项情况。(满分12分,自评分12分。)
(1)论证决策。(满分4分,自评分4分。)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粤办发〔20xx〕37号)有关开展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的部署要求,深化我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升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奋力打造为农服务生力军,推动供销合作社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平远县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2)目标设置。(满分6分,自评分6分。)
1.新建村级供销社20xx年12家,20xx年10家;
2.创建省级以上标杆社(镇级供销社)1家;
3.打造具备3项以上服务功能的镇级供销合作社1家庭;
4.创建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20xx年12家,20xx年8家;
5.新增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20xx年12家,20xx年12家;
6.新增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20xx年7家,20xx年7家;
7.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示范基地1家。
(3)保障措施。(满分2分,自评分2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统筹推进我县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镇和县直有关单位为成员的平远县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协调、指导、跟踪、落实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试点工作目标任务。
二是保障资金投入。科学安排使用省拨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县资金,加大县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全力保障对县供销总公司注资运营、参股建设省冷链仓储项目和放心农产品产销对接管理平台项目等资金需求。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传承弘扬“扁担精神”“背篓精神”等优良传统,广泛吸纳各类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农产品购销人才加入供销合作社系统,推动培养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爱供销的人才队伍,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县政府对各镇各相关单位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工作实行“三定一督一通报”,定期督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镇由镇长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进行情况说明。
2.资金落实情况。(满分8分,自评分8分。)
(1)资金到位。(满分5分,自评分5分。)
平远县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专项资金500万元已全部到位安排落实。
(2)资金分配。(满分3分,自评分3分。)
500万专项资金已全部安排落实,其中105.08万元用于村级供销社建设工作,380.43万元用于镇级供销社建设工作,11.86万元用于推动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提质增效,0.48万元用于新培育和创建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2.15万元用于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联农工程建设。
(二)管理分析
1.资金管理。(满分12分,自评分12分。)
(1)资金支付。(满分6分,自评分6分。)
500万专项资金实际支出金额345.75万元,支出率69.15%
(2)支出规范性。(满分6分,自评分6分。)
依据:实施方案、专项管理细则
1.《平远县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平府办发〔20xx〕3号)
2.广东省供销社合作社联社关于印发《广东省供销合作社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改革专项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供合函〔20xx〕144号)
2.事项管理。(满分8分,自评分8分。)
(1)实施程序。(满分4分,自评分4分。)
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发改立项,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建设、验收等实施方案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
(2)管理情况。(满分4分,自评分4分。)
根据合作共建协议制订镇村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管理制度。
(三)产出分析
1.经济性。(满分10分,自评分10分。)
通过改革试点建设镇村供销社和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建设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已提高了村集体经济收入又实现了农民增产增收。
2.效率性。(满分20分,自评分20分。)
(1)通过建设镇村供销社和产业化联合体等建设实现富余动力可在家门口就业。
(2)通过镇村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示范基地、产业化联合体等的建设有效地整合了集体资源和土地资源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生态效益得到了提升。
(四)效益实现度分析
1.效果性。(满分25分,自评分25分。)
通过改革试点建设镇村供销社。一是提高了村集体经济收入和实现了农民增产增收。二是实现富余动力在供销社的服务网络内就业。三是有效促进了农村土地集约流转,加快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2.公平性(满分5分,自评分5分。)
我社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在充分征求各镇党委、政府意见的基础上,采取村社共建的形式,党建带社建的方法,根据年终对服务对象镇村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化联合代表及部分群众等满意度测评发出测评表34张表示满意的34张,满意率100%。
主要绩效。
(一)新建村级供销社。坚持“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统一以“供销专业合作社”名称注册,村党支部书记担任主任,依托村级公共场所合作共建供销社。按照股份合作制原则,采取县供销社、村集体和社会力量共同持股,建立健全了社员大会、理事会、执行监事制度,因地制宜制定各村供销社章程,逐渐建立起“村党支部+村委会+农村合作经济联合组织+供销社”四位一体的`发展格局。到12月底,新建村级供销社16个。
(二)重建镇级供销社。由县供销社和镇政府合作共建,采用注册镇级供销有限公司的方式,推动省级标杆社大柘镇供销社和具备3项以上服务功能的长田镇、八尺镇、仁居镇热柘镇长供销社建设,目前5家镇级供销社已工商登记注册并开展有关业务。
(三)推动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提质增效。围绕我县脐橙特色优势产业,与飞龙脐橙产业园(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合作,共同打造脐橙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
(四)规范培育治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我县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治理。一方面着力推进我社现有9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治理,另一方面,紧扣我县特色产业,培育农民深度联结、辐射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为止,新增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16家,创建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16家。至目前为止,全系统累计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128家,农民合作社联合社2家,获得省级以上示范社有61家,其中国家示范社5家、总社示范社5家、省级示范社16家、省社示范社41家(其中)本年度在建省社示范社16家。
(五)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联农工程。结合我县脐橙、南药、茶叶等特色产业,构建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经营主体,形成企业引领、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吸纳带动小农户参与适度规模经营。到12月底,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0个。
六、存在问题。
我县原有镇级基层供销社13个,1992年根据上级供销社改革要求,13家基层社全部下放给乡镇管理,人、财、物同时归属乡镇所有,目前就乡镇一级供销社实际也早已全部转制完毕,原有乡镇供销社资产己不复存在。县社原有直属日杂、土产、生产资料、果菜、贸易等5家分司已于20xx年前转制关闭,大部分资产处置用于下岗人员安置和偿还银行债务,仅存部分资产已被县政府平调为国有资产。目前供销社一是服务基础薄弱,需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才能构建起满足农业农村现代化需求的服务体系;二是改革试点工作具体组织实施需要不断探索和实践;三是目前供销社人员结构和编制与新时期供销事业的发展不适应。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继续积极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和“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取得实效。一是充分发挥好镇、村供销社运营作用,利用好农资农技服务网络、冷链物流基地、农产品直供配送中心等方面的资源,联农带农,大力促进我县农业产业的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工作。二是加强与上级供销社的沟通对接,建立良好的互联互通关系和争取资金、业务等各方面的支持。三是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我们供销社的改革试点任务。
项目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篇2
为强化我乡扶贫专项资金支出绩效管理,促进资金使用科学化、合理化和精细化,根据国办发[20xx]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我乡根据扶贫专项资金执行情况及有关资料,对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含中央、省、市、县各级各类扶贫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20xx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情况:年度资金总额10万元,通过扶持种植猕猴桃、黄精,带动曲溪村49户贫困户增收,助力我乡顺利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预算单位分解下达扶贫项目预算资金情况:年度资金总额10万元,资金到达后,统筹安排到村,通过四议两公开后付村账户,保障顺利施工。
二、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做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自评价工作,由乡党委、乡政府分管领导立即召集扶贫、财政所负责人召开会议,针对绩效考评自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由乡党委副书记任组长,扶贫、财政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小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全乡扶贫工作进行了全方位自查和自评。
(二)强化考评力度,对我乡20xx年度实施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进行了全面考核、考评,根据考评内容,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整村推进、产业项目等通过查看资料、财务和项目村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详细考评,确保了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全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考评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细化工作措施,全面考评分析。考评组在结合实地绩效考评的基础上,收集相关文件等资料,对全乡20xx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使用和成效等进行了全面汇总分析,共同完成了全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自评工作。
三、综合评价结论
按《绥宁县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自评价指标表》进行考核,该项目绩效综合评价为优。
四、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通过绩效评价全面分析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系统整理与分析项目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善扶贫项目后续管理的建议,并为项目完善资金投入、分配、管理和监督等提供决策依据。
(一)扶贫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到位情况。20xx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共计10万元,及时拨付到位。
2.执行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xx]33号);《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农[20xx]21号)等相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使用,资金下达到本乡财政所后,乡财政所及时将资金拨付至村账户,使用率100%。
3.管理情况。
(1)资金使用信息公开和公示制度建设和执行。严格按照要求在乡、村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告、公示,确保村民了解扶贫资金项目的用途、受益对象及补助标准等情况,方便村民监督扶贫资金合理合法合规使用。
(2)资金监管制度建设和执行。制定《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成立扶贫专项资金检查领导小组,对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任务。
(3)乡财政所为扶贫专项资金建立资金台账,资金拨付情况一目了然。村账乡代理建立专账,专人负责。
(二)扶贫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完成数量:猕猴桃、黄精种植面积不少于20亩,贫困村产业合作社数量1个。
(2)完成质量:项目验收合格率100%,种植作物成活率90%。
(3)产出成果:带动增加贫困户人口全年总收入0.8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增加贫困户人口全年总收入0.8万元,受益贫困户数49户,受益贫困人口152人,产出可持续运用及所依赖的政策制度能持续执行。贫困户满意度≥97%。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产生的原因
(一)扶贫项目申报及实施管理方面:在项目立项时考虑不充分,实施阶段跟踪监督不到位,导致实施进度迟缓。
(二)扶贫资金管理方面:
1.制定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成立扶贫资金的管理领导小组。
2.严格执行资金拨付程序,通过转账及时拨付,杜绝资金截留。3.制定违规处罚制度,遵从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扶贫资金用在扶贫项目上,不浪费一分钱,极大限度地发挥扶贫效益。
(三)项目问题所产生的原因:
1.现有的贫困村基础条件和资源条件较差,基础设施建设点多线长面广,任务重成本高,资金投入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缺口大。
2.产业扶贫是贫困地区持续发展,贫困户脱贫致富的'根基,但就目前来看,产业扶贫还处在起步阶段,效果不明显。再加上产业基地种植管理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产业扶贫经济效益没有充分体现。3.部分贫困户不积极就业,不谋求发展思路,“等、靠、要”依赖思想严重。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积极拓展资金来源。一是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逐年增长机制,合理分析扶贫难度。二是政府协助贫困村搭建社会资助桥梁,鼓励引导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对贫困村和贫困户以捐款捐物、捐资助学等多种形式参与扶贫工作,缓解政府资金压力。
(二)因户施策,按照因地制宜原则,切实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帮助贫困家庭增加收入,不能笼统实施农业发展,同一个项目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现行扶贫体制和机制尚有需待完善和修补的地方,目前有的做法造成了少数贫困人员“横向”攀比,甚至助长了他们不思勤奋、懒惰之风。
(三)按照国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对扶贫资金建立完善严格的管理制度,建立扶贫资金信息披露制度以及扶贫对象、扶贫项目公告公示公开制度,将筛选确立扶贫对象的全过程公开,保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进行。有统一的报账制度,且多方监管专项资金。
项目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篇3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20xx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及风险补偿金
(二)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区乡村振兴局用足用好用活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积极应对因新冠疫情造成对困难群众增收的影响,对符合办理扶贫小额信贷的非卡边缘户、建档立卡脱贫户及达到无还本续贷、展期、延期、追加贷款、风险补偿条件的及时予以支持和办理,做到应贷尽贷、应续尽续、应展尽展,做到确保不因疫情而影响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按季度及时为20xx年、20xx年、20xx年投放、20xx年投放的3年期扶贫小额信贷按基准利率进行贴息。20xx年应发放贴息资金907.94万元、配备风险补偿金250万元,因财政困难导致20xx年未拨付贴息资金及风险补偿金。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隆阳区扶贫办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分管财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组,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安排,按照相关项目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区乡村振兴局根据各股室实施管理职能,进行自评。
(二)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加强项目绩效管理,贯彻落实贯穿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机制,从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入手,加强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及时纠正绩效偏差,延伸财政管理链条,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扶贫小额信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隆财农〔20xx〕16号)文件,下达资金1300万元,20xx年结转于20xx年,其中: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1050.00万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250.00万元,下达资金1300万元于20xx年末指标追减,资金到位0元,到位率为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xx年应发放贴息资金907.94万元、配备风险补偿金250万元,因财政困难20xx年拨付贴息资金及风险补偿金0元,执行率为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执行《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隆政办发〔20xx〕47 号)、《隆阳区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隆办发〔20xx〕126 号)、《隆阳区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隆办发〔20xx〕127 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办法》(隆办发〔20xx〕128 号)等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要求,加强项目管理,严格项目计划。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和时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年初目标值:建档立卡脱贫户获得贷款年度总金额大于5000万元,年末实际完成20xx.3万元,完成率40.37%,未完成年初目标值;建档立卡脱贫户贷款申请满足率达到90%以上,实际完成100%;完成年初目标值;质量指标年初指标值:扶贫小额贷款还款率达到99%以上;贷款风险补偿比率控制在10%以内;小额信贷贴息利率(=1年期按1年期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1至3年期按5年期LP下调20个基点确定),所有目标值;实效指标年初目标值:贷款及时发放率大于等于100%。所有指标均已完成年初目标值,完成绩效目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指标和社会效益指标,均已完成年初指标值,完成绩效目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满意度指标中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达90%以上,完成绩效目标。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1.预算执行未完成。因受区级财力影响,导致20xx年贴息资金未在20xx年完成拨付。
2.年度获贷总额未完成。一是因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是用于发展产业的贷款,自工作开展以来,剔除外出务工的.脱贫人口,绝大多数发展生产的脱贫人口都已反复使用过小额信贷,小额信贷需求逐步萎缩。二是因为随着经济的发展,5万元的贷款额度无法满足贷款户的需求,使得部分脱贫人口转而去申请额度更大的“肉牛贷”、“信用贷”等贷款产品。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积极对接财政按要求及时拨付贴息资金及风险补偿金。二是加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宣传力度,力争扩大放贷规模;争取完成相应的投资绩效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xx年项目的产出指标未全部完成、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78分,自评等级为合格。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2年7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和区财政局门户网站“隆阳区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同时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二是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积极推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告,对资金安排、管理、使用等信息进行公开。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篇4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两个中心”是市委、市政府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落实,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其中:市本级进驻职能部门40个,设置独立服务窗口23个,综合服务窗口1个,常驻窗口工作人员45人,应进驻事项1317项,实进驻事项1317项,进驻率100%,市本级实现“应进必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市“12345”政务热线服务中心)内设综合科、工程建设交易服务科、政府采购服务科、产权交易服务科4个正科级内设机构,建有6个开标室、6个评标室、2个专家抽取室、专家休息等候区6个、报名接待区3个。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的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对20xx年度部门预算“市级“两个中心”运行经费”项目资金的整个实施过程进行了全面、科学、细致评价。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市级“两个中心”运行经费的通知》(保财行〔20xx〕30号)文件,下达项目资金1,610,000.00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xx年,实际使用项目资金—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行经费1,160,000.00元,其中:办公费55203.38元、水费5046元、电费59048元、邮电费64324.78元、物业管理费21438.56元、差旅费45926元、维修(护)费1468.27元、劳务费321,596.7元、其交通费用1,310元。财政收回1,002,817.8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专项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为68个单位进驻“两个中心”开展各项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窗口工作人员(220多人)和办事群众、服务对象等提供所需日常办公开支、水电等经费开支提供保障。二是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理大厅等无间断的'承接各招投标单位、企业、中介服务公司等在我市开展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事项提供相关招投标服务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政务服务自助服务大厅,实现部分业务24小时全天候为民服务。二是政务服务“一窗通办”,实现了企业开办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的目标。三是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持续推进。全市共完善发布政务服务事项8326项,完成率100%,同比增长0.09%;网上可办率100%,同比增长0.53%;全程网办率67.95%,同比增长19.87%;“最多跑一次”率100%,同比增长0.79%。四是“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应用持续加强。截至12月13日,全市注册实名用户442686人,办理事项2274600件,全市平均办件量0.865件,同比分别增长48.18%、21.28%、21.31%。五是12345热线平台便民服务成效明显,12345政务热线整合和运行管理,取消市直涉及热线归并的有关行业部门话务座席,将原独立运行的12315市场监管投诉热线等28条热线整体并入12345热线或与12345热线双号并行,服务时间由原来的7×12小时调整为7×24小时人工服务。1—11月,保山市“12345”政务热线共受理工单30644件,办结30371件(交办6897件、直接答复23747件),正在处理273件,办结率99.11%。六是是中介机构申请入驻审核,实现“零门槛、零限制”入驻,实现中介机构信用状况公示率100.00%。七政务服务“好差评”全面开展。全市政务服务“好差评”累计产生评价数据808971条,好评率99.99%。主动评价率94.15%,同比增长19.18%,有效推动了政务服务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八是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实现了全程电子化和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xx版)》要求,严格落实“应进必进”。20xx年1至12月,全市各级交易中心累计完成交易项目1651个,交易金额1107371万元,节约资金35303.82万元,增价17338.8万元抓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引导和提倡网上开标,服务网上不见面开标项目289个。九是规范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设置,推进政府采购和出让工作规范运行。经多次汇报,获准依法重新独立设置了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承担的市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职责划转至该中心,切实解决了关系不顺、人员不分、边界不清等问题,从源头上消除了违规代理政府采购的风险隐患。20xx年1至12月,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累计完成政府采购项目607个,交易金额180824.21万元,节约资金10986.96万元。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服务对象主要为进入“两个中心”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投资项目审批、开展招投标活动及中介服务的以“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民生、服务群众”为导向,全力抓好稳增长政策措施和供给侧、“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为推动保山实现跨越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采取多形式对项目进行回访调查,并收集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推进措施,帮助协调解决。按照项目调查问卷的结果,满意度指标达到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xx年,我单位市级“两个中心运行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此次绩效评价,部门年初制定目标基本实现,重点评价数量和质量均达到预期、资金管理到位、组织和制度保障体系健全。经逐项对照自评,自评得分97分,本次绩效评价各项工作自评结果: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按照保财绩〔2022〕4号文件规定,将于2022年7月15日前,在部门网站上公开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市财政局相关要求,采取以下工作措施,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专项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通过绩效结果评价,项目资金效益明显,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下一年能够继续给予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推动我局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工作经验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循使用范围,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我局目前对资金的管理按照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开,有力保证了工作推进和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2.资金拨付审批手续完整。各业务科室根据制定的工作计划,按程序报相关领导审批,申请国库集中支付。各项资金全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支出等现象,使资金的运用得到了合理的控制,工作进度和质量得到了切实的保障。
3.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做好会计记录,真实的反映资金管理情况,并接受市级财政、审批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二)主要问题
虽然20xx年度项目资金得到合规、及时使用,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实际工作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1.在实际工作中还需对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切实满足项目服务对象的需求。
2.绩效评价方面还有待加强。对部门的绩效评价报告质量还有待提高,绩效指标体系还有待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
(三)建议
建全项目管理制度,制定项目用款计划、预期绩效目标,并对项目绩效实施实时监控,有效防止项目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绩效考评体系,使考评有据可依。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财务规范管理,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多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学习与财务工作相关的知识,扩大知识面、拓宽视野、开阔思路,在业务上不断提高。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次评价工作人员,由于受专业知识和评价能力的限制,对评价结果可能产生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