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学习教育政策理解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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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学习教育政策理解心得体会 篇1

我有幸参加了县组织的中学教师教育法律法规全员培训,在这次培训中,认真聆听韩博士的讲座,又一次让我的思想和心灵受到了净化,得到了升华。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从教者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努力实现的目标。

在学习中认真对照,自我反思;在寻找差距与不足中正视自己。从而为自己以后学习与提高的道路指明了方向,最重要的是,让我们老师对教育事业充满了激情、斗志与信心,现在,我想谈谈我今后的努力方向: 作为一名老师,有太多的地方需要我去学习。

对于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这些都是我们平时在大学里接触不到的。从名师的言语之间无不感到他们对学生无私的爱。在学习中,应该以表扬为主,我们面对的是高中学生,虽然他们有一定的基础,但是他们仍然需要教师从生活去关心他们,帮助他们,并以微笑来鼓励他们继续发展,让他们能够尽早的适应学校生活,提高他们对学习的`兴趣。

教师必须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入他们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都得到发展,我们应多与学生进行情感方面的交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多给他们一份爱心,一声赞美,一个微笑,少一些说教,要更多和他们谈心,帮助他们查找“后进”的原因,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在学习和生活细节上关心他们。老师对学生不要体罚,不要训斥,不要高高在上,而应该做一个和气的人,一个严谨的人。学生也有自尊心,而且是很强烈的。老师对学生的批评,恰当的,就是一种激励;不恰当的,就会成为一种伤害。

在实际生活中要给给予学生独立思考的机会,刻意培养学生的创造性和批判性思维。更重要的是,要诚心诚意地欢迎学生的质疑和挑战。教学过程不仅仅是学生学习的过程,也是一位老师学习的过程。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我们是直接面对学生的教育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

作为一名教师,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依法执教,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培养新一代而作出最大的努力,这样才得以我们的教育事业走向辉煌。

教师学习教育政策理解心得体会 篇2

通过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我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于自身定位有一定认识,高等教育政策法规以教育法为基础,教育法规的研究的主体是教育体系,教育法规以马克思主义、教育学理论、政治学为理论基础,通过社会调查、历时考察、比较分析、个案研究的等方法发现教育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把问题反馈给国家教育部门,教育部门通过制定新的法规不断的完善我国的教育政策法规从而推动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在高等学校教育法规中高等学校、教师、学生三者的地位、权利、义务是本文着重要阐述的。

一、教育法规相关的基础性知识

高等教育法的研究,是依法管理高等教育事业的必要手段,同时,教育法制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学习,掌握以及运用教育法规,是推进我国教育制度发展的重要前提之一。我国教育法的基本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

2、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

3、坚持教育公益性的原则;

4、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5、教育与终身学习相适应的原则。

二、高等学校、高校教师和高校学生的相关法律问题

高等学校的相关法律问题,如高校的法律地位,即高等学校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责任能力,具有办学自主性、财产独立性、机构公益性的特征,通常是由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而确定。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依据在不同关系中的不同特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权力服从为基本准则,以领导与被领导为主要内容的教育行政关系;另一类是以平等有偿为原则,以财产所有和流转为主要的教育民事关系。高等学校在办学过程中与社会、教师、学生之间都会发生法律关系。所以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包括高等学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和其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因此,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也包括其在民事和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高等学校教师的相关法律问题,如法律地位,高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考核,培训等。高等学校学生的相关法律问题包括学生的`法律地位,特点,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核心问题。

(一)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及权利与义务

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具有办学自主性、财产独立性、机构公益性等特征,通常是由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而确定。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依据在不同关系中的不同特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权力服从为基本准则,以领导与被领导为主要内容的教育行政关系;另一类是以平等有偿为原则,以财产所有和流转为主要的教育民事关系。并且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在不段变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即改革前的高等学校,是计划体制的一个缩影。作为国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高等学校实际上具有一种类似国家行政机关的性质。第二阶段是1985-1995年的高等学校体制改革。这一时期学校的法律地位虽然有了诸多细微的变化,却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仍然具有典型的强制性和计划性特征。第三阶段是1995年以后的教育体制改革。确立了学校的法人地位,赋予了教育界举办的高等学校法人资格,使高等学校真正拥有了自主办学的实体地位。

《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的权利有:

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2、招收学生和其他受教育者,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3、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4、管理和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费用,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活动的非法干涉;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同时,《教育法》具体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2、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3、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4、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5、依法接受监督。

(二)高等学校的教师和学生

教师和学生是教育的主体,在教育法规中对这两个主体也着重提到。教师教书育人,为社会培养人才。教师个人素质对学生的影响十分的大,从而教师不但要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还要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在教学中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教师也有相应的权利如接受培训等。学生作为教育体系中最大的群体,也是教育法规的主要对像,但随着我国教育的发展现代竞争激烈的社会所需要的是自立、自信、自强的新一代大学生,为自己争取应有的权利、待遇和机会则正是大学生自立、自信、自强的体现。法规就应更加注重大学生在个性方面意识的配养和在传统文化的教育。

三、我国教育基本制度:学历制度和学位制度

学历制度和学位制度对我国教育的基本制度进行了详细的界定和划分,同时吸收了与时俱进的特点,对于当前多种多样的在教育形式均有相关的描述,严明了证书的管理和发放,督导等各个环节的细节问题。这些政策与法规的制定,使关于学历和学位证书的严谨和公平合理性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四、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制度

职业教育是给学生从事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的教育。随着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我省自身的发展需求来看,教育结构应适当的调整,当前应加大职业教育的发展。我国的职业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职业培训和职前培训。对小学、初中、高中后未能升学的青少年进行就业前培训,提高其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有利于发展生产。通过改革逐步形成和普通教育相互衔接、共同发展、比例合理的新格局。成人教育的是学校教育的继续、补充和延伸,是终身教育的组成部分。它具有多方面的职能,它使未受教育的人们受基础教育;使受过不完全教育的人们补受初等、中等文化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使已经受过相当教育的人们充实新的知识;使任何人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兴趣,进行学习,发展个性,增长知识才能和道德修养。

五、学历证书的分类和获取的资格

1、学历证书是学业证书的主题,是学制系统内的教育机构,对完成学制系统内一定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分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三种。

2、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是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其他机构发给学生受教育程度的凭证。

3、对具有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或修满学分),德智体育合格,准予毕业者,可取得毕业证书。

4、对具有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其中有一门以上课程补考后仍不及格,但不属于留级范围内或未修完规定的学分,德智体育合格者,准予结业,可取得结业证书。

5、对具有学籍的学生,学满一学年以上而未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中途退学者(被开除学籍者除外),可取得肄业证书。

6、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

7、普通高等学校接受的进修生,进修结束后可取得进修证明书;

8、普通高等学校未按国家招生规定,而自行招收的学生,以及举办的各种培训班的学生,

学习结束后学校只能发给学习证明书,不得颁发毕业证书。

9、此外,随着高等教育办学形式的日趋多样化,在教育部相关规定中,特别规定了对于高校中一些特殊的办学形式的毕业或肄业证书的填写要求。

教师学习教育政策理解心得体会 篇3

虽说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但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当前,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已经进入到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新阶段、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新阶段。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基本职责。作为学校,要提高教育质量,在抓教育培养目标的落实,办学条件的改善,师资队伍建设的同时,还要着力抓教师教书育人水平的提高,这样才能出人才、出成果,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服务。

教师之所以要坚持教书育人,是贯彻、落实教育方针的客观要求,是培养新世纪建设人才的客观要求,是学生成长过程的客观要求,也是教学规律的客观要求。教学永远具有教育性,但要真正做到既教书又育人,是很不容易的。这就要发挥我们教师个人的主观能动性,使教书育人工作成为教师的自觉行动。

为使教书育人工作做到实处,历来高度重视提高教师工资待遇。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提高教师待遇,依法保障教师收入水平”。提出,“要完善和落实教师工资、津贴补贴制度”。从20xx年1月1日起,在全国义务教育学校率先实施绩效工资制度。这项政策的实施,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发展,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至关重要、影响深远、好处重大,广大教师深受鼓舞、衷心拥护、普遍欢迎。

教书育人,首要的一条就是要把爱国主义的教育和熏陶作为老师最大的职责。作为一名普通教师,我们也许不能改变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不能改变整个社会潮流和舆论,但我们能改变学生,只要我们不推卸、不躲避、不畏难,在心底里对自己说:“教书育人,我的职责。”我们首先自己要记住我是堂堂正正的中国人,要有浓厚的爱国情感。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等至理名言都是我们中国教育的精髓。我们有职责继承良好的教育传统,并通过教育实践,不断发扬光大。我们向学生灌输的首先就应是我们自己的礼貌传统,我们的唐装,我们的京戏,我们的汉语,点点滴滴全是我们的礼貌。

作为老师,作为教书育人的使者,努力学习、勤于实践,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本领;更新教育观念,用心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善教学方法,鼓励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潜力;用心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做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努力践行者和用心推进者。首先需要有爱心。而在教育中,爱更是教育的灵魂和生命。对学生进行爱的教育,是教育的关键,也是教育的基本要求。爱能激活学生的思维,彰显学生的个性,放飞学生的心智,启迪学生的心灵,唤醒学生的潜能,让学生体验到成功的快乐,学习的快乐,成长的快乐。其次,教书育人需要耐心。内心如火一般炽热,对每一个学生负责,为全体学生服务,这样才能燃起学生对知识渴望的熊熊之火。激发学生的斗志也是必不可少的,给他们树立信心,让他们有“克敌制胜”的决心,这样才能在“创新教育”面前打好攻坚战。

体育课堂设计要求以学生为核心,以活动为媒介,以情感为纽带,使师生双边教学关系得到和谐发展。作为教师应该预料到课堂教学中可能出现的因素,特别是来自学生的反应,从而对症下药,适时引导,尤其是体育课,大多进行露天教学,课堂组织,课堂教学都有一定的难度,教师要多一些心计,多点盘算,以宽容和理解引导学生热爱体育,增强体质的思想意识。

教师学习教育政策理解心得体会 篇4

“台上一刻钟,台下十年功”。上好一节课很不容易,即使你怎样的精心的准备,听课老师总会找到你某些方面的不足。

我在听课的时候,偶尔也会发现有的老师教案设计很好,教学过程的每一环节也没有多大的批评,但总感觉在授课过程中有点刻板、枯燥之感,或者有点放任自由的倾向。这究竟为什么?是哪方面出了问题?我想大概是因为没有做到教学过程的精细化。

所谓课堂教学的精细化,是指老师在上课前,对教材进行内化,看这一课有哪几个知识点,即就是小目标,让学生明确学习的方向,一小步一小步设计的课堂教学环节,每一个知识点大概需要多少时间,可能会碰到什么碰撞,可能产生哪些新生成的东西,教师要有充足的准备,通过对所授课文的知识点具体而细致分析和探讨来完成教材的透析。

在授课过程中出现刻板、枯燥之感,是因为教学过程过严,出现有点放任自由的倾向,是因为教学过程过宽,只有精细化才能不会出现哪些现象,我们常说人家老师上课,真奇怪达到了“润物细无声”的感觉,就是因为该老师授课达到了精细化。

通过自己对教学内容的精细化的分析,对教学过程的谋篇布局,老师一定会胸有成竹,在授课时既不会出现前紧后松,也不会前松后紧的现象。

精细化并非是呆板的按章办事,是一种灵活的.对教学整天追求完美的理念,它的理念的核心是以最经济的教学方式来获取最大的效益,师生都能达到可持续发展管理理念。

那么教师怎样才能做到精细化?我想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要内化,老师对书上的已有的知识,要全部的理解,要大胆的取舍,那些东西是学生必需要掌握的,还有那些边缘学科的知识与这些知识有关联,然后老师能够灵活的用自己的语言形象的描述出来,变成老师自己的动手,授起课来,信手就来,很容易激发学生的兴趣。例如:上周星期五下午,不知怎的初三办公室,门上的锁坏了,第一节课就要上了,有个别老师没有书,怎么办?我看到了一位历史老师往教室奔去上课,我想他没有书,难道也能上课,我悄悄的跟随他去听课,看他怎样上课的,他到教室上课,学生也都很惊讶老师没有带书上课,历史老师没有书和教案怎么上课?我在后面听他上课,他从导入到新授内容,每一环节都恰到好处,他对教学过程达到了细化、规范、科学、严谨,不得不让学生专心的投入,甚至哪一知识小点,在书上哪一页,哪一行都能准确无误说出。这位历史老师也可以达到对教学内容的内化了。

二是要同化,在授课过程中老师对文本知识的内化还是远远不够的,必需与学生一起同化所学知识,老师在授课过程中得到发展与提升,学生也要也能对文本知识消化、内化,变成学生自己的东西,同化得越彻底,学生掌握知识越牢固。老师要努力走下讲台,与学生融为一体,师生情感心灵的得到碰撞,碰撞得越多,课就上得越精彩!

三是升华,这是精细化教学的最高境界。老师和学生产生共鸣,对文本知识,产生质疑,学生会自然的思考:“文本知识为什么这样安排?换个角度安排,效果会怎样?”我们在已有的文本知识是上可以挖掘哪些新的东西。生成哪些有价值的东西。

教师学习教育政策理解心得体会 篇5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国家发展教育事业的纲领性文件,它颁布的目的是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法要求我们做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每位教师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这一方针。然而事实上,现在的教育还是应试教育,素质教育只是虚有其名,事实上的应试教育迫使很多老师只注重对学生传授文化知识,忽略了学生思想品德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的培养,直接导致了学生综合素质的大幅度下降,因此,教育法的贯彻实施,首先得各级领导转变教育观念,切实改变评价教师的方法。

国家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这本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大事,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让广大教师苦不堪言。九年义务教育的顺利实施要靠法律,但现在的情况是有法不依,给学校领导和教师增添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现在的学生是爷爷,老师不敢打,不敢骂,甚至重话有的时候都不敢说,你对他严格要求,他就是不买账,动不动就离家出走。有时有的家长还偏信自己的孩子,打电话或写匿名信上告老师,弄得老师里外不是人,老师真的很难当,心理压力很大。老师需要减压,需要学校领导对老师的理解和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是要求教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要关爱学生,关心每一名学生的进步,以真情,真心,真诚教育和影响学生,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要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具备广博的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业务,学习新大纲,更新知识结构,使教育教学方法应用到工作实际中去,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书育人的本领。要富有创新精神,善于接受新事物、新观念。要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自觉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尊重每一位学生的人格,平等对待学生,做到根据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每一个学生要一视同仁,不能偏爱一部分学生,而冷淡或歧视另一部分学生。要面向全体学生,把教书育人统一起来,把德、智、体、美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重视对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总之,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要依法治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断加强师德修养,把个人理想、本职工作与祖国发展、人民幸福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追求,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努力做个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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