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议事会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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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议事会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篇1

xx区是个农业大区,总人口98万,其中女性47.3万,占人口总数的48.2%。妇女平等地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管理是衡量妇女发展的重要尺度,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推动妇女积极参政议政,不仅有利于提高广大妇女的政治地位,而且将对全区的各项建设特别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起到不可估量的促进作用。为全面了解我区农村妇女参政议政现状,进一步探索新时期推进农村女性参政议政的新思路,xx区妇联专门开展了此次调查。调查主要采取抽样问卷调查和座谈走访等方式,选取本区理公港、钟家铺、黄甲铺、牛车河、观音寺、龙潭、佘家坪等7个乡镇,共发放调查问卷140份,回收有效问卷140份。具体调查情况如下:

一、xx区农村女性参政议政现状

调查中,7个乡镇共有党员5574人,其中女党员1035人,仅占18.6%;乡镇人大代表总数407人,其中女代表116人,占28.5%;政协委员总数24人,其中女性5人,占20.8%。7个乡镇共下辖78个行政村(居),共有村委会成员301人,其中女性90人,占29.9%;共有村党支部委员305人,其中女性65人,占21.3%;共有村民代表会成员2940人,其中女性605人,占20.6%,村民议事会成员2609人,其中女性515人,占19.7%。

二、xx区农村女性参政议政存在的主要问题

1、妇女参政比例偏小。调查发现,乡村两级干部队伍中女性比例均偏低。乡镇政府机关干部大部分只在党政班子中配备了1名女干部,少数乡镇一般干部中甚至没有女性。村干部方面尽管基本上保证了每个村级班子中都有女性,但由于2015年全区大规模并村(由原来的876个合并为412个)造成村干部职数总数减少,换届选举时竞争激烈,许多曾担任村干部的女性在职数限制的情况下没能进入村级班子。因此,无论村委还是支委,换届后女性比例均未达到三分之一。女党员是农村妇女参政议政的主力军和中坚力量,也是培养选拔农村女干部的主要源头,而我区农村女党员仅占农村党员总数的18.6%。

2、妇女参政质量偏低。调查发现,绝大部分村(居)都是由男性担任党支部书记。78个行政村(居)中仅有2个村党支部书记为女性,另有2个村村主任为女性。妇女在村支两委成员中不仅数量少、比例低,而且女村干部几乎全部任妇女主任职务或任会计、出纳,分管计生、宣传等工作,少有涉及经济工作。可见,村支两委成员中妇女职位已被边缘化。同时,农村女性参政议政过程中维护妇女权益的意识不强。妇女参政议政目的是加强党和政府与妇女群众的联系,对平等与发展方面的决策施加影响,从而制定出全面的正确的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包括妇女利益的方针政策。而调研中,农村女村干部、女党员、女人大代表等女性参政议政群体很少在各种会议上提过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3、妇女参政意识偏弱。尽管本次确定的调查对象是女公务员、女人大代表、女政协委员、女村干部、女党员、村级女性后备干部等参政议政的主要女性群体,但仍有22.1%的被调查女性对“女性应该对国事家事天下事事事关心”这一观点并不十分认同。在对参与村级换届选举原因的调查中,22.1%的对象表示是“村里要求”,11.4%的对象表示“大家都去我也去”,只有62.9%的对象认为“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我自己愿意参加”。在对参与换届选举态度的调查中,65.%的被调查对象表示会“尽可能了解候选人情况,认真投票”,20.7%的表示“事先不会了解,到投票时根据平时印象选”,14.3%的表示“随便选”。在对是否愿意竞选村干部的意愿调查中,28.6%的被调查对象表示“不愿意”,另有20%的表示“没想过这个问题”。由调查可发现,农村女性一般以家庭为个人生活的重心,许多满足于当好家庭主妇,对国家政治经济大事等关注不够,对公共政治生活缺乏了解,缺乏兴趣,对履行自身民主政治权利缺乏充分的认识,有的甚至认为参政议政是男人的事情,因此参政议政意愿淡薄,参政议政热情普遍不高。

三、影响农村女性参政议政的原因分析

1、传统的性别观念和社会角色定位制约妇女参政议政

一是传统性别文化的制约。虽然男女平等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共识,但几千年传统文化的深厚积淀,使“男尊女卑”、“男主外、女主内”“男人决策、女人配合”的思想目前在农村仍相当有市场。受此影响,大众对农村妇女的角色定位仍是“贤妻良母”、“贤内助”,并且大部分妇女自身对此也表示认同。很多男人认为女性只要在家种田、做家务、带孩子,相夫教子就好,不愿意女人参与过多社会公共事务,更不愿意女人在政治上强过男人。少数有能力、想干事的妇女也不敢参与竞争,担心参与村务管理会被人家评头论足,怕被人说成不顾家,爱出风头。在调查中,即使女候选人、男候选人条件相当,也只有42.9%的被调查女性表示会选“女候选人”,有30%表示会选“男候选人”,另有27.1%表示会“随便选一个”。77.9%的被调查女性认为“当前参政议政尚未完全做到男女平等”。“传统的社会偏见和性别歧视”被调查对象认为是影响农村女性参政议政以及束缚妇女竞选村干部的首要因素。

二是妇女经济地位偏低。长期以来农村女性在经济上几乎完全依赖于男性,这就必然导致女性在政治上也是从属地位。尽管当前女性的经济收入有了较大改善,但与男性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经济地位仍然偏低。男人仍然是农村家庭经济的主要承担者,在公共领域具有决定权,处于支配地位;而妇女往往被束缚在家庭内,极大地影响了她们参与社会活动。这种状况使得女性对自身能力认识不够,自信心不足,参政热情低。大部分农村妇女出嫁从夫的思想仍然存在,觉得很多事情都应该由男人来做主。在参与选举的过程中,也习惯与丈夫保持一致意见,甚至是由丈夫代为投票。本次在对参加选举投票时如何决定的调查中,尽管是已参政的妇女群体,却仍有10%的被调查女性表示会“听从丈夫或家人的意见”。

三是妇女参政遭遇来自家庭的阻力。大部分农村妇女在家中既要干家务,还要干农活、带孩子,要想参与村上事务管理,往往会遭到丈夫及家人的反对。即使能走上从政的道路,烦琐的家务和沉重的田间劳作依然会消耗她们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顾此失彼间难以取得平衡,也因此很难获得家人的支持。在调查中,生育和家庭劳动的制约(家务及田间劳动负担重)、家庭成员的阻力与传统的社会偏见和性别歧视被调查对象认为是影响农村妇女参政议政、束缚妇女竞选村干部、制约女村干部做好工作的.几大主要因素。

2、女性自身综合素质和性格特征束缚妇女参政议政

一是农村妇女综合素质相对偏低。被调查女性认为“解决问题特别是对重大问题的决断能力不够”、“大局意识比较弱”、“视野不开阔,见识少,缺少高瞻远瞩”是妇女担任村干部在自身素质方面的几项不足。由此可见,尽管当前农村妇女的整体素质比以前有所提高,但由于受各种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农村妇女的综合素质相对男性来说仍然偏低,差距仍然十分明显。这种差距的结果,直接导致妇女获得信息的能力差、目光狭窄,在文化素养、法律知识等方面,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求,在与男性的竞争中处于劣势,在从政的道路上,甚至在选举中就很难与男性竞争,不能迈过从政的第一道门槛。

二是女性的性格特征不适应政治舞台。尽管沟通能力强、善解人意、考虑问题细致周到被调查对象认为是女性参政的性格优势,但女性参政在性格上的劣势也很明显。调查中,“女性自身竞争意识不强”被调查对象认为是影响农村妇女参政议政以及束缚妇女竞选村干部的重要因素。而“喜欢感情用事,不够理性”、“性格柔弱,魄力不足”、“容易为家庭分心,有时不能专注工作”被认为是妇女参政在性格方面的几项劣势。可见,女性柔弱、谦让、感性的性格特征影响了女性参政议政。这样的性格特征决定了女性不愿竞争,同时在遭遇各种社会压力时,心理承受能力较差。竞争意识淡薄必然导致女性难以通过竞选走上从政的道路,即使走上从政之道也会在与男性的竞争中处于劣势。性格上的弱项导致女性在政治参与中不愿独当一面,存在较强的依赖性,现实表现为大部分妇女干部甘当“配角”和“助手”,这导致她们难以在从政的道路上走得更远。

3、农村女性人才资源极度匮乏限制妇女参政议政

一是农村女党员、村级女性后备干部数量少。调查发现,当前农村党员队伍中存在着女党员比例过低、文化水平偏低、年龄结构老化的现象。我区是个农业大区,同时也是个劳务输出大区。农村一大批有文化、有干劲的优秀年轻妇女长期远离本土在外务工,留守农村的大多是一些年龄较大、文化素质偏低的中老年女性。这造成了女党员、村级女性后备干部人才奇缺,后继乏人。农村女党员少导致女性干部人选少,难以好中选优,女性进入村级领导班子的更少。

二是村级妇女干部队伍建设滞后。由于我国农村历史形成的大多数女性结婚后到男性户口所在地居住生活的婚嫁习俗,年轻的女性一般不会被列为培养对象,而婚后嫁过来的女性逐渐被当地群众熟悉和认可往往需要较长的一段时间,直接造成农村女性接受培养和锻炼的机会明显少于男性,因此导致难以造就较高素质的村级女性后备干部队伍。而村级妇女干部长期工作在普通岗位上,接触面不宽、工作经历单一,因此群众对她们不是很了解。这样使得在换届选举中妇女干部连任的可能性极大,难以有新的女干部进入村级班子,从而导致女村干部新老衔接不好。

4、工资待遇低影响妇女参政议政积极性

在调查中,很多妇女群众认为当一年村干部只有几千元的收入,而外出务工一年起码能有上万元的收入,两者相比存在很大差距。因此村干部这一职务对她们缺乏吸引力,导致她们对参与村干部竞选缺少兴趣。绝大部分在任的村妇代会主任对离任后不能享受和村级“一把手”同样的经济待遇问题有看法。调查发现,一批长期奋战在农村基层工作第一线、任职20年以上的离任妇代会主任逐年失去劳动能力,部分甚至失去基本生活保障,这种现状严重打击了妇女参政议政的热情。

5、政策制度不完善难以有力支撑保障妇女参政议政

目前,尽管我国从政策层面上鼓励和倡导妇女参政议政,男女平等已作为基本国策写入《宪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规,但相关法律法规均没有明确规定妇女参政议政的比例,缺乏具体可操作性,在实际生活中难以贯彻运用。例如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虽然有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有适当名额”,但规定过于原则、抽象,没有具体的保障措施,基层在执行中随意性较大,因而弱化了对农村妇女参政的特殊保护。乡村两级在执行培养选拔女性的目标规划上,往往把“至少有一名女干部”理解为“只要一名女干部”。同时,社会舆论对妇女在社会上的地位和作用宣传力度不够,在候选人宣传中对女性宣传较少,在表彰业绩时对女性典型的宣传也不多,还没有为女性参政议政创造出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对策与建议

1、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为妇女参政议政营造氛围

要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对妇女参政议政重要性的认识。农村妇女参政议政,是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党的干部路线和政策方面的具体体现,不仅是妇女解放的重要步骤,有利于妇女的发展与提高,还是农村基层领导班子建设的迫切需要,从而实现男女资源优势互补,有利于做好农村各项工作。要通过大力宣传有关政策法规,进一步剔除传统社会文化观念中的性别歧视和偏见,提高全社会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性别意识的认识,改变人们传统的对领导干部的性别定位,倡导两性平等。要大力宣传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德才兼备的优秀妇女人才,选树一批优秀的妇女干部、妇女骨干和先进典型,使一些优秀女性为社会所承认,为群众所熟悉,从而助推其进一步成长和发展。

2、提高女性能力素质,为妇女参政议政打好基础

“打铁还要本身硬”,女性个人能力素质是女性参政议政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只有进一步增强妇女参与意识,不断提高农村妇女能力素质,才能在参与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一是强化教育培训。要有针对性、有计划、有步骤地举办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培训班,不断扩大培训受益面,让广大妇女掌握必要的文化科技管理知识和政策法律知识,增强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方面的能力。要举办专门的女干部业务培训和专题讲座,着力提高学历层次,有效开阔视野眼界,不断丰富知识底蕴和内在素养,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二是要教育女性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引导妇女正确看待和估价自己,增强拼搏进取的信心,激励她们通过奋斗去创造自己的辉煌人生。三是组织农村妇女广泛参与经济建设。有作为才能有地位。经济独立是妇女参政的必要条件。要充分调动广大农村妇女的积极性、创造性,发展经济,增加经济收入,提高妇女的经济地位,为实现政治参与打下基础。

3、强化政策法律支持,为妇女参政议政提供保障

进一步改善妇女参政议政状况,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一项艰巨复杂的任务,必须从源头上提供政策和制度保障。一要制定有利于妇女参政议政的政策措施。要将性别意识纳入政策轨道,制定、修正、完善有关女性参政议政的政策规定,与时俱进推进政策的不断更新,不断提高对妇女干部的重视程度和培养选拔力度。保护农村妇女参政议政的政策措施要进一步明朗化、具体化、规范化。二要不断修正和完善有关法律规定。在现有《宪法》、《妇女发展纲要》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基础上,适时对农村妇女这一弱势群体制定特殊的保护性的法律条文,对妇女参政的比例有更为明确的数量规定,真正把涉及妇女参政议政的相关法律精神落到实处。三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及时纠正含有性别歧视或阻碍女性参与决策的政策条款,监督有利于弱势群体的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有效地促进性别平等和发展,并将其作为考核评估的硬性指标。

4、充分发挥妇联职能,为妇女参政议政创造条件

妇联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的桥梁和纽带,积极推动广大优秀的农村妇女参政议政是妇联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当前妇女参政面临激烈的竞争态势。面对妇女参政议政的新形态,妇联工作要做到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不遗余力举贤荐能,千方百计为妇女参政议政创造有利条件。要积极协助组织部门扩大选人视野,拓展选人渠道,做到早发现、早培养、早发展,保证妇女后备干部有充足的来源。要通过各种活动推选出优秀女性,对她们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为她们日后参政议政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还可以帮助妇女学习应对选举所需的演讲、沟通等基本技能。这样既能激发女性参政热情,也提高了基层妇女干部的素质。此外,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基层妇女干部队伍的状况和选举中可能出现的不利妇女参选的因素,积极向组织部门提出建设性意见。

妇女议事会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篇2

一、我县基层妇女议事的现状

一是妇女参与政治概况。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工作,将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列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推进实施《两个规划》,落实了一系列有利于实现妇女权益,惠及全县妇女儿童发展的指标;组织、民政等部门认真履职,大力推动妇女参与民主政治建设。县四大领导班子和乡镇(社区)党政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按要求均达100%。乡镇有1名女性担任党政正职,县、乡两级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分别达到58.2%、54.6%。社区配备了女性党政正职,乡镇(社区)党政正职是女性的占18.2%。县级人大代表中女代表比例为23.6%;县级政协女委员比例为18.8%。

二是农村基层妇女参政议事概况。县妇联及早介入,注重源头参与。早在换届选举工作启动前,县妇联负责人就主动向县分管领导做好汇报,并多次与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等单位进行沟通与协调,争取将各级妇联作为本级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对选举工作的领导与指导。同时在方案的制定上,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把确保女性当选写入方案;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妇联等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就换届选举工作中如何更好地确保女性当选经常进行沟通与联系,从组织领导、舆论宣传、落实措施等各方面提出具体意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下,组织、民政部门的配合下,我县农村基层妇女参政议事取得了一定进步。

三是妇女参与其他社会经济活动情况。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对女性人才的锻炼培养,各地在本级党校举办妇女人才专题培训班2期,培训妇女人才200多人次,对县、乡镇(社区)、村(居)妇女干部进行业务培训1000多人次。2013年,全县共扶持女创业致富带头人12人,培育创业成功者13人,创办女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1个,辐射带动500多名农村妇女发展致富。

二、我县妇女参政议事的问题及主要原因

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要求的制定在一定程度上为妇女参与民主政治建设,实现政治权利提供了依据。同时,在各级党委的高度重视下,人大、组织、人事、群团组织和各部门的共同配合下,妇女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广度和深度都有所加强,妇女素质不断提高,女性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但是妇女群体在全体公民中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比例仍然偏小,妇女关心政治并自愿地通过各种合法方式参与政治生活还没有成为习惯,妇女群众当家作主、与男性一起共同行使管理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行为活动还不普遍,妇女在参与制定和贯彻公共政策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尚不如男性。妇女在政治权利上的需求不如其他权利方面的强烈,在维权手段和措施上尚缺乏民主锻炼。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受自身发展限制,妇女参政议事能力不强。虽然经济社会飞速发展,但由于妇女自身综合素质和实用技能普遍不高,绝大多数妇女仍处在传统的生产生活模式中,位于生产劳动的初级环节,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不高,妇女自身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并不协调,直接削弱了女性参政的能力。

二是受家庭责任牵绊,妇女参政议事的机会不多。长期以来,妇女承担着较多的家务劳动和家庭责任,为了养育孩子、支持丈夫、赡养老人,不少女性甘于奉献,自愿放弃了某些自我发展机会和权利;也有不少女性虽有参与民主政治的意愿,但由于很难在工作、家庭之外抽出时间和精力,因而大大削减了妇女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机会。

三是受社会传统观念影响,妇女参政议事的环境不优。长期以来,受“男尊女卑”、“男主女从”、“男主外女主内”等传统观念的影响,妇女从事民主政治活动的实践并不多。例如社会上对女干部走上领导岗位的现象存在非议和不切实际的揣测;不少村妇代会主任待遇不高,工作压力大,受村民、家人和社会多方面的不理解等现象,严重影响了妇女参政议事的热情。

三、对加强我县妇女议事的建议和对策

一是进一步提高妇女议事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加强女性人才培养,把妇女人才培训纳入地方人才培训规划。面向妇女开展宣传培训,不断提高妇女民主参与意识和能力,鼓励和引导妇女积极参与决策和管理。加强对女干部的教育培训,在各级各类干部培训中明确提出女干部的比例,不断提高女干部的'政治素质、科学文化水平和决策管理能力。通过提高妇女的综合素质增强妇女进行政治参与的热情和能力。在此基础上引导、组织和发挥妇女群众依法管理好自己的事情,表达和实现自己的愿望,争取自己的利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女干部。在重要部门、关键岗位担任领导职务的女干部要占一定比例。在推行竞争上岗时,拿出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选拔女干部。建立完善女性人才数据库,并将城乡各类女性人才纳入了全县党政人才、企事业管理技术人才、乡土拔尖人才信息库统一管理。

二是进一步拓宽妇女议事的途径和方式。在制定涉及公共利益和妇女权益的重大方针政策时,充分听取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妇联组织和各阶层妇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大力开展多形式的参政议政活动,为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提供机会;发挥妇联组织推荐优秀女性人才的组织优势,重视妇联组织在培养选拔女干部、推动妇女参政议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把妇联组织的妇女人才库作为组织部门培养选拔女干部的重要来源;落实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的权利,完善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民主选举制度,为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创造条件。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女代表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促进女职工参与企业管理,为女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经费保障。鼓励各种民间团体和妇女组织在自愿合作参与社会管理与创新,培育优秀妇女从民间志愿者等群众队伍中产生代表、委员等为民代言,参与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女性人才的选拔任用。抓住县、乡镇(社区)和村(居)“两委”班子换届契机,贯彻各项法律政策,多措并举,推动妇女参政议政,突破在各级领导班子中选配女干部的重难点问题。

三是进一步优化妇女议事活动的制度和环境。加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推动性别意识进入决策主流。制定引导和推动妇女平等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政策措施。积极营造支持、鼓励妇女参政议政的良好氛围。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扩大和发展基层民主,保证女性村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组织和引导妇女有序的政治参与,依法保障广大妇女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保证农村妇女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和公务员管理制度。在干部的选拔、任用和晋升上保障妇女不受歧视。加强公务员录用、培训、考核、奖励、轮岗、交流、晋升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保证妇女享有平等的竞争机会;推动妇女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公开、透明、择优的选拔任用原则,通过组织推荐、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方式,让更多的妇女进入国有企业的管理层,调动各阶层妇女群众依法参与民主政治管理活动的积极性。

妇女议事会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篇3

为了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妇女工作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新需求,提升乡镇妇女工作的针对性和服务的有效性,灌南县新安镇妇联深入农村妇女组织和妇女群众中开展实地调研,通过走访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充分了解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对新形势下基层妇女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一、当前妇女生存与发展的新情况

近几年来,妇联组织针对在新形势下,如何提高妇女工作服务水平,提出了新目标和新要求。新安镇组织开展的群众性活动,由于贴近群众生活、倡扬了社会文明新风,充分调动广大妇女参与的积极性,发挥她们在物质文明及精神文明建设上的积极作用,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妇女参加社会劳动的能力,改善了农村的生活质量和生存环境,体现了国家政策的优越性,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直接受益,受到广大妇女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重要平台。目前,更多的妇女希望走出自己的家门,妇女劳动力转移人数逐年增多。妇女群众渴望得到更实际的家庭致富项目,发展庭院经济积极性较高。其次,青年妇女纷纷外出打工,增加经济收入。留守在家的都是老年妇女和中年妇女。妇女群众渴望致富项目是一些家庭项目,渴望发展一些庭院经济,提高自己的职业技能,对社会做出一定的贡献。

二、广大妇女群众生存与发展的新问题及新需求

目前,新安镇妇联开展各类活动至今,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妇女群众盼望妇联能够为她们争取到实实在在的政策和创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有以下几项:

一是加大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力度,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解决好男女在升学、招工、就业、经济和政治待遇等方面的平等,特别是要解决好育龄妇女产假期间的经济补助问题,以消除性别歧视等问题。

二是多提供适合妇女的致富信息、致富技术、致富项目和学习致富技术的机会,解决好技术培训、项目提供、资金扶持等问题。提供一些比如“送科技下乡”和解决好启动资金的扶持问题,让农村妇女把想干不敢干、不能干的事干成。

三是切实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不同的群体有不同的需求,要解决好妇女在婚姻家庭中面临的诸如“家庭暴力”、婚姻财产继承等一些实际问题。

三、当前基层妇联组织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个别基层党委政府对妇女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妇联是“虚设”,各项妇女工作的开展在社会上可有可无,重视程度不高。

二是乡镇、村妇联组织的妇女干部,都是身兼数职,工作压力较大;再则,由于没有活动经费,造成只能维持生存,难以创新发展。

三是村、居级妇代会主任不仅身兼数职,而且综合素质不高,在工作中疲于应负,缺乏新思路、新方法。

四是基层妇女儿童维权难。当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因多种因素,某些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如妇女受到家庭暴力,女性儿童受到性l侵害等,往往因当事人缺乏法律常识,保留证据不足或取证难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或根本就不能立案。

五是农村妇女群众对一些“事不关己”的活动不够热心,对开展活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她们受“男主外女主内”旧思想的影响,认为自己参不参与活动无所谓,参与活动的自信心不足。农村妇女整体素质亟待进一步提高。

四、解决当前妇女工作面临困难、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一是抓宣传,大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妇女工作的氛围。要多宣传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多宣传各级妇联在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宣传广大妇女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做出的成就。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妇女工作,配齐配强各级妇女组织的干部。各村要结合自身实际,可采取由村两委班子成员中的女性干部兼任妇联领导,但兼职不能太多,以保证妇女工作高质量、有实效地开展。要关心妇女干部的成长,对工作能力强,有潜力的各级妇女干部,要创造交流、提升的机会。应根据各级妇女组织开展工作的'情况,每年下拨一定数量的活动经费,以保证各项妇女工作和社会服务落到实处。

二是抓服务,积极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各级妇联组织既要选好定位,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服务基层、服务妇女群众的新路子,多做基层需要、妇联所能、妇女群众欢迎的工作;又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多为群众办实事,特别是要关注弱势群体。基层妇联组织要以城市社区、农村中最为集中、最为敏感的创业就业、社会救助、社会治安、婚姻家庭、老龄人口、外来人口管理等问题作为基层妇女工作的切入口,首先要加强对妇女群众培训,帮助下岗女工转变观念,提高妇女就业、创业技能,实现再就业。特别是要为弱势群体的妇女排忧解难,要加强横向联系,多提供就业岗位,多帮助妇女弱势群体就业创业。其次要利用社会资源,多开展公益性女性疾病预防宣传。还要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适合不同层次女性参与的教育、文化、娱乐活动,满足基层妇女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

三是抓维权,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代表和维护妇女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妇女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和首要任务。总结和推广基层谈心站、维权站经验,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帮助等服务,加大维权力度,增强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既要向妇女宣传法律常识,增强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又要对侵害妇女权益的典型案例协调政法部门严肃处理,狠狠打击,切实保障农村妇女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四是抓培训,进一步加强妇联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目前,妇女工作任务繁重,要求妇联干部知识面广,工作能力强。因此,加强妇联干部的能力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已显得十分迫切。各级党委、政府要根据基层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提高妇女干部综合素质活动。引导她们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增强做好妇女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同时,要鼓励和支持妇联干部积极参加各种理论培训和接受学历教育,提高妇联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要利用各种机会,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培训,重点突出妇女工作业务、妇联岗位职能、妇女工作职业道德以及妇女工作管理、法律法规、电脑操作、农村实用技术等技能教育和培训,不断增强妇女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妇女议事会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篇4

港区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地理位置和行政区划较为特殊,下辖两个社区,在大开发、大拆迁、大配套进程中,统一规划建设成为一个新港花苑小区,总人口仅为3365人。港区目前有102家非公企业,其中有18家中字头企业。相较于妇联工作侧重于农村工作来说,港区显得较为特殊,在这种形势下如何更好地结合港区的特点开展工作,更好地发挥妇女的作用服务企业、服务社区已成为我们妇联工作现在应思考的问题。

一、基层妇女工作现状

近年来,在港区党委、管委会的重视、关心下,在市妇联的指导、帮助下和基层妇代会的共同努力下,妇女工作取得了较快发展。

一是在企业中组织开展了“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积极鼓励到更多的女性职工在赶、学、比、拼工作氛围中爱岗敬业,奋发进取,努力工作,充分调动了广大女性员工争先创优、真抓实干的积极性和创新精神,促进了企业妇女工作的有效开展,为企业经济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同时,加大协调力度,在新建非公企业中建立健全了妇女组织网络,保证了企业妇女工作的及时开展。

二是在社区积极选树典型,评比表彰了“和谐双星”家庭、植绿护绿女能手、植绿护绿示范家庭、健康家庭以及“百名优秀创业女性”等活动,同时,宣传她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以点带面,辐射全局”的作用,提高了整体工作水平。并鼓舞广大妇女干部振奋精神,扎实工作,更好地为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好妇女的作用,有力地促进了新农村建设。

三是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帮扶结对活动。组织企业、社区妇女干部参加了太仓市妇联举办的培训班和各类专题讲座。向进区企业和社区发放了太仓女性宣传手册以及妇女健康知识100问的宣传调查,对企业内部分女职工进行了《劳动合同法》的问卷调查,并积极开展帮扶结对活动,维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二、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情况来看,基层妇女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角度来看,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对新形势下提出要创新妇女工作新局面还有很大的差距。

一是基层妇女工者思想观念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近年来,随着港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妇女工作范围更广、内容更实、任务更重,服务方式也发生了新的变化。但未能及时更新观念、创新思路,且缺少必要的培训,导致我们的思想仍停滞不前,眼界不宽、思路不广,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

二是女性就业整体层次不高,部分女性就业边缘化。调查显示,就业女性中高层次管理人员不多,大多从事一线工作,劳动强度较大。中年女性尤其是下岗失业女性要承受年龄与性别的双重歧视。因下岗失业女性多为年龄偏大、技能单一、学历偏低的群体,使其在劳动力市场竞争中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常常被边缘化。因耕地被征用而失去土地的妇女务农无地、上班无岗,还没有充分就业。

三是少数女职工权益得不到保障,导致为企业服务意识不够。目前,仍有少数企业管理人员对女职工生理特点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意义缺乏了解,导致了行动上的不力。部分企业负责人对女职工特殊权益保障不够重视,使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无法落实,导致少数女职工不能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四是企业妇女工作开展得还不够。对企业女职工的培训较少,开展的活动不多,企业女职工的凝聚力、向心力不强,服务企业的意识不强,服务企业的作用没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对策和建议

按照党的十七大对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根据调研中反映出的问题与不足,做好新形势下的基层妇女工作必须以服务企业、服务社区为主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思路。为更好地开展妇女工作,特提出如下对策和建议:

(一)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女性劳动者的综合素质。目前港区一些失业下岗人员与社区潜在的富余劳动力并存,成为城市化进程中解决就业问题的最大难题。特别是受金融危机的影响,给就业带来新的压力。当务之急,必须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增强这部分劳动者的市场竞争能力。应增设培训专项经费,专门用于为社区女劳动力转移和下岗失业女性提供就业技能培训。要大大提高再就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再就业培训应遵循“质量优于数量”的原则,培训内容应与市场需求紧密结合,与每个人的需要和潜力紧密结合,增强女性的就业能力和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同时,应积极主动地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争取用人单位的支持,为妇女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要创新工作思路,搭建适合妇女就业的工作平台,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发挥妇女的作用,更好地服务社区,为社区经济发展做贡献。

(二)加大政策倾斜,实施促进女性创业的支持性政策。女性人才崭露头角要付出更多的艰辛,克服更多的困难。因此,要创造条件,鼓励、支持和帮助更多女性创业人才脱颖而出。首先,在创业融资方面,由政府推动建立妇女创业基金,一方面,为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女性创业都提供的各种降息、贴息和无息创业贷款等优惠政策,有意识地向女性倾斜。其次,在创业培训方面,大力开办女性创业培训班,帮助其解决知识储备和经营能力问题,探索“以培训促进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新模式。第三,要树立、培育、表彰各类创业女性,鼓励更多的妇女走创业之路,要关心创业女性的生活和需求,为她们提供学习、交流、沟通的发展平台。

(三)加强工作联动,更好地服务企业。妇联要从岗位职责出发,确立全局一盘棋观念,增强团队意识,在为企业服务上,加强工作的协调、互动,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形成发展合力。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整合式分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企业提供最优化的服务。要采取上门服务、主动调研等形式,变等企业提出服务需求为主动征求企业意见,积极主动地协调和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与问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在企业内部,要抓住全市迎接世博、接轨上海的有利契机,继续深入开展“巾帼文明岗”的创建活动,组织企业女职工开展岗位技能培训,邀请专家举办女职工工作讲座,维护女职工权益,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岗位技能竞赛等活动,引领广大妇女职工积极参与岗位练兵,展现女性风彩,更好地为企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四)加强对基层妇女干部的学习、培训。研究制定妇联干部教育培训中长期规划,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加强妇女干部能力建设的活动,引导她们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增强做好妇女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与组织、农业、科技等部门联系,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妇联干部参加妇联系统业务培训及外出学习考察。尤其要加大提高妇联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工作力度,利用各种机会,重点组织妇女工作业务、妇联岗位职能、妇女工作职业道德以及妇女工作管理、法律法规、电脑操作、实用技术等技能教育和培训,提高她们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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