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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景观改造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1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2月,对“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公路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为改善公路使用质量,确保国民出行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状态”。
为加快建立天津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天津市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前者明确提出由市公路主管部门根据各区近三年平均资金使用水平和设施量核对区级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和大中修资金后,市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的公路养管资金分配方法;后者明确提出“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的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20xx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委”)延续申请设立“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用于东丽、津南、西青、北辰、滨海、蓟州、宝坻、武清、宁河和静海10个区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大中修工程支出,提升区级公路路域环境优美整洁水平,增强交通保障能力。
2.主要内容
根据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等设施量,按照“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路面日常养护4.2元/平方米、桥梁日常养护16元/平方米、道路中修55元/平方米、道路大修188元/平方米”等补助标准,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用于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
3.项目组织管理
市交通运输委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其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为项目组织单位,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资金补助计划,监督检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做好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交通运输部门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区级匹配资金申报,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20xx年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3244万元用于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根据“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配套资金要求,各区配套资金合计应不低于23244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实际到位至各区末级资金使用单位的资金分别为11523.03万元、0万元,资金到位率分别为49.57%、0%。
(3)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支出9288.4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0.61%。
(二)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对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定期巡视、养护、维修,改善区域内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降低行驶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方法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6个涉农区进行了现场评价、对4个涉农区进行了非现场评价。
(二)绩效评价结果
经过综合评价,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得分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其中,项目决策14.35分,项目过程13.06分,项目产出24.22分,项目效益15.95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市级层面立项程序较规范,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较健全,公路和桥梁日常养护面积达到预期目标,居民满意度较高。但存在以下方面问题:决策方面,部分区大中修工程立项前期未进行路面技术状况检测、部分预算测算内容不够合规、测算数据不够准确、绩效目标设置质量不高等;过程方面,资金到位率低、资金使用不够合规、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产出方面,公路大中修面积产出较低、部分工程存在延期、部分区养护巡查频次不达标、成本控制不够有效;项目效益在降低运输成本、改善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等方面需进一步提升。
三、项目产出及绩效
(一)项目产出情况
1.养护公路面积。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供《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计划养护公路面积为1204.8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和各区提供的数据,20xx年度各区养护公路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2.公路大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各区计划公路大修面积为60.26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5%)。根据各区提交大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大修面积为33.08万平方米,全市大修完成率为54.9%,仅西青和武清2个区公路大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津南、北辰、滨海、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大修,实际完成率为0%。
3.公路中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计划公路中修面积为96.4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8%)。根据各区提交中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中修面积为32.2万平方米,全市中修完成率为33.40%,仅北辰区公路中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东丽、津南、西青、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中修,实际完成率为0%。
4.养护桥梁面积。根据《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项目计划养护桥梁面积为27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日志和各区提供数据,实际养护桥梁面积为25.3万平方米,各区养护桥梁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5.路面技术状况。《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函〔20xx〕49号)中规定“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80%”,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xx年对各区区级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评定报告显示,仅蓟州区和宁河区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低于80%,分别为74.9%、64.8%。
6.养护质量达标率。各区针对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均及时进行了整改。评价组对武清、西青、北辰、津南、宝坻、蓟州等6个区养护设施查看,养护设施状况良好,达到规定的养护标准,但部分区路面存在坑槽、裂缝,积水和保洁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如北辰区。
7.工程验收合格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的验收材料进行抽查审核,凡是组织了验收的养护工程均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率100%。
8.成本管控有效性。项目主体业务为日常养护和大中修工程。通过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各区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市场询价等方式,确定性价比最优的服务商,较好地实现了源头成本控制。但各区在机械设备租赁方面的定价方式、定价标准上有一定差异,如津南区水车、装载机、双排等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项目总体层面缺乏行业统一规范标准,不利于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
9.养护巡查频次。根据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部分区未达到规定的养护巡查频次。如静海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每月仅对辖区列养公路设施开展了3次巡查、宝坻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对部分列养公路设施每周开展了2次巡查,均未达到制度规定的每周完成2次辖区列养公路设施的全覆盖巡查的要求。
10.工程完工及时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资料进行抽查发现,部分工程完工不够及时。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工程计划工期45天,实际工期168天;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合同工期为45天,实际工期141天;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工程合同工期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月18日,实际工期为20xx年2月19日至4月18日。
(二)项目实现的效益
1.经济效益情况
日常养护公路的车辆行驶环境必然比不进行养护的更优良,实际上在隐形条件下降低了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了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能够为不同地区经济的互动与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起到助益,形成社会性的经济效益。但从市对区开展路况检查结果看,尚有2个区路面技术状况(PQI)不达标,说明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进而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降低运输成本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2.社会效益情况
通过开展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工作,能够及时发现路面坑槽、裂缝、拥包等病害并及时整治,提高公路使用的便捷性、安全性和舒适性,也能够间接提升人们工作生活的质量和效率。20xx年度,各区未发生因公路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所产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但评价组针对县道行驶舒适、安全性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津南区5%、蓟州区10%、宝坻区18.75%的居民评价为一般,宝坻区12.5%的居民甚至表示不满意,说明相关工作尚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3.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评价组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对津南、西青、北辰、蓟州、宝坻、武清6个区,共120位居民开展了区级公路养护方面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上述6个区的居民满意度分别为98.13%、97.74%、98.75%、79.38%、80.19%、95%,综合平均满意度为91.53%,说明居民对整体工作满意。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市级层面统筹管理不足
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在市区两级层面未实现有效同步,信息不够对称。调研发现,市级层面用于制定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量基础数据来源于始建移交后的养护投资台账及后续年度发生等级或数量等变更后的上报文件,但各区填报的数据采集表(评价组设计)中计划任务量与投资台账不一致。初步了解的原因有:从区到市经手台账数据(含年度变动)上报工作的责任人不清晰,从市到区下拨切块资金时也未明确统计确认的投资台账数据,各区在制定养护计划任务量时未能与投资台账数据进行有效对标;当年新接收或原道路降级为县道产生的新增,原道路升级不再按县道标准养护产生的减少等。该问题导致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结果与实际需求不够匹配。
(二)大中修切块资金分配方式欠合理
大中修切块资金按因素分配法进行分配欠合理。其一,通过分析开展大中修区近5年的数据发现,切块划拨大中修资金采用的计量数据大修为5%、中修8%,跟各区实际差异较大,如蓟州、武清区大中修面积占比明显不足5%、8%,北辰区的大中修(20xx和20xx年大修、20xx年中修)明显超5%、8%,滨海新区20xx年仅有1项中修(以前年度数据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无法获取),占比为6.29%,低于8%。总体上,全市每年大中修的量未达5%、8%。其二,各区同一类型维修的单价因工程结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但均价明显高于市级补贴标准188元/平方米、55元/平方米,特别是在各区财政资金无法按要求配套的情况下,不足资金由后续年度市级转移支付资金补齐。其三,在当年没有实施大中修的情况下,各区将切块下拨的大中修资金用于管理人员经费分摊。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情况差异较大,分配方式有待改进。
(三)区级配套资金未按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各区未按照“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财政资金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区级配套资金到位率0%。
(四)部分资金使用不合规
1.部分资金支出方向不合理。津南区在20xx年度没有实施大中修工程的情况下,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531.85万元用于人员和各项公用经费支出;静海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32.37万元用于后勤管理人员工资和各项公用经费;东丽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238.55万元用于机关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公积金等;宁河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88万元用于支付帮扶沿河路社区建设楼新建自行车棚及晾衣架;武清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1.14万元用于购置大米、油、食品类等。
2.部分资金拨付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北辰区养护合同中明确全年养护费用的80%分4个季度进行支付,北辰区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7月一次性将四个季度的80%款项支付给乙方。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合同中明确按照40%、40%、20%的支付比例分三批进行合同款支付,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12月16日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的86.64%给乙方。
3.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12月129#、132#凭证支付设计费和养护工程款时,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显示支付日期均早于支付审批单经办日期。
4.部分项目资金支出审批手续不够完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4月16#凭证支付农村公路(区县级)运营阶段安全生命防护情况评价费用时,资金支付审批单的审核人和单位负责人未签订审核日期。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7月94#、107#、108#凭证后附的《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资金支付审批单》中无分管领导意见,《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票据审批单》无业务分管领导意见及签字。
5.财务记账不够合理。部分材料费、机械费未按养护公路类型(国省干线、县道)、项目来源(上级主管部门委托、自营创收)等进行费用分配,如蓟州区。
(五)制度建设和执行有效性不足
1.制度建设滞后。津南区路产路权保护“三员”人员虽已在各区、乡、村中配备,但区级路产路权保护“三员”管理制度尚未正式发布。
2.调整手续不完备。调研发现,蓟州区未对计划开展而实际未开展的“军蓟路边沟整治工程”履行内部备案手续。
3.部分工作组织实施未严格按照制度或合同执行。蓟州区公路管理所与5个公路站签订《县级设施养护协议书》中明确实行日抽查、百分制月考核等检查考核办法,但实际未制定与该协议内容相匹配的奖励办法,也未见百分制考核落实相关材料。津南区未按照机械租赁合同中规定“承租前,乙方提供设备必须保证性能良好,并填写设备进场验收表,经双方签字确认”开展相应工作。津南区20xx年区级公路养护项目年度资金使用预算未经中心党总支会或领导班子办公会讨论批准,与《“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大额资金使用(年度资金的使用预算)应通过三重一大讨论决定”不符。西青区未按照《天津市西青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细则》中规定的“区公路管理机构每年开展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去开展相应工作。武清区青上路、河大路和梅石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的验收报告中设计单位均未参与验收工作,与《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规定“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接管养护等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作”不符。
4.支付资金来源与合同内容未保持一致。蓟州区交通局塘承高速延长线综合整治合同协议中明确的资金来源为“自筹”,实际结算时将3项合同总金额166.01万元全部在市级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
5.资料或审批手续不完备。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监理合同中未约定计划开竣工时间、投资额,缺少委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签订日期等内容,同时该工程施工合同未签署日期且工程最终支付证书等资料缺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签字和盖章。东丽区津汉支路维修工程(大修)施工、设计、造价咨询等合同盖章处均未签署日期。
6.合同签订时间晚于服务开始时间。如津南区机械租赁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
7.资料归档管理不够规范,部分资料缺失。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由于人员调整,未见相关资金支出相关“三重一大”会议纪要或记录。
(六)项目产出及效益实现尚有不足
除因缺少大中修计划采取切块下达资金时核定的大中修工程量对标实际完成量导致的产出数量完成率的评价结果较低外,项目其他产出及效益实现尚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北辰区路面养护不达标;津南区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静海区、宝坻区列养公路设施养护巡查频次未达到规定要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养护工程、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工程未及时完工;蓟州区和宁河区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市民对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以及整个项目实施满意度等的调查数据显示养护服务工作尚有改进空间。
(七)绩效目标表整体填报质量较差
各区绩效目标表填报质量整体较差。一是西青区和宁河区未编制区域绩效目标。二是部分区指标设置不够清晰、量化,如东丽区数量指标值设置不够明确具体;滨海新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和静海区数量指标的指标值可衡量性不足。三是部分区效益指标概念混淆,如津南区和静海区经济效益指标中出现社会效益相关的内容描述等。四是部分区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或计划数不够对应,如蓟州区、静海区、滨海新区、武清区、北辰区未体现大中修工程的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五是部分区绩效目标未体现产出或效益,如蓟州区、东丽区、津南区、宝坻区、静海区、武清区。
五、相关建议
(一)加强市级层面统筹管理,完善项目顶层部署
一是建议市级主管部门后续年度严格按照《天津市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7号)中相关要求,落实全市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指导区级部门和具体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分区目标和项目目标编制工作,并保障区级目标、项目目标与全市绩效目标有效衔接。
二是建议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完善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的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市区两级数据高效同步。在此基础上,建立市区两级数据变更信息统计、系统上传的工作责任落实机制,明确到人、落实到岗,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晰的工作汇报和管理机制。
三是建议在“津财绩效〔20xx〕17号”基础上,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和财务监控制度,明确专项资金支出方向,加强对区级部门资金使用的指导;另一方面针对专项资金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跟踪资金使用,促进监管工作常态化。
(二)调整优化大中修资金分配方案,提升分配结果的合理性
建议将大中修切块下拨资金由因素分配法调整为项目分配法,在市财政承受范围内,多干多补,少干少补。“津政办函〔20xx〕97号”已明确“到20xx年,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区人民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比例达到100%”。采用项目分配法一方面能够避免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差异较大的.情况,另一方面能够避免区将切块资金用于管理人员支出,同时又从区财政获得管理经费导致的多渠道重复收入情况。
(三)严格落实区级配套责任,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建议各区在市级层面调整优化资金分配方案后,严格落实“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财政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资金配套要求,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保障,确保各区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避免因预算经费不足影响公路养护质量,无法实现市级补助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的联动效益。在区级落实支出责任确有困难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多渠道投融资方式,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市场驱动的作用,促进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增强资金使用合规意识,提升区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效能
建议各区级资金使用单位增强财务管理规范和资金使用合规意识。一是正视合同条款的法律效力,杜绝资金拨付不按合同条款执行,随意更改支付方式或支付额度的现象。二是加强资金支出审批手续管理,做到审批单据必须要素齐全、填写清楚,避免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三是专款专用、单独记账,杜绝国省干线和县道养护,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和自营创收项目材料费、机械费等混用。
(五)完善养护相关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有效性
一是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或养管单位,结合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机构改革所带来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变革,及时修订或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为相关改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确保改革工作任务顺利高效完成。
二是建议各区养护主管部门或养管机构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养护管理制度或合同约定条款等组织项目实施,严格履行项目内容或预算金额调整备案手续;加强资料和审批手续完整性、合规性审核,做到凡签字必审核、凡审核必签字,涉及重要节点事项落实的资料签署具体日期等。
(六)加强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提升项目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和养管机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了解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理论,掌握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中目标设置、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关注重点以及对应环节的成果输出,并做好及时归档整理。针对此类多层级服务下放代办的项目,建立自上而下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通过逐级管理、层层把关的方式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0xx年7月,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明确路面、桥梁、附属设施、道路大中修养护单价标准,提出“今后,将根据市财力状况相应调整公路养护单价”,以及“以20xx年6月底公路设施等级台账为依据,综合考虑道路技术等级、交通流量、重载交通影响等因素,参照公路养护平均单价,计算资金分配数额”的养管资金分配方式。20xx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提出“市区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评价发现,市交通运输委一直采用“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县道路面、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单价标准,且在分配各区养管资金时仅将路面、桥梁等设施量作为唯一分配因素。对于已持续使用10年的标准,建议相关部门强化调研分析,适时完善相关政策文件,推动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道路景观改造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2
根据市民生办工作安排,按照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四好农村路”建设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交财〔20XX〕118号)文件要求,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对20XX年度“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情况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总体情况
为不断提升农村地区交通服务水平,加快乡村全面振兴步伐,20XX年度蚌埠市交通运输局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其中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89.371公里,完成总投资22938.5 万元,截至12月底,完成89.371公里建设任务,完工率为100% ;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405公里,截至12月底,完成农村公路405公里养护工程任务,完工率为100%。
(二)资金安排、使用和结存情况
20XX年预算安排的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地方自筹资金已落实,根据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付款。
(三)绩效目标
20XX年农村公路建设均按省交通厅下达的计划实施,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达到良好的绩效目标。
二、工作开展保障措施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成立了蚌埠市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各县(区)均成立了县(区)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作为领导机构,构建以“四好农村路”建设为主线,以开展“示范县创建”为抓手,以“助力乡村振兴” 为重点的新型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全力推动农村公路协调发展。
(二)保障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质量
(1)严格执行基建程序,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建设计划、规模和标准执行、设计审批、施工监理招投标、质量监督、施工许可、工程验收等建设程序。
(2)建立健全从业单位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加大自检力度,严格规范施工单位自检和监理单位抽检过程管理,每道工序完工后必须经具备检测资质的单位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关键工序控制到位。
(3)加大综合巡查力度,委托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工程实体进行检测,重点检查工程进度、建设程序、质量安全及附属设施建设等情况。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发出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落实;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勒令立即返工;对工程进度慢的县(区),采取通报和约谈。
(4)市、县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质监机构进一步完善和强化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并切实做好质量问题跟踪监督整改工作。在此基础上,大力加强第三方巡检工作,市、县(区)交通部门均通过招投标方式委托试验检测机构对辖区内农村公路主体工程和交通安全附属设施进行了质量巡检,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5)严格执行“七公开”制度、现场项目公示牌、质量责任登记等有关规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取得的'成效
通过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农村公路与国、省道和高速公路形成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带动了农村地区特色产业、旅游产业的发展,广大农村居民的出行更为方便快捷,社会公众、周边村民群众满意度有所提高,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方面的效益日益显现。
四、绩效评价结论
20XX年蚌埠市“四好农村路”建设绩效评价自评总体得分为99分。
道路景观改造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3
“四好农村路”建设绩效管理,提高项目效益,我们根据市局的部署,按照皖交财〔20xx〕118号《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四好农村路”建设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要求,对我区20xx年“四好农村路”建设绩效进行了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按照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我区20xx年“四好农村路”建设主要内容是: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100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目标里程3公里,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程。截止目前,上述项目均已完工。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和我区20xx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我区20xx年“四好农村路”建设绩效目标是:
1、20xx年,全区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100公里;
2、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实施里程3公里,到20xx年底,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总比例达到80%,县乡公路年均大中修比例达到7%。
3、农村公路路长制工程:到20xx年底,完善区乡(镇)、村三级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全面推行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确保到年底前全区所有乡镇均完成村道专管员招募、并经培训上岗。
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20xx年我区在明确年度目标任务的基础上,逐级分解,层层落实,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财政部门及时下拨专项资金,确保了专项资金足额到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严控项目的质量、安全及资金使用,同时积极解决项目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截止目前,总体目标任务完成较好,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二、绩效评价结论
我区“四好农村路”建设绩效评价,按评价办法规定,分建、管、护、运四块内容分别开展,并在此基础上综合得出最终绩效评价结果,四块内容的权重分别为0.4、0.1、0.3、0.2。
根据评价指标综合分析,我区20xx年“四好农村路”建设绩效评价综评得分为98.3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三、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自评工作前期准备情况
为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总结“四好农村路”的建设成效,查找资金、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累资金、项目管理的经验,进一步提高“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按照皖交财〔20xx〕118号《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四好农村路”建设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由区住建交通局牵头组织开展了自评工作,各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相关资料,为评价提供基础资料和数据支撑。
(二)绩效自评工作组织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20xx年“四好农村路”建设自评工作,专门成立了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我区20xx年“四好农村路”建设绩效评价工作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项目实施单位自评阶段: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对照“四好农村路”建设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填写《项目评价情况表》,撰写自评报告并附佐证材料于12月15日前报区交通局。第二阶段为查验核实阶段:区交通局联合区财政局采取资料审查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目实施单位的自评报告进行查验核实,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第三阶段为撰写评价报告阶段:在查验核实并修正后,逐条对照《安徽省“四好农村路”绩效评价指标》,形成全区绩效评价情况汇总表,撰写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
1、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我区20xx年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项目经省核查并纳入省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项目库,申报程序为从下而上的公议、复核及审批的决策机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由项目法人报禹会区住建交通局审批,区交通运输局按规定组织专家评审,并出具施工图设计批复。项目设立了绩效目标,并按省政府三年总体规划进行了合理分解,设立的项目绩效目标符合总体规划,与批复年度任务数相对应,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与资金量相匹配。
2、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提升工程:我区20xx年度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实施内容,主要实施内容为天河2号路大中修工程,其中:道路路面加宽,破损路面修复,2座桥梁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安装波形梁护栏等。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计划内容已全部实施。
3、农村公路路长制推进工程: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部署大力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和推广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区住建交通局《禹会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区农村公路路长办公室根据《实施方案》,编制了《禹会区路长制定期巡查制度》、《禹会区路长制工作督查制度》、《禹会区路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禹会区乡村道专管员招募管理办法》;各乡镇根据区政府发文件精神制定了《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二)资金落实
1、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文件《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xx年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建设计划的通知》,我区20xx年农村扩面延伸工程共计划投入资金17000万元,计划:中央和省级2000万元(待绩效考核后拨付),市级级配套1000万元。截止评价日,已到位资金8272万元,其中市级实际到位643万元,区级配套实际到位8272万元,到位率100%。所有已到位资金全额用于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
2、我区20xx年农村公路养护提升工程项目计划投资330万元,其中省补资金76.5万元,市补资金16万元,区级配套237.5万元(含日常养护)。截止评价日,农村公路养护提升工程资金已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为100%。所有到位资金全额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提升工程和日常养护。
3、20xx年农村公路路长制推行工程,区财政将县乡农村公路管理所行使农村公路行政管理职能所需经费和乡村道路专管员经费纳入20xx年禹会区交通局预算安排。
(三)项目管理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四好农村路”民生工程,确保圆满完成20xx年度目标任务,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成立了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交通局,具体负责协调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并将民生工程“四好农村路”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2、明确责任,全力保障资金投入。
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中明确了“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机构,并制定了《禹会区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实施方案》、《禹会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禹会区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实施意见中明确区财政局要加强统筹,要将行使农村公路行政管理职能和推行农村公路专管员制度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资金投入。
3、健全制度,强化制度执行有效性
为确保“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我区制定了项目建设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四制”制度、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项目建设质量责任追究制度、项目督察检查制度、项目公示制度以及项目竣交工验收制度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项目实施过程中,区住建交通局、区民生办开展了联合专项督查,质量监督部门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监督巡查,使项目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4、强化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在实施“四好农村路”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及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提升工程时,我区紧紧抓住影响工程质量的每一个施工环节,全面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一是严把设计关。通过公开邀请招标确定设计单位,所有项目的施工图必须经专家组评审后,方能组织实施;二是严把招标关。所有项目要求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按程序确定施工单位,严防挂靠借用资质投标以及恶意低价中标等现象出现。业主(项目法人)与中标施工单位签定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规范履行合同;三是严把施工关。建立健全“政府监督、法人管理、企业自检、监理抽检、群众参与监督”的`质量保障体系;加强对施工现场、施工工艺的管理,严格监管措施和制度,严防偷工减料,严禁随意压缩施工工期,禁止违规转包;加强人员、材料、设备的源头控制,严格工艺、工序、检测、验收流程,突出抓好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监督;工程施工期间,业主单位实行巡回监督,监理单位实行“旁站式”管理,施工单位实行24小时驻地服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切实做好安全巡查排查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资金管理
为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区住建交通局、区财政局联合参照省市文件,制定了《禹会区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工程建设资金筹集与拨付、使用与管理以及监督与检查等内容。前述资金管理制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得到有效执行,确保了工程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五)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截止目前,我区20xx年目标任务均已完工并完成,达到年度绩效目标要求,并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与资金量相匹配。
(六)项目效益
“四好农村路”属安徽省实施的33项民生工程之一,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将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我区通过“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的实施,在改善农村交通出行条件,完善路网结构,减少拥堵、缩短通行时间,降低运输成本,提高农村招商引资能力,改善农民生生活条件,改善村容村貌,提高政府威信,维护社会发展公平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我们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步伐。为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带去人气、财气,加快乡村振兴步伐,助力脱贫攻坚。
道路景观改造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龙陵县碧寨乡新林村村组道路建设项目是为全面有效巩固脱贫村基础设施和脱贫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极大的方便村民出行和劳作,同时实现农民生活新提高、构建公共服务新体系、建设乡村新面貌、塑造文明新风尚、健全管理民主新体制,建成小康、文明、生态、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带动了全乡新农村建设进展。
具体绩效目标为:
(1)产出指标。完成硬化路面全长237米,土方开挖194.4立方米,挡墙支砌333.69立方米,砂砾石回填260立方米,项目验收合格率达100%,项目完成及时率≥95%,项目开工时间20XX年10月,项目建设完成时间20XX年1月,道路浇筑每平米投资成本≤115元,土方开挖每立方米投资成本≤18元,挡墙支砌每立方米投资成本≤360元,砂砾石回填每立方米投资成本≤18元。
(2)效益指标。项目建成后,项目惠及农户≥157户,项目惠及人数≥700人,项目惠及建档立卡农户≥23户,项目惠及建档立卡人数≥101人;项目使用年限≥5年。
(3)满意度指标。项目建成后,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实现90%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20XX年9月1日,碧寨乡人民政府申请上报了龙陵县碧寨乡新林村村组道路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建设投资概算表及建设时间节点表,共申请省级专项扶贫资金25万元。
20XX年9月7日,该项目由龙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文件《关于20XX年省级专项扶贫资金奖励资金村组道路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审核的批复》(龙开办〔20XX〕94号)等文件要求批准立项实施。根据自评要求,认为项目资金申报、文件下达等程序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二)组织实施
文件下达后,碧寨乡人民政府严格按照项目绩效自评相关要求,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形成部门联动机制,确保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计划补助资金25万元。截止评价时,项目资金均已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共拨付资金25万元。截止评价时,资金拨付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拨付,相关发票、收据凭证等材料齐全,符合相关规定,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能严格执行《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保开办发〔20XX〕55号)要求。坚持和完善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提高财政涉农资金分配、使用透明度。贫困村要将实施项目的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预期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监督电话等进行公告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能真正做到事前公示,事后公告。在项目启动时,以行政村或自然村为单位的集中张榜公示(乡自制)。项目实施结束,集中张榜公告(乡自制)。真正做到项目资金公开透明。
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XX〕213号)、《龙陵县扶贫办、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计划(第一期)的通知》(龙开办〔20XX〕145号)、《龙陵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镇级财政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龙政办发〔20XX〕67号)文件要求进行管理,按程序回补报帐。使资金到位情况良好,满足了项目建设的'需要;并认真遵守财经纪律,加强审计监督,严控支出,精打细算,实行项目法人一支笔审批制度,争取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时,项目点均按照计划内容进行建设,已全部竣工。完成工程量:道路硬化1405.41m2,路面硬化(厚10cm)81.6m2,土方开挖194.4m3,挡墙支砌193.25m3,沟14.08m3,砂砾石回填260m3,φ22螺纹钢8.55kg。
项目于20XX年10月25日开始建设,20XX年11月18日竣工并投入使用。碧寨乡及时成立乡级项目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各项工程质量均符合验收要求,合格率为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的实施能够极大改善和提高周围村民的生活质量和水平,改善群众出行条件,提高群众出行效率,项目覆盖碧寨乡新林村,受益人数157户70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3户101人。工程使用年限能到5年以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受益人口满意度均能达到9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对照指标对项目进行自评,评分为98.1分,自评等级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及时公开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在今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负责部门及人员,对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逐级推进;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保证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三是相关工作均按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合规合法开展相关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项目绩效管理不够精细;二是对相关政策、规定、业务不够熟悉。
(二)相关建议
一是相关主管部门能加强绩效评价业务培训,帮助各单位构建切实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二是加强绩效制度管理,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及跟踪服务,合理设置绩效指标,提升绩效自评质量,全面反映项目支出效益。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