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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房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篇1
一、项目概况
(一)立项情况
1.根据市政府《关于公布xx年度市重点项目名单的通知》(明政〔xx〕1号)要求,本委下达了《关于印发xx年度市重点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名单和工作目标及责任单位的通知》(明发改重点〔xx〕36号),立足我市工作实际,创新推进方式,强化项目带动,不断加大重点建设推进力度,深入开展项目推进工作;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我市今年470个市重点项目在建设进度、质量、安全运行平稳等方面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着力确保重点建设项目进度、质量和效益的有机统一。
2.根据省发改委、重点办下达《福建省xx年度省重点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名单和工作目标》(闽发改〔xx〕26号)要求,积极支持省重点项目建设,主动做好跟踪服务,强化保障,破除障碍,及时协调解决省重点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优先安排、重点保障省重点项目建设所需的要素指标,合理推进省重点项目实施,确保我市今年183个省重点项目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3.为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常态化管理工作机制的意见》(闽政〔xx〕14号)要求,加快形成“谋划一批、签约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增资一批”的滚动发展态势,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三明市项目常态化管理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明政〔xx〕14号),立足我市工作实际,创新推进方式,深入开展项目策划开发工作、跟踪推进、协调服务;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我市“五个一批”项目在建设进度、质量、安全运行平稳等方面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着力确保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和效益的有机统一。
4.根据6.18省、市组委会工作安排,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强与央企、国内外科研院校合作和项目对接,建立一批行业(产业)共性技术支撑平台,促进科研单位的.项目、技术、人才落户我市,实现我市相关重点产业共性与关键技术的突破。
5.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深化央企对接,继续加强与中航工业集团、中化集团、中石化、中国国旅等央企对接。
(二)资金安排情况
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起止时间 xx年1月至xx年12月。项目资金申请总金额1500万元。主要包括以下费用:
1.市重点项目跟踪管理和协调、项目督查和日常工作经费等费用
2.列入省重点项目跟踪管理和协调、项目督查、设备添置及项目月度协调会经费和日常工作经费
3.“五个一批”项目跟踪管理和协调、项目督查、设备添置及项目月度协调会经费和日常工作经费
4.6.18项目成果交易会展馆设计、装修、布置及项目成果对接、会务等费用
5.央企对接前期考察、调研、对接活动经费
(三)主要绩效目标
1.确保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2.确保全面完成省发改委、重点办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3.确保全面完成6.18省、市组委会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二、评价过程及绩效分析
评价指标有三项,分别是投入、产出、效益。设定xx年投入、产出、效益三项评价指标的绩效内容,通过xx年底实际完成情况与xx年三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纵向比较。
三、存在问题
财政资金总体偏少,与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所需经费相差较大。
四、有关建议
1.统筹安排省、市重点项目的扶持、新业态培育等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2.统筹安排重点项目考核资金。
楼房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篇2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县林业和草原局通过项目申报20xx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项目资金,州财政局分三笔下达计划资金,共计1620.00万元。其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2000名,完成1620.00万元补助资金的支付。本项目计划20xx年10月完成该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选聘方案的编制并取得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时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的选聘工作,该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项目实施时间为20xx年11月至2020年10月,项目资金按月支付。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根据《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凉财农〔2018〕125号)(2018年12月28日下达)、《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xx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的通知》(凉财农〔20xx〕70号)(20xx年7月4日下达)和《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xx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生态护林(草)员新增补助资金的通知》(凉财农〔20xx〕82号)(20xx年7月24日下达)文件,累计下达我县20xx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资金1620.00万元,项目资金均为中央资金,资金到位率100%,资金到位及时性100%。
2.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支出1450.00万元,其中:按照650元/月·人的标准,生态护林(草)员补助资金通过凉山州惠民惠农一卡通监管系统发放11个月,共发放生态护林(草)员补助1430.00万元;购买生态护林(草)员人身意外保险2000份,支出20.00万元。资金使用率89.51%。项目按照县人民政府批复后的《选聘方案》实施,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美姑县20xx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项目资金严格按《四川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细则》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财务管理规范操作,严格实行专户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0xx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由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扶贫开发局和县财政局联合发文,组织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选聘工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通过乡镇、村选聘公示完成后,在与其签订劳务协议;本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保险中标机构,购买保险。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xx年10月,县林业和草原局完成200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的选聘工作。截止项目评价时点,项目资金支出1450.00万元,其中:按照650元/月·人的标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补助资金通过凉山州惠民惠农一卡通监管系统发放11个月,共发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补助1430.00万元;购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人身意外保险2000份,支出20.00万元。资金使用率89.51%。
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等的实现程度达到项目绩效目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
截止项目评价时点,本项目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就业岗位2000个,人均劳务管护补助7150元。
2.社会效益
通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项目的实施,为200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了工作岗位,在解决一部分人就业的'前提下,还管护全县集体公益林地及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地面积118300hm2,在保护美姑县森林资源与生物多样性的同时,还维护林区的安全与稳定。有效带动贫困户脱贫。
生态效益
本年度所选聘的2000名生态护林(草)员管护全县集体公益林地及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地面积118300hm2,在保护美姑县森林资源与生物多样性的同时,还维护林区的安全与稳定。
4.可持续效益
通过生态护林(草)员巡山护林,有效维护林区安全稳定。
5.服务对象满意度
截止项目评价时点,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由于美姑县的地理人文环境,部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不通汉语、不识汉字,对巡山中发现的问题未能及时上报县林草局,导致部分管护林区增加相应的难度。
相关建议。
县林草局在往后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的同时,对其做好相应的业务培训,并不定时对乡镇生态护林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抽查。
楼房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篇3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我局项目资金市级财政拨款共计1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资金共11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共计110万元,主要有医疗保障工作经费(含宣传培训费)60万元,医疗保障管理中心专项工作经费20万元,医疗保障管理中心开办费30万元。
(二)项目决策情况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梅市医保〔2020〕11号)、《关于设立梅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的批复》(梅市机编发〔2020〕129号)、《关于印发2021年梅州市医疗保障重点工作计划表的通知》(梅市医保〔2021〕3号)以及我局的三定方案职能设立该项目,项目经费用于顺利开展医保相关工作。
(三)绩效目标
一是保障机构的正常运转,顺利开展医疗保障相关工作;
二是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是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组织情况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按照财政部门关于开展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落实主体责任,组织专人负责,认真开展自查自评,按时保质完成工作,自评结果客观准确。
三、绩效自评结论
(一)医疗保障工作经费(含宣传培训费)绩效目标设定较为科学,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落实情况较好,取得预期的`绩效成果,自评分数为98.27分。
(二)医疗保障管理中心专项工作经费,绩效目标设定较为科学,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等方面基本落实,基本取得预期的绩效成果,自评分数为94.09分。
(三)医疗保障管理中心开办费项目已完成,资金已支付完毕,取得预期的绩效成果,自评分数为100分。
四、绩效指标分析
(一)决策分析
1.项目立项情况
(1)论证决策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梅市医保〔2020〕11号)、《关于设立梅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的批复》(梅市机编发〔2020〕129号)、《关于印发2021年梅州市医疗保障重点工作计划表的通知》(梅市医保〔2021〕3号)以及我局的三定方案职能设立该项目,项目经费用于顺利开展医保相关工作。
(2)目标设置
在绩效目标设置方面,我局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指标完整、合理、可衡量,符合客观实际,绩效目标的设立与我局的三定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的相符性较高。
(3)保障措施
我局依据三定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设置工作经费,制度完整,计划安排合理,符合客观实际。
2.资金落实情况
医疗保障工作经费(含宣传培训费)、医疗保障管理中心专项工作经费、医疗保障管理中心开办费均足额到位、及时到位。
(二)管理分析
1.资金管理
(1)资金支付
医疗保障工作经费(含宣传培训费)专项资金60万元,当年支出数42.73万元,资金支出率为71.22%,部分项目审批程序尚未结束,故部分费用要在2022年才支付。该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在2022年完成。
医疗保障管理中心专项工作经费专项资金20万元,当年支出数0.31万元,资金支出率为1.55%。因梅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在2021年4月成立,医疗保障管理中心专项工作经费在2021年7月到账,下半年才开始有中心专项资金的各项支出,中心专项工作经费计划用于中心修缮工程,因决算资料已报财审中心,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截至2021年尚未结束,故部分费用要在2022年才支付。该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在2022年完成。
医疗保障管理中心开办费专项资金30万元,当年支出数30万元,资金支出率为100%,该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已完成。
(2)支出规范性
我局编制《梅州市医疗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来规范资金的支出管理,严格执行经费支出审批制度,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做好会计核算,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2.事项管理
(1)实施程序
2021年我局所有项目支出实施过程规范,均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招投标、调整、完成验收等履行相应手续。
(2)管理情况
2021年我局印发《梅州市医疗保障局工作管理制度汇编》,8月修订了《梅州市医疗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我局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对工作经费的使用能积极做好检查、监控、验收等管理工作,2021年我局未存在审计问题。
(三)产出分析
1.经济性
在经济成本控制情况方面,我局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严格执行各项支出的审批程序,严格控制成本,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做到支出合理。
2.效率性
我局对党委、政府、人大和上级部门下达或交办的重要事项或工作能够按时完成,并且较好地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中的各项目标,及时完成各项任务。
(四)效益实现度分析
1.效果性
较好地完成了按照我局“三定”方案确定的部门工作职责,各项日常任务及重点任务如民生实事等如期完成,实现了预期效果。
2.公平性
我局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的正常运转,服务对象满意度为100%。
五、主要绩效
2021年,我局财政项目拨款资金基本为单一用途的专项资金,根据相关资金下达文件要求,严格按照资金指定用途,因此使用绩效与专项资金完成绩效目标情况一致。总体而言,我局全年项目资金支出严格执行年初计划,基本完成全年绩效目标。
六、存在问题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该专项资金确保能够专款专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问题是资金使用计划制定不够完善,虽然制定该专项资金的使用计划,但由于对资金的到位情况了解不够全面,影响资金的使用。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后,我局将加强资金使用的计划安排,完善资金执行绩效考核目标,进一步提升资金运转效率。同时,我局也会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资金下拨情况,从而根据资金用途及时做好资金支出计划。
楼房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篇4
根据你厅《关于对2019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整改的通知》(黔财绩〔2019〕21号)要求,我委对纳入2019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的“卫生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省市儿童医院项目”“中医(民族)药项目资金”三个项目,按照绩效评价报告,认真梳理问题,逐项整改落实,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卫生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
1.存在问题:预算管理工作有待完善。
整改措施:在2020年的预算编制过程中,加强预算编制的精细程度,确保预算资金的科学性、细致性、准确性。从2020年起,为了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实行每月调度,并拟于6月、9月底和10月中旬、12月上旬四次召开预算项目支出进度调度会,梳理项目资金支出情况,通报项目资金的使用进度,着力解决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缓慢问题。
(1)抽样点中未完成重点专科建设工作的问题。
整改措施:已采取措施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建设进度,未完成项目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2)抽样点未完成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问题。
整改措施:项目单位已完成整改,城市社区服务中心设备及建设资金已全部使用,建设资金已完成拨付,其余资金用于配置设备,并已经采购完成。
(3)县级主管部门资金支付进度缓慢的问题。
整改措施:县卫健局已积极落实卫生事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的到位,专题报告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并主动对接县级财政部门进行资金筹集下拨,截止2020年4月9日,在资金调度极度困难的情况下,多方筹集资金对部分专项资金实施下拨到项目实施单位。
(4)部分医院项目资金支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施行条例》等相关法规,从审批到招标到采购到绩效评价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且自2019年起所有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项目和用途进行使用。完善了项目资金管理流程,制定了《医院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资金使用全程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加强了业务学习与培训,组织了财务、设备、信息等各业务科室人员全面学习相关政策法规,深入探索科学的评价方法,研究和制定与医院发展相适应的指标评价体系,以规范资金使用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存在问题:专项资金管理体系不健全,制度不完善。
整改措施:根据《贵州省省级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贵州省省级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黔府办发〔2012〕34号)的要求,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改,按照“一个专项资金、一个管理办法”的要求,针对专项资金制定管理办法。再次就我委资金分配的内部流程进行优化,强化了各处局的时间约束和责任,确保资金按时提交财政及时下达。
3.存在问题:绩效理念尚未牢固树立,绩效激励约束作用不强。
整改措施:已组织相关处局对绩效评价报告中指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学习、分析和整改,提高全面绩效管理意识,做到立行整改,举一反三,防止问题再次发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加强绩效管理,提高绩效管理能力和水平,细化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组织领导形式和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实施机构的工作范围和职责划分,将绩效考核结果与次年的资金分配挂钩。
(二)公立医院项目资金
4.存在问题:个别医院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
(1)自筹资金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医院已从自有资金中落实到项目资金中。
(2)会计核算不规范。
整改措施:针对部分医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按项目批复口径对建设资金进行专账核算的问题。已在“在建工程”科目下按项目类别设立专账核算。
5.存在问题:项目管理不到位。
整改措施:根据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提出的整改要求,成立工作专班,强化项目过程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同时,与发改委等部门就项目的立项、规划、建设等相关手续积极沟通协调,并请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现场指导和技术支持。由于个别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对可研批复的项目投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进行了调整,在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后,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批复所附的概算审定表中各类工程的概算投资进行资金控制,并根据项目的各类工程按照概算投资中的分项概算,编制相应的招标控制价报住建部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备案。
(三)中医(民族)药项目资金
6.存在问题:财政资金配置不够合理,碎片化突出,项目实施效果不理想。
整改措施:根据《贵州省卫生健康委2018年中医(民族)药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已对全省项目单位进行通报,督促各市州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及项目单位落实项目资金,跟进项目进度。通过至上而下的整改要求,各项目单位充分认识到中医药项目资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整改,在次年的资金安排中做了调整。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快资金拨付,保证资金及时到位。
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快资金的分配及下达。制定资金分配方案,以保证资金及时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及项目能够如期开展。
(二)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提高资金执行效率。
逐步建立起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并要求各级卫健部门,协助项目实施单位建立预算执行负责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事中管理和监督,提高预算执行的管理水平,保证预算执行能如期推进。
(三)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健全资金使用规范。
一是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建立并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严格财务纪律,保证专项资金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保证专项资金切实用于专项项目支出;
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不定期的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整改,以保障资金使用的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