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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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1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内容。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我县北岸棚户区改造工作任务得以顺利推进,大量棚改居民住进高品质住宅小区,群众居住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和提升,棚户区改造工作计划至20xx年起到20xx年,全面完成名山街道现存城镇危旧房屋(不包含公房、厂矿企业和20xx年后新建房屋)的拆迁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项目称为丰都县北岸城区棚户区改造,该项目涉及名山街道花园、双桂、东作门、连新路四个社区,约8978户,建筑面积约81.2万㎡(其中:住宅73.8万㎡,非住宅7.3万㎡),占地394.7亩。

(二)项目资金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31日“名山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到位18797.19万元,全年使用资金18797.19万元,结余为0元。

(三)绩效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完成名山街道现存城镇危旧房屋(不包含公房、厂矿企业和20xx年后新建房屋)的拆迁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四)职能职责。

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和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自然资源文化的挖掘、研究、保护和利用工作;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本区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的编制报批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实施;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承担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的督察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对照总体目标全年实际完成100%。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 数量指标。户数8978户,面积81.2万㎡,占地394.7亩,全年实际完成情况100%。

(2) 质量指标。改善居民居住环境。

(3) 时效指标。安置补助资金拨付及时。

(4)社会效益指标。提高居民整个生活质量。

(5)满意度指标。主管部门满意度≥90%,群众满意度≥90%。

(三)评价结果

本项目自评得分94分,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存在问题

(一)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

(二)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

(三)项目绩效方面的`问题

(四)其他方面的问题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做好绩效目标自评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棚户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2

一、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基本情况

(一)项目情况

1.项目概况

邵阳市北塔区资江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20xx年纳入国家棚户区改造项目,是邵阳市重要民生保障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改造范围为雪峰路以东、魏源路以南、北塔路以西、资江北路以北,占地面积约220亩(14.5633公顷),拟拆迁面积47250平方米,拆迁安置630户,涉及人数1890人,安置方式为货币化安置及实物安置,概算总投资约29546.59万元,建设周期2年,建设期限为20xx年4月至20xx年3月。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主要为公司自筹资金、发行政府专项债券和其他融资,其中发行政府专项债券金额5300万元。

本项目主管部门为北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棚改办),项目实施单位为邵阳市北塔区棚户区改造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政府专项债券概况

根据邵阳市人民政府与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政府于20xx年7月签订的《邵阳市本级20xx年第一批棚改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协议》,北塔区资江北路片区棚改专项债券属于“20xx年湖南省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二期)-20xx年湖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三期)”,在财政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中的债券编码为104600,期限为7年,金额5300万元,年利率3.81%,起息日20xx年4月26日,利息按年支付,本金到期一次性偿清。

3.项目决策情况

(1)立项批复情况。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xx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信息备案表>的通知》(湘建保18号),资江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湖南省棚户区改造项目。(2)20xx年12月邵阳市规划局核发《湖南省建设项目选址意书》(湘建〔选〕字第20xx-55号),通过本项目建设选址。(3)20xx年12月邵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邵阳市20xx年第二十一批次用地预审意见》(邵国土预审字77号),通过本项目用地预审。(4)20xx年2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政国土字第412号),审批同意项目申请用地总面积14.5633公顷。(5)20xx年2月项目实施单位委托湖南省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5)20xx年5月邵阳市发改委文件《关于邵阳市北塔区资江北路片区棚户区(北塔路到资江二桥)改造(征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邵市发改投177号),同意实施北塔区资江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2)其他决策情况。

为控制风险、规范运作本项目,主管机构制定出台了《湖南省邵阳市20xx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项目预期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由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分别出具了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审核报告书和法律意见书,编制了项目总体预算,明确了资金筹措方式、项目预期收益来源、还本付息情况等。专项审核报告书和法律意见书结论为项目能够实现总体和年度收支平衡,项目申报程序合法合规。

4、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邵阳市北塔区棚户区改造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经授权对资江北路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土地一级开发,对项目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为规范项目运作和控制风险,邵阳市北塔区棚户区改造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制定了《北塔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潜在风险进行评估,建立了社会稳定风险、项目收益与预期存在差异风险应对措施。项目征地拆迁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发布了征收(使用)土地公告(邵征地告字6号),区政府成立了项目指挥部,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征拆工作。邵阳市北塔区棚户区改造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邵阳市北塔区征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办公室分别签订了拆迁补偿及附属设施征收包干协议、征收集体土地、附属物及迁坟相关工作经费总包干合同,同时全程参与项目征地工作,对各包干项目补偿标的物逐一登记复核后签字确认。建设项目的房屋拆除工程经邵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审批核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土地一级开发完成后,20xx年12月18日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中,分别由衡阳市湾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毛小平等单位或个人竞得棚改区项目范围内56002.16平方米、19167.61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竞得者进行土地二级开发。

5.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邵阳市北塔区棚户区改造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依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办法》(财预155号)、《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控政府性债务增长、切实防范债务风险的若干意见》(湘发5号)等文件规定使用及管理专项资金,专项债券资金与自筹资金分开核算,单独建账建户、专款专用。对棚改专项债券资金实行“双控”监管,由市财政局和公司在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江北支行设立了“双控”账户,债券资金支付时,由市住建局会同北塔区住建局负责业务把关;市财政局会同北塔区财政局负责监管资金严格用于对应棚改项目。严格执行资金报账审批制度,支付棚改专项债券资金时填报了支付审批表,经北塔区财政局、区政府领导、市住建局签署意见同意后支付。公司定期向财政、主管部门填报了《20xx年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情况表(资金结余部分)》

6.项目完成情况

邵阳市北塔区棚户区改造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北塔区资江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是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公司的项目开发成本主要包括土地报批、测绘、可研等前期费用以及征地拆迁补偿支出、债券利息支出等,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再对熟地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项目完成后无具体的实物资产。项目于20xx年11月15日完成了房屋征收信息公示(第三榜),涉及拆迁户59户(其中2户为异地安置房安置,其他为货币的安置)、面积35276.12平方米,征地和拆迁补偿款已支付到位;20xx年12月18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经拍卖成功,已取得土地出让收入,出让的建设用地由中标方进行二次开发。项目投资评审工作现正由市财政局财评中心进行中,与市房屋征收办、北塔区征收办、市征地拆迁事务所暂未办理结算。

(二)项目资金情况

1.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情况。邵阳市北塔区资江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经土地一级开发后公开拍卖,出让75169.77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土地价款收入30038万元入国库。

2.邵阳市北塔区棚户区改造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收、支情况(截止20xx年8月31日)。

(1)收入18234.02万元。其中:20xx年中央专项资金1102.02万元,土地出让金返还11832万元,专项债券资金5300万元(到期需归还)。

(2)支出22210.69万元。其中:土地报批、测绘、可研等前期费用6021.50万元,拆迁补偿支出5555.48万元,债券利息403.86万元(共7期已支付2期、每期201.93万元),税费5.72万元,市房屋征收办3809.21万元,北塔区征收办4700万元,市征地拆迁事务所1714.92万元。

(3)以上支出超过收入的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支付。

3、专项债券资金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20xx年7月8日邵阳市财政局转入公司在农行江北支行开立的“双控”监管账户5300万元。

(2)支出情况。全部用于本项目27个拆迁户的拆迁补偿款5255.48万元,支付执行率99.15%。

(3)结余情况。截止20xx年8月31日,账户银行存款余额53.52万元,其中:专项债券资金结余44.52万元,活期存款利息收入9万元(扣除账户管理费、手续费后)。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了解项目的申报、审批、组织实施及事后监督情况,加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发现资金管理及项目实施管理存在的问题,为今后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度整合规范省级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87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7号)以及有关的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相关文件、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制定了准确、合理、细致的三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的评价指标,采用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问卷调查和听取情况介绍等方法进行。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20xx年10月中旬,邵阳市财政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下发了《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2020年度邵阳市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邵财绩18号),并委托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20xx年11月上旬,项目实施单位开展自查自评;20xx年12月上旬,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项目事项进行现场评价;20xx年12月中旬结合项目单位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形成评价结论。

三、资金主要绩效

本项目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是一项民生工程,经过棚户区改造后,群众居住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城市面貌焕然一新,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改善了群众居住条件。本项目除2户选择异地安置房方式外,其他拆迁户均选择了货币的安置。通过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有利于缩短安置周期、节省过渡费用,满足群众多样化居住需求,让群众享有更好的住房质量、居住环境和物业服务。拆迁户取得拆迁补偿款后,通过自主选择购置不同档次的商品住宅,也有利于化解商品住房库存,促进邵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推动了城市建设发展。项目收益主要来源于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项目内112.75亩可出让土地交易成功,实现土地成交价款3亿元,中标的二家单位对项目土地进行了二级开发建设,大大改善了城市环境、完善了基础设施配置、提升了土地使用价值、增加了城市就业率,对北塔区的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带动作用。

四、评价结论及指标简要分析

根据《邵阳市20xx-2020年度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评分体系,经绩效评价组现场调查审核,会议讨论分析,集体打分,共计得分83.6分,评价等级为“良”(详见附表和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过程情况说明)。

(一)项目决策情况

北塔区资江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完成了可行性研究,经过了省市区相关部门的审批核准,项目申报程序合法合规。本项目属于“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同时棚户区改造也是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举措,项目符合专项债券支持领域。项目通过土地挂牌出让取得收益,属于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公益性项目。本项目编制了“一案二书”,但未专门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市财政局委托的湖南天平正大会计师对本项目方案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情况进行了审核,结论为资金投入及投资项目收益可实现现金流完全覆盖,即达到总体收支平衡和年度收支平衡。

(二)项目过程情况

资金管理情况。项目概算总投资约29546.59万元,实际支出22210.69万元,实际到位金额按与支出相匹配同样为22210.69万元。本项目土地一级开发未全部完成,财政只返还了部分土地出让金,资金到位率75.17%(22210.69/29546.59),预算执行率100%。项目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债券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于拆迁补偿,资金拨付有完整审批程序和手续。实施方案制定了还本付息计划,已支付2期债券利息403.86万元,尚未支付5期债券利息1009.65万元和债券本金5300万元,已实现的土地开发收益约3亿元目前能够覆盖债券融资成本。专项债券期限超过项目建设运营期限:专项债券还本付息期限7年,项目建设周期2年。项目实施和风险控制情况。项目实施按《北塔区资江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与补偿安置方案》组织执行。公司与邵阳市北塔区征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办公室签订了拆迁补偿及附属设施征收包干协议、征收集体土地、附属物及迁坟相关工作经费总包干合同,同时全程参与项目征地工作,对各包干项目补偿标的物逐一登记复核后签字确认。公司在实施方案中对项目进行了潜在风险评估,明确了社会稳定风险定风险和项目收益与预期存在差异风险的应对措施,在项目实施中未发生过重大风险事件、因债务引起的重大事件等情况。公司定期向财政部门报送了20xx年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情况表,对债券资金使用、结余等情况进行信息披露。除实施方案外,公司没有专门制定风控机制及措施和专项债务管理制度。

(三)项目产出情况

1、计划情况。按照邵阳市发改委在20xx年5月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资江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总拆迁建筑面积47250平方米,拆迁安置630户1890人,安置方式为货币化安置,总投资29546.59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xx年4月至20xx年3月。

2、实际情况。根据现场评价资料,本项目截止20xx年8月31日涉及拆迁户59户(其中2户为异地安置,其他为货币的安置)约325人、征拆面积35276.12平方米,征地和拆迁补偿款已支付到位,账面总投入22210.69万元;20xx年12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经拍卖,取得土地出让收入30038万元。

3、产出情况。本项目是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完成后通过土地出让取得收入,只有建设期无运营期、无相应资产形成。按拆迁面积计算的实际完成率为74.66%(35276.12/472503);项目拆迁任务完成,无重大风险事件、重大事件,质量达标率100%;项目于20xx年12月完成土地使用权出让,在2年的建设周期内完成了项目建设任务。建设成本节约率24.83%((29546.59-22210.69) /29546.59)。

(四)项目效益情况

邵阳市十四五规划提出,建设宜居宜业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中心城区“五大功能组团”建设,城西组团以北塔片区为核心,依托资江建设滨江城市综合体,以招商引资为主抓手,以完善功能配套为着力点,着力打造集会展、休闲娱乐、高档地产、商贸物流于一体,具有滨江风貌的高品质中央商务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本项目为城中村棚改项目,位于资江沿岸,主要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征拆,符合国家住房政策,选址符合邵阳市城市发展规划,通过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改善城中村群众居住条件。通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对项目土地进行了二级开发建设,对北塔区的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项目建设期无社会资本投入。本次现场评价发放调查问卷30份,被调查对象满意度在100%。

五、绩效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申报时没有编制绩效目标申报。项目缺少必要的绩效目标申报资料,没有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具体的绩效指标,没有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二)专项债券期限超过项目建设运营期限。政府专项债券还本付息期限7年,项目建设期限为2年,专项债券期限超过项目建设运营期限。

(三)未正式出台债务风险应对预案和社会稳定风险应对预案。

(四)批复的建设规模与实际完成数存在较大差异。邵阳市发改委批复的拆迁建筑面积47250平方米,拆迁安置630户1890人;实际完成拆迁建筑面积35276.12,拆迁安置59户约325人(前期摸底人数),安置户数和人数差异较大。按拆迁面积计算的实际完成率为74.66%。

(五)项目无社会资本投入。

六、有关建议措施

(一)重视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按照《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湘财绩[20xx]12号)规定,“项目单位在项目申报时应当编制项目绩效目标。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审核未通过的项目不得纳入政府债券需求清单。绩效目标应当具体、明确、可衡量、可实现。”

建议项目单位今后在申请政府债务项目资金时,向财政部门做好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工作。

(二)按不同项目确定政府债券资金还本付息期限。邵阳市20xx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项目中邵阳市本级项目共3个,开发规划不一但设计的还本付息期限均为7年。建议今后设计专项债券还本付息期时,根据各项目前期摸底实际情况和、资金量规模和棚户区改造拆迁难易程度确定还本付息期限,以减少项目建设期结束后仍需承担多余资金利息成本。

(三)建立完善专项债务管理制度,加强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防范风险管控,参照国家、省市有关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规定,制定单个项目的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四)加强项目前期摸底工作,规范项目建设规模申报口径。建议按前期摸底实际情况进行项目申报工作,避免计划与实际因申报口径不一致产生较大差异。

(五)探索引进社会资本,创新推进棚户区改造。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探索实施先行开展棚户区改造实施业主候选人招标,再由中标候选人报名参加土地拍卖出让等开发模式。

棚户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3

根据上级下发的棚户区改造文件精神,我县对20xx-20xx年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了梳理,现将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中的政策落实的情况、项目工程进展的情况,以及面临的困难作如下汇报:

一、棚户区改造工程进展和完成情况

1、20xx年县城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为南岸棚改项目:安置地点在南岸东段,建设面积为27500平方米,改造户数250户,改造资金约2200万元,目前工程量已完成60%左右。

2、20xx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分三块:

(1)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地点在县城安下圆盘,改造面积约1644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2137万元。

(2)集合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地点在县城朝阳路含安下改造面积约6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780万元。

(3)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地点在县城东皋村,改造面积约1356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763万元,总安置户数为184户。

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办理了审批、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目前已基本完成房屋征收工作,现工程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阶段。

二、精心组织编制我县棚户区改造建设规划

今年9月以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我县棚户区进行了调查摸底,并制订了可行方案,按照前期调研、专题研究、文本编制、征求意见、规划出台五个步骤进行。在县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抓住国家和省扶持棚户区改造的良好机遇,坚持“三种结合”,用科学发展观全面谋划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以高标准规划编制棚户区改造绘编。

三、棚户区改造的主要措施

1、统一领导、高位推进、统筹协调

在我县棚改工作中,成立了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统一领导,统筹协调,高位推进,形成了强有利的组织领导保障。

在棚改工作过程中,县委县政府党政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现场办公会,就棚改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统筹协调。现场办公会上,现场能解决的问题就当场拍板解决,现场不能解决的问题,责成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限时办结,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2、广泛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在棚改工作中,为消除拆迁户的疑虑,我们从宣传政策入手,因此,我县一方面召开由被拆迁人代表、人大、政协委员、专家及社会知名人士参加的座谈会和听证会,对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科学论证和广泛征求民意;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本地的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拆迁补偿的相关政策,以及棚改后对城市居民居住条件的改善与美化城市的`重要性,工作总结让广大市民意识到棚改工作不仅仅可改变县城新面貌,而且还可以改善城市居民良好的生活环境。

3、在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中着重让利于民,概括我县在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上,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惠民措施:

(1)补偿安置方式多样、灵活、切实考虑我县实际,着重考虑了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主要体现在安置方式上,对被征收房屋为栋房的,提供多样选择安置方式,除货币补偿选择外,还提供店房安置、宅基地安置、栋式产权房安置、套房安置等。

(2)安置土地的性质变化。被征收人的土地无论是集体还是国有划拨性质,通过补办相关手续,安置宅基地土地性质均为国有出让。

(3)制定征收奖励机制,对在规定期限内达成征收补偿协议的给予适当奖励。

(4)对孤寡老人和无法寻找过渡房的被征收人提供保障性住房解决过渡房。

(5)在建设中,实行就地就还改造建设。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考

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在上级的大力支持帮助下,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下一步工作仍然十分艰巨,主要是资金的筹集困难,缺口较大,房屋征收和安置工作难度大。

面对问题,我们下一步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切实形成棚改工作强大合力。

2、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与帮助,采取多元化投融资渠道。

3、加大宣传力度,使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顺利完成。

棚户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4

一、事件发生时间、地点

事件发生时间:20xx年3月15日14时25分;发生地点:xxxx路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标段4#楼北侧负二层—2层

二、着火事件发生经过

20xx年3月15日14时25分,xxxx路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标段4楼,施工作业人员在3层剪力墙钢筋绑扎采用电渣压力焊作业时,焊渣引燃4号楼北侧负二层SBS防水卷材,引发火灾。火灾发生后,4#楼3层进行钢筋绑扎作业的4名工人和电渣压力焊的'2名特种作业人员(殷祖俊、焦万华),看见火情后立即呼救,负责该楼作业的施工员龚虎立即疏散施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并组织其他施工人员用水管和灭火器进行灭火自救。在灭火自救的同时,龚虎向项目经理杨剑报告,杨剑于20xx年3月15日14时30分赶到现场,第一时间疏散施工作业人员,并安排人员拨打119报警电话;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于20xx年3月15日14时32分赶到现场,此时火势已蔓延,引燃一层和二层楼内废旧方木和模板,杨富强立即从xxxx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其他标段调集洒水车2台进行灭火作业,并逐级上报。20xx年3月15日14时35分,建设单位各负责人赶到现场,又从其他项目部调集8台洒水车,赶赴现场进行灭火作业,并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20xx年3月15日14时50分,县消防大队消防人员赶到,封锁着火现场并进行灭火。县住建局和城关镇相关负责人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协助县消防大队进行灭火作业,火灾于20xx年3月15日15时10分扑灭。随后,县消防大队对监理单位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例行询问,取证之后,于20xx年3月15日15时40分撤离现场。为了防止零星火点再次复燃,施工单位安排值班人员对起火部位进行了全面检查,2台洒水车随时待命,确保不再复燃。

三、起火原因

通过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并对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走访询问,起火原因为3层剪力墙钢筋绑扎采用电渣压力焊作业时,焊渣引燃4号楼北侧负二层SBS防水卷材(易燃物),致使发生火灾。

四、初步财产损失情况

现场防水卷材过火面积约200平方米,单价:15元/㎡(含人工费、材料费),经济损失3000元。

五、处理意见

1.项目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成立着火事件联合调查小组,本着“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详细调查此次事件,并形成调查报告上报建设单位;

2.要求施工单位委托具有结构安全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对4#楼进行结构安全鉴定(进行鉴定之前,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呈报检测方案,审核通过后报县质监站审批实施);

3.要求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教育、处罚。

六、处罚决定

针对着火事件各单位处理意见如下:

1.建设单位

(1)榆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安全质量部对项目监管不到位,对部门负责人李谋奎处以500元罚款并由公司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2)榆中盛世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对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对部门负责人董毅处以500元罚款并由公司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项目甲方代表杨富强处以300元罚款并由公司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2.施工单位

甘肃第三建设集团公司,针对本次着火事件,你单位作为实施主体单位管理不到位,未办理动火手续,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不彻底,现对你单位处以10万元处罚,并责令你单位将相关责任人处理结果上报建设单位。

3.监理单位

兰州华铁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针对本次着火事件,你单位作为监督单位,存在监督不力,总监不到场,现场管控不严,现对你单位处以2万元处罚,并责令你单位将相关责任人处理结果上报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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