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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 篇1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确保自查工作顺利进行,乡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事项,成立自查工作小组,组织乡村干部40多人对全乡12个行政村所有危房改造农户进行逐户检查。
(一)自查时间:10月14日至10月15日。
(二)自查方式:每个行政村安排三名工作人员,采取“一查档案资料,二看新建房屋情况”等逐户检查的方式开展工作。
(三)自查内容:主要针对危房改造工程中存在的部分村庄规划布局不合理、违背自然规律、巷道建设粗制滥造、主体房屋室内外粉刷粗糙、外墙面瓷砖空鼓现象等质量问题。
二、乡镇自查结果
自查小组根据《幸福村庄示范点建设改造技术标准》、《西吉县农村危房改造方案》及单项工程技术标准,精心组织、认真对照检查。
(一)我乡已开工建设危房改造村庄规划基本合理。
(二)主体房屋室内外粉刷光滑、平整,未发现外墙面瓷砖空鼓等质量问题。
(三)今年整村推进村新开工建设村道三条,其中黄岔村两条总长度2公里,大岔村一条总长度1公里,均为水泥硬化道路,路面宽3米,混泥土厚度20公分,新修道路质量较好。
三、存在的问题
(一)仍有部分巷道没有硬化,主要原因是农户房屋之间间距过窄,巷道分布不规则,施工难度大,目前正在协调解决。
(二)绿化项目目前正在筹备当中,准备于明年春季开工建设。
(三)供排水及路灯的安装还未开工,主要原因是目前资金缺口较大。
农村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实施方案》和《xx市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整治方案》文件精神,根据《全县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及省市住建部门有关文件要求,我局从20xx年5月中旬起,组织人员对全县乡镇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任务落实情况
20xx年,省下达任务数1700户,我县落实2591户,其中新建2081户,修缮510户,20xx年底已全部竣工入住。20xx年,省下达任务1100户,已确定对象1143户,其中整村推进村南桥乡永塅村81户,已全面开工,竣工52户。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及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宣传发动不深入。尽管各乡镇都做了大量的宣传发动工作,但在评定、落实危改对象、补助标准问题上、危改条件、认定程序、审核把关等环节宣传不到位,少数村组及农户对政策了解不深不透,存在把握不准确的现象。
二是政策公示不到位。按照政策程序要求,在对象确定,危改政策和补助标准“三项公开”,各环节必须建立健全的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务公开,乡镇政务栏张榜公示,通过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有41户在对象确定程序上走过场,公示不到位。
三是存在拆户分户现象。今年7月份,我县要求乡镇开展对20xx年以来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摸查出拆户分户的有29户。
四是存在资金套取现象。在资金管理使用方面,虽然三令五申明文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任何形式套取挪用惠农资金,通过自查自纠及专项整治,仍然有余坪乡市里村套取2万元危改资金挪作他用。
三、整改措施
针对以上存在的四个问题,局党委召开了专题会议,明确了整改措施,具体了责任人,并分项进行了整改:
一是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我们把抓好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工作布置,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专人负责,并将整改会议精神传递到乡镇、到村、到组。采取不同形式的宣传措施,对不符合“四个一律”(即不符合政策条件的、未按程序操作的、不是当年新建或加固的及资金拨付卡册不相符的情形)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危改补助资金,使危改政策宣传纵向到边,横向到角。同时,各乡镇向县危改办递交责任状,农户与村委会、乡镇签署诚信书,做到了层层有责任,户户有人管。
二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根据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数,严格按照实施标准和条件,对筛查后的危房户逐一进行实地核实,在确定危房改造对象上,制定完善的制度,实行“阳光”操作。并按照“户主自愿申请、村委会和调查小组调查核实、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村委会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县审批、与农户签订协议、县监督”程序进行。
三是完善镇村公示程序。公示不到位的4个镇未公示的41户,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各乡镇督促各村在15天内重新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对在农村危房改造程序上走过场、不真实的予以坚决取缔。
四是建立信访受理登记。针对少数乡镇违规操作,群众意见大,上访投诉增多的的问题。县危改办建立农村危房改造接待登记台账,对来信来访的意见认真采集登记,做到与乡镇及时对接,处理结果及时反馈。
五是发挥乡镇主体作用。协同纠风办、减负办下发整改通知,督促乡镇村将所拆户分户资金整合落实到位,对极少数村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拆户分户的29户的相关村干部、镇办村干部由乡镇纪委监察室作戒勉谈话,数量较多的由乡镇长约谈。
六是强化纪检监察作用。针对余坪乡市里村套取挪用农村危改资金2万元,县纪委已受理并责成,该乡纪委立案调查,现已对市里村支部作出严重警告处分,责成乡纪委收缴补助资金上交县纪委,坚持边查边改,做到令行禁止。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民生工程、惠民工程,是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也是年终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指标。建立健全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各有关单位协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农村危房改造推进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危改办建设,配足配齐工作人员,保证农村危房改造推进工作有人做,有人落实。同时,要按照规定落实好工作经费,保证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工作正常高效运转。
三是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要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危房改造资金。
四是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各乡镇要严格按照补助审批程序办事,认真执行三级评议、公示和“五级告知”制度。
五是进一步加大联合整治。由县纪委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会同住建、审计、财政等部门组成专项整治工作组,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研究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整治有关工作,查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不正之风。
农村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 篇3
为加快农村危旧房屋治理改造,全面消除我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XX〕143号)规定和市县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在全镇范围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市县指示精神,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边排查、边整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在全镇开展农村危旧房屋拉网式排查,及时完成农村所有危房的排查建档、农房鉴定及治理改造工作。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排查、登记,20XX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登记工作,20XX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鉴定工作,2023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出的各类隐患。
二、工作任务
(一)排查范围
本镇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房屋。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农村房屋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1、农村自建房。主要包括:
(1)自住农村自建房。主要用于自住的'农村自建房,包括闲置的农村自建房。
(2)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将原有自建住房改变用途,用作生产、经营用途的房屋。
2、非自建房。主要包括:
(1)公共管理和服务用房。指农村集体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房屋,以及相关部门、行业系统、企事业单位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房屋。
(2)生产、经营用的非自建房。非农村自建房屋所有权人建设的用作出租和其他生产、经营用途的房屋。
3、统建的农村安置房。指在农村范围内由政府、有关机关、村集体等统一组织建设的农民安置房等。
(二)排查内容
一是要摸清辖区内各行政村房屋存在的主要质量安全隐患,调查农户对危旧房的改造意愿,全面做好各行政村危旧房排查治理工作,明确农村危旧房排查治理领导和联系人;二是房屋排查具体内容包括地址信息、家庭信息、房屋基本信息、房屋结构安全信息、房屋改造情况、房屋安全情况、用能情况等内容。三是摸底调查纸质版农村危旧房排查统计表于20XX年1月31日前报至镇乡建办,未报送的房屋视为未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三)排查建档对象
各行政村为实施主体,重点对农村年久失修、残损破旧、不御风雨、不具备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和农村建设质量差、主体结构损坏严重、超负荷使用以及房屋所处的不利地理环境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建档要同步进行(即排查一户,建档一户)。各村要对危旧房进行房屋质量安全进行初步判断,对初步判断为危险的房屋,镇政府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和鉴定,对存在疑问的房屋,报县住建局统一组织二次鉴定。各村要进一步完善危旧房屋应急保障措施,一旦发现房屋安全问题或出现异常变化,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做到边排查、边建档、边腾空、边治理。整个排查、建档和鉴定工作于20XX年4月底前完成。
(四)整治内容
各村要对排查中发现的农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结合“一户多宅”进行整治,该腾空的立即腾空,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维修的及时维修,该监控的加强监控。对自住C级、D级危险房屋要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已经列入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的,要分年度有序实施,尽快采取修缮、加固、新建等方式予以改造治理;对急需改造的危险房屋要优先列入改造计划,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和上访事件。各类危改户必须在2023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三、实施步骤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从20XX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10月底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普查核查阶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1月31日)。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人员对农村群众住房情况进行全面普查,掌握群众住房基本情况,确定危房户并登记其基本信息。其中,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排查、登记工作必需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二)数据汇总阶段(20XX年2月1日—4月31日)。各行政村汇总统计数据,掌握本村住房安全状况,分门别类梳理建档,对存在疑问的房屋,镇政府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和鉴定,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三)推进治理改造阶段(20XX年5月1日—2023年10月31日)。各村要对排查中发现的农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结合“一户多宅”整治和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落实分类处置措施,制定改造计划,有序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深刻认识做好危旧房大排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下定决心推进危房治理工作,坚决杜绝侥幸心理、畏难情绪;要明确责任,建立危旧房屋安全管理档案,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工作;要结合本村实际,抽调责任心和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开展排查工作,切实把工作做好。
(二)细化部门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共同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应急办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国土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农业办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各农村学校、幼儿园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公安机关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养老院、幸福院等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安全管理;司法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完善,强化法律保障;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拨付;文旅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卫健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
(三)强化责任落实。本次大排查工作任务繁重,各村要根据上级指示精神,重点排查建造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居民住宅房屋,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确保不留死角;要做到早部署、早行动、早处置,不能有拖拉意识,更不能相互推诿,对群众反映的房屋安全隐患的线索和苗头,必须认真对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看,一旦发现房屋情况危险,必须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迅速转移相关人员,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凡因工作不实或统计不准,弄虚作假、虚报乱报的造成未改造发生房屋垮塌造成人员伤亡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精细化扎实推进。危旧房大排查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危,容不得丝毫马虎。各村要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做好摸底整改工作,努力做到一户家庭不遗漏、一个数据不搞错。在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尽快开展安全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立安全等级,制定落实治理方案和措施,尽快消除安全隐患。
(五)加强督导考核。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村一定要旨化责任意识,全力推进工作进行,镇党委政府也将对各村严加考核。对工作推进情况行动进行通报,对推进工作有力、任务完成情况好的村,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缓慢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因工作拖拉、不作为、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农村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 篇4
为加强农村房屋建筑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农民群众居住及公共活动安全。按照《XXX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平建办〔20XX〕100号)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以村(社区)为主体,全面开展排查整治行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农村房屋安全问题导向,有力有效排查整治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农村房屋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我镇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为期5个月的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摸底排查、处置整治;2个月内整治、化解一批重大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5个月内基本消除重点区域的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20xx年10月9日前完成)
各村(社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具体任务、行动要求和职责分工,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安全建房和安全用房意识。
(二)摸底排查(20xx年10月10日-11月10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业主自查,各村排查,对全镇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开展全覆盖集中排查。
1、排查重点
排查重点是农家乐、宾馆、饭店、酒店、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大型集会、庆典、展览、展销等密集场所。未经审批、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用于经营的自建房。
在排查过程中,坚持九个重点“不放过”。
(1)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的房屋;
(2)未按规定审批、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的三层及以上房屋;
(3)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
(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
(5)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
(6)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
(7)池塘、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上的自建房;
(8)处于地震断裂带上未按照抗震要求设计建造的房屋;
(9)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
2、排查步骤
(1)业主自查。业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村委会要组织业主对照排查标准(可参照农村危房相关技术标准)进行自查,填报相关信息,整改自查发现的隐患,并将自查整改情况和自查表报告乡镇。
(2)各村(社区)排查。排查与业主自查自纠工作同步开展,要逐幢对房屋是否经过专业的设计、施工,是否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是否存在工程质量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一房。
(三)处置整治(20xx年11月11日至2021年1月31日)
1、按照有安全隐患的房屋“零容忍”,人民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本着“急的先查先治”原则,各地对排查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要抓紧彻底整治。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悬挂相应标示,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2、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危及周边安全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的、砖混的、大跨度建筑物(构筑物)和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的房屋,要边查边清,未能提供安全性证明的,要及时责成业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员,腾空封房,及时排除隐患。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村(社区)要责令业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对业主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各村(社区)要耐心细致的做好思想工作,引导群众提高安全意识,要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及时告知房屋居住人,引导疏导撤离。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工作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监督检查各村(社区)工作落实情况;组长由潘延杰担任,副组长李会彬担任,成员由姚浩彬、刘宗武、郭灵灵、王园园、王旻昊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郭灵灵兼任。
(二)加强工作保障各村(社区)要做好人员和经费保障,及时研究解决排查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督促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检查方式,开展明察暗访,可以聘请专家、有经验的退休干部参加。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和进展缓慢的村(社区)由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行挂牌督办,对重点隐患实行清单式管理,限期整改,逐一销号清零。
(四)强化长效管理坚持疏堵结合,建立健全网格化巡查、规划设计引导、建材管控、工匠培训等制度,加强源头防范。加强农村建筑包括建筑风貌进行引导管控,严格执行无规划不建设、无许可不建设。
(五)落实整治责任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排查整治责任;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做到排查整治机构人员到位、工作责任到位。
农村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 篇5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是为了解决农村贫困群体现住危险房屋的民心工程,也是我市重点建设的项目之一。我市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xx户,项目计划总投资xx万元,其中中央及各级政府补助xx万元。目前中央、自治区、梧州市各级政府补助资金还没有到位,本市已到位配套资金xx万元。都全部到位,并且都全部拨付完成。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成立了我市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了办公室,落实了工作人员并制定了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计划。
二、责任落实情况
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是全市农村危房改造的领导者,市危改办是农村危房改造的协调和监督者,各镇人民政府是本镇农村危房改造直接组织者;镇长是本镇农村危房改造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结合我市今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市政府领导与镇领导签订《xx市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责任状》。
三、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情况
各级补助资金实行封闭运行、统一拨付、专户管理。资金拨付通过各镇政府向市危改办申请,危改办汇总后向市财政局申请,经财政局审批后将补助资金按进度分期拨付到建设局危改资金代发帐户,市危改办通过农村信用合作银行将危改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危改对象户帐户。补助资金分三批拨付到危改户帐户:第一期在项目动工后申请拨付;第二期在一楼楼面装模板后申请拨付;第三期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申请拨付;项目竣工验收后全部拨付到危改户的农村信用合作银行帐户中。
(一)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电视、简报等媒体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宣传,广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的意义以及有关优惠政策等,让农村危房改造所需要的资料、改造对象以及申请程序等做到妇孺皆知,积极为危房改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做好危改户的调查摸底及危房评定工作,我市危改办人员深入村组,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残疾户和其他特困户的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拍摄改造前照片,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进行危房评定工作,为有效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我市危改办于6月份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镇上报的危改对象资格、条件及把关情况进行了抽查。
四、补助资金申请、分配、拨付及管理使用的情况
1、农村危改补助资金申请
我市农村危改补助资金的申请是按照工程进度分三批进行,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符合申请拨付的,即为其申请政府补助资金。其申请程序是镇危改办把符合申请条件的危改户向市危改办提出申请,由市危改办审批。
2、农村危改补助资金分配
我市农村危改补助资金分配不分档次,20xx年每户补助15000元,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每户多补3000元;20xx年每户补助16000元。
3、农村危改补助资金拨付
农村危改补助资金的拨付是在资金申请通过后进行,危改办向建设局、财政局书面提出补助资金申请,市建设局、财政局同审批后,由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负责办理资金的拨付和有关的账务核算处理,将财政局“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专户的资金拨付到市信用合作社的“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代发账户”上,然后由市信用合作社将代发户账上的补助资金分别拨付到各危改户在信用的存折上。整个拨付过程实行专户专账管理,封闭运行。
4、农村危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
我市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非常严格,实行专款专用。在20xx年7月8日便下达了《关于印发xx市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岑政办发[20xx]117号文件,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做出严格规定。农村危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市财政局设立“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专户,由国库股(国库支付中心)负责办理资金的拨付和关的账务核算处理,将中央、自治区、梧州市以及本市级财政配套资金一并转入“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专户,对农村危改补助资金实行专户专账管理,封闭运行。对补助资金的使用由危改办、建设局根据审批通过的危改户名单向财政局提出申请拨付使用。
五、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管理情况
我市农村危改项目管理,由市政府成立的xx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管理,其管理的办法是依据我市各年下达的农村危改实施方案来进行。市危改办制定了相应的工作管理制度、危改对象申请程序、危改对象户档案整理、网上录入系统管理等管理办法。由于方案可行、措施得力、管理到位,我市农村危改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每年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我市的危改任务。
六、农村危改项目绩效考评及预期目标实现情况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是三级绩效考评项目,每年我市的农村危改项目都通过了自治区、梧州市及本市的三级绩效考评,绩效考评的分数都达到优秀档次。每年的危改任务都按时、按质、按量圆满完成,达到了国家扩大投资及惠民政策预期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