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村创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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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村创建方案 篇1

根据省、市关于加快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三年行动计划、《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施意见》和县有关文件要求,为全面推进我镇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短板,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生态优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以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促进农村社会文明进步为目标,以创新投融资机制为动力,以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全面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完善、生态环境良好、农民持续增收、社会和谐稳定、岭南特色鲜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要求

全面完成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2017年创建(20户以上,下同)自然村63条,全全镇累计60%以上自然村完成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2018年创建整洁村184条以上,全镇80%自然村完成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到2020年全镇基本完成自然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在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基础上,同步推进3个贫困村创建示范村工作,其他村(居)滚动推进具备条件村庄创建示范村。到2020年,全镇建成一批人居环境、产业增收、特色风貌、乡风文明、社会和谐方面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的示范村,实现农村人居生态环境和村容村貌根本改观。到2025年全镇农村建成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特色鲜明、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

(三)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规划引领。加强规划引导,建设实行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不设计不施工。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从村庄自然地理环境、资源文化特色、经济状况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出发,注重保持乡土气息、民俗文化、田园风光,保护古建筑、古村落等历史文化遗迹,不搞“面子工程”,不搞大拆大建,不建大型广场,不挖山毁林,保持村庄原有肌理和格局。整合资源、集中投入。明确政府、社会和村民的投入建设责任,集中财力办大事,整合社会力量,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农民、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投入。分类指导、示范推动。分类施策,打造示范典型,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农民主体、共建共享。充分调动农民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尊重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注重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激发内生动力,共谋共建共治共享。

二、工作任务

(一)提升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按照因地制宜、简明易懂、能用管用原则,由镇、村、设计单位和村民建设理事会共同参与,结合地方特色和经济基础,集思广益制定村庄建设规划。引导村庄、村民相对统一住房风格风貌,推动实现农房建筑规整化,突出本土特色和节能环保要求。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改造,实现乡村风貌美丽化。科学安排村庄道路、供水、供电、通讯、有线电视、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站(室)、文体活动场(室)等公共服务设施,保障农村建设特别是民生工程的用地需求。加强农房建设管控,鼓励拆旧建新,落实一户一宅。

(二)全面推进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根据村庄实际情况,由镇挂村干部协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整治的项目计划。按照开展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的基本要求,以自然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组建村民理事会,组织发动群众全面开展“三清理”(清理村巷道乱堆乱放;清理房前屋后垃圾、卫生死角;清理沟渠池塘溪河淤泥、垃圾)“三拆除”(拆除危弃房、猪牛栏及粪坑、茅舍;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拆除非法违规商业广告、招牌等)“三整治”(整治垃圾,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和垃圾收集、转运、处理长效运营机制,落实门前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的“三包”责任制和完成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整治污水,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实行雨污分流,污水暗渠化排放达100%,实现农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整治畜禽污染,建设栅栏圈围,实现人畜分离,禽畜集中圈养。“一美化”即深入推进村道、庭院及房前屋后绿化美化。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1、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统筹推进“五通四进村”。推进通硬底路,村道、巷道100%硬底化;通自来水,生活饮用水水质达标;通互联网,覆盖光纤和4G网络;通数字电视,村民能看上高清电视;通安全优质电,逐步实现城乡电力服务一体化。推进安居进村,规范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理,全面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整洁宜居设施进村,推行雨污分离,规范垃圾处理设施运营使用,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得到有效处理;信息应用进村,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构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公交出行进村,规范农村客运管理,提高行政村客运车辆通达率。

2、提升村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村庄建设实现“五有”,即是有村务办公室(文化室)、有停车场(小广场或篮球场)、有文体设备、有路灯巷灯,有公共安全防护体系。依托行政村公共服务站,构建中心村社会服务综合体,实行“一站式”窗口服务,落实代办员制度,贴身服务贫困户。全面构建群防群治管理体系,加强农村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建设必要的生命防护设施。

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加强水资源保护,行政村、自然村(村民小组)全面落实河长制,设立管水员。推行垃圾分类减量,落实旧电池、农药瓶、旧灯管等有害污染物的收集处理机制。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和水产生态养殖治理,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农村新能源应用,强化群众生态保护意识,严格保护古树名木和林地林木资源。

(四)传承发展先进文化,促进乡风文明和谐共建。

1、加强乡风文明建设。

培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优良家风、文明乡风和新乡贤文化。开展农村“德育”行动,传承优秀家风家训,广泛开展道德模范等评选活动。传承活跃民间文化,开展文化节庆、四季花海、休闲体验等活动。开展基层文明创建“十百千”特色工程,开展文明村、文明社区、文明户和农村信用等级评选活动。开展“八礼四仪”活动,引导群众抵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人情债等陈规陋习。实施反映农村生产生活的谚语、警句、年画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美德、法制宣传、生态保护、家庭文明等主题公益广告张贴上墙,营造村风文明良好氛围。

2、加强文化保护与传承。

保护农村传统民居院落、古建筑、古驿道、抗战文物、红色文物等物质文化遗产,推广乡村特色民居建设。保护挖掘革命遗址资源,传承发扬生产、生活、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3、加强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

探索功能置换、兼容使用、开发权转移、减免费用等激励性措施,引导社会组织或个人参与历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推动民宿建设、“互联网+”等乡村旅游模式与古村落、历史建筑、有保留价值泥砖房的保护和活化利用有效结合,科学谋划乡村休闲旅游、民间工艺作坊、乡土文化体验、传统农事参与等特色文化休闲旅游项目。加强有保护价值历史建筑的修复保护,展现当地人文地域特征,留住乡村风貌和田园乡愁。

(五)充分发挥整治主体作用,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1、转变干部职工职能。

镇领导干部要充分利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督促各村按要求做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根据《2017年南街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自然村责任分工表》的分工安排,干部职工要按照建设要求,落实所挂村的前期规划、筹委会成员以及“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一美化”等任务,确保环境整治和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各项工作有专责机构、专人负责。

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深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村党组织的“四项权利”,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深化基层民主自治,健全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经济社等基层组织架构,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和民主监督等制度。

3、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鼓励村民共谋共建共治共享,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充分发挥自然村(村民小组或经济合作社)村民理事会、议事会等作用,引导村民自觉参与乡村建设、监督规划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允许村级组织承接陂头、村内环境整治、小型农田水利、巷道建设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民居农房建设等项目可交由当地经过培训的农民工匠组织实施。深化农村普法教育,制定村规民约,引导农民群众协商解决纠纷矛盾、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

三、强化措施保障

(一)健全分级分类投入体制。

对农田水利、农村公路、医疗卫生、教育、污水垃圾处理等公益性设施,建设管护投入以政府为主;鼓励外出乡贤和企业家支持投资新农村建设。对村内环境整治、村内公益事业、村内公共设施建设等,由村民自行负责,政府给予激励奖补;鼓励村民倡导实行环境整治和村庄建设“拆旧不补、青苗不补、让地不补、误工不补”。

(二)完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根据县文件精神,按照力度不减、总量增加原则,加大各级涉农财政资金整合和投入力度,在保证完成上级原定工作任务的前提下,按照渠道不乱、性质不变、用途不改、各司其职原则,整合各部门新农村建设、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一事一议”等涉农资金,重点用于人居生态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镇将统筹省、市、县专项资金,通过奖补激励机制(另行方案)予以支持。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生态环境整治,组建乡贤理事会、联谊会等,激发镇、村内生动力投入,进一步提高资金自筹率。

(三)创新协作帮扶机制。

领导小组各专责组要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服务。撬动社会资金投入,动员引导工商企业、先富群体、乡绅贤达捐资出力,组织民营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结对帮扶。借力对口帮扶单位的.扶贫政策,各扶贫单位积极参与帮扶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人财物上给予大力支持。

(四)加大用地政策倾斜力度。

鼓励各地按照规划,开展“空心村”、边远小型村的拆除撤并,推进闲置宅基地整理复垦,清理空置住宅、“一户多宅”、违章建筑、违规搭建,促进旧村改造和中心村建设。坚持“一户一宅”、“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原则,对农民自愿退出多余宅基地、进城购房落户自愿放弃原有宅基地以及置换宅基地等实行激励奖补。

四、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按照“省级指导、市级统筹、县级主体、镇级实施、村级创建”的分级负责机制。成立南街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委书记曾秋华任组长,镇长陈伟东,镇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镇属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村庄整治指导组、拆迁信访组、生活污水处理指导组、交通宣传文化指导组。卢瑞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从相关单位中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做好综合协调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和对各村(居)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二)强化督促检查。

镇委、镇政府将按照责任主体、工作标准、完成时限,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治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建立进度台账,各村每月填报建设进度,发现问题,及早纠正。

二是建立督查制度。镇纪委等部门组成督查组,每季度对各村整治创建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整治创建工作较差的镇分管领导必须向镇委、镇政府提交书面说明和整改承诺。

(三)加强规划和项目管理,接受村民监督。

严格规划管理,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新农村示范村建设规划须充分征求村民意见。严格项目管理,坚持科学论证,民主决策,重大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度。严格资金管理,重大事项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严格规范村民建房,依法依规办理用地和建设报批手续。完善镇级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增加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人员,强化镇、村的规划建设管理。

(四)广泛宣传,营造全民动员的良好氛围。

充分发挥舆论主导作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把开展村庄生态环境整治建设新农村示范村的目标要求与农民意愿结合起来。利用宣传栏、互联网等媒体,创新宣传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大力宣传成功经验,加大公益广告投放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参与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示范村创建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着力抓好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产业强、城乡美、百姓富、风气正”目标,以圩镇建设为龙头,以示范村创建为重点,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为抓手,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创建乡村振兴示范村,通过以点带面、点面结合,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内容

每个乡镇分别选择一个基础条件好的行政村,按照“五美”(产业兴旺之美、自然生态之美、文明淳朴之美、共建共享之美、和谐有序之美)建设要求,创建乡村振兴示范村,示范带动全县“五美”乡村建设。

1、推动产业兴旺。

各乡镇示范村应立足本地资源,因地制宜培育1个以上特色明显、规模较大和效益显著的优势主导产业,带动群众增收致富。壮大产业规模。落实惠民政策,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壮大“五黄一白”特色产业,稳步推进油茶、白莲、烟叶、生猪等种养业发展壮大。推进产业融合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大力开展农业招商,推进XX黄鸡、生猪等畜禽现代化屠宰加工和果蔬精深加工项目建设,提升农产品价值链和高端产品、终端产品比重,增加农业产业效益;大力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产品供销渠道。加大品牌宣传,打响富硒农产品品牌,组织参加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确保农产品能产能销,取得较好效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蔬菜办、县果茶发展服务中心、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各乡镇)

2、建设宜居家园。

按照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的“四精”理念,着力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村,从项目建设资金中统筹安排资金用于做好村庄管护、设施维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示范带动全县村容村貌提升。坚持规划先行。摸清村庄底细,科学村庄分类,高起点编制村庄规划,突出重点和特色,提升村庄品位,建设一批产业新村、文化新村、生态新村和乡村休闲旅游新村。加强建房审批、建房监管、建筑风貌管控。完善基础设施。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要求,重点抓好村庄道路、改水、改厕、改沟、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补齐村庄基础设施短板。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紧紧围绕“六清二改”(清垃圾、清塘沟、清废弃物、清乱堆乱放、清乱搭乱建、清残垣断壁,改美庭院、改好习惯)村庄清洁行动,全面整治院内外破乱围墙、乱涂乱画、杂乱舍棚、凌乱线绳、乱搭乱挂及乱窜家禽等“六乱”,推动“清脏”向“治乱”转变,努力做到井然有序。鼓励引导农民群众充分利用庭院内外边角地、空闲地,建设“四园”(花园、果园、菜园和微公园),进一步推进村庄美化绿化,整体提升村容村貌。提高运行管护水平。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加强乡村风貌引导,推动“清脏”向“美化”转变,努力实现“农村美”的目标。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组织村民集中开展大扫除、大清洁、大整治,通过“门前三包”等制度明确村民责任,设立村庄清洁日、清洁指挥长等,将村庄清洁行动固化为常态化制度,确保村庄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各乡镇)

3、实现乡风文明。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农村不良风气专项整治,引导农民增强文明诚信意识,弘扬尊老爱幼、助人为乐、文明礼貌、爱护环境等美德。开展移风易俗专项整治。建立健全村规民约,指导村组成立村民理事会、红白理事会,深入开展迷信风、不孝风、乱葬风、赌博风等不良风气整治,倡导厚养薄葬,摒弃陈规陋习,弘扬文明新风。开展农村典型评比活动。每年开展2次“最美家庭”、“清洁家庭”、“好媳妇”、“身边好人”等模范评比活动,通过村级道德“红黑榜”、“好人榜”等方式公示宣传,树立良好的村风民风家风。加强文明实践站建设。完善村级文明实践站设施设备,丰富农民精神文明生活;充分发挥传统戏种XX采茶戏作用,创作更多积极向上剧目,大力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文艺演出,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妇联、县民政局、县文广新旅局、各乡镇)

4、壮大集体经济。

加大培训力度,培育壮大村级致富带头人队伍。结合各示范村实际,充分发挥村级资源和区位优势,因地制宜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积极引导村级灵活运用土地、政策、资源、资金等农业发展项目要素,通过依法盘活集体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充分利用好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或带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进行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添置固定资产、入股分红等模式,不断增强村集体经济自身的“造血”功能和综合实力。到20XX年底,力争各示范村新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或家庭农场1家以上,农村土地流转率达50%以上,村集体经济实现经营性收入2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5、创新乡村治理。

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发挥农村网格管理作用,推进农村治理现代化。加强基础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加大优秀青年农民党员发展力度,夯实基层党建“三化”建设,使基层党组织真正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积极发挥老党员、老教师、老干部等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探索推广“群众议事+协商自治”等乡村治理新模式,在村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矛盾调解室,合理调节农村利益关系,有序引导农民合理诉求,有效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决打击“村霸”及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安等黑恶势力,整治社会歪风邪气,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各乡镇)

三、实施步骤

1、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7月1日至7月31日)。

各乡镇成立工作专班,组织人员开展调查研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选择一个村,整合项目和资金,集中开展村庄建设和产业发展,着力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村。通过入户宣传,召开屋场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广泛动员村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建设,营造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2、规划布局阶段(20XX年8月1日至9月30日)

注重布局合理,实用实效,始终把高标准、全覆盖的理念融入到规划中,以规划设计提升建设水平,以提升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为重点,合理规划建设农村基础设施,打造一批乡村振兴示范村。各乡镇要结合实际聘请专业的规划队伍进行村庄整体规划布局,打好示范村点建设基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3、申报审批阶段(20XX年10月1日至10月20日)。

各乡镇制定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分工、保障措施,建立工作机制。通过实地调研评估,结合征询村民群众意见,按照“补短板、强弱项、创特色”的思路,依据村庄整体规划,谋划申报示范村建设项目,由县主攻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安排人员实地考察后审批方案和批复项目。(责任单位:县主攻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各乡镇)

4、创建实施阶段(20XX年10月21日至12月31日)。

按照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实施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施工质量的监管,全面确保相关工程项目质量。各乡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照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的.“四精”要求有序推进,选用具有农村气息的原材料,避免过多城市元素投入,防止“一刀切”、大拆大建、破坏原建筑传统文化特色、住房风貌不统一、大面积种植景观草坪等现象,造成不切实际、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明确建设目标和进度,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确保工程建设按时完工。(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各乡镇)

5、验收评比阶段(20xx年1月1日至1月20日)。

县主攻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验收工作,开展全面检查评估,并制定长效管护机制,总结提炼出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验收后拨付项目奖补资金。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项目成效组织召开一次评比,对创建工作成效排名前三名的乡镇,由县财政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5万元。(责任单位:县主攻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各乡镇)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县主攻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责,协调联动,合力推进。建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和乡村振兴行动调度机制,统筹抓好规划评审、政策奖补、资金下拨、重大问题研究等相关工作,及时解决问题、推进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作用,加大乡村振兴行动宣传推介力度,有计划地宣传报道一批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形成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浓厚氛围。要坚持在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引领推动下,积极发挥村民理事会和驻村工作队的宣传发动作用,引导农民群众主动参与,群策群力、共建共享,加快乡村振兴发展步伐。

3、确保创建质量。

高起点规划,以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为契机,做到产业兴旺,百姓宜居。高标准设计,突出重点和特色,量入为出、量力而行,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高质量建设,严格把握工程质量,做出精品工程、满意工程、廉洁工程。要高效率管理,强化民主管理,加强日常监管,按期推进工程项目建设。

4、强化资金保障。

建立“政府主导、部门支持、乡镇自筹、社会捐助”多元投入机制,强化资金保障支撑。20XX年及20xx年县财政按照每个乡村振兴示范村200万元标准,在20xx年初统一安排示范村创建项目建设资金,两年全县合计安排专项资金9646万元。各乡镇要加大对乡村振兴建设资金投入力度,整合资金用于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要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成立村民理事会,动员杰出乡贤、成功人士、爱心企业等社会力量捐资助力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支持示范村建设。

5、严格督导考核。

各乡镇要将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内容和规模等相关内容全面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一线加强督导,强化项目施工监管。县委农办要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考评机制,组织开展“一月一督导、一季一调度、一年一评比”,年度考核排名靠前的给予通报嘉奖,排名靠后的进行约谈。同时,将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列入对乡镇、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评优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示范村创建方案 篇3

根据《关于宝山区进一步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宝委办〔2019〕139号)要求,对照20xx年上海市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清单,为进一步加快推动20xx年度法治乡村建设,抓好工作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具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助力推进本区法治乡村建设,促进“三治融合”,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以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为基础,以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为载体,以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为突破口,充分发挥法治乡村示范建设引领带动的重要作用,教育引导乡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为实施本区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设法治宝山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组织领导

法治乡村示范建设由区司法局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普法宣传科、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科、区法律援助中心以及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店司法所、罗泾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负责具体落实。

三、责任分工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涉农镇要将法治教育培训纳入乡镇和村委会工作人员培训内容,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日常学法普法工作。要把普法与部门工作有机结合,在执法时加强普法教育和说理执法,并有计划地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任务,广泛深入宣传土地承包、生态保护、道路交通安全、劳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与乡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相关条线专项重点执法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二)全面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

根据镇村需求,深入开展“送法进乡村,培养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工程,对全区在册的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发挥宝山区十大“法律明白人”和十大“法治带头人”先进模范带头作用,将其纳为宝山区八五普法志愿团成员,通过开展“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的宣讲,教育村民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保障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编印《宝山区“法律明白人”常见法律问题指导手册》,将农村群众普遍关心的基本法律常识和土地流转、村民建房、农龄统计、集体资产、撤制村队、动拆迁等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整理汇编,供“法律明白人”参考,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单位:局普法宣传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三)积极培育乡村法治文化。

引导乡村将法治元素融入文化礼堂、文化广场、农家书屋、文体活动中心等场所,基本实现一村一法治文化阵地。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融合发展,组织编写、创作具有乡土文化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责任单位:局普法宣传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四)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

在涉农镇建立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以及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网络体系。探索开展远程视频法律服务,提升乡村法律服务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努力让老百姓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的无偿的公共法律服务。加强涉农法律援助工作,逐步将与农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鼓励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主动向农村延伸。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确保签约法律顾问定期进乡村,为村民解答法律问题、开展普法讲座、开展矛盾纠纷调处,为乡村治理提供法律意见等。组织乡村法律顾问对所签约乡村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合同协议开展“法治体检”,重点对村委会作出的重大决策、开展的重要活动、签订的`合同协议提出法律意见建议,确保制定过程、条文内容合法合规,推动乡村民主法治建设。(责任单位:局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科、区法律援助中心、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五)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指导完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指导村委调委会完善“110”非警务警情对接分流机制,强化警调联动处置能力、纠纷信息研判能力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力争调解成功率达到96%以上,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责任单位:局促进法治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

继续做好月浦镇聚源桥村、杨行镇东街村、顾村镇老安村、罗店镇四方村等重点培育单位的创建工作。着眼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乡村依法治理,着力依法解决当前乡村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农业农村环境污染等重点问题的依法治理,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对辖区内已获得“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的村强化动态管理,定期进行检查抽查,督促其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做好相关工作,进一步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局普法宣传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各相关职能科室(部门)以及相关司法所在局工作领导小组的带领下,理顺工作机制,强化科室(部门)衔接,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局普法宣传科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各项具体任务的推进。职能科室(部门)以及相关司法所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把握时间节点,有序推进。要严格对标《上海市宝山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任务分解表层层分解任务、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各阶段各环节都有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措施都能落实到位,并有专人负责。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科室(部门)、相关司法所要深入研究梳理法治乡村经验做法,利用各种媒体,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海报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推介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治理路径和模式,大力选树宣传村民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故事和乡村治理先进典型,增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实效。

示范村创建方案 篇4

一、背景

当前我国进入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阶段,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关键要落实到改善人民生活品质上。“十四五”期间,各级政府要把在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作为提升民生福祉的具体举措,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安排,确保取得实质性进展。要全面彰显共同缔造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打好“新要求、新理念、新办法”组合拳,真正解决居住群体“急难愁盼”,使保障性住房小区成为共同缔造的“和谐社区·幸福家园”。

二、目的

按照“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卫健委、省体育局、省供销社1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省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的通知》(简称《通知》),进一步扩大范围、提升创建标准,在全省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以党建引领为核心,以发动群众共建、共谋、共管、共评为重点,以形成“环境我来管,实事我来办,有难我来帮,歪风我来治”的良好氛围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保障性住房小区后续管理水平,确保保障对象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有效提升。

三、举措

成立xx县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同志任组长,县住建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局、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文旅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和xx街道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局长兼任,负责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办、考核等相关工作,保证创建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工作重点

一是以水、电、气、暖、通讯、有线电视等为重点,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合理建设无障碍设施,确保小区道路与城镇道路充分街接,满足入住基本需求;

二是以社区管理、医疗、教育、养老、社区服务、文体、商业、金融等为重点,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满足生活基本需求;

三是以消防、治安、安防、园林绿化为重点,完善公共安全设施设备和现代化管理手段,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安居、宜居水平;

四是以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困难户、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失业人员、困难群体、新生劳动力离退休人员的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为重点,健全保障房小区社区化管理体系,实现社会化物业管理,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开展社区公益服务、志愿者服务、群众性互助服务活动,实现政府公共服务向小区全覆盖。

五、目标任务

到20xx年底,在我县建成入住的保障性住房小区范围内开展创建活动。创建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省级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小区。

六、创建标准

(一)市政设施完善

(二)服务设施到位

(三)“四化”要求达标

1、社区美化要求。

2、社区净化要求。

3、社区绿化要求。

4、社区亮化要求

(四)服务功能完备

(五)管理队伍健全

(六)服务对象满意

示范村创建方案 篇5

为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根据住建部及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现就xx村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以群众身边、房前屋后的环境整治为切入点。广泛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建设宜居的生态环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原则

(一)工作目标

20xx年,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到20xx年,基本实现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目标,初步建立“共同缔造”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行政村为基础。把行政村作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基本空间单元,着力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的空间环境,营造持久稳定的归属感、认同感,增强凝聚力。

二是坚持群众为主体。践行“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注重发挥群众的首创精神,尊重群众意愿,从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激发群众参与,凝聚群众共识。

三是坚持共建共治共享。通过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推进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由政府为主向社会多方参与转变,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农房排危改造工程。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地灾搬迁、土坯房改造等工作,摸底排查村内危旧房数量,完成排危改造和拆除工作。

(二)实施村庄净化、绿化工程。以“户分类-组收集一村回收一镇转运”的总体思路,落实村庄垃圾分类回收制度;荒山、田间、道路及公共空间采用本土植被绿化,注重高中低层植物搭配。

(三)实施村容村貌提升工程。加大乡村建筑风貌管控力度,提升乡村建筑和庭院的外观设计水平和环境品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村口路旁、滨水地带、公共活动场所等为重点,注重乡村绿化与庭院经济、经济林果相结合,达到村内村外绿树成荫、前庭后院瓜果飘香;推进乡村公共空间和道路照明亮化工程,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和新能源照明;全面整治村庄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引导村民合理区分生产生活空间。

(四)推动农村改厨改厕工作。以普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农村清洁厨房为任务目标,以缺什么补什么,什么不规范就改造什么为实施方向,推动村内农房改厨改厕工作。

(五)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改水工程,解决村内部分村民饮水问题,保障村民饮水安全;实施道路整治工程,主要干道油化,村庄联组路、入户路硬化,因地制宜确定建设标准,鼓励村内道路采用石板、青砖、碎石等传统路面,保障村民出行安全。

四、机制建设

成立以“xx乡人民政府一xx村一设计团队”三方为主体的项目小组,共同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治理体系,其职能职责如下:

(一)xx乡人民政府:宣传和执行党的共同缔造理念和政策,领导、统筹村委会、村民、规划团队、社会力量等主体共建人居环境。保障资金投入、管理项目建设、施工质量等问题,为村庄建设提供人力支持,将政府的服务下沉。

(二)xx乡xx村:成立各类村民组织,把每个村民都吸纳到各个组织内,让每个村民都有机会参与到共同缔造,行使本组织权利,履行义务;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志愿精神,积极主动参与共同缔造,密切联系群众,团结村民,向村民宣传共同缔造理念,并向党组织反映村民意见;由xx村村委会负责组织会议,发动村民、服务村民,协调事务,让每位村民都参与到共同缔造中来。

(三)设计团队:设计团队驻村设计,采取自下以上、协商共谋的工作方式,与村民共同谋划未来,协助村内建立村组织和相关制度、制定工作计划、落实相关项目、引导特色产业发展、宣传政策方法等。

五、实施保障

一是搭建公共交流平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拓宽政府与村民交流的渠道,搭建村民沟通平台。通过座谈走访、入户调研、工作坊等方式,了解居民需求,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协商,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共同确定村庄需要解决的人居环境突出问题,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激发村民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的热情,使村民从“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使基层政府和相关部门从传统的'决策者、包办者转变为引导者、辅导者和激励者。

二是做好宣传引导。加强对村民的民主法制教育,提升村民依法参与管理的能力与质量,提高依法履行应尽义务的自觉性。通过广泛的村民自治活动,充分激发村民的“主人翁”意识,发动村民积极投工投劳整治房前屋后的环境,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公共空间的建设和改造,主动配合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珍惜用心用力共建的劳动成果,持续保持村庄美好环境。

三是强化监督力量。鼓励村民针对村庄环境卫生、公共空间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等内容,通过村委会或村民自治组织,共同商议拟订村规民约并监督执行,建立健全绿地认领、公共空间认领、公共设施等维护认领的“爱心积分机制”及志愿者积分机制,以积分评比奖励的形式,激励村民、企业、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人居环境建设成果的维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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