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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自查报告 篇1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xx〕1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xx〕11号)、《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xx〕12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20xx年重点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云南明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昆明市财政局委托,20xx年7月至20xx年9月对昆明市20xx年教育发展专项经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市级补助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设立背景、目的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二〔20xx〕9号)和《昆明市实施“春风化雨行动”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xx-2016年)》(昆通〔20xx〕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不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全面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20xx年1月,昆明市教育局、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发改委出台了《昆明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昆教民〔2015〕1号)(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规定,昆明市设立市、县两级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扶持。各县(市)区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结果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重新申报认定,有效期内享受扶持政策包含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和奖补资金、租金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政府资助、园长和骨干教师优先培训、一级示范园结对帮扶等。
2.预算批复及资金安排、到位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xx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教〔20xx〕1号),批复昆明市教育体育局20xx年(下级)教育发展专项经费项目资金4,230.00万元,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市级补助资金2,930.00万元。
(2)资金下达情况
20xx年3月30日,昆明市财政局和昆明市教育体育局下发了《关于下达20xx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教〔20xx〕72号),下达昆明市20xx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资金6,730.67万元,补助资金由市级和县区共同承担:一板块市级承担30%,县区承担70%;二板块市级承担60%,县区承担40%;三板块市级承担80%,县区承担20%。市级承担补助资金金额2,951.89万元,减去结余在县区的市级奖补资金4.63万元,市级本次实际下达资金2,947.26万元。
3.实施内容
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二〔20xx〕9号)及《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昆明市实施“春风化雨行动”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昆通〔20xx〕7号)设立。
市教体局每年统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申报认定工作,在幼儿园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属地教育、财政和发改部门对申报的幼儿园按照认定条件进行初步认定,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级备案。对备案通过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三年有效期内按照一级幼儿园100元/人/月、二级幼儿园80元/人/月、三级幼儿园50元/人/月的标准,每年度给予10个月的经费补助。
补助资金由市级和县区共同承担,承担比例为:一板块(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安宁市)市级承担30%,县区承担70%;二板块(石林县、宜良县、富民县、晋宁区、阳宗海风景区、嵩明县)市级承担60%,县区承担40%;三板块(禄劝县、寻甸县、东川区)市级承担80%,县区承担20%;三个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高新区、经开区、度假区)全部由区级承担。
项目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城镇和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其他农村地区特别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有较大增长。初步建成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逐步建立起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显著提高。
(二)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绩效目标:通过专项资金的扶持,改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学条件,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办学水平和质量,不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普惠性幼儿园布局合理,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8%。
2.绩效指标
(1)产出质量指标:新增质量指标及其对应三级指标:在园幼儿增长率≥10%、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情况、补助对象准确性、普惠性幼儿园布局合理性、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5%、政策知晓率等指标;
(2)产出时效指标:新增产出指标中的时效指标及对应三级指标: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100%;
(3)社会效益指标:新增社会效益指标及对应三级指标:“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问题缓解情况、家庭负担减轻情况、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成本分担情况;
(4)可持续影响指标:新增幼儿园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民办幼儿园关停情况;
(5)服务对象满意度:根据项目实施后的具体受益对象,将其细化为入园学生家长满意度和受补助幼儿园满意度;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组织分工
昆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办教育的发展,成立了发展民办教育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研究、协调解决全市民办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市级建立由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参加的市级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民办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保障项目资金的及时下达、规范使用。市教体局为教育发展专项经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市级补助资金)主管单位,项目由相关科室派专人进行具体落实和实施。
2.项目管理
(1)认定管理。各地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民办幼儿园的申报情况,会同同级财政、发改部门对申报的幼儿园进行审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异议后上报市教育体育局。
(2)年检工作。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按照市级统一制定的年检标准,负责辖区内每一所民办幼儿园的年检工作,将年检结果向社会公示后,报市教育体育局汇总,市教育体育局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的年检结果进行抽检。
3.制度管理
首先,《办法》执行五年多来,扶持了一批保教质量好、收费合理的民办幼儿园,扩大了普惠性学前教育的覆盖面,让更多的老百姓享受了优质、普惠的民办学前教育。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教育改革的深化及上级部门的政策调整,原来的认定和管理办法已经不适应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需要。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昆明市实际,昆明市教体局将《办法》修订为《昆明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昆教体规〔20xx〕1号),旨在加强昆明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实现不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全面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市教育体育局和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在教育发展专项经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市级补助资金)中的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分析,全面了解项目立项及资金管理、业务管理过程是否规范;通过对资金运行情况、安全性、支撑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了解普惠性幼儿园补助资金的覆盖面、统筹级次和保障水平等情况,了解补助资金到达、支出和结余的规模、结构和增长变化情况,了解补助资金在减轻适龄幼儿园家长成本负担、对享受政策的幼儿园成本分摊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评价资金运行是否有助于幼儿园的可持续发展,项目主管单位对资金过程管理的等各方面的问题。通过开展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强化部门支出责任,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提高履职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效能政府建设。同时,推进财政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努力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促进项目提质增效,强化项目支出责任,实现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项目以后年度的开展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及可行性参考建议。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20xx年教育发展专项经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市级补助资金),评价范围为补助资金所补助的各个县(市)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等级和评价抽样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
(1)科学公正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统筹兼顾原则。职责明确,与单位自评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此次绩效评价工作。
(3)激励约束原则。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原则。绩效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评价指标
根据项目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经济性、系统性原则,结合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设立相应的指标,并分配相应的权重(分值)。本项目设置4个一级指标(决策、过程、产出、效益);11个二级指标(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26个三级指标。
(2)绩效评价指标分值权重
本项目绩效评价为百分制,最终得分由各指标得分累计加总形成。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进行构建,“决策”分值权重15分,“过程”分值权重20分,“产出”分值权重35分,“效益”分值权重30分。
(3)指标解释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项目管理流程所包含的“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环节为依据,将绩效评价指标划分为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维度并作为一级指标,对专项资金进行全面绩效评价。因决策和过程指标基本为共性指标,所以指标解释主要针对产出和效益指标进行解释说明。
决策:主要关注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重点评价绩效目标设立的充分性、明确性、合理性以及细化程度,绩效目标的设立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是否与部门履职相一致,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主要考核项目立项依据的充分性、立项程序的规范性、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资金分配合理性。
过程:主要关注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以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为主线展开,依据相关项目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设计考核点,重点评价资金分配过程、投入方式、资金到位、预算执行和结果。资金分配过程是否科学规范,资金投入方式是否合理,资金能否及时到位,预算执行进度是否按预期进行,资金使用是否经济高效。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规性、合法性,评价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
产出:教育发展专项经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市级补助资金),市、县两级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扶持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不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全面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逐步化解学前教育“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的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有效期为三年,期间可享受上级资金补助、租金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政府资助、园长、骨干教师优先培训、一级示范园结对帮扶等扶持政策。因此,项目的产出数量指标为“受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数”。从产出时效指标看,主要根据各项工作的年度计划进行评价,考察年度计划工作完成及时情况,是否按照既定的工作计划及时完成工作,资金下达、支付是否及时。从产出质量指标看,项目属于多年延续对下民生补助项目,质量指标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增长率、补助对象准确性、普惠性幼儿园覆盖情况、普惠性幼儿园布局合理性、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政策知晓率”等。
效益:教育发展专项经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市级补助资金),由市、县两级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扶持,主要目标为通过项目实施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不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全面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逐步化解学前教育“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的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
①从社会效益看,项目实施目的为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不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全面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逐步化解学前教育“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的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所以社会效益设置了:“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问题缓解情况、家庭负担减轻情况、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成本分担情况考核项目的社会效益。
②从可持续效益看,该项工作主要考核,是否能够通过补助项目,持续整体提升学前教育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
③“满意度”指标,通过对幼儿学生家长、受助幼儿园采取问卷调查或访谈的方式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幼儿园在工作开展中的满意度,了解幼儿学生家长从项目中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3.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取评价组评价(含资料核查和现场评价)、专家组会审、征求被评价部门意见、出具正式评价报告的程序开展评价工作。绩效评价工作主要采用综合评价法、因素分析法、对比分析法、公众评判法、实地调查法等。
(1)综合评价法
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维度出发,结合项目特点与重点设置评价指标体系,并设置相应的指标权重与评分标准,评价时根据评价标准对每一指标分别打分,最后累计算出总分。
(2)因素分析法
通过综合分析影响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部、外部因素,如政策环境、政策主体、政策对象、政策路径和政策资源等,综合评价财政支出政策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对比分析法
依据项目设立时的预算申报文件、预算批复下达文件,对照项目实际完成内容,评价项目的完成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下拨、到位及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结合开展的问卷调查,评价项目预期效果和效益实现程度。
(4)实地调查法
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分工,采用资料收集与数据填报、案卷研究、实地调研、座谈会等方式,组织开展实地评价。实地评价过程中,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收集评价数据、资料等。
(5)公众评判法
通过现场调查与座谈、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发现项目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寻求完善相关政策和项目实施的建议,着重对项目产出和效益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为项目实施效益提供定性与定量评价的依据。
4.绩效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标准通常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用计划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形成。根据最终得分将评价等级分为: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5.绩效评价抽样
教育发展专项经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市级补助资金)中共涉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445所,在园幼儿人数88253人,由于数量众多、单个补助金额相对较小,抽样考虑因素中包含获得经费较多、处于平均水平、较少县(市)区,实现各板块全覆盖。
本次绩效评价抽取一板块:五华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二板块:石林县、宜良县、晋宁区、嵩明县、阳宗海;三板块:东川区;共10个县(市)区,抽样县(市)区覆盖率达58.82%,下达的市级补助资金2,947.26万元、县区配套资金3,254.41万元,抽样资金4,264.02万元,占比68.76%。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实施方案编制
在受托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后,评价工作组及时与市教育体育局进行沟通,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实施背景、计划实施内容、预算安排情况、组织实施流程、资金拨付流程等,并收集相关文件资料。组织组员对收集到的文件资料进行研读,并查阅与项目实施密切相关的规章制度、文件规定,力求获取对项目全方位的了解。根据绩效管理处、资金处室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特点,形成项目评价的总体思路,结合项目计划实施内容,形成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案初稿,并就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与行业专家进行请教,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绩效管理处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提交资金处室和项目主管单位征求意见,并根据资金处室和项目主管单位反馈意见再次修改完善,形成了最终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价方案。
2.数据填报和采集
评价工作组就所需采集的数据与市教育体育局和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并赴现场收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管理制度与执行情况及效果实现情况等相关资料。
3.社会调查
根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调查对象、调查内容和抽样方式,评价工作组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对幼儿教职工和幼儿学生家长开展满意度调查,共发放问卷4340份,实际有效回收4340份,问卷有效回收率100.00%。
4.综合分析评价及报告撰写
(1)数据整理
评价工作组在评价实施过程中,采用合理的方法对收集的基础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核实和全面分析,要求被评价单位对缺失的.资料及时补充,对存在疑问的重要基础数据资料进行解释说明。同时利用各种公开的统计数据,如政府部门政务公开信息、统计或研究机构的各类数据库及研究成果、互联网上各类相关数据信息。通过充分收集、分析和加工数据信息,形成对绩效评价宏观与微观层面的数据信息支撑。
(2)绩效分析与评分
按照评价实施方案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根据评价基础数据,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量化评分。一是绩效评价指标分析,结合评价指标体系中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分别分析各指标的评价情况;二是对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进行量化、具体分析。完成绩效分析后运用既定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根据收集整理的数据和分析结果,对各项指标进行打分。根据各项指标权重,算出综合绩效分值,根据绩效得分,确定绩效等级。
(3)综合评价
在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量化评分的基础上,总结分析评价对象总体的绩效情况及相关经验与做法,形成初步评价结论。并以事实为依据,认真梳理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剖析影响绩效的主要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总结教训,提出对策建议。
(4)撰写报告
项目组根据绩效评价的原理和绩效管理处的要求,对采集的数据进行甄别、分析;同时,提炼结论、撰写报告,并与市教育体育局保持充分的沟通,确保每个观点均有理有据后,形成最终的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该项目本次绩效评价得分81.35分,评价等级为“良”。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根据实地评价情况,受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数、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增长率、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情况、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问题缓解情况、幼儿学生家长满意度、幼儿园满意度绩效指标完成,补助对象准确性、普惠性幼儿园政策知晓率、成本分担情况、教育质量整体提升绩效指标部分完成。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项目资金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根据20xx年3月30日昆明市财政局和昆明市教育体育局下发的《关于下达20xx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教〔20xx〕72号)文件规定:“资金的使用范围严格按照《昆明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用于民办幼儿园维修改造、玩教具购置、弥补公用经费不足、购买教师社会保险等支出。”。部分幼儿园在用于较大金额的维修改造、大批量购买教具的情况,在办学环境的提升改造方面过分依赖财政补助资金,自筹资金不足。
建议加强对幼儿园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和指导,组织幼儿园使用统一的系统对资金进行立项管理、会计核算规范、定期对幼儿园会计规范进行检查和指导,要求普惠性幼儿园对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单独做账、加强资金使用资料档案管理等,规范幼儿园资金使用中核算的合理合规,并对可能存在的风险环节设置风险评估,将不合规等行为扼杀在行为开始之前。对幼儿园基本依赖财政资金、自筹资金不足的行为,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一方面要强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者的经营主体责任意识,引导幼儿园在政府给予财政补助资金的基础上更好的发展幼儿园,不能仅依靠财政补助资金改善办学条件。另一方面可以严格要求资金使用期限,或者可参照石林县教育主管部门管理程序(根据幼儿园提交的资金使用计划,实地考察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更合理、有效的使用财政补助资金达到提升幼儿园办学条件的目标)对幼儿园的资金使用进行规范。
(二)部门绩效指标有待完善
一方面,20xx年预算申报时指标设置不完整,缺少产出质量指标、产出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另一方面,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对项目预算全过程管理工作需进一步细化完善。
建议在编报绩效目标申报表时,要注意所细化分解的绩效指标的完整性,确保绩效指标能充分支撑绩效目标的实现;同时,也要注意所细化分解的绩效指标是否完整、清晰和可衡量,不使用模棱两可或不具备可考核性的指标。另一方面可每年都对使用财政资金的幼儿园进行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并形成每个幼儿园的专项资金绩效运行监控报告,加强项目预算全过程管理工作。
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自查报告 篇2
天德乡卫生院位于舒兰市区北约10公里,辖区服务人口16440人,下辖6个村卫生室,3个村卫生室分室。卫生院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710平方米,核定床位20张,核定编制17个,实际在岗16人,其中外聘1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2人。
近三年来,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和安排部置,我们深刻领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积极探索,锐意创新,努力实践,大胆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一、基本做法:
(一)认真学习,找准症结,统一思想认识。20xx年6月,我市召开全市“医改”动员大会,正式启动了以基本药物制度和开展公共卫生均等化工作为核心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我院先后组织召开了不同层次的会议,认真学习医改相关文件,解读政策,领会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抓住改革的重点和关键环节。一是召开院领导班子扩大会议,学习讨论政策,分析卫生院存在的困境;二是召开职工大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医改政策和市政府的要求上来,解决认识上的误区和理解上的差距,争取医务人员的理解、支持和参与。三是卫生院成立医改政策研究小组,由院长带领相关人员,做好医改前各种基础数据的测算工作,重点对单位的药品库存、人事、财务运行等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分析,归纳梳理出突出问题:
1、存在“以药补医”,导致医生开大处方,过度用药现象;
2、人才匮乏,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低;
3、面对新形势,原有的经营方式、核算办法已经不能适应改革需要;
4、原有的管理机制、考评体系不健全。这些严重制约着我院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只有转变工作理念,坚持医疗卫生的公益性,明确卫生院新的功能定位,建立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创新管理机制,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才能满足人们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二)创新机制,完善制度,着力提升基层卫生管理水平。
一是推进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为切入点推进医药综合改革。我们积极开展合理用药知识培训,规范医生用药行为,采取发放宣传单和面对面咨询等方式广泛宣传国家基本药物政策,逐步引导患者的用药习惯。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了药品库存清理。同时,配备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基本药物网上采购操作人员,现已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品。每月制定1-2次基本药品采购计划,实行了网上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并执行了省平台网上结算。截止到20xx年5月末,我院销售基本药物总金额达到25万元,为群众让利10万余元。
二是推进实施补偿机制改革。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卫生院建立“收入汇缴户”和“基本支出户”,从20xx年10月份开始对医疗的各项收入和支出进行专户核算管理。医疗收入全额上缴市财政,所需的经常性支出由市财政按照预算计划核定安排,离退休人员工资财政予以全额补助。市财政采取先预拨后结算序时拨付,并安排部分资金由于医院业务周转使用。卫生院实行成本核算,加强公务费、业务费、招待费等支出管理以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保证医疗费应收、尽收。
三是推进实施人事制度改革。核定编制、科学设岗。制定了《舒兰市天德乡人事制度改革方案》。以市编办核定的编制数为基础,参照卫生院科室设置的基本要求,结合卫生院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在核定的编制内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数量和构成比例;严格准入,竞聘上岗。认真执行准入资格制度,实行医疗卫生人员从业准入。首先院长是由市卫生局采取组织考核、民主测评方式选聘,与市卫生局签订聘用合同,履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其次职工采取竞聘上岗,按照资格审查、考试、考核、民主评议等程序依次进行,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并及时通知在外自谋职业、停薪留职的正式在编职工回院参加竞聘上岗。竞聘上岗的在编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竞聘上岗被聘用的非在编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妥善清退临时聘用人员。清理了4名临时聘用人员,没用出现上访事件。现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数的70%。根据卫生院实际工作岗位需要,按政府规划编制完成了两年内人才招聘计划,已经报到市编办,准备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配齐空编。
四是推进实施绩效考核工资制度。绩效考核工作是我们医改中遇到的最大的难题。为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们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工资分配向业绩突出、贡献大、风险高的岗位倾斜,拉开收入距离,做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真正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
1、总额预算,实行单位、个人两级绩效考核管理。市卫生局在摸清卫生院人员、资产、管理、经济运行状况等情况的基础上,对卫生院实行绩效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卫生局负责对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挂钩,同时作为医院评先奖优和医院正副职领导绩效工资的主要依据。卫生院负责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考核结果与职工收入挂钩。医院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两个部分。将原工资构成中艰苦边远津贴、剩余补贴、房补、取暖费等部分定为基本工资;原工资构成中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浮动工资、阳光工资、绝对额和护士10%津贴做为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中50%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另50%为奖励性绩效工资。第13个月工资做为年终一次性奖金。基础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根据每月考勤、医德医风等情况按月发放,事假、旷工扣除标准,按照卫生院管理制度执行。扣除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纳入单位每月考核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再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采取每月提取全院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资金总额的5%作为单位奖励基金,剩余部分统一发放。奖励性基金总额的50%用于奖励综合考评优秀、有突出贡献的人员,30%用于奖励工作量大的人员,20%用于奖励部分特殊岗位人员,但获得奖励性基金的人数要不超过职工总数的40%。按季度发放;责任院长、副院长个人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40%统一发放。若单位年末绩效考核得分≥80份,为合格,可全部兑现院长、副院长个人部分的60%奖励性绩效工作;若单位考核得分<79份的,为不合格,不予兑现责任院长、副院长个人部分的60%奖励性绩效工资。
2、明细分类,得分实行“月清月结,月终考评”。医院按岗位设置考核得分明细表,按照工作时间、工作强度、工作质量三个内容进行计分,工作时间为法定工作日,工作强度为公共卫生、临床、护理、医技、后勤、院长、副院长等七个岗位设置。工作质量包括医疗文件书写、医德医风、群众满意度等,实行百分制考核。如果一项未完成,扣除相应分值。
3、科学合理,严格绩效工资考核监管机制。为建立科学、规范、公正、有序的竞争激励机制,根据市医改办的`指导性意见,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测算分析,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并在符合劳动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制定了《舒兰市天德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经单位职工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并报市卫生局批准后实施。卫生院成立了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院班子成员和一名普通职工组成,负责全院职工的绩效考核工作。绩效考核中实行考核成员回避制度,绩效考核结果做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并及时公示考核结果,自觉接受职工监督。
二、取得的成效
(一)促进了医疗机构的长足发展
改革前,我院的收入主要靠药品加价获得,改革后,我院全部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品,且全部实行零利润销售,同时,又增加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此,政府加大投入,财政经费补偿力度逐步增长。卫生院的业务收入、门诊量、住院量逐年增长。为我院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财政补助20xx年为45.2万元,20xx年为70.4万元,20xx年为115万元。业务收入20xx年31万元,20xx年44.6万元,20xx年75.9万元,20xx年前5个月12万元(不含基本药物收入)。20xx年门诊量4681、住院量68例;20xx年门诊量5096人次、住院量44例;20xx年门诊量12888人次、住院量121例。
(二)激发职工工作热情
改革前,职工平均月工资为1210元,改革后平均月工资为3607元,提高了2397元,增幅66%,且已经全部兑现到个人。职工受到激励,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明显提高。
(三)群众得到实惠
综合配套改革后,由于实行了药品零差率销售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卫生院经营有了财政保障,医务人员可以将主要精力投入到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提高预防保健水平中来,卫生院的公益性体现得越来越明显,医疗费用显著下降,减轻了患者和家庭的负担,医院在广大农民群众中的口碑越来越好。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尽管我院在医改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但与医改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着差距。
一是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缺乏,发展动力不足,无法满足群众就医需求。另外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多、工作量大,而公共卫生人员偏少,素质不高,服务能力低。致使卫生院的整体功能得不到充分发挥。二是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分担比例不明确,地方财政压力大,编制内外聘临时人员工资财政没有给予核算,仍需要靠卫生院自己创收来进行补偿,在我们创收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工作运转和工资发放出现了较大的困难。
结合我院实际,提出建议如下:
一是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通过公开招考配齐编制,同时推进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发展壮大全科医师队伍。
二是继续加大各级财政支持力度,改善提高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的房舍、基础设施和设备的标准,才能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更好推进农村卫生工作,惠及百姓。
三是建议适当增补药物品种,为对一些常用药、廉价药,在确保疗效的前提下,尊重群众意愿和基础医务人员用药习惯,尽可能纳入新农合目录。
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自查报告 篇3
根据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关于财政专项资金及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吉监字[20XX]3号)文件精神,我委积极行动,周密部署,按照具体要求开展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学习,成立机构
我委领导对于此次监督检查工作高度重视,会后及时向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并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进行了传达学习,委主要领导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具体布置。同时成立了以萧建明主任为组长,叶际祎调研员为副组长,监察室主任龚丽春,办公室主任刘剑平、周金林等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工作小组。要求小组成员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要求,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开展自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把此项工作任务完成好。
二、20XX年以来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
我委的'工作经费来源全部由市财政拨款解决,市财政局20XX年—20XX共拨付国资监管专项资金60万元,国企改革专项资金13万元,其中20XX 年拨付国资监管专项资金15万元;20XX年拨付国资监管专项资金15万元,国企改革专项资金3万元;20XX年拨付国资监管专项资金15万元,国企改革专项资金5万元;20XX年拨付国资监管专项资金15万元,国企改革专项资金5万元。这部分资金主要用于办公、会议、水电、差旅、交通等工作经费支出。
(二)专项资金的管理情况
1、能按规定用途合理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2、健全了机关财务审核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资金做到日清月结,对资金使用情况都有月报分析,资金使用情况通过了市财政、市审计等有关部门的财务检查。
3、强化了印鉴管理。对资金管理人员做到印鉴、支票、现金分开管理,从源头上杜绝了资金乱取乱用行为,严谨规范,确保了资金安全。
4、资金管理都能做到严格审批手续,公开透明,并要求委监察室依法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5、加强了机关财会人员廉政教育。经常性地观看廉政教育宣传片,有效预防财会人员在资金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现象发生。
三、关于20XX年以来所有峻工和在建(含全部及部分交付使用但未峻工决算)政府投资项目
经自查,我委无20XX年以来所有竣工和在建政府投资项目。
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自查报告 篇4
根据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xx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我县纠正涉农乱收费问题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彻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认真扎实开展这项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和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集中时间,具体负责开展我县涉农乱收费问题情况的自查工作。
二、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彻底开展全面自查工作
通过自查发现,一是我县涉及中央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是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全额如实兑现给农民,没有出现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中,向村级组织和农民转嫁摊派资金、强行抵扣、搭车收费等问题,建立健全了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度,确保了支农惠农政策全面落实。
二是涉农价格和收费一贯坚持实行“公示”制,“一事一议”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实行村民自治办法,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其资金使用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完善规范的管理体制运作的。
三是农民工技能培训,在县财政资金比较困难的情况下,仍然是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全额如数的将补贴兑现发放给参加培训的有关人员,未发现截留、挪用、克扣、贪污支农惠农补贴资金和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及各种摊派等建纪违规行为。
四是维护农民土地权益情况方面:严格按照农业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从未发生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违规流转土地经营权、征占土地中损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纪的现象。
五是我县一贯坚持加大农资产品市场管理监管力度,因而未出现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强化领导。为贯彻国务院纠风办公室《关于2014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减轻农民负担,我局纠正涉农乱收费问题领导小组加强对我县涉农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依法查处。
2、规范涉农收费行为,实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我局要认真清理涉农收费的文件,对不符合国家政策和自治区文件规定的,全部废止,立即停止执行。凡有涉农收费的项目和标准的全部通过公示栏进行公示,要公开收费的项目名称、文件依据、征收标准、对象范围等内容。
3、认真接待农民收费问题信访工作。要认真做好涉农乱收费问题的信访举报受理工作,按照“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及时解决反应的问题。对涉农乱收费问题的案件,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要认真查处,要在3日内提出处理意见,25日内查处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