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阅读拆迁安置调研报告(精选4篇),内容由多美网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拆迁安置调研报告 篇1
为改善区政府和柏景湾居住区周边环境,解决街区居民买菜难问题,根据市区两级要求,我街道拟实施菜场改造工作。该项目拆迁工作已于20xx年10月25日至11月25日按期完成,目前土地已经通过土委会决定,已上市公告。因该地块需安置的面积较多,土地面积狭小(14.7亩),四周还存在退让,安置难度较大,现特将下一步拆迁安置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拆迁安置面积、套型、位置等问题。
此次菜市场地块改造,拆迁1栋36套住宅、2幢四层商业、办公楼和菜市场,按照我们与拆迁户签订的安置协议规定:需原地提供安置住宅36套,其中:2863.21平方米由区政府按2500元/平方米回购,540平方米及户型上靠面积由安置户按照综合建造成本3200元/平方米增购;需原地安置商业5980.2平方米,原地安置办公3313.68平方米,地上一、二层必须恢复建设2000平方米菜市场,商业及办公安置房由区政府按照2500元/平方米回购。沿安置的商业、办公房屋必须保持拆迁前的套型、面积、朝向和位置。土地竞买人必须在保障上述安置要求前期下,与我区签订意向协议。
二、地块北侧2栋住宅楼住户通道问题。
出让地块红线北侧为栢景湾小学围墙,东北角为佳宝电器2#、3#住宅楼,该两栋楼因居民同意拆迁率达不到90%的'比例,不在出让地块范围内。出让地块因面积小,项目建设期间需全封闭施工。竞买人在报名前,与地块东侧项目物业管理单位就通道问题进行磋商,打通佳宝电器2#、3#楼东侧围墙作为项目建设期间居民临时通道,以保证佳宝电器2#、3#楼住宅楼住户正常通行及生命安全。
三、为地块北侧两栋住宅楼提供安置房源并进行安置问题。
由于地块北侧佳宝电器2#、3#楼住宅楼不在本次出让用地范围,在项目拆迁期间,该两栋楼的部分居民曾经多次到区政府上访要求拆迁安置,为确保该项目顺利推进,改善这两栋楼居民居住条件,在项目建设期间,如果两栋楼同意拆迁率达到90%以上,项目开发单位须在拆迁地块范围内提供安置房源进行原地安置。
四、支付不可预见费用问题。
沿街商业门面、2户,因不同意买断评估费、沿街楼梯不能保留原因,拆迁户不愿搬迁,我街道为保证拆迁进度,已支付补偿费用67万元(户56万元,户11万元),确保了该项目拆迁顺利完成。
拆迁安置调研报告 篇2
近年来,xx市经济加速发展和城市快速扩张,衍生出大量的征地拆迁,遗留了众多征拆矛盾,给城市发展、社会稳定和民生改善带来了新的更大的挑战。为全面了解中心城区征地拆迁工作,我局深入中心城区专题调研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现将调研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以来,蒸湘区、雁峰区、石鼓区、珠晖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沙洲工业园、松木工业园(以下简称“四城区及一区两园”)共完成征地x亩,其中农村集体土地x亩,占x%;国有土地x亩,为x%。完成各类房屋拆迁x万平方米。至目前,全市竣工并分配安置房x平方米,安置率为x%。从征地用途来看,产业发展项目占46%,基础设施项目占x%,土地储备项目占13%;社会发展项目占8%?从征地价格看,目前,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划分为一、二、三类区域,分别补偿x元/亩、x元/亩、x元/亩。在实际操作中,均有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提高地类区片进行补偿的情况。此外,开发征地的补偿标准是开发商直接与当地村组协商确定,一般高于行政征地补偿标准。在征用国有土地时,划拨土地无偿收回、出让土地“成本+利息”等政策执行较为严格。从拆迁补偿看,由于补偿价格与市场房价相差悬殊,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上均为安置房补偿,基本参照人平建筑面积不得超过55平方米,每户最低不少于65平方米,最高不超过165平方米的补偿规定,但实际操作中均高于这个标准,有的地方基本达到面积上的“拆一赔一”。具体标准各不相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补偿标准为人平30㎡,剩余拆迁面积按59%折扣为安置面积,村组干部每户增加60㎡;雁峰区人均55㎡,每户最高不超过240㎡;珠晖区和蒸湘区人均55㎡;石鼓区人均55㎡,每户最高不超过165㎡;白沙洲工业园按政策支付房屋补偿款,拆迁户每户按照人均55㎡标准以500元/㎡的价格从园区回购安置房,超过安置标准10㎡内的面积按800元/㎡的价格购买;超过安置标准10㎡以上面积的按1200元/㎡的价格购买。国有土地上城镇居民房屋征收也多以产权置换的形式补偿安置房,但存在无地安置的情况,部分项目将城镇居民与村民合并安置,补偿其集体土地上的安置房。从安置房建设看,全市安置工作严重滞后。到目前为止,全市范围内执行“先安置、后拆迁”政策的没有一处、没有一例,绝大部分从拆迁到分到安置房的时间跨度均在两年以上,有的甚至长达七八年之久。安置率整体偏低,一区两园安置工作相对开展较好,实际安置率基本上达到40%以上,城区整体安置率相对较低,普遍在30%左右。安置房的建设方式基本实行统规统建,也存在少数统规联建、自建的现象。城区对安置房的建设资金缺口一般采取“开发式安置”予以弥补,即增加安置房的容积率,在安置房的规划外建设小产权房出售;“一区两园”一般由本园区直接兜底投资建设安置房。从社会保障看,四个城区和“一区两园”采取就业扶助、失地农民社会保险、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发放生活补贴、最低生活保障等多种方式或多种方式相结合,努力保障失地农民生产生活发展,但总体覆盖率不高、保障水平不高。截止20xx年底,全市失地农民中参加养老保险和生活保障的20223人,参保率约为20%。
二、主要问题
近几年来,城区征地拆迁工作有力地推进了新型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程,但至目前,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和矛盾。通过调查发现,社会各个层面对城区的征拆工作中保持不同的心理和看法。
(一)拆迁户“爱恨交织”。在调查走访中发现,对于征地拆迁,所有的拆迁户或即将被征拆的农民都是既盼望,又忧虑,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拆迁前期望值高。从调查问卷看,x%的拆迁户盼望土地被征用,获得较高的资金补偿,明显改善居住条件;少数搬迁户甚至幻想通过征地拆迁一夜暴富、衣食无忧。二是拆迁中顾虑面多。怕综合补偿与心理预期差距大而存在失利顾虑,怕失地后没有生活来源而存在失业恐慌,怕补偿不公平而存在失衡心理,怕离开故地和亲邻而存在失落心态。三是拆迁后满意度低。大部分失地农民的对征拆工作满意度低,对拆迁后的生产生活幸福感不强。从抽样问卷调查的情况来看,拆迁户认为拆迁后自己的生活水平有很大提高的仅占x%,有一定提高的x%,认为没有提高的占x%,认为反倒落后的占x%。
(二)基层政府“身心俱疲”。基层工作人员一致反映,现在的征地拆迁工作是“要求越来越高、氛围越来越差,推进越来越难”,基层政府已由“信心十足盼拆迁”逐步转变为“身心俱疲怕拆迁”。一是压力大。每个项目都有明确的征地拆迁完成时间要求,逾期未完成就要逐级问责,基层政府作为执行主体,感觉巨大压力。通过问卷调查反映,所有的基层干部、一线工作人员都认为“征地拆迁工作比其他工作的难度更大”,是“天下第一难事”。二是手段弱。基层政府在具体操作中对部分漫天要价、无理要求的“钉子户”缺乏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及制约办法,通过司法途径程序繁、耗时长,面对紧迫的时间要求,基层政府和干部深感“无奈和无力”。三是矛盾多。征地拆迁十多个环节,环环有矛盾,处处有难点,都可产生冲突、引发事件。据统计,全市因征地拆迁引起的上访占信访总量的三分之一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老百姓反映的所有问题都是由征地拆迁安置引发的,征地拆迁矛盾已成为影响当前社会稳定和发展的主要问题。
(三)相关部门“有心无力”。尽管征地拆迁工作是国土资源部门的职责,但是由于没有成立统一的征地拆迁管理机构,近几年来都是由市政府委托城区政府实施包干征地拆迁,国土部门不能及时掌握全市征地拆迁进展及落实情况。土地储备中心探索实施土地连片储备、连片开发,但是由于前期资金不足,加上每年有土地出让收入任务,只能以各区招商引资为重点,对地段好、征拆难度少的地区进行选择性储备。规划部门对中心城区村民建房实行了严格控制,但是对于违法违规建房问题鞭长莫及,缺乏有效的措施。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机构组建缓慢,人员配置少,工作量大,力不从心,工作进展滞后。社会保障部门有关失地农民社会保险方面的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但针对农民日益高涨的以土地换社保的呼声,经过测算,仅按照目前参保规模,财政每年要增加近5亿元的投入,xx市现在的财力根本无力承担。
(四)社会舆论“有失偏颇”。目前征地拆迁被新闻媒体高度关注,且媒体报道多以宣传政府负面消息为主流,使一部分群众错误地认为,拆迁都是非法的和违法的,唯有满足被拆迁人的.要求,才是合法合理的。同样,一些严格执行拆迁安置政策,支持城乡建设的正面舆论少之又少,这给拆迁安置工作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压力。问卷调查中,40%的拆迁户主要从新闻媒体上了解征地拆迁政策;对钉子户的看法,51%的拆迁户认为“他们维护自己的权力,情有可原”。
通过这些心理,从xx城市发展趋势、宏观背景和社会环境入手,以更宽的视角、更远的目光,深刻认识我市征地拆迁工作的发展态势和主要症结,主要在以下6个方面:
1、集体土地征拆是主要矛盾。由于城市国有土地房屋拆迁具有专业的监管机构、严格的基本程序和规范的运行制度,尽管也有需进一步完善提高的地方,但相比较而言,市区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薄弱,政策滞后,监督乏力,各种矛盾日益凸显,并呈现扩大频发的趋势。其主要问题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工作机制不完善。全市缺乏单独、有效的集体土地征地拆迁监管机构,征地拆迁的过程管理难以及时、有效。各职能部门责任不落实,配合不力。城区政府普遍反映,许多市相关部门均是会议上表态“配合”“减免”,实际工作中配合意识不强,规费减免落实不到位。如在雁峰区的隆桥村,农民因拆迁中未事先报告电力部门而私拆电表,电力部门要求村民按2000元/支的价格购买新电表(一般普通村民平时购买一支新电表只需100多元),村镇协调10余次,最终定价为1500元/支。二是片区划分不合理。城区现行的片区已修改为三类,但是还是不符合实际操作,且片区差价过大。如蒸湘区长湖乡松林村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金星村毗邻,环境设施相同,同时征用为同一宗地,却分属二类地和一类地,征地补偿价格每亩相差1万多元。三是控违力度不到位。中心城区村民建房审批市级管理后,村民建房报批困难,迫使部分确需建房的村民实行未批先建。雁峰国土分局统计,近两年来辖区内村民建房报批后,市相关部门至今没有审批一户。现行的管理体制不顺,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查处违法建筑的责任不明,动力不足,职能部门的执法刚性和力度不够,控违拆违工作推进艰难。老百姓普遍认为违法违章建房是“零风险”、“一本万利”,大多数村民在得知进行即将面临征地时,都会不择手段地进行违法违规抢搭抢建、抢栽抢种,大幅增加了征地拆迁成本。
2、补偿标准偏低是焦点问题。调查中,从拆迁户到市相关职能部门,各级一致反映的焦点问题是目前我市执行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明显偏低,未与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物价上涨联动或同步,不利于征地拆迁工作。一是新标准部分低于老标准。
拆迁安置调研报告 篇3
近几年来,我区的省、市重点工程项目众多,拆迁安置过程出现了不少问题,由此引起的民间纠纷和群体上访呈上升趋势,严重影响我区社会稳定,成为当前我区经济发展不容忽视的障碍。因此认真研究我区拆迁安置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规范政府行为,使之在以后的拆迁安置工作中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切实维护拆迁群众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实际利益,成为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我们通过下发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下村入户实地调查等方式,对这一课题进行了研究和探讨,现将我们一些肤浅的意见汇报如下,供领导们参考。
一、基本情况
xx区总面积xx平方公里,其中农村面积xx平方公里,农业人口约占总人口的x%,是城乡并存区。近年来,我区牢牢抓住市治西迁、建设全面启动等机遇,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的奋斗目标,确立了“举全区之力抓城市建设,合万众之心建经济强区”的发展战略,在全区抛起了新一轮大规模城市建设热潮。从至今,全区共有省、市、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xx个,共投入资金亿元。全区xx个街道、乡、镇均有城建开发任务,共开发征用土地多亩,累计拆除房屋约万平方米,拆迁群众xx户,其中农民xx户xx人,农村拆迁安置量大任务重。我区拆迁安置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在广大拆迁户的理解支持下,总的来说进展顺利,并创造了、“模式”和“模式”这样的好典型。
二、我区开展拆迁安置工作中主要经验
拆迁安置工作情况复杂、矛盾突出、任务繁重。在工作中,我区克服种种困难,冲破重重阻挠,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
1、领导重视是搞好拆迁安置工作的保证。拆迁安置工作牵涉面广,情况错综复杂,没有强有力的领导组织作保障,工作很难开展,为加强领导力量,强化保障措施,一是建立了领导联系项目制。按照“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种模式”的工作思路,由一位区级领导联系一个具体项目、一在严格执行政策的前提下,对该项目的拆迁安置全权负责,形成了对拆迁安置工作齐抓共管的领导格局。二是建立了领导联系街道制。由于街道的拆迁安置任务较重,压力较大,矛盾较多,为减轻街道的压力,区委向每个街道派出了2至3名区级领导协调指导拆迁安置工作,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三是成立了处理拆迁安置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区委、区政府成立了拆迁安置遗留问题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拆迁安置遗留问题进行全面处理,并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提出了处理意见,确定了交办时间。我区大部分拆迁安置遗留问题的处理都有了较大的进展,为以后的开发建设和拆迁安置工作扫清了障碍,夯实了基础。
3、宣传到位是搞好拆迁安置工作的基础。拆迁安置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加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和掌握拆迁安置工作有关政策,正确对待拆迁安置中的矛盾和问题十分必要。在工作中,我区注重多途径、多形式、多方位做好有关政策法律和宣传工作和拆迁户的思想工作。
4、依法办事是搞好拆迁安置工作的关键。拆迁安置工作事关每一位拆迁群众的切身利益,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矛盾,造成不稳定因素,只有严格依法律办事,才能将矛盾消除在萌萌芽状态。一是严格按政策补偿,二是严格坚持“三公开”原则三是严格坚持“三带三包”政策,即带感情、带政策、带拆迁方案,包协议签订、包过渡、包稳定。
5、妥善安置是搞好拆迁安置工作的重点。我区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衔接,全力促进农民安置用地的落实和农民安置房的落实。全区共核定“两安”用地总指标xx亩,已办理红线的安置用地xx亩,另有xx亩正在办理之中,目前,已搬进拆迁户的农民安置小区达x个,正在建设的农民安置小区的xx个。在几年的拆迁安置工作中,我区创造了地和等成功的安置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我区实际拆迁过程中存在几个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少数干部群众对拆迁安置的政策了解不够、理解不透,或者误解了拆迁安置政策。由于缺乏拆迁主体和被拆迁人之间的对话交流的渠道,作为拆迁主体一方的干部对群众的疑问不能正确解答,甚至有的干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敷衍塞责,上推下压,引起群众的不满。
2、在拆迁调查工作中,对补偿标准的尺度掌握出现偏差。尽管政府部门按照拆迁政策,制定了统一补偿标准,但由于对同类房屋的结构、装修、价格等问题的认同上存在差异;对居民建在集体土地上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估价混同;甚至存在个别讲人情、论亲疏,对拆迁地面积的丈量、拆迁标的物的估价不统一,出现个别超面积丈量、超值估价等现象,致使被拆迁人之间相互攀比,引发矛盾。
3、由于现行的有关拆迁安置法律规定的原则性强,实际可操作性较差,有些村组制定的村规民约,有部分违反现行法律政策的规定,且在发放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缺乏透明度,侵犯了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拆迁安置工作较为滞后,超期过渡现象严重。
1、拆迁安置工作体制理顺不畅。街道、乡(镇)对拆迁安置工作重视不够,思想不够统一;相当多的干部对政策理解不透彻,执行政策存在较大的偏差;部分项目管理人员责任心欠佳,导致很多项目前期工作难以落实;部分拆迁单位及拆迁户对拆迁工作不配合,漫天要价,导致有些项目的拆迁工作难以推进。
2、农民安置工作落实欠佳,超期过渡现象严重。由于近年来大开发、大建设,特别是一些省、市重点工程建设的需要,农民拆迁大多是先拆迁后安置或边拆迁边安置的情况下开展的,加之部分安置用地、安置资金难以到位,导致大批拆迁农民住户安置难以到位,长期处于过渡状态。目前全区尚有x户x人在外过渡,占总拆迁人数的x%,且大部分是超期过渡。
(三)失地农民的生活出路问题难以解决。被拆迁后,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且绝大部分农民除农活外无别的一技之长,较难找到工作,安置补偿费又十分有限,缺乏足够的资本开展经营活动,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一系列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必然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三、对策和建议
1、加大拆迁安置法律政策宣传的力度
在多年来的拆迁安置工作中,我们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对拆迁安置法律政策的宣传。在每项重点工程建设的拆迁征用地之前,首先召开动员大会,向被拆迁村组和拆迁户发放大量的宣传资料,是一项有益的必不可少的工作。但是,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对相关法律政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为此,在进行重点工程拆迁工作的时候,我们除了开好动员会外,要加强相关法律政策宣传工作。对参与拆迁安置工作的干部要进行相关法律政策的学习和培训,尤其对被拆迁范围内的村组党员和干部进行更深层次安置补偿法律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利用他们的幅射作用,教育和提高全体被拆迁安置群众的政策法律素质。对可能出现和已经出现的问题,特别是对基层党员干部发现和提出的政策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认真负责地解释和说明。如某街道拆迁户两年两次搬迁,安置无着落,其反映强烈。据了解,该安置地已在规划建设中,政府巳按时足额发放了过渡费,这是政府拆迁安置工作中的一项政策规定,通过政策宣传,这些拆迁户很快消除了怨愤。实践证明,只要我们及时做好拆迁安置相关法律政策的宣传工作,就能够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许多矛盾都可得到预防和解决。
2、坚持拆迁调查、安置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由于当前重点工程的拆迁工作任务繁重,特别是拆迁安置工作时间紧,且工作量大,为了追求工作效率,政府在拆迁调查工作中实行大兵团作战,这往往是要以牺牲公正为代价的,也成为产生安置拆迁纠纷的原因之一。为此建议主管部门,要切实把握好公正与效率的关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平保稳定。在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主管部门对土地征用要公开进行,把征用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和征用土地用途、范围、面积、补偿依据以及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地点、期限等,在被征用拆迁地予以公告;对拆迁补偿要公开进行,把征用地拆迁数量、补偿依据、补偿费数额、被安置农业人员数量、农业人员安置方式、房屋安置方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其具体实施的步骤等,在被征用拆迁地予以公布,接受被拆迁地群众的监督,防止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受到侵犯。特别是安置对象和房屋拆迁等补偿安置到人到户的,更要十分注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成立核查组,掌握统一补偿标准,对群众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核调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确保重点工程拆迁安置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拆迁安置不公而引发矛盾。
3、完善拆迁安置工作中可操作性的法律规范
目前,我区安置拆迁补偿依据主要是《征地补偿安置条例》,但该条例原则性强,在实际操作中仍有许多困难,由此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较多。在我国法制不断健全的今天,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法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区安置拆迁补偿工作,使安置拆迁补偿工作做到有法可依,制定相应的操作性较强的《安置拆迁补偿办法》已经迫在眉睫。根据宪法精神和民法通则、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计划生育法以及《征地补偿安置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提出以下具体意见:
(一)农业人口数的统计应严守政府通告之日的底线,对前不溯及,对后不顺延。
(二)服义务兵役(含超期服役的)的现役军人应参与安置分配;未随军迁出、其户口在拆迁地的军人家属(包括其配偶和子女),应同等参与安置补偿分配。
(三)拆迁地的在校大、中专学生,其户口虽已迁出,但未分配安排正式工作的,凭在读学校证明和学生证,应同等参与安置补偿分配。
(四)具有拆迁地户口,正在劳改劳教的人员,应同等参与安置补偿分配。
(五)享受五保优待的人员,应同等参与安置补偿分配,其补偿费由村组代管。
(六)拆迁地已出嫁妇女,离婚后因生活无着落而回迁的人员(含已回村落户、法定抚养的小孩,)和婚嫁到拆迁地妇女而离婚后其户口仍在拆迁地的人员(含再婚随迁、法定抚养的小孩),应当同等参与安置补偿分配;婚嫁农村的出嫁女,其户口未迁出的人员,只能一次性享受一方安置补偿,已在男方参与安置补偿的人员,不参与本地安置补偿分配;未参与男方所在地安置的人员,应当参加户口所在地的安置补偿分配。如户口回迁或者未迁出的上述人员与村组另有书面协议的,可按协议执行。男到女方落户的可参照执行。
(七)婚嫁城镇、未随迁的`拆迁地半边户及其子女,应同等参与安置分配;但一方已享有国家福利分房的,可不考虑宅基地和住房的政策性优待。
(八)原籍在拆迁地,因生活所迫或历史上的政治原因被迫外迁,后其户口又回迁原籍,并分有责任田土的人员,应同等参与安置补偿分配,外地回迁户与村组另有协议的,可按协议执行。
(九)返乡居住的离退休人员,不参与安置补偿分配。其配偶系再婚的农村户口,经村组集体研究和村民会议通过,准许其迁入的,应当给予安置补偿,但与村组有协议的,可按协议执行。
(十)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未处罚到位的计划外生育子女,不参与安置补偿分配。农村独生子女可享受安置补偿有关政策性优待,按相关政策执行。
(十一)无正当理由迁入的农业人口(含空挂户),不参与安置补偿分配。
(十二)欠有国家税费、集体公益事业折价款以及其他集体欠款的人员,其安置补偿可以折扣欠款后按实发放。
4、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政府良好形象
重点工程建设利国富民,对加速经济发展和加快城市化进程意义重大。同时,拆迁安置补偿费的发放到位,涉及到被拆迁群众的直接利益,也是被拆迁群众最关心、最实际、最容易引发各种矛盾焦点问题,这些都对政府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重点工程建设中的拆迁安置工作,从一个侧面体现了政府部门工作作风的好坏和工作水平的高低。在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政府转变工作作风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工作水平的提高。我们保持优良的工作作风,就会得到广大被拆迁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重点工程的建设有序推进;反之就会遭到部分拆迁群众的抵触,使重点工程建设受到阻滞。为此我们要牢记五心,转变作风,打造诚信政府形象。即在拆迁安置工作中,接待群众咨询要热心;调查补偿情况要细心;听取群众意见要耐心;核实安置补偿标准要公心;善后安置要关心。此外,要保持拆迁安置工作的延续性,切实落实对被拆迁群众的承诺,勤政为民,真正做好被拆迁群众的公仆,从而树立起人民政府的良好形象,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5、统筹项目建设与拆迁安置,促进安置小区建设社区化。一是要坚持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坚持对所有工程严格实行“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采用“项目+安置”的办法,将农民安置地与建设项目一并办理手续,一同报建。二是要实行集中留地,统一安置,积极推行“咸嘉模式”的成功经验。即:一是集中统一重建安置。坚持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报建、统一建设、统一质监、统一物业管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科学、合理地安置好农民,做到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使农民安置小区联体成片功能完善、设施齐备、适宜居住。二是因地制宜,发展产业。充分利用农民生产安置用地,采用土地入股、自主开发等方式,大力发展后勤服务业和商贸业,使农民变股民,从经营中分红获利,建立稳定的收入来源。三是多途径安排农民就业。安排拆迁农民从事物业管理和后勤服务;积极与征地建设单位协调,在用工上优先考虑当地农民,鼓励失地农民从事个体经营和兴办企业,并提供一定的优惠。
6、加强农民安置小区的统一规划,尽快制定好全区农民安置整体规划。一是规划要统一。与市、区总体规划统一协调,农民安置小区建成后直接成为现代化城区的组成部分。二是规划要先行。制定科学合理的全区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供地计划,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强化规划约束力,明确失地农民的生活安置一律按居民小区规划建设。三是规划要科学。按照有利于土地综合利用、有利于社区管理和物业管理的“三个有利于”标准,科学规划农民安置小区。四是规划要实用。按照农民生产安置一律作二、三产业规划建设的要求,高起点规划好、预留好生产用地。把规划、预留生产用地与项目开发、市场建设结合起来,使生产用地成为失地农民获得长久收益的主要来源。
7、创新劳动就业服务,促进失地农民就业市场化。一是要加强对失地农民的培训工作。培训重点主要是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两个方面。引导性培训主要是对失地农民开展基地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的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主要是在充分尊重失地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开展家政服务、餐饮、保健、制造、建筑等行业和知识的技能培训。二是结合项目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加强项目建设的协调与合作,在建设进从建筑工程中找岗位,建设后中牧业管理和卫生保洁中找岗位。三是完善劳动力市场。加强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站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场化的就业机制。将失地农民就业与下岗工作再就业统筹考虑,打破城乡“藩篱”,变“变籍门槛”为“素质门槛”。
(三)改革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失地农民养老社会化。一是实现失地农民身份的转换。在子女就学、劳动就业、社会保险、计划生育等方面与城市居民同样的政策待遇。二是坚持“低门槛进入、低标准享受”的原则。参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新人”办法进行,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个人收入水平确定个人帐户养老金标准。降低门槛,因地制宜、秩序渐进。三是采取“个人责任和社会互济相结合”的办法。失地农民个人帐户养老金的资金来源坚持以个人和村集体为主,政府支持为辅。考虑有昨于鼓励失地农民劳动就业和与城镇社保体系相对接。
一是要加快安置小区居委会的建设。对新建成的农民安置小区,要加快建设社区居委会,按照城市社区的规范和要求,不断完善社区日常管理,促进社区管理由农村范式向城市范式转变。二是要加快社区文化建设。失地农民一般受教育程度较低,生活方式中有许多不适宜城市生活习惯。今后,要以城乡文明融合为目标,通过开办夜校、培训班,组织社区文化艺术节等形式,尽快促进失地农民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的城市化转变。
拆迁安置调研报告 篇4
近年来,随着XX区经济发展速度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对土地使用的需求日益增加,大批农民居住地被集中征用,从而出现了拆迁集中安置社区。拆迁安置区的建设与管理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为此,我们站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高度,积极完善拆迁安置区的建设和管理,努力推进拆迁安置社区健康发展。
一、基本情况
从我们对全区拆迁安置区的最新统计数据来看,全区拆迁安置区共涉及13个镇(街道),总计83个,其中,已建成和正在建设且居住人口在5000人以上的大型拆迁安置区共有5个(香山街道香山花园、舟山花园、郭巷街道国泰社区、城南街道红庄新村、长桥街道蠡墅花园)。
二、主要特点
XX区拆迁安置区主要有以下特点:
1、建设时间跨度较大。最早建设的是城南街道的宝尹花园,1996年建成,距今已有17年时间。而70%的拆迁安置区是在20xx-20xx年之间建成。
2、小区规模参差不一。规模最小的是越溪街道的田上小区,仅有8幢楼房,共居住43户176人。规模最大的是郭巷街道的国泰小区,建有1992幢楼房(其中别墅1388幢),居住2115户7892人。
3、居住人员相对复杂。在这些拆迁安置区居住的大多是遗留在村的中老年农民,文化程度低,生活能力弱、接受新事物意识差。还有相当部分房屋被农户出售或出租给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有的小区外来人员已经占到较高比例,这些人员流动性大、结构复杂,素质不齐。
4、管理模式多种多样。大致有三种:一是单独建立社区居委会进行管理;二是由原村委会或居委会代为管理;三是建立小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小区的物业管理,不承担其他事务,这类小区有香山街道的香山花园和舟山花园2家。
三、存在问题
一是社区规模过大,基层组织建设遇到阻力。目前的拆迁集中安置社区中,较小的地理空间往往集聚了几个行政村的被征地农民,安置居民很多都在5000人以上,有的甚至超过1万人。如此庞大、集中的群体对于基层自治组织深化村民自治,落实基层民主,形成了不小的阻力。因此,如何加强社区各类组织配套建设,构建拆迁安置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新格局,成为我们必须面对的新问题。
二是管理体制不顺,社区管理效率受到制约。目前拆迁安置区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矛盾是农民集中居住在社区公寓房内,但经济的收益分配在村里,形成社区管理和村委会管理并存的二元管理体制。拆迁农民与村集体经济还存在着割舍不断的联系,往往不愿将户籍、党组织等关系与原村组织脱离,形成农民的收益分配和居住相分离的矛盾。同时,这些居民既要接受社区的管理,又要接受村组织的管理,造成社区管理职责不明确、具体事务难以协调解决的矛盾,降低了社区组织对居民的吸引力和约束力。
三是基础设施不全,安置居民需求难以满足。由于拆迁安置区大多规划建设时间紧、任务重,有的是边拆迁、边规划、边建设、边安置,导致一部分安置区的“硬件”建设跟不上,生活、娱乐、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配套设施或不够齐全,或标准不高,不能完全满足入住居民的服务需要。就是一些建设标准较高的安置区,在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上也有一些不够周全的地方。一些有一定需求量的群众生活设施(如婚丧喜事大厅、公厕等)未纳入规划建设,社区公共用房和停车位配置不足,无法满足日常管理和群众需求。
四是供需矛盾突出,公共服务体系有待完善。现在许多安置区都存在着社区服务的`供需矛盾。居民在社会保障、家政服务、老年活动等服务项目上具有一定需求,尤其是在就业服务方面,需求量很大。随着经济发展,劳动力市场逐步由单纯的体力型向专业型、技能型、知识型转变,而一些40—50岁农民除了种地缺乏其他技能,只能从事一些技术要求不高的体力劳动,就业岗位相对要少,再加上社区开展就业服务尚不到位,许多农民很难及时掌握准确的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短时间很难找到适合的岗位。
四、今后发展思路
一是要优化安置区的规划建设。确保社区用房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新建社区服务用房面积要不低于社区住宅地面建筑面积的3%的标准,提高公共服务和公益性服务的用房比重。合理确定社区规模,拆迁安置区的规模原则上应控制在1500户以内,已经建成的规模较大的拆迁安置区则可以探索“一区多居”的管理模式。新建拆迁安置区应尽量不打破原行政村建制,原村民多年在一起生活,彼此间感情深厚,现在仍然将他们安置在一起,可以增强他们对新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也利于社区治安稳定和日常管理。
二是要落实安置区的有效管理。将拆迁安置区建设和管理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基础,推行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网格化管理,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服务管理网络,逐步形成社区—居民小组—楼道的三级管理网络。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设岗定责、服务到户。选齐配强居民小组长、楼道长,切实把服务管理触角延伸到每个楼道、每户居民,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格局,提升拆迁安置区的管理效率。
三是要完善安置区的服务网络。紧紧围绕实施民生幸福工程,大力推进社区公共服务。完善社区便民服务室建设,为安置居民提供全面、便捷、优质的服务;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夯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服务;建立社区就业服务网络,通过发布劳务供求信息、帮助更新择业观念、组织技能培训等途径使拆迁农民能够实现灵活就业;开展社区文化服务,定期组织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社区文体活动。在拆迁安置区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社区服务体系。
四是强化安置区的人员配备。选好配强社区“两委”班子,社区工作人员按照社区人口的1.5‰配备。提升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水平,积极吸纳专业社工进入社区,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统一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提高社区工作者报酬标准,对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者每月增加待遇,进一步完善社区工作者报酬自然增长机制。让社区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人才,为社区管理与服务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五是加强安置区的经济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户籍随房走、股权跟人走、福利在住地、管理归属地”的要求,将安置居民的户籍迁入社区,改变“人户分离”现象。我区的农民大多都加入了农民经济合作组织。这些农民安置到新社区后,还是拥有原行政村集体资产的一份,享受村级集体资产经营成果。这就使得农民和安置社区之间缺乏必要的利益结合点,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也就显得不足。应将这些原行政村集体资产量化到村民,将村民持有的股份从原行政村的经济合作组织中拨离出来,由镇(街道)的资产经营公司统一经营,形成一个新型、科学、有效的社区经济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