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家庭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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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家庭活动方案 篇1

为大力弘扬家庭美德,倡导文明新风,进一步拓宽和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家庭为创建文明乡村作出贡献,大力营造家风好、民风淳、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结合全乡实际,特制定“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家庭成员素质为目标,在广大家庭中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和教育广大家庭成员讲学习、讲文明、讲诚信、讲团结、树新风,提高家庭成员的综合素质,帮助广大家庭成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观、生育观、教子观,养成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努力以家庭的平等、文明、稳定促进全乡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评选活动公平有序开展,成立评选委员会。

主任:

执行副主任:

副主任:

成员:各村书记、村主任、会计,乡全体机关干部。

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宣传员侯志伟担任,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要求参选人员户籍地在xx乡辖区范围内,外地户籍人员在xx乡居住三年以上,由村委会出据证明可以参加本次评选。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3、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究社会公德,自觉维护社会秩序,敢于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4、家庭成员爱党、爱国、爱科学、爱劳动、爱护国家集体财产,文明举止得体。

5、家庭环境和谐美满,家庭成员宽容谦让,诚实守信,平等相待,夫妻相互忠实,自觉赡养老人,关爱子女,无家庭暴力和虐待老人、妇女、儿童行为。

6、家庭成员没有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的;没有违法违纪等行为。

(二)具体条件

1、党建家庭

①政治上忠诚坚定,具有较强的党性观念、宗旨意识,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两名主要成员是中共正式党员,并且组织关系在xx乡;

②积极参与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走在群众前列,能够起示范表率作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处处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乐于扶贫帮困,关心公益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③党员因违纪违法受到组织处理的、年内受到通报批评或造成重大损失、受到举报投诉未经调查核实的均不得参加本次评选。

2、自强家庭

①是全乡建档立卡贫困户。

②自立、自强、自尊、自爱,脱贫增收致富意识强烈。

③懂得知恩、感恩。

3、创业家庭

①创业和创新意识强烈,不断拓宽和增强发展能力,做出突出贡献。

②热爱本职工作,正确看待工作回报,能够做到尽心、尽力、尽责。

③依靠勤劳增收致富,积极主动带动身边人共同致富。

4、孝老家庭

①尊重老人,孝敬父母,关爱子女,注重家庭成员感情交流和生活上的相互照顾,工作上互相支持鼓励,生活上互相关心照顾。

②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婚丧喜庆从俭,不讲排场,合理消费。家庭理财遵循民主、道德和有计划的原则,量入为出,合理开支。

5、平安家庭

①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拒绝邪教,远离毒品,生活方式健康文明;无吸毒、制毒行为,不组织、参与赌博,不参与传销。

四、评选范围和奖项

在xx乡工作、学习、生活,遵纪守法,能模范遵守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等道德规范的家庭。评选共分为五大类别,分别是“党建家庭”、“自强家庭”、“创业家庭”、“孝老家庭”、“平安家庭”,暂定每类家庭各评选出2户,总共10户,根据实际推荐情况可能有所更改。

五、实施步骤

评选活动分为组织推荐、候选人初审、公开投票、终评、表彰五个阶段:

1、组织推荐

采取村民推荐、自荐和村委会主动上门收集的方式,分别收集本村的各类文明家庭,上报至村委会。各村组织由村民代表、党员代表等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评审小组成员按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出各个类别的文明家庭各2户,在x月x日前将评选推荐表报送至乡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评选推荐表内容要求真实、准确,提供相关材料。

2、候选人初审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汇总推荐表后,对申报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确保推荐对象符合要求。由乡评选委员会确定候选人员名单。

3、公开投票

充分开展事迹宣传进行公开投票,评选办公室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形式,采取不记名公众投票推选的形式,组织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文明家庭的投票评选,公开投票结果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之一。

4、终评

评审委员会全程接受群众的举报、投诉和监督,并将相应情况纳入对候选人的评审。在公开投票结束后,由乡评选委员会组织集中评选,评选出各类文明家庭共10户对外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家庭正式获得文明家庭称号。

5、表彰

1表彰大会。终评确定的各类文明家庭报请乡党委、政府批准,举行颁奖仪式命名表彰。

2开展事迹展播。对10户文明家庭进行事迹展播,提高曝光率,借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

3开展家风家训宣讲活动。通过本人亲自讲、亲朋好友讲、左邻右舍讲等方式进行。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文明家庭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是动员全乡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乡村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各村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要精心组织好推荐申报、评审工作,通过家庭自评、互评和群众座谈等形式,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教育干部群众学习先进典型、践行文明新风、促进文明xx建设的过程。

(二)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各村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具体计划,召开动员会,精心组织实施,使文明家庭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互融合、共同促进。

(三)坚持原则,从严把关。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群众、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文明家庭评选出来。

(四)优中选优,及时上报。一是填写文明家庭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要求文字精炼,简明扼要;二是报送申报文明家庭的事迹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正反打印,1000字以内,内容要生动翔实,重点突出,同时上报电子版;三是文明家庭申报对象户口簿复印件1份(在xx乡居住三年以上非本乡户籍家庭凭村由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四是2张家庭生活照片。

文明家庭活动方案 篇2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中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家风好、民风淳、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以“传承家风、弘扬正气”为主题的首届“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省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群众素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为建设美丽幸福新邵庄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活动对象

凡在邵庄镇内有固定居所,成员无违法犯罪、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三、评选标准及细则

本次“文明家庭”评选为十星标准,共设100个左右表彰名额,“文明家庭”表彰对象中,再择优评出10户“最美家庭”。各家庭根据“文明家庭”评选细则进行自查、申报。

(一)十星标准:

爱国爱党星、遵纪守法星;

敬业奉献星、勤劳致富星;

热心公益星、邻里和谐星;

勤俭持家星、孝老爱亲星;

移风易俗星、尊学重教星。

(二)名额分配:以村为单位每200户推荐1户(见附件3),企业推荐2户,镇直部门推荐2户,教管办推荐2户,镇机关推荐2户,共计130户左右。

四、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设立“文明家庭”评选组委会,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和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社区、党政办、党建办、经贸办、教管办、团委、妇联、文化站等分管领导和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党政办,“最美家庭”评选由党政办、团委、妇联具体负责。

五、评选步骤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评选公示、命名表彰、总结提高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4月28日)

制定印发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在三务公开栏、宣传栏、主干道等张贴评选活动公告,利用发送手机短信、网站发布、宣传栏公告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评选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社区、经贸办、教管办、团委、妇联)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29日—5月29日)

1.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召开专题会议,结合评选标准和单位实际,搭建载体、丰富内容,制定具体推进方案。(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社区、经贸办、教管办、团委、妇联;完成时限:5月5日前)

2.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成员单位要层层召开动员会,搭建活动平台,挖掘先进典型,确保“文明家庭”评选扎实推进。(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社区、经贸办、教管办、团委、妇联,完成时限:5月25日前)

①广泛宣传动员。在人流密集位置设立“文明家庭”专题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倡仪书,大力宣传十星标准和申报程序,提升活动知晓率。

②开展“四孝”创建。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全镇实际,分别开展孝廉机关、孝德校园、孝亲村庄、孝诚企业,“七个一”实践活动(为父母洗一次脚、给父母做一顿饭、陪父母进行一次体检、为父母添置一套新衣服、陪父母进行一次旅游、看一部孝德主题电影、参观一次孝德文化基地)。

③开展“好家风、好家训”评比活动。以演讲比赛、故事会、座谈会等活动为载体,讲述家庭故事,评选、展出一批好家风、好家训。要根据情况组织开展一次“晒家风、亮家训”主题活动,并做好相关图片、信息的收集、归档。

3.严格把关,逐级申报。各成员单位根据“文明家庭”评选标准,采取家庭自愿申报、群众集中评议、党组织把关的方式,向组委会推荐候选对象。(完成时限:5月29日前)

(三)评选公示阶段(5月29日—6月15日)

1.组织推荐:各成员单位对推荐候选对象进行复审把关,并按照分配名额,向评选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文明家庭”推荐名单,要求各推荐单位在“文明家庭”活动公开栏、宣传栏上对拟表彰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进行公示。

2.群众自荐:在青州新闻网、青州花都网、邵庄微信公众号等发布《邵庄镇首届“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群众可登陆相关网站或客户端下载推荐表格和评选标准,推荐您身边的“文明家庭”,电子版报名表直接发送到组委会邮箱(xxxxxx@163.com),纸质版交由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党组织统一申报。

3.网上公示:期间,评选组委会将按照3:3:4权重相加的原则,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评议、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评议、广大网民投票,在100户左右的“文明家庭”中选出10户“最美家庭”。同时,借助相关媒体对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四)命名表彰阶段

评选组委会对“文明家庭”和“最美家庭”进行审核确认、命名表彰,以精神奖励为主,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组委会择优推荐获表彰家庭参与各级“文明好人”评选。

(五)总结提高阶段

1.开展事迹展播。在青州新闻网、青州花都网、邵庄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文明家庭”、“最美家庭”进行事迹展播,借助短信平台将其事迹编辑成简讯进行宣传,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

2.开展家风家训宣讲活动。通过本人亲自讲、亲朋好友讲、左邻右舍讲等方式,组织开展“文明家庭”进机关、进校园、进乡村、进企业巡回宣讲活动。

六、职责分工

1.党政办:负责整个活动的总协调,对活动进行指导,统筹各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立体化宣传报道。

2.党政办、研究室:

①负责统筹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

②将“文明家庭”评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或集体作为评选对象,参与身边好人、楷模、道德模范等各类评选活动。

3.镇妇联、团委:

①配合党政办做好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

②重点发动各级团委、妇联组织推荐先进典型,并围绕“最美家庭”开展各类丰富多彩文娱活动和比赛。

③做好“最美家庭”事迹采访联系及服务工作。

④负责筹备“最美家庭”表彰暨事迹报告会和事迹图片展等活动。

4.镇文化站:负责收集、编排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先进事迹,汇编成册,印制专题图书。

七、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文明家庭”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是推动“四德工程”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动员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镇村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要精心组织好推荐申报、评审工作,通过家庭(单位)自评、互评和群众座谈等形式,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教育干部职工学习先进典型、践行文明新风、促进文明邵庄建设的过程。

(二)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具体计划,层层召开动员会,精心组织实施,并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使“文明家庭”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互融合、共同促进。要以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参与率和活动社会影响力为目标,通过开展家风家训征集比赛,晒最美家庭照片等方式,大力宣传“文明家庭”,并将活动图片、稿件上报镇党政办。

(三)坚持原则,从严把关。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群众、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和细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文明家庭”评选出来。

(四)优中选优,及时上报。一是填写《文明家庭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要求文字精炼,简明扼要;二是报送申报文明家庭的事迹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正反打印,1500字以内,内容要生动翔实,重点突出;三是“文明家庭”申报对象户口簿复印件1份(非邵庄籍家庭凭结婚证等有效证件,由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四是1-2张家庭生活照片。所有文字材料(电子文档发组委会邮箱)须经成员单位交由组委会,由党政办牵头,镇纪委、司法所、计生办、派出所等对推荐对象进行把关复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并连同所有文字材料于6月20日前报组委会。

文明家庭活动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拓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群众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大力营造党风正、政风清、民风淳、家风好的社会氛围,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结合街道实际,在各村(社区)开展“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广大家庭自觉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质、美化家庭生活环境、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以家庭文明和谐带动社会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环境”,为构建和谐xx奠定基础。

二、活动目标

以加强村和社区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文明家庭宣传教育。深化家庭美德建设,挖掘、培育和宣传优良家风家训,引领广大群众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家庭日常生活、工作中,努力营造和睦、优美、文明的家庭环境。

三、评选类别

“文明家庭”评选类别包括:“卫生示范家庭”、“爱岗敬业家庭”、“孝老爱亲家庭”、“邻里互助家庭”。

四、评选名额

每个村(社区)“文明家庭”评选类别中“爱岗敬业家庭”、“孝老爱亲家庭”、“邻里互助家庭”每个类别不多于xx户;“卫生示范家庭”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推选,不限定户数,

五、评选标准

1、“卫生示范家庭”标准。自觉落实“门前三包”,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柴草、杂物堆放整齐,室内物品摆放整齐,生产农具规范放置,畜禽圈养并保持定期消毒,爱护公共环境卫生,不乱扔生产生活垃圾。

2、“爱岗敬业家庭”标准。家庭成员爱国敬业守法,遵德守礼,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业务水平,做到岗位建功,岗位成才。

3、“孝老爱亲家庭”标准。家庭关系平等、民主、和谐、友爱,尊敬孝敬长辈,关心老人的精神和物质需求,爱护儿童。

4、“邻里互助家庭”标准。热心公益、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信友善、身边群众认可度高,邻里之间团结互助,和睦相处,有榜样示范作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各类先进典型: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涉恶,参与“黄、赌、毒”;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5、家庭成员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家庭有子女辍学的;

7、个人或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六、评选方式

推荐评选活动坚持群众主体原则,实行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使推荐评选过程成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按照成熟一个,表彰一个的原则,每个村(社区)年度内开展评选表彰活动1次。

1.宣传动员。各村(社区)充分运用宣传栏、微信等阵地和手段,广泛宣传这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目的要求、标准条件和方法步骤,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做到创建活动人人知晓。

2.村(居)民推荐。各(村)社区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集中评议,按照评选指标推选出“文明家庭”,填写好推荐表,报街道党政办。

3.审核公示。街道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名单进行全面审核,按照评选标准择优确定,并在各村(社区)张榜公示。

4.表彰宣传。经街道评选领导小组公示无异议后,对推选出的“文明家庭”进行挂牌表彰。

七、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作为提升群众文明素质的重要载体,采取多种形式调动群众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认真挖掘具有时代特点和引领作用的先进典型,做到好的模范大家评,好的风尚大家传。

二是舆论引导,注重过程。要充分发挥标语、宣传栏、微信等宣传阵地作用,采用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和报道,努力把“文明家庭”先进事迹传播到广大群众中去,形成“人人争当文明”的良好氛围。

三是长效激励,引领风尚。要以此次评选为契机,作为深化群众性家庭文明建设的过程,充分运用各类媒体,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引领更多家庭学习最美、争做最美,达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激励的目的。

文明家庭活动方案 篇4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党风正、政风清、民风淳、家风好的社会氛围。在市区文明办、妇联部门的指导下,经村党总支、村委会研究决定,在全村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暨“最美西郊家庭”推举活动,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东台市文明办、东台市妇联《关于开展东台市“文明家庭”评选暨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全体村民素质,倡导文明新风。

二、活动对象

凡在西郊村有固定居所,成员无违法犯罪、积极履行村民义务的家庭,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三、评选标准和名额分配

家庭成员在传扬好家风、践行家庭美德、促进社会文明等一个或几个方面事迹突出、特色鲜明,在当地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各家庭根据“文明家庭”标准进行自查、申报(往届区、村两级五好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先锋家庭和书香家庭都可推荐、自荐参评)。

(一)文明家庭考察范围:

凡家庭在文明礼仪、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就业创业、孝老爱亲、自强自立、笔墨书香、良好家风、党员奉献、热心公益等方面,有一个或多个方面做得突出,即可报送文明家庭。

(二)名额分配:

各村民小组评选文明家庭数按该组常住家庭数的30%左右评选产生,事迹特别突出的可以多报送。“文明家庭”评选产生后,评选领导小组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在评选产生的文明家庭中择优推举产生10户事迹突出、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最美西郊家庭”,“最美西郊家庭”拟推举10户,具体名额分配为原万许4户,原木港6户。

四、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设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张玉来为组长;黄金中、解跃坤任副组长;邵冬萍、胡前宝、郭和健、王胜兴、曹艳霞、涂学根、仇源源、王年华、王友本、孟彩旺、邵广志、邵广和、李珍凤、郭永桐、王长艳、杨应增等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西郊村党群服务中心。

五、评选步骤: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基层推荐、审核把关、表彰奖励、择优上报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宣传发动从11月底开始启动,要以寻找“文明家庭”和“最美西郊家庭”等活动为抓手,广泛在村、基层单位组织群众开展文明家庭互评互议活动,采取活动带动、媒体预热的方式,深入挖掘好家风、好家训。

(二)基层推荐。12月20日前,各村民小组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通过党员、村民代表评议,确定参评家庭名单,经公示后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没有经过群众互评互议推荐过程的家庭不予以推评。(评议过程需要保留有照片或视频。)

(三)审核公示。20xx年12月30日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对象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并在村组宣传栏进行公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3、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

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5、家庭成员安全意识淡薄,发生大的安全事故;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不积极履行村民义务;

8、未成年子女无故失学辍学;

9、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四)表彰宣传。评选当选名单经评选领导小组公示无异议后,20xx年1月中旬对当选的“文明家庭”和“最美西郊家庭”进行授牌表彰,通过视频、图片、文字在相关媒体及窗口宣传,将文明之风广为传播。

(五)择优上报。全村评议当选的所有家庭中,评选领导小组择优选出两至三个家庭,上报市、区文明办、妇联。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最美西郊家庭”和“文明家庭”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重要举措,是动员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精心组织,广泛动员。村两委会要结合本村实际,召开各种形式的宣传、动员会,精心组织实施,并将“最美西郊家庭”和“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要以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参与率和活动社会影响力为目标,通过开展家风家训征集比赛,晒最美家庭照片等方式,大力宣传“最美西郊家庭”和“文明家庭”。

(三)坚持原则,从严把关。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群众、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和细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和推举出的最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好家庭评选出来。

(四)优中选优,及时上报。一是填写《文明家庭登记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版;二是报送电子档生活照两张,电子文档发评选领导小组邮箱xxxxxxxxx@qq.com;三是各村民小组在民主评议环节,需要报送照片或者视频资料。材料须经分管的评选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把关复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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