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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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篇1

在全市大力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之际,为贯彻落实《中共怀化市委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怀发〔xx〕3号)精神,切实落实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全力助推创文工作开展。区工业园区结合自身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主线,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道德实践活动为主要载体,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市民文明素质,着力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幸福指数。

二、创建目标

建立常抓不懈的创建机制,不断扩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覆盖面,确保责任体系覆盖整个园区,做到创建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扎实有效地开展各类创建活动,重点突出抓好“三个提升”(市民素质提升工程、城市“绿化、亮化、净化、美化”提升工程、园区管理提升工程)和“四大整治”(园区秩序整治、园区综合整治、园区治安整治、园区作风整治),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诚信的园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助力鹤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力争xx年达到省级文明城区的创建标准。

三、创建步骤

第一阶段:规划部署,启动阶段(xx年1月-xx年3月)。制订完善创建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按照《湖南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试行)》和《怀化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要求,层层分解责任,细化指标,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加大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干部职工自觉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各相关部室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办法,多渠道、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宣传活动,使创建成为全体干部职工的自觉行为,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深入推进,攻坚克难(xx年4月-xx年6月)。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查自评,进一步巩固文明创建成果,对存在不足的项目查找原因,对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整治,攻坚克难、全面提升创建工作。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园区秩序整治、园区综合整治、园区治安整治、机关作风整治等专项整治工作。对各部室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分析总结,着力解决创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第三阶段:巩固成果,积极备检(xx年7月-12月)。收集和编制各类创建工作资料、宣传资料等,对各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复查,及时查漏补缺、组织整改,迎接省、市、区的检查考核。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创建水平,巩固创建成果,推进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向广度深度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抓好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加强宣传动员的力度,大力营造“创建为了人民、人民都来参与创建”、“文明城市人人创、创建成果人人享”的浓厚氛围。多角度利用宣传平台,开辟多种类型的宣传教育方式,形成强势舆论引导,全方位立体式加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知晓度。要持续把创建工作动态宣传作为重点,及时报道创建工作的进展、成效和经验。公益广告要大力宣传,把创建文明城市的各类公益广告覆盖到全园区,做到宣传无缝隙。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文明创建我先行”活动,切实发挥党员干部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的宣传带动和带头示范作用。

(二)推进整体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园区上下要在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原则,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和均衡发展。要形成部门联动和全民参与的工作态势。进一步扩大创建工作辐射面,把创建工作延伸到园区各个角落,确保创建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的'领导机制,各责任部室的负责人为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各自创建工作任务负总责。要通过坚强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协调共进,真正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各方面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创建工作合力。

(三)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标准整改。以《湖南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试行)》为总纲,以《怀化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为总要求,认真研究并做好《怀化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鹤城区工作责任分工》的对标达标工作,对照测评标准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建立完善的责任体系。要加大对未达标指标和存在突出问题事项的排查整治力度,确保存在的问题能得到及时发现、梳理和解决,确保每项创建标准都能顺利达标。

(四)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为推动创建工作按照既定的目标任务落实,园区创建办将切实加强对各部室的常态化督查和讲评,坚持每月一抽查,进行结果通报,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建立健全文明创建督导员制度,开展“党员干部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组织干部职工上街参与创建工作,开展文明劝导。帮助社区和群众排忧解难,提高群众对文明城市创建的满意度和支持率。

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篇2

自20xx年3月8日全区创建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以来,各街道(镇)、区直各部门全面发动,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省会文明办三月份公共文明指数检查考评中,我区在社区环境和集贸市场考评中,名列市内五区第一名。市调查队对我区的测评已于4月5日基本结束。从现在起,创建工作进入第二阶段,即迎接5月10日省级文明城市检查测评阶段,为做好对标达标工作,全面通过检查,结合我区实际,根据区党政联席会和区文明委扩大会议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协调联动,形成争创省级文明城市的强大合力

坚持“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文明委组织实施,各街道(镇)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把创建文明城市作为当前全区的头等大事和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市创建办的要求,区创建指挥部要一周一调度,进入迎查后期要一天一调度,及时发现问题,梳理问题,解决问题。区四大班子成员要按照裕办字[20xx]5号文件《关于创建文明城市迎查实行区领导分包社区、街路责任制的通知》,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各街道(镇)要坚持一线办公,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对标达标,解决突出矛盾和突出问题。要广泛动员辖区单位,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广泛参与创建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按照省会文明办《关于加强创建文明城市社会宣传工作的意见》,广泛印发《省会文明办致全市市民的公开信》,向社区居民家庭、沿街商户发放创建明白纸。在城市主干道、社区、公园、广场等悬挂或张贴创建文明城市的标语、条幅和宣传品。各社区要利用社区报、电子显示屏、黑板报、宣传栏、橱窗等宣传平台,深入宣传创建知识,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区文明办要组织对街道干部、居委会干部、楼组长、普通居民的问卷调查培训,提高问卷调查质量。

三、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主题实践活动,吸引群众广泛参与

一是“机关干部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按照“同创共建”的分工,所有区直机关干部到“结对子”社区,开展义务劳动和宣传发动。此项工作由组织部负责。

二是在中小学生中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活动。全区中小学校要通过班会、主题队会、团日活动等,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意义,普及文明常识。利用双休日,按照“相邻、就近”的'原则,组织中小学生到“结对子”老旧社区开展义务劳动。此项工作由教育局负责。

三是组织驻区大学生志愿者到老旧社区开展“爱我第二故乡”义务劳动和主题宣传活动,此项工作由团区委负责。

四是开展社区业余文艺团队“文明风采”展演拉练活动,活跃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宣传文明礼仪知识,激发群众参与创建的热情。此项工作由区文体局负责。

四、加强日常督导,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区指挥部督导组要不定时、不定点、不间断开展督导检查。

社区环境督导的重点是:

(1)社区内是否存在私搭乱建现象;

(2)是否有占用公共空间摆放杂物、种菜、饲养家禽现象;

(3)是否有小广告和商业广告乱贴乱画乱挂现象;

(4)是否有损坏花草树木现象;

(5)是否有占用绿化带或绿地现象;

(6)是否有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7)是否有无障碍设施和消防通道被侵占现象;

(8)是否有宣传栏破损或被占用,宣传内容与精神文明建设无关的现象;

(9)是否有文化活动场所被侵占或挪作他用现象;

(10)是否有公用器材、健身器材、井盖缺失现象;

(11)是否有路灯缺失或破损,楼道无照明灯问题,等等。

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篇3

为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增强城市竞争力,确保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实现,根据《中共东营市委、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文明城市的决定》和《东营市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教育实际,现制定全市教育系统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努力实现我市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确保我市首批进入省级文明城市行列,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内容

根据《东营市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中列出的“国民教育”、“青少年教育”及其他指标项目要求,全市教育系统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六大项。一是教育发展和依法治教。主要包括初中阶段毛入学率、人均教育经费总支出、学校收费管理、教师管理等内容;二是学生德育。主要包括学生素质(理想、道德、法制、健康、诚信、科普、爱国主义、文明行为习惯等)教育、课外活动场所的建设与管理等内容;三是学校安全。主要包括安全教育及制度建设等内容;四是机关(学校)建设及行风建设。主要包括干部教师理论学习、教育、机关效能及外部环境、教育行风等内容;五是创建活动与创建氛围。主要包括创建基础、共建活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创建氛围等内容;六是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创建规划、创建管理、经费保障等内容(具体见附表)。

三、方法步骤

全市教育系统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从现在起,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至5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根据创建工作要求,组织专题调研,掌握创建活动基础情况,提出相应的工作方案。建立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细化创建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广泛宣传、动员和部署,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加强舆论宣传,注重环境营造,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基本要求和方法步骤,使广大干部、师生的`思想统一到创建文明城市的活动中来,真正理解创建,积极支持创建、参与创建。

(二)整体推进阶段(6月至10月)。科学规划,合理安排,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本单位的实施方案,组织力量狠抓落实,做到创建工作与教育工作有机结合,与实施援助农村教育计划和建设“平安东营”等专项工作有机结合,同时做到阶段性创建工作与整体创建工作有机结合,及分工又协作,增强创建实效。

(三)自查迎检阶段(11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对照考核标准,积极查漏补缺,对尚有差距的工作要迅速制定整改措施,并予以尽快落实,争取以高水平、高质量的工作迎接创城检查,同时也使全市教育系统在创建文明城市这一重要载体的带动下,实现教育的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四、保障措施

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城市现代化、增强城市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也是快速推进全市教育发展的大好机遇,市教育局将要求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搞好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有效载体,积极将创建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为确保此项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市教育局专门成立由张洪生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的全市教育系统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规范学校收费组、规范教师行为组、学生入学及经费支出组、学生德育组、机关(学校)建设及行风建设组、学校安全组、宣传组等七个工作组,办公室及各工作组主要负责人由局领导兼任,负责提出所分工工作创建活动的运行机制、工作措施等,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经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抓好落实。各县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也要建立专门的创建工作机构,落实好责任分工,以保证创建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开展。

二是搞好宣传。市教育电视台及负责教育宣传信息工作的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大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宣传创建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先进典型等。各学校及其他教育单位要在宣传栏、广播站、网络中心等阵地定期刊登、播送文明城市创建内容,并对不文明行为及时进行曝光。通过形式多样、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使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人人皆知,营造解放思想、加快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真正在全市教育系统形成上下重视、人人参与的创建格局。

三是强化督查。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一定要统筹兼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可行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做到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市教育局将加强督导检查,坚持一月一调度和每月通报情况制度,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现场调度等形式,加大督查力度,加快推进步伐,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市教育局把创建工作列入对县区教育局和局属学校的党务、政务督查考核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并对创建工作实行专题考核,使教育系统创城工作扎实、顺利开展。

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篇4

为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塑造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城市形象,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和全国爱卫会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的通知》,结合我市连续XX年被评为省级卫生城市的实际,市委、市政府决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把此项工作抓紧做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重要意义

城市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载体,城市的卫生状况直接反映着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和精神文明程度。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可以从根本上改变城市环境,塑造城市形象,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因此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构建和谐潞城的必然选择,是全市三个文明建设的有机载体,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必将进一步加快和谐潞城的建设进程。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创建卫生城市、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以提高市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以整治市容环境卫生和强化行业卫生管理为重点,大力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全方位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为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创造更加优美整洁的卫生环境。

三、创建目标(十个基本条件)

1、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

2、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50%;

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绿地率≥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5平方米;

4、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70%;

5、市区除四害灭鼠、灭蝇、灭蚊、灭蟑有三项达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6、有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7、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8、近两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9、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

10、本市居民对卫生状况的满意率≥90%。

四、工作职责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有10个方面内容65项指标,其中10个内容是: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控制、社区和单位卫生管理、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遵循“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管理,社会监督”的工作方针,依据“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实行各部门分工负责制。

(一)卫生局

负责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组织协调;负责搞好健康教育工作;负责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和各种资料的准备工作; 负责除四害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本单位卫生达标任务。

(二)城建局

负责制定市容、环卫管理制度、整理相关资料;负责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建设和管理及垃圾、粪便终端处理;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和环卫设施设备完好率的检查监督;负责市区大型广告的合理设置和卫生管理;负责坑凹、破损路面的整修和人行便道硬化;负责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负责建筑工地的卫生和秩序管理;负责按标准建设水冲式公厕;负责污水处理的管理;负责公园、绿地、下水道口、建筑工地、垃圾处理场的除四害工作。负责本单位卫生达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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