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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1
为切实做好开学期间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省局《关于开展20xx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深入开展对学校食堂的集中整顿,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对持证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100%。严格督促学校食堂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与培训、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整治,切实改善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与环境卫生条件,使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基本建立,相关制度规范逐步完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落实,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止,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二、整治范围
按照属地管辖和级别管辖的原则,对全市大、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整治。
三、整治时间
20xx年3月9日至3月30日
四、整治内容
(一)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是否具有许可证。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将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环境卫生是否整洁。环境卫生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四)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有效。
(五)索证索票和食品添加剂等制度是否落实。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新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建立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
(六)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操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七)是否加工制作冷荤凉菜、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等高风险食品和原料违规现象。
(八)清洗消毒是否到位。学校食堂是否配备有效的消毒设施,消毒是否符合要求。
(九)加工用水水质是否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要求。
(十)对集体用餐饮配送单位和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状况开展全面检查。
五、组织实施
为了加强我县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有关问题,决定成立城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餐饮服务监督股,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管理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次统一行动,是落实省、市局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的具体举措,统一指挥和行动,务求实效。
(二)落实责任、加强协作。一是认真履行职责,密切与教育部门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切实落实监管责任,着力纠正执法监管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的问题,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松、不断、不乱。同时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职能,严肃查处学校食品安全事件,对未依法查处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加强对畜禽肉类及其制品、食用油、大米、调味品等原料采购、贮存和使用的监管,加强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整治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中毒事件的,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三)加强宣传与信息报送工作。一是要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加大对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消费的.意识。要积极推动和大力开展餐饮服务企业诚信、讲自律的活动,切实增强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要认真处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对典型案例和大案要案予以曝光。二是做好专项整治的信息报送工作。对整治中发现和查处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出现的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于4月2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市局餐饮服务监督科。
学校食堂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2
20XX年全市中考统考将于6月14—15日进行。为了切实做好我区中考统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为加强保障工作的领导,确保保障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局中考统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区中考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XX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XX担任,XX为成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雄典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一)考前专项检查组
分两个小组实施:
第一组:
组长:
负责高坪中学、高坪三中、第十一中学、巴登酒店及周边食品经营企业的检查。
第二组:
组长:
负责白塔中学及下中坝校区、江霖大酒店、江东大酒店、天来大酒店及周边食品经营企业的检查。
(二)食品安全驻点保障组
第一组 组长:
第二组 组长:
第三组 组长:
(三)巡查组
组长:
组员:
(一)考前专项检查组在6月9日起对就餐接待单位和考点周边餐饮服务及食品流通单位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有无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有效、齐全,食品经营基础设施是否具备接待条件,卫生状况是否良好,督促企业对员工加强培训,增强做好中考食品安全责任感,确保饮食安全。发现问题,督促其在6月12日前整改完成。
(二)食品安全驻点保障组负责对考生就餐接待单位进行检查。
6月13日下午3点30分前进驻各点对驻点单位供餐情况做全面检查。6月14日、15日各驻点保障组到驻点单位进行跟踪蹲点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驻点检查重点如下:
1.监督就餐接待单位把好食品进货关,做好台账记录和索票索证工作。
2.做好对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审查工作。检查厨师、餐饮服务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是否参加从业人员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从业人员要着装整齐,干净整洁,操作符合规范。
3.做好菜谱审查工作,对每餐菜谱进行审查并签字确认;要求酒店做到不提供高危食品(如:发芽土豆、四季豆、皮蛋等),少供凉菜,对易污染的'食品要重点进行监督。
4.做好现场卫生监督工作。一是监督就餐接待单位做到食品及餐饮用具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二是要求就餐接待单位厨房加工操作人员在加工操作前,要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三是检查就餐接待单位餐饮加工场所的卫生状况,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提出书面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到位。
5.督促做好餐(饮)用具洗涤消毒监督工作。要求就餐接待单位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五保洁的程序进行操作,保证餐用饮具卫生、干净、无水垢。
6.监督就餐接待单位做好食品留样工作。每餐每种食品留样100g,专用冰箱封存,48小时后方可处理。
(三)巡查组负责对各食品安全保障小组驻守、检查情况进行巡查,督促蹲点保障人员驻点期间随时在岗在位,履职尽责。
1.各组工作人员要提前进行检查。对采购的粮、食用油、面和各种调味品等食品原材料进行检查,看是否建立索票索证制度和采购使用台帐,是否使用过期、变质食品。检查就餐接待单位是否按规范食品留样。对存在的问题当场整改达标。考试期间,负责对考生就餐接待单位实行三餐蹲点监督,对考生临时安置点的食品、饮用水等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
2.对每个菜品必须品尝,并要求学校带队老师对当天菜品作评价,确保考生饮食品质优良。
3.与就餐学校负责人加强联系,及时了解学生饮食情况及要求。督促各学校组织考生到定点接待单位就餐,不得随意到考点学校或住宿地点周边餐饮店就餐,不得乱吃烧烤、串串香、麻辣烫、冰冻食品、含糖饮品、西瓜等高危食品。
4.各保障组要听从统一指挥,相互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努力为考生创造一个舒适安全的饮食环境。各保障组在保障过程中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相互配合。
5.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服从安排。
6.每天做好蹲点记录,当天保障结束后,19点前向张雄典报告当天保障情况。
学校食堂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3
为加强春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绥化市教育局绥化市公安局绥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转发省各局关于做好20xx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要切实提高认识,牢固树立食为政首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始终把食品安全放在首位,加大对校园等重点区域和对象的日常监管,针对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特点和群众反映的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通过开展整治,持续增强学校校园和周边食品安全意识,规范食品经营,使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状况明显改善,进一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成立组织
为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春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陈宝权为组长,副局长王殿林为副组长,各分局负责人和各餐饮稽查队长为成员。
三、整治范围
学校食堂(包括幼儿园)和学校周边200米内的餐饮单位、校外托管机构、食杂店等。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许可情况,检查米、面、油、肉(水产品)等食品(食用农产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贮存情况,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加工过程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关键环节的排查治理,严禁超范围经营,超能力加工食品,严厉打击“两超一非”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整治重点
(一)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单位重点检查内容。
1.查责任是否落实。学校应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每学期进行专题研究。学校应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强化从业人员培训,严格管控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和用水卫生等关键环节,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2.查制度是否健全。严查学校食堂是否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培训,晨检、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清洗消毒,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食品留样、关键环节操作规程、餐厨废弃物处置、虫鼠害防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3.查记录是否齐全。严查学校食堂是否对相应工作按要求进行记录,并建立档案保存。重点检查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采购查验记录,餐饮具的清洗消毒记录,每日晨检记录,留样记录以及从业人员培训记录,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的检查记录。
4.查培训考核是否到位。严查学校食堂是否按规定组织相关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接受统一培训,是否定期对所有餐饮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业务培训并进行考核并保存有相关记录,餐饮从业人员是否先培训,后上岗。
5.查整改是否到位。严查学校食堂是否按专项整治要求,对食堂的场地、设施、设备进行了完善和更新,是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6.查行为是否规范
(1)查主体资格。看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在核准的餐饮服务许可(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要依法进行查处。对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的或许可事项发生变更,要依法责令办理许可证延续或变更登记,对逾期拒不办理的,依法查处。
(2)查健康证明。看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对检查中发现的聘用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及健康证明过期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拒不改正的,依法进行查处。
(3)查履行进货查验等法定义务情况。看是否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是否如实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验收台帐,是否索证索票,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是否使用来源不明的原料加工制作食品,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对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义务的、使用来源不明的原料加工食品及食品仓储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拒不改正的,依法进行查处。
(4)查环境卫生条件,看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是否整洁,食品的冷藏、消毒、防蝇、防虫等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加工用具、容器以及餐具的清洗、消毒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内外环境不整洁的,冷冻、冷藏、消毒、保温等设施不能正常运转的,餐具的清洗、消毒未得到有效落实的,要依法责令改正,对逾期拒不改正的,依法进行查处。
(5)查贮存场所,看贮存场所内是否有五无、过期、变质食品和食品原料。如发现有使用上述食品或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6)查食品加工场所,看是否使用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加工食品。看学校食堂是否存在制售冷荤凉菜和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行为。检查中如发现使用三无、过期、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加工食品的,要依法严厉查处。
(7)查工用具。贮存、盛放、加工和包装食品的容器、工具和用具,应当安全、无害、清洁。尽量减少塑料容器的使用,防止塑化剂迁移。鼓励学校食堂使用食品级不锈钢材质的容器、工具和用具。
(8)查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看是否有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是否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是否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对食品添加剂实施“五专”管理(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并按要求公示。
在检查中如发现有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及在小麦粉及其制品(馒头、面条等)加工中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的,要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公安机关。
(9)查餐饮具清洗消毒。要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规范清洗、消毒、保洁流程。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10)查学校食堂落实食品留样制度情况,看学校食堂是否专门购置食品留样柜,留样盒、留样量、留样标签是否符合要求,留样品种是否齐全,是否如实建立留样记录。
(11)查用水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对使用自备井水的学校食堂,要查看水质检验报告,对不能提供检验报告的,要督促其将自备井水进行送检。
(二)加强对托管机构的监管
1.各餐饮稽查队要对学校周边的校外托管机构(又称小饭桌)进行摸底统计,建立台账。摸底统计的信息应包括小餐桌的基本信息如:小餐桌名称、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小餐桌地点、就餐学生数量、是否依法取得证照、从业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并建立健康档案、是否有独立的加工、操作、用餐场所、是否有清洗消毒、冷藏冷冻设施、食品原辅材料采购索票索证和台账记录建立是否完善、是否落实留样制度等。
2.对无证从事餐饮服务的小餐桌,要依法查处取缔。对取得许可证的小餐桌参照上述对学校食堂的监管内容要求进行监管。
(三)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整治工作
1.各分局要加强对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食品超市、商店、小卖部的监管。要逐户建立监管档案。检查时要如实做好监督检查记录,监督检查记录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检查食品经营单位,一份存入为其建立的监管档案内。
2.查主体资格,看学校周边食品超市、商店、小卖部是否持有并悬挂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核准证》及营业执照;证照核定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擅自改变许可项目及经营条件。对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的或许可事项发生变更,要依法责令办理许可证延续或变更登记,对逾期拒不办理的,依法查处。
3.查从业人员,看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4.查进货渠道,看是否履行进货查验、查验记录、索证索票等法定义务;
5.查销售食品,看是否销售“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尤其要重点检查儿童喜欢购买的小食品,如“五毛”、“一元”及师生家长及公众反映强烈的辣条、小饮料等油炸食品、面制品等食品。
6.查散装食品,是否有防护设施,在销售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规定内容(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
7.查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进口食品是否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并符合法律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是否按照标签标注的条件贮存、销售食品。
8.查食品经营者是否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销售食品。
9.查向学校周边地区批发配送食品的食品供货商,看其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经营条件是否持续符合要求、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销售的食品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形、是否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义务、是否如实向购货方开具销售凭证、是否有篡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行为等。查看“一票通”使用情况。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应责令改正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拒不改正的及依法应直接查处的,要依法予以查处。
五、专项整治措施
(一)督促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积极开展自查,做到检查无死角,隐患无遗漏,自查有成效。
(二)各分局、稽查队要对辖区内学校食品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情况进行摸排,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监管措施,以利于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各分局、稽查队要结合此次整治,务必逐校建立健全辖区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监管档案。在检查时务必强化监管痕迹,以防范监管风险和监管责任。
(四)各分局、稽查队要围绕整治重点内容,结合辖区,扎实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要对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五)各分局、稽查队要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对检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登记造册,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具体措施,立查立改,确保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同时要及时总结,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实施。
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具有就餐人数多、人群敏感、社会影响面广等特点,要切实提高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树立如履薄冰的思想,坚决杜绝一切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切实加强监督检查,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全力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覆盖率,加强监管痕迹管理
局党委要求在此项整治工作中,各分局稽查队要加大对本辖区内持证学校食堂及周边的食品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力度,监督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以上。整治期间,要务必加强监管痕迹管理,监督检查记录、照片、责令通知书、行政指导(约谈)、学校食堂自查表、处罚决定书等要及时归档保存。
(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各分局、稽查队要建立辖区内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网格包保监管责任制,做到对辖区内每所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监管区域、监管任务、监管职责明确。要针对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开展整治,对检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要立查立改,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分局、稽查队要通过举办食品安全进校园、食品安全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聘请学生家长为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等方法,加大对《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普及力度,引导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要采取展板、广播、视频等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向广大师生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消费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要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管理,举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为保障学校周边食品安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切实加强防控,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各稽查队要加大对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故的防控力度,督促辖区内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防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严守食品安全底线。
七、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时间安排20xx年3月25日至20xx年4月20日。各分局稽查队在20xx年4月19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食品监管分局。
学校食堂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关于印发马鞍山市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马食药监〔20xx〕57号)(以下简称“重点工作”)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县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厅“重点工作”的要求,探索研究有效监管对策,积极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通过量化分级管理使学校食堂逐步达到“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制度完善,饮食安全”的目标,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做好学校食堂状况调查
全面展开学校食堂状况调查,尽快摸清底数。全面、准确掌握学校食堂的底数、分布、卫生状况以及持证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食堂,要督促其改善条件并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对新建、改扩建的食堂,要加强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
(二)严格执行准入管理制度
加大对本区域内学校食堂及其供餐企业准入管理力度,要求学校食堂及其供餐企业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指导,提高其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餐饮服务经营行为。
(三)日常监管和量化分级管理相结合
按照“重点工作”的要求,一是主动与学校食堂或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其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二是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大日常检查频次,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立即责令其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格查处;三是以中小学食堂及托幼机构为重点扎实推动对学校食堂或供餐单位的量化分级管理,按照量化分级评分标准对其进行等级评定。
(四)积极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
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情况。在秋季开学前,组织所有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40学时以上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包括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等,并进行统一考核。
三、实施步骤
和县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分为3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5 月23日-5月31日)
制定和县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学校进行调查摸底。
(二)第二阶段(6月1日-11月2日)
按照全面铺开、有序推进的原则,大力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三)第三阶段(11月3日-11月7日)
总结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总结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