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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为展现我校学生朝气蓬勃、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形成优良的班风、学风和校风,树立更多的优秀学生典型,促进我校学生各方面素质的全面提高,学校决定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
二、评选类别及名额分配
分别设立: 学习希望之星、学习进步之星、道德文明之星、阳光体育之星、艺术特长之星、热爱劳动之星。
每班推荐6名校园之星。
三、评选标准
依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校园之星”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1.凡参加评选的学生必须热爱学校和班级,品行端正,思想进步。
2.自觉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各项活动,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
3.凡参加评选的学生在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中,起积极作用,有一定的活动能力,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
(二)各项具体条件
1.学习希望之星:理想远大,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方法,虚心好学,乐于探究,积极进取,学习成绩保持优异。
2.学习进步之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学习成绩进步大。
3.道德文明之星: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对人有礼貌,经常使用文明用语,主动问好,见面行礼,尊老爱幼,团结同学,举止文明,尊重他人,乐于助人,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阳光体育之星:具有良好的体育意识,积极参与各类体育活动,在体育运动方面有突出特长,在体育比赛中成绩突出。
5.艺术特长之星:具有文艺、书法、美术等特长,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艺术活动或比赛,在活动及比赛中表现突出。
6.热爱劳动之星: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校内外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主动为家庭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有良好的劳动卫生习惯,珍惜劳动成果。坚持搞好班级和卫生区卫生,值日认真负责。衣着整洁,不乱扔垃圾。
四、宣传表彰办法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提高学生的思想认识,调动学生争当 “校园之星”的积极性,增强学生的组织观念和争先意识。
2.各班级要民主推举候选人,班委会进行评议,各班级推荐6名学生参加校园之星评选,并上交相关事迹材料。
3.学校将对“校园之星”颁发荣誉证书,并通过学校网站、学校宣传橱窗等途径进行广泛报道、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五、评选时间
1.学习宣传:(4月1日—4月12日)
2.推荐评选分两个阶段 :
4月15日—4月19日上报道德文明之星、艺术特之星、热爱劳动之星。
期中考试以后上报学习希望之星、学习进步之星、阳光体育之星。
3.宣传表彰分两次表彰:
4月22日—4月27日第一次表彰
期中考试后进行第二次表彰
六、注意事项
1.各班要积极创设评优争先的氛围,充分发动学生参与评选,树立榜样的示范作用。
2.材料上报教务处时间:
第一阶段“校园之星”材料于4月19日前报教务处。
第二阶段“校园之星”材料于期中考试后报教务处。
评选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思想作风建设活动的安排,为了表彰奖励在我校教育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和带头作用,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师爱岗敬业、勤奋求实、改革创新、锐意进取、追求卓越,形成高效的教育运行机制,激发学校内部活力,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健康持续发展,学校决定在教师节前开展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和表彰活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二、评选原则
1、按照“公开、民主”推荐,“公平、公正”评选的原则,根据、德、能、勤、绩等情况优中优选,确保评选结果具先进性、代表性和公信力。
2、新调入教师工作半学期以上方可参评,累计请假15日以上的不参评。
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一票否决:
A、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B、不执行学校决定的;
C、工作中因失误、过失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
D、受到校级以上公开批评和处分的;
E、有违计划生育政策的。
三、评选方式与程序
以后每年于教师节前评选一次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程序采取:部门内民主推荐—部门公示—校长办公会审批—学校公示。
四、组织与领导
各年级由下年级领导负责,行政由校办负责,各处室由校办牵头、各处室主任共同负责。
五、指标分配
各年级和处室的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比例不超过本部门总人数的15%。
评选方案 篇3
一、评选对象及范围
1.“十佳青年班主任标兵”: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曾荣获“市百优班主任”、“区优秀教师”、“区优秀青年教师”、“区优秀班主任”、“区百优班主任”及以上称号(具备一项即可)的在岗班主任教师。
2.“百名优秀班主任”: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在岗班主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事业,爱生情怀。
热爱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切实承担教育者的社会责任。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公平公正对待学生,关心每一名学生的成长进步,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2.以身作则,行为世范。
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修订)》及各项法律法规,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始终以自己高尚的情操和良好的思想道德风范去教育和感染学生,以自身的人格魅力和卓有成效的.工作赢得学生、家长的信任。积极、主动参与家访等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未有发现查实的有偿家教、体罚和侮辱学生、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等师德问题。
3.科学管理,民主治班。
结合学校和学生实际,认真开展班级管理工作。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好,学生朝气蓬勃、乐观向上,师生关系平等、民主、和谐,营造出良好的班级文化氛围。密切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努力成为学校、家庭同心育人的桥梁和纽带,受到学生、家长、同行好评。
4.勤于钻研,学为人师。
崇尚科学精神,严谨笃学,潜心钻研,做热爱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的楷模。积极、主动地学习新知识、新科学、新技能,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本领,在提高学校德育针对性、实效性和感染力,解决学校德育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等方面有新思路、新办法,创生出符合学生实际的德育工作和班级管理的规律、经验。
5.身心健康,情趣高雅。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品质,热爱生活,乐于工作,善于分享与合作,具有良好的自我控制能力和自我调适能力,人际关系和谐。
(二)区别条件
1.“十佳青年班主任标兵”:
年龄35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担任班主任工作达5年以上,教书育人成效突出,形成了班主任工作特色和教育风格,在管理班级、指导教师、培养学生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在市、区教育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为同行公认。撰写的有关班主任工作或学校德育工作方面的论文(经验总结、专著)多次(两次及两次以上)在区级以上(含区级)综合(专业刊物)发表或在区级(含区级)以上德育论文(案例)评比中多次(两次及以上)获奖。所带班级曾被评为市级以上(含市级)先进班集体或多次(两次及以上)被评为区级先进班集体。
2.“百名优秀班主任”:
担任班主任工作4年以上。撰写的有关班主任工作或学校德育工作方面的论文(经验总结、专著)在区级以上(含区级)综合(专业刊物)发表或在区级(含区级)以上德育论文(案例)评比中获奖。所带班级曾被评为区级以上(含区级)先进班集体。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所带班级学生在校期间发生违法犯罪事件;
2.因管理问题发生责任事故或学生受到伤害的;
3.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4.以教谋私,违规搞有偿家教的;
5.有其他违反师德规范行为的;
(四)对于获得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后,五年内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班主任工作安排的教师,经学校申请,区教育局将取消其相关荣誉称号。
三、奖项设置、名额分配
1.奖项设置。此次评选活动共评选“十佳青年班主任标兵”10名、 “百名优秀班主任”100名。
2.名额分配。“十佳青年班主任标兵”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可推荐1名候选人参评。“百名优秀班主任”幼儿园每园可申报1人;普通中小学每三十个班级可申报1人(申报指标详见附件一);二职中心可申报2人。
四、评选方式及步骤
1.校园推荐。各中小学、幼儿园组织班主任教师对照评选类别和条件认真开展自评。学校、幼儿园在教师自评的基础上,通过综合考评和民主测评产生候选名单,在校、园内公示(不少于3天)认可后,待无异议后,向区教育局推荐。
2.区级评审。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各校、园推荐的候选人进行集中评审,并对“十佳青年班主任标兵”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广泛听取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的意见。
3.区级公示。区德育办公室将“十佳青年班主任标兵”、“百名优秀班主任”初定结果将在z区教育局公文系统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4.结果审定。对无异议的结果,由区德育办公室报区教育局党政联席会最终审定。
5.表彰奖励。对获奖班主任,在全区教师节庆祝会上予以表彰,并通过合适渠道在全区中小学进行宣传和推介。
申报人员材料以学校单位,于6月10日((全天)上报区教育局(幼儿园上报幼教科,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上报德育办公室)。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见附件二),一式一份;班主任工作自述材料,一式一份,材料内容应为第一人称,应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时代性,字数控制在2500字左右;佐证材料,有关德育、班主任工作的荣誉证书、论文、其他成果的复印件一式一份(学校负责对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客观性予以认定并加盖公章)。学校同时上报学校初评工作报告,含学校初评时间、初评程序、初评人员名单、初评经过、公示等基本内容(纸质稿,一式一份,加盖学校公章)。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评选方案 篇4
一、宗旨:
为进一步深化素质教育,展现蒲小学子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积极发掘、培养和宣传本校学生中的先进典型,树立榜样,推进多元评价改革,在校园里掀起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热潮,促进全体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我校特开展第三届“感动蒲小”十佳学生评选活动。
二、评选对象:
我校龟湖校区和桥儿头校区3-6年级在校学生,不含往届已经评过的学生。
三、评选一般标准:
1、思想品德佳。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热爱班集体。
2、学习成绩佳。热爱学习,学习态度端正,有良好的学习习惯。
3、工作能力佳。素质全面,乐于承担班务工作,能协助各科老师开展班级工作。
4、身体素质佳。注重锻炼身体,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心健康,体育成绩优良。
5、文明礼貌佳。遵守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文明做事,文明做人。
6、家庭表现佳。在家尊敬长辈,主动承担家务劳动,与家人相处融洽。
7、带头作用佳。严格要求自己,处处起带头作用,有埋头苦干、甘于奉献的精神,善于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他人。
8、全面能力佳。并曾经获得过“亮丽十二星”其中至少一星。
9、团结协作佳。有团队精神,不计较个人得失,能够正确处理同学之间、师生之间关系,善于团结同学,乐于帮助他人。
10、同学口碑佳。能够自觉塑造、维护文明小学生的形象,有较高威信,同学满意度高。
四、评选办法:
1、两校区3-6年级每班推选一名学生参评,往年已经评上的学生不得再次参评。
2、初选后,龟湖校区每个年级段推选出3名共12名学生,桥儿头校区每个年级段推选出2名共8名学生。两校区共推选出20名学生参加集团校评比。
3、经评审组复评,并广泛征求学生,教师及家长意见后,最后拟定10名学生当选为第三届“感动蒲小”十佳学生并公示。其他学生均获得“十佳学生提名奖”。
五、评选时间安排:
1、发动阶段:5月16日—5月22日。各班加强活动宣传,营造人人参与的氛围。
2、班级择优推荐:5月23日到25日。各班推选一名全面发展的学生作为级段候选人,并填写候选人表格(打印并贴上照片),书面文稿形式上交各校区政教处,逾期不候。
3、初选阶段:初选结果于5月26日在校园网上公布。
4、公布结果:5月31日。公布评选结果。
5、表彰时间:六一儿童节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