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领域打非治违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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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领域打非治违行动方案 篇1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百日行动,依法依规,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内容

(一)重点打击的非法行为

1.生产、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无证、超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活动的;化工企业试生产超期仍从事试生产活动的。

2.伪造、变造或者出租、出借、转让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使用许可证的。

3.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向未经许可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的。

4.未开展安全条件审查和设计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重大变更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的。

5.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工艺、设备、材料的。

6.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其危险化学品的。

7.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破坏事故现场的,阻扰、干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的。

8.不具备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评价、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从事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以及出具虚假报告的。

9.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二)重点整治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1.未按规定配齐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2.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3.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4.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的。

5.试生产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评审就投入试生产的。

6.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的。

7.涉及危险工艺的精细化工企业未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

8.“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安全仪表系统不完善的。

9.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未拆除的。

10.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在装置区内未拆除的。

11.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在装置区内未拆除或搬迁,且未进行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的。

12.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在20xx年底前未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

13.危险工艺操作岗位人员学历未达到高中及以上的;2020年5月后,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人员学历不符合三年整治行动要求的。

14.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的。

15.化工企业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未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粘贴、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的或化学品安全标签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不相符的。

16.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时,作业票未审批、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违反GB30871-2014标准的。

17.企业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

18.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依照规定每3年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的。

19.擅自改变工艺,从事与安全设施设计不符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擅自使用精馏装置进行危废(高沸物)分离处置的。

20.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委托危化品运输企业运输危险化学品前未查验运输公司、驾驶员、押运员资质的。

21.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三、时间安排

“打非治违”百日行动从即日开始到2022年1月底结束,共分工作部署、企业自查、监督检查三个阶段进行,其中监督检查贯穿“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全过程。

(一)工作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1月20日)。

迅速对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并抓紧实施。

(二)企业自查阶段(11月11日至11月30日)。

危险化学品企业要结合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企业自查工作,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问题,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对于超期、超范围生产经营以及未办理建设项目手续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应立即停产,未办理相关手续前不得恢复生产;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五落实”开展隐患治理。12月1日前,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将本企业自查自纠工作情况书面报县应急管理局。

(三)检查督导阶段(10月21日至2022年1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辖区内或行业所属危化品企业开展全面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依法下达执法文书,情节严重的要责令立即停产,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整改,并整理辖区内打非治违工作台账和隐患排查工作台账,建立“打非治违”企业黑名单,注重跟踪督办。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每月1日前报送上月“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及《打非治违典型案例表》(见附件),并于2022年1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部署辖区内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工作,明确时间、步骤,细化内容、要求,严格“打非治违”标准,通过及时部署、全面动员、广泛宣传,提高开展“打非治违”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全县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二)跟踪督办,务求实效。对于在“打非治违”行动中,对企业存在重点整治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下达执法文书,依法依规进行相应经济、行政处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必停产整顿,整改无望的,要坚决提请政府予以关闭;对存在重点打击的非法行为的,要立案审查,涉嫌违法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县应急管理局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汇总建立“打非治违”台账和黑名单,注重及时跟踪督办,重点整治。

(三)夯实基础,力求长效。各乡镇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把危化品领域“打非治违”工作与专项整治攻坚战、小化工摸排,化工企业分类治理等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各种措施和途径,促使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着力使各危化企业成为本质安全型企业,促使我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跃上新台阶。

危化领域打非治违行动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走深走实,保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关于印发全市农业农村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自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在全县农业农村范围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现结合农业农村系统实际,制订具体方案如下:

一、范围内容

1.农村沼气领域。重点整治农村沼气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有无安全防护设施以及安全标识和警示牌,是否制订应急预案,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操作技术规程,是否存在维护检修人员无证上岗问题,管护人员是否经过专业知识培训以及是否定期对沼气发酵主体、输配系统、储气装置进行检修和事故排查等问题。

2.农药领域。重点检查围绕农药销售企业是否落实《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原材料进货、农药销售记录制度和产品质量检验制度;是否遵守《条例》第二十二条以及《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规定;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和义务,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等情况。

3.畜禽养殖领域。重点检查养殖场配有沼气池、沼气发电工程但未正常运转,或者存在爆炸隐患的行为;未制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未制定安全主体责任,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落实不到位的行为;未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未配备消防设施设备的行为;未建立定期维护和保养养殖圈舍、饲养人员居住场所、供电设施、供电线路等制度,未开展维修保养工作,养殖场所电线外露老化、不能有效防范火灾、风灾、雨灾、雪灾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

4.动物卫生及畜禽屠宰领域。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厂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培训开展、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情况;制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情况;安全主体责任,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落实情况。

5.农业机械领域。在农村田间、场院等农业机械集中作业区域,着力排查农机违法载人、非法改装从事作业、涉牌涉证违法非法行为;针对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网点,着重检查经营单位库房设施、用电设施、储油设施等安全生产条件是否达标等。

二、重点任务

(一)监督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对标对表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面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推进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双重预防机制,以及作业前安全风险告知和现场作业交底确认制;对照“百日行动”共性、个性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健全完善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体系,着力提高全员培训、技能培训、重点岗位培训质量和水平;持续开展“五个一”活动、“十个一次”工作,突出强化“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集中行动,坚决杜绝因违法违规导致生产安全事故。

(二)加大违法违规警示惩处。强化措施落实,结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针对四季度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特点,进一步细化“打非治违”责任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强化警示教育,通过邀请企业随同检查、事故报告会等形式,提高企业安全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强化检查,一旦发现非法违法行为,采取联合执法行动,绝不手软、从严处罚;强化监管合力,充分发挥联合惩戒、诚信体系、黑名单、约谈曝光等制度作用,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打击重点、工作任务,突出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着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结合安全宣传教育“五进”活动,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百日行动”,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时落实有关奖励规定,及时发现各种非法违法行为,增强“打非治违”针对性、实效性。

(三)强化执法检查,保持高压态势。要抓住关键环节,紧盯打击重点,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上报处置。针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的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该停产的依法停产,该关闭的依法关闭;对重大隐患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重点抓一批按照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条款处罚的典型案件;对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涉嫌犯罪的,应按程序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积极向企业宣讲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重点内容,发挥好法律武器的威慑作用。

(四)强化工作结合,构筑长效机制。要把开展“百日行动”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推进重点领域相关治理、建立双重预防机制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瘴痼疾,集中力量分析研究,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危化领域打非治违行动方案 篇3

一、工作目标

通过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各项预防措施,不断加强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切实解决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整顿治理学校校车、校舍领域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非法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学校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重大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和监控,有效控制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巩固平安校园创建成果,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学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学校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陈发震、学校校长

组员:何文龙、任自斌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学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三、工作范围和重点内容

“打非治违”重点内容:教育教学设施、花墙围墙、校园周边环境、学校实验室、消防器材设施和安全避险通道设施及场所等。

四、主要任务

(一)不断加强校舍建设和安全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努力提高校舍建筑质量,全面改善校舍安全现状,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校舍进行排查鉴定,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二)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学校将通过课堂教学、图片展览、发放资料、专题讲座等教育方式,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及家长坚决不乘坐非法运营车辆和超员车辆。要立即提醒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坚决不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教育提醒步行入学的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主动安全避让行驶车辆,不断增强师生乘车、校舍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积极开展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演练。不断健全完善现有各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学校将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全面开展有针对性的突发事件发生后的急救知识与技能教育,提高师生紧急避险、自救自护的意识和能力。

(四)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分析研判,定期发布安全预警。要结合安全信息工作通报,及时分析校车、校舍领域的“打非治违”工作和安全工作形势,梳理可能出现问题的重点部位、重点人群,有针对性的提出防范措施,定期发布安全预警。要针对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等意外伤亡事故较多的教训,提前发布安全预警,指导学校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五、工作步骤

从20xx年4月中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中旬—5月31日)

1.广泛宣传发动。学校将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宣传动员,重点把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广泛宣传,层层动员,为“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2.深入排查摸底。学校将深刻汲取庆阳校车事故的惨痛教训,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顽固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摸底,并建立校舍安全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对“打非治违”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剖析,进一步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3.认真安排部署。学校将认真研究制定本校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通知精神,强化责任分工,明确排查整治的范围、内容和要求。

(二)配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8月)。学校将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配合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集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接送学生的车辆和不遵守有关规定建设及违规使用校舍等各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采取普遍检查的方式重点检查学校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定情况等,要及时制定切合实际的措施,将责任落实到人,并限期彻底整改。

(三)全面检查、整改阶段(9月—11月)。学校将坚持远近结合、治标与治本结合、集中打击与长效治理结合,一手抓“打非治违”集中行动,一手抓综治安全制度机制的健全完善,使“打非治违”工作逐渐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要针对学校实际情况,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整治,落实学校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校车、校舍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危化领域打非治违行动方案 篇4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支队从4月中旬开始至9月下旬,在全市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安全生产,预防为主”这一主线,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遏制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省党代会和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支队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XXX担任组长,交警支队政委XXX、副政委XXX、副支队长XXX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专项行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支队秩序处,XXX副政委任办公室主任,王亚锋处长、刘力处长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有关人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信息收集报送等日常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车辆和驾驶人

1、公路客运车辆及其驾驶人,跨省长途客运车辆、卧铺客车及其驾驶人。

2、旅游包车及其驾驶人,特别是跨省旅游包车及其驾驶人。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其驾驶人。

4、校车及其驾驶人。

5、农用车辆及其驾驶人。

(二)重点违法行为

客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农用车非法载人、客运车辆不按规定夜间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事故多发路段

尽量提前完成全市确定的13处事故多发路段治理工作。对新发现的隐患路段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迅速采取治理措施。

四、工作措施

(一)扎实开展宣传教育。要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宣传阵地悬挂联合整治标语和横幅,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安全行车常识,利用手机短信提示交通安全出行,邀请当地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报道。通过搭设事故车辆残骇展台等集中宣传形式,及时向社会曝光一批发生在本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曝光交通事故的深层次问题,强化社会监督。

(二)切实加强源头管理。一是严把企业制度落实关。要会同安监、交通等部门,深入客、货运输企业,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企业主体安全责任和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于企业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安全管理混乱的,要责令限期整改。二是严把驾驶人资格审核关。要对客、货运输企业的所有驾驶人进行一次资格审核,凡是一年内有两次超员、超速20%至50%或一次超速50%以上、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多次交通违法记录未及时处理、交通肇事逃逸、酒后驾车和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以上责任的车辆驾驶人,必须限期要求企业调换驾驶人。三是严把车辆安全关。要会同安监、交通、质检部门对客运、货运、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定期检验情况、安全技术状况和安全设施配备情况进行集中排查,对所有发现问题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四是严把客运车辆作文吧出站关。要会同交通路政部门加强客运站点的监管,坚决杜绝超员车辆出站。五是严把校车安全管理关。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地的校车开展一次全面排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对校车驾驶人开展一次全面审查,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坚决取消其校车驾驶资格。

(三)切实进行隐患排治。一是深入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要会同安监、交通部门组成工作组,深入交通事故高发、多发路段,临水、临崖路段和险桥险段以及山区公路、低等级公路,细致排查道路安全隐患。对达不到安全运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要协调有关部门,设置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的警告标志,保证车辆通行安全。对短期内不能整改完毕的道路安全隐患,要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加强巡逻管控。对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路段,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通信等部门加强宣传提示。二是全面推进道路安全隐患治理。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督促道路建设、经营、养护单位及运输企业及时整治隐患路段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要结合工作实际,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政府,通报相关部门,跟踪督导整改情况。

(四)切实加强路面管控。一是开展区域统一行动。要突出重点,集中警力、集中精力,适时组织开展区域统一行动。二是开展部门联合行动。要联合交通运管、路政,加强对客、货运输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取消一批客、货运输车辆的营运资格;要会同农村派出所、农机监理等部门,加强对农村公路交通管理,严查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交通违法行为。三是严格车辆检查。各大队要充分依托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和高速公路收费站,加强对过往车辆的安全检查,对七座以上客车逢车必查,对超员的'要就地卸客转运,对疲劳驾驶的要强制驾驶人停车休息,对存在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也要严格依法进行查处。四是落实勤务制度。高速公路要以省际、市际等主要入口为重点,要根据各类车辆的流量分布特点,科学调整勤务安排,最大限度的把警力投入道路面。国省干道,要强化流动巡逻勤务,实行动态巡逻管控。五是强化科技设备使用。要加强测速仪、酒精测试仪和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的投入和应用,充分利用科技装备,强化执法工作。

五、工作要求

1、思想上高度重视。各大队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要清楚认识到当前全力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重大交通事故,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能因工作的不到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造成社会影响,给上级领导添乱。

2、强化督导,及时报送信息。近期,市上将对各大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大队领导要定期深入一线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各大队要将具体的工作情况和县上领导检查指导情况及时上传到支队FTP“打非治违”文件夹。9月1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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