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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疫情防控方案 篇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防控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如下:
一.组织机构职责
公司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及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及公司全体职工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体职工的预防控制传染病等疫情知识的教育,加强健康防护与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2.要求员工在认真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注意个人的健康防护。对于患有传染病的员工,及时发现并建议其及时诊断病因,进行休息治疗,痊愈后再上班工作。
3.公司所有办公场所及生产场地设备,按照领导小组和应急安全卫生防疫等部门公布的有关预防措施和要求,搞好各项卫生防疫。
二.公司各单位,各部门职责
1.办公室:负责准确及时向公司员工发布发生疫情的信息和本公司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
做好员工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公司员工自我防范能力;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负责人:
2.采购部:负责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防护用品及设备等物资的保障工作。负责人:
3.生产部:负责每天生产场所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工作。负责人:
4.后勤部:负责公司厂区生产区办公场所设施设备每天清洁消毒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公司厂区公共区域每天清洁消毒工作;协调公司各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使卫生防疫工作高效有序进行。负责人:
三.公司各部门要将预防可能出现的疫情作为工作重点,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监控工作:每天登记所有公司进出人员要带口罩量体温,车辆进入要消毒。
2.通风工作:每天上下班时,必须打开全部门窗通风,保证空气流通,地面清洁干燥。
3.消毒工作:每天下班前场地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工作。
四.应急对策
1.所有公司进出人员,测量体温时发现感冒咳嗽发热症状人员,应劝其去医院发热门诊治疗,不准进入公司。
2.疫情一旦发生,员工马上上报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时向应急安全卫生防疫等部门汇报单位出现的疫情,并全员隔离。
3.领导小组要及时把发生病情的员工送卫生部门进行救治,根据防疫部门的部署开展疫情的控制工作。
4.对发生疫情的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根据疫情的情况建议或强制发生病情员工接触到的员工到医院等卫生部门进行检查,避免疫情的扩大。
5.疫情发生时,公司要以疫情的防治做为工作的重点,领导小组要认真协调各部门做好消毒等病原体的消除工作,后勤部要做好疫情防治的后勤保障工作。
6.疫情发生时,领导小组要成立专人小组做好员式的教育和消除心理压力及正确引导性工作,确保疫情期的尽早过去。
五.对外联系部门及电话
急救:120
街道应急办:
xx有限公司
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最新疫情防控方案 篇2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全省中小学校全部推迟开学,全省校外培训机构全面停止线下培训服务。但近日,省教育厅持续接到个别地方有准备培训的举报,已责成相关市、县认真核实查处。现就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对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监管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停止线下培训服务
各地要严格执行《xx省教育厅关于推迟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的通知》(晋教办〔20XX〕7号)要求,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暂停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做到令行禁止。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所有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全部暂时关停,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不得组织与培训有关的聚集性活动。要及时提醒家长和中小学生不参加培训机构集中辅导等一切聚集性活动。要督促培训机构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理解支持与配合。要引导培训机构妥善处理好课程调整及费用核退等事宜,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
二、全面加强日常监管排查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大与市场监管、民政、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巡查排查。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作用,联防联控,加强对一些藏身居民楼等隐蔽场所的“黑校黑班”的摸排,严防一些机构或个人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违法聚集学生从事线下培训活动。普通中小学开学后,培训机构必须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方可重新开展线下培训业务。
三、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疫情防控工作刻不容缓,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将我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到辖区内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按照《xx省中小学幼儿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预案》要求,制定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预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指导所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定期报告疫情防控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是否开展线下培训、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和采取的措施等。各校外培训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防疫措施参照普通中小学要求严格执行,主动做好办学场所和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
四、全面强化督查和追责问责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督导检查。要严格执行“零开展”规定,疫情防控期间,对擅自开课、复课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上限处罚。有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一经查实,按照年检不合格处理;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无资质机构(含有照无证机构),一经查实,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严肃查处,立即取缔并列入黑名单;将黑名单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全社会共同监督疫情防控期间各类违法违规办班补课行为。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对组织方、举办方、监管方依法依规逐级严肃追责问责。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向违规行为“亮剑”,保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高压态势,一经发现,立即查处,绝不允许在严峻的防控疫情期间出现任何违规行为。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其他校外培训机构参照此通知执行。
各地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关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方面的情况请及时报告我厅基础教育处。
最新疫情防控方案 篇3
一、目的
防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染源输入,指导职工做好个人防护,严格特定场所的消毒,及时发现、报告、处置疫情,全力遏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扩散和蔓延。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指导各生产企业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三、工作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四、防控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卫生专管员,配齐防控物资,按要求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建立健全防控制度和应急预案
1.完善职工岗前检查、因病缺勤登记追踪、通风消毒等制度。要建立员工的发热等异常情况记录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与离岗人员联系,了解每日健康状况并登记。
2.要制定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对预案。做好应急隔离和医学观察场所的准备工作。
(三)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
1.设立专用房间用于临时隔离和医学观察场所。场所设施要求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执行。
2.做好物资储备。要求有医用口罩、体温计、快速手消毒液、84消毒液、75%酒精、0.5%过氧乙酸、喷雾器(超低容量)、消毒人员个人防护物品等防控物资的储备。
(四)开复工前期准备
1.有序组织人员返工
企业员工应实行分次分批到位,先安排市内或非疫情地区、疫情轻微地区的员工返工。疫区员工待疫情结束后再返长。对已返长的员工,及时登记、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及时向园区报告相关信息。
有关员工复工原则具体如下:一是现仍在湖北的企业员工,劝导其暂缓返回复工;二是对新招聘的涉“鄂”员工、已从湖北返长的企业员工及相关人员,一律采取居家隔离或到指定地点隔离(自抵达xx之日算起,隔离留观时间务必达到14天);
三是对14天内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的,一律采取居家隔离或到指定地点隔离(自抵达xx之日算起,隔离留观时间务必达到14天);
四是对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者,应至专业医疗机构排除感染后方能复工;
五是对近期接触过发热病人的,一律采取居家隔离或到指定地点隔离(自最后接触之日算起,隔离留观时间务必达到14天,或至接触对象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2.提前做好厂区、办公区、宿舍和餐厅等区域全面消毒工作。
3.物资储备到位。每位员工每天配备至少2个医用口罩,储备足够量的体温计、消毒物品。
(五)开复工后日常防控工作
1.加强职工健康监测。每日指定专人在特定区域(大门口、车间门口、集体宿舍区等)设置体温测量点,每位员工以及来访人员均须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登记。
2.加强疑似症状监测,对有疑似症状人员应主动报告。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对象时,应立即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就近送至发热门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专业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3.做好人员密集区环境消毒。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停止或减少使用中央空调,做好清洗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须对厂区、车间、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食堂、集体宿舍、进出车辆等进行消毒(具体见附件)。
4.加强健康宣教。要求职工佩戴口罩,开展“手卫生”教育,各类场所配备洗手龙头、洗手液、抹手纸或干手机。倡导职工养成常洗手的好习惯。减少不必要的会议、聚餐等。食堂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集中。
(六)发生疫情后防控工作
企业发生疫情后,在各区县市防控指挥部的调度指挥下,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做好处理。
(七)引用的防控方案如有更新,按照国家公布的最新方案执行。
最新疫情防控方案 篇4
为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部门,下同)要高度重视防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和紧迫性,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杜绝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治作为学校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及时学习、传达、落实上级和学校党委有关决策部署,动员全校师生群防群治,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坚决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内蒙古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校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作用,及时研究处理我校防控工作重大问题,有效利用学校人财物各种资源,确保国家和自治区关于防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我校全面、精准落地落实,坚决打赢我校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建立防控责任体系,形成联防联动机制
(一)建立防控责任体系。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学校领导小组决策的具体落实和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日常工作及与校内外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宣传部负责做好有关疫情防控政策、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舆情监控工作。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牵头,动态了解学生的相关情况,负责学生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后勤保障处牵头,负责购置配备必要的疫情防控设备、用品,做好校园内疫情防控及各类场所消毒工作,领导校医院对防疫业务进行指导。保卫处负责校园门禁管理,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学校各项防控措施的组织实施。各学院要成立相应的疫情防控工作组织,重点做好本学院的学生管理工作,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各单位负责本单位防控工作,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相关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建立人员台账管理制度,全面准确掌握本单位人员动态信息和健康状况。
(二)形成联防联动机制。在疫情防控期内,各单位必须在学校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学校、部门、学院相互响应、相互支持、相互补台的联防联动机制。
三、落实防控措施,压实防控责任
(一)推迟开学时间。推迟学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已离校的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具体开学时间和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教务处、研究生院要对假期学生自主学习作出具体安排。教务处和各教学单位要根据疫情形势变化与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做好教学计划变更准备工作。(责任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
(二)加强校园管理。学校教学楼、文体馆、图书馆暂时关闭。除保证留校学生食宿的学生公寓和食堂外,其他学生公寓、食堂暂时封闭。确因科研需要使用实验室的单位,须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实验室所在单位要做好实验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东校区暂时封闭,南、北校区只开放东门通道。进入校园的师生员工和车辆须进行校内证件查验及登记,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人员方可进入校园。非本校人员严禁进入校园。(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后勤保障处、保卫处)
(三)加强学生管理。各单位要及时准确掌握学生假期去向和健康状况,并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离校的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并按照所在地相关要求,妥善采取防护措施,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留校学生由所在学院引导做好各自防控工作,不得外出和聚会。做好留校留学生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学生不外出,不参加各种集体活动,不到人员密集场所,密切观察留学生的身体状况,并严格执行离校请假制度。各单位要主动关爱学生,特别是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和农村、牧区等边远地区学生,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加强寒假期间对学生自主学习、思想教育、心理健康的指导。对寒假在校和自行返校的学生,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预案,明确防控工作要求,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各学院、各学生培养单位)
(四)加强教职工管理。各单位要了解和掌握教职工假期去向信息,在呼教职工原则上不得离呼,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离呼的,须经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所有外出教职工返呼后,须自行居家观察14天,并每日向本单位报告健康状况。对外籍教师、台湾教师进行详细排查,及时了解假期滞留、返校行程等详细信息,通过有效手段,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单位各单位、各部门)
(五)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师生积极配合所在地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向师生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护知识,推广防控经验,编制发布简单易操作的预防手册,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提高师生的自我防护能力和防范意识。引导师生理性对待疫情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强化网络舆情监管。(责任单位宣传部、学生工作处、团委、后勤保障处、各单位、各部门)
(六)强化疫情防控条件保障。加大疫情防控工作经费投入力度,后勤保障处要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多渠道购置体温检测仪等器械和必备药品、消毒用品、口罩等防护用具,确保值班及工作人员防护装备齐全、身体安全。(责任部门后勤保障处、财务处、保卫处、资产管理处)
(七)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做好教室、宿舍、食堂、办公室、运动场馆、图书馆、卫生间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环境卫生工作,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科学开展清洁消毒工作,全方位改善校园环境卫生条件,为广大师生员工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责任单位后勤保障处、各单位、各部门)
(八)做好开学后预防工作。假期结束后,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师生晨检制度,每天上午9点前组织对师生进行体温测量,并于当日上午12点前将测量结果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温超过37、5摄氏度的师生,及时送至校医院或定点医院进行筛查和治疗。建立健全师生因病缺勤追踪问询制度,查明缺勤原因。(责任单位后勤保障处、各单位、各部门)
(九)建立疫情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学校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症状的人员,应立即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第一时间取得专业部门的指导,密切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实施患者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立即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开展疫情处置,严防疫情传播,同时做好师生、家长的思想引导,营造家校共同防控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各单位、各部门)
四、及时掌握动态,准确报送信息
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忠于职守,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值班人员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建立疫情信息员联络制度,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确保报告数据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严禁晚报瞒报漏报。各单位每日13点前将本单位疫情防控情况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如有突发应急情况要随时上报。(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学生工作处、各单位、各部门)面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加快蔓延的严峻形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以对师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守好“责任田”、护好“一校人”,全面落实联防联控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构筑起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全力以赴做好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