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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家庭评选方案 篇1
为大力弘扬家庭美德,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广大家庭为创建文明乡村、卫生乡村作出贡献,推动我村“五好文明家庭”活动深入开展,结合我村实际,特制订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引导和教育广大家庭讲学习、讲文明、讲诚信、讲团结、树新风为目标,努力朝着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发展。
二、评选标准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家庭成员爱国、爱家乡、拥护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努力为集体、为社会办实事、做好事,积极参加我村各项公益活动,不破坏公共设施、集体财产。
2、学习进取,勤劳致富好。家庭成员好学进取,不断更新知识;钻研技术,提高业务素质;岗位成才,争先创优,建功立业,在种植、养殖业不断创新壮大。
3、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家庭成员做到夫妻平等,小事谦让,大事协商;尊敬长辈,善待老人,街坊称道;爱护孩子,科学培育,初见成效。
4、移风易俗,少生优育好。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反对邪教和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和教子观,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5、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家庭成员不争吵;邻里互助,团结无纠纷;室内外环境整洁,自觉清扫公共卫生,门前无杂物,牲畜粪便自觉清理;积极参与我村义务劳动活动。
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评为“五好家庭”: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国家贫困线标准的;
2、存在故意损害公共财物情况的';
3、不遵守村规民约,随意倾倒垃圾的;
4、一年内有大操大办行为的。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组建一支巾帼志愿者队伍,采取微信、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争创五好文明家庭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申报推荐(20xx年9月):评选家庭向村民小组提出申请,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向村委提交。
3、考核公示(20xx年9月):由村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民小组申报的“五好文明家庭”户进行严格考核,评选出“热心公益好家庭”、“勤劳致富好家庭”、“尊老爱幼好家庭”、“移风易俗好家庭”、“卫生文明好家庭”各4户,采取多项措施公示宣传。
4、表彰挂牌(20xx年10月)对评选出得“五好文明家庭”进行授牌表彰。
四、考核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好家庭评选方案 篇2
文明家庭是文明社会的基石,是文明社会的细胞。“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进一步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居民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县委文明办、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县妇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家庭自觉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质、美化家庭生活环境、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以家庭文明和谐带动黄梅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环境”,为构建和谐乡村(社区、小区)、和谐乡镇、和谐黄梅奠定基础。
二、活动目标
以疫情常态化防控补短板、加强村和社区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文明家庭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家庭美德建设,挖掘、培育和宣传我县的优良家风家训,引领广大市民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家庭日常生活、工作中,努力营造和睦、优美、文明的家庭环境。
三、评选办法
以黄梅县域家庭为参评主体,对照《黄梅县文明家庭创建标准(试行)》,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牵头组织评选,采取家庭自荐与居民推荐相结合、村民小组(城区小区)评议与村(社区)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基础上,择优推荐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县委文明委、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拟表彰县级文明家庭100户。
四、活动安排
黄梅县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县、乡、村(社区)三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机构同步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底至6月中旬)
在县内主流媒体宣传发布文明家庭创评工作通知、文明家庭创评标准等内容,乡镇、村(社区)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工作群、宣传栏等同步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全县广大家庭参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人人皆知。
(二)申报推荐阶段(20xx年6月中旬至8月)
家庭申报自评。可以向小组、小区或村、社区自荐文明家庭。各参评家庭需填写申报表,注意写出文明家庭创建的突出事迹。
小组(小区)评议。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城区可按居住小区)为单位,按每村民小组(小区)1—3户推荐文明家庭。评议审核结果要予以公示。
村(社区)评定。村民小组(小区)将公示的文明家庭集中推荐至村(社区),择优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名义进行评审、公示、表彰。
乡镇评审表彰。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表彰基础上,各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按村推荐的家庭户数的2%表彰一批乡镇级文明家庭。同时,择优报送5—10户文明家庭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
县直各一级单位要牵头组织本系统文明家庭创评活动,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上的.,至少要推荐1户文明家庭。县直文明家庭不占村、社区指标名额。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评活动事关全省年度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排位,事关乡村振兴党政综合考评工作排位,各地各单位要注意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留存。
(三)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9月上旬)
各乡镇、各部门对推荐的候选家庭进行资格审核把关。征求候选家庭所在单位、所在乡镇及行政村意见,党员干部家庭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综合治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后,报乡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同意后上报。
(四)宣传推介及命名表彰阶段(20xx年9月中旬至10月)
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对各乡镇、各单位推荐的文明家庭进行事迹宣传公示,组织复审、命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学习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是中央、省、市、县确定的精神文明五大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和谐黄梅的细胞创建工程。为开展好我县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成立以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牵头、县妇联主抓、县委文明办配合的黄梅县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文明办。各乡镇、村(社区)要比照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切实做好本地文明家庭创评推荐工作。
2、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好中选优。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黄梅县文明家庭创评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优中选优。要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群众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确保推荐的“文明家庭”典型可信、可亲、可敬、可学,真正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为促进乡风文明提升、推动城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起到强大推动作用。
3、强化典型引领,大力开展宣传。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注重培养和树立典型,发挥文明家庭典型对净化一方风气、促进乡风文明的引领带动作用。要注意认真搜集“好家风、好家训”故事,搜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好家风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为我县做好文明家庭事迹展播、向省市推介报送先进典型、宣传推介黄梅提供素材。
好家庭评选方案 篇3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党风正、政风清、民风淳、家风好的社会氛围。在市区文明办、妇联部门的指导下,经村党总支、村委会研究决定,在全村开展“四好家庭”评选暨“最美西郊家庭”推举活动,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东台市文明办、东台市妇联《关于开展东台市“四好家庭”评选暨寻找“四好家庭”活动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通过开展“四好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四好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全体村民素质,倡导文明新风。
二、活动对象
凡在西郊村有固定居所,成员无违法犯罪、积极履行村民义务的.家庭,均可参加“四好家庭”评选活动。
三、评选标准和名额分配
家庭成员在传扬好家风、践行家庭美德、促进社会文明等一个或几个方面事迹突出、特色鲜明,在当地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各家庭根据“四好家庭”标准进行自查、申报(往届区、村两级四好家庭、四好家庭、先锋家庭和书香家庭都可推荐、自荐参评)。
(一)四好家庭考察范围:
凡家庭在文明礼仪、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就业创业、孝老爱亲、自强自立、笔墨书香、良好家风、党员奉献、热心公益等方面,有一个或多个方面做得突出,即可报送四好家庭。
(二)名额分配:
各村民小组评选四好家庭数按该组常住家庭数的30%左右评选产生,事迹特别突出的可以多报送。“四好家庭”评选产生后,评选领导小组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在评选产生的四好家庭中择优推举产生10户事迹突出、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最美西郊家庭”,“最美西郊家庭”拟推举10户,具体名额分配为原万许4户,原木港6户。
四、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设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张玉来为组长;黄金中、解跃坤任副组长;邵冬萍、胡前宝、郭和健、王胜兴、曹艳霞、涂学根、仇源源、王年华、王友本、孟彩旺、邵广志、邵广和、李珍凤、郭永桐、王长艳、杨应增等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西郊村党群服务中心。
五、评选步骤: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基层推荐、审核把关、表彰奖励、择优上报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宣传发动从11月底开始启动,要以寻找“四好家庭”和“最美西郊家庭”等活动为抓手,广泛在村、基层单位组织群众开展四好家庭互评互议活动,采取活动带动、媒体预热的方式,深入挖掘好家风、好家训。
(二)基层推荐。12月20日前,各村民小组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通过党员、村民代表评议,确定参评家庭名单,经公示后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没有经过群众互评互议推荐过程的家庭不予以推评。(评议过程需要保留有照片或视频。)
(三)审核公示。20xx年12月30日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对象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并在村组宣传栏进行公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3、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
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5、家庭成员安全意识淡薄,发生大的安全事故;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不积极履行村民义务;
8、未成年子女无故失学辍学;
9、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四)表彰宣传。评选当选名单经评选领导小组公示无异议后,20xx年1月中旬对当选的“四好家庭”和“最美西郊家庭”进行授牌表彰,通过视频、图片、文字在相关媒体及窗口宣传,将文明之风广为传播。
(五)择优上报。全村评议当选的所有家庭中,评选领导小组择优选出两至三个家庭,上报市、区文明办、妇联。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最美西郊家庭”和“四好家庭”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重要举措,是动员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精心组织,广泛动员。村两委会要结合本村实际,召开各种形式的宣传、动员会,精心组织实施,并将“最美西郊家庭”和“四好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要以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参与率和活动社会影响力为目标,通过开展家风家训征集比赛,晒四好家庭照片等方式,大力宣传“最美西郊家庭”和“四好家庭”。
(三)坚持原则,从严把关。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群众、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和细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四好家庭”和推举出的四好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好家庭评选出来。
(四)优中选优,及时上报。一是填写《四好家庭登记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版;二是报送电子档生活照两张,电子文档发评选领导小组邮箱;三是各村民小组在民主评议环节,需要报送照片或者视频资料。材料须经分管的评选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把关复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好家庭评选方案 篇4
书籍是智慧的源泉,家长是孩子永远的老师。为了进一步营造“亲子共读”的`家庭读书氛围,发挥社会、家庭在学校读书活动中的积极作用,特开展“书香家庭”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全校所有学生家庭
二、评选条件
1、家庭阅读气氛浓郁,开展家庭亲子阅读,每天阅读不少于30分钟,可以共读一本书,可以共看报纸,有固定阅读的时间,良好的阅读环境,并有一定的阅读记录。
2、学生在学校所呈现出较好的读书修养。如,在学习方面所表现出来的良好的口语表达能力,在课堂发言过程中能够引经据典,表达流利、语病少,作文水平较高。在校读书节活动中表现出色。有作品在各级各类杂志刊物上发表或在各级各类读书征文活动中获奖。
3、家庭对学校、班级读书活动的支持力度大。比如,读书活动开展、班级图书角创建工作等。
4、家庭藏书(不包括学生用书)达到200册及以上。(照片提供最好)
5、家长每月至少带孩子去一次书店或图书馆。
三、评选办法
1、采用自愿报名、班级推荐、公开评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欢迎符合条件的家庭踊跃报名。
2、各班先进行初评,每班评出1个“书香家庭”,于5月20日上报至办公室作为做为“十佳书香家庭”候选。
3、学校组织评委会根据投票审定产生“十佳书香家庭”。
四、有关要求
填写好《申报表》。上交介绍书香家庭特色的材料一份(可附各种证明材料如:家庭书架照片、家庭书目单、亲子读照片、亲子读书计划、亲子读感想或读书笔记、读书摘录本、个人读书读后感等),材料越具体详实越好,材料附在申报表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