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铲冰除雪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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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铲冰除雪方案 篇1

为应对近期的雨雪冰冻天气,切实做好防冻除雪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突工作,确保全区道路畅通,确保全区人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确保大局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铲冰除雪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雨花区防冻除雪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城管局,由刘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防冻除雪的人员、工作调度、情况督查汇总及后勤、物资保障工作。

二、责任划分

1、区城管局负责组织、协调城管系统各职能部门和联点街道办事处开展防冻除雪工作;

2、区环卫局负责道路巡查撒盐、除雪工作;

3、区园林局负责绿化防冻和雪压树木应急处置工作;

4、区市政局负责市政道路设施抢修特别是保障积水畅通工作;

5、区交警大队负责交通疏导和配合应急处突工作;

6、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市容秩序管理、城管设施设置,6座高架桥、立交桥铲冰除雪保畅工作,配合应急处突工作;

7、区城管警察大队负责执法保障和配合应急处突工作;

8、各街道分辖区组织干部群众“各人自扫门前雪”,配合应急处突工作。

三、工作任务

1、对韶山路、芙蓉路、人民路、万家丽路、劳动路、湘府路、车站路、二环线等8条主干道及香樟路、城南路、桂花路、长沙大道等次干道每晚两次以上巡查、撒盐,并相机对路面积雪进行清除。

2、对东塘、高桥、树木岭、桔园等6座立交桥、高架桥及长沙大道桂花路段、香樟路中南院上坡路段、劳动路铁路桥上坡和卷烟厂曙光南路段等重点路段实施重点监控,及时清扫路面积雪,并用撒盐、铺麻袋等方式预防路面结冰,确保交通安全顺畅。

3、特别加强对武广火车南站和汽车南站区域的重点防护,加大扫雪除冰和预防冰冻力度,保证两个车站的正常运行。

4、各街道办事处迅速组织街道、社区干部职工、居民和门店业主积极开展“各人自扫门前雪”活动,清除临街门店前和辖区道路的积雪积冰。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相关单位、街道要高度重视,制订应急方案,明确带队领导、值班领导和联系人,成立应急分队,备足铁铲、手套、雨衣、防滑鞋等除雪清冰必需工具和各类防冻物资,切实做好值班工作,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随时待命,及时处理突发情况。

2、落实责任。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分块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每天确保出动足够人员定时巡查和应急处理,做到“三保”,即“保交通要道、保重点敏感地段、保高架立交桥”,确保平安度过冰冻天气,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3、突出重点。重点路段要确定专人重点监控、重点保障,加强积雪积冰的清除和撒盐防冻,确保市民出行安全顺畅。

道路铲冰除雪方案 篇2

为全面精细做好今冬明春扫雪铲冰工作,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扫雪铲冰管理的规定》、《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怀柔区扫雪铲冰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体系,不断提高机械扫雪能力,科学适量使用融雪剂,进一步完善社会动员机制,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雪天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全面提升我区扫雪铲冰应急保障能力。

二、成立扫雪铲冰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单位:区城市管理委、科学城管委会、示范区管委会、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区市场监管局、交通支队、公路分局、区园林绿化局、首发公司、区环卫服务公司、各镇乡街道,城区各委办局、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

扫雪铲冰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委,办公室主任由副主任李忠山担任,具体负责全区扫雪铲冰组织协调工作。

三、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区城市管理委负责扫雪铲冰办公室日常工作,制定扫雪铲冰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全区扫雪铲冰工作。

区城管执法监察局总牵头,各属地执法分队具体落实,负责督导各“门前三包”单位和各责任单位落实扫雪铲冰工作并及时进行执法检查,对除雪过程中,社会单位由便道向道路推雪、扬雪的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对未按要求完成扫雪铲冰任务的单位要批评教育或处罚。

交通支队负责做好降雪天气交通疏导工作。

公路分局负责做好公路、国道和怀柔联络线北段的扫雪铲冰工作,保证雪后道路的交通顺畅。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配合属地政府、街道组织督促城区内集贸市场主办单位的扫雪铲冰工作。

区园林绿化局负责城区公园绿地扫雪铲冰工作,及时清理降雪造成的'损毁树木、树枝。

区环卫服务公司负责城区主要街路和背街小巷扫雪铲冰工作;加大机械除雪工作力度,严格控制融雪剂的使用量。

首发公司负责怀柔联络线南段扫雪铲冰工作。

城区各委办局、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单位,负责各“门前三包”责任区域和扫雪铲冰责任段(见附件)的扫雪铲冰及清运积雪的任务。

科学城管委会、示范区管委会、各镇乡、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辖区内的扫雪铲冰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扫雪铲冰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本着“责任明确、预案周详、准备充分、工作细致、反应快速、协调一致、作业到位、不留死角”的原则,切实做到“责任、预案、组织、装备、人员、经费”六落实,遇有降雪立即启动除雪工作和“雪前准备”、“雪中除雪”与“雪后迅速恢复市容环境整洁”并举,全面保障雪天道路通行条件,方便市民出行。

(二)全民参与,作业规范。我区扫雪铲冰工作要遵循以专业队伍为主,社会单位、群众为辅的原则进行。公路分局、环卫中心、首发等专业作业力量在降雪前,要调试维修好除雪设备,遇有降雪,除雪设备运行良好。按照北京市融雪剂使用管理办法要求,组织采购备足符合北京市地方标准的融雪剂,并按照作业规范,科学合理施洒融雪剂,严禁在公园、绿地、树池、广场、步道等区域施撒融雪剂,严禁将含有融雪剂的冰雪,堆放于绿地、树池或其融化后有可能影响植物生长的区域内。各委办局、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门前三包”单位按照“雪情就是命令”的要求,积极参与扫雪铲冰工作,清除责任区内积雪薄冰。

(三)督查考核,抓好落实。各单位要按照怀柔区扫雪铲冰工作方案要求,做好本单位扫雪铲冰工作,区城市管理委对扫雪铲冰工作进行巡查、检查、督查。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将牵头组织各属地执法分队检查督促社会单位和发动群众进行扫雪铲冰,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对未尽职的单位给予处罚。

(四)加强值守,报送信息。进入冬季,接到降雪预报后,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昼夜值班,出现降雪过程时,根据等级,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组织力量开始扫雪铲冰工作,保障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降雪预警启动后,公路分局、环卫服务公司和各镇乡、街道办事处要按照要求及时准确报送《扫雪铲冰工作启动情况表(作业单位和属地)》;除雪作业展开后,公路分局和环卫服务公司按照要求每4小时报送作业进度、道路打通情况(文字信息),报送要求:从开展作业到截至目前的累计情况和数据;降雪结束后,各单位按要求报送《扫雪铲冰雪后信息汇总表(所有单位)》,区城管执法监察局报送《扫雪铲冰执法检查情况表(城管执法局)》;遇局部降雪,各单位于次日上午9时前报送《扫雪铲冰雪后信息汇总表(所有单位)》。

道路铲冰除雪方案 篇3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积雪清扫工作的精神,确保市区道路畅通、交通安全和市容环境整洁,方便市民工作和生活,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城市道路除雪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和全市生产秩序为目标,以确保市区内主次干道畅通、整洁、安全为重点,坚持 “政府组织、全民参与”的原则,按照提前预防、充分准备、周密部署、快速反应、协调联动的工作思路。以机械除雪与人工清雪相结合,及时有效做好除雪工作,为全市人民创造一个交通顺畅、方便安全、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积雪清扫清运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积雪清扫工作的组织领导,备足备齐清扫工具,保证人员到位,及时清除积雪。环卫园林管理局需科学筹划,周密组织确保第一时间完成全市主干道机械清雪任务。其它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划分,逐层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到人,确保责任区路段机械清雪后,路沿石边、人行道门前的积雪按要求时限清理到绿化带内,路边不得堆积有碍观瞻的雪堆,确保群众及车辆出行安全。

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1、市爱卫办、绩效办、文明办、城管大队:市爱卫办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清雪工作;市绩效办负责对市直各部门、各单位清雪工作的'督导检查;文明办负责及时督促驻军、驻市各单位积雪清扫;房管局负责市区各住宅小区清雪工作;城管大队负责督查沿街门面房清雪工作。

2、环卫园林管理局:负责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工商户清雪责任区域的划分;协助市绩效办对全市各部门、各单位清雪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负责市区所有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及公园、游园、广场等清雪工作。

3、公安局交警队:负责辖区内积雪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加强交通治安管理和安全工作;清雪期间,新老城区主干道实行交通管制(消防车、救护车、警车公交车除外);(晚上下雪后第二天,交警部门于早晨9:30—中午13:00对市区内主要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确保除雪工作正常进行。

4、气象局:负责及时准确地向相关部门提供降雪的有关气象信息。

5、街道办事处:积极组织好本辖区居民清除背街小巷以及本辖区内无责任单位区的积雪。

6、文广局:及时派出记者参与清雪催雪督查工作,做好舆论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除雪的浓厚氛围。

7、工商局:南苑和虹桥工商所配合城管大队督促市区的个体工商户清除“三包区”积雪。

四、除雪标准与时限

1、清雪界限划分:严格按照划分的“三包区”责任区及第二、三责任区界线清雪;要将主干道上机械清雪后遗留在中央分割栏下,路沿石边的积雪清干净露出黑色路面和路沿石。

2、清雪时限:以雪为令,雪停即清。节假日正常清雪。第一责任区清扫任务必须在停雪天亮后4小时内完成(包括节假日在内);第二责任区清雪任务必须在停雪后8小时内完成(包括节假日在内)。第三责任区清雪任务必须在停雪后24小时内完成(包括节假日)。

3、清雪标准:路面清雪达到路见本色;路沿石达到无积雪;人行道积雪可堆放在绿化带内,要堆放整齐、美观、拍压平整;雪堆高度不得超过80公分,宽度不超过路沿石;严禁将石块、砖块、树枝、垃圾等杂物混入雪堆;严禁使用尖锐铁器毁坏路面。

4、由市爱卫办牵头,会同文明办、绩效办、工商局、环卫园林管理局、城管大队组成督查组,清雪两小时后对全市清雪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五、责任追究

1、对未按时完成,工作质量不达标的单位,由市爱卫办、文明办取消“文明单位”、“卫生红旗单位”荣誉称号。

2、对在规定时限内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以及领导不重视、组织不力、清扫不彻底的单位由市绩效办进行通报批评和媒体曝光,并按清雪面积进行处罚。

3、对在规定时限内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个体工商户及个人由城管大队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办法》第五条第六款进行处罚。

4、北京东路(八十四户乡政府—69230部队东院墙)、文林路、文景路、奎河路、文泽路、八十四户乡路段严禁倾倒积雪,由八十四户乡政府具体管理。如出现乱倒积雪现象,由八十四户乡政府自行清理。

道路铲冰除雪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冬季城市管理工作水平为目标,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全民参予冬季冰雪清运这项公益劳动,为及时清除冰雪,为全区人民创造良好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做出贡献。

二、指导原则

1、以雪为令原则;

2、自清自运门前雪原则;

3、公益劳动原则;

4、专群结合原则;

5、门前三包原则。

三、清运冰雪任务与责任划分

清运冰雪是社会公益劳动,是城区各单位和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城区国营大厂、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部队、个体业户等都要承担清运冰雪的任务与责任。

清运冰雪任务与责任划分如下:

1、国营大厂、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部队,除完成本单位责任区清运冰雪任务外,还要承担区清雪指挥部下达的主街路清运冰雪任务。

2、商服网点、个体业户。按照门前“三包”和自清自运门前雪的'原则,要清除和运走店外前至慢车道上的冰雪。

3、基建工地的清运冰雪任务由乙方完成,停止施工的基建工地的清雪任务由甲方完成。对街路出现的跑、冒、漏水结成的冰镜由产权单位负责。

4、工商局:负责市场及市场门前路口的冰雪清除清运工作。

具体地点:

5、清雪指挥部:负责划分清雪责任区,安排落实清雪任务,调动全区车辆抢运冰雪;负责监督、检查、处罚、奖励清雪督办责任单位。

交警中队:负责特大雪调动全区车辆,抢运街路冰雪,协助城管督办三座立交桥、六条主要交通干道的冰雪清除工作(工农大街、向阳大街、红岸大街、交通街、光明街,和平路)。

清雪指挥部办公室:检查、督办全区清雪、运雪工作,对不清雪的责任单位、个体业户进行停业、处罚、曝光,落实冰雪堆放地点。负责组织落实罚款资金,雇用劳务人员清除冰雪工作。

四、清雪标准与时限

1、清雪界限划分:街路清雪工作,临街单位和个人清雪路面的责任区,路面对面有单位清到路中心线为界,路面对面无单位清到路面对面路牙子(全部);单位两侧界线划分,有墙以墙为界,无墙以胡同中心线为界。临街单位四周有几条路清几条路。

2、清雪时限:以雪为令,雪停即清(节假日正常清雪),小雪当天清除;中雪二天内清除;大雪五天内清除。

3、清雪标准:路面清雪达到路见本色,路牙子达到无积雪,花池内无雪堆。

4、运雪标准:凡是承担清雪路面的责任单位,按规定时间将冰雪运到指定地点。

5、有偿服务:对无能力清运冰雪的单位和个体业户可以委托清雪指挥部办公室,雇用劳务人员、车辆清运冰雪。

6、收费标准:清雪每平方米1—5元,运雪四轮车每台次10元,汽车每台次30元。

五、奖惩办法

对于清雪工作完成好的街路,区政府给予清雪工作责任单位表彰和奖励;对于完不成清雪的街路,清雪指挥部将对清雪督办检查单位、清雪责任单位进行曝光、批评和处罚。按每平米处以5—10元罚款(根据黑龙江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对不认真履行清雪职责的单位和不完成任务的单位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取消当年评先优资格,双评工作扣分。并对不按时完成清运冰雪任务的商服网点和个体业户要处以罚款,并责令停业,清运冰雪。具体处罚由清雪指挥部审定并下达(罚款通知单),由城管中队执行。

道路铲冰除雪方案 篇5

公路除雪防滑工作是关乎保运输保民生的大事,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面做好公路除雪防滑工作,有效应对冬季雨雪天气和冰冻灾害,及时、快速地清除重点路段冰雪,确保邹平市国省干线公路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滨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有关规定要求,结合邹平国省干线公路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厅、省局深入开展“保畅通、保安全、树品牌、树形象”活动要求和《滨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公路除雪防滑工作实施方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宗旨,按照“以雪为令、除雪及时、高效低耗、安全畅通”的原则组织除雪防滑工作,深入开展“两保两树”活动,进一步提升公路管理服务水平,特别是冰冻雨雪天气下的应急保畅能力,为公众出行提供畅通高效、安全便捷的通行环境。

二、组织分工

(一)组织结构

成立除雪防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允亮,负责国道文石路邹平段除雪保畅工作;副组长梁英秀负责省道高淄路、省道惠沂路除雪保畅工作;副组长赵先锋负责国道青兰路邹平段除雪保畅工作。成员为各科室、站、队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中心路工科。各有关科室站队也要成立组织机构。

(二)责任分工

1、除雪防滑办公室

(1)负责所辖路段除雪防滑工作的协调、组织、领导、考核工作。

(2)根据滨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制定的除雪防滑质量标准、工作流程,结合所辖路段除雪防滑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除雪保通工作流程。

(3)贯彻执行滨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除雪防滑的相关指令。

(4)根据除雪防滑需要,对所属公路站、养护队的人员、物资、设备进行调配。

(5)按要求及时上报除雪情况、道路通行情况、除雪防滑情况等相关信息;通过新闻媒体、收费站、可变信息标志、96660等及时向公众发布道路通行信息。

(6)对受困车辆及人员进行抢险救援。

(7)检查、指导各公路站的除雪防滑相关工作。

(8)审核各公路站的除雪防滑费用。

(9)根据滨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指令,及时调配人员、物资、设备支援其他县区局进行除雪防滑。

(10)协调沿线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极端天气及特殊情况下除雪防滑的.支援及抢险救援工作。

2、公路站

(1)落实上级有关除雪防滑的制度、措施、办法,负责所辖路段除雪防滑的具体实施组织。

(2)根据所辖路段的具体情况,做好除雪防滑的相关准备工作。

(3)负责除雪防滑设备的保养、维修。

(4)负责所辖路段除雪防滑工作的安全管理。

(5)参与、配合所辖路段抢险救援工作。

三、组织准备

每年11月1日到次年4月1日为除雪防滑期,各单位必须在除雪防滑期之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重点路段为:国道G309青兰线,S234惠沂线小清河大桥、S235高淄线坡庄大桥。

(一)设备人员

1、设备

以公路站的管养路线为单位配备6台除雪铲,2台装载机,融雪剂撒布机2台,并在10月底已完成了所有除雪设备的维修保养,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同时,各单位根据历年除雪保通情况,与沿途拥有平地机、装载机及自卸汽车的企业或个人签订设备租用意向协议,保证随时租用。

2、人员

(1)设备操作手。按照每台大型除雪设备配备1名专职操作手和1名替班操作手的原则,配齐设备操作手。替班操作手尽量由公路站管理人员承担,不足部分可自沿线临时雇佣有相应操作资格的操作手。

(2)除雪防滑人工。按照每公里小雪1人、中雪2人、大雪或暴雪4至6人的标准在降雪前与沿途村镇签订用工协议,确保除雪人工需求。

(3)为验证人员的熟练配合及设备维护保养情况,在每年11月底前组织一次演练。

(二)资金物资

1、资金费用

除雪防滑资金从小修保养专项资金中列支,专款专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

2、物资

(1)融雪剂。路网主要干线公路每公里0.2吨。由市中心统一采购,发放到各公路站。

(2)防滑材料。每平方米0.015立方。各单位根据自行资金准备,在弯道、陡坡等重要路段存放足够的炉灰、砂石料等防滑材料,以备应急使用。

(3)铲刀。除雪车前铲、装载机铲每台车2幅左右。

(4)高标号柴油。与沿途地方及服务区加油站签订用油协议,保证油料供应。

(三)值班预警

1、值班报告。除雪防滑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报告制度,设专人值班,设立值班电话,并明确联络人,确保雪情信息及公路通阻信息随时报告。所有与除雪防滑有关的人员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随时了解降雪信息、接收除雪指令、上报除雪情况。除雪防滑值班室设在路工科,联系电话:4262808。

2、气象预警。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搜集掌握各种气象信息,为准确提供灾害预警信息提供重要保障。当可能出现对公路交通有较大影响的自然降雪、风吹雪阻、冰冻雨雪灾害时,可通过电话通知、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可变电子情报板、媒体、96660等多种渠道方式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相关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密切注意天气发展变化情况。路工科要根据预警信息,向各单位安排部署防范应对工作。各单位根据预警级别,迅速启动相预案,组织调度好应急队伍人员及设备物资全部到岗到位,随时待命开展除雪防滑、畅通保畅应急工作。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应急响应。雨雪天气及冰冻灾害发生后,要严格执行信息收集、上报、发布等制度,按照规定逐级上报公路交通封闭和通阻信息,并通过广播、报纸、网站、服务热线、可变情报板等方式,及时为公众提供路况信息,保障信息准确、及时、畅通。各单位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按照冰雪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立即组织开展除雪防滑工作,保障公路安全畅通。除雪防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及时到达现场,了解情况,指挥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要深入现场,指导除雪防滑具体工作。

(二)规范作业流程。公路除雪防滑应坚持规范作业,以机械作业为主,人工作业为辅,先主线、后支线,按照中央分隔带、快车道、行车道、紧急停靠带、路肩的先后顺序进行,对特大桥、大中桥、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要优先安排,重点保障。根据雪情情况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小雪(24小时累计降水量在2.5mm以下的降雪):降雪过程中,降雪覆盖路面厚度达2cm时,由2台除雪机械(除雪车或平地机)组合快速清抛超车道和行车道积雪,雪停后清抛紧急停靠带积雪,而后由人工将路肩位置高于路面的积雪铲平。

2、中雪(24小时累计降水量在2.5mm---4.9mm之间的降雪):降雪过程中,降雪覆盖路面厚度达2cm时,由2台除雪机械(除雪车或平地机)组合循环作业,快速清抛超车道和行车道积雪。雪停后由除雪车和平地机按照快车道、行车道、紧急停靠带的先后顺序对路面残余雪进行清刮。完成路面清雪后由人工将高于路面的路肩积雪铲平。

3、大雪或暴雪:(大雪24小时累计降水量在5mm---9.9mm之间,暴雪24小时累计降水量在10mm以上的降雪):降雪过程中,降雪覆盖路面厚度达2cm时,由2台除雪机械(除雪车或平地机)组合循环作业,快速清抛超车道和行车道积雪,尽量降低路面积雪厚度。雪停后由除雪车和平地机按照快车道、行车道、紧急停靠带的先后顺序对路面残余雪进行清刮。完成路面清雪后由人工将高于路面的路肩积雪铲平。

4、风吹积雪:一般采用平地机或除雪车清刮超车道及行车道积雪,采用自卸汽车配合装载机或装载机单独作业将紧急停靠带位置积雪运出或清至路肩外侧。有抛雪设备的单位可采用抛雪机降积雪抛至路肩外侧。

5、防滑:桥面、弯道、陡坡、加筋土挡墙、严重车撤路段可适量使用融雪剂,其他路段以砂、石屑、煤渣等防滑材料为主;初冬季节不宜使用融雪剂,尽量采用防滑料;水泥混凝土路面禁止使用融雪剂。

(三)严格时限标准。公路除雪防滑应做到即下即除,坚持雪中作业,严格标准要求,及时清除冰雪,有效避免和减少路面积雪、积冰的形成,保障安全畅通。

1、除雪时限。除雪时限指自降雪停止至达到规定的除雪标准、保证公路正常通行所需要的时间,不包括清理中央分隔带、紧急停靠带及路肩残雪的后续时间,按降雪程度分:小雪24小时完成,中雪48小时完成,大雪72小时完成,暴雪48小时保通,5日内完成。服务区、停车区广场、收费亭前后100米范围内及收费车道应在降雪停止4小时内完成清雪。

2、质量标准。除雪完成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桥面、弯道、陡坡、加筋土挡墙路段;路面无单块面积大于4平米的压实雪,能保证车辆在设计时速内安全能行;填方大于2米的路段路肩无高出路面的积雪,中央分隔带范围内积雪厚度不超过30厘米。

(四)确保安全作业。公路除雪防滑作业单位要按照规范组织作业,确保除雪设备、除雪人员及通行车辆的安全。除雪机械必须安装警示灯和警示牌,作业人员必须着安全标志服,人员设备集中的除雪路段要设立警示标志,并派专人疏导车辆,加强交通管制,保证作业现场安全。除雪机械禁止逆向行使作业,禁止夜间倒车作业。除雪机械多机梯队组合作业,车辆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平地机之间不小于200米,除雪车和其它机械之间间距不小于500米。风吹雪天气或能见度不足500米时要请求地方交警或协助路政部门出动警车在除雪设备的前后进行引导和交通疏导。禁止在能见度低或夜间进行人工清雪作业,人工集中除雪应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等安全措施。

(五)实施交通管制。冰雪天气下,要加大路政巡查频度,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协调,做好交通疏导和车辆绕行引导,保障车辆和人员安全。发生交通事故时,要积极做好抢险救援和现场维护、清理和路产索陪等工作,并对损坏的公路设施进行维修。

(六)完善后期工作。冰雪天气结束后,要立即组织人员,做好公路设施维护工作。对因冰雪造成的公路病害进行全面调查,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及时进行处治。对损坏的除雪设备及时维修,对消耗的应急物资及时补充,对丢失破坏的标志、标牌等附属设施,要抓紧添置补齐。重点做好冰雪过程中的安全盲区、险情易发路段的安全防护工作,消除安全隐患。要及时整理各种数据、表格和影像资料,积累除雪档案资料,认真做好除雪防滑工作的总结工作,及时补充和完善冰雪灾害应急预案。

五、考核奖惩

除雪防滑期之前,除雪防滑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单位除雪防滑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降雪发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除雪防滑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于准备充分、方法科学、保证投入、除雪防滑效果良好的单位,在市中心通报表扬并给予适当奖励;凡由于除雪组织不力,除雪效果差,致使交通堵塞,引发重大交通事故并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其他

未尽事宜参照《滨州市国省干线公路除雪防滑操作指南》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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