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阅读撂荒地专项整治方案(精选5篇),内容由多美网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撂荒地专项整治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川农领办(2022)29号)文件精神,把解决耕地撂荒作为保障粮食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统筹利用撂荒地,在全镇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鼓励企业、合作社及种养大户积极参与撂荒地整治工作,促进生产发展,确保粮食安全,以村为主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法管理、典型示范,按照先易后难、重点推动、全村推进的思路,将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任务分解到村、社、户,落实到地块,并于5月底前实现一台土、公路沿线、二台以下视线范围内撂荒耕地清零,今年年底实现所有撂荒耕地清零。
二、工作内容
(一)宣传动员。各村要及时成立工作机构,通过村广播、手机微信群、打电话等多种方式,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为治理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同时,要动员村民群众自觉保护好承包地,切实经营好农田、果园,确保农村耕地可持续利用。
(二)调查摸底。各村积极发动党员、村民小组长深入田间地头,调查耕地撂荒原因、时长、面积等,分组逐地块登记造册,同时并分类制定复耕整治措施,建立撂荒耕地整治台账,并对现场用能显示地点和经纬度的水印相机拍照存档,确保不落户,不漏地块,真正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数据准。
(三)集中治理。一是对摸排出的撂荒地整治台账,要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内容、时限进度及责任,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清单,加大对农户宣传力度,督促农户自种或亲友代种,推动撂荒地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二是把耕地撂荒与补助政策挂钩,对弃耕撂荒耕地1年以上的,停止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停止承包经营者享受各项奖励政策,待复耕复种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三是高标准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重点保障小麦、玉米、马铃薯等省内重要粮食作物种植。一般耕地主要用于蔬菜等农产品的种植,对弃耕撂荒连续2年以上的承包耕地,由村集体责令承包方及时复耕或引导流转复耕;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合理经济补偿的基础上,引导其自愿退出承包。四是对退出来的'耕地,通过“三免两减半”政策吸引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来进行统一经营管理,有效盘活撂荒地。
(四)考核验收。镇政府组织将成立专门的考核验收组,逐村、逐组进行验收,确保不漏一户人、不漏一块地。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撂荒耕地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负责全镇撂荒耕地治理复耕复种工作的指导、督导、考核、验收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实行专人负责,确保治理工作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全面将撂荒耕地治理责任落实到人头。
(二)严格逗硬考核。要充分认识解决耕地撂荒问题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把撂荒耕地复耕工作摆在“三农”工作的重要位置。各驻村工作组负责各村的撂荒地整治工作(详见附件2),同时将各村撂荒耕地整治成果纳入镇年度考核,持续加强耕地撂荒情况跟踪监测和督促检查,防止耕地再次撂荒。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在撂荒耕地治理过程中要积极探索,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健全土地承包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治理成果,实现土地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防止撂荒耕地问题反弹。
撂荒地专项整治方案 篇2
一、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耕地撂荒整治,遏制耕地撂荒,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和粮食产量,保障粮食安全,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目标
推进2021年度5362.6亩未复垦复种撂荒耕地的整治工作,2022年内全面完成复垦复种。每年开展一次耕地撂荒排查,及时跟进整治,遏制增量。
三、整治措施
(一)加强宣传培训。利用传统和新媒体,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并充分结合村民会议及“三月”法制宣传月开展宣传培训,要求全县各村民小组每年1月至5月期间开展耕地撂荒整治政策宣传培训不少于1次,并形成宣传培训总结(包括文字材料及图片)报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并以乡(镇)为单位汇总上报。
(二)精准摸排耕地撂荒面积。各乡(镇)每年6月底前逐村、逐户开展摸排登记,摸清撂荒耕地承包人、撂荒面积、撂荒原因、流转和撂荒年限、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建立台账,开展动态监测管控,防增量、减存量,加强对撂荒地利用情况的跟踪调度,及时更新台账信息,实行台账销号管理。
(三)限期复耕。对撂荒年限在2年及以上的承包耕地,要教育引导农户立即复耕,对经书面告知农户仍不复耕的,属于基本农田的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由原发包单位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其它耕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复耕利用。同时,各村集体要把耕地撂荒整治纳入村规民约,进一步加强撂荒耕地的整治和管理。
(四)落实惠农政策。进一步提高惠农政策的针对性和导向性。同时,对承包流转撂荒地的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进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坚持“谁种粮、补贴谁”的原则,并在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内的相关机械设备给予优先补贴,鼓励支持发展生产全程机械化。
(五)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政策、资金、项目、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予以倾斜扶持,积极引导推广全程式、菜单式服务模式,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
(六)推进土地流转。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确保耕地有效利用,保护和提升耕地地力。对长期外出务工、家中无劳动力的农户,鼓励按照依法、自愿的原则,采取“零租金”“低租金”代耕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土地经营权受让方要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闲置撂荒。指导流转双方将防止耕地撂荒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强化约束监督,对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二条、第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由原土地承包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或由发包方依法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对耕作和设施条件较差的撂荒坡地或细碎地块,具备条件的乡(镇)要积极申报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石漠化治理建设等项目范围,加大投入力度,配套完善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提升宜机作业水平。对因灾损毁的.撂荒地,要尽快组织村民修复、恢复生产。对肥力差、地力等级低的可以结合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采取增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等措施,尽快恢复撂荒地肥力,提升产出水平。
(八)强化监督考核。各乡(镇)要充分认识解决耕地撂荒问题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把撂荒地复耕工作摆在“三农”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统筹协调部署,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实行月报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整理、汇总撂荒地复耕工作资料。同时,把耕地撂荒整治工作纳入对各乡(镇)粮食安全考核指标进行考核。
四、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每年6月1日至30日)。各乡(镇)要深入各村寨、农户和田间地头,对土地弃耕撂荒土地的承包人、地块名称、面积、四至坐落、流转和撂荒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一登记造册。
(二)集中整治阶段(每年7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各乡(镇)根据调查摸底情况,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认真进行梳理,对撂荒年限在2年及以上的承包耕地,要教育引导单位或者个人立即复耕,对经书面告知农户仍不复耕的,属于基本农田的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由原发包单位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其它耕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复耕利用。并对该撂荒耕地的所有涉农补贴不予发放,认真贯彻落实“谁种粮、补贴谁”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三)总结阶段(次年5月1日至15日)。各乡(镇)在农村耕地承包管理集中整治撂荒工作结束后,要做好本辖区内的档案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农村耕地承包管理集中整治撂荒工作进行检查。
五、解读材料审定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定人:,电话:
联系人:,电话:
撂荒地专项整治方案 篇3
为做好市涉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充分挖掘保供潜力,有效遏制耕地撂荒,按照荔农[2022]5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工作片、村(居)为摸排和整治责任主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法管理、典型示范,按照先易后难、重点推动的思路,将台账内撂荒地复耕复种任务分解到户,落实到地块,确保全镇2021年台账内38.76亩撂荒地块按时全部复耕。同时,开展台账外可能出现的撂荒地(未耕种2年以上)的动态监测,纳入复耕复种计划范畴,发现一块,及时复耕一块。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分类指导。各村(居)要针对耕地撂荒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推进撂荒地统筹利用。要因地制宜选择复耕复种的作物品种和技术模式,对立地条件好的撂荒地,要做到应种尽种,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粮食生产功能区要健全完善管护机制,严禁撂荒,确保能种一季种一季、能种一年种一年;丘陵地区的撂荒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宜粮则粮、宜特则特,支持发展特色粮油、特色水果、中药材等生产,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山区的山垅田,要加强指导,因地制宜抓好复耕利用;对确不适宜耕种的.撂荒地,可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规划要求,优先用作农机具存放场所和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等设施用地,解决乡村产业发展用地难问题;暂不耕种的冬闲田,应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同时,要加强与土地所沟通协调,比对国土三调图斑,标注撂荒地块变更情况,做好撂荒地块落图有关工作。
(二)改善耕种条件。2021年台账内及本次排查新的撂荒地,各村(居)要加大投入力度,开展耕地“宜机化”改造,配套完善灌溉、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增强生产的便利性;加大撂荒地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通过加强撂荒地理化性状改良、地力培肥等措施,逐步恢复撂荒地地力和产出水平;对因灾损毁的撂荒地,要尽快修复、恢复生产;要充分结合“六清行动”,加强池塘、水沟清淤、扩容、疏通,既发挥蓄水、排防等环保清洁功能,又确保农作物日常灌溉的迫切需要;要落实野猪等野生动物为害防控机制,完善防护设施,及时发布信息,果断有效进行处置,确保能种能收。
(三)落实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承包耕地,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不损害农民利益前提下,由村组集体责令承包方及时复耕,或引导流转复耕;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合理经济补偿基础上,引导其自愿退出承包权。对退出的耕地,村集体进行统一经营管理,有效盘活撂荒地。对长期撂荒的要停止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停止承包地经营者享受的各项奖励政策,待复耕复种后再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四)促进土地流转。要积极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将撂荒地流转给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对统筹利用撂荒地成效突出的新型经营主体,加大资金、项目、政策等支持。要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将防止弃耕抛荒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对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采取措施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五)提升社会服务。支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服务主体,面向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开展全程式、菜单式托管服务。针对存量撂荒地,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面向小农户和粮食生产薄弱环节的托管服务,推行粮食代耕、代种、代防、代收、代烘等服务模式,减少撂荒地存量,遏制增量;对撂荒地集中的区域,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指导服务;对一些农业生产技能弱的农户,要开展“一对一”帮扶,让他们尽快熟悉技术、熟练运用技术,提高生产能力。
三、工作计划
(一)开展摸排,更新台账(2022年3月-4月)。各村(居)应成立工作专班,完善工作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以组为单位开展排查,4月30日前完成撂荒地信息台账更新工作。对原有撂荒台账,要逐个地块标注已复耕情况、面积;对台账外可能存在撂荒的情况(未耕种2年以上),要继续开展摸底排查,及时更新台账。撂荒地信息台账要盖章签字确认上报。
(二)专项整治,全面复种(2022年3月-12月)。充分利用春播和秋冬种季节,开展复耕复种。各村(居)在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同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鼓励优先种植粮食作物。撂荒的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地块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要抢抓农时复垦播种,做到应种尽种。要建立撂荒地动态监测和管理长效机制,严格按照撂荒地信息台账,每月动态更新台账,定期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末25日更新报送一次、9-12月每月更新报送一次工作台账。同时,要强化对台账外撂荒地跟踪监测,及时纳入复耕计划,出现一块,复耕一块。
(三)全面自查,补缺补漏(2023年1月-4月)。各村(居)要对照台账、治理目标任务,认真开展撂荒地治理自查“回头看”,对本辖区内的撂荒耕地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完善台账资料,确保撂荒耕地得到有效治理。要全面落实《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十二条措施的通知》(莆农规〔2022〕2号)及《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荔城区稳粮惠农保障措施的通知》(荔政办规[2022]2号)稳粮惠农政策宣传与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撂荒地利用情况的跟踪监测和督促检查,将撂荒地整治工作列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绩效考核等指标内容。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对撂荒问题整治成效缓慢的村(居)进行通报或提请镇党委、政府约谈。各村(居)要将统筹利用撂荒地情况纳入粮食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要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及时组织对撂荒地进行复耕复种。
(二)强化约束措施。严格落实责任主体,按照阶段任务要求,责任到人,任务到人,确保治理工作每个阶段取得实效。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村(居)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珍惜耕地、用好耕地。认真总结遏制耕地撂荒和引导撂荒地复耕复种的有效做法,曝光耕地撂荒典型案例,营造统筹利用撂荒地的良好氛围。
撂荒地专项整治方案 篇4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农规发〔2021〕1 号)、《中共六盘水市水城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水农领办通〔2022〕13 号)文件要求,为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充分挖掘保供潜力,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藏粮于地战略。坚持科学谋划,分类指导,有序推进,统筹利用撂荒地,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工作
(一)开展联动摸排。由乡人民政府统筹,根据区自然资源部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图斑及最新卫星遥感影像数据,梳理疑似撂荒地图斑,组织乡国土所及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联合指导各村开展全面摸排核查,建立撂荒地台账。正确识别季节性闲置耕地、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
(二)进行分类整治。各村在整治过程中,要认真分析撂荒原因,按照“宜粮则粮、宜特则特”的原则,对因外出务工家中无劳动力耕种、因肥力变差地力等级下降、因灾损毁等原因造成撂荒的进行分类整治,通过委托种植、恢复地力等方式,抢抓农时季节恢复生产。
(三)加快设施建设。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逐步完善农田水利、机耕道、喷滴灌等基础设施。推广适用于丘陵山区特色农业生产的小型智能化、多功能、组合式农机机械,推进农机农艺融合,提高生产效率。
(四)规范土地流转。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将撂荒地流转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对统筹利用撂荒地成效突出的新型经营主体,加大政策、项目等支持力度。强化土地流转管理,完善流转合同内容,防止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后出现撂荒。
(五)强化政策扶持。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制度,落实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和农业保险政策。扶持返乡留乡农民工利用撂荒地发展粮食规模生产和特色种养,对符合相关规定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信贷支持。
(六)加强“两区”监管。各村要把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纳入重点监管地块,规划种植目标作物,稳定粮食生产面积。强化“两区”保护,开展“两区”划定“回头看”,严禁改变“两区”生产功能,不得违规在“两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违规将其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
(七)开展政策宣传。乡农业部门、各村要积极开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业保险等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做好耕地保护及利用。
三、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及摸排(3月20日至4月10日)。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进行安排部署及宣传发动。各村对辖区内耕地撂荒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逐村逐户摸清底数,建立排查台账,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治理。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4月10至6月15)。各村根据撂荒地摸排情况,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对辖区内的撂荒地开展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中期评估(6月16日至6月30日)。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国土所结合区自然资源部门卫星图片,对撂荒地利用情况进行核实及中期评估,对工作进度滞后的进行中期提示、通报。
第四阶段:查缺补漏(7月1日至11月15日)。各村结合秋冬种植,开展撂荒地查缺补漏、补植补种工作,采取用地养地相结合,推广绿肥种植,提高冬闲田土综合利用率。
第五阶段:年度评价(11 月16日至12月15日)对撂荒地专项整治进行年终评估及绩效评价。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级成立撂荒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全区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农村局。各村要高度重视,相应成立工作机构,组建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组织书记是撂荒地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将撂荒地统筹利用作为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菜篮子”工程建设的重要抓手,层层压实责任,任务细化到组到户,整治工作落实到田块、到农户。
(三)强化督促指导。乡级组建工作组,对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对村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全面排查指导,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强化跟踪问效。将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纳入2022 年各村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分别于6月、11月进行两次评估,乡级根据区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疑似撂荒地图斑及实地核查结果进行评估,对工作进展滞后的村由乡人民政府进行约谈。
(五)强化定期调度。各村要明确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日常调度及资料上报工作。排查整治期间实行月调度,于每月25日前上报《水城区果布戛乡2022年撂荒地专项整治进度表》及《水城区果布戛乡撂荒地排查台账》。
撂荒地专项整治方案 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对遏制耕地撂荒的决策部署,按照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继续做好撂荒地核实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坚决纠正和逐步解决农村承包耕地管理中出现弃耕撂荒、毁损耕地等现象和问题,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村为主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法管理、典型示范,按照先摸后核、先易后难、示范带动、全面推进的方略,实行镇领导包片、镇干部包村、村书记负责的责任机制。将撂荒地情况摸清楚、核准确、分解到村、落实到户。力争到2022年7月底将全镇21个村粮食生产功能区撂荒地现象基本消除,农村耕地承包管理机制和耕地承包责任制度不断完善健全,耕地利用率不断提高。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月25日至3月10日)。各村要根据方案要求,召开村两委会议,学习方案内容,及时成立村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夯实工作责任,全面规划部署。要通过农村大喇叭、手机微信群、打电话等多种方式,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为治理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同时,要动员村民群众自觉保护好承包地,切实经营好农田、果园,确保农村耕地可持续利用。
(二)调查摸底阶段(3月11日至3月21日)。各村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要深入田间地头,摸清本村辖区内耕地撂荒情况,分组逐块登记造册。同时制定复耕复种计划和措施,建立台账。做到底子清楚、数据准确、计划明确、措施得当,为下一阶段的集中治理提供有力保障。
(三)集中治理阶段(3月22日至6月30日)。各村要在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抢抓农业生产的宝贵时机,依法依规,科学谋划,督促承包人立即行动起来,认真落实耕种责任,确保耕种到位。对不落实耕种责任仍然撂荒的,依法收回,以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合作社代管落实复耕复种任务。各村党支部书记要亲自挂帅,制定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生产计划和具体措施,带领干部入户到田,一户一户地查、一块一块地落实,确保适合耕种的耕地应种尽种。
(四)自查总结(7月1日至7月10日)。各村对治理目标任务,认真开展撂荒耕地治理自查“回头看”,对本辖区内的撂荒耕地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逐社进行查漏补缺,完善台账资料,确保撂荒耕地得到有效治理。
(五)考核及验收(7月11日至10月30日)。镇上将成立专门的考核验收组,根据作物季节采取阶段性验收。开展作物撂荒地复耕复种阶段性验收;开展晚秋作物撂荒地复耕复种阶段性验收;10月底前,完成所有撂荒地复耕复种阶段性验收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加强教育和引导。各村要通过召开会议、广播宣传、张贴标语、入户摸底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耕地保护政策,提高群众对耕种土地责任义务的认识。
(二)分类实施,有序推进撂荒地治理。各村要认真分析撂荒原因,紧盯重点区域、整片撂荒、弃耕农户,破解撂荒难题,解决瓶颈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复耕复垦目标任务。一是凡是撂荒的承包耕地,一律停耕地地力补贴,直到复耕为止。二是针对季节性撂荒耕地,由村委会下发复耕通知书,按照农户自愿原则,引导群众发展多季多茬种植,鼓励优先发展粮油种植,确保复耕到位。三是针对常年性撂荒耕地,由各村下发复耕通知书,限期复耕,对拒不复耕的,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将长期撂荒土地按照流程回收;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受让方(承包户),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发包方(村集体)可以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土地撂荒年限的认定必须经过社会调查、村民代表大会评议、村两委会审定三个步骤。收回的土地,经村两委会研究决议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收益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优先种植玉米、红薯等粮食作物,直到原承包农户自愿耕种。四是针对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或家中缺少劳动力等无力耕种但又不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在不改变撂荒耕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将撂荒地流转给家庭农场、合作社、种植大户等经营或代耕代种。
(三)强化政策激励,保障复耕成效。一是要优先整合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对整治连片耕地进行支持;二是对村集体依法收回土地经营权的,村委会按照产业扶持基金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将基金用于村集体经济对撂荒地回收后的复耕复种,镇政府将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出台有效扶持措施。三是对积极参与整治耕地抛荒的种植大户和新型经营主体予以申报项目扶持,在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上优先倾斜。
(四)引导农户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规范集体土地流转程序,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加强土地经营流转管理。按照“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或家中缺少劳动力等无力耕种但又不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在不改变撂荒耕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大力推行“互换并地、小块变大块、多块变一块”“确权不确地、土地换股权”等做法,集中连片,统一耕种或对外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五)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遏制耕地撂荒,加强社会化服务有效措施。一是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广全程式、菜单式服务模式,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二是加强技术指导。一些返镇农民工对开展农业生产的技术不熟悉,加强技术指导非常重要。对撂荒地集中的区域,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指导服务。对一些农业生产技能弱的农户,开展“一对一”帮扶,让他们尽快熟悉技术、熟练运用技术,提高生产能力。
(六)改善撂荒地耕地条件。撂荒地多是坡地或细碎地块,设施条件较差。改善耕作条件,具备条件的撂荒地争取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大投入力度,配套完善灌排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提升宜机作业水平。对因灾损毁的撂荒地,要尽快修复、恢复生产。提升耕地地力,耕地撂荒多年就会成为荒地,肥力变差、地力等级下降,要结合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采取增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等措施,尽快恢复撂荒地肥力,提升产出水平。配套农机装备,引导农户配套农机装备,降低劳动强度和生产成本。
四、其他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把土地复耕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列入“三农”工作年度目标考核,严格开展考核。镇成立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第一负责人的工作专班,实行党政同责工作机制,形成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治理的第一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和包户负责人承担直接责任的责任体系,将撂荒土地专项治理作为发展农村经济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严格落实责任主体,按照阶段任务要求,责任到人,任务到人,确保治理工作每个阶段取得实效。
(二)加大督查力度。各村要明确专人联络,建立动态管理台账,总结、分析经验做法,按照“一周一调度、一月一汇总”的机制,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镇撂荒地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撂荒地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治理不力的村进行通报批评。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在治理过程中要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和补充,逐步形成适合本镇撂荒地治理的办法。不断巩固治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