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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村实施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指导意见》(建村〔20xx〕xx号),有序推进我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结合《xx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x办字〔20xx〕xx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结合我省正在大力推进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以农村自然村为基本单元,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为工作载体,广泛深入开展“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共同缔造”活动,建设“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农村人居环境,使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具体、更加充实、更可持续。
二、工作内容
一是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乡镇和村民委员会、村民理事会,通过座谈走访、入户调研等方式,开展基层协商、了解群众需求,共谋人居环境突出问题解决方案;二是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乡镇和村民委员会、村民理事会共同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动员各方贡献力量,共建美好人居环境;三是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指导乡镇和村民委员会、村民理事会,通过商议拟定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并监督执行,共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成果;四是在县级党委、政府领导下,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同建立“共同缔造”活动评价机制,定期不定期听取群众意见反馈,共评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实效;五是通过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共享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成果。
三、组织协调
(一)明确工作载体。在农村自然村以人居环境整治等为载体,从危房改造、垃圾污水治理、改水、改厨、改厕、改圈、美化村容村貌、保护传统村落等工作入手,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注意发挥村民主体作用,从房前屋后的小事实事和长效管护的'点点滴滴做起。
(二)加强组织领导。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农业农村厅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开展督促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积极参与,确保有关工作落到实处。有关县(市、区)建立由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在项目申报、资金安排上倾斜支持“共同缔造”活动试点村庄。乡镇作为工作主体,具体推进“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村民委员会、村民理事会积极开展民主协商和发动群众投工投劳,支持“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xx月xx日前,设区市要将年度工作计划报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
(三)确定试点名单。根据各设区市推荐,在全省选择31个农村自然村开展“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各试点村要因地制宜确定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的具体切入点,探索创新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不断总结试点经验。
(四)做好培训宣传。加强对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系统及乡镇、农村干部培训,帮助尽快掌握、灵活运用“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法。及时发现、总结和宣传“共同缔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鲜活经验及乡镇、农村干部和带头人的典型,形成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氛围。
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村实施方案 篇2
为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部署安排,发挥就业帮扶车间(原扶贫车间)就近吸纳就业优势,帮助脱贫人口实现家门口就业,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总量不减”“标准不降”“量质双升”的原则,抓牢抓实就业帮扶车间巩固提升,帮助人民群众实现“岗位送到家门口,就业顾家两不误”的目标。一是坚持车间“总量不减”,稳步推进就业帮扶车间规范管理,实施“有进有出”动态调整,持续激发就业帮扶车间活力;二是坚持建设“标准不降”,严格执行就业帮扶车间建设标准,努力扩大就业帮扶车间岗位供给量,增加人民群众就地就业机会;三是坚持既要实现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总量(含脱贫人口的提升和务工收入的.稳步增加),更要帮助就业帮扶车间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就业帮扶车间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成立绥宁县巩固提升就业帮扶车间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张晨阳同志任组长,唐伯贫、罗兴、唐友柏、刘让文、贺恩森同志任副组长,陈先念、刘本廉、李立成、秦壬娥同志和17个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贺恩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巩固提升就业帮扶车间专项行动具体业务工作。
三、建设认定标准
就业帮扶车间,是指以促进脱贫劳动力就近就地实现灵活就业或居家就业为目标,从事农产品加工、手工工艺、种植养殖、来料加工等业务的生产车间或场所,主要包括厂房式帮扶车间和分散加工的居家式帮扶车间等形式。
1.开办条件。1.县内外具有合法资质、正常生产经营和纳税的企业、个体工商户;2.须依法在本县进行工商登记开工生产。
2.认定标准。1.厂房式就业帮扶车间: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乡镇、村建设、购买或租用厂房从事生产加工活动建筑面在100平方米以上,能提供就业岗位15个以上,并已吸纳脱贫劳动力5人以上(含)可认定为厂房式就业帮扶车间。2.居家式就业帮扶车间: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与脱贫劳动力建立产品加工承揽关系,签订承揽合同,并带动5名以上(含)脱贫劳动力居家从事生产加工活动的可认定为居家式就业帮扶车间。
四、主要内容
1.新建就业帮扶车间。根据脱贫人口在100人以上的集中安置点至少建成一家就业帮扶车间的要求,关峡乡三板桥集中安置点、红岩镇红岩村集中安置点、金屋塘镇主溪集中安置点和寨市乡寨市村集中安置点要按照就业帮扶车间建设标准在9月15日前完成建设任务。由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和县财政局进行认定。
2.已建就业帮扶车间。做到三个不少于,一是20xx年底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总量不得少于20xx年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总人数;二是20xx年底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总量不得少于20xx年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总人数;三是就业帮扶车间务工人员收入“稳中有升”,就业帮扶车间吸纳的就业人员收入增速不低于本年度该地区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水平。
3.确保就业帮扶车间政策落实到位。按照《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湘人社〔20xx〕10号)文件要求和《关于加快就业扶贫车间建设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意见》(湘人社〔20xx〕75号)文件要求落实政策打造一批规范化管理、可持续发展的就业帮扶车间。
五、考核评估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专项行动推进落实情况开展两次实地考核,实行“一月双考核、一月双通报”制度。具体按照《巩固提升就业帮扶车间专项行动考核细则》组织实施。
六、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和各乡镇要将巩固提升就业帮扶车间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加以组织推进,成立领导小组,实行专人专班负责,认真制定自查方案,落实落细考核指标。县发改部门、县人社部门和县乡村振兴部门要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共同组织开展好就业帮扶车间建设,确保形成巩固提升就业帮扶车间稳就业、促增收、助振兴的有效合力。
2.坚持问题导向。各部门和各乡镇要全面掌握就业帮扶车间基本情况,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到底数清、底子明,实行问题“清单制”和“销号制”管理。坚持对标对表,狠抓问题整改销号,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将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实行问责,全力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3.抓好提质增效。各部门和各乡镇按照既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内容,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建好管好用好就业帮扶车间,充分发挥好就业帮扶车间就地就近就业优势,确保其成为稳定脱贫人口就业、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
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村实施方案 篇3
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乡村振兴宿松样板。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关于做好20xx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打造一批符合宿松特色的乡村振兴示范乡(镇)村和示范区。通过先行先试、示范引领,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扎实有效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管村工作领导体制,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以更大力度更大举措推进乡村振兴。
(二)坚持全民参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为出发点,把广大群众认可和满意度作为重要标准,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坚持综合创建。坚持一切从乡村需求实际出发,整合部门资源、资金,按照“强产业、补短板、惠民生、求实效”的'原则,集中力量、集中投入、集中项目,开展综合创建,积极推进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组织振兴。
(四)坚持因地制宜。根据乡村振兴的总体目标,立足实际,综合考虑全县不同区域产业基础和发展现状,分类施策,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展现特色。
三、创建目标
按照“抓点连线成片”的思路,着力实施“322+N”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行动。
(一)3个示范区:重点支持孚玉大河乡村振兴休闲产业、五里怡花湾生态农业、佐坝电商小镇等区域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以点带面,辐射带动,打造乡村振兴宿松样板。
(二)2个示范乡镇:洲头乡、趾凤乡为乡村振兴示范创建乡镇。
(三)20个示范村:在洲头、趾凤以外的其他20个乡镇各选定1个班子战斗力强、产业基础好、生态环境优的行政村开展示范村创建。
(四)N个乡村振兴示范乡村(区):按照创建申报要求,分年度开展示范乡村(区)申报。
四、资金安排
大力统筹各类资金,重点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根据当年财政衔接资金规模和可统筹的各部门其他涉农资金规模,由县统筹确定当年对各示范区、示范乡(镇)、示范村的资金补助标准。其中20xx年从衔接资金中支持的标准为:洲头乡和趾凤乡2个示范乡安排资金原则上不少于800万元;2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除洲头乡和趾凤乡以外每个乡镇1个),每个示范村原则上不少于100万元;五里怡花湾生态农业、孚玉大河乡村振兴休闲产业、佐坝电商小镇等3个乡村振兴示范区,每个示范区安排资金原则上不少于800万元。
五、创建内容
(一)聚焦乡村产业,促进农村发展
1.发展特色产业。示范村充分利用资源禀赋、紧扣市场需求发展一个主导产业或建设一个产业基地。(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县文旅体局、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各乡镇等)示范乡镇积极实施158行动计划,建设长三角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示范乡镇等)
2.支持主导产业。示范乡镇选准主导产业,加大“双招双引”工作力度,培育产业链,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吸引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建1个主导产业现代农业产业园。积极争创国家、省、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招商中心、县科经局、县市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体局等相关县直单位,示范乡镇等)
3.坚持品牌创建。在继续巩固以“龙成油茶、仙田米业、黄雀皈稻虾、洲头葡萄、宿松香芽”等品牌的基础上,加强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大力推动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开展"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积极创建具有宿松特色、竞争优势的各类绿色农业品牌。(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市监局、县商务局,各乡镇等)
4.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示范村党组织要引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拓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成果。(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等)
5.实施“两强一增”行动。实施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科经局、县人社局、县统计局等相关县直单位,各乡镇等)
6.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在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逐步实现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等)
(二)聚焦乡村建设,补齐农村短板
1.推进乡村建设规划设计。示范乡村(区)要立足现有基础,凸显村庄特色风貌,因地制宜,编制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示范,乡镇要强化集镇的区域中心服务功能,按照城乡融合、工贸服务、农业产业、文旅商贸等类型推进示范乡镇集镇改造全覆盖,提升集镇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资规局、县住建局,各乡镇等)
2.推进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示范乡村(区)要提高交通设施、供水保障、环卫工程、市场服务、数字乡村一体化水平。加快“四好农村路”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各乡镇等)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农村自来水通村率、供水保障率、饮水达标率、水质合格率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卫健委,各乡镇等)示范乡村(区)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村内至少建一座标准化无障碍公厕,村庄常态保洁,建有集中或分散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率达到省市确定的目标以上,基本消除大面积黑臭水体。(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文旅体局、县卫健委,各乡镇等)示范乡镇建有标准化集贸市场,行政村建有标准化的农产品交易示范点。(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各乡镇等)示范乡村(区)内实现千兆光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移动物联网全覆盖,实现乡村数字信息资源整合;示范村内至少有一家运行正常的益农信息社或农村淘宝网点。(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文旅体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运局,各乡镇等)
3.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示范乡村(区)要推进基本公共教育、卫生、文化、养老、就业服务一体化。示范乡镇至少有一所公办幼儿园,招引一批公共卫生人才、全科医生,创建省级卫生乡镇,乡村卫生院(室)标准化信息化建设100%达标。(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卫健委,示范乡镇等)要积极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和全民健身工程,示范乡镇建有体育“三个一”工程(一个1000平方米室内健身中心、1个20xx平方米健身广场、一个多功能球类运动场),示范村建有健身场所。(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各乡镇等)示范乡镇建有标准化敬老院,示范村建有一个养老服务中心,可与残疾人之家统筹使用。(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各乡镇等)示范乡村(区)要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就业,加强有培训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县人社局,各乡镇等)
4.推进人居环境生态宜居化。示范乡村(区)要巩固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成果,全面提升人居环境,达到线上有看点、点上有亮点的目标。(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交运局等相关县直单位,各乡镇等)加快农村杆线整治,有效遏制"蜘蛛网”现象。(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供电公司、有关通讯网络公司,各乡镇等)加快交通沿线整治,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交通主次干道环境干净整洁、绿化美化有序。(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各乡镇等)按照“六有"标准,加快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常态保洁。(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城管局等相关县直单位,各乡镇等)积极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责任单位:县妇联,各乡镇等)
(三)聚焦乡村治理,维护农村稳定
1.政治引领。示范乡村(区)要推进党建引领信用村扩面选点建设,加强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设置一个党内政治生活馆,每个村至少选配一名年轻优秀后备干部担任乡村振兴专干。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组织宿松“好支书”评选活动。(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等)
2.自治为基。示范乡村(区)要建立村民议事机制,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发挥“一约五会”作用明显。(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各乡镇等)
3.法治为本。示范乡村(区)要积极开展平安乡村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确保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不出现重点信访户,配有法律顾问,到20xx年底,每个自然村(村民小组)至少培养3名“法律明白人”。(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各乡镇等)
4.德治为先。示范乡村(区)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施文明创建工程;示范乡镇要积极争创省级文明乡镇,示范村要争创市级文明村庄,开展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评选。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建立文明积分制度,革除高价彩礼、人情攀比、薄养厚葬、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各乡镇等)
5.智治支撑。示范乡村(区)要加强“雪亮工程”建设,每个自然村监控探头不少于2个,中心村不少于5个。(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各乡镇等)开展数字乡村治理模式创新,整合数字信息资源,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主要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达到30%以上。(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经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各乡镇等)
六、示范村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班子战斗力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凝聚力强,群众支持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高,村(社区)内无重点信访户,社会风气积极向上。
2.产业基础较好。聚焦优势特色产业,有明确的主导产业和一定的发展基础,产业有较强的区域竞争力。
3.资源优势突出。具备独特的资源优势,生态条件较好,农村环境优美宜居。
(二)申报程序
1.策划申报。除洲头、趾凤两个乡镇外,每个乡镇申报1个行政村作为创建示范村。
2.编制方案。对入选示范创建名单的示范区、乡(镇)以及村(社区),要编制示范创建年度工作方案和项目资金使用概算及子项目资金需求清单,并按时报县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由县委农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组织综合审定,报县乡村振兴指挥部批准,正式启动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县乡村振兴指挥部统一领导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创建工作。乡村振兴各专项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探索成立资金整合工作专班和规划建设指导专班,全力支持示范创建工作。示范乡村(区)要成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细化职责分工,狠抓创建。按照县领导联系乡镇分工建立县领导联系示范区工作机制;建立示范创建工作调度机制,定期召开会议,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分析短板、研究政策、解决问题。
(二)强化要素保障。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县统筹各类资金用于乡村振兴工作,根据各示范乡村(区)建设进度,按照考核办法,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奖励;县相关部门要整合各类涉农资金支持乡村振兴示范乡村(区)创建工作;乡村振兴各相关部门整合相关资金投入乡村振兴示范乡(镇)村、示范区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本部门上级专项资金的30%,并做到应整尽整;各部门整合相关项目资金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方案,须经分管副县长审核把关后,报常务副县长审定方可组织实施;鸠江区、上交所帮扶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乡村振兴示范乡村(区)创建;衔接资金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向示范乡村(区)倾斜;鼓励各乡镇出台具体扶持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示范创建,把各方资源和力量凝聚到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工作中。加大用地保障力度。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引领作用,统筹安排示范乡村(区)建设用地,保障用地空间;盘活存量土地和闲置土地,着力提升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积极配置信贷资金,推进信用村镇建设,加大对示范乡村(区)项目储备库内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发挥开发性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银行综合服务功能和作用,为示范乡村(区)提供多元化融资支持。
(三)加强督查考评。各乡镇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担当作为,乡村振兴示范单位必须在当年年底前取得明显创建工作成效。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对全县乡村振兴示范地区创建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掌握工作动态,通报创建工作进展。财政、审计及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财政性资金使用绩效管理,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资规、住建等部门要加强对村庄规划、建设用地等方面的监督指导,压实示范创建工作责任。要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成效纳入乡镇和部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四)强化宣传氛围。各乡镇和乡村振兴各专项小组成员单位要创新形式,大力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地区创建工作宣传活动,总结推广典型范例和经验做法,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村实施方案 篇4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四新”主目标和“四化”主抓手,以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聚焦“建、管、养、运、融”五大目标,健全完善“网络覆盖、管养保障、运输服务、制度政策、资金保障、技术标准、群众参与、融合发展、示范引领”九大体系,将农村公路打造成为带动发展的产业路、管护高效的平安路、服务便民的智慧路、风景优美的生态路,形成支撑交通强国贵州试点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模式,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锦屏新未来提供坚强的农村交通运输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县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农村交通出行环境进一步改善,基本建成布局合理、连接城乡、安全畅通、服务优质、绿色经济的农村交通运输网络,建管养运融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建设实现新进步。有序推进县城至茅坪公路等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设,使比例提升至65%以上,基本完成2020年底存量四、五类危桥改造,动态消除新增四、五类危桥,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村道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高风险路段得到有效整治,农村公路工程质量耐久性、抗灾能力等大幅提升。
管理达到新水平。“四好农村路”工作100%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进一步压实乡镇和村级的农村公路管护责任,实现“路长制”县乡村三级100%覆盖,管理养护100%纳入村规民约,高质量推进信息化管理,全面构建“共商、共建、共治、共享、共有”(以下简称“五共”)治理格局,行业治理能力显著增强。
养护取得新成效。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全国试点高质量完成,农村公路列养率100%,推行农村公路预防性养护,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养护科学决策机制加快建立,市场化养护全面推行,养护机械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逐年提升,开发护路员公益性岗位,吸纳低收入群众稳岗就业成效明显,优良中等路率提升至80%以上。
运营得到新提升。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达AAAA级以上,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比例提高至15%,农村客运公益性进一步凸显,力争快递服务农村地区覆盖率达100%。
融合实现新突破。积极巩固提升“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示范乡(镇)、示范村比例累计超过60%,打造马颈坳至固本、款场至熬市(八受至王家榜段)、乌坡至宰大溪、皇封至摆洞、启蒙至高贤、北门林场至乐安屯、平秋至铺口(敦寨至湖南交界)、卦治电站至三板溪、归朝至高座、平略至潘寨、河口至敖市、瑶里至三望坡和彦洞至新寨等美丽农村路265公里以上。巩固提升S503锦屏至高屯、敦寨至新化、新化至隆里、启蒙至钟灵、平略至河口(平略至文斗段)和里郎桥至弯麻6条美丽农村路共104公里,农业“因路而兴”、农民“因路而富”、乡村“因路而美”,支撑服务“四化”建设能力显著增强。
到2035年,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形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美丽农村路”广泛覆盖,更好促进城乡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公路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服务支撑能力大幅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广泛覆盖的农村公路网络体系。以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为重点,加快推进重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前置要件办理,积极争取部、省、州项目资金倾斜支持;以“美丽农村路”和品质工程为抓手,扎实推进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县乡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及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等新改建和养护工程,不断提升农村公路服务能力;以工程质量为核心,全面落实项目建设“八公开”和农村公路信用评价制度,严格项目业主责任制、质量责任终身制;以安全“消危”为着力点,推进完善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危旧桥梁改造,完善交通标志、标牌、标线,有效提升路网通行安全水平。构建完善便捷高效的农村公路骨干网络、普惠公平的农村公路基础网络、安全畅通的农村公路防护网络。到2025年,实施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15公里,新增2个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实施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0公里以上、危桥改造5座以上,完成存量四、五类危桥改造,动态消除新增四、五类危桥;视资金政策情况实施一批县乡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及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等新改建和养护工程。(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锦屏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健全长效稳定的管养保障体系。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落实县乡村三级“路长制”,逐步完善“路长制”运行机制,强化督查检查,全面推动责任落实,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高效运转”的农村公路工作格局。扎实推进全县农村公路市场化养护项目落地见效,进一步强化养护计划的制定和执行、养护作业的检查和考核、养护资金的'计量和拨付、养护工作的总结和创新。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落实“县有执法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开展道路运输安全宣传、隐患排查整治、基础信息收集等工作,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侵占破坏沿线设施等各类违法行为。制定应急管理预案,鼓励企业参与应急抢险,提升农村公路突发公共事件响应速度,充分借鉴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剑河模式”“凯里模式”成功经验,建立农村公路灾毁市场化运作模式,充分调动市场优质资源,推广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制,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应急保障能力。对窄路基路段因地制宜增加错车道,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公路通行能力。到2025年,养护市场化实现全覆盖,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养护专业化、机械化、规模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建立高效优质的运输服务体系。积极推动交通运输、邮政快递、商贸、农业、能源等资源在农村地区融合,加快构建畅通便捷、经济高效、便民利民的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体系,加快电商、快递进村,扩大城乡消费和农产品出山进城,将交通运输发展优势转化为农村地区发展新优势,做强路衍经济、枢纽经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广大群众获得感,促进乡村振兴。坚持“城乡统筹、资源共享、路运并举、客货兼顾、运邮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进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补齐农村客运发展短板,建立起“以农村公交为主、定制班车和网约预约车为辅、运邮客货互通”的农村客运服务体系,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汲取省级“交邮融合+”建设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拓展和深化三级物流体系建设,有效促进客货运物流市场的良性发展。到2025年,服务全县农村生产生活的“交邮融合+”网络体系基本建成。(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商务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邮政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构建规范有效的制度政策体系。着力加强制度政策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建管养运、融合发展、资金保障、绩效考核等政策体系,出台《锦屏县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锦屏县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锦屏县“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巩固提升暨“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到2025年,全面建立“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1+N”政策体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抓、权责清晰、上下联动、运转高效、多方参与”的农村公路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完善支持有力的资金保障体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激励作用,采取资金补助、以奖代补、一般债券等多种方式保障资金供给,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工作。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按县道10000元/年·公里、乡道5000元/年·公里、村道3000元/年·公里、通组公路1500元/年·公里的标准执行,省州县三级财政按5:2:3比例筹集。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州县两级按4:6比例筹集且两级合计投入资金不得低于省级投入资金的2倍。地方代养的普通省道养护资金不得低于县道标准,州县两级按2:8比例筹集。探索公路冠名、广告招商、企业领养、社会捐资等多种形式筹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坚持农村客运公益属性,建立健全农村客运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及时足额发放燃油补贴等农村客运补贴补助资金。优化燃油税补贴退坡资金等使用效益,着重用于农村客运信息化发展和安全生产管理。到2025年,全面建立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资金保障体系,着力提升“四好农村路”可持续发展能力。(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构建完备适用的技术标准体系。贯彻落实国家、省级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和指导性文件,持续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六个同步”和“三同时”实施要求,将混凝土硬路肩、排水系统、安保工程、错车道、公路绿化、管理养护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因地制宜,结合公路沿线自然景观适当打造农村公路观景台、休息服务区等。通过组织开展业务能力学习,开展现场实操培训等形式,提升技术软实力。深度应用“四好农村路”综合管理平台,对“规划设计、招标投标、建设进度、督察督办、质量验收、资金拨付、信用评价、管理养护”等关键环节实施全过程数据监管,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持续开展农村公路路况检测,建立县、乡、村、组四级公路全覆盖的动态检测机制,探索路况数据深度应用,建立完善以路况自动化检测技术为支撑的养护科学决策机制,加强农村客货运领域的信息化应用。到2025年,依托农村交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深度整合建设、管理、养护、客运、寄递物流等各类资源,形成以“交通运输+农村新生活”为特色的新农村交通综合服务开放生态平台。(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工信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发展共享共治的群众参与体系。整合财政、人社、乡村振兴、交通运输等部门资源,采取养护公益性岗位、以工代赈等方式,按每3-5公里开发一个农村公路护路员就业岗位,引导和吸纳群众特别是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群参与农村公路监督和生产,促进群众就近就业、稳定增收及建养增效。采取统筹一定比例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或多渠道筹集等方式,积极稳定护路员队伍。积极宣传和推动将爱路、护路、护安要求纳入基层民主自治“村规民约”自我管理,构建“五共”农村公路工作机制。鼓励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第一书记、农村党员、寨佬、退休职工、群众等作为义务监督员,参与农村公路工作监督。创新教育培训模式,加大培训力度,制定“口袋书”“微视频”,通过新时代学习大讲堂、群众院坝会等方式,提高群众岗位匹配度和管理水平。到2025年,新增一批公益性岗位,进一步拓宽脱贫人口和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渠道,促进农民群众持续增收。(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打造创新多元的融合发展体系。以农村公路为纽带,推进农村公路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特色资源、体育运动等产业融合发展。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充分利用我县优势资源,将重要产业区、特色田园乡村示范点、旅游景区、传统村落、新农村等连点成线、成环成网,打造不同于省外、有别于省内其他县(市)的美丽农村路经济示范走廊。鼓励农村公路和山地旅游、产业园区等经营性项目一体化开发,提升通往乡村产业经济节点的农村公路发展水平,拓展农村公路服务附加值。积极推动农村客运与产业融合发展,探索“一点多能、一网多用、深度融合”的乡镇运输服务站发展新模式,打造集管理、养护、客运、货运、寄递物流、供销网点、电商等多种服务功能为一体的新型农村服务场站,实现“资源共享、多站合一、客货同网”。强化生态保护,依法合理选择公路线位,避免大挖大填,结合人居环境整治改善路域环境。推广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加大旧路材料循环利用。到2025年,实现乡乡都有美丽农村路,分类打造“路旅融合”“农特产业”“红色文化”“军屯文化”“生态康养”等美丽农村路经济示范走廊200公里以上。(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锦屏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商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打造全面覆盖的示范引领体系。以“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为抓手,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县域、乡域、村域示范创建,积极争创“四好农村路”建设全国示范县、省级示范县,打造一批示范乡(镇)和示范村,在示范创建中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从区域示范引领向全域达标发展转变。到2025年,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示范乡(镇)、示范村比例累计超过60%。(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有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锦屏县“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建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县长为召集人,县有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锦屏县“四好农村路”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强化任务分解、责任落实,适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联席会议制度,出台贯彻落实措施,统筹推进相关工作。
(二)强化要素保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在农村公路用地保障、生态保护、林地许可、设计审批、用水用电、砂石材料、公路绿化、资金保障、就业岗位开发、联合执法、路产路权、路域环境整治、应急抢险、资金审计等方面积极给予支持,及时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应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需要,积极提供临时砂石料场、建设用地,加强区域砂石、水泥等材料价格稳控和有效供给,降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费用。
(三)强化责任落实。将“四好农村路”工作纳入对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挂钩。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度,明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
(四)强化监督指导。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组织开展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跟踪各项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项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加强工作调度,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五)强化氛围营造。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的知晓率、认同感、参与度。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宣传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监督“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村实施方案 篇5
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和提升农村环境品质,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根据《乡村公路路边环境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将农村环境整治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以垃圾分类示范、美丽村落和美丽庭院打造、“四好农村路”创建为重点,加强源头管理,实施系统整治,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清理整治农村公路及两厢环境突出问题,把xx建设成幸福美丽宜居的新家园。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全民参与。街道切实加强对路边环境治理的领导,并充分发挥全体村民的主体作用。
(二)示范引领,确保实效。所有县道、乡道及通村公路以改善村容村貌为基本原则,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切实提升农村公路路边环境。
(三)健全机制,长效管理。实行集中治理与长效管护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改善人居环境与提高村民素质相结合,治理行动与宣传发动相结合。
(四)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各村(社区)负总责,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上下联动、协作推进,并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量化考核内容,层层落实责任,形成强大的治理合力。
(五)严格考核,注重实效。对村(社区)推进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指导和月度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跟踪解决,务求取得治理工作实效。
三、治理时限、范围和内容
(一)治理时限:20xx年xx月上旬至20xx年xx月。
(二)治理范围:全街纳入“路长制”责任制管护的所有农村公路道路两厢可视距离1000米以内。
(三)治理内容:全面治理全街农村公路及路边两厢环境,确保全街农村公路及两厢达到“十无”要求(无垃圾、无杂堆、无违建、无裸土、无滥呆、无毁损、无污物、无淤沟、无占道、无乱挂)。
四、治理任务
通过全面治理,要求每个村重点整治1个组,每个组重点推选10户示范户,不断巩固治理行动效果,让广大村民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农村环境治理带来的获得感。
(一)打造美丽村落。按照布局美、整齐美、清洁美、绿化美、和谐美的要求,在全街范围内打造1个以上美丽村落,并推荐参与区级美丽村落评选。
(二)评选美丽庭院。按照住户自愿投入、庭院整洁有序、房边绿意盎然、人文特色浓郁的要求,在全街范围内打造并评选“五星美丽庭院”30个、“四星美丽庭院”50个、“三星美丽庭院”100个。[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责任单位:财政所、城管办、城建办、文明办、各村(社区)]
(三)创建“四好农村路”。按照“建设好、管理好、养护好、运营好”的标准创建“四好农村路”。全面完成农村公路建设年度考核目标任务。新改建农村公路应满足《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20xx)及国省有关技术标准,同步建设错车道、路肩、排水和安防设施,一次性交(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以上。农村公路等级路率、路面铺装率分别达到90%、75%以上。以“农村公路路长制”为抓手,加大治超治限力度,各村(社区)落实必要的管养人员和经费,制定爱路护路的村规民约等其他有关规定。农村公路列养率县道、乡道、村道经常性养护分别达到100%、90%、70%以上,达到《公路状况技术评定标准》(TTGH20—20xx)中等路以上的县乡道、村道比例分别为80%、60%以上,各村(社区)全部达到农村公路管养示范标准,县道、村道文明示范路的里程比例分别达到20%、10%。[牵头单位:城建办,责任单位:城管办、经济发展办、各村(社区)]
五、推进措施
(一)加快工作推进。街道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加强治理工作督查,督促各部门和各村(社区)落实工作责任,倒排治理工期,加快推进进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二)组织全面测评。街道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xx年xx月组织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测评。
(三)抓好典型示范。充分发挥好文明村、美丽乡村示范村的典型示范作用,总结推广可操作、可复制的治理模式,为全街乡村环境治理深入推进夯实基层基础。
六、组织保障
(一)建立统筹机制。实施“路长负责、村组实施”的联动工作机制,加快形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高效有力的治理工作格局。由街道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领导全街乡村公路路边环境治理工作,各路长要牵头调度所联系农村公路路边环境治理工作,协调解决治理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各牵头单位要自觉承担整治工作牵头责任,抓好治理任务的逐项落实,定期向街道工委、街道办事处报告任务推进情况。各村(社区)要组织实施好治理工作具体事项,确保治理工作全面落实、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相互协作,全力配合,形成推动治理工作的整体合力。
(二)强化投入保障。按照“奖补高效示范”的原则,加大对全街乡村公路路边环境治理工作的投入力度。要积极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治理工作,发现和推广更多全民参与乡村振兴的好做法好经验。
(三)广泛宣传发动。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全街乡村公路路边环境治理工作宣传报道,街道干部、支村“两委”和基层党员要深入群众做好宣传动员,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志愿服务组织的引导参与作用,挖掘和推介一批典型事例与典型人物,营造治理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查考核。强化日常督查和测评考核,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制度,对工作推进有力、圆满高质量完成治理任务的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拖沓不力、进度迟缓、不能如期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严格责任追究。将百日攻坚行动落实情况纳入街道对村(社区)的绩效考核内容,从严从实予以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