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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执行申请书 篇1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请求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中止“(20xx)深宝法民二初字第1078号”民事判决的执行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一审终审,本案现已进入执行阶段。
鉴于申请人目前生活困难,经济紧张,4位老人体弱多病,需申请人赡养,还有未成年儿女也需申请人抚养,申请人本人也没有工作,更无经济来源,每个月只能靠借贷过日。所以申请人目前根本无法执行(20xx)深宝法民二初字第1078号“民事判决现情势紧急,如果不中止执行,势必会造成申请人生活困难,严重影响申请人家庭生活的和谐。在此情况下,特此建议贵院执行局出于以人为本的原则,慎重处理,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234条第一款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在1998年7月8日制定的《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2条规定,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裁定中止执行,因此,请求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立即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此致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十二月5日
中止执行申请书 篇2
申请人:兰X法,男,1961年3月8日出生,畲族,龙海市人,住龙海市X11栋401室。
被申请人:兰X勇,男,1970年11月16日出生,畲族,龙海市人,住龙海市X99号。
请求事项:
请求龙海市人民法院裁定中止龙海市人民法院“(200X)龙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的执行。
事实及理由:
1、申请人经营该100亩土地合法有效。因为龙海市人民法院“(200X)龙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明确认定申请人于20xx年9月24日受兰X辉委托经营其向龙海市X村民委员会承包的100亩土地,约定期限是20xx年。即,申请人承包经营该土地的截至日期是20xx年9月24日。
2、兰X辉申请将其承包的100亩退还村委会的申请报告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为兰X辉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自始至终没有到庭作证该申请报告系其所呈请,所以该申请报告的真实性无法考证。因此,在申请人合法有效的`经营期限内,X村委会将该100亩土地重新发包给兰X勇的合同无效。
3、本案执行后,申请人为经营管理该100亩土地而投资的损失难以索赔。龙海市人民法院“(200X)龙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认定申请人为经营管理确有投资,
中止执行申请书 篇3
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XXX
请求事项:
请求xx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中止XX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XXXX)二中民终字第126XXX号”民事判决的执行。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两审终审,本案现已进入执行阶段。
因为xx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XXXX)二中民终字第126XXX号”民事判决违反程序、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申请人已经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并已被受理。
鉴于被申请人为外地个人,住所地在XXXX省XXX县,执行完毕随时都有可能离开XXX,且其流动性大、居无定所。如果将来贵院纠正原错误判决,执行回转时也将因找不到被申请人或执行费用过高而使申请人造成损失。
因此,请求人民法院立即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此致
XXX市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中止执行申请书 篇4
申请人:,男,xx年3月8日出生,畲族,龙海市人,住龙海市XXX11栋401室。
被申请人:,男,xx年11月16日出生,畲族,龙海市人,住龙海市XXX99号。
请求事项:
请求龙海市人民法院裁定中止龙海市人民法院“(200X)龙民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的执行。
事实及理由:
1、申请人经营该100亩土地合法有效。因为龙海市人民法院“(200X)龙民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明确认定申请人于20xx年9月24日受兰X辉委托经营其向龙海市XXX村民委员会承包的100亩土地,约定期限是20xx年。即,申请人承包经营该土地的截至日期是20xx年9月24日。
2、兰X辉申请将其承包的100亩退还村委会的申请报告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为兰X辉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自始至终没有到庭作证该申请报告系其所呈请,所以该申请报告的真实性无法考证。因此,在申请人合法有效的经营期限内,XXX村委会将该100亩土地重新发包给兰X勇的合同无效。
3、本案执行后,申请人为经营管理该100亩土地而投资的损失难以索赔。龙海市人民法院“(200X)龙民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认定申请人为经营管理确有投资,
中止执行申请书 篇5
申请人:皱伟琼
被申请人:李金艳
请求事项:
请求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中止“(20xx)深宝法民二初字第1078
号”民事判决的执行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一审终审,本案现已进入执行阶段。
鉴于申请人目前生活困难,经济紧张,4位老人体弱多病,需申请人赡养,还有未成年儿女也需申请人抚养,申请人本人也没有工作,更无经济来源,每个月只能靠借贷过日。所以申请人目前根本无法执行(20xx)深宝法民二初字第1078号”民事判决
现情势紧急,如果不中止执行,势必会造成申请人生活困难,严重影响申请人家庭生活的和谐。在此情况下,特此建议贵院执行局出于以人为本的'原则,慎重处理,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234条第一款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在1998年7月8日制定的《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102条规定,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裁定中止执行,因此,请求深圳市宝安区人
民法院立即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此致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皱伟琼
二O一x年十二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