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法官实习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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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法官实习心得 篇1

十天的培训短暂而充实。近距离的聆听资深法官传道授业,与同龄预备法官一起争辩探讨,使我收获了更多的知识、信心和珍贵的友谊。从道德培养到庭审驾驭,从理念解读到规则适用,从知识拓展到技能提升,从案例分析到庭审模拟,每一项培训内容都让我深刻的感受到书面析案例与实务审案子的不同。

案例分析只突出理念、知识和规则的逻辑运用,却展现不出道德,考验不出技能,然而审判的生动之处恰恰就在于它能综合而细致地体现出职业道德素养和审判技能水平。我原以为只是与审判工作沾边的许多“零件”问题反反复复被各位资深法官重申、强调,居然在审判中占据了半边天。我深刻的意识到:审判不是答卷子,不是判了就了事,审判过程的中诸多问题的处理往往是比判决本身更重要的东西。比如,法官举止不妥,引起当事人的不信任,即便是正确的判决,不被当事人接受,实际上纠纷就没有化解。可见,小问题处理不好,就会直接影响审判效果,甚至导致功亏一篑。

因此,审判工作没有所谓的及格分,只有零分和满分。审判一直是民众瞩目的焦点,法官正是风口浪尖的行船人,审判要得满分的评价,用如履薄冰去形容法官谨慎的良苦用心丝毫不为过。那么,谨慎的内涵不仅仅再是慎法律效果,还包括慎社会效果、慎工作细节、慎言行举止。

看似案情简单、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常常却不能机械的套用法条,甚至某些完全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却不能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为什么?在我原来的意识里,这种疑问似乎不应该存在。

记得两年前的新录用人员培训班上,主任曾经从审判实践的角度阐释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那堂课后,我才发现法律不是万能的,法律只是社会矛盾的诸多调节器中的一种,某些时候它并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但是,当我开始思考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问题时,却又常常陷入一些无法解决的疑惑中:法官不可能通晓所有的知识、也不可能了解所有的案件背景,如何才能达到好的社会效果呢?法律要求审判必须严格围绕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保持中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注重社会效果又必然要求法官积极了解案件背景材料,以便预见矛盾并把它化解在未萌芽状态,作为法官,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到底要把握一个什么样的度?如果恪守规则而缺乏敏感性,显然偏离社会效果,而对案件背景调查的过于清楚,会不会导致案件审理开了花? 带着这些疑问,我参加了预备法官培训,有幸再次聆听李大元主任的法律思维课。

课后,我仔细琢磨了他讲述的飞行员诉民航劳动争议案、非典期间患者诉医院案的处理方法,这才渐渐领悟了其中的答案。原来,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不仅是新时代法院功能定位的标准,还是法官必须具备的一种务实的法律思维。审判承担着整合社会关系的功能,这意味着审判不是就案论案,而是要用更长远的眼光、更开阔的思维去考虑个案的审理会带给当事人什么样的利益、同时又会带给社会什么样的影响。因此,审理案件需慎而又慎,仔细甄别案件的法律性质,并敏锐的洞察其潜在的社会影响。至于刚刚提到的“度”的问题,我想,多观察、多思考、多预见总是没有错误的,只是法官不能用自己所想所见的种种事实和理由人为的扩大当事人的矛盾,替当事人去找利益、争利益,否则就偏离了法律效果,也会必然偏离社会效果,也就破坏了“度”的平衡性。要使得两种效果统一有度,法官在保持谨慎和细心的同时,还需要紧紧坚守客观中立、案结事了的基本原则。

审案例不同于答卷子,程序的完美是审判工作的底线。程序的完美不仅仅是结果性的履行完规定的法律手续,怎么履行手续常常是更加重要的过程。实务中的程序并不是书本中介绍的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评议宣判那么粗线条,每一个阶段都由许许多多零碎的工作组成,都有许许多多细节的问题需要处理,这些零碎而细节的问题又根据个案的不同而繁简有别、形式各异。我们也许会对学习过程中的有些失误见怪不怪,比如因为熟练使用拼音输入法、剪切板而疏于检查通常会导致论文的形式错误,但是一旦这种细节错误发生在判

决书上,影响的消极性可想而知。对于一篇长达万言的文书,完全避免形式错误确非易事,但是我们必须完全避免。所以,即便对待如此细小的问题,我们也必须有如履薄冰的高度警惕性和责任感。

记得朱军庭长提醒大家说,在写判决书和宣判的时候,即便烂熟在心的法条,也要仔细参照正式文本;姜春玲庭长也提到书记员因发串了传票而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她还提醒大家,法庭辩论结束时,一定要发出清晰的指令,否则就会影响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可见,审判中的每个字、每句话都是举足轻重的,我们的前辈不是也在诠释这个真理吗?我想,作为一名预备法官,要想出色的适应未来的审判工作,就需要不断保持责任感,重视工作细节,从点点滴滴中强化谨慎意识。

案件的审理程序直观的处于当事人的监督之下,因此,法官不能有丝毫亵渎权威、有损中立的言行。我清晰的记得姜春玲庭长给我们举的一个生动例子:我正在调解,当事人突然闯进来说:“法官,我给您送钱过来了!”姜庭长虽然心里明白是已审结的一个案件当事人来送赔偿金,但是她对着其他当事人把话说的非常到位:“您是过来送赔偿金的对吧,我现在正在处理案子,一会再给你办手续,您再稍等一会儿。”姜法官还幽默的`说,“如果我含糊不清,来一句‘送钱是吧,等会啊!’这样就好心办错事情了,我面对的当事人会怎么想象这件事情,会怎么想象法官?”我关注到,资深法官在讲庭审驾驭能力的时候,更多的关注了程序上的细节问题和庭审突发事件的处理。这些突发事件或许就如上例一样可小可大:当事人一句“送钱”不是刻意刁难和考验,目的不是为了看看法官怎么处理,本身是个枝节小事,但是若处理不妥,“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很可能会造成恶劣影响,酿成大失误。恩格尔曾说:“法官的一言一行,无论对治愈创伤还是对造成创伤都有深远的影响”。身为法官,要做到谨言慎行不是空有谨慎之心就可以了,还必须有细致周全的思考、缜密敏捷的思维、丰富的处世智慧和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否则谨慎也只是胆小的代名词。作为一名年轻的预备法官,我深知,自己需要学习和提高的还有很多很多……

听君一席言,胜读十年书。十天的培训使我领悟了“慎”字更加丰富的内涵,并把“慎”字时刻牢记在心。如果说这种“慎”有些瞻前顾后的意味,也无可非议。审判是责任感和使命感很强的事业,对于初涉审判的我们来说,更应当三思

而后行。但是,“慎”更多的表现为责任和理性。当谨慎成了习惯,理性融入了品格,就自然而然的有了驾轻就熟的审判技能。那时候,“慎”就会表现为平和、淡定、从容的职业气质,就像每一位授课老师那样。对谨慎想的太多,认识了现实与理想的冲突,认识了审判的高标准和高难度,认识了对法官的种种约束和要求,我忽然失去了很多豪言壮语。但是,我仍然矢志不渝,因为我知道这种转变是我心理的成长过程,也是我进入准备状态的过程;我期待着自己能默默的交融知识和智慧,并积淀经验和修养……

预备法官实习心得 篇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自治区高院对预备法官培训的实习要求,去年4月至12月,我先后到我院的立案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溶江人民法庭等进行了一段时间的实习,这一过程让我感受到了基层法官的辛苦不易,当然也体会到了司法为民的快乐,也有对法律在实践中存在问题的困惑。

清水村水中推车,去年11月中旬的一天,我随溶江中心人民法庭龚庭长及陆副庭长下乡送达一件借款合同纠纷的诉状副本,是到严关镇一个叫做清水的村子。该村较偏远,路上坑坑洼洼,还需过几渡河水才能到达目的地。那里所谓的几渡河水因为水流不宽都是没架桥的,村民们都是踏着露出河面的大石头过河的,在经过其中的一渡河时,因警车后轮陷入泥里造成车子死火无法发动,我们只有下水推车。清水村的水真是清澈见底,如果是夏天当然没说的,下水推个车就当消暑了,但现在已入冬,而且那天正好是寒潮来袭,只有摄氏3度,寒风凛冽,穿着棉衣都冷飕飕的,别说脱掉裤子只穿条薄薄的内裤下水推车了,那可真叫一个冷啊!我们几人鼓起勇气脱下裤子下到冰冷的水里,卯足劲用力推,在水里受不了又上岸暖和一下,稍微缓和一点再下水,如此几次三番终于把车推上岸发动了。

还好此后的几渡河都没出现这样的情况,要不我们几人回来可能都得重感冒了。此后又颠簸两个多小时终于来到村子里,在向被告送达诉状副本及传票并向其阐明不到庭的法律后果后,我们才返程。

感想:今天终于体会到基层法官的辛苦,原来在学校时总觉得法官是一项神圣的职业,严肃地敲响法槌,在法庭上聆听当事双方的'举证质证,没想到在办案过程中还有这么多的艰辛。

锦旗:包拯在世,主持公正

这也是在溶江中心人民法庭的一个案件。原告蒋光辉诉被告兴安县溶江镇司门村委石山脚村一队二组土地承包纠纷一案,该案在20xx年就已判决,一审时办案法官凭借一份承包合同复印件就判决被告败诉,结果对被告很不利,被告不服后上诉至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桂林市中院将该案发回重审。在重审该案过程中,被告兴安县溶江镇司门村委石山脚村一队二组的村民情绪激动,认为法院仅凭一份承包合同复印件就作出判决,司法不公,一再扬言要到南宁、北京上访。主办该案的溶江法庭龚庭长在开庭及调查取证过程中多次向当事人阐明法律规定,希望他们稳定情绪,不要作出不理智的举动。经过开庭质证及庭后的调查取证,合议庭作出判决认为原告仅提供一份承包合同的复印件而无其他证据予以佐证,证据不足,对其诉讼请求应予驳回。该案判决后,被告在领取判决书的当天在法庭门口燃放了大串鞭炮,并赠送了一面锦旗:包拯在世,主持公正。

感想:当时我在现场也觉得热血沸腾,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只有真正做到司法为民,依法判案,才能得到老百姓的尊重。

预备法官实习心得 篇3

一、组织管理方面

本次实习工作既受到了法学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又得到了白沙县法院的大力支持,此外法学院学工办李昌郁老师对实习工作的很多细节都作了统筹安排,使得这次实习从整体情况来看,组织管理有序,后勤保障无忧。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白沙法院作为法学院新的实习基地,对我院学生的实习工作考虑得非常周到细致,法院领导和各位法官对学生们的热情接待和亲切关照也为大家更快地适应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好的管理制度是成功的前提和保障,这次实习活动又印证了这一点。

二、实习工作实施方面

在白沙法院实习的共有六名同学,二女两男,经过与法院办公室李主任沟通和协商后,我们初步决定六位同学分成三组,分别到案件较多的三个法庭(民庭、刑庭、执行庭)实习,经过一段时间后,再进行轮换,以使他们尽可能多地接触不同的案件。按照学院要求,学生在实习过程中要遵守法院纪律,每天写心得体会,记录典型案例,外出要请假报告;带队老师要贯彻执行实习计划,按照实习计划安排实习日程,严格要求并督促检查学生的实习进度,指导实习学生进行实习工作,关心学生的思想、工作、生活和身体健康,与实习所在单位保持密切联系等。在整个实习工作过程中,师生均都按要求完成了实习任务:学生虚心求教,勇于实践,取人之长,补己之短,书写了实习日记,记录了典型案件,实习材料完整规范。作为带队老师,我也用各种方式及时和法院以及学生联系、沟通,以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思想稳定、学有所获,以使实习目标得以实现。

三、实习的收获

1、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有了更多的兴趣和动力

实习的学生普遍认为,在实践中应用法律与书本中所学到的并不一样。本来根据法学理论和法律规定被认为是无可置疑的东西,在他们办理,真实案件时往往会遇到挑战。当同学发现在现实生活里,他很难直接原装使用在法学院学到的法律概念,同时又发现现实生活里有很多在法学院里没有接触过的新事物的时候,就会促使他们”寻找”法律,增加其学习的动力和热情。在学生以往的认识中,常常有法条、法理可以直接套入并解决问题的误解。但在实务中,碰到案件时,如果没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和分析、解构和适用这些知识的能力,那么问题不可能得到解决。学生要么发现自己的知识不够,要么发现能力不足,解决案件的压力会促使他们更自觉地学习。

2、法律实务技获得了锻炼和提高

法学专业本科教育不仅要求学生掌握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更要掌握从事法律实务的.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实习活动是获得实务技能的重要环节。法律实务技能包括的内容很多,但非常重要的是其中的法律表达技能和对法律事实的探索与解决技能。法律表达技能可以分为口头表达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两个方面。法律人在其职业活动中总是需要以口头的方式与他人进行交流,表达自己对特定事实或问题的认识和看法,也都需要以书面的形式表达自己的法律意见,记载特定的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因此,法律表达能力是法律人必备的重要能力。准确、精练的表达是法律人必须具备的职业技能素质,而深刻的、雄辩的、创造性的表达则是法律人优秀的法律思维能力和高超的法律表达能力的具体体现。实习学生通过参与庭审,发表审理意见,书写案件汇报材料,协助法官作出裁判结果,无一不是在进行着表达能力的训练,其目标是使他们具备准确、精练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所涉问题的能力。对法律事实的探知和解决技能是一项综合技能,学生通过调查、搜集、制作、组合、分析、认证等方法探知法律事实,获得解决案件的经验和方法,是实习活动的重要环节。在这个过程中,琐碎的事务,对实习学生来

说都具有积极的意义,如传票何时送达、如何送达,当庭反诉该怎么处理等等。

3、部分填补了司法,伦理培养不足的缺陷

目前我国法学本科教育基本上没有司法,伦理教育的内容,取而代之的是“两课”和“思想道德修养”课程,明显缺乏对法学专业伦理的特殊考量。其次,司法,伦理的培养也不是简单的理论学习可以培养的。最高法院把职业操守作为规定固定下来,但并非把这些规定背下来就提高了职业伦理。司法,伦理是在实践中无数次的义务冲突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价值观念。实习中指导老师的职业道德和操守有助于学生司法,伦理的形成和强化,填补了学校教育的不足。

四、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1、实习时间较短,学生亲身感知有限。应结合假期,增加实习时间。

2、缺乏对实务技能的专门和系统训练,学生学到什么全凭运气,案件多就学得多,案件少就学得少。可否考虑在学生实习中期,由带队老师和指导法官就实务方面的一些具有普遍性的技能进行专门授课和系统培训,学用结合。

总之,通过为期两个月的实习,学生普遍感觉到自己的环境适应能力,为人处事的能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等方面都有明显的进步,实习丰富了实践学习的内容,补充了学校理论学习的不足。

预备法官实习心得 篇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自治区高院对预备法官培训的实习要求,去年4月至12月,我先后到我院的立案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溶江人民法庭等进行了一段时间的实习,这一过程让我感受到了基层法官的辛苦不易,当然也体会到了司法为民的快乐,也有对法律在实践中存在问题的困惑。

清水村水中推车,去年11月中旬的一天,我随溶江中心人民法庭龚庭长及陆副庭长下乡送达一件借款合同纠纷的诉状副本,是到严关镇一个叫做清水的村子。该村较偏远,路上坑坑洼洼,还需过几渡河水才能到达目的地。那里所谓的几渡河水因为水流不宽都是没架桥的,村民们都是踏着露出河面的大石头过河的,在经过其中的一渡河时,因警车后轮陷入泥里造成车子死火无法发动,我们只有下水推车。清水村的水真是清澈见底,如果是夏天当然没说的,下水推个车就当消暑了,但现在已入冬,而且那天正好是寒潮来袭,只有摄氏3度,寒风凛冽,穿着棉衣都冷飕飕的,别说脱掉裤子只穿条薄薄的内裤下水推车了,那可真叫一个冷啊!我们几人鼓起勇气脱下裤子下到冰冷的水里,卯足劲用力推,在水里受不了又上岸暖和一下,稍微缓和一点再下水,如此几次三番终于把车推上岸发动了。

还好此后的几渡河都没出现这样的情况,要不我们几人回来可能都得重感冒了。此后又颠簸两个多小时终于来到村子里,在向被告送达诉状副本及传票并向其阐明不到庭的'法律后果后,我们才返程。

感想:今天终于体会到基层法官的辛苦,原来在学校时总觉得法官是一项神圣的职业,严肃地敲响法槌,在法庭上聆听当事双方的举证质证,没想到在办案过程中还有这么多的艰辛。

锦旗:包拯在世,主持公正

这也是在溶江中心人民法庭的一个案件。原告蒋光辉诉被告兴安县溶江镇司门村委石山脚村一队二组土地承包纠纷一案,该案在20xx年就已判决,一审时办案法官凭借一份承包合同复印件就判决被告败诉,结果对被告很不利,被告不服后上诉至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桂林市中院将该案发回重审。在重审该案过程中,被告兴安县溶江镇司门村委石山脚村一队二组的村民情绪激动,认为法院仅凭一份承包合同复印件就作出判决,司法不公,一再扬言要到南宁、北京上访。主办该案的溶江法庭龚庭长在开庭及调查取证过程中多次向当事人阐明法律规定,希望他们稳定情绪,不要作出不理智的举动。经过开庭质证及庭后的调查取证,合议庭作出判决认为原告仅提供一份承包合同的复印件而无其他证据予以佐证,证据不足,对其诉讼请求应予驳回。该案判决后,被告在领取判决书的当天在法庭门口燃放了大串鞭炮,并赠送了一面锦旗:包拯在世,主持公正。

感想:当时我在现场也觉得热血沸腾,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只有真正做到司法为民,依法判案,才能得到老百姓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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