蟋蟀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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蟋蟀日记 篇1

每个夏天的夜晚,都能听见蟋蟀一声又一声,叫得可欢呢,可是我只能听见叫声,却看不见蟋蟀的真面目。有一天,我对爸爸妈妈说:“今天,我们能不能去抓蟋蟀、斗蟋蟀?”爸爸高兴地回答:“好啊!我可是抓蟋蟀的能手,从小抓到大的。”太好了,下午又有事儿做喽!

今天的一分钟就像一个小时似的,好不容易熬到了下午,我对爸爸妈妈又跳又叫,生怕他们改变了主意。我们来到一个又有草又有石头的地方,爸爸悄悄地掀起一块较大的石头,从下面突然跳出两只虫子,爸爸大叫着:“是蟋蟀、蟋蟀!”爸爸跑过去,伸出两只手一拢,抓住其中一只,我去抓另一只,爸爸却说:“不用了,那只不会打架。”我问:“为什么?”爸爸说:“因为那只是雌的,尾巴那儿有三根刺,这只是雄的,尾巴上有两根刺,只有雄的才会打架。”“那我们再抓一只吧。”我兴高采烈地跳了起来。不一会儿,我们又抓到了一只雄的,我把它们放进一个瓶子里,蟋蟀长约两厘米,全身是黑褐色的,两条触角又长又细。过了一会儿,两只蟋蟀真的开始决斗了,它们卷动着长长的触角,不停地旋转身体,寻找位置,然后,开始呲牙咧嘴,头顶脚踢,战斗很快就结束了。赢的那只叫了起来,翅膀也鼓了起来,仿佛一位骄傲的将军,而另一只却逃走了。

今天,我收获大极了,不但看见了蟋蟀,还看见了斗蟋蟀。

蟋蟀日记 篇2

一天下午,我捉了一只蟋蟀,这只蟋蟀,个头不大,可是倒挺威武的,它的两条后腿,粗壮而有力,它的红色脑袋,圆圆的小眼睛上面有一对长长的触角,两条尾巴硬邦邦的,像两把钢针随时抵御敌人的袭击。

今天,弟弟也抓了一只蟋蟀,想和我的蟋蟀比试,他把他的蟋蟀放到我蟋蟀“居住”的屋子里。“红头”正在进食,它用四个白白细细的夹子将食物夹到嘴里,正吃得津津有味时,忽然,它发现有敌来侵犯,连忙放下食物,准备迎战。弟弟的蟋蟀个头高大,满身黑色。“黑头”先发动进攻,张开了牙齿,向我的“红头”扑来。“红头”也不甘示弱,也张开了牙,两虫就咬在一起,杀得难解难分。“红头”忽然用它的牙咬住了“黑头”的牙,一使劲,“黑头”就摔了个大跟头。“黑头”不服输,爬起来蹿到“红头”后面,想来个突然袭击。但我的“红头”早有准备,一见“黑头”来到身后它就使足了劲地向后退踢向“黑头”,“黑头”躲闪不及,栽了个大跟头。“黑头”见此计不成,又生一计,想仗着它的高大块头进行正面攻击,径直向“红头”撞来。“红头”一闪,让过“黑头”的大头,一下子咬住了“黑头”的一只眼给拽了下来,“黑头”痛得哇哇叫,再也不敢斗了,直往屋顶爬。“红头”见时机一到,便可以追杀。“黑头”见无路可走,只得向“红头”讨饶,便发了善心,饶了“黑头”这一次,自己又开始它的美食了……

弟弟抱起“黑头”,飞也似的跑出了祠堂……

蟋蟀日记 篇3

夏天,在老家的菜园里,总会看到一些蟋蟀,在刚出苗的玉米地跳动。

蟋蟀全身呈黑灰色,在田里不容易被发现,常常与土壤融为一体,享受着生活的安宁。

但遇到我们这些顽皮的孩子,它便不得安宁,往往在我们还没有发现它们的踪迹时,就蹦蹦跳跳地向远方逃窜,我们之中无论是谁,都很难抓住一只。

我俯身去扯狗尾巴草,在上面竟发现了一只贪玩而落入“草海”的一只蟋蟀,像是死了,但你只要一碰它,它的两只后腿就疾速地向后蹬,造成一波波的涟漪在水中荡漾。我一看这情景,找到狗尾巴草后,迅速用狗尾巴草的末端,把它插进蟋蟀的鳞片与它身体的交界处,从一端穿过另一端,它的胡须正在摆动,它的腿不动,似乎在享受长时间待在水里而突然出来在太阳的照耀下,它的鳞片在阳光下闪动着专属于它的黑色光辉。

我把我手中穿着一只蟋蟀的狗尾巴草让小朋友们看,得意地说道:“看,这是我一个人在找狗尾巴草的时候捉到的。”他们所有人向我投来羡慕的目光,也问我这是如何捉到的,听完之后,突然又说:“这应该算是在水中捡的吧。”

我只好转移了话题:“你们还没有捉到吧?”他们默默地点了点头,说:“它们跳得实在是太快,跟不上呀!”我又拿起那只蟋蟀看了看,它的后腿并没有多么粗壮,应该也没有多大的力气,为何能跳如此远的距离呢?

一个人生活在世上,总会遇到许多不知道的问题,所以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才能一步步揭开这些未解之谜。

蟋蟀日记 篇4

我在书店不停徘徊,但都没有找到合适的书。突然,我发现了一本有趣的书,书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使我十分好奇,立即看了起来:

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生活在无忧无虑的草原上,生活可惬意了!但一次,它挡不住食物的诱惑,情不自禁地在野餐篮中睡着了!当它醒来时,却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时代广场。在那里,他认识了一只聪明的老鼠塔克,和矫健的亨利猫,对他十分友好。他和他们一起吃饭、睡觉,还帮他们找到了一个主人,主人玛丽欧给了他一个铃铛,为他准备了精美的屋子,一切对他来说,都比不上以前的草原。于是,在一个夜晚,他再次坐上地铁,回到以前的生活……

当我看完这本书的时候,我第一个感受就是:这本书写得太好了!它以动物的角度去衡量身边的每一种景物,充满了童趣,他们三个的暖流袭遍了我的全身,足以温暖整个世界。柴斯特如果没有遇见塔克和亨利猫,那它或许会饿死街头。它如果没有玛丽欧的照顾,或许它就不能够回到家乡。特别的是,这本书体现出了浓浓的童心。还有一次,塔克和亨利为了庆祝,不小心让报刊亭着火了!但是它们凭借智慧发出求救,最终获救了!可见它们的友谊是多么强大!

我将这本书放入书柜中,好好珍藏,因为它,启迪了我的人生……

蟋蟀日记 篇5

我玩过很多的游戏,有木头人、转陀螺、竹青蜓……其中最喜欢的是斗蟋蟀。

恰逢炎夏,是蟋蟀生性最好斗的季节。于是,我和小伙伴们带上各自的工具,相约去玉米地里捉蟋蟀。我们翻腾打滚地在玉米地里忙活了半天,费了好大的劲才捉到了蟋蟀,然后把它放到小盒子里带回家喂养,以便为斗蟋蟀做准备。

这天,我带着我的蟋蟀,小名为“红牙黄”来到场地,等候对手的到来。这时,我的对手黄宇带着他气势逼人的“琥珀青”来了,我们一起把蟋蟀放进大盒子。先用木板把他们隔开,再用一根草去挑逗它们,让它们张牙,最后把木板拿开,让它们开始决斗。只见它们正面交锋,相互厮杀。“琥珀青”借着自身力气大的优势,蹬腿一扑把“红牙黄”给压倒了。“快跳起来呀,红牙黄!使劲地咬它,咬它”我很着急地喊到,手不停地用草去挑逗它。突然,“ 红牙黄”趁“琥珀青”疲惫之际朝它的肚子狠狠地咬了一口,疼得“琥珀青”直跳出了战场。黄宇马上把它捉回来,用草继续挑逗它,让它张牙。然而,“琥珀青”被“红牙黄”咬得太重了,无论黄宇怎么用草去挑逗它都是一动也不动地蹲着,更别说张牙反扑了,气得黄宇黑了一脸。“耶,红牙黄胜利了”我欢呼了起来。此时,我的心里充满了高兴与骄傲。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游戏——斗蟋蟀,让我明白:坚持到底就会胜利。

蟋蟀日记 篇6

到了夏天,农村里边最好玩的就是吃完晚饭出去看夜景,而最有趣的当是斗蛐蛐(也叫做蟋蟀),三五个小朋友带着各自的“常胜将军”互相约起来,到村口的大石台上开始一场“比赛”。赢了的可以换一根棒棒糖。那是最得意的奖品。

我们北方的蟋蟀又叫做中华蟋蟀,南方的蟋蟀叫做两广蟋蟀,又称“油葫芦”,跟北方蟋蟀的区别在于,油葫芦的尾部中间多了一根翅形成的棒,而北方的中华蟋蟀则没有。我们村子里大多数是油葫芦这一品种。而且只要是潮湿的墙角处都有,怎么抓也抓不完。

我手里有一只“常胜将军”,它的个头十分大,两根须子特别长,嘴巴上的尖牙能看得很清楚,两只后腿十分有力,它的背部是黑亮色的,整个感觉十分强壮,也很漂亮。在这么多次的比赛中,从来没输过。今天来了一只“窜天猴”的蟋蟀,想要跟我的“常胜将军”一决高下。我自然是胸有成竹,把我们两只蟋蟀都放进一个盒子里,刚开始我的“常胜将军”一直处于防守状态,而那只“窜天猴”果不其然,在盒子里跳来跳去,十分灵活,我的“常胜将军”按兵不动,过了一会“窜天猴”的动作变慢了,应该是体力下来了,我的“常胜将军”抓住机会一上去就咬住了“窜天猴”的大腿,一口就咬下来了,“窜天猴”不动了,我胜利了!大家都为我欢呼,果然是“常胜将军”,名不虚传。

当然我也获得了赢得的奖品,十分开心,带着我的“将军”回家了。这种乐趣是其它的不能取代的,这里边有胜利的喜悦以及拼搏的精神。

蟋蟀日记 篇7

星期天,我在做作业,忽然听到“嘘——嘘——嘘——”的声音。爷爷告诉我说:“这是蟋蟀的叫声。”我马上叫爷爷帮我去捉蟋蟀。

我们悄悄走到院子里,爷爷叫我拨开草丛,然后翻起石头。果然看见一只小黑虫伏在地上。可还没等我伸手,它就敏捷地跳了起来,然后就不见它的影子了。我连续翻了好多石头,又发现了几只蟋蟀,但就是捉不住。还是爷爷眼疾手快,抓到了两只。大的一只是黑色的,我叫它“啊黑”;小一点是红色的,我叫它“小红”。

我把两只蟋蟀放到竹笼里,爷爷叫我用草茎去拨弄“啊黑”的腹部,拨着拨着,它好象很舒服似的,就唱起了“嘘——嘘——嘘——”的歌。

这时,爷爷让我将“啊黑”和“小红”放进同一个笼子里面。我拿草逗“啊黑”唱歌,爷爷逗“小红”唱歌。结果,两只蟋蟀忽然都伏下身子,目视对方,一场激烈的战斗就要开始。

我和爷爷继续逗弄它们。“啊黑”向对方猛扑过去,想压住对方。“小红”毫不示弱。它灵巧的避开了对方的攻击,趁对方还没站稳的时机,猛然跳起紧紧地咬住对方的一条腿。“啊黑”好不容易才挣脱了对方。它不服输,还是勇敢地冲向“小红”,并咬住了它的翅膀。我看“小红”要受伤了,连忙进行“干预”,将“啊黑”赶进自己的笼子里。“啊黑”在笼子里高唱凯歌。

我忽然发现蟋蟀唱歌的时候翅膀不停地抖动着。就问爷爷是什么原因,他也不懂。我就去寻找资料,终于找到了答案:原来蟋蟀的歌声竟是通过翅膀震动发出的!

蟋蟀日记 篇8

小蟋蟀整天待在家里 ,他伤心的想:“小猫会走模特,小狗会游泳,小蜘蛛会弹古筝,小兔会弹琴……,唉,可是我什么都不会!”

忽然听到邻居老鼠在拉小提琴,小蟋蟀摇摇晃晃的走到老鼠的家门口,陶醉的站在门前,偷偷听着小老鼠拉琴。这时候,妈妈走了过来 ,对小蟋蟀说:“你想学小提琴吗?学小提琴一定要很刻苦的坚持到底哦!” 然后妈妈就给他买了一把小提琴。

小蟋蟀认真的练习小提琴 ,从早练到晚,从早上太阳起来到月亮出来 。小蟋蟀会了很多的曲子,准备迎接一年一度的森林音乐会。

终于森林音乐会来到了 ,西西在最后一个,它灰心的说:“我不演了 ,肯定是因为我太差了,所以把我排在最后一个。”妈妈耐心的说:“西西,你今年能上就很不错了,能有个机会表演给大家看多好啊!”

小蟋蟀西西只好等啊等啊,忽然节目停了。原来是女高音歌唱家小鸭子没有带伴奏的光碟,大家都急的不得了,西西赶紧跑了上去说:“我会这首曲子,我来给你伴奏吧。”结果小鸭子唱的非常好,西西也拉琴拉的很好,两个小伙伴合作的非常成功,配合的很好。

演出结束了,小鸭子得了音乐会的第一名。上台领奖的时候,小鸭子回头望了望小蟋蟀西西,然后说:“我很感谢一个朋友,小蟋蟀西西,没有它的伴奏 ,我唱不了这么好听。”小蟋蟀西西一下子成了明星,因为他都可以跟著名的女高音歌唱家伴奏了。

从此以后,小动物们再也不嘲笑小蟋蟀了,小蟋蟀西西也找到了自己 ,找到了自信。

蟋蟀日记 篇9

这几天来,我们小组都在读《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这本书是1900—1999年全球五十本最佳图书。这本书只有一只猫咪、一只老鼠和一只蟋蟀之间的友谊、真挚友情之一温暖这个冰冷的世界。我觉得任何读过这本书的人、无论是成人还是孩子,都会永远的记住那只小小的蟋蟀,他的名字叫做“柴斯特”,记住柴斯特那嘹亮而韵味无穷的鸣声。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是讲了一只猫、一只老鼠和一个蟋蟀的故事。主要是蟋蟀柴斯特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一一男孩玛利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然而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来。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我真佩服作者乔治塞尔登能写出这么好的书来,而且把老鼠、猫、蟋蟀这几个动物不同寻常的友谊写成一本书。这本书内容丰富,格调健康,是我们少年儿童成长过程的良师益友,它可以陪伴我们一生,我要认真地阅读它,深刻理解这本书的含义。

蟋蟀日记 篇10

有一只蟋蟀一出生就少一条后腿,因此受尽了大家的嘲笑,并且它到哪里就会引起哪里的好奇,因为只有一只后腿的蟋蟀很少见。它跳起来落地的时候总会摔个跟头,可它还是坚强地活了下来。

一天,独腿蟋蟀来到了一个小树林,不用说,和往常一样,它又引起了当地的昆虫们的好奇,也受到了许多嘲笑。

可让人想不到的是,几天后,这里来了一只蟾蜍,杀死了许多昆虫,现在小树林里不仅有条吃昆虫的蛇,又来了一只杀昆虫的蟾蜍,真是雪上加霜。

就在小树林里的昆虫们急得不可开交的时候,独腿蟋蟀勇敢地站了出来,大家都劝它不要去,可它却不以为然。

独腿蟋蟀来到蛇的家里对蛇说:“蛇大哥,蟾蜍说您是个胆小鬼,只会所在洞里睡大觉。”蛇听了气得嗷嗷直叫。独腿蟋蟀又来到蟾蜍的家说:“蟾蜍大哥,蛇说您肚子大,腿短,眼睛鼓,全身长满了让人恶心的疙瘩,是全森林里最丑的动物。”这下可气坏了蟾蜍。晚上,它们在一个小山坡上狭路相逢了。想到对方骂了自己,二话没说就打了起来。没几个回合,蟾蜍就被蛇咬死了,蛇觉得不解气,就把蟾蜍吞了下去,可他忘了,蟾蜍是有毒的,于是蛇被毒死了。独腿蟋蟀一箭双雕,干掉了两个杀虫狂魔,它受到了大家的认可。

独腿蟋蟀的勇敢和聪明让它成为了家喻户晓的大英雄。

蟋蟀日记 篇11

它是一种非常有趣的昆虫,大人和孩子都喜欢和它一起玩。它们有一对薄薄的翅膀,颜色是紫色、棕色和光滑的。雄性翅膀可以摩擦出声音。

蟋蟀的后腿又粗又大,有锯齿状的倒刺。

它擅长跳跃,跳得很高很远。当然,如果失去了后腿,即使技术再好也跳不起来。

公蟋蟀的尾巴拖着一对尾须,像一把剪刀,俗称“两枪”。雌蟋蟀的两条尾须之间有许多产卵器,俗称“三枪”。

与其他昆虫不同,蟋蟀隐藏起来是为了暂时隐蔽,但要精心选择自己的住所,住所必须排水良好,阳光温和,门外必须有一丛草覆盖洞穴。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他们的洞穴是自己一点一点挖掘出来的,尽管他们没有好的工具和杰出的建筑才能。

十月是蟋蟀盖房子的最佳时间。盖房子的时候,他们用钳子一样的前脚移动泥土,用有力的后脚不停地翻土。不要以为蟋蟀盖房子很容易。对我们来说,挖蟋蟀的住处是小菜一碟,但对小蟋蟀来说,这是一件真正的苦差事。他们的洞穴不是一瞬间就定下来的,需要长期维护,维护要根据天气的变化进行加深加宽。他们的住所简单、干净、干燥,墙壁光滑。

蟋蟀出来吃门外的草时,千万不要碰用来覆盖洞穴的那丛草,以免被发现。它们的洞很平,是蟋蟀的平台。我之所以喜欢蟋蟀,大概是因为它们很努力,不愿意放下东西。

蟋蟀日记 篇12

今天早上很快就过去了,到了中午12点钟我们的休息时间。我正在想去干吗?然后我的同学舒嘉豪来叫我去抓小蟋蟀。我迫不及待地说:“好的”。我们就出发了。我们先来到了学校的操场边的草丛中寻找蟋蟀,我们先蹲着看草丛里有没有蟋蟀出来了,大家都等了好长时间,终于一只蟋蟀忽然从草丛里跳了出来,哇这只蟋蟀竟然令我们没想到的是,它这一跳竟跳了半尺多高。忽然我们像螳螂扑蝉一样蹦了过去,蟋蟀立马被我们抓住了,放进了我们事先准备好的口琴盒子里。

我们又继续寻找我们的猎物了,我扒开了一竖嫩绿的小草,发现下面有个大洞,我仔细一看发现下面陆续有许多蟋蟀爬了出来,它们似乎感觉到我们的动静,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急的,能跳的跳、能飞的飞、能爬的爬,争先恐后地落荒而逃。我突然发现一只大蟋蟀从窝里爬了出来,我以为是一只蟑螂,大声的尖叫起来。我的同学听到我的叫声匆匆忙忙地赶了过来,问我说:“发现了什么呀?”我说我看见了很大的一只蟑螂。同学仔细一看哈哈大笑起来说:“这不是蟑螂是我们要抓的蟋蟀。”我们就一方有难,八方支援齐心协力的一起动了起来。虽然这只蟋蟀很狡猾,但是在我们团结的面前它的力量似乎像蚂蚁一样渺小,很快就被我们抓住了……

时间过的真快,上课滴铃铃的铃声向了起来,我们就去上课了。虽然我们只抓了20多只蟋蟀,但是通过这件事情知道:“团结是天地间最强大的力量。”

蟋蟀日记 篇13

我是一只可爱的蟋蟀,小名叫蛐蛐。今天我要来跟大家介绍一下我的住宅。

我可不是一只随遇而安的小蟋蟀。修建住宅之前,一定会先慎重选址,因为位置选的好,才能住起来舒服啊!我的住宅一定要建在排水优良并且有温和阳光的地方,这一点很重要哦!除此之外还要隐蔽,毕竟安全第一嘛!

大概就在十月初,等准备工作做好了,大工程就要开始了。工程虽大,工具可是简单的很呢!我可是一只勤劳的小蟋蟀,都是靠自己的辛勤劳动修建自己的住宅。我先用前足扒土,用我的两个大钳子把土块搬开,在用后足踏地,然后用后腿上的锯把泥土推到后面,倾斜的铺开。直到挖了有九寸深,一指宽的时候,住宅的大工程就差不多算是完工了。接下来便是长期的装修工作了。为了保证干净、卫生,住得舒服,我每天都会做些修修整整的工作。当然了,修整的工作就不着急了,慢慢来,劳逸结合呀!所以这就是为什么深冬季节你可能还会看见我从屋子里扒出土来呢!

我自认为我的家可以称为豪宅了。瞧!有三个客厅、八个卧室,四个卫生间,还有间超大的地下室。可宽敞了呢!是不是很佩服我这位出色的建筑师?

我不但房子建得好,还很会唱歌和弹琴呢!来我家做客吧!带你参观我的豪宅,顺便给你开个音乐会!

蟋蟀日记 篇14

我很喜欢抓蟋蟀,因为我感觉它的生命力非常脆弱,但在暑假里的一天,一只蟋蟀却让我明白了:我的想法是错误的。

那天烈日当头,我在院子里青青的小草坪上玩,想抓只蟋蟀逗它玩,解解闷。一只强壮的大蟋蟀看见了我,察觉到危险正在向它逼近,就立刻连蹦带跳地逃走了。它的速度太慢了,就像龟兔赛跑一样,我冲上去一把“生擒”了它,把它放进一个透明的空瓶子里。它想要逃出这个可怕的“监狱”,简直是螳臂当车——不自量力!但是,它仍然不放弃求生的机会,反复地跳动,猛烈地撞击瓶子,可这一切又有什么用呢?不一会儿,蟋蟀已经精疲力竭了,跳劲明显减弱。可它还是不肯向我这个“大怪物”屈服,奋力跳动着,勇敢地挣扎着。又过了一会,蟋蟀每跳一下都要休息一会儿,好像已经力不从心。可它求生的欲望依然那样强烈,它还是一刻不停地跳动着,尽管力气越来越小,频率也越来越小。我吃惊地观察着,暗暗钦佩:小小的蟋蟀,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也宁死不屈,垂死挣扎!我被它的坚强感动了,于是我打开瓶盖,把奄奄一息的蟋蟀放了出来。

看着蟋蟀的背影,我感受到:生命是坚强的,它坚强得能在死神面前毫无惧色;但它又是脆弱的,脆弱得在一瞬间就消失了。生命或说命运,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关键看你如何面对。善待别人,善待自己,珍爱自己所拥有的一切。

蟋蟀日记 篇15

在夏季的夜晚,时不时会传来一阵阵悦耳动听的虫鸣,那是谁在歌唱呢?原来是蟋蟀,它们犹如一位歌唱家不断的在草丛里展现自己的歌喉,仿佛正在开一场盛大而又隆重的演唱会。

我不由得想抓一只蟋蟀来玩,可我又不敢,怕蟋蟀咬我,最后好奇心还是战胜了我的恐惧,在一个树影婆娑,夜莺低吟的晚上,月光温柔的泻在花坛边,我和我的伙伴金阳相约去抓蟋蟀,我们远远就听到了一阵阵叫声,我轻轻的走了过去,唯恐发出一点点声音就把蟋蟀给吓走,我们走到花坛边“天啊”竟然没有一只蟋蟀,只听见有它的叫声,却不见它的踪影。我想它们一定躲在草丛中。我使出“火眼金睛”,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一只蟋蟀进入了我 视野,我们蹑手蹑脚的走了过去,没想到那只蟋蟀机灵得很,而我们确是新手,蟋蟀看到我们猛得跳了起来,我伸脚一拦,没想到它往后一跳,跳到了金阳的腿上,金阳吓得大叫一声,把我也吓了一跳,蟋蟀趁这个空,想左一跳,一下子跳到下水道去了。“唉”我叹了一口气“”又得重新开始“,我又开始了新的探索,正道我要放弃时,一只又大又肥的蟋蟀出现在我的眼前,这次我改变了策略,我捡了一个矿泉水瓶,把口对向蟋蟀,金阳在后面一赶,蟋蟀跳劲了矿泉水瓶中,我仔细一看,这只蟋蟀的头上有两根又黑又细的触角,那小小的嘴巴中有两颗老虎钳一样的牙齿--------”一定是一只好斗的蟋蟀“。

蟋蟀日记 篇16

蟋蟀是一种很好玩的昆虫,无论大人还是小孩都很爱玩它。它们长着一对薄薄的翅膀,颜色紫褐而光润。雄的翅膀可以磨擦出声音。

蟋蟀的后腿又粗又大,还带有锯齿状的倒钩。

它善于跳跃,而且跳得很高、很远。当然,如果它们失去了跳跃的法宝――后腿,即使有天大的本事也跳不起来了。

雄蟋蟀的尾部拖着一对尾须,像一把大剪刀,俗称“两qiang”。雌蟋蟀的两根尾须之间还有多根产卵管,俗称“三qiang”。

蟋蟀不像别的昆虫,为了临时的隐蔽而藏身,而是慎重的选择自己适应“房子”,并且它们的住所一定要排水优良,有温和的阳光,门外还要有一丛草来遮掩自己的洞穴。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它们的洞穴竟是自己一点一点挖掘出来的,尽管它们没有很好的工具和卓越的建筑才能。

十月份是蟋蟀盖房子的最佳时期。盖房子的时候,它们用钳子似的前足搬土,用强有力的后足踏地,不断的刨土。你不要认为蟋蟀盖房子是件轻松的活儿,蟋蟀的住所让我们来挖真是易如反掌,但对于小小的蟋蟀这的确是件苦差事。它们的洞穴不是一时半刻就了事了的,需要长期的维修,而维修还要根据天气的变化来加深加阔。它们的住所很简朴、清洁、干燥,墙壁光滑。

蟋蟀出来吃门外的青草时,绝不去碰用来遮掩自己洞穴的那一丛草,以免被人发现。它们的洞口收拾的很平坦,这便是蟋蟀的平台。我之所以喜欢蟋蟀,大概就是喜欢它们这种吃苦耐劳、不肯随遇而安的精神吧。

蟋蟀日记 篇17

星期日,妈妈去值班。我也兴冲冲地跟着妈妈一起去了,碰巧妈妈的同事也带着女儿,许涵妹妹一起来了。

一到厂里,妈妈她们就忙开了,我悄悄地对许涵妹妹说:“外面的草地上的草非常茂盛,肯定有许多蟋蟀,我们去捉蟋蟀吧!”于是我们带上工具——两只塑料瓶子杯子、一只塑料瓶子,来到草地上开始捉蟋蟀了。

起先因为草地长得茂盛,很难分辨出那里有蟋蟀。经常扑了个空。忽然,我想到书上说蟋蟀的耳朵是听不见声音的,是靠震动来感受敌人有没有看近。于是我们如法炮制,找来一根棍子,我不停地在草地上打动,涵涵妹妹目不转睛地盯着看有没有蟋蟀跳动,看见蟋蟀跳动就大声叫起来,我立刻放下棍子,拿起杯子轻手轻脚地走过去,忽然用杯子套下去,杀它个措手不及,就这样我们捉住了一只蟋蟀。我们小心翼翼地把它放到瓶子里,蟋蟀绿绿的,有一对小翅膀,两只小眼睛圆溜溜的,头顶上有两根细细的触角。还在瓶子里不停地跳动,许涵妹妹看着蟋蟀高兴得合不拢嘴。我们用这样的方法捉了一只、两只、三只……

这时,妈妈活干完了,来叫我们回家了,看见我手中的蟋蟀耐心地说:“欣欣,蟋蟀在瓶子里活不长,让它生活在大自然的怀抱中吧”。于是,我和涵涵妹妹只好依依不舍地把蟋蟀放了,看着欢蹦乱跳的蟋蟀。我想:是啊!我们大家都有自己的家,草地才是蟋蟀真正的家。

蟋蟀日记 篇18

蟋蟀,俗名“蛐蛐儿”,常生活在野草地、农田、瓦砾堆、篱笆根或墙缝中。

蟋蟀的身体一般长约1.5厘米,大致分头、颈、躯干、足、尾几部分。

蟋蟀的头从前面看呈三角形,上部长着两根细长而柔软的触须,比一般人的头发略细,直径约0.5毫米,长是它身体的三部左右。头的下部有一对在大牙,多为深黄色或紫黑色,牙旁各有一个黄白色的小栓儿。颈部为筒状,连接头和躯干。躯干前面小,中部大,最后又稍尖,有一条条黑纹。在颈与躯干的连接处,向后生出一对黑色发亮的翅膀,一般不能飞行。细看翅膀表面为网格状。这一层较为坚硬的翅膀下还有一层半透明的薄翅。翅膀摩擦能发出响亮的声音。躯干下面有三对足。前面一对较小的足,用于爬行。后面一对粗大,表面有黑色条纹或斑点,用于跳跃,一下能跳约1米远。躯干后部的稍尖处向侧后方长出两根针状的尾儿,约为身长的三分之二,作用是感觉后面的动静。

雄蟋蟀好斗,二者相遇必分个胜负才肯罢休。相遇时两根触须来回扫动,如果一碰上对方,便冲上前去“厮杀”起来。有时为了鼓舞自己的“斗志”和压住对方的“威风”,在战斗前会大鸣叫。“战斗”中两者张开大牙对咬,并用足支撑身体抬高向前顶,一般力大牙坚者获胜。当然,“机智灵活”的也有可以获胜的机会。结束“战斗”后,胜者一定会“引吭高歌”,以示“威风”;败者常被咬伤甚至死亡。

蟋蟀因在地下活动,啮食植物的茎叶、种子和根部,所以,是农业的害虫。

蟋蟀日记 篇19

宇宙之大,自然奇趣,生命之妙,植物之美丽,动物之活泼,昆虫之微小。——题记

生命如此之美好,自然如此之美好,自然如此之美妙。有一种动物是天生的歌手,又是天生的搏击赛手。他灵活、活泼、好斗、歌声优美,又是天生,受到了人们的喜爱,请掌声欢迎——蟋蟀!

在夏秋两季夜晚的乡间小路,总能听见一阵阵优美的歌声,那歌声在广阔的天空中回荡。当你轻轻地拨开小路边的草丛看到一个小精灵,它长着一对灵敏的触角,在头的前端挥舞着。四条较嫩又细软的小腿和粗壮有力的后腿不安分地搓动着,它还穿着一身碧绿的铠甲。它们就是我在乡下最常见的昆虫,也是伟大的音乐武士——蟋蟀!蟋蟀的歌声可动听了,有时“唧唧唧唧”,有时“吱吱吱吱”,有时却发出“嗞嗞嗞嗞”的叫唤,连在一起如一首委婉连绵的月光曲。

蟋蟀除了是音乐家,还是威风凛凛的武士。其实蟋蟀不都是好斗的,好斗的大多都是雄性,就像我们男生一样,活泼好斗。不过蟋蟀争斗是为了得到异性的青睐而来的。

蟋蟀,一位音乐武士,人们喜爱它,也会将它们当作宠物。心灵手巧的匠人会编织蟋蟀笼子,放一只蟋蟀进去,放在书房里。在你寂寞时,弹奏起动人的旋律,帮你带走烦恼、寂寞。这些可爱的小精灵们,是人类的好朋友,我喜欢这音乐武士——蟋蟀!

蟋蟀日记 篇20

蟋蟀又叫促织,它可是昆虫界中的大明星,很多诗人都为它留下了动人的诗句:知有儿童挑促织,夜深篱落一灯明、明月皎夜光,促织鸣东壁

真没想到,这个大明星竟然来我家做客了。我和姐姐一下子就围了过去。因为蟋蟀还没有名字,我们决定给它起一个:李白、杜甫、刘备、关羽都不行。正当我们愁眉苦脸的时候,这只蟋蟀发出了吱吱的声音。我灵光一闪,就叫它吱吱了。

吱吱刚来我家时,总是摆着大明星的架子,很少唱歌。两天过去了,它好像已经完全适应了我家的环境,只要有声响,它就吱吱地唱个不停。

一天,我正和姐姐写作业,吱吱不知什么时候竟然从笼子里跑出来了。我大叫,姐姐吓得跑进了卧室里。调皮的吱吱上蹿下跳,吱吱地叫个不停,就像一个耀武扬威的大将军。我手拿青龙宝剑,大喝一声:吱吱,你的小命握在我的手中,赶紧回家去!最怕昆虫的姐姐被我滑稽的行为逗得哈哈大笑。

正在卧室工作的爸爸闻声赶来,看着一片狼藉的客厅微笑着摇头。不知何时,爸爸的手中多了一个捕虫网,刚刚还一脸神气的吱吱就像泄了气的皮球,一下子就被爸爸扣在了网里。我连忙把笼子递给了爸爸。爸爸把笼门打开,然后把网子对着笼门的地方慢慢地翘起,吱吱听话地走进了笼子。至此,一场风波总算停止。

吱吱在我家做客的这几天给我和姐姐带来了许多乐趣,我非常喜欢它。

蟋蟀日记 篇21

我十分喜欢小动物,特别喜欢观察蟋蟀,每年秋天我都要捉几只蟋蟀养起来。

蟋蟀也叫蛐蛐,它是一种好斗的昆虫。它身长大约20毫米,头上长着一对长长的褐色触角,比它的身子还长呢。它有三对脚,前面的一对又细又长,而且还长着许多小刺。公蛐蛐有两条又小又细的尾巴,而母蛐蛐却有3条尾巴,中间的那条长些,就像一个横写的山字。

秋天是它最活跃的季节,经常传出那优美的歌声。它的声音并不是从嗓子里发出来的,而是翅膀振动发出的。蛐蛐的内翅大多已经退化,这一点倒为我们捉它提供了很好的条件。

斗蛐蛐是一种很有趣的游戏。两只公蛐蛐一见面气就不打一处来,只见它们往后一坐,浑身抖动,迅速扑向对方,咬得不可开交,只见12条腿在地上蹬来蹬去,它们正在斗智、斗勇和斗体力呢!过了一会儿,终于有一只败下阵来,胜者洋洋得意地叫了起来。

可见,胜与败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关键是能否坚持到底!常言到:“坚持就是胜利!”

蟋蟀日记 篇22

炎热的夏季,我们扒开麦苗,寻声?望,顺着金色的麦浪轻轻地摞动脚步,寻觅那藏在麦穗枝头的蟋蟀,待盯准目标,便猫着腰,捂着手,猛地扑将过去,一个恶虎抓食,枝头上的蟋蟀便给罩了个严严实实,可怜蟋蟀就这样中了我们的“出其不意,攻其不备”之法。

偶尔遇见很倔强的一头,还要挣扎一番,无奈只得折折了蟋蟀的大腿而已,每逢此刻,我们虽说其乐融融,但常带一点点惋惜。

最有意思的,还要算斗蟋蟀的游戏了,我们将各自的蟋蟀放进精心编制的笼子,还特意折上瓜花,喷上“饮料”,让它们吃饱喝足了再交锋相战。各自的蟋蟀发觉有庞然大物入室时,便翘起两根细长的胡须,上下不停地吸翕扫动,犹如寻找什么东西似的,瞬间,两头蟋蟀触须相碰,立刻张开大牙,扭成一团,其中一只扇柴似的牙齿卡住另一只的脖子,那一只也毫不示弱,紧紧叼住对方的大腿死死不松。看着这紧张的局面,我们岂能袖手旁观,好容易才将它们弄开。第二回合又开始了,只见它们变得谨慎起来,毫无轻敌的神态,竖起翅膀,步步逼近,一刹那,已经四牙交错,只见双方两牙使劲一合,可怜一只便立足登顶,缩成了一团,待对方松开时,已掉在地上,蠕动着受伤的身子。我们这才仔细一看,原来身负重伤的一只头部已咬得裂出了水,那另一只呢,大获全胜,在笼子中翘首眺望,每逢此时,我们便斗得忘乎所以......

在幼稚的童年记忆中,捉蟋蟀,斗蟋蟀,真是难忘暑假的真实写照啊!

蟋蟀日记 篇23

在乡下,最最有趣的是捉蟋蟀。

“捉蟋蟀大王”就是我!我跟“蟋蟀小兵”我的弟弟,我们要去捉肥大的蟋蟀。我们来到了蟋蟀的栖息地,那里的蟋蟀的叫声一浪高过一浪,再加上风吹草动的声音,变成了一曲美妙又好听的交响曲。我们开始了,你会问我什么开始了,我会回答捉蟋蟀大战开始了!我们特种像兵一样,在草丛里钻来钻去。蟋蟀的叫声停止了,弟弟说“自恋大王老哥,蟋蟀听到了声音了。!”

我的脖子上暴跳出三条青色横杠说“我那自恋le?不懂别瞎说,我有那么老吗?小孩不懂事,早知道不领你出来了,哦,苍天呀,我很老吗?回答我呀!”弟弟正在吃吃地笑呢!唉,我怎么有这个弟弟呀,我上辈子得罪谁了,哇。蟋蟀又叫了,我想:小样的蟋蟀,看我怎么抓住你。我上前一扑,蟋蟀没扑着,到自己变成了一个真正的“泥猴”弟弟见了哈哈大笑说“老哥泥猴,老哥泥猴”这个蟋蟀好可恶,害我变成了“泥猴”,我要扒了你的皮,喝了你的血!蟋蟀的叫声越来越响了,仿佛也在嘲笑我。

我扒开草,发现了蟋蟀。它长着一对大胡须,一对触角,胖胖的,像一个威风凛凛的百战百胜的蟋蟀之骄子。我把手一扣,蟋蟀扣住了。我无比高兴,我终于可以报这个一箭之仇了,我犯了馋,拿来烤真的好好吃呀,我想着,口水流出来了,真是“口水直流三千尺呀!”

这次的捉蟋蟀让我饱了口福,让我明白了,捉蟋蟀要有耐心,不仅捉蟋蟀要有耐心,在学习上,在生活上,缺少了耐心可是不行的哦!

蟋蟀日记 篇24

蟋蟀是节肢动物,六条腿,最后两条腿短而有力,所以蟋蟀跳得很高!头上有两根长长的触须!三角形的头,嘴是锯齿形的!这次,我要和小刘一起捉蟋蟀!

叮咚!下课铃响了!放学喽!我找到小刘说:“小刘,我们去捉蟋蟀吧!”小刘说:“要的。”过了一会儿,我们来到了学校外的公园里,小刘说:“在这草丛里可能有,脚步要轻,可以往前推,还要听,听这草地里有没有“吱吱”声!”“知道了吗?”“知道了!”

我们走进了草坪,我一走进去就看见了很多跳一跳的虫在跳!我说:“小刘那是不是?”小刘说:“是的,只不过是小的,不是成年的!可以捉,也可以不捉!”我看了看,说:“我要挑战你!”小蟋蟀,跳过去跳过来的,我抓都抓不住!“唉,我太难了!”

我过去说:“小刘!我们去别一别吧!我听见了吱吱声!”小刘说:“等我一下!”我走过去一看,哇!两只蟋蟀!真厉害!我先走过去了,我听见了好大声的吱吱声!我见着他了,我一捉!耶!我捉住了!我跑去给了小刘,小刘就过来说:“可以吗?”我走到一个草地上,意外捕获了三只蟾蜍!我带给了小刘!小刘说:“厉害!”我们背着书包“迁移”到别处的草坪!

我捉住了一只新型的蟋蟀!

这段时光真开心“小柴,又去捉蟋蟀了。”不说了,我又要去捉蟋蟀了!

蟋蟀日记 篇25

现在为了研究蟋蟀,他又搜索起它們的洞穴來。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他来到堤岸边,慢慢地弯下腰仔细的寻找着蟋蟀的住宅。在茂密的青草丛中,法布尔看到了一条长长的隧道,他想,这便是蟋蟀的家了。他先拿出尺子,仔细量了量蟋蟀洞穴的高度,大概是两寸,然后伸出手来摸了摸里面的墙壁,洞里的墙壁又干燥又光滑非常干净。紧接着他慢慢的趴了下来,仔细观察洞口。

大概过了十分钟,有一只可爱的小蟋蟀爬了出来,小蟋蟀来到了一丛嫩草旁,狠狠地一口咬下去了,看上去青草真是很可口。法布尔比较奇怪,为什么他不吃家门口的那丛草呢?这时小蟋蟀吃得饱饱地回到了洞里。

法布尔趴在那里继续地观察着,半个小时过去了,一个小时过去了,他似乎有点不耐烦了,这时他发现了小蟋蟀又出动了。蟋蟀们来到了草丛边,开始放声歌唱,他们的歌声在夜空中是那么动听,那么嘹亮。法布尔顿时明白了,洞口就是小蟋蟀的平台,小蟋蟀想放声歌唱的时候就会到平台上唱歌。过了几天,法布尔又来到这个洞口继续观察小蟋蟀,只见洞口里不断地冒出土来,他想了想原来小蟋蟀们长大了,所以他们继续挖土让洞更深更阔。过了一个月,天气渐渐冷了,他又来到了洞口发现小蟋蟀们还在不断地抛出泥土。

法布尔想,我要一定要把这个过程记录下来,蟋蟀真是建筑住宅地小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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