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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的日记 篇1
每个人都有个人所热爱的东西,每个人也有灵魂,只有灵魂热爱,才可以叫作“深入灵魂的热爱”。我也有自己灵魂所热爱的东西——仙人球。
我家有三盆仙人掌,一盆仙人球,都是极耐旱的植物。每一个月才浇一次水,但还是很绿,精神很饱满。既使每天都在烈日下生存,但丝毫不枯黄。
那次,我得了腮腺炎,脸肿的像红气球一样,肿胀痛疼。爸爸将一株倒霉的仙人球切成块状糊在我的脸上,一会儿就好多了。几天后,我快好了,才忽然想起那株可怜的仙人球,我急匆匆赶到它旁边,发现只有一小块根趴在土里,已经半枯黄了,我只好为仙人球浇水送别。
两个月过去了,转眼已到寒假。我想:仙人球不被切死也得被冻死了吧!我又去看仙人球,它还是一样黄,我又浇了浇水,端到屋内,仔细的地看了看仙人掌们。它们健康的很,精神饱满,无一丝病症。
又过了十天左右,我再次来到我的仙人球旁边。天哪,可怜的仙人球竟然重新发芽了!那苗翠绿、新鲜,软软的小刺像春天新发芽的小草,嫩嫩的、软软的。它在死神手里活了将近35天。当人被切去脚,又切成块,是就是有100条命也是不能活了,可仙人球却奇迹般的活下来了。仙人球的坚强、顽强的精神、意志打动了我。不,是打动了我的灵魂。
我要学习它的无私献奉献的精神。这就是我灵魂所热爱的仙人球,是我深入灵魂的热爱——仙人球。
热爱的日记 篇2
在人们还沉浸于秋的丰收之时,冬已悄然驻入,这里,不同于老舍先生笔下的“南方的冬天便只能用死寂来形容,看不出一丝生命的动感。”这里的冬天是在人们欢声中,在丝丝寒凉中跃入屋子的。
在天地中,冬化作穿棉袄的人,化作迎寒的梅,化作淡淡的'香。她为大地装扮,在寒冷的风中,蕴着一股梅的香,沁人心扉,冬很浪漫。
前人有常说冬寒衬冬“死”,但我以为冬是柔情似水,冬是万物之始,冬也同样是万物之结。“冬”,“春”,一个开始,一个终结。所以常说“春冬”,“春冬”。冬也是生机勃勃,只不过不在表面显露。
当人见到村中的砖瓦房时,他见着那青黑的瓦,墨黑的墙,冷蓝的玻璃,心中便会愁情似泉,感慨这世间的悲伤,但倘若你打开房门,那土黄的墙,燃烧的炉火,红扑扑的脸。你倘若感受一下扑面的热浪,你倘若洗耳聆听一下那欢声笑语,你就会感慨,冬,竟然也可以这么美好。
那北方的冬时,雪花跳跃着,拥挤着,让风儿将它们送往各地。那里的房子上全卧满了水灵的白雪们。孩子们在那里打闹,嬉戏。白雪围在他们身旁,旋转,飞舞,好一幅只用墨色渲染的人景画。这时,用嘴哈一口气,那小水雾便欢快地活跃在你的眼前,让你感觉到,新生的希望与新生的快乐。
树,叶只留了几片,树,它含笑着,看着自己,很满足。树叶儿从树上依依不舍的飞下,与大地又融为了一体。候着来年的新生命们,期盼着地睡去了。
身于此,望那生机勃勃,望那新生的孕育,望那灿丽的冬!
热爱的日记 篇3
最近有一个很火的喜剧综艺。里面有一个组合的表演特别的受欢迎,也每一次都众望所归地得到了很好的分数和排名。
后来他们在节目的采访中提到,这一切都是源于”热爱“二字。
细细一品他们的几个作品,的确讲的也都是各种各样不同身份的角色,在他们所处的环境和状态中,对于自己曾经所热爱和追求的一种执着。
他们最近的一个作品其实总体来说效果是没有比以前的要好,但分数也并不低。
我想其中有一部分是大家对他们的喜爱,还有一种就是他们讲到了情怀,也就是那一份热爱。
基于此,我也在想,我的热爱是什么?
小的时候除了一些漫画书童话书,并没有机会接触到其他琴棋书画之类的,有的就是学校的晚会表演,那都是老师指定谁的表演;而家长都忙于工作,也不懂得这些所谓的技艺,就是一种以读书为重。
然后看的最多的可能就是书了,各种作文书,高年级的书,以及一些简单的课外书和杂志。
所以提到热爱,也不知道是什么,可能就是所谓的看书了吧,因为这个没有很明显地衡量标准的。
可随着年龄的增长,才发现真正热爱读书的人是不一样的,不仅是形象外貌气质不同,谈吐也是真的不一样的。
当见识到了真正有热爱的人,才会明白自己也想成为怎么样的人。
热爱的日记 篇4
时间过得飞快,不知不觉我学钢琴也已经有四年多了。
还记得一年级时,我看着那些好朋友们学钢琴,指尖在琴键上轻轻擦过,优美的音乐,便出来了。那时的我是多么羡慕那些学钢琴的朋友们,巴不得自己立刻会弹奏那些动听的曲子。
可现在,我实现了当初的想法,学会了弹钢琴,也能够弹奏出悦耳的曲子了。但是基本功还不足,并且才仅仅只有五级水平。我却没有了当初的兴趣。虽然妈妈也曾提醒我,不可半途而废,但我觉得自己弹钢琴是一种煎熬,弹钢琴的一分一秒都是痛苦的。虽然有时候遇到新的曲子,好听点儿的曲目,会有一点点兴趣,但不是永久的,也是短暂的。
枯燥,无聊,乏味,现在在我眼里的钢琴与从前的截然不同。对此,我也是深叹一口气呀!
那些曲子,已弹了1000次,甚至更多,在我心中已成为了一个老古董,弹来弹去,总是这首一首曲子,也已经弹了一年多,就算一个再喜欢再爱弹钢琴的人也会失去兴趣的。
那些曲子似乎也没有那么美妙,从前我听到的,是那些欢快的曲子,而现在,判若两人。我也心烦气躁,从前我总觉得弹曲子是一种享受,而现在只是为了应付。
虽然学钢琴前,我曾也想过,弹钢琴,无非就是一直练,练得滚瓜烂熟。现在,我再次理解这个“练”字,不单单是花费时间,更是花费精力,总而言之,学琴后,我便沉浸在练琴的世界中,从此,失去了自由。
钢琴,我对你的热爱已消失。
热爱的日记 篇5
当第一片红红的叶子悄悄地飘落到地上时,秋天来了。
秋日的叶子特别红,特别美,它会让你觉得世界上居然还有这么神奇的东西,在你烦恼的时候让你快乐。
秋日的果实好,秋日的果实鲜,在秋天,我非常喜欢一个人望着,望着那丰收的果实。那种秋日特有的,像刚挤出许多染料似的田野中,会有一大片高粱,这时,人只需静静的,默默的,你心中无论有多大的不愉快,都会散去,你会觉得田野原来那么辽阔,自己的心也会这么宽广。
我最喜欢秋日的雨。
那是一种让人神清气爽的清凉,那是一种妙不可言的清凉,那是一种使你心旷神怡的清凉。清凉的雨水养育着世间万物,在微风吹拂下,密密麻麻的雨丝随风飘舞,投入大地的怀抱,汇成小河,流入大海。
我喜欢秋,喜欢秋天里的雨,原因是因为我喜欢在地上的积水里踩水玩。在那蒙蒙的细雨中,为什么要珍惜自己的力气呢?我经常不穿雨衣,不顾蒙蒙细雨,到楼下的积水中踩水,这便是雨天里我最快乐的事……我跳到积水里,愉快地在积水里蹦着,发出“啪啪”的声音,我知道雨水是不会责怪我的。雨水往左右溅出去,滋润了两边的小草小花,不是吗?我的衣服全湿了,但只要回到家,把湿漉漉的衣服晾干,就能换来一身干净。
秋天的叶子那么红,是在吸引你,让你多出去散散步,尽情玩一玩。
秋天的雨水那么晶莹剔透,是因为我要在雨里好好玩上一通。
不要不舍得体力,而浪费了美好的秋日。
热爱的日记 篇6
又是一个月朗星稀的夜晚,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湿气,淡淡的白雾带着一股凉凉的湿润给宁静的夜幕蒙上了一层白纱,一切都显得格外安静,美好。
弟弟妹妹们都陷入了梦乡,我甚至都听到了那一声声轻轻的打鼾声。只有奶奶依旧在楼下忙碌着什么。此时的空气格外的令人闷热难耐。
一口气做了近三个小时的作业,我困倦的丢下笔,左右扭了扭僵硬的身子,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我扭头看向窗外,阵阵凉风拂过半开着的窗子,也吹散了我心中的烦躁。夜,真静啊!四周静悄悄的,奶奶估计也已经进入了梦乡吧?想着自己一个人还在熬夜,我的心中不由的泛起了一阵酸楚和无奈。我拿起了手中的玻璃杯,打算去倒杯冰茶解解渴。
我蹑手蹑脚的打开房门,却愣住了一一
奶奶披着一件单薄外套的外套呆呆的站在门外,布满邹纹的手正紧紧地捧着一杯冰茶。奶奶怎么知道我渴了?奶奶怎么还不睡觉?我思考着这些问题,对上了奶奶呆呆的视线。
“额……睡不着,看你这儿还亮着灯,就过来看看……正在想着要不要进去。”奶奶尴尬的笑了笑,将手中的东西递给了我:“喝吧,刚刚倒的。”
我接过杯子,杯子暖暖的,竟毫无凉意。这杯冰茶早已“热”了。怎么回事呢?啊……肯定是奶奶怕打扰我的思路,在外面等了很久吧。
“快喝呀,天气这么热。”奶奶见我神色游离,一边催促着,一边为我将床铺好。
我轻轻的抿了一口,呀,真香啊!虽然早已不冰了,却别有一丝暖暖的温馨,像一股清泉般缓缓沁入我的心田。咦,我以前怎么没有察觉,茶竟是如此的可口宜人!
“喝完了就快去睡觉!夜猫子可不要当的太晚了。”奶奶详装恼怒的看着我,眼角处的那抹笑容却难掩。奶奶看着我上了床,才把灯熄了,轻轻地走了出去。在她关门的那一刹那,我看见她深深的打了个哈欠我偷偷的起床,记录下了这杯温馨,充满了爱的“热”冰茶……
热爱的日记 篇7
每个人出生后,都会有家,一般人认为自己只有一个家。而我则认为自己有两个家,一个家是生我育我的家,而另一个家就是我读书学习的地方—(7)班(从四年级起)。
每天天蒙蒙亮,我就背着书包去那里学习。每当看见那些与我一起学习一起进步的同学,心情就格外舒畅。因为看见他们的笑脸,脑海中就会浮现和他们一起走过的学习历程,让人感到无比快乐。
记得刚来到这个集体(7)班时,一点也不舒服,所有的人都十分陌生。整个集体都是不认识的人。所以第一单元下来,我数学、语文两门的成绩都不理想。但是,渐渐地我与这个新集体熟悉了起来,所以成绩在不停地向上冒,现在我的成绩已经恢复到了以前的水平。当然,这些成果有同学们的关怀。
一滴红颜料,可以染红一杯清澈的水。同样,如果一个人做了好事,会给集体带来荣誉;相反,如果一个人做了坏事,则会给集体抹黑。如果你在外做了件小小的坏事,可能很快就会传遍全校,全校人就都会用有色眼镜看你和你的集体;如果你为人们做了一些小小的好事。积少成多,全校就会对你和你的集体有好感。如果每个人都为集体出力,不做伤害集体的事,那么我们的集体就是一个好集体。
集体,这是个亲切的名字,在这个家庭里,我学到了知道、道理,也结交了朋友,集体给我的温暖,我铭记于心!
热爱的日记 篇8
什么是热爱?
吃货说自己热爱吃,那不叫热爱,那叫满足生理需求。真正的热爱往往不是为了满足生理,而是满足灵魂。
我的同桌她对数学有着独特的热爱。一道题目,她能做很多遍,每一次都在探寻不同的解法,心情不好的时候,也总拿数学题宣泄,中午吃饭数学题也不离手……数学成为了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东西。而将一件事物完全融入自己的生命才能说是热爱。
每个人生命中都会有一个热爱的对象,有人只是还没有遇到罢了。
我曾经也似乎找到过热爱对象,那时我也专注于它——画画。画画也曾是我心中那个“榜单”的前几位。以前的课间,在别的地方都找不到我的身影,除了我的座位上以及美术教室。我坚持作画,可热度无法持续太久,画画也逐渐离开了我的视野。热爱的火焰也熄灭了。
虽然我的作品也受到美术老师的赞许,可我并不觉得自己十分热爱它,在我的生命中它渐渐显得渺小卑微。它也只是从我全世界路过的配角。
但我认为我并不是没有所热爱的,只是在我人生旅途的远方。心理老师也在课上问我们有什么是自己所热爱的,我的回答是我不在意。实际上我并非不在意,而且我有点急于求成。我也私下请教好同桌,是如何找到那生命中所缺失的热爱。
她也没有多说,只是说让我慢一点,仔细寻找那在人生路上周围的花朵。这句话并没带我走出迷雾围绕的低谷。我也不时质疑自己,是否真的有所热爱。每当看到班级同学都找到属于自己的路时,我是惧怕的,我一直徘徊在低谷。我真正看重的并不是热爱本身,而是热爱所带来的激情和内心的充实。
对于内心的空虚,我没有办法填补,我也把内心的焦虑告诉了心理辅导老师,老师已给我回了信。老师在信中说道:人生就像登山,你不能只看着眼前的山峰,而更应该停下来看看路边,说不定就能找到一生所爱,走上另外一条路。
老师的话,驱走了我心中的迷雾,但让我看清了路,下一步也许便有我的选择。
热爱的日记 篇9
男孩天生爱玩爱闹,再正常不过,有句话“孩子不闹是傻子。”说得很有道理。
玩,是人的本性,我也何尝不是如此。自从家里安装有线电视,电视节目增加了许多,随之而来的内容也很丰富,所以一到假日,家里的电视从不停歇。我呢,非常喜欢运动,所以体育频道是我的最爱,像我的精神支柱一样。尤其是寒假里,是最幸福的,最高级的,最豪华的,最让人目不暇接的NBA赛场闪亮登场。
在这里,人们可以领略到魔术师的风采、速度的冲击,眼花缭乱花哨的动作,应接不暇的扣篮,终场一秒的绝杀,篮场球上的霸主。
在34秒内,你能干什么?有人会说吃一块糖,喝几口水。在篮球场上可以缔造一个神话。麦迪短短的34秒可以创造一个奇迹,34秒狂砍14分,扭转乾坤。这一时刻属于他,属于历史。他创造了麦迪时代。
这已经是三年前的事情了,但仍然属于他,却不属于我,我已经不是三年前的我了。现在的我正徘徊在人生的十字路口,现实驱使我要放弃我珍爱的篮球了。
因为我已经身不由己。初四的我们寄托着家的希望,老师的祝福,自己的追求,使我们弱不禁风的身体有加了一些压力。我们不由的感叹,做学生难,做一名好学生更难。
每天的起早贪黑,每天的不眠不休,要的就是录取通知书,不枉费父母的期望,长大成为有用的人。
我必须放下我的最爱,并不代表我放弃,我会一直痴迷我的篮球,热爱它,像我生命中的一部分。
热爱的日记 篇10
我的生活干的事最多的就是书了,书可以让伤心不开心的我开兴不己。记得那是一个冬天。
那天下着大雨我望着窗边的倾盆大雨无奈地喊道:“为什么?要下雨啊,好无聊啊。”爸爸望着我那无奈的脸庞说:“这里有一本《鲁滨逊漂流记》,你拿去看吧这样就不无聊了。”说罢便去拿书。我立即回复爸爸:“书有什么好看的?还没有漫画有趣。”爸爸把书交给我,摇了摇头就离开了。我坐在椅子上,什么事也没有。我那目光望着那《鲁滨逊漂流记》的封面上,我不禁动摇了。我想: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试试看书好不好看。我立马打开书本。不仅被里面的故事所吸引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使我学会了生存,学会了独立。我也不无聊了。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一下就到了晚上。吃完饭我还不禁想起了《鲁滨逊漂流记》里面的故事。鲁滨逊在岛上生活了28年。他克服了孤独,饮食,住宿等困难。直到睡觉,我还在看那本书。我又想:书既然这么好看。
书可以使人开心学会世界各地的知识。还了解到世界各地的名人名事。如鲁宾逊漂流记的笛福。《简爱》的夏洛蒂。都对我们有所帮助。我发誓,我长大也要像鲁滨逊一样成为一个创造加一个发明家一个探索家。
第二天雨停了。爸爸对我说:“雨停了就出去玩吧,别待在家里了”。我说:“不,我要在家里看《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吸引了我。玩什么的,下次再说吧。”
书,是人们的精神粮食,也是人们获取知识的来源。
热爱的日记 篇11
生活似恶魔会把我们打趴下,但热爱似天使使我们站起来。——题记
盛夏,小巷里烈日炎炎,骄阳似火,火伞高张,人们出去转一圈准会成为熟鸡蛋,两旁绿树成荫,枝繁叶茂,树上鸟音明亮,蝉鸣焦躁。
当我来到这条小巷时,都有悠扬的笛子声“簌簌簌”从一个小屋里传出来,宛若海豚的尖叫,音瑟朦胧,对此我很好奇,就趴在白墙青瓦上踮起脚尖往里面张望。不小心踩到了绿冻石,摔了一跤,惊动了吹笛的人,屋门被推开走出了一个老者,身穿一袭白衣,眉头的“王”字非常凝聚,脸像被面粉给抹过,我上去道歉:“对不起,那笛声太优美了,使我热爱。”“没关系,没关系,你可以天天来,叫我刘爷爷。”老人十分爽朗。
屋里,笛声仿佛百灵鸟的轻鸣,真是“笛声下复高,猿啼断还续。”笛子上,刘爷爷的手恍若一只飞舞的蝴蝶,翩翩起舞,《姑苏行》《小放牛》《春到湘江》……在屋子里盘旋,我热爱这笛声。
某天,我又来到了小屋,刘爷爷却不在了,后来听周围的人说刘爷爷被儿子接到深圳去享福了。
某次,我回家路过了小巷,突然,一阵高昂的笛声唤醒了我对笛声的热爱,竟是从那小屋里发出,百感交集,敲了门,一根笛子开了门,我惊喜万分,好比是自己长生不老,抱住他流泪,我知道刘爷爷不爱待在深圳,就回来了。
热爱似一颗大树,只有经过风雨的洗礼才能永恒。
热爱的日记 篇12
地板,晶莹流淌。
舞室,少女轻舞。
曲终,少女慢慢地停下。秋日的阳光映在她明媚的笑容上,混着淡淡花香、点点泥土和青草味儿的香风吹起少女的裙。树上的每一根枝干,每一片树叶无不在卖力地欢呼着。花儿争着闹着想被风送去给那少女。
我在镜中看见了那位翩然起舞的少女。那是过去的我。
我曾不甘心就这样与阿舞分开,从此不复相见。我的心促使着我舞动起来。我闭上眼,随着记忆踮起脚尖、抬起胳膊。我在尽情地旋转着,跳跃着,舞到情深处,睁眼,却只看到了一个四肢不协调,胳膊僵硬的自己。多么可笑,可悲啊!
现在,是我抛弃了她。生活上的疲累,学习上的压力,时间的紧张。舞蹈的挫折让我没有一丝喘息的空间。
但后来,时间上的充裕,让我有更多的时间去拥抱学习,亲吻生活,我在闲时出去走走。或是逛逛公园,或只是坐在广场长椅上闲眼看大爷大妈们尽展风华。我有了更多的时间去思考练习。在心理的轻松与学习的进步中,我释然了。
我仍然深深地热爱着舞蹈,这是多少岁月也无法抹去的。但我在这时选择了放弃她。但成就更好的自己。正如古人云:“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我在合适的时间让她成为我心中永存的美好。而不让她成为我的负担。这不也是另一种热爱么?
在人生成长路上的选择中,我选择了砍下大树,让土地撒满阳光。但我却将大树的果实轻轻拾起,装进我的口袋,伴我一起成长。
黑夜,少女顶光前行。
夜空,明星奔赴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