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级小说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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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级小说日记 篇1

那是一片高大的樱花树。

花瓣飞舞,将大地染上了一层淡淡的绯红。

一位少年站在樱花树下,眼底流转,注视着向他款款而来的少女。

淡淡的柔和光芒笼罩在少女的身上,女孩穿着纯白的连衣裙,裙边上有精致的花纹缠绕,裙子下是一双晶莹剔透的足,露在空气之中。

她微微扬起脸看着天上,淡金色的光中,少女的面容平静而安详,浅色的眸子上长长的睫毛扑闪着如同夏日的蝶,粉嫩的唇微微勾起,精致的五官找不出一丝瑕疵。

听着远处传来的钟声,少女慢慢的闭上了眼睛。

霎时间狂风大作,席地而卷的樱花瓣模糊了少年的双眼。

女孩不见了,樱花树也不见了。

林骄阳下意识的眨眨眼,眼前却只有已经掉了漆的天花板。

又做这种梦了啊。

他从沙发上坐起来,眼前的情景像刚刚经过地震的废墟一样。

电视上播着令人作呕的偶像剧,地下满是凌乱的酒瓶和一些吃完了的外卖包装盒。

林骄阳拿起一瓶还没喝完的烈酒,仰起头一饮而尽。

烈酒入喉,刺激着麻木的味蕾。

“我叫叶莞尔,叶子的叶,莞尔依旧的莞尔,从今以后我们就是朋友啦!”

一瞬间的空白,忽然让他想起了这段话。

他讽刺的勾起嘴角,拿起茶几上一本漂亮的白皮书。

书里画着一排高大的樱花树,一个少年和一个少女。

“叶莞尔……”他喃喃地叫着这个名字。

间接性失忆让林骄阳忘记了很多事情,但叶莞尔这个名字总是在林骄阳快要忘记的所有事情的时候在他的脑子里嗡嗡作响。

窗外寒风冷冽,透着一股刚下完雨的潮湿气息。

叶莞尔,你还真是讨厌啊。

林骄阳轻笑道。

六年级小说日记 篇2

雪,是她沉积了千年的怨念。冰,是她柔弱外表下坚定的执念。守护,亦或者幻灭。她用双手托起雪花,试图改变它一秒钟的生命,她徒劳的握住,雪花飘入她的心间,怨,飘散。

她眨下纯白的睫毛,清澈的眼睛里,是一场下不完的雪。冰雪的世界里,守护与幻灭的雪花飘飘洒洒。

她为他们守护千年,徘徊在生与死的边缘。蓝,是她心灵深处唯一的执念。那执着的蓝。或是守护了千年的奇迹,或是无法逆转的幻灭。这是一场没有结果的执着。那又如何?她是雪之女,冬之子,这片冰封千年的大陆,是她唯一的心之所系。她比冰还要倔强,就是要完成这样一个没有结果的守护!

“雪依,哥哥要走了,哥哥可能再也回不来了。”“哥哥,你不要走,雪依好孤独,这里好冰冷,雪依不要一个人!”“雪依,你一定要守住这里,也许什么时候,当这里出现了生机,哥哥就回来了吧。”

冰一样的回忆坚定着少女的心,冰一样的执念化作面对冰雪的勇气。可是,她真的好累。她伸出冰凉的手,抚摸着一片冻土。3650颗种子,这是最后一颗了。如果还不发芽呢?她要放弃么?不!只要有一颗种子发芽,哥哥就会回来!

冰下的小生命抬抬头,看见一位如同冰雪之女一样纯洁高贵的少女。她一定很美吧?厚厚的冰层挡住它的视线。它奋力的向上钻,一寸,两寸,它终于钻出来了!美丽的少女脸上露出惊异,它骄傲的挺直身躯。

少女看看嫩绿的芽儿,泪水无声的落下。冰蓝的天空破晓,洒下一片金光。拥有温和笑容的少年走下,怜惜地看着少女。

“雪依。”“哥!”少女终于笑了,那场守护,其实是她的赌局,她坚信,有信念,就会有奇迹!千年之间,那冰一样的执念!

六年级小说日记 篇3

挑花小说

今天是农历的新十五,早在大年初一以前,我们就在家里插了一株新桃花。

记得那会儿,花枝好秃,只有几个不起眼的小花苞,要不是枝丫短,别人看着还以为是梅花呢。渐渐地,苞儿多了起来,簇拥在同一根枝丫上,谁也不想过早开放,羞??偷摹4?交ü嵌涠?衣?ν返氖焙颍?付湫√一ú耪揽?α常?诜追谆ò?屑湎缘锰乇鹎姥邸:旌斓募父鲂〉愣?捅幻?谡怍留聊饶鹊幕ㄖι稀L一ㄓ幸蹲樱?钙?靶×?丁惫以谥ν罚?敕酆斓幕ǘ湫纬梢坏懒晾龅亩员取L热裘挥姓饧钙?蹲拥淖暗悖?一ㄒ蚕圆怀鏊?慕壳慰砂?

十几天过去了,桃花竞相开放,枝头的花苞全部变成了开放的小女孩,不再害羞。近看那桃花,红瓣粉蕊,喷焰吐火般红亮丽。即使是风吹花瓣落,它依然显得那么楚楚动人。那桃花是一串串来开的,逼满了枝丫的每处角落,不留一点缝隙,那每一串桃花都是一首诗,一支歌。

想想啊,桃花从点滴花苞到凋零谢绝,每一步都是成长的过程。每一件事物都是如此,桃花不例外,它是平凡的。同众多生命一样,它是为了给人们报春而来。人活在世界上总有自己的价值。桃花的生命在于刚开放的灿烂,那时候,人们便也知道春天的到来。人的生命在于给予社会大众的奉献,哪怕只是传递一下温暖的问候,也可能给他人带来不同的影响。有人觉得自己真是太平凡了,想用不同手段让自己变得不平凡。其实,坚守自己的本分,像桃花一样做好能做的事那已经是人生的最大意义了。

桃花要枯萎了,但它灿烂过。

六年级小说日记 篇4

语言的韵味,不像茶那般,冲过几次之后就淡了,而更像大海的波浪一般,一浪接一浪,每一浪都有它独特的韵味,每一浪都有不一样的感悟,我曾有个小说家的梦。

如不曾提醒,我几欲忘记两年前的我还有这样一个梦,那时我正沉迷于小说的世界里,除了吃饭,睡觉,我几乎天天拿着小说,小说那动力的情节让我不能自拔,我从未感觉语言有如此大的魅力,我便萌生了这样一个念头,写一本小说,想到就立刻做,于是我拿起手机开始写,开始了我伟大的创作,说着容易做着难,才写了一百字左右,我便感到创作的难度,便知道对语言的疏远。

我便开始阅读大量小说,每当读到感人的情节,我会情不自禁落下泪水,读到大快人心的情节,我会激动不已,读到生死一线的情节,我会有着人物的紧张,这就是语言的魅力啊!它能让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变成主人公,让我们的心沉醉在其中,能让我们知道什么叫等待的难熬。

在读了几部小说之后,我越发坚定了写小说的信念,小说里那优美的语言,让我欲罢不能,让我真正体会了火急火燎的含义,于是我决定让全世界都知道我的小说,虽然这只是一个梦,但小说的却带给了许多,小说中描写主人公的语言让我学会忍耐,让忍耐去磨练我的心性,但忍耐并不是软弱,忍耐只是为了在更好的机会爆发,小说中语言让我学会了拼搏,拼搏中不缺乏智慧才能去拼,不缺乏机遇才能去博,在拼搏中只有拥有了智慧,善于把握机遇,才有成功的希望。小说中语言带给我许多,但最重要的是梦与希望。

小说的语言带给人们许多,带给人们不一样的感悟,带给人们不一样的感受,带给人们不一样的心情,而小说中语言带给我的,是一个五彩缤纷的、充满新奇的小说梦。

六年级小说日记 篇5

“臭小子!你服不服?!”一片绿意盎然的草丛中,几个强壮的少年中,一个像是头目的男孩抓着一个已经鼻青脸肿的大约7、8岁的小孩的衣领,怒喊道。 小孩的眼中流露出明显的厌恶和反感。他咬紧牙根狠狠地瞪了他们……

“臭小子!你服不服?!”一片绿意盎然的草丛中,几个强壮的少年中,一个像是头目的男孩抓着一个已经鼻青脸肿的大约7、8岁的小孩的衣领,怒喊道。

小孩的眼中流露出明显的厌恶和反感。他咬紧牙根狠狠地瞪了他们一眼。即使已经被打得遍体鳞伤,他也丝毫不打算屈服!

他——叶独影十分明白:这个世界上从未有过‘公平’二字,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无论是以大欺小还是以多欺少,只要输了就是输了,就会被人看不起,没有任何借口可言!

所以他一定要努力变强!变得所有人都无法欺负他!!

看着叶独影没有一点要屈服的样子,抓着他衣领的男孩脸上闪过一丝尴尬的神情。他伸出拳头,毫不留情地抡到叶独影的脸上!

“唔!”叶独影闷哼一声,吐出一口鲜血倒在草地上。

他捂着嘴,不让殷红的液体流出,艰难的爬了起来。他的身体在风中颤抖,让人看起来有种弱不禁风的感觉,可眼神却像一头危险的狮子,——冷漠、无丝毫的感情因素在其中。那是一种怎样盛怒,竟让人不禁逃避他的眼神。

叶独影冷冷地盯着眼前欺负他的几个人,暗暗记下了他们的脸和名字:叶旭春、叶勋、叶无凝……

总有一天,他也会让他们也常常这种挨打,受人的滋味!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必诛之!

六年级小说日记 篇6

当你带着豪情,带着希翼、带着能容纳下上千种计划上万种撞憬走出校门,一脚踏上社会的时候,你觉得天气美极了,阳光也柔和得很。

但渐渐地你发觉社会到底和学校不一样,活生生的现实和图书馆里那一堆写得天花乱坠的小说根本是两码事。你这才知道写小说的人实在混帐得很,他们把天真的读者捉弄得很惨。

虽然生活不是小说,虽然憧憬要比现实美妙得多,但再残酷你还得忍受。

生活就是这么回事儿,你要想潇洒地走下去,你就得慎重,过份地迷恋天真、轻率地抉择人生,你终返究要吃亏终究要懊悔。

社会是很复杂。

真到两只脚在社会上艰难跋涉的时候,你还在思索。你现许多人都很小心地走,每个人都小心地不断思索......

人活着就无须象铁笼里的山猴儿一样专看人脸色行事。你认为是一就说一好啦,没必要听人家指鹿为马你就随声附和。

你当然不能随便付和呀,朋友,就因为你不是乖猴儿,不是应声虫你还年轻你追求进步,追求真理。

活着和生存并不一样。

悲哀和欢快并不一样。

不一样你就得学会选择,就得唱着歌一路潇洒地走下去,该走的路要走完还得靠你自己。

而跋涉者的路从来就没有终点。你应声是一个出色的跋涉者。

即使山路崎岖、你被它捉弄得鼻青脸肿焦头烂额你还要爬起来继继走,即使在平坦的大道上你也要做好摔跟头的准备。

你渴望成功、渴望彼岸,但成功了你还要扬起远征的白帆。 对于跋涉者,成功不是彼岸。

“前面的路虽然太凄苦,虽然迎着风,虽然下着雨......."你一路欢歌一路潇洒。

你抱定一个观念——既然你选择了这面帆,就不必再考虑己否顺风。

生活不是小说,生活不象小说。

六年级小说日记 篇7

语文老师在课堂上念了一篇她认为很有个性的、不知是学生原创还是摘抄的诗。当念到“人人都要梦想,我却只有妄想”这句时。全班哄堂大笑。

阿荨没笑,反而被笑声吓了一大跳。她将桌子上摊开的、写满密密麻麻文字的笔记本盖起来,悄悄放回了书桌里。

也许每个学校或者每个班级,都会有一两个同学因其特别的行为举止而被归为异类。阿荨就是班上的异类——喜欢独来独往,就算笑着也让人感觉她好冷漠,成绩不好不坏,整天埋头写写画画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总之,让人想和她接近,却又无从下手。

所谓“好事成双”,班上还有一个异类,就是和阿荨同桌的男生维晨,名字乍一听很像“围城”。维晨从高一第一学期开始就和阿荨同桌,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两人的对话不超过三句,而且已经久到阿荨都忘记是哪些话了。

孤僻,是维晨比阿荨更突出的性格。

两个人真正开始交流起来,是在阿荨看见维晨拿了一张日本动漫碟之后。

“你也喜欢动漫?”看见阿荨满脸欣喜地盯着自己手中的动漫碟。维晨有点诧异地问。

阿荨点点头:“只是国产动漫好的实在太少,日本的终归占尽风头。”

“看过《秦时明月》吗?国产的这一部真的不错!”

阿荨摇头。

后来阿荨将《秦时明月》找来看的时候,她想起维晨曾说过,他要去学动漫,要进《秦时明月》的制作公司。

这算是维晨的梦想吧!

不过这时距离维晨不来学校已经过去大半个学期了。他……不会再回来了吧!

那么你怎么样了呢?阿荨在心里问自己。

我还在坚持着!

六年级小说日记 篇8

窗外的墙

“轰隆隆——”一阵活过天边的雷,过后便是倾盆大雨,“蹦——”又是一阵剧烈的响声,把老李从梦中惊醒,他感觉什么东西倒了,老李睁开朦胧的睡眼,迷迷糊糊地朝着窗外看,果然他发现窗外的墙倒了……

老李是一位退休职工,靠给人擦鞋维持生计,他虽然年过半百,却上无老人,上无子女。他家对面住着老王一家,老王是一位厂长。每当傍晚时,老李和老王都会在树下乘凉,喝茶谈趣。老王和老李两家平房中间就只有一堵一米高的墙把两家隔开。

第二天,老李起床后,发现老王正在砌墙。还发现老王把墙砌高了一米,上面插满了碎玻璃。

“老王,在砌墙啊!”

“是啊!”

“怎么不叫我帮你呢?老朋友了。哪能你一个人砌啊!”

“这不是不想打扰你嘛!”

“你怎么把墙砌得这么高啊?怎么上面还有碎玻璃?”

“砌高点下次不就不容易倒了吗?这次我用水泥砌的,原来的土砌的墙根本不管用……”

老李突然想到了什么。便没再说什么,转身回了家……

原来三天前,老王的夫人敲老李家的门,原来王夫人买菜忘带他家院子外的大铁门钥匙了。老李热心地接王夫人进门,然后想了想,搬了把小凳子。让王夫人踩在凳子上从墙上翻过去。果然,王夫人踩着凳子,轻松地翻了过去。

“几十年的老邻居了,想不到原来老王这么防着我!人心隔墙啊!”老李望着窗外的墙,叹了口气……

每到傍晚,老李和老王依旧会在树下乘凉喝茶,但老李却觉得这茶不如从前那么香了。

点评:

这是一篇小小说。文题意象多重,启人深思,“窗外的墙”其实已不仅只是现实中的有形的砖墙,更是隔断心灵交流的无形的墙。全文情节推进有序,人物形象刻画鲜明,是一篇言浅意深的成功习作。

六年级小说日记 篇9

书,是我的“宝贝",也是我的一位朋友,更是我开阔眼界和吸收知识的天地。

我离不开书就像花儿离不开阳光,鱼儿离不开水,鸟儿离不开大树一样。

从幼儿园开始,妈妈就给我定了《幼儿画报》,让我提高想象力,多认识一些字。到了小学,我的书就更是多了,通话类,作文类,科技类……

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上街买了一本《爱的教育》,然后走出超市。走着走着,我忍不住从袋子里拿出书来看。当我看到耐利被人捉弄,卡隆保护他时,我不禁想起自己有时捉弄同学有多么的不好。正想着我忽然抬头一看,妈妈呢,啊,妈妈已经转过街角了,我急忙跑过去赶上了妈妈。

还有一次,妈妈叫我去买面粉,我拿了钱准备走时,我看到桌子上有一本《海的女儿》,作者是丹麦安徒生,很有名的童话作家。便拿起书就看,看到那篇《皇帝的新装》时,那皇帝的愚蠢让我捧腹大笑。妈妈却把我一拍,吓了我一跳。“面粉呢?”“啊”我马上跑出去把面粉买回家。

晚上睡觉时我常常靠在床上看书,每次爸爸叫我睡觉,我就装睡,然后等爸爸走了,我又开灯看书。我一边看书一边听外面的响声。可有一次我看书看得太入迷了,爸爸推门进来我才发现,我只好乖乖的关灯睡觉。

读书不仅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也丰富了我的想象力,使我的作文水平渐渐得到了提高。读《海的女儿》让我仿佛置身于童话的世界。读《中外民间故事》让我了解了国内国外许多古老的传说。我越来越喜欢读书了。

人生就像在沼泽地,只有书才能帮你走出沼泽地,不然你就会愚蠢的淹死。

六年级小说日记 篇10

暑假里,我读过许多书,《残狼灰满》、《三国演义》、《哈利波特》等等,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沈石溪写的《混血豹王》。

人们常说才狼虎豹是凶神恶煞,万恶之首,但读了《混血豹王》后,我发现豹并不像人们所说的那么坏。他们身上闪耀着的光芒令人心生感动,肃然起敬。

文中讲一个人发现了豹的踪迹,便通知村里的人。很快,村里组建了一支浩浩荡荡的队伍,开始上山围剿豹。在这场力量玄虚的斗争中,豹子们一点都不怯场。所有的公豹冲锋陷阵,拖延时间;母豹们一刻不敢停歇,叼着一只只小豹子送到安全地区。

毋庸置疑,这场战争最终是两足行走的人们取得了最后的胜利。豹子家族以卵击石,牺牲惨重。但是他们为了家族而战,为了子女而牺牲。他们团结一致的凝聚力,他们甘于奉献的精神,他们一往无前的气概都让许多人汗颜。

有许多人经常用“你连禽兽不如。”来骂人。其实生活中很多人都是这样的,他们虽然比动物有一个聪明的大脑,比动物多了许多书本上的知识和学问,可是他们的许多行径却不敢恭维。想想韩国客轮沉没,船长不顾他人死活,只想着自己仓促逃生,遭到无数人唾弃。在英勇无私的豹子面前,难道他不应该自惭形秽吗?还有在新疆一个影剧院,舞台幕布着火,许许多多在场的领导只顾自己逃生,还交代“学生不要乱动”,结果造成许多和我一样大小的孩子们葬身在无情的火海中……

我觉得我们抛开高等动物所有的优越感,应该换个角度来看动物,把他们当一面镜子,好好反思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我们会发现动物许多地方堪为人师,值得学习。

六年级小说日记 篇11

在我的家中,无论客厅,卧室,总有些地方有那么一两本小说,不用说,这是老妈看的…… 我的老妈是个小说迷,看起书来谁都不理,仿佛她在另一个世界。我们说什么,她仿佛不知道,翻着自己的小说。一次我问老妈,小数有有那么好看吗?妈妈说“当然好看啦,你不去看怎么知道它好不好看呢?”无奈,妈妈就是这样。记得又一次,老妈再看《红楼梦》,她说那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真虐心,而我试着去读了读,看了一点,什么都看不懂啊,这么多密密麻麻的字,唉,我也只好放弃书中的乐趣了,这也只有妈妈能享受到了…… 可是,妈妈对小说的痴迷,远远不止这些啊,有一次,我和妈妈在外面买了一些家用物品,打的到了院门口,妈妈说,她先进去放东西,让我等她把这个重物品一块搬回去。于是,我站在阳光四作文射,狠毒的太阳丝毫不可怜我。就这样,等啊等,等啊等,足足等了半小时左右,从院子到自家的门口也就不过50米,最多十分钟也就到了呀。我怕东西丢掉,又不敢离开,可就是这半个小时,妈妈才出来,出来后,看到我小步子跑过来,一边拍着脑门;“看我这脑子”。我也真是无奈,谁知。真相是老妈回到家中,看到手机里的小说更新了,便又看了起来,谁知家里突然停电,她终于停了下来看了看刚回来哪的东西,才想起,我还在外面等她。那次,我一直在埋怨妈妈…… 诶,家里就是有这样一位小说迷老妈,要不是那次停电,我还不知要等多久啊。妈妈那次答应我,以后会少看点小说,可回到她的房间后,我偷瞄了一眼,“唉,他依然再看小说”。人总得有些兴趣吧,我也就没在反对妈妈看小说了,只是不要耽误事就行。

六年级小说日记 篇12

在辽阔的大草原上,住着一位农民。那位农民养了许多牲口,如鸡、羊、牛、马,还有一头小黑猪。它很自卑。因为其他的动物朋友总是嘲笑它,看不起它,除了一头老母牛。于是,小黑猪每天除了吃饭、排泄和在泥地里打滚,就只会一声接一声地哀号。

也难怪其他动物会奚落它,瞧它那副样子,真是丑不堪言:一双棕色的猪眼失去了生气,显得昏昏入睡;两个猪鼻孔吊挂着鼻涕,让人感觉十分恶心;一张巨大的嘴一直张着,不时地流着口水;两只呈三角形的耳朵里塞满了耳屎。它浑身是泥,泥巴散发出一阵阵恶臭,你要是走进它身旁,准会被它身上那股臭味熏晕。

一天早晨,小黑猪睁开它那小小的眼睛,走向石槽时,看见一头老母牛向它走来,就是那头没有嘲笑过它的老母牛。小黑猪见它走来,恐慌地说:“你想干什么?”

“我想和你交朋友。”老母牛充满慈爱地说。

这话险些没让小黑猪高兴死。小黑猪疑惑地问:“我没什么特长,你为什么要和我交朋友!”

“哪里,你有一个我们大伙儿都不会的本事呢!你会在泥地里打滚,而我们都不会。”

“你说的是真的吗?哈,我要在大伙儿面前好好表演表演!”

于是,老母牛召集了所有的动物朋友,让它们来观看小黑猪的表演。

小黑猪跳进泥地里,给大家表演泥地打滚,还把水吸进鼻子里,向天空喷去。

大家都鼓起了掌。 小黑猪高兴极了,它的目光炯炯有神,耳屎和鼻涕也被洗掉了。

农民走过来,要给小黑猪洗澡。

洗好了澡,农民又抱了抱它。小黑猪心里乐开了花……

六年级小说日记 篇13

严格说来,任何一种文学题材都不可能是由一种模式构成。比如曾经引领文坛风气之先的“家族小说”,它所反映的固然是发生在一个个封建家庭内部的情与仇、盛与衰的故事,并以此揭示家族的矛盾与历史的变迁,但由于创作主题的多元化,至今仍能派生出许多颇具新意的作品。军事题材小说同样也不例外。军事题材小说在其由雏形走向成熟的过程中,虽然始终走的是一条高扬爱国主义旗帜、弘扬英雄主义的主旋律道路,却也时常面临“责任”与“情感”的二元困惑与选择。亦即是说,“责任”与“情感”不仅是军事题材小说作家的一个挥之不去的“心结”,而且还时常萦绕于他们的创作过程之中,成为军事题材小说的一个无法回避且必须面对的课题。

王秋燕的长篇小说《向天倾诉》试图在这种二元的两难选择中找到一个平衡的支点。从作品的表层结构看,它讲述的是一代航天人为成功发射我国自主研制的人造卫星而做出的不懈努力,以及他们的牺牲奉献精神,作者把航天人为中国航天事业的发展所做出的突出贡献以及他们的“责任”意识深入细致地表现了出来。作品的这种宏大主题自然切合了军事文学所必须具备的一切基本品格,并使之成为迄今为止唯一一部表现我国航天科技领域历史现状的军事题材长篇小说,具有填补空白的意义。然而,在这种表层结构的深处,王秋燕则细腻地为读者展示了这些航天人的情感世界和他们的心路历程,对他们生活中的忧郁、他们情感世界的丰富多彩作了深度的剖析与展示,从而丰富和完善了他们立体的性格和人格,“责任”与“情感”在这一刻达成了共识,并找到了恰当的契合点。

六年级小说日记 篇14

为什么我的作业总是写不出来?为什么我的作业总是没有创意?为什么我的生活总是不快乐?为什么从早忙到晚,我的成绩还是没有提高?为什么我为了梦想而学习却总是坚持不了?

我想这应该是许多人倍感烦恼的问题,尤其是后面两个问题更加使人无奈。有时我也总在想,我为何不总能完成自己定下的目标呢?阅读了《最励志校园小说》第二辑的书籍后,我有了答案。

《写作业不用靠妈妈》:创 造力。人的头脑中有一个思想锦囊,它能为我们制造出一个又一个的好想法,我们再通过实践来完成自己的想法。有时,我们解题遇到不懂或复杂的题目,就直接放弃了,不再去思考。也许,只要我们整理思路,就能完成。我们应拥有自己独立思考的空间,不从何时将难题抛给父母与老师。

《爱是不自私》:分享。自从尚宇的爸爸去世后,他就变成了一个问题学生,伤心的妈妈也不知如何开导他,后来经朋友的介绍尚宇加入儿童义工队,渐渐地他懂得了分享也是一种快乐……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其实只要我们给予别人一点爱,那么我们自己也能从中收获快乐!

《再见了拖拉》:计划性。马明月因为懒惰经常受到老师的批评,总是让生病的妈妈为之担心。直到她进入了学校广播站,渐渐懂得了制定计划的重要性……这无疑是对我收获较大的一本书,我也总是无法完成自己制定的计划。那么如何制定提高自己的计划呢?制定计划最重要的不是时间,而是需要完成的计划,开始制定的目标也要小,要一步步的朝梦想而努力,而不是“一口气吃成个胖子”。

我们也应该制定自己的目标,用自己的力量,去冲刺,照着胜利的曙光不断前进!

六年级小说日记 篇15

女主人公苏晴的出现为这部反映我国航天事业从发展走向成熟的作品打下了一个非常亮丽的底色。苏晴本是北京大学气象专业的大学毕业生,但在毕业时她毅然放弃了大都市唾手可得、条件优越的工作,告别了与自己相恋多年的同学加恋人,最终走到了地处我国西南边陲的卫星发射基地,成为一名为卫星发射寻找气象“窗口”的气象专家。在卫星发射基地,苏晴经历了“失恋_结婚_丧夫_病逝”这样一个不幸的生命过程,但她并没有后悔自己当初的选择,在她的有生之年里我们仍能看到一位部队科技干部为党的事业和国家利益忘我工作甚至不惜牺牲生命的可贵精神和品质。

然而,苏晴毕竟是一个正常生活着的有着正常的生活和心理需求的正常人,虽然作者浓墨重彩地描绘她忘我的工作状态,却也不惜篇幅地描写介绍了她作为一个女人非沛的感情世界,以及她正常的生理与心理需求。比如她入伍的动机似乎是因为一见钟情地暗恋上了气质儒雅、相貌英俊,却已经成家立业的马邑龙,这种一厢情愿的精神恋爱对苏晴来说既撕心裂肺又确实是一种人生的折磨与考验;她与司炳华结婚也是在确认了与马邑龙相恋无望的情况下所作出的无奈之举。她的感情世界复杂、矛盾,却不幸福。作品在多个层面上对苏晴的感情世界进行了展示与剖白,并丰富和完善、乃至还原了苏晴作为一个女人的“人”的本质。对于这样一个负载了太多不确定因素的人物,我不太赞成一些论者用“精神分析学”来探寻苏晴身上所体现的“人”的本源属性;对用“女性意识”或“女性视角”来生搬硬套这一人物也不敢苟同。在我看来,苏晴身上所体现出的种种心理矛盾,是每一个生活不幸福的女人所共有的心理特征,这些矛盾不能遮蔽她作为我军一位科技工作者的美好形象。

六年级小说日记 篇16

林沫萧正玩电脑,突然一阵疑似敲门声的声音引起了她的注意。那声音有点像······盗门的声音?!她非常清楚,这儿只有两间房子,旁边几乎没人,如果小偷选中了这······林沫萧不禁走到大门那,对着猫眼看了看,却只看到漆黑一片,便开了开门外的灯。顿时,漆黑一片变成了黄色的天地。

天哪,她看见了什么!那人知道自己被发现了,朝林沫萧家看了一眼,便转身离去。

神,告诉我这不是真的!

原来,她看到那个人在砸锁!第一次真实看到这中情况的林沫萧能不激动吗!不过,庆幸的是,那人选中的目标不是她,而是对门的人。

不过,那个人······是小偷吧?

等等,她刚才好像还看到那人穿着和她同所学校的校服!林沫萧感到非常讶异。学校的人盗别人家干嘛,就算家境再怎么贫困也不会落得去抢别人的东西吧?况且,就算是小混混也没那个胆吧······可是,事实摆在眼前,又不能否认。

忽然,林沫萧想起了高2班的良辛武,因为他的家境是最寒酸的了。会是他吗?

六年级小说日记 篇17

今天一大早,我就听见五指兄弟的争吵。

大拇指力气最大,称为“大力士”,它最先发表意见说:“诸位,你们中间有谁可以和我比力气的?”大拇指等了一会又说:“没有了吧!所以,我应该做老大!”小手指轻轻说:“当老大不一定要力气大才可以做的!”“那么,你这小不点也想做老大?”大拇指盛气凌人地说。

“你们不要吵了!”食指不紧不慢地说,“我是你们中最聪明的,只有我给大家指明前进的方向,没有我,大家就找不到北了,所以只有我才能做老大……”

“好了,不要再说了,如果让你做别的事你行吗?”中指打断食指的高论。

“不行!”其它手指异口同声地说:“光嘴巴说说有个什么用!”

中指没有可说的,因为它除了个子高外,只会脚踏实地地干活。

无名指是个富贵人家,说话也很高傲:“我才有当老大的资格,因为我最有钱,每次结婚戒指都挂在我身上!”

“你钱多,不一定有领导的才能呀!”

“你……你们——好!”无名指半天说不出话来。

小拇指想了想说:“有个时间一定要用到我。”

“什么时间呀?”另外手指好奇地问。

“拉钩的时候。”

“哦,原来如此!”

小拇指接着说:“虽然我的个子小,但是起的作用可多了,比如挖耳屎啊;交朋友啊,你们没有听说过‘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没有我还不行呢,所以,我是友谊的天使,老大应该由我来当!”

“不行,不行,你这么小,不行!”其它手指一致反对。

其实,每个手指都有每个手指的长处,大小并没关系,只要大家好好相处就可以了。

小朋友,你可不要向五指兄弟学习呀!

六年级小说日记 篇18

爱。什么是爱?是轰轰烈烈的情?是难舍难分的恋?还是藏在心底默默无闻的念想?中华下下五千年,有多少人能够真正说清爱的含义?但是其实爱很简单。作家曹文轩的笔下—《青铜葵花》中,爱就是那么质朴而又震撼人心。

在书中,有一个名为“稻香渡”的小乡村,村子里,有一位叫“青铜”的哑巴男孩与一名叫“葵花”的善良女孩。谁都知道,青铜葵花是兄妹,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妹,却胜似亲人的兄妹。

为了让葵花上学,青铜放弃了学习的机会;为了让葵花照一张相,青铜卖掉了包括自已脚上所有的芦花鞋,光着脚走在冰天雪地里;为了让葵花看上戏,青铜顶着葵花站了整整一个晚上;为了让葵花漂漂亮亮的站在舞台上表演,青铜吹得腮帮子都麻木了才为葵花做了一串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冰项链…

为了给自已贫困的家省钱,葵花没有去拍照;为了能够多编一些芦花鞋卖钱,葵花每天一放学就去采芦花;为了赚钱给奶奶治病,葵花独自一人跑去江南捡银杏;为了省钱给家里,葵花故意把考试考差,只为了缀学…

什么是爱?这就是爱,是大爱!青铜葵花,两个仅十多岁的孩子却告诉了我们爱的真谛!没有杂质,简简单单却又动人心弦的爱。

看到最后的时候,我哭了,哭了很久,在葵花要被接回城里,问起哥哥要哪的时候,我哭了,看到青铜,一个哑巴男孩,居然大声喊出了葵花名字时候,我哭了!那该是怎样深沉的爱啊!

《青铜葵花》中没有华丽夸张的语言,也没有过肆张扬的感叹,有的只是质朴的描述,却令人难以忘怀。我想每个人读过这本书,都会深深地爱上它吧!

这样质朴的文字,这样深沉的情感,我想信每个人读了都会深有感触,当然我也不例外。

六年级小说日记 篇19

最近,我迷上了武侠小说。

我迷上了武侠小说,一看就是好几本,都是大部头。每天,我都会拿起这些武侠小说,沉浸在那扑朔迷离的江湖,仿佛我就生活在那里,有着别人没有的绝世神功,每天过着惊险的生活,踏遍中华大地,看尽奇花异兽,最后一统天下,成为一代王者。可是,这些只是我的幻想,但幻想永远都是那么的美好。

这天,我和爸爸妈妈回到了马巷。下午三点,我们家和我最好的伙伴的一家来到了曾经是我爷爷小时候去过的山。车开上山,在弯弯曲曲的山路中“爬”上了山。迷恋着武侠小说的我看着这深山老林,我不禁想到:在这里面,是不是也有绝世高手隐居着?是不是也有神兵武库,里面摆放着神兵利器,得到它就可以得天下呢?我幻想着……

爸爸的一阵刹车把我从武侠时代里拉了出来,我虽念念不舍,可是,我终究也还是与绝世神功无缘。但是,我坚信,我并不是没有努力,只是我生错了时代啊!要是我生在当时那战火纷飞的时代,指不定我还是一名名将,是一个高手,受世人时代传送呢,可惜,可惜。站在高台,我极目远眺,望着山下一片绿,顿时心旷神怡。游览完这绿遍山原的地方,我们一行人乘着车晃晃悠悠下了山,突然,坐在后备箱的我感到肚子有一点奇怪的感觉,我正想跟爸爸妈妈说,但是有转念一想:我的肚子又没有疼,只是觉得有一点不适应,难道……是真气!啊真气,就让我好好感受你吧,你一定要让我学会绝世神功啊!我忍着肚子的难受,又撑了一会儿,是在觉得奇怪,就跟爸爸妈妈说,做到了前面。

回到了家,再吃晚饭的时候,对想得到真气不肯放弃的我,又想起了这件事,更像试试看这股真气的威力,我拍了拍妈妈的肩膀,对妈妈严肃的说:“妈妈,我要用今天我肚子里的真气打你,你一定要撑住。”“哈,看我的!”只见转眼间,我就运出气功,控制住气功往妈妈打去。只听妈妈“啊……”一声,就看到妈妈被打退了。旗开得胜的我更是骄傲我的这股真气,又一下就打向爸爸,这次我用的是“吸星大法”,只见爸爸整个脑袋都被吸了过来,哈哈,我真是太强了。这下,我的目标又转向了奶奶,这次,我只是轻轻一打。咦?怎么不动了,一定是我用力不够,呀,再吃我一掌,这次我拼尽全力,向奶奶打过去。可是,眼前的奶奶纹丝不动,使得我垂头丧气。原来爸爸妈妈是为了逗我开心啊……

虽然这次的武侠风波随着时间的推移,最终还是平静的,但也给了我一个启示:只有不断的努力,才能得到回报,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

六年级小说日记 篇20

每个人都有一个美好的梦想,有的想当科学家,有的想要一支派克金笔,有的人想拥有很多朋友……而我呢,想当一名小说作家。

世界上,除了吃饭、喝水以外,小说,大概就是我生活中第二部分了。每当我不开心时,只要打开小说,漫步在书的王国中,自由自在,无拘无束,那美好的感觉,是在现实生活中体验不到的;那种快乐,是敞开心扉的;那身心飞翔的感觉,是奇妙的,无与伦比的。

小说,童书,给了我心灵上的滋润,让我宽阔了视野;给予了我思想上天马行空般的快乐,所以,我理想的种子悄悄埋下——也想当这样一个能给予别人快乐的人。

所以,从现在开始,我就得好好学习。学习写作文的方法,写好每一篇作文。还得多写日记。至于我曾尝试过的小说写作,那可是考验才气,更是考验毅力的心智劳动,不能只写个半截,就中途辍笔,半途而废。就是现在写作文时,也不要偷懒,要具体入微,厚积才能薄发,只有现在练好笔,创作时才会拥有一只生花妙笔。

将来,我要写出好多想象力超丰富的小说,让小朋友们体验阅读的快乐。我还要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等拿到奖金后,我会给那些买不起书的小朋友建一个大图书馆,让他们看书,让他们感受到阅读的快乐。

在写好小说的同时,我也要创作出更多的随笔、散文、诗歌,既能让我文思泉涌,文笔不老,又能为别人提供更多精神食粮,为世界文化宝库增色。

加油吧,自己!挥起无影神笔,张开双臂,迎接缪斯女神的拥抱吧!

加油吧,胡盈盈!让梦想托起我,轻盈飞翔吧!

六年级小说日记 篇21

我们刚走到长安城门口,只见有两个少年在屋顶上打斗,我定睛一看,原来是轩辕无敌。他已经到了剑客的境界,马上就要突破成为剑狂了,而他的对手才是剑客中期的境界。

他又使出了自己最拿手的绝招——十万无敌。

他的乌金宝剑,击出一道道剑气,功力明显比我和他第一次战斗时高得多,一道接着一道剑气打向那个剑客,那个剑客快要支撑不住了。最后一道剑气就要朝那剑客砍下时,剑气却消失了,轩辕无敌吐出了一口鲜血。

我明白,是白镜轩出手了。

那剑客见时机到了,便挥起宝剑砍向轩辕无敌。

我见了,连忙运起轻功,飞上了城墙,施出天剑诀,将那剑客的剑一挑,那剑客的宝剑便飞上了天。

我趁机抱起轩辕无敌,飞下了城墙。

轩辕无敌见到了我,说:“云飞兄,我等你等得好苦啊!”

我将他放在了地上。白镜轩对我说:“小子,这家伙是你朋友么?他武功好差呀!我只轻轻弹了一下,他怎么就成这样啦!”

我又好气又好笑,说:“拜托,你可是剑圣啊!他才是剑客呀!哪经得起你打啊!”

“可……可我才这么轻轻地弹了一下啊,他不会那么不经打吧!”白镜轩一脸无辜地望着我。

这时,轩辕无敌说:“这位前辈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剑圣吗?久仰久仰!”

这时,城墙上传来了一个声音:“轩辕小贼,你有种就上来呀!老子要砍了你!”

轩辕无敌勉强爬了起来,说:“云飞兄,我去对付他们!”

我往墙上一看,只见那剑客旁边多了一个尖嘴猴腮的老头。

轩辕无敌说:“云飞兄!那老头叫骨焚龙,已经到了剑王的境界。是罗刹教黑木堂的堂主。”

我看了一眼白镜轩,白镜轩说:“别看我,我才不会帮人打架嘞!”

我听了,便说:“好啊!我要让你看看没你,我照样把他们干了。”

说完,我便施展了轻功,飞上城墙,对骨焚龙说:“前辈,我来代无敌和你切磋一场。”

骨焚龙说:“多杀一个人也是杀,少杀一个也是杀。那我就成全你,杀了你吧!”

说完,他抽出两把短刃,冲了上来。

我也毫不客气抽出了神霖剑,舞起了狂龙剑谱中的斩龙式。

骨焚龙见了,竟然将双手一合,两把短刃合为了一把长剑。他将剑刺入我的剑阵中,我立刻使出了斩龙式中的精华—斩龙决。

神霖剑化成了一条光龙,飞在了骨焚龙的面前。

骨焚龙将剑一摔,剑化成了一座巨山,向我压来。我见了,立刻变招,打出了天剑决中的立劈华山。神龙又化成了神霖刃,回到了我手中,瞬即变大,还没等我斩出,巨山就化成了两座山。

我连忙选了一座大山,向他斩去。

大山立刻被斩得灰飞烟灭。我的背后忽然一阵剧痛,原来我的背后已被另座大山砸中。我吐出了一口鲜血,说:“别逼我!我要大开杀戒了!”

我运起了元噬神功,说道:“元噬生,万物灭,屠万仙,杀千妖,若祸厥,十方灭!”

短短十八个字就抽取了我全身的内力。

这一刻,天变成了乌黑。黑云中,藏着几十个庞大的旋涡,几道闪雷劈了下来,我全身的力量往外倾泻着。

“轰”!元噬神功爆发了!

我使出的元噬神功竟然成功地唤起了天劫。天劫的力量完美地配合着元噬神功的威力,炸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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