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初一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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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初一日记 篇1

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古代的孔子到现代的鲁迅,从凿壁借光到刺股悬梁,人们读书手不释卷的例子数不胜数。今天我在《窃读记》这篇课文里也见到了一个读书孜孜不倦的小女孩。

《窃读记》的主人公林海音,小时候因为没钱买书,天天到书店“窃读”。她常常读得连饭都忘了吃。在那里她还找到了“窃读”的滋味---快乐和恐惧(被老板发现的尴尬)。

作者小时候因为没钱而到书店窃读,在那里一站都要好几个小时,当书店的灯光亮起她才肯回去。想一想,她对书有多么喜欢啊,简直达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可对比一下我们这些20后的小朋友,没钱买书的人有几个?图书馆、学校的阅览室、甚至现在的书店都给我们提供了近乎免费的读书场地,在这样优越的条件下,我们又有几个能做到林海音那样孜孜不倦的呢?坐下来读上半个小时就喊累的我们和站着窃书读的林海音又怎能相比呢?在网络游戏里面废寝忘食的小朋友比比皆是,张口“小强”闭口“雷人”的我们又从书籍里获取了多少宝贵的精神财富呢?

书就是一首小船,它能承载着你尽情地遨游知识的海洋,让你感受兵马俑带来的震撼,让你感受夏洛带来的纯洁的友谊,让你在原始森林中探索无穷的奥秘,让你体验魔方大厦里奇幻美妙的神奇……

书就是一扇大门,认真地开启它们,无穷无尽的财富就会扑面而来。当你为了一篇文章而才思枯竭的时候,去看看书吧,它们会让你峰回路转;当你为无所事事而烦恼苦闷的时候,去看看书吧,它们会在你精神的沙漠中洒下甘霖;它们记载着前人成功和失败的历史,它们传播着世界文明的繁荣和衰败,它们传承着人类智慧的结晶……

做一个爱读书,爱读好书,爱认真读书的人吧,趁着我们年轻……

书初一日记 篇2

有时候有人问我为什么喜欢读书,我也说不明白其中的道理。

记得我第一次见书的时候,那时候还很小,可我却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客人”。每次看到爸爸像爱护掌上明珠一样照顾书。我很奇怪,究竟是何方神圣,竟可以让一向凶巴巴的爸爸对它鞠躬弯腰。于是我便爬上书桌,看到花花绿绿的书,我起了馋劲。拿起一本塞到嘴巴里“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爸爸一看,急了,连忙把书抢了回去。我眼看到手的“美食”被抢走了,马上哇哇大哭。爸爸只好把书“物归原主”,看着我这个傻样无奈地拍着我的肩膀:“这个傻女儿啊,长大一定是个书呆子。”而我呢,拿着“战利品”在一旁傻笑。

我记得我第一次读的小说是《青铜葵花》,它是我告别儿童读物的开始。书中的青铜和葵花虽然不是兄妹但胜似兄妹。他们很贫穷,却也很乐观。就算再苦的日子里他们也能找到快乐,永远无忧无虑的生活着实让人羡慕。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也许是这点吸引了我,让我从此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阅读。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看的书也越来越多。从开始的一本本图画册到现在的名著、小说。每当我看书的时候,我就会跟着主人公走进书中的世界。体会主人公的心理想法,感情变化,通过主人公的动作来猜测他下一步会怎么做。每当主人公冒险成功时,我总会为他欢呼,好像我就是站在他旁边,看着他完成这冒险的人。每当遇到好词好句,我就会停下来,细细品味,把它深深地记进脑子里。久而久之,我的作文水平便“芝麻开花——节节高”

高尔基说过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正是因为一本本书的累积,才换来了今天的我。

书初一日记 篇3

天渐渐的暗了下来,像一块被墨水渲染过的中国画,大胡子渗出眨眼的星星。

妈妈从厨房走出来,手里端着一盆红烧肉,热气腾腾,浓浓的汤水快要溢出盆子了,香味早已飘到了大胡子的嘴里,口水如瀑布一样向下流,香味直往爸爸的鼻孔里钻。大胡子目不转睛地盯住不放,忍不住用手去抓。妈妈一拍爸爸的手,向书房努努嘴。示意大胡子叫儿子吃饭,爸爸心领神会,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啊!

“儿子,吃饭了!”爸爸轻声的说。没有反应。“儿子,吃饭了!”爸爸声音高了八度,还是毫无反应。他推门而入,发现儿子正在看书呢!儿子的眼睛时而亮亮的,时而黯然神伤,时而高高兴兴,时而垂头沮丧。书仿佛把他和整个世界隔离了起来。直到大胡子拎着他的耳朵的时候,他才回过神来。大胡子爸爸好奇的俯下头去,想了解一下书究竟是什么魅力,让儿子如此着迷。

于是,儿子来到餐桌上,大胡子却迟迟未到。一分钟、二分钟、三分钟… … 妈妈实在等不下去了,顿时拉下脸来,收起笑容,皱起眉头,用命令的口吻对儿子说:“叫大胡子出来吃饭!快点!”

儿子极不情愿站起身,嘟的嘴巴都可以挂油瓶了!一肚子气的他,走到门口时“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原来他看到大胡子爸爸趴在地上,身上的肉铺满了地板,像一座小山,正津津有味地翻看着书呢。他的脚下还不时的交替着,似乎在打着节拍,真是享受读书带来的乐趣啊!

看到这儿,儿子也乐了。大胡子转过身子,父子俩眼神快乐的碰了一下。“呵呵,呵呵”的笑声在父子俩的嘴角荡漾开来……

书初一日记 篇4

在我的生命的海滩上徜徉,拾起一枚枚奇异的贝壳,用花丝线串成一段美好的回忆,然而,有一颗迷人的贝壳在我的脑海中闪烁着动人的色彩,使我想起了那次有趣的我校举行一年一度的跳蚤书市。

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给予人的不仅是丰富的知识,还陶冶了人们的情操。每个人都需要看书,我们小学生更应该广泛的阅读。于是随着活动课上课铃的打响,“跳蚤书市”也拉开了帷幕。我们排着队伍来到了校园广场,发现广场上已经是人山人海,“我用这本书和你换好不好”,“我先到的,我要和她换书”等等的声音充斥着整个校园,似乎隔着三条街也能听得到。瞧,有的人捧着自己的书,走來走去,找人和自己换书;有的人和其他同学组成了一个摊位,把各自的书放在一起,供别人交换或者购买,有的摊位还别出心裁的贴了一个小招牌来吸引顾客看到这个热闹的情景,抑不住自己激动的心情,开始行动去了。

有的人直接去拉顾客,把顾客说动了,再到他们的摊位上购书。还有的干脆抱着书到处吆喝。这吆喝的形式是讲了,不过吆喝的方法你肯定不知道。有人利用顾客爱抽奖的心理,做了一个抽奖箱来让大家抽。有人用物品来笼络人心,买一本书送一根笔或一根笔芯。还有人连最老土的办法都用上了。就是把顾客先夸一番,再乘机让他买书。

不知不觉间,“跳蚤书市”即将结束,望着那些生龙活虎的学弟学妹,我深有感触:我校举办这次“跳蚤书市”活动,是多么有意义呀,它既增加了同学们的交流,又培养了同学们推销的技巧,同时增强了同学们对书的热爱。我希望他们能保护好这次“跳蚤书市”带回的图书,让书的价值充分体现。

书初一日记 篇5

书,是那寒冷冬日里的一缕温暖的阳光;书,是那炎炎夏日里一缕凉爽的清风;书,是那醇美的香茗,令人回味无穷;书,是那神圣的阶梯,引领人们攀登至高无上的宝座。我为书狂。

记得有一次,我得到一本《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中精彩的故事令我流连忘返。我非常好奇鲁滨逊是怎样一个人在孤岛上生存了数十年的。于是,我一头扎进书里。从早到晚,连妈妈三番五次叫我吃饭也没听见,这下子她生气了,威胁我,如果我不吃饭,就再也别看书。为了我的宝贝书,我只能暂时敷衍她一下,答应了她的要求。小不忍则乱大谋嘛!那就只有另寻他法了。啊!我脑袋里灵光一现:既然白天不能看就只有晚上了。于是,晚上我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继续在书中遨游,以至于在睡梦中还与鲁滨逊相会。

我曾为了读书废寝忘食,也曾为了读书于过不少傻事,而令我至今难忘的是一次发生在我身上的“窃读事件”

大概是我上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学习了课文《窃读记》,我在为文中故事吸引的同时,也被主人公的聪明深深折服。于是尚未明白事理的我也来了一次“窃读行动”。

我跑到一家书店,瞅准了我最爱的《史前文明》随手一抽,捧着它津津有味地看起来,一边看还一边啃着手指。看到关于恐龙灭绝原因的部分时,突然有一只大手揪住我的衣领,实实在在地吓了我一跳。待我抬头时,只看到一黑脸大汉,狠狠瞪着那一双铜铃般的眼睛。原来是店长。

这“黑脸大汉”厉声斥责我:“你到底买不买书?不买就别扰人做生意!”我被这声音吓懵了,两腿发软,手也不停地颤抖,泪水在眼眶里打着转儿。那店主大概是看我这个小女孩,快哭出来了,怕我吓跑他的顾客,便不耐烦地朝我摆摆手,继续招呼客人去了。我则继续如痴如醉地在书店度过了一整天,那些不愉快早早地被我抛在了“爪哇国”。

书,你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老师!

“书!”我大吼,“我决定为你而狂!”

书初一日记 篇6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开启知识大门的钥匙。我喜欢看书,因为我觉得看书是一种享受。

在午后,在窗前,喝一口茶,看一会儿书,是多么惬意的享受呀!我喜欢翻开书卷的墨香味,还有那美丽的方块字。每一个字就像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精灵,它们在书卷中嬉戏,组成各种不同的话语,让我有时欢喜,有时忧;有时快乐,有时愁。我每天都要来照料它们,希望它们能带给我更多惊喜。如果有一天小精灵们远走他乡了,我呢?我会伤心,会难过,因为我离不开它们,更离不开由它们组成的一篇篇文章。我会去寻找它们,无论天涯海角,无论路途有多么遥远,我都要找到它们。我离不开它们,有他们我的生活就会有情趣,就不会枯燥无味。

我喜欢看的书很多:文学,童话,科普,科幻……我都喜欢。我最爱看朱自清的散文,《荷塘月色》、《春》、《匆匆》……他用优美的笔调打动了我。看他的散文有真实感,有梦幻美,不像是在看书,倒像是一个老人在诉说,我静静的聆听,深深的.陶醉……

我喜欢看书,其中最直接的理由是它在学习中帮了我很大的忙:认识新的字词,需要字典爷爷帮忙;倾诉心事、完成写作,需要文学阿姨指导;遇到难题,攻克关卡,需要科普大叔的引航。因为有书,我的成绩总是遥遥领先;因为有书,我总是信心满满。

我天生喜欢吃水果,便喜欢把书和水果联系在一起。书是苹果,要把果肉充分吸收;书是西瓜,要把瓜子去掉才美味;书是菠萝,要经过盐水浸泡才可口。书要经过仔细研究之后才易懂。

有书真好!书啊,请不要离我远去,永远陪伴在我的身边,和我做朋友。有书真好,真的很好!

书初一日记 篇7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不管以后生活多么曲折坎坷,我都会用自信填满诗行。我提醒自己要坚强。

读书,使我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看了《百科全书》这套书后,如果到动物园参观或是在电视上看到某种动物,我总会详细地向家人介绍这种动物的名字、产地、珍稀程度以及它的生活习性等等。每当这时看见家人那肯定的目光、旁人赞扬的眼神时,我都会由衷地感到读书的好处,更坚定“我要多读书,才能多长见识”的信念。

读书,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书教会了我怎样去爱别人,爱自己,它使我深深领悟到了:世界需要爱,人们需要爱。我体会到人与人之间应该互相帮助,也更应该有无私奉献的精神。虽然我是个小学生,现在我还不能干大事,但在学校里,我能做到助人为乐,遇到同学学习有困难,我会主动帮助她们解决难题。以前我常常会为一些小事而伤害朋友之间的友谊,我也常常会冒犯长辈,比如我想要读书,就硬是逼着妈妈买书,从来不知道妈妈的辛苦,自从我读过一些故事后,我就懂得尊敬长辈了,也很少跟朋友闹别扭了。

读书,使我立志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我们敬爱的周总理从小就立下了“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志愿。前辈已为我们铺平了道路,创造了幸福的生活,难道我们不应把祖国建设得更美好吗?《可爱的祖国》那篇文章里,给我的感受最深的是:“当你长期远离祖国后归来时,一天早晨你从甲板上,远远望见的地平线上故国的青山时,你的血液就会在全身奔涌,你的心跳将会加快,你的心中充满柔情,你的眼里会含着泪花,或从心底里发出一种喊叫:‘啊!我终于回来了!”现在的我不是十分理解这句话,但我学会了爱自己的祖国——中国!

书,是我成长道路上的启明星,它不仅为我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还陶冶了我的情操,使我懂得应该做一个怎样的人。最后,我想对同学们说:读书吧!书可以教给我们本领,可以纠正我们的错误,在书籍中,你可以真切地感受到生活原来是如此地美好!

书初一日记 篇8

“书大夫”是我给庄玉环起的雅号。为什么说她是“书大夫”呢?这是因为她进学爱护书。

记得有一次,我到她家去玩,只见她急匆匆地在找东西。我就问:“玉环,你在找什么呢 ?”她一边拿东西一边说:“哦,我在找胶水、剪刀和透明胶带呢。”我好奇地问:“你找这些东西干什么嘛!”她说:“我的书破了,我得把它修补修补啊!”

过了一会儿,她拿来了剪刀、胶水等一些东西。然后,又拿来了一本书。这本书很多地方都坏了。她细心地修补着书。一会儿,书修补好了——干净、整洁。这时,我心想:玉环可真是个大夫啊!

记得还有一次,是在学校里发生的。这件事使我更深刻地知道,玉环是那样地爱护书,也使我意识到,我也要爱护书,像爱护生命一样来爱护书。

那天中午,我正在吃午饭,只见玉环从我身边跑来跑去,借了剪刀等几样东西,这时,我想:玉环又要给书“治病”了。于是,我起下位子,来到了她的位子前,对她说:“玉环,又要修补书啊!”她说:“这是我损给我们班图书角的,没想到会被弄成这样。”说完,她叹了口气。不过,过了一会,她又笑着说:“这说明,同学们爱看书啊!”

过了一会儿,我随手拿起《格林童话》五书,刚一翻,就掉下来两页,而且封面也掉了下来。我大声喊道:“书都破成这样子,叫人怎么看啊?”她走过来,说:“看你说的,书越破,说明看的人越多,我把它修补好,你再看吧。”没过多久,她就把这本书弄好。我在心里不由地赞叹着。我想我也应该当个义务的“书大夫”了。

书初一日记 篇9

高尔基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我认为,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就是一个不开口的朋友。我们可以从它们中吸取许多“精华”。今天,我来讲讲我和这些朋友有着怎样的关系吧!

我最喜欢那些“历史朋友”了,从春秋到三国我都了如指掌。别人一聊到历史,我就会不知不觉地渗和进来。有人说:“刘备的弟弟是谁啊?”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说:“是关羽和张飞。”要是有人再问我:“刘备成立了什么国?儿子是谁?”我直接脱口而出,“刘备成立了蜀国,儿子叫刘禅,人称阿斗。你看,我历史了解得很多吧!”

作文书里的知识更是深奥,像什么开门见山法啦……各种各样、五花八门的知识,我都不懂,直到有一天,我明白了“开门见山法”指的是写作文的开头就要直奔主题。其它的我还是不懂,看来,我还是要多下一番功夫。

说起《唐诗三百首》,最著名的就是李白的《静夜思》。别问我连幼儿园的小孩都会背的诗,怎么会著名呢?其实非也,这首诗里包含了李白浓浓的思念家乡的感情。所以很多人背得滚瓜烂熟、一字不漏。但非常多的人都只会死记硬背,意思不知道,就不好了!

不止《唐诗三百首》,我喜欢的诗句多不胜数。例如:曹植《白马篇》中的“白马饰金羁,联翩西北驰。借问谁家子,幽并游侠儿”。李白《将进酒》中的“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都是我喜爱的诗句。

书,让我获得更多知识,变得理加聪明。书,让我的眼界理加开阔,变得更加优秀。博学多才的我已经开跑了,你能追上我吗?

书初一日记 篇10

今年暑假,我读了《鲁迅先生爱书的故事》。鲁迅先生一生清贫,他最大的财产就是那些宝贝一样的书了。看懂这篇文章后,我感受很深。我归纳一下,文中讲了四点:

第一点:鲁迅先生爱读书。他小的时候,被一本有趣的《山海经》迷住了,一得到这本书,他就“欣喜若狂”,赶紧看了起来。可见他求知欲多强啊!我想那时鲁迅大概跟我们现在差不多年纪吧。这些天,妈妈给我买了许多课外书。这些书各具特色,有的人物活灵活现,有的情节曲折动人,有的语言十分生动,有的词汇特别丰富。看了其中的几本,我就把优美的词句抄在小本子上,还把文章的层次搞清楚了。我想,如果我在作文方面有进步,课外阅读实在是起了很大的作用。

第二点:鲁迅先生爱买书。他把自己的“压岁钱”攒起来买书,总是舍不得零花。我也攒过钱,本来准备买书看,但忍不住买东西吃了。我一定要改正这个缺点,像鲁迅那样,把钱攒起来买书看,增长自己的知识。

第三点:鲁迅先生爱惜书,他手脏时从不乱翻书,书放得整整齐齐。在这一点上我做得如何呢?前几天,妈妈刚帮我把书桌收拾干净,我就把那些书弄得七零八落了。对照鲁迅爱书的故事,我真正认识到,爱读书是好的,但爱惜书也很重要。

第四点:鲁迅先生爱抄书。他抄过许多书。“显然,抄书使他得益匪浅”。这一点我也是有较深刻的体会的。我非常喜欢玩,一有空就跑出去了,对抄书没有多大兴趣。有几次老师布置了“抄书”的作业,我虽然文章抄了,但什么也没记住。鲁迅先生读过的书能久记不忘,这与他爱抄书是密切相联的。我以后也要像鲁迅先生那样,多抄写,不仅将书抄在本子上,还要刻在心里。

鲁迅先生爱读书、爱惜书、爱抄书,所以他知识渊博。书是鲁迅先生最宝贵的财产。今后,我一定要把鲁迅先生的“读书四爱”记在心中,做书的真正的主人。

书初一日记 篇11

书,是我家最常见的物品。茶几上、沙发上、书桌上,甚至是餐桌上,处处都是书。你想啊,当你累了一整天,刚回到家,随手翻开任何地方的任何一本书,是不是觉得今天过得很充实呢?

从小时爸妈念的童话故事,到现在自己翻阅的文学故事经典。喜欢书,必然是我能坚持读书,每天读书的原因。

还记得一年级时,刚学会拼音,便兴奋地翻开新买来的《格林童话》,开始阅读。缓慢的速度,让我吃不消,把一个个又小又黑的小虫拼在一起读,那种感觉既无聊,又没趣。没过多久,我便放弃了,不耐烦地将书丢到一边,跑去看电视了。那时候,我觉得电视,比书好,不需动嘴,只需聆听。

而现在,却截然不同。不论走到哪里,书总是离不开手,闲暇之余,就时不时地翻开看看,再勾勾画画,一时觉得,书,还能这样有趣。

提到我喜欢书,就不得不提到我喜欢的书。由于从小受爸爸妈妈的熏陶,自然对书的选择,也像选择食材一样挑剔。我喜欢书,不仅要是好书,还要“色”、“香”、“味”俱全。

首先,封面要好看,我不喜欢花花绿绿,而是喜欢颜色浅浅的,有一种淡雅的韵致。然后,内容要好,能让我跟着书一起哭、一起笑,自然最好。最后,有了前面两点,“香”自然就有了——或古朴或沁人,或清新淡雅或浓厚如墨。

书,给我带来了许多。有时遇到数学上的难题,自然想到“坚持,就是胜利”;有时遭受挫折,正感到气馁时,又会想到“失败,乃成功之母”;当写字不好时,便想到怀素再三练字,才写成一手好字……

自古以来,满腹经纶便为知识。书的香味,沁人心脾的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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