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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亏我看了那本书六年级日记 篇1
我喜欢看书,但是在这里,我要介绍一下这本书——《青铜葵花》。
这本书是我的朋友送给我,我看了书题后,以为书本中讲的是青铜有一株葵花,所以决定不看这本书。但是一段时间后,我觉得我得看看这本书,因为同学们都在读,我也不能就这样把它放在书架上不管,便不情愿地看了这一本觉得没意思的《青铜葵花》。
我打开书后,先翻目录,目录上的小标题十分引人注目。第一并非是、第二、第三个也不是,而第四个却吸引了我的眼球,我马上翻到它所在的那一页。
但是介绍的地方却更吸引了我的大脑,原来我之前理解错了啊!不是青铜有一株葵花,而是青铜有一个妹妹---葵花呀!
我马上读起了这本带有悲感的这一本书。
葵花没有了爸爸很难过,我也十分伤心,觉得自己全身上下都非常寒冷。葵花大哭,我也如此。天上的白云很有趣,时而松,时而消失,时而遮掩,连绵起伏。我为葵花的处境而感到忐忑不安,让人觉得葵花十分可怜。
我翻一页就仿佛能听见蚕在撕咬着桑叶的声音,“擦擦,擦擦”一直响个不停。
后来,葵花有了个哥哥,叫做青铜。他是个善良、体贴家人又非常老实的人。他在大雪纷飞的日子里卖鞋,如果换做是我的话,就会像一只缩头乌龟一样,在雪地上慢悠悠地走着。有时我看得太入迷了,就会忘记吃饭,忘记睡觉,因为我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这本书,喜欢善良懂事的青铜,喜欢可爱乖巧的葵花,更喜欢仁慈的老奶奶。
幸亏我看了那本书六年级日记 篇2
今天,打扫房间的时候,无意间拉开了自己的百宝箱。怀着好奇的心思,我打开了它。本想着,里面应该是装着一些童年收藏起来的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可,没想到,映入眼帘的却是一本书。
这是一本封面精美的小故事书,有些破旧了,里面的字迹却清晰可见,我清清楚楚地记得,这本书对于我的重要意义。它,是我人生中第一本书,也算是母亲送给我的第一份礼物。
记得最初的我的到它的时候,看着那上面可爱的小人物开心地蹦跳的时候,我的内心,别提多雀跃了,这种感觉,就像是流离失所的难民住进一个金碧辉煌的大城堡似的。可是,我也无法忘记,在这本书的后面,是妈妈对我的一份怎样的爱。
那一年,我疯狂地爱上了阅读,却不愿意和其他人一样搬着小椅子去书屋里看书,因为我受不了那些人的目光,我只能不断花钱把很多的文学书籍搬进自己家。可是,如今的社会,物质为重,就连一本普通的书籍,价格都很高。我只能想办法找妈妈要钱。那时候,妈妈身体还不像如今这么差,她还在帮邻居守店,还时不时地绣花贴补家用。
那一天,我去找她。“李阿姨,你看到我妈妈了吗?”我漫不经心地问。“哟,在那里面整理新进的货呢!”我走进去了这家灯光很暗的便利店。“妈妈,妈妈!”我大声喊着,却在看到妈妈的下一秒止住了脚步。在小屋子最里面的那个角落,在那个伸手不见五指的犄角旮旯,在那个还有异味的角落,我的母亲,像做雕塑似的蹲在那儿,她患有类风湿的两条残弱的病腿就那么跪在冰冷的地上,上半个身子都往前贴去,几乎是匍匐在了地上在工作。
此情此景,让我的心一下子就堵得慌。原本要冲出嗓子里的话也顿时没有了勇气再开口。妈妈工作得那么入迷,那么专注,又那么劳累,她两只长满冻疮,满是伤疤的嶙峋的双手在整理着一件又一件物品,那小心翼翼的样子让我惭愧。很长时间过去了,妈妈没有注意到我。直到我弄出了一丝轻微的声响。
“啊,小英来了!”妈妈费力地抬起手臂擦汗,露出甜美温柔的笑容对我说话,可是下一秒,她又像想起什么大事一样皱起眉头喊我:“你来这里干吗?灰尘这么大,你本来身体体质就差,吸了这些有害物质怎么行?快出去!”“妈妈,我想……”“你想干什么?说吧,妈有能力一定满足你。”“我想买一本书……”我的声音低得像蚊子叫,不是因为害怕,我知道爱我的妈妈一定会给我钱,我只是不忍心。
“看书啊?那你去买书的时候注意安全,知道没?妈妈忙,没空陪你去,你自己得注意。”说着,妈妈低着头开始在包里掏钱,她的手抓出了一堆龟裂的毛票,塞到我手中。“去买吧,买自己喜欢的书,要看得懂的,别去看那些小说,对你们的身心没有好处,只要是好书,妈都支持你多看。你知道的,妈妈没有什么文化,只能帮你多挣钱,好让你上一个好大学。”我点点头,内心又酸又涩。走出门去,我在书店里买下这样一本书——《关心妈妈的108个小故事》。
我真正拥有了属于自己的第一本书,而这,都要谢谢我的母亲。
幸亏我看了那本书六年级日记 篇3
自从在课本中学到了《简·爱》这本书后,我一直吵着让妈妈去买。记得那天在书店里,我无意中在角落里看到了《简·爱》,就毫不犹豫的买了下来。
回到家,我迫不及待的翻开它,刚读了几行,我便爱上了这本书,只要那一天不读,心中就像千万只蚂蚁在啃一样,异常难受。我之所以要买这本书,不是因为它有美丽的封面,主要是里面的故事非常的精彩。这本书是夏洛蒂·勃朗特写的,小说的主人公简·爱既不貌美如花,也不高雅富贵。她没有双亲,没有财产,没有惹人喜爱的漂亮面孔,但她个性坚强,从不肯逆来顺受。就像她对好友海伦所说的那样:“要是无缘无故挨打,我们就要狠狠的回击,让那个人不敢再来冒犯。”简是个懂得倾听心灵之声的人,她知道什么才是真正值得珍惜的。她向生活索取的很少,就像长在一泓清水中的野百合,有尊严的活着,从而绽放出最清纯高雅的花朵,迎来了自己的春天。这才是我喜爱这本书的原因,被简·爱的崇高精神和人格魅力深深吸引。
终于到了周末,我又能痛痛快快地看上一回《简·爱》了:“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矮小,就没有灵魂……”才刚开始看,我就进入了书的世界,好像简·爱真的在我面前一样。虽然已经看了好几遍,但我还是像第一次看一样,心中充满激动和兴奋,书还没翻几页,手中的书就被抽走了,我抬起头,看见舅舅正站在我的面前,手中捧着我的书,便扬起手,想把书抢回来,谁知舅舅把书转移阵地,放在了他的身后,躲过了我的“魔掌”,然后对我说:“***妈打电话来叫你帮她打扫一下房间。”我只好拿着拖把,抹布,扫帚去爸爸妈妈的房间,心里还抱怨着:老妈真烦,房间不会自己打扫呀,还打断我看书,真是悲惨!进入妈妈的房间,我先用抹布擦着柜子,才擦了几下,我就觉得无聊,就偷偷跑回房间把《简·爱》拿了过来,边看边擦桌子,柜子,我擦呀,擦呀……我左手捧着书,右手一直在桌子上原地擦着,地上的拖把、扫帚、垃圾、袋子横七竖八地躺着,我的脚边还有一些水渍。这是妈妈回家后看到的第一个场景,我看的太入迷了,没有发现有人进房间,直到我的耳朵被袭击:“啊哟!疼!”“你今天在家干嘛了?我让你帮我打扫卫生,你怎么老是不听话……”妈妈正一手插腰,一手指着地上,我似乎看到妈妈的头上冒着火,那表情好像要把我给吃了,我立刻站起身,捧着书,回自己的房间继续享受我的人间美味—《简·爱》。
欲知天下事,须读古今书,这句话一点也没有错,《简·爱》给了我很大的帮助和启发,心智也一下子豁达起来。人心的睿智也是由不断的读书,不断汲取新的知识而得来的。《简·爱》是我一生中最好的朋友。
幸亏我看了那本书六年级日记 篇4
时光匆匆流过,生活就像一本书,字里行间书写着岁月的痕迹,一笔一画勾勒出青春的印记。书中,有人,有物,来来去去。有些人,只是生命中的一刹那,离开,就不会再回来;有些人,从生命的扉页开始,就一直不离不弃的陪伴至今;有些人,虽然只有一瞬间的相遇,但却一直留在了心底,沉淀在那最美好的记忆深处。
曾有过一段关于乡村的回忆,那里的夜晚,有数不清的繁星,还有那一盏同星光般明亮的夜灯。那个夜晚,与家人走散的我独自穿行在只有不到百米的村庄外围的田坂,年幼的我伴随着迷茫,就是走不出这小小的田野草墩堆砌的“城堡”,突然远处亮起了一盏“星星”,它是那么的明亮,照亮的村口的小亭子,还照亮了我的心,在那亮光里,回荡的是那个守夜阿姨的微笑。那年,我五岁。
一个陌生的校园,一群来来往往的陌生人群,空气中溶解着兴奋、快乐、惧怕和忧伤,唤醒了九月炎热的灵魂,烘烤着我幼小的心灵,一个人,不知所措。那是一个年轻美丽的身影,人群中,她抓住我的手“新生吗?跟我走!”那一句温暖的话语,冲淡了各种情感,有的只是安全感,那只温暖柔和的手心,驱散了所有的嘈杂。那年,我六岁。
餐厅中,人群来来往往,仿佛只剩下因缺少一块钱而满脸通红的我,忽然,眼前出现了一只手,那么温暖,手心里,揣着一元钱。我回过头,希望看到他的脸,但只留下了一个背影,在我眼前久久不能散去。那年,我十岁。
生命在不断的流淌,那些人一直在我心中,好多好多的感动一直铭记在心。虽然人在变,天地在变,周围的一切都在变,但记忆是无法抹去的,那不变的温暖,一直回荡在心,不会消失,记忆的书中,我们读懂了许多,那些人、那些事,书中那些不变的,心灵的触动。
幸亏我看了那本书六年级日记 篇5
“还好,还好,幸好我看了那本书!它是我读的第一本书。”我边说边回忆着……
一天,我正在书店中浏览着琳琅满目的书籍,边走边看,走过一个个书架,却始终没有发现什么好看的书。这时两位小男孩在旁边对话着,一位小男孩说道:“快,那边有好多人聚在一起,好像是为了一本书!”另一位小男孩有些兴奋道:“那我们快去凑凑热闹吧!”说完,便直奔而去。我有些好奇,究竟是什么书呢!带着疑惑,我跟了上去。
来到那,才发现那儿早已被堵得水泄不通。刚挤进去就看到了那本书。只见封面上有一位八九岁的小姑娘,手里拿着一朵花,后边是绿油油的稻田,上面印着四个字:青铜葵花,刚看到题目,我就深深地被吸引住了。这时,图书馆理员来:“大家安静,请有秩序地购买。”望着那本书,又摸了摸口袋,一咬牙:买了!时间越来越久,可人数却不减反增,我有点耐不住性子,想:“干脆不买了,不就一本书吗!”正当我要走时,无意间瞟了那本书一眼,顿时心里很暖,我不禁软了下来:算了,买了吧!时间总在不经意间流逝,人越来越少,而我则越来越亢奋,因为我距离那本书又近了,我兴奋着,激动着,喘息着。终于,到我了,掏出口袋里的钱一把压在桌上,随即,便如宝贝一样带回了家。
大概过了两天,我的眼眶已经红了:开始时,我翻开这本书,慢慢地就陷了进去,主人公喜时,我也会不经意地笑起来,怒时,我会心跳加速,忧时,我地唉声叹气,到最后,青铜与葵花分开了,我也忍不住哭了。
是它让我爱上了读书,是它让我懂得了人之常情。啊!它像明灯照亮了我的心,啊!幸亏让我遇见了它——《青铜葵花》!
幸亏我看了那本书六年级日记 篇6
在我家的书架上,有一本布满着灰尘的书,我时常拿下来用纸巾擦去灰尘,然而谁也不会想到,在这本书的背后,隐藏着一个令我刻骨铭心故事……
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天上的太阳暖烘烘的照着,我和爸爸要去书店买书。我和爸爸挤进拥挤的书店,面对着五花八门的书本,我赶紧冲到书本面前,精挑细选起来,而爸爸就在另一边挑书。
我挑了好一会儿,总算发现了一本令我爱不释手的书本。我兴奋地跑去叫爸爸过来,爸爸听到我找到自己想要的书了,就陪我走了过来,可是我却找不到那本书了!我难过得快要哭出来,爸爸见我这幅模样,便在一旁安慰着我,说:“也许是你记错地方了,再找找说不定就能找到了。”我点点头,于是两个人急急忙忙地找了起来。我累的腰酸背痛,就抬起头来休息一下。这时发现一个人的手上,拿着一本书,我定睛一看,发现就是我找不到的那本书,我赶紧叫爸爸来看。爸爸半信半疑的问:“是吗?你会不会看错了?”我斩钉截铁的说:“不会错的,就是那本。”爸爸见我这副模样,便跑去和那个人交谈,我也偷偷跟过去。发现爸爸拿了30块钱给他后,他才把那本书给了爸爸。
爸爸要走过来了,我赶紧回到原地,装作什么也不知道的样子。爸爸看见了,装出一副很高兴的样子,说:“快看!我拿到那本书了。刚刚那个人一知道你要这本书,二话不说,就把这本书递给了我呢!”说着,便把这本书拿给了我。我赶紧翻到后面一看价钱,才10块钱!这样爸爸多花了3倍的钱啊!我难过不已,泪水在心里无声地滴落……
我本想揭开事实,但看到爸爸那“高兴”的样子,便不忍心把真相说出来,破坏了这个美丽的谎言,我也被他那深深的父爱感动了,便决定要更加珍惜这本书……
我至今依然珍惜着这本书,时不时拿下来扫扫灰尘,不是因为这本书内容精彩,而是因为里面包含着深深的父爱……
幸亏我看了那本书六年级日记 篇7
书桌上摆放着一本书,在一众书里它显得毫不起眼。然而,当夜暮降临,银白的目光洒在书面上,它却显得格外耀眼,阵阵微风吹过,翻开了一页又一页……
夏天的夜晚,总是宁静、祥和的。偶尔会有几只青蛙躲在池塘里叫唤,阵阵微风拂过,将青蛙的叫声送到了我的耳畔,也将荷花的香气萦留在我的鼻间。在这样舒适的环境里,拿出一本书来看便是我最乐意做的事了。
家中的大人们都不太爱看书,可我却格外喜欢在月光下读书。在有月亮的夜晚,拿出一本高尔基的《童年》,爬上阁楼,就那样静静地坐在窗户边看着,让月光为我照亮书中的世界,渐渐沉醉在其中……
感悟着高尔基的童年,亦在感悟我的童年。这其中,有苦涩,有辛酸,但更多的却是甘甜。
高尔基的童年是不幸的,然而,在那样的环境下,高尔基却依旧保持着孩童纯真善良的本性,却依旧以孩童般无邪的目光去看待这个世界,站在孩童的角度诠释和演绎了《童年》中的世界。在高尔基的眼中,外祖母便是他精神的支柱,正如他在书中提到那般“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的。”或许,是因为外祖母那无私的爱,才使得高尔基一直保持着善良的本性,又或是一些其他什么东西,我们不得而知。但我们唯一可以知道的是我们比高尔基幸福很多。我们不仅有外祖母,更有父母、亲人、老师、同学的陪伴,这些都是弥足珍贵的,我们理应好好珍惜。
思绪回神,我仿佛在空气中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花香,似荷花,又似桂花,说不清是一种什么味,清香淡雅,十分好闻。本想继续探究一下的,但后来想想,还是算了。生活中的很多事不全是探究了就能有结果的,有时候我们大可不必纠结于结果,单是那探究的过程,亦或是深深刻画在脑海中的某些东西,就足够我们细细品味一番的了。
望着窗外,那逐渐在细雨中朦胧的绵延群山,我又一次陷入了沉思……那“滴答”声,一声声地滴进了我的心里,萦绕在我的耳畔,久久地挥之不去。
月光下的那本书,是《童年》,更是“童年”……
幸亏我看了那本书六年级日记 篇8
柔美的月光,轻轻洒进来,风儿轻轻吹起窗帘,好像在诉说着一个美丽而动人的故事,我还在用手捧着《白雪公主》,专注地看着。轻轻合上书,我闭上眼睛,脑海里全是《白雪公主》的美丽画面。虽然这本书已经陈旧,但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小时候,坐在妈妈身边,耳边全是《白雪公主》的故事内容,伴随着它们,我们才得以安睡。
有人认为,公主就是很有钱,但我们总是执着地相信,公主不管有没有钱,但她们终是美丽、善良、温柔的化身。我们也总是把自已扮演成小公主,而父母就是国王和王后了。《白雪公主》是我记忆犹新的一个故事,每当看到王后要苹果引诱杀害白雪公主时,我们内心就会不停地呐喊着:“白雪公主,不要上当啊!”不管家里有没有钱,只要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我们也就是一位位小公主。
正是因为《白雪公主》这本书,激发了我读书的兴趣,激发了我对文学的热爱,更是激发了我想当作者的理想。当我刚踏进幼儿园时,妈妈便给我买了一些小故事书,给我绘声绘色地讲着,我也聚精会神地听着。后来,我上小学了,妈妈便给我买一些深奥些的故事书,我也是像饥饿的孩子一样看到香喷喷的饭菜儿狼吞虎咽地读着。有时,我也会让妈妈给我讲几个小故事,重温儿时的温暖。
那本书,带来了五彩缤纷的童年;那本书,给了我无尽的幻想;那本书,打开了我热爱文学的道路。
只因那本书……
幸亏我看了那本书六年级日记 篇9
转眼又是暑假,天气闷热,此刻唯一的念头就是钻进空调房。这个暑假注定要载入我人生的史册。
6月30日,我们到学校领成绩单,破天荒的开了一次家长会,主题思想——这个假期很重要,一定要抓紧!老班“飞姐”语重心长的和我们的爸妈畅谈了一年后我们的中考。爸妈领会其精要,送我了一套书 ——《你在为谁读书》。
“读书很苦,读书很累,读书很无味”,妈妈从没有骗过我,同时妈妈也告诉我,“书中是有快乐的,这种快乐要你自己去找,找到了,再苦再累再无味的事对你来说也是一件快乐有意义的事”。老爸老妈是绝顶聪明的,他们深知与其不厌其烦的说教,不如让我自己从书中悟到学习的重要。
你在为谁读书?现在似乎很少有人觉得这会是个问题。其实,我也觉得这还需要问吗!是个学生,都会告诉你:为自己!如果这个问题进一步深究,我自己也是浑浑噩噩的。
我利用这个暑假,认真的研读了《你在为谁读书》这套书,几乎每本都看了5遍。不得不承认,书写得很棒,内容丰富,紧紧地抓住我心。这是一套知识型励志读本,故事从主人公初三杨略收到了一封寄信人不详的神秘来信开始,讲述杨略在写信人的引导下修炼成世人眼中的好孩子,考上重点高中的故事。书的序言中有这样一句话:如果你想拥有同样精彩的灵魂之旅,那么,翻开这本书,挑战你的悟性!问问你自己:我在为谁读书?
就是这句话,把我吸引到了书中,开始和杨略一样跟着倪甫清一起踏上神奇的灵魂之旅,知道了“对于盲目的船来说,所有风向都是逆风”、“把磨难当成一种祝福”的道理;开始思考“你想成为什么样的人,你将成为那样的人”的人生问题;接受书中的各种训练,懂得“忠于你生命中最有意义的事情”的价值所在……当我合上书页时,书中的每一句话都深深地印在我的心里、脑海里。我羡慕杨略,有这样的好爸爸,能在他初二这个重要的暑假读懂如此深奥的人生哲理;我感激爸妈,能在我初二这个如此重要的暑假让我读到这本书,让我在思想上完成一次蜕变,对自己的未来有了更加明确的方向,也有了更多更大的学习动力。
畅想未来,当我经历了中考、高考,读完了大学,走入了社会,取得成功,那时的我再回眸2014年这个暑假时,我会说:只因那本书,成就了现在的我。
幸亏我看了那本书六年级日记 篇10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又是一个秋天,经过一场秋雨的洗礼,大地也变了样儿,一片片黄叶悄然落下,只留下了光秃秃的枝干。
眼睛不经意间,看向了放在柜顶已久的一本励志小说。踩在椅子上,小心翼翼将它拿下,伸手轻轻拂去上面的灰尘,渐渐清晰的封面,封面上印着两个穿着美丽裙子的小女孩在花丛中捉蝴蝶。便不由得想起了她——那在远方的朋友。
小时候,她的爷爷总喜欢到我家去玩,经常带着她,我们也就成了朋友。渐渐长大了,我们也在同一所学校,同一个班级。周末回家,便会一起玩从厨房找来一把漏勺,跑到稻田里去捉蝌蚪,两个小辫子像蜻蜓一般,一会儿上,一会儿下。不一会儿便捉了满满一瓶。沿着小路走到开满野花的草丛中,便开始比赛采花,看谁的最好看,但每次都是她赢。将花梗摘去,走到石桥上,当手中的花朵扔在水中,看着它们带着我们愉悦的心情,和着溪水那美妙的歌喉流向远方。
夏天,我们踮起脚在樱桃树下摘樱桃,一颗颗红透了的樱桃,吃进嘴里甜丝丝的。色味都比草莓要好得多。夜晚,许多蟋蟀们开起了音乐会,有的待着不动,低唱着;有的左蹦右跳,伴着舞……这时我们便拿着手电筒,当它们的观众,不过要注意的是,要轻手轻脚,不能发出声音。就这样一年复一年,我们一起度过了许多个春、夏、秋、冬。
又是一年,开学了,回到熟悉的校园,却没看见那个熟悉的身影。后来才得知,她同爸妈一起转学到武汉。我周末回家后总闷闷不乐,回到房间看到了桌上有一本书,看上去有些眼熟,问过妈妈后才知道,原来是她送给我的。我拿起书,翻开来,一滴泪水滴在书页上,逐渐扩大,扩大……
秋天又来了,树叶离开了树枝,但新的一年,它又会重新长出来,我也一直相信,她,一定不会忘记我。抬头看,天上的云彩形态各异,我仿佛看到了两个女孩在花丛中打闹,玩耍……
幸亏我看了那本书六年级日记 篇11
阳光从微微打开的窗户中照射进来,射到了我书桌上的一本书,书的封面是一个小男孩坐在树上,光着脚,戴着一个海盗的帽子,嘴里叼着一根稻草。他那弱小的身驱将经厉重重困难与冒险,这就是那一本让我感人至深的童书——《汤姆索亚历险记》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叫汤姆的小男孩非常调皮,与他的小伙伴们一起逃课当海盗、找宝藏、勇闯山洞等情节,在这些故事当中,他们遇到了非常多的困难,后面因宝藏的发现而变得富有。
我不止一次被这书给逗笑,马克·吐温把汤姆这个小男孩写的活灵活现,他的调皮、捣蛋就像发生在我们身边。汤姆因跟别人打架被姨妈叫去刷墙。汤姆却装作刷墙很有趣,骗小伙伴来帮他刷。每次看到这,我就觉得汤姆非常聪明。这里体现了他的童真童趣。当他山洞里迷路时,并没有惊慌失措。我当时心里想:“可怜的汤姆,就要饿死在山洞了。”他却不放弃,找到了出口。这里体现了他的勇敢与机智。
小时候我也是在农村度过的。我们在河里游泳、嬉戏,独自去远山冒险。我们当时非常调皮,还去打水漂。现在的我们,已经失去了儿时的顽皮,整天只知道读书和打游戏,再也没有亲近过大自然了。我们应该要有童心童趣。
因为有了这本书,它让我懂得遇事要临危不乱,勇往直前;因为有了这本书,它让我懂得要有童心;因为有了这本书,它让我懂得了要像童年一样,去亲近大自然。
因为有了这本书,我懂得了许多……
幸亏我看了那本书六年级日记 篇12
房间里寂静得只听见秒针滴滴哒哒的声音,眼角的泪水又一次流了下来,看完一本书的结尾,我松了一口气,呆呆地坐在桌前。一本让我流泪的书,不知是为人物角色的悲惨命运而流,还是害怕自己会如书中写的那样。
书的名字叫《后来我们都哭了》,讲述了主人公林洛施与中学时代的好朋友从亲密无间到渐行渐远的故事。从中学时代一起说好的一辈子到进入社会后对生活态度的改变,长达十年的感情支离破碎,离开彼此,远走高飞。很多人都把这本书当成了狗血言情的小说来看,我却没有,因为其中有作者的真实事例与切身感受。没有其他书中华丽的王子公主,而是与现实相似的青春离别。与我们同样,书中的所有人物都有一段灿烂的青春,一段永不会忘记的友情,有一个执著追求的梦想。这本书的作者夏七夕,是我个人喜欢的女作者之一,她写的文章虽悲伤,但却总让人从中看出一些道理,给予人很大的感触与改变。我喜欢夏七夕,不仅仅是因为她的文笔,而是她心中有一种宁静感,将自己的真实事例写入书中,让我觉得很现实。
这本书给予我感触最深的是主人公林洛施与她几位朋友刻骨铭心的友谊,不管谁有了困难,陪在身边的总是她们,认识十年从未分开,这是我所羡慕的,所钦佩的。有好几次我问过我自己:我是否也能这样,对爱我的人给予我最深沉的爱,对一直在我身边的人,我也能够不离不弃。而我的回答是不确定,谁都无法预料未来会发生什么,不知道会发生哪些突如其来的事情,让我们从此远离那些曾经爱过的人。我现在能做的,就是尽自己最大努力,陪伴好身边的人,不留遗憾。
我把这本书看了两遍,每一遍看完,我的心总是酸酸的,不想让一段青春没有意义,想努力拼博。可拼搏完了,面临的却是分离,是渐行渐远,留下的只有浅浅的回忆。书中的青春太过凄惨,从豪情万丈的梦想到浪费完人生的沦落天涯,从上学时代的清纯到成熟后的感情碎裂,太多感伤。我想,正是这本书的凄惨,这本书的悲伤,让看过这本书的人一夜得到了成长。
夏七夕让我也明白了,人生给予你的不仅仅是惊喜与快乐,还有时刻在你身边的离别,现在能做的,只有继续爱好身边爱你的人,不留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