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高一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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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高一日记 篇1

我最喜欢的诗人之一便是李白。为什么喜欢他?我有很多原因,也许是因为他不屑科举,漫游求仕;也或许是因为他极具浪漫主义风格的诗;但更多的或许是因为他那份“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气魄。

李白,字太白,号青莲居士,有“诗仙”之称,贺知章对对李白的评价是“此谪仙人也!”李白生活的时代是唐王朝最为繁华的时期。少时的他接受儒家教育博览诸子百家,喜欢剑术,擅长作诗。怀有伟大的政治理想。他不屑科举,漫游求仕,他相信,终有一天自己的才华会被人发现,得到重用。

终于凭着出众的才华的名士吴筠举荐。得到任用,李白名动一时,唐玄宗器重有加。虽然此时的李白得到了任用,然此时的唐玄宗已不再励精图治。虽然任命他为翰林,但却只是为了为其歌功颂德。李白胸怀大志,骨气凌人,他畏权贵。这样的李白无疑成了奸臣排斥,残害的对象。终于因小人谗言,李白失去了玄宗的信任。这时的李白终于感觉到政治理想的破灭,又担心自己再次遭遇不测,于是他终于上书朝廷。唐玄宗以“非廊庙器”恩准了李白的离开。李白离开了这个可以使他实现抱负的地方。

在这后来发生了许多事,他不断的穿梭在各个地方,生活困窘,心绪愤懑。但是,此时的他仍旧相信,只要有才华就会有被任用的那一日。安史之乱爆发,李白被以平乱为名,争夺天下的永王李璘请出参加幕府。可是,好景不长。不久之后永王被肃宗消灭,李白也因此下狱浔阳。后来出狱后被流放到夜郎,行至巫山,遇赫放还。上元二年,听说李光弼率军征讨史朝义,李白便当涂北上,请婴杀敌,可是却因病返回。次年,病死。

这些几乎就是李白的一生。也许生于盛唐是他的幸运,然而他始终没有遇见明君。空有满腔抱负,却报国无门。他一生自信,只要有才华,就总有一日会被重用。可是一直到他死的那一刻仍旧没有得到重用。

李白的一生何尝不是失意呢?然而他内心的苦闷却无人知晓,他只能借用诗歌来抨击当时的黑暗政治。我同情李白,同情他的满腔抱负。我喜欢这位一生坎坷却始终不得志的诗人。

我的高一日记 篇2

我现在可是越来越不讲究了。在食堂吃完饭,要是身上没带纸,我会找个“人烟稀少”的地方用“拉弓射箭”法通过衣袖解决嘴上的油和饭。当然,这种情况一般只限于星期五,快要回家换感觉衣服了嘛!

曾经买过一本书,叫《假装的艺术》,顾名思义,它的大概内容就是教你如何假装,如何假装成一个很有品的人,比如教授给你书皮学,让你背上几个格调很高知名度却不怎样的葡萄酒名,这样你就可以再众人面前侃侃而谈,俨然一个大学究,让人敬佩。

大概因为我是一个正直的人吧,这本书没翻几页就果断送人了。这是第一本让我极度憎恶的书,我的观念是:品味是装不出来的,哪怕上身古奇下身阿玛拉,倘若从嘴里吐出的不是有用的话而是痰,那么这还是一个下里巴人。

记忆中,我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打扮过自己,甚至没有刻意整理过头发,如果哪天早上一觉醒来发现头发翘得实在是不对称了,我才会打湿手捋一捋。正是如此,我也十分不习惯在我面前过分打扮的人。

新教材后面不都是配了一张光碟吗?有的人找到了用处,把它当镜子使。我旁边有一公,做起事说起话来大大咧咧风风火火,可没想到却也有一颗爱美之心。上一些课时,他便对着光碟,带着少年维特式的烦恼去挤脸上的青春痘。我在心里很不好意思地笑:“就这张脸,上边多一颗痘少一颗痘还真看不出差别咧。”

写这篇周记的时候,我脚上穿的是印有NIKE的毛绒拖鞋,身上穿的是实在不好意思穿到学校里面的几年前买的童装,可是我却不以为然,因为什么?因为不欺少年穷嘛!

我的高一日记 篇3

在我出生的第一天,我就感受到了无穷的悲哀,也许当时记忆比较模糊,但我还记得很清楚。

我出生也许是一个错误,因为我妈妈和爸爸说:“哈哈!这下好了,你肯定生一个儿子,哈哈哈哈!我告诉你:“如果你生了一个儿子,我啊……就……就给你买一条黄金项链!怎么样啊?哈哈哈!”“老公,别说了,我也希望生的是儿子啊!儿子多好啊!哈哈!”可令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妈妈生了个女孩,爸爸从此对妈妈不理不睬,而妈妈也没有得到她本来能得到的黄金项链,可妈妈依然疼爱我。这也让我感到这是唯一值得高兴的地方。可是我没有想到,爷爷走了,奶奶也走了,外婆走了,外公也走了。只剩下爸爸妈妈了。

也许,我真应该用未来的东西把我变成一个男孩,这样,妈妈就能得到她应得的黄金项链,而我的亲人也不会离开我了。可是,这是不可能的。

在某一天,我得到了意外的消息,妈妈要把我送到别人家去,让别人带养我。我惊呆了,我真没有妈妈会这么说,我想我的出生永远是个错误。可是有一天,我真的回到了从前,这件事还得从昨天我去看书的时候说起

我昨天伤心的离家出走,可又不愿意让他们看到我,只好躲到书店了去看书,我靠在一个角落里,看着看着竟然睡着了。等我一睁眼后,眼前的景象真令我大吃一惊。旁边的机器人向我打着招呼,而我的头上有一大群人在天上飞来飞去。我揉了揉眼睛,猜想自己是不是看错了。可我的感觉告诉我,这是真的。这是,一个机器人把我拎了起来,我大喊着:“救命啊!救命啊!你要带我到哪去啊?救命啊!”这时,机器人把我放到了地上,我一看,好壮观的实验室啊!一个老爷爷向我走来,对我说:“你是不是燕燕啊?”我急忙说道:“对不起,我没有名字。我是一个被抛弃的小孩。”“哦!这样啊!那以后就叫你燕燕吧!”“啊?那……那好吧!”于是,我就有了燕燕这个名字。“燕燕啊!”老爷爷说,“怎么了?”我回答道。“既然你第一次来,我就满足你一个愿望吧!”“真的吗?那我要……”我左思右想,到底许什么愿望吗?啊!我不是一直希望能当一个男孩吗?好!就许这个愿望!

我决定了!“我就许变成男孩这个愿望!”“什么?难道你不想知道你未来是什么样子吗?不想知道你的家人为什么抛弃你吗?”“不要!我只要变成男生,然后再回到我出生的时候,让妈妈得到她用得的黄金项链,让家人不要离开。求求你,完成这个愿望吧!拜托啦!”“好的,请闭上眼睛吧!”我急忙闭上眼睛,当我睁开时,发现我是一个像卵的东西,过了一会儿,我出生了,当然是一个小男孩。爸爸妈妈都高兴极了,外公外婆、爷爷奶奶也没有走。

我们全家过着快乐的生活!

我的高一日记 篇4

当我还是一粒种子的时候,我便坠入了这黑暗的深渊里。

那时狂风呼啸,气浪灼人,沙石飞腾,岩浆横溢,霎时天昏地暗,山崩地裂,好像到了世界末日,我伴着风,爬过了一个又一个高高的山岭,穿过了一个又一个长长的石洞,来到了这儿;我离开对我百般呵护的父母和我朝夕相处的兄弟姐妹,来到了这儿,我经过大风大浪颠沛流离来到了这儿――一个四下空寂,暗无天日的深渊,这儿四面均为悬崖,险岩峭立,怪石嶙峋,巨石涌动。

多少年过去了,我常思念我的故乡,那绿草如茵,百花齐开放,一阵晚风拂过,点点滴滴都是香气。可这幽暗的峡谷里,却依然如故:黑呦呦,光秃秃,阴森森,静悄悄,望着头顶那一片窄小而又湛蓝的天空,我陷入了沉思:我想我要振作起来,冲破峡谷的束缚,去拥抱眼外所有的美好事物。所以我开始努力汲取落下的滴滴雨水,坚持不懈的向外顶,终于我冲出了那层黝黑的土地,我虽自豪,却也还在不管不顾的向上伸,我想要触碰到那片天,去过自己想要的生活,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

突然一颗巨石猝不及防地落在我的头顶,顿时,我的腰折了,望着眼前的这块巨石,我感到从未有过的心灰意冷,铺天盖地的失望迎面袭来,这块巨石几乎把我所有的`梦想都给毁灭;把我所有的努力都给否定;把我所有的坚持都化为乌有。

从那以后我便日渐消退,随遇而安了,直到那束阳光直射下来……

突然的,我感到眼前有一束光,我笑了笑,又转身埋头过去,阳光已经不知道背对过我多少次了,阳光赋予世间万物茁壮的生命,却从未怜惜过我这峡谷里的种子一次。

可这次不同,阳光似乎真的听到了我的呼唤,头一次照射进谷底,直射我的心房,那阳光真的好暖,她像一股清泉流进我的身体,给我带来丝丝惬意与阵阵温暖。

我开始选择抛弃灰暗,坚持去追逐光明,我开始珍惜每一束来之不易的光芒,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感到自己正在不断成长,变得越来越坚强。

直到那天,一个声音响起,好挺拔纯洁的白桦树啊,这一刻我知道我的努力没有白费。

我的高一日记 篇5

在我出生的第一天,我就感受到了无穷的悲哀,也许当时记忆比较模糊,但我还记得很清楚。

我出生也许是一个错误,因为我妈妈和爸爸说:“哈哈!这下好了,你肯定生一个儿子,哈哈哈哈!我告诉你:“如果你生了一个儿子,我啊……就……就给你买一条黄金项链!怎么样啊?哈哈哈!”“老公,别说了,我也希望生的是儿子啊!儿子多好啊!哈哈!”可令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妈妈生了个女孩,爸爸从此对妈妈不理不睬,而妈妈也没有得到她本来能得到的黄金项链,可妈妈依然疼爱我。这也让我感到这是唯一值得高兴的地方。可是我没有想到,爷爷走了,奶奶也走了,外婆走了,外公也走了。只剩下爸爸妈妈了。

也许,我真应该用未来的东西把我变成一个男孩,这样,妈妈就能得到她应得的黄金项链,而我的亲人也不会离开我了。可是,这是不可能的。

在某一天,我得到了意外的消息,妈妈要把我送到别人家去,让别人带养我。我惊呆了,我真没有妈妈会这么说,我想我的出生永远是个错误。可是有一天,我真的回到了从前,这件事还得从昨天我去看书的时候说起

我昨天伤心的离家出走,可又不愿意让他们看到我,只好躲到书店了去看书,我靠在一个角落里,看着看着竟然睡着了。等我一睁眼后,眼前的景象真令我大吃一惊。旁边的机器人向我打着招呼,而我的头上有一大群人在天上飞来飞去。我揉了揉眼睛,猜想自己是不是看错了。可我的感觉告诉我,这是真的。这是,一个机器人把我拎了起来,我大喊着:“救命啊!救命啊!你要带我到哪去啊?救命啊!”这时,机器人把我放到了地上,我一看,好壮观的实验室啊!一个老爷爷向我走来,对我说:“你是不是燕燕啊?”我急忙说道:“对不起,我没有名字。我是一个被抛弃的小孩。”“哦!这样啊!那以后就叫你燕燕吧!”“啊?那……那好吧!”于是,我就有了燕燕这个名字。“燕燕啊!”老爷爷说,“怎么了?”我回答道。“既然你第一次来,我就满足你一个愿望吧!”“真的吗?那我要……”我左思右想,到底许什么愿望吗?啊!我不是一直希望能当一个男孩吗?好!就许这个愿望!

我决定了!“我就许变成男孩这个愿望!”“什么?难道你不想知道你未来是什么样子吗?不想知道你的家人为什么抛弃你吗?”“不要!我只要变成男生,然后再回到我出生的时候,让妈妈得到她用得的黄金项链,让家人不要离开。求求你,完成这个愿望吧!拜托啦!”“好的,请闭上眼睛吧!”我急忙闭上眼睛,当我睁开时,发现我是一个像卵的东西,过了一会儿,我出生了,当然是一个小男孩。爸爸妈妈都高兴极了,外公外婆、爷爷奶奶也没有走。

我们全家过着快乐的生活!

我的高一日记 篇6

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坏孩子。

在开心的时候想着悲哀,在悲哀的时候却又后悔;在享有的时候想着失去,在失去的时候却又后悔。我弄坏了新买的小手电筒,辜负了最疼我的老师,伤害了最在乎我的人。

我很喜欢篮球。可是,我却不会玩弄。墙上的斯伯丁静静地挂着,呈现的只是那一份真挚的爱,永不改变!阿伦·艾弗森是我最喜欢的球星,一直都以为我是他的翻版。可是,到现在才发现,原来我和他不同。其实,我也很想成为一名好孩子……

我喜欢一个人静静地看着蓝蓝的天,然后开始想哪一天,我会轻轻地飘到天上去与白云嬉戏,乘着它到处飞,把世界环游一周后停留在美国的领空,默默地盼望着……当梦醒之后,才发现一个人是那么的孤单……

说真的,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我想静静的,可是,朋友中往往是我的话最多;我想哭,可是,朋友中往往是我的笑声最清脆。曾经有人说,我记得你是很坚强的。其实,不,我也不过是伪装快乐罢了。

曾经有人说过,希望像小王子一样一天看47次日出,紧紧追随着太阳,可我却向往着太阳落山后的那一片景象,那一种神秘,我一直想去揭开它的面纱,但更多的时间,我会坐在房间的角落里,双手环抱膝盖,想着,想着,不禁热泪盈眶……也许你不知道,一个傻孩子正在为你某一天一句不知道是真心还是无意的话默默地流着泪。

我一直都希望有一间属于自己的房间。那里,有我的一间小小的工房——一个链金术士的工房;外面的书架上陈列着我喜欢的漫画;墙上贴满了我喜欢的海报;桌上的电脑安装了我喜欢的游戏……在那里,我可以自由自在,无忧无虑。可我清楚地知道,那一切都离我好远,好远……

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亨利,喜欢法国队,他们为了自己的梦想拼搏着,只可惜胜利不属于他们……妈妈说得对,不如意的事很多,不公平的事也很多,当然,输的并不是失败者,赢的只是幸运儿。她总是这样安慰我的,不管我令她多么伤心。也许这一次,她是这样安慰自己的。

我一定会成为艾弗森的翻版,亨利的影子,为了她,为了心中的梦想,不断努力……

也许,这就是我!

我的高一日记 篇7

春天,万物复苏、生机勃勃使我感动;夏天,树木葱茏、百花争艳使我感动;秋天,硕果累累、五谷丰登使我感动;冬天,白雪皑皑、银装素裹使我感动……今天,一位普普通通的清洁工阿姨所做的一件小事却使我感动。

今天下午放学后,我走在回家的路上,忽然看见一只玲珑的小狗在花坛边玩耍。它顽皮的样子把我吸引了过去。

这时,我看到一位身穿灰色制服的清洁工阿姨正在收拾浇花坛用的水管,便不再注意小狗,而把目光投向了阿姨,看着她把巨蛇一样的水管收起来,觉得很有意思。

花坛离马路很近,那个水管放在马路的一边,里边的水没有流干净,阿姨要把里面的水倒完才能收水管。于是,她拎起水管的一头让水从另一头流出去。可是只几秒钟的功夫,马路上就流了一大滩水,人们行走时很不方便。她好像发现了这一点,立刻走过去,小心地拿起了出水的一头,把它放到土地还很干的树坑中,然后让水一滴不剩地流进了树坑,既方便了人们走路,又让大树喝足了水,真是一举两得!

那一瞬间,我被感动了。她不是一个普通的清洁工。因为她为别人着想;因为她想到了别人想不到的小细节;因为她有着金子般的品质。也许你觉得用“金子般”夸张了,因为这只是一个细节。但我觉得不夸张——地面上的积水每天都影响着很多人的心情,你一定不想天天不高兴地踩着水去上班、听课吧?这事虽小,但它体现了一个人为他人着想、节约的思想品质。

一个人扔一张纸不可怕,但大家一人扔一张纸就很可怕了,这不正是那句名言所说的:“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吗?

我的高一日记 篇8

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时间过得好慢,就像沙漏里的沙一颗一颗慢慢的掉下去……我眼中的世界变成了黑色与白色交叠的混沌时空。

我坐在电脑面前,盯着刺眼的光屏,看着早已经看过无数遍的电影和漫画,还没开始就已经知道了结局,我无聊的打了个哈欠,泪花使我的眼睛更加明亮了些,我的注意力立马被一只小蚂蚁给吸引住了,它小小的身体上背着比它本身还要大的食物,不知道它是不是注意到了一个庞然大物正在盯着它,它的脚步更加急促了,身上的食物一不小心掉了下来,但它没有犹豫立马背起食物开始狂奔,我看着它背着食物从桌子的一个角跑到了另一个角。纵然电影已经放到了高潮,我也毫无心思去看,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灵好像颤动了一下,明白了些什么。难道我眼中的世界只能透过一台没有生命,没有思想的电脑吗?难道,透过一张张p的光鲜亮丽的图片,我就能知道它们的本质了吗?在这个虚拟,封闭的囚牢里到底什么是真什么是假,没有看过这个世界,却被假象蒙蔽的我永远不会知道!我关掉了电脑,躺在床上,思考着明天,此时时间过得非常快。

早晨,长期瘫着不动的我费劲了吃奶的力气,才登上了山顶,可是看着旁边脸不红气不喘的中年大叔,我心里甚是惭愧。稍作歇息,我站在山顶上俯瞰的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每一棵树木都绿的自然绿的清新,每一条小溪都清澈见底富有生机,各种各样的小鸟在我头顶和远方的蓝天上盘旋、翱翔,渐渐地我入了迷,我看到每一块岩石的`纹路,色彩都是恰到好处,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一棵小草都在随风舞动都从里到外绿出来。即便它们一点都不起眼,但同样用微薄的力量装点着这个世界,一味依赖电脑的我认识的了,我辜负了这美丽的世界。

正午,我提着野餐盒找了一块树荫,将餐布铺在了草坪上,将食物一一摆开,天然的绿色背景和透鲜的心情使我有一种特殊的感觉,是坐在家里的桌椅上吃饭完全不一样的感觉。清风在树荫底下显得更加的凉爽了,将食物天然的香气吹到了我的鼻尖,此时平凡的食物和大自然融合在一起,变得更加香甜,让人充满了幸福感,此时我看见几个金发碧眼,充满异域风情的年轻人走在林荫小道,他们嘴里说着什么,我听不清,但是他们的笑容告诉了我一切。这个世界虽然不是连在一起的,但也不是遥不可及,也不是像网络上说的那样勾心斗角、尔虞我诈,这些热爱中国的外国青年正将这个世界的距离拉得越来越近,他们怀着纯真和善良为这个美好的世界做出了贡献。而被网络的虚拟性诓骗的我才幡然醒悟,此刻我想起了一首歌的歌词: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

黄昏,天有些凉了,我披上了毛衣,背起画板坐在小公园里,经过一天的游历和摸索,用手中的素描笔在雪白纯洁的纸上画出我眼中的世界。此刻,一位白发苍苍的老爷爷缓缓走来,推着手脚不便只能坐在轮椅上的老伴儿,细心为她披上了外衣,温柔地说道:“老伴儿啊,我再带出来看看,你年轻的时候就爱到处闯,现在老了,走不动了,我就推着你。当年在巴黎看到你的时候,一眼就被你吸引了,我们在巴塞罗那的大教堂举办婚礼时,你说你想在你的家乡举办一场婚礼,最淳朴最简单的就好,然后……”老爷爷握着老奶奶有些冰凉的手,老奶奶的眼中透出了晶莹的泪花,露出甜蜜的微笑,我不忍打扰他们,坐到了稍远一点的地方,我顿时觉得电影中曾经使我热泪盈眶的爱情根本算不了什么,真的爱是当你白发苍苍,我陪你执手看夕阳。

人的一辈子只能匆匆看一眼这个世界,我不能离开这儿,但我觉得,我看到了一整个世界!我看到了大自然鬼斧神工所装点的世界,我看到了隔着大洋心连彼岸的纯真友谊,我也看到了夕阳西下却不离不弃的跨国真爱,这一切的美好代表了整个世界,在我的眼中绘出一幅画卷,我开始奋笔疾书,生怕时间太快,过了一秒后就会转瞬即逝。

当我真正看到这个世界之后,我陷入了它的美好之中,就像梦一般,回头看看时间的沙漏,已经全部沉淀变成美好和幸福。这就是我眼中的世界!

我的高一日记 篇9

提起“生命”这个意义深刻的词语,就像一位忠诚的粉丝突然见到了他梦寐以求的偶像,虽好似对它了如指掌,但在这一瞬却近乎丧失了对它的所有信心,你的心在怦怦狂跳,你的嘴似要迸出久藏心中的呐喊,你的步子好像不压抑住就会走出夸张的动作。对,对于生命的感觉,是真正的深有体会,却也是真正的难以言喻。我却一直在以小小的身躯在这深奥的词语里穿梭徘徊,探寻生命如大海一般深邃丰富的意义。

小时候,生命在我心里总是那么神秘,那么让人新奇,想着一切都是那样永恒,一切都是那样无尽。慢慢地开始成长了,小小的我终于还是懂得了生命的来之不易,我所认为最宝贵的东西原来都始于生命。就这样,生命的地位在这颗小小的心中慢慢上升,所以直到现在,我是多么热爱生命。

常常会这样想,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无论过程如何,结果都将是一样,倒不如在这场生命的旅途中,演绎最精彩的自己。

最美的时光在路上。旅行,是对心灵沐浴与升华的最好途径。看过千姿百态的山,赏过勾魂摄魄的水,抚过柔若轻纱的雾。心灵变得纯净,灵魂的壳层层褪去。旅行,能让人舒缓地成长,那些看过的异域风光,尝过的风味小吃,听过的陌生的语言,领略的风土人情,终将成为生命中的积淀,让生命变得令人眷恋。一次次背上行囊,走在路上,让灵魂丰盈。

最真的情感在书里。无数次穿梭在文字汇成的时光隧道里,听古今中外的智者在低语,思想的弦被重重弹拨,大脑越发聪慧,心灵愈发开阔,两眼更加清澈。

最纯的东西是自然。自然,是无数文人感慨过的对象,它常常和美一起被联想,花开花落是美,风吹树叶是美,水花荡漾是美,天空的色彩是美,星光是美,声音是美,动物是美,静物是美,它们与各式各样的好词一起构成了独具风格的美。

生命的精彩亦在于以一颗悲天悯人的心去对待世间万物,同情弱者,善待身处不幸的人,以真诚豁达的态度对待有幸与我们相识相知的人。

生命可以就是“生命”,一个从出生到老去的过程,但生命的过程,各不相同,我要精细地对待我的生命,倾尽自己的全部热情让它变得有质感,让它变得有价值,有内涵,有意义。恐怕,生命的意义就是我们这些拥有它的人,把它当做生命,并赋予它色彩。

我的高一日记 篇10

青春散落了一地,如同妖艳的玫瑰,你明知它带刺,却甘愿为它留下一抹嫣红,而后染红了你的世界

——题记

有时候,我在想,如果过去的事情能再重来一遍就好了。只是,任何事情前加上如果两个字,就等同于痴人说梦话,现实永远会残酷地扼杀了你的如果。

我认识她,在很久以前,说不清有多久了,仿佛过了一个世纪般久远。我和她的第一次见面很是不可思议。那天下午,我气喘吁吁地跑到街尾的奶茶店里,边喘气边说:“帅哥,来杯珍珠奶茶。”

“哦。”她应了声。

过了几分钟,她把奶茶送到我的面前,嘴角扬起了微笑,淡淡的说:“给,还有,我是女的。”我顿时语塞,这,这事能怪我吗?她留着一头露耳的男生头,穿着过于中性化,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她刚刚是背对着我的。“这,这不好意思哦。呵呵。”我傻傻的笑了笑,用来掩饰我内心的尴尬。她耸了耸肩,说:“没事,我叫晴,你呢?交个朋友吧。”

“哦,我叫玲,很高兴认识你。”我微笑着说。就这样,我们认识了。晴,她长的其实很漂亮,但她打扮得太像男生了,有时我都会把她当成男生。就是因为这一点,才发生了那件事。有一天,我们两个去公园玩。走进公园里,一群坐在石凳上的小混混的对话就传到我们的耳边。“你们看,她们多恶心。唉,同性恋,真可怕。”其中一个小混混说。“对啊,好恶心,我要吐了,她们的手还牵着。”又有一个混混附和地说。我听不下去了,我受不了他们的冷嘲热讽,我跑到他们那里,生气的说:“喂,混蛋,你有病,你才是同性恋呢。”“小妹,别生气嘛。我可是不歧视同性恋的。但是,我拜托你们别出来外面,这样可是会吓到别人的。”那个人说完之后,周围的小混混都在笑。望着他们的嘴脸,我被气晕了,我说:“牵手又怎样,我还有更厉害的呢。”我把晴拉到我面前,在她惊慌失措的时候,我吻了她的脸颊。那群小混混大叫了几声,就识趣地走了。之后,晴蹲在地上,她的眼泪一滴一滴的流下。我把她拉起来,抱着她说:“晴,别哭,我不喜欢看你哭。”“玲,对不起,对不……”晴一边哭一边说。

之后,晴就再也没有留男生头了,她留起了长发,再也没有穿过以前那些中性的衣服,反而换成了漂亮的长裙子。即使这样,她仍然是晴,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们仍像以前一样黏在一起,一起听歌,一起买衣服。但是,越美好的东西越容易消失,而我们却不能做任何事情来挽留它,于是,它散了,它溜了,它离我们而去了。

依旧忘不了那天,你对我说你要走了。我听后,心里顿时慌了,我哭着对你说可以不走吗。你没说话,你只是一直无奈的摇头,最后,我俩都抱着一起哭了。

最后,你走了,你还是走了,在那个飘着雪的冬日里,你离我而远去了。

有很多时候,我都在回忆那段日子。青春就在那时从我的脚下飘过,远去了。然而,在最后,我懂了,我回不到以前,就如同我永远都触不到行云流水般的青春。

我的高一日记 篇11

小时候的事情记不太清了,但也隐隐约约记得一些,记得最深的就是小学时候了。

几岁的年纪,每天充满着希望,一天的过去就期盼着另一天的快点到来,每天都是新的,每天都有事情要做,但好像都不是那么重要,可以先放一放,过一会有精力了再做,永远不晚。

那时候的冬天是可以踩着雪还嘎吱嘎吱响的,每当冬天来了,只要一下课,我们都蜂拥而至地来到学校的二楼天台上,因为怕不方便走路所以学校设计了二楼的像天桥一样的天台,当飘了一夜的雪,空气中散发着冬天的气味的这个时候,最难以压制孩子们爱玩的天性,窗外已经是堆满了皑皑的白雪,天台的扶手上,地面上,孩子们哈着热气的嘴角都落下了调皮的雪花宝宝的身影,怎么能没有雪球呢?我们这些年轻气盛的小朋友们一点都不怕冷!带着露指手套,抓着一团雪,捏紧,嘭!砸在好朋友身上,要是不小心砸错了,也没关系,说不定你还可能会多一个跟你一起打雪仗的朋友呢!

小的时候的想法总是单纯又美好的,没有复杂的人际关系,喜欢谁就和谁玩,不太喜欢的人就不和她玩,但是别担心,每个人都会有喜欢的人,每个人会有好朋友,现在想想那时候,没有勾心斗角的时候也没有心怀叵测的感觉。每个人都是单纯的,美好的,每天都可以开开心心地,课余时间也是很长但很充实的,每天都有很多新的事情发生,或许有时候并不是我们预想的那么好,但我们也会很开心地很坦然地接受它,我前段时间在网上看见了五六岁小朋友写的小诗,读着这些诗,都会发现字里行间那些闪闪发亮的星星《灯》“灯把黑夜烫了一个洞。”《回到地面》“要是笑过了头你就会回到天上去要想回到地面你就要做一件伤心事”小时候的感觉,总是感觉那么美好,单纯,简单,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在慢慢成长,懂事,变得圆滑。

人总要学着长大,不错的。可是也会偶尔怀恋从前,因为年少的时光总是太美好,所以等到我们到了耄耋之年也会怀念现在的生活,我们还有很多的精力,我们现在还很年轻,我们还有很多的机会,我希望我以后怀恋的是,非常非常值得记住的回忆。

我的高一日记 篇12

我曾一直仰慕着学神,殊不知,我与她,只差了简单的两个字:方法;可差的只是这两个字,就让我只能仰慕她,远远地看着操场那边的她。

——题记

在学海里拼命游动,我努力不让自己沉入海底;眼睁睁地看别人造好了船,西湖泛滥舟,自己却连该怎么造船都不知。我曾一度想要模仿别人的“造船”方法,却没有任何作用:如果一个科学家能把一滴眼泪里所有的成分都复制了,包括水、盐和温度——他所复制的,请问,能不能被称作一滴“眼泪”呢?

我曾迷茫、无助,每日都慌乱,睡眠的时间也越来越晚。我也努力,但总感觉用不上力……

从期中的第二名,到月考的第五名,再到期末的第七名,我真的很害怕。

后来,我来到了晨晨,听段老师的课:“笨鸟先飞没有用,应该巧飞。”所谓“功夫不负有心人”,一定指的是那些不使蛮力的“大力士”;所谓“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的前提是,找到了一座正确的山,这样才能登上辉煌高峰。“方法”二字,看上去真的很抽象,但如果透过现象看本质,这就是一种成功的捷径。

第一堂课,老师就问了我们一个问题:“每年考生有四万多名,而能考上三大校的只有几百人,你凭什么在其中?”是啊,凭什么?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梦想,可有的人只是梦一梦,而有的人开始了逐梦的奔跑。在付出行动的人里,又分为两种——“拼死”跑的,和“轻松”跑的。大部分人包括以前的我,会认为只有努力才会成功;殊不知没有方向的努力,会越付出,错得越离谱。而看似轻松的人,能看见的只是他们的“冰山一角”,看不见的,就是那背后的钻研、反思与巧劲,是适当的油再加一把火,燃烧殆尽,逬出最璀璨光芒。

我有梦想,我在努力,我一直很棒!我找寻见了方法,我要扶摇直上,腾霄九天!

我不愿做世上最不快乐的那种人:没方法,却又有上进心;没方向,却又梦想;越努力,越难过。我一定会找到属于我的方法,不管过程有多么迷茫,我要冲破云霄,牵住属于我的阳光。岂能遂尽人意?但求无愧我心。我一定要改变,做最好的自己!

我的高一日记 篇13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从小,在妈妈讲的故事的熏陶下,我特别喜欢看书,尤其是童话故事书,在所有童话故事书中,我最喜欢的是《一千零一夜》这本书。

一千零一夜是由阿拉伯民间故事汇集起来的,又名《天方夜潭》。

这件作品讲述了,在古代印度与中国之间,有一个名为萨桑国的国度。那里的国王山努亚生性残暴爱嫉妒,国发现王后行为不端,所以将其杀死!此后,国王山努亚每日都要娶一位少女,然后在公鸡啼鸣时,将其杀害,不可间断,以示报复。因此,整个萨桑国的少女都不得不逃离至他国。

宰相的女儿安卓鲁知道了这件事后,下定决心要拯救那些无辜的少女。她不顾父亲的阻拦、妹妹的劝告,自愿嫁给国王山努亚。

安卓鲁嫁给山努亚后,用讲述故事的方法吸引国王,每夜讲到最精彩处,天刚好亮了。于是她说“如果国王开恩,让我再活一天,下一夜的故事将比今夜更精彩!”山努亚因好奇故事接下去的发展,于是便发誓等她下一夜故事讲完再杀她!

就这样,安卓鲁的故事每夜讲到最精彩处天刚好亮了,她便再次乞求山努亚等她故事讲完再杀她,而山努亚也受不了故事的诱惑,再次发了誓。

安卓鲁的故事一直讲到了一千零一夜,国王终于被她感动了,下旨不再娶妻,与安卓鲁白头偕老!而安卓鲁讲的故事也被国王纪录下来了,编写成了《一千零一夜》。因其内容丰富,规模宏大,故而被高尔基誉为民间文学史上“最壮丽的一座纪念碑。”

“阿索的红裙子、驼背的故事、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懂鸟语的仆人……”这些故事都出自于《一千零一夜》,故事中的人物性格多异:勇敢、机智、敢于冒险、热爱生活!

而且《一千零一夜》还被改编成为动画片,故事情节生动,引人入胜,用故事转化现实的办法,来教育人们!动画片里充满了奇思妙想,特别适合九岁以下的儿童观看。

一本喜爱的书,可以带领我们走向浩瀚的天地;带领我们领略知识的真谛!

我的高一日记 篇14

留守——驻留,滞留的意思。但在近年却频频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改革开放以来千千万万的农村劳动力如潮涌向开放的大城市,这也造成了农村家庭妻儿分离的无奈选择,据统计我国留守儿童超过5800万,这就催生了一个特殊的群体——留守儿童。

1995年我出生在一个劳动力输出大省——四川。在我一岁时爸爸妈妈去深圳我在外婆的百般呵护中渐渐长大,上幼儿园时看到小伙伴有父母接送,我羡慕极了,我跟在外婆身后边走边无聊的踢着路上的小石子心里难过极了,为什么我的爸爸妈妈不来接我呢?我有种被抛弃的感觉,我对他们由思念变得有点怨恨了。我每天盼着过年,因为那时爸爸妈妈总会扛着大大小小的行旅出现在我的眼前。我飞一样的扑进他们的怀中诉说着这一年来的思念和委屈。爸爸妈妈听着听着眼睛湿润了,说:“过几年咱攒够了钱就在家中陪你,天天和宝贝在一起……”此时我觉得自己是多么的幸福!但那种幸福最多持续十多天,因为春运车票紧张正月初爸爸妈妈就忙着订车票了,我还沉浸在新年全家团圆的幸福和喜悦中时爸爸妈妈又匆忙踏上了去深圳的旅程。爸爸妈妈走的前一天晚上我总是很生气不吃晚饭,一个人藏在被窝里偷偷的哭泣。第二天爸爸妈妈走时我挣脱外婆的双手追着爸爸妈妈乘坐的汽车一边跑一边撕心裂肺的哭喊着:爸爸妈妈,你们好久回来,我不要你们走嘛……呜呜呜……看着汽车渐渐离我远去消失在村的尽头,我瘫坐在地上放声大哭,外婆好不容易把我哄回家,看见空荡荡的房间和他们买的新衣服我又伤心的哭了起来。

就这样年复一年我在悲欢离合中慢慢长大,读小学时我成绩不太好,有父母在家的同学欺负我,老是把墨水洒在我衣服上,把我的书藏起来抢我的铅笔,那时的我好无助好孤独!我的爸爸妈妈呀,你可知道女儿此时多么想您们!

20xx年我上初中读住校了,看到同学的父母天气降温时送吃送穿,我躲在被窝里偷偷的哭泣,我觉得自己象个孤儿一样没人搭理,放假时同学的父母开着车来接他们,而我却一个人跑几趟才能把自己的东西搬完,伤心的泪水洒满伴我往返的羊肠小道,我亲爱的爸爸妈妈呀,您们可知道女儿此时多么需要您啊!多少个日日夜夜我望着月光思念您们!呼唤您们!没有您们陪伴我成长的童年是多么的暗淡和苦涩啊!我在孤独中等待被爱,在残缺中守望亲情,爸爸妈妈,别离开我!有您们在家的日子我才不会害怕!!

转眼我已读高中了,爸爸妈妈一如既往的每年出去打工,我送他们到火车站,看到遍地是扛着大包小包行旅的农民工在等候上车。火车载着千万个孩子的父母也载着千万个农民家庭的希望渐渐远去……我孤零零的站在月台上鼻子酸酸的,不知哪里传来一阵歌声:火车已经离家乡,我的眼泪在流淌,把你牵挂在心上,只有梦里再相望……听着听着我眼泪夺眶而出!

想想父母这辈子真不容易,从青年到中年一直漂泊在外。他们也牵挂着我思念着我,但为了生活不得不抛家舍子背井离乡,把对我的爱和思念深深藏在心里。我看到妈妈的QQ日志大部分都是对我思念和牵挂:“六一节了,我的宝贝怎么过没有爸爸妈妈陪伴的节日啊!”……“天冷了,我的宝贝知道加衣服不啊”……“十五的月儿真圆,我的宝贝今天吃月饼没有啊,进入梦乡没有啊”……“我多么想你啊,我的宝贝”!……看着妈妈的日志是那样的亲切温馨,仿佛妈妈就在我眼前。

虽然我在没有父母陪伴的日子中长大,但生活在农村的我自强自立,乐观向上,因为我长大了,知道爸爸妈妈虽长年在外,但我是他们最珍爱的风筝时时刻刻都有一根线攥在他们的手中,线的这头是思念是牵挂是深深的爱!

我的高一日记 篇15

一个人的成长离不开学校。三年前、我庆幸我选择了南兴。因为这里充满了自由与欢乐、知识与奉献:诺大的校园充满了快乐与温馨。宽阔的操场上充满了活力体现了无限魅力。两座教学楼相互对望、任凭风吹雨打、他们依旧用高大的身躯为我们遮风挡雨。如今中考已过。三年的初中生活被毕业所洗礼,成为了一段用时间换不回来的记忆。往事历历在目。在这里、我们经历了十五岁的懵懂、十六岁的叛逆、十七岁的懂事。是学校让原本叛逆的我们开始懂事、是学校给了我们原本失落的心重生一丝希望。给我们鼓励、给我们勇气。让我们在困难面前学会坚强,升起心中那轮照亮希望的太阳。让我学会奋斗;同学们的互帮互助、共同进步是学校的无限包容。

20xx年那年那一群心中只有玩耍、毫不懂事的我们屁颠屁颠地来到这所学校、在三年里经过老师的孜孜不倦的教诲、无微不致的关怀、已经在6月22号以“成功懂事”大步地跨出了南兴那道没有门槛的门。三年的学习与奋斗、玩耍调皮中的喜怒哀乐已伴随流下的汗水被中考化为一粒粒饱满的种子撒落在南兴这片大地上开出了最真诚、最饱含深情的花朵。给我们的母校增添了一丝风采。

今天我们以南兴为荣、明天南兴将以我们为骄傲!

我的高一日记 篇16

青春散落了一地,如同妖艳的玫瑰,你明知它带刺,却甘愿为它留下一抹嫣红,而后染红了你的世界

——题记

有时候,我在想,如果过去的事情能再重来一遍就好了。只是,任何事情前加上如果两个字,就等同于痴人说梦话,现实永远会残酷地扼杀了你的如果。

我认识她,在很久以前,说不清有多久了,仿佛过了一个世纪般久远。我和她的第一次见面很是不可思议。那天下午,我气喘吁吁地跑到街尾的奶茶店里,边喘气边说:“帅哥,来杯珍珠奶茶。”

“哦。”她应了声。

过了几分钟,她把奶茶送到我的面前,嘴角扬起了微笑,淡淡的说:“给,还有,我是女的。”我顿时语塞,这,这事能怪我吗?她留着一头露耳的男生头,穿着过于中性化,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她刚刚是背对着我的。“这,这不好意思哦。呵呵。”我傻傻的笑了笑,用来掩饰我内心的尴尬。她耸了耸肩,说:“没事,我叫晴,你呢?交个朋友吧。”

“哦,我叫玲,很高兴认识你。”我微笑着说。就这样,我们认识了。晴,她长的其实很漂亮,但她打扮得太像男生了,有时我都会把她当成男生。就是因为这一点,才发生了那件事。有一天,我们两个去公园玩。走进公园里,一群坐在石凳上的小混混的对话就传到我们的耳边。“你们看,她们多恶心。唉,同性恋,真可怕。”其中一个小混混说。“对啊,好恶心,我要吐了,她们的手还牵着。”又有一个混混附和地说。我听不下去了,我受不了他们的冷嘲热讽,我跑到他们那里,生气的说:“喂,混蛋,你有病,你才是同性恋呢。”“小妹,别生气嘛。我可是不歧视同性恋的。但是,我拜托你们别出来外面,这样可是会吓到别人的。”那个人说完之后,周围的小混混都在笑。望着他们的嘴脸,我被气晕了,我说:“牵手又怎样,我还有更厉害的呢。”我把晴拉到我面前,在她惊慌失措的时候,我吻了她的脸颊。那群小混混大叫了几声,就识趣地走了。之后,晴蹲在地上,她的眼泪一滴一滴的流下。我把她拉起来,抱着她说:“晴,别哭,我不喜欢看你哭。”“玲,对不起,对不……”晴一边哭一边说。

之后,晴就再也没有留男生头了,她留起了长发,再也没有穿过以前那些中性的衣服,反而换成了漂亮的长裙子。即使这样,她仍然是晴,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们仍像以前一样黏在一起,一起听歌,一起买衣服。但是,越美好的东西越容易消失,而我们却不能做任何事情来挽留它,于是,它散了,它溜了,它离我们而去了。

依旧忘不了那天,你对我说你要走了。我听后,心里顿时慌了,我哭着对你说可以不走吗。你没说话,你只是一直无奈的摇头,最后,我俩都抱着一起哭了。

最后,你走了,你还是走了,在那个飘着雪的冬日里,你离我而远去了。

有很多时候,我都在回忆那段日子。青春就在那时从我的脚下飘过,远去了。然而,在最后,我懂了,我回不到以前,就如同我永远都触不到行云流水般的青春。

我的高一日记 篇17

提起“生命”这个意义深刻的词语,就像一位忠诚的粉丝突然见到了他梦寐以求的偶像,虽好似对它了如指掌,但在这一瞬却近乎丧失了对它的所有信心,你的心在怦怦狂跳,你的嘴似要迸出久藏心中的呐喊,你的步子好像不压抑住就会走出夸张的动作。对,对于生命的感觉,是真正的深有体会,却也是真正的难以言喻。我却一直在以小小的身躯在这深奥的词语里穿梭徘徊,探寻生命如大海一般深邃丰富的意义。

小时候,生命在我心里总是那么神秘,那么让人新奇,想着一切都是那样永恒,一切都是那样无尽。慢慢地开始成长了,小小的我终于还是懂得了生命的来之不易,我所认为最宝贵的东西原来都始于生命。就这样,生命的地位在这颗小小的心中慢慢上升,所以直到现在,我是多么热爱生命。

常常会这样想,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无论过程如何,结果都将是一样,倒不如在这场生命的旅途中,演绎最精彩的自己。

最美的时光在路上。旅行,是对心灵沐浴与升华的最好途径。看过千姿百态的山,赏过勾魂摄魄的水,抚过柔若轻纱的雾。心灵变得纯净,灵魂的壳层层褪去。旅行,能让人舒缓地成长,那些看过的异域风光,尝过的风味小吃,听过的陌生的语言,领略的风土人情,终将成为生命中的积淀,让生命变得令人眷恋。一次次背上行囊,走在路上,让灵魂丰盈。

最真的情感在书里。无数次穿梭在文字汇成的时光隧道里,听古今中外的智者在低语,思想的弦被重重弹拨,大脑越发聪慧,心灵愈发开阔,两眼更加清澈。

最纯的东西是自然。自然,是无数文人感慨过的对象,它常常和美一起被联想,花开花落是美,风吹树叶是美,水花荡漾是美,天空的色彩是美,星光是美,声音是美,动物是美,静物是美,它们与各式各样的好词一起构成了独具风格的美。

生命的精彩亦在于以一颗悲天悯人的心去对待世间万物,同情弱者,善待身处不幸的人,以真诚豁达的态度对待有幸与我们相识相知的人。

生命可以就是“生命”,一个从出生到老去的过程,但生命的过程,各不相同,我要精细地对待我的生命,倾尽自己的全部热情让它变得有质感,让它变得有价值,有内涵,有意义。恐怕,生命的意义就是我们这些拥有它的人,把它当做生命,并赋予它色彩。

我的高一日记 篇18

提起故乡的路,一时间笔下竞融进了这么多的情!

总喜欢我一个人,在每个季节时黄昏,爬上家乡最高的那座山。用“一览众山小”的感觉,去品味乡路的清纯,去感受乡路的神韵……

最喜欢乡路的那种原始,那种纯天然。每当开春之际,曾沉浸在美梦中的事物,都睁开了朦胧的双眼,开始了新的生命,你看!小草的绿,百花的艳,农民的忙!这一切无不生机勃勃。唯独乡路却还沉睡在土地妈妈的怀抱中,睡得那么沉,尽管我很想问问乡路:到春天了,为什么还睡得这么香沉,但我不忍心去“喊醒”它,于是问风,风回答说乡路不担心无人去梳理她的容颜。风会吹走它脸上的落叶尘埃,让它的睡姿有一种净的舒适。小草又对我说,乡路不会担心有大卡,从它身上压过去,而惊醒它的美梦,即使每个早晨都会有人们的脚步声,小鸟的啼叫声,那也是静静的,清清的成了乡路的催眠曲。使它又在刹那间感到了静的恬然。哦!我的乡路,平常里只看到你小路弯弯,却没想到你竞躲过现代都市的繁华杂闹,避开了世间的功名利禄,勾心斗角。一个在这儿睡起了觉,真是好雅兴。

乡路放纵的一种长,无条件的陶冶了我的心。真的是无法说清故乡到底有多少条路,它们有多长。记得鲁迅先生曾经说过:地下本来就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或许鲁迅先生早就领略了。路在生命中无时不在,无处不在,故而它成了世界文学中的永恒想象,那么乡路为何这么长,长的无边无际。我始终也猜不透这其中的韵味,眼前浮现出的全是许多伸向远处的弯弯的'小路……

我在无形中感到有一条“乡路”勾引了年轻人的心,使他们不再漫步于羊肠小路,通过这条路到外去打工,求学,走出大山,感受世界。之所以它便成为故乡精神文化的象征。每当父亲凝视求学儿女离去的背影,每当农妇在路口期盼丈夫归来的瞬间……无不加长了乡路的长度,只是我感觉到这条乡路的宽度,它至今还是那么的狭窄……

此时我没有在故乡的小径中散步,却徘徊在这通往世界的“乡路”上……

哎!我故乡的路啊!

我的高一日记 篇19

刚刚过去的夏季,似乎仍在眼前。锅盖和锅钵之间的细语传入耳畔,伴随着我与母亲之间的时光。

窗外的夏意,如潮水般不停拍打着家中的窗户,煤气灶上的药锅得到了片刻的安宁,锅盖与锅钵紧密贴合,讲着说不完的悄悄话。手臂上的痘痘准时的和夏天一起到来,消耗着母亲的剩余假期。

“咔”这是煤气灶打开的声音,药锅的空隙被药草和或多或少的水填满着,睡意不断侵蚀着清醒的意识,满眼都是母亲在厨房里忙碌的身影。

“呲呲”锅盖和锅钵摩擦着,寻找着合适的契合点。往常一瞬间就好的事情,今天却显得格外的漫长。“呲呲”的声音不绝于耳,仿佛握住锅把的手不断颤抖着,似乎过了一个漫长的世纪,“吧嗒”一声,卡扣与卡扣紧紧贴合着。

随后母亲的身影在厨房中忙碌起来,“踢嗒”“踢嗒”母亲拖鞋的后跟与地上的瓷砖清脆地碰撞着。磕在厨房的桌子上,模糊的视线里全是母亲的身影,身边回响的是母亲拖鞋的声音。

“还没好吗?”我轻轻地询问着,刻意的压低了嗓门,生怕破坏了这种宁静安详的氛围。

“来了,来了。”母亲回答道,睁开眼,“呲呲”锅盖被母亲掀开,一股奇异的药香顿时充斥了整个厨房,一股苦味中夹杂着丝丝的甜味。

“叮”汤勺与锅盖相碰,“叮”母亲小心翼翼地将清亮的药汤勺入玻璃碗里,尽量避免发出声音,但还不免有些小小的碰撞。“你说人越老,就越不中用。打扰到你休息了?”母亲将碗放在我的面前,碗底与桌面相碰,亮绿色的药汤不断在碗中晃动着,投射下充满生机的光,干枯的叶子在汤中发出充满生机的光芒。

端起碗,将药汤倒入喉咙中,辛辣与苦涩的信息在舌尖传入脑海,艰难的咽下,母亲轻拍我的背部,还是像以前一样的安慰我。

“乖,没事,治病的。”母亲还是如小时候一样安慰着我,一年年的熬药,原来对药理一窍不通的她,此时对那些药名,各种药效,都了如指掌。

灶台上的小火继续舔着锅底,锅盖与锅钵依旧在轻轻的碰撞着,这声音依然在我耳畔时不时的回响着,依然伴随着我与母亲的时光。

我的高一日记 篇20

“爱国、创新、包容、厚德”,简简单单八个字,却能够反映出北京的精神和涵养。作为一名正在为奋斗的“新北京人”,我不仅要认真思考一下我眼中的北京精神。

精神之核心——爱国

北京,中国的首都。62年前,在这里举办了开国大典——从此,新中国站起来了。见证着中国重新腾飞的北京,也被定格在了中外记者的相机里——天安门城楼上主席的'笑脸、广场上广大劳动人民的欢欣、将士们浴血之后的泰然… …无不在北京,无不在宣告着他们对这个国家的热爱。岁月流逝,到了今天。今天的北京,依然在一步步见证着祖国的发展。爱国精神是北京的核心,北京在向前。

精神之精髓——创新

我印象中的北京,灯火通明、川流不息,处处充满现代化的气息——事实却也如此。中国的硅谷在这里,中国几大名校在这里,世界人才的精英在这里… …精神中的“创新”二字,不就是针对发展中的北京而言的吗?是啊!我们时刻都要怀揣着创新的精神,建设北京,建设中国!让中国自主的产业越来越多!创新精神是北京的精髓,北京在向前。

精神之特征——包容

走在北京,你会觉得这里色彩缤纷——既有新城的现代化、国际化,又有古城的古色古香、文化底蕴。是的,北京是包容的。她包容着文化——新与旧,中与西;她包容着人才——五湖四海,世界各地。她的包容,甚至从一草一木都能觉察,她包容着一群有一群有梦想的人在奋斗。包容精神是北京的特征,北京在向前。

精神之品质——厚德

“德”是中国人最看重的品质,而北京人却把这个字全是得很好——带着皇城根儿下的大气与悠然,北京人重德、厚德。那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向他们学习,慢慢“厚德”呢?厚德精神是北京的品质,北京在向前。

北京,这许多人为之倾倒、奋斗的地方,正在以“北京精神”为信仰而迈进着。让我们一同拼搏、一同成长吧!

北京在向前,中国,在向前!

我的高一日记 篇21

我和青春有个约会,明天就要见面了,我该怎样打扮我自己呢?

凝视着书架上一本本我用过的教材,总在不经意间发现语文课本比其他教科书略泛黄一些,大约是经常翻阅的缘故吧!

初三以来,学习压力明显加大,我只能在周日的下午,抽空捧上一本课外读物,不论厚薄,躲在阳台一隅,安静而贪婪地阅读着,让思绪飘向文字间描述的各个地方。

我曾为堂吉诃德的种种怪诞之举捧腹大笑,也曾为斯克鲁奇次次吝啬行为深恶痛绝;曾为约娜那不幸的婚姻扼腕叹息,也曾为杜洛华投机成功愤愤不平……

轻轻翻开那一页页泛黄的书页,字里行间的课堂笔记将我记忆的闸门打开,老师咬文嚼字、品析文本的`声音在耳畔回响,那么轻切、那么熟悉!我下定决心,要穿一件米黄色的风衣。

绿

我在房间里踱步,这间我的小屋,每次遇到难题我就起身,从门踱到窗户,七步;从窗户踱到门,七步,几个反复后,常常会有顿悟的现象。今天,刚踱两步,角落里一团翠绿吸引了我。哦,它是一株豆苗,那翠绿的颜色分明在诉说这一个生命的传奇。

初二下学期,我参加生物实验大赛,课题是研究植物的向光性。那天,我兴冲冲地跑回家,选择碗豆种子为实验对象,由于精挑细选的绿豆全是饱满的,光是泡种就花去五天五夜,发出的胚芽不过两三毫米。我焦急而又细心地将它们移栽到小花盆中。一天、两天、三天过去了,花盆中松软的泥土里竟看不出一丝生命迹象。我整天忧心忡忡,担心豆芽夭折。只盼到交实验报告的前一天晚上,豆芽的嫩茎才长到三公分,两片小叶还不足半个指甲盖大呢!那晚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晨曦微露,我悄悄起床,来到阳台,蹲下身子,呀!我的豆苗长高啦!叶片已经接近硬币大小了!多么不可思议的生长速度啊!这是一株植物的生命,这是我内心的希望,这是我细心呵护的安慰,这也是我观察实验的乐趣!

眼前的这抹翠绿,比那年的鲜亮许多,哦,这生机勃勃的绿色,我怎能不心动?我要系上一条翠绿的丝巾。

起风了,窗帘在眼前轻轻地掀起又缓缓地落下。我信步踏出房间,来到阳台。晚风悠悠,夜凉如水,仰望天空,几点星星调皮地眨眼,只有深蓝的天幕与我长久对视。

我曾一遍又一遍地问蓝天,亦是扪心自问,究竟我“胡为乎遑遑欲何之”?我想去一方自由之土——在那里,没有题海的波浪,没有汽车的嚣叫,没有大人的唠叨......我坚信蓝天深处是会有这么一片神秘园的。

每当我这么问时,蓝天总会闭上眼睛,让我自己思索。

现在我想好了,我要穿一条深蓝色的牛仔裤。

......

万事大吉,我也该睡觉了。躺在床上,“冬睡沉沉拥暖衾”,梦想着明天的约会,嘴边划过一抹幸福的微笑......

我的高一日记 篇22

我现在可是越来越不讲究了。在食堂吃完饭,要是身上没带纸,我会找个“人烟稀少”的地方用“拉弓射箭”法通过衣袖解决嘴上的油和饭。当然,这种情况一般只限于星期五,快要回家换感觉衣服了嘛!

曾经买过一本书,叫《假装的艺术》,顾名思义,它的大概内容就是教你如何假装,如何假装成一个很有品的人,比如教授给你书皮学,让你背上几个格调很高知名度却不怎样的葡萄酒名,这样你就可以再众人面前侃侃而谈,俨然一个大学究,让人敬佩。

大概因为我是一个正直的人吧,这本书没翻几页就果断送人了。这是第一本让我极度憎恶的书,我的观念是:品味是装不出来的,哪怕上身古奇下身阿玛拉,倘若从嘴里吐出的不是有用的话而是痰,那么这还是一个下里巴人。

记忆中,我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打扮过自己,甚至没有刻意整理过头发,如果哪天早上一觉醒来发现头发翘得实在是不对称了,我才会打湿手捋一捋。正是如此,我也十分不习惯在我面前过分打扮的人。

新教材后面不都是配了一张光碟吗?有的人找到了用处,把它当镜子使。我旁边有一公,做起事说起话来大大咧咧风风火火,可没想到却也有一颗爱美之心。上一些课时,他便对着光碟,带着少年维特式的烦恼去挤脸上的青春痘。我在心里很不好意思地笑:“就这张脸,上边多一颗痘少一颗痘还真看不出差别咧。”

写这篇周记的时候,我脚上穿的是印有NIKE的毛绒拖鞋,身上穿的是实在不好意思穿到学校里面的几年前买的童装,可是我却不以为然,因为什么?因为不欺少年穷嘛!

我的高一日记 篇23

青春散落了一地,如同妖艳的玫瑰,你明知它带刺,却甘愿为它留下一抹嫣红,而后染红了你的世界

——题记

有时候,我在想,如果过去的事情能再重来一遍就好了。只是,任何事情前加上如果两个字,就等同于痴人说梦话,现实永远会残酷地扼杀了你的如果。

我认识她,在很久以前,说不清有多久了,仿佛过了一个世纪般久远。我和她的第一次见面很是不可思议。那天下午,我气喘吁吁地跑到街尾的奶茶店里,边喘气边说:“帅哥,来杯珍珠奶茶。”

“哦。”她应了声。

过了几分钟,她把奶茶送到我的面前,嘴角扬起了微笑,淡淡的说:“给,还有,我是女的。”我顿时语塞,这,这事能怪我吗?她留着一头露耳的男生头,穿着过于中性化,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她刚刚是背对着我的。“这,这不好意思哦。呵呵。”我傻傻的笑了笑,用来掩饰我内心的尴尬。她耸了耸肩,说:“没事,我叫晴,你呢?交个朋友吧。”

“哦,我叫玲,很高兴认识你。”我微笑着说。就这样,我们认识了。晴,她长的其实很漂亮,但她打扮得太像男生了,有时我都会把她当成男生。就是因为这一点,才发生了那件事。有一天,我们两个去公园玩。走进公园里,一群坐在石凳上的小混混的对话就传到我们的耳边。“你们看,她们多恶心。唉,同性恋,真可怕。”其中一个小混混说。“对啊,好恶心,我要吐了,她们的手还牵着。”又有一个混混附和地说。我听不下去了,我受不了他们的冷嘲热讽,我跑到他们那里,生气的说:“喂,混蛋,你有病,你才是同性恋呢。”“小妹,别生气嘛。我可是不歧视同性恋的。但是,我拜托你们别出来外面,这样可是会吓到别人的。”那个人说完之后,周围的小混混都在笑。望着他们的嘴脸,我被气晕了,我说:“牵手又怎样,我还有更厉害的呢。”我把晴拉到我面前,在她惊慌失措的时候,我吻了她的脸颊。那群小混混大叫了几声,就识趣地走了。之后,晴蹲在地上,她的眼泪一滴一滴的流下。我把她拉起来,抱着她说:“晴,别哭,我不喜欢看你哭。”“玲,对不起,对不……”晴一边哭一边说。

之后,晴就再也没有留男生头了,她留起了长发,再也没有穿过以前那些中性的衣服,反而换成了漂亮的长裙子。即使这样,她仍然是晴,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们仍像以前一样黏在一起,一起听歌,一起买衣服。但是,越美好的东西越容易消失,而我们却不能做任何事情来挽留它,于是,它散了,它溜了,它离我们而去了。

依旧忘不了那天,你对我说你要走了。我听后,心里顿时慌了,我哭着对你说可以不走吗。你没说话,你只是一直无奈的摇头,最后,我俩都抱着一起哭了。

最后,你走了,你还是走了,在那个飘着雪的冬日里,你离我而远去了。

有很多时候,我都在回忆那段日子。青春就在那时从我的脚下飘过,远去了。然而,在最后,我懂了,我回不到以前,就如同我永远都触不到行云流水般的青春。

我的高一日记 篇24

“叮铃铃……”上课铃声响起,早读已经过去。老师迈着轻快的步伐来到讲台上了。

“上课!”老师喊道。同学们缓缓站起,然后有气无力地道:“老师好!”问候语同时也在门口响起,原来是同桌。只见他直挺挺地站在那里,背着一个看起来空瘪瘪的书包,头发乱得像个鸟巢,英俊的脸上有着一双炯炯的眼睛。

当同桌走进教室,来到最后一排,找到自己的座位,放下书包,在书桌上取出一本课本,打开来,然后迅速进入“钓鱼”状态。我静静地坐在一旁,不敢去打扰他,生怕他发起火来。

就这样,一堂课过去了。同桌已不再犯困,但却被老师叫进了办公室。临近上课时,同桌被放出来了,沮丧着脸对我说:“又要写检讨,没点新花样。”

很快,几百字的检讨被同桌“秒杀”了。在枯燥无味的课堂上,同桌再也忍不住了,开始哼唱起歌曲来。声音虽然很小,但不得不说很好听。

放学了,同桌早已收拾好书包,当老师宣布下课时,同桌马上抱起篮球,然后在我肩膀上重重一拍,说:“看我篮球场上大发挥!” 我和几个同学来到篮球场,看着同桌在场上迈着矫健的步伐,把篮球往对方球框里不停地投,大长己方士气时,我真为我有个篮球高手的同桌而感到自豪。

但同桌也有个令我讨厌的地方。每次他都会习惯地从我的书桌上拿作业去抄,但抄完后却不把它放回原位,而是直接扔在我桌子上。每次和他提起这事,他会讪讪地笑道:“下次不会了。”

记得有一次元旦晚会,同桌辛辛苦苦地练了一星期的歌,准备在元旦晚会上大放异彩。结果元旦晚会上,同桌果真如愿地大放异彩,赢得了台下所有师生的掌声。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位阳刚、帅气、勇敢的男生,一个我熟悉的人。

我的高一日记 篇25

留守——驻留,滞留的意思。但在近年却频频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改革开放以来千千万万的农村劳动力如潮涌向开放的大城市,这也造成了农村家庭妻儿分离的无奈选择,据统计我国留守儿童超过5800万,这就催生了一个特殊的群体——留守儿童。

1995年我出生在一个劳动力输出大省——四川。在我一岁时爸爸妈妈去深圳我在外婆的百般呵护中渐渐长大,上幼儿园时看到小伙伴有父母接送,我羡慕极了,我跟在外婆身后边走边无聊的踢着路上的小石子心里难过极了,为什么我的爸爸妈妈不来接我呢?我有种被抛弃的感觉,我对他们由思念变得有点怨恨了。我每天盼着过年,因为那时爸爸妈妈总会扛着大大小小的行旅出现在我的眼前。我飞一样的扑进他们的怀中诉说着这一年来的思念和委屈。爸爸妈妈听着听着眼睛湿润了,说:“过几年咱攒够了钱就在家中陪你,天天和宝贝在一起……”此时我觉得自己是多么的幸福!但那种幸福最多持续十多天,因为春运车票紧张正月初爸爸妈妈就忙着订车票了,我还沉浸在新年全家团圆的幸福和喜悦中时爸爸妈妈又匆忙踏上了去深圳的旅程。爸爸妈妈走的前一天晚上我总是很生气不吃晚饭,一个人藏在被窝里偷偷的哭泣。第二天爸爸妈妈走时我挣脱外婆的双手追着爸爸妈妈乘坐的汽车一边跑一边撕心裂肺的哭喊着:爸爸妈妈,你们好久回来,我不要你们走嘛……呜呜呜……看着汽车渐渐离我远去消失在村的尽头,我瘫坐在地上放声大哭,外婆好不容易把我哄回家,看见空荡荡的房间和他们买的新衣服我又伤心的哭了起来。

就这样年复一年我在悲欢离合中慢慢长大,读小学时我成绩不太好,有父母在家的同学欺负我,老是把墨水洒在我衣服上,把我的书藏起来抢我的铅笔,那时的我好无助好孤独!我的爸爸妈妈呀,你可知道女儿此时多么想您们!

20xx年我上初中读住校了,看到同学的父母天气降温时送吃送穿,我躲在被窝里偷偷的哭泣,我觉得自己象个孤儿一样没人搭理,放假时同学的父母开着车来接他们,而我却一个人跑几趟才能把自己的东西搬完,伤心的泪水洒满伴我往返的羊肠小道,我亲爱的爸爸妈妈呀,您们可知道女儿此时多么需要您啊!多少个日日夜夜我望着月光思念您们!呼唤您们!没有您们陪伴我成长的童年是多么的暗淡和苦涩啊!我在孤独中等待被爱,在残缺中守望亲情,爸爸妈妈,别离开我!有您们在家的日子我才不会害怕!!

转眼我已读高中了,爸爸妈妈一如既往的每年出去打工,我送他们到火车站,看到遍地是扛着大包小包行旅的农民工在等候上车。火车载着千万个孩子的父母也载着千万个农民家庭的希望渐渐远去……我孤零零的站在月台上鼻子酸酸的,不知哪里传来一阵歌声:火车已经离家乡,我的眼泪在流淌,把你牵挂在心上,只有梦里再相望……听着听着我眼泪夺眶而出!

想想父母这辈子真不容易,从青年到中年一直漂泊在外。他们也牵挂着我思念着我,但为了生活不得不抛家舍子背井离乡,把对我的爱和思念深深藏在心里。我看到妈妈的QQ日志大部分都是对我思念和牵挂:“六一节了,我的宝贝怎么过没有爸爸妈妈陪伴的节日啊!”……“天冷了,我的宝贝知道加衣服不啊”……“十五的月儿真圆,我的宝贝今天吃月饼没有啊,进入梦乡没有啊”……“我多么想你啊,我的宝贝”!……看着妈妈的日志是那样的亲切温馨,仿佛妈妈就在我眼前。

虽然我在没有父母陪伴的日子中长大,但生活在农村的我自强自立,乐观向上,因为我长大了,知道爸爸妈妈虽长年在外,但我是他们最珍爱的风筝时时刻刻都有一根线攥在他们的手中,线的这头是思念是牵挂是深深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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