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学生了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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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中学生了作文 篇1

在这白驹过隙的弹指一瞬间,我们从昨天还依偎在父母怀里撒娇变成了学会独立自主的中学生了。告别天真无邪的童年,我蓦然发现,“中学生”三个字是那么的沉重,它像一座大山压的我喘不过气来,也让我隐隐约约的感到考试压力地渐渐逼近了。

现在,我们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其实我们都站在战场上,周围全是敌人,而自救的方法就是打败敌人,也就是说我们只有好好学习,勤奋学习才不会输在起跑线上。初中这三年,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很重要的时期,这也正表示着我们踏入了多姿多彩的初中生活。

初中生活和小学生涯截然不同。小学,我们是被动的学习,总是在老师和家长的催促下成长;而初中生活呢?我们不在是被动的学习,而是学会自主学习了,也不在老师的催促声中、家长的千叮万嘱下成长。这时,我才发现我已经慢慢地长大了,如小鸟的羽毛日渐丰满,小树的年轮又长了一圈。

让我们一只脚满怀崇敬的踏入中学这个殿堂,另一只脚却在童年的梦中不肯醒来;让我们看到熟人向他们打声招呼:“嗨,我是中学生了!”;就让我们怀着奋发向上的心态去面对接下来的路吧!

我是中学生了作文 篇2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我们这群小学生就上了初中,光荣地成为了一位中学生,开始了我们的中学生活。

小学生活是多滋味的,初中生活是有惊无险的,考试时的压力,年段排名公布时的紧张,一切的一切都是需要我去适应的。

当暴晒的阳光成为过去,洁白的云朵交头接耳,一丝秋风刮走了所有的烦躁和不满,我发现,我已不再顽年,我已不再是小学生了,我成熟了,我是初中生了!

上了初中,我和同学们开始认识,交流相处的也越来越融洽,愉快,感情也越来越深厚。而老师,也是那么亲切,那么温柔,那淡淡的微笑仿佛抚平了我内心的不安,留下的是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我的心情至此开始转好,并越来越激动。我是中学生了,感觉朋友更多了,老师更亲切了,真棒!

上了初中,我还有点担心:小学只有3门主课,而初中变成了七门,那我们副科还有时间上吗?但是接下来,我看到了我们的课程表中每周都有美术、音乐、电脑和体育课,真正让我们做到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我是中学生了,感觉课程更全面,发展更全面,真棒!

初中的课程变多了,作业自然而然也变多了,可我却觉得真棒。或许有人会说,现在作业这么多,别人哀嚎还来不及呢,你却觉得棒?不,当然不是,课程内容的增多,这就意味着学习机会的增多,更意味着知识面拓展。所以,真棒!

我成为中学生了,感觉真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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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树浓阴夏日长,楼台倒影入池塘,水精帘动微风起,满架蔷薇一院香”夏季是那样一个优雅的季节,而我在对于故乡之夏的记忆里,永远都盛开着一片颜色淡淡的小花。

我不知道那花的名字是什么,只是记得每一年故乡的夏天,只要这小花开了,那就是故乡的夏天来了。那小花总是迎着第一阵夏风开放,还记的小的时候,年幼无知,那小花又普遍的很,哪里都有,便总爱摘下几朵来,放进一个装满水 的.小花瓶里,放到床头,枕着花儿的芳香入睡,伴着第一缕阳光醒来。

故乡是一个美丽的地方,在现在这样的生态环境里,哪里仍旧山清水秀,还是许多珍贵文物的发现地。而我最喜欢的永远是那一片颜色淡淡的小花,或是白色,或是淡粉,那小花并没有牡丹那般的雍容华贵,可以说它弱不禁风,也没有百合那般洁白无瑕,可却别有一番韵味。

周敦颐独爱那出淤泥而不染的莲,晋代陶渊明独爱那菊,我却独爱那种不知名的小花。它为那炎热的夏季增添了那一份属于自己的清凉;自己的一份淡香;自己的一抹色彩,虽不引人注目,但却不可缺少。它是那清纯最美好的诠释;它宛如那春天的风儿,吹拂着人们的心田;它宛如那冬天的雪花,散落在这如梦的大地;它宛如那华丽的词藻,修饰着夏的篇章;它宛如那优雅的音符,谱出了夏的乐章。

故乡之夏,那不知名的小花,仍旧开在我的记忆里,永不凋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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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是想着如何去躲避所有的失败和挫折,却从不曾想过换上硬装,即使在寒风里,即使在烈日下,即使在窄小的土地上,即使在拥挤的人群里,都能用自己满身的骄傲与执着去寻找真正的自己,傲然挺立在广袤的天地中……

因此,我恋于玫瑰。喜欢它在旭日东升时,追随着阳光,让那温柔如慈母般的光芒映射在它妖娆鲜艳的花瓣上,尤其当清晨的露珠还没有完全的消失,在青翠欲滴的叶片上似落非落,放大了叶子的脉络,亦投射进了那抹柔和的光,叶与花,似是在争夺人们的眼球,又是那么和谐的融合在一起,动人心魂。

我总是呆呆的望着,有时望的快痴迷时,心里会慢慢的临摹玫瑰的每一个地方,在心里仔仔细细的画着玫瑰花的美丽与诱人。那时候我的眼睛是不会眨一下的,等感觉到眼睛的酸涩时,微微闭一下眼,再睁开时,晶莹的泪珠便会划着脸颊落下,眼眶是湿润的,模模糊糊,让我看不清楚。可不知怎的,我总觉得这时候的玫瑰是最美的时候,泪水模糊了视线,连带了模糊了我视线里的玫瑰。不似平时那般红艳艳的红,绿油油的绿,花瓣更粉嫩了,叶片更青涩了,真的难以用我稚嫩的文字来表达那一刹那的魅力。

有时候我也会想,为什么我会那么喜爱这玫瑰花呢。要说它美丽,这世上自然有比它更动人的花,要说它能挺直腰杆,坚强的盛开在小小的泥土地里,可是那凌雪而开的梅花更是比它顽强。我为什么独爱玫瑰呢?

我是好奇的,好奇的只想解开谜题时,我便会竭尽全力的去满足自己心里的好奇。

清晨无事的时候,我依旧望着玫瑰,只是我的手却不由自主的伸向了玫瑰。是的,我想摘下这一束让我着迷的花,我真的很想知道我对玫瑰的执着,也很想保留这一份独特的美丽。印在阳光里的红绿,透在风中的香味……当我的手终于碰到了玫瑰时……

“啊——”我看着已经透出血滴的手指,我低头望去,那染着我的血的玫瑰,根上的刺让我刹那领悟——我对玫瑰的为何如此爱之深。

因为它骄傲,因为它执着,因为无论它在哪里,哪怕是再恶劣的条件下,它都不会害怕自己的生命会随时结束。它会毫无畏惧的.挺直它的身子,望向那双伸向自己的,企图摧毁自己的人类的手,用自己那满身的刺,毫不犹豫的刺向人们娇嫩的皮肤,叫嚣着自己的胜利,完美的保护了自己,那勇气,是我所学不了的……

可是,看着自己的手,我好像又明白了。

勇气是锻炼出来的,只有不断的克服失败与挫折,在川流不息的人群里昂首挺胸,迈向我的成功,那一瞬间,我就能拥有勇气。那一刹那,我就成长了。

谢谢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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