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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帮扶工作总结 篇1
今年以来,舒城县在省市人社部门的指导下,围绕脱贫户的稳岗就业,统筹推进就业帮扶政策,巩固拓展就业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努力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见实效。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帮助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人口实现就业、帮助已就业脱贫人口稳定就业,保持全县脱贫人口就业政策和规模总体稳定,增强脱贫稳定性,助力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作出贡献。
二、工作部署和具体措施
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组和县就业帮扶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县人社局将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实施意见,严格按照上级文件政策规定确定工作内容。
(一)明确任务。在就业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按职责明确工作任务。政策贯彻落实、脱贫稳就业技能培训、就业帮扶车间、公益性岗位工作任务分头落实、齐头并进。
(二)摸清底子。全面摸排我县现有劳动力底数。全县现有劳动力资源52.89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资源48.43万人,城镇劳动力资源4.46万人),农村劳动力在家务农(务工)19.23万人,城镇劳动力县内就业人数3.19万人,外出务工28.32万人。做到全面掌握时机情况,针对性的开展就业帮扶工作。
(三)制定措施。根据省人社厅、发改委、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xx]10号)文件规定,制订《关于持续巩固就业脱贫工作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和《舒城县20xx年农村脱贫稳就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印发到各乡镇、相关县直单位和培训机构;还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包括:
1.《关于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问题的实施意见》,以县“两办”1号文件形式下发,制定企业招工、稳岗、培训、人才等激励政策;
2.拟草了稳岗留工政策,以政府办名义出台了《关于发放春节期间企业外地员工留舒过节补贴的通知》,
3.制定《舒城县人力资源市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强化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的'意见》,印发到各重点企业、职业中介机构;
4.牵头拟草《舒城县重点工业企业用工问题的实施意见》,以两办文件下发,大力推进就业帮扶政策落实。
(四)狠抓落实。
1.党组分工抓。根据县指挥部统一安排,我局党组成员分工到人,全面负责包保乡镇的就业帮扶工作;
2.乡村分级抓。乡镇也分别成立就业帮扶指挥部,例如舒茶等乡镇就成立劳务公司,专门落实就业帮扶等工作,各村也落实专人负责;
3.分类专班抓。局组织人员对就业帮扶车间、脱贫稳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等工作任务分工作专班分头实施。
(五)强化督查。局党组成员分组对就业帮扶工作开展督查,在此基础上,会同县督查室对所有乡镇开展“地毯式”督查。
三、工作成效
(一)因地制宜,脱贫稳就业技能培训成效明显。对有需求的贫困群众进行培训需求摸底,因地制宜开展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果蔬种植、畜禽养殖等特色培训课程。制订《舒城县20xx年农村脱贫稳就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印发到各乡镇和培训机构,在南港镇组织开展2个畜禽养殖培训班,在万佛湖镇组织开展农作物种植7个班。截至目前,完成培训9个班共438人,占全年培训任务300人的146%。拨付学员个人补贴13.656万元(60元/人/天),培训机构补贴20.76万元(350-1000元/人)。通过培训(每班6-10天),农村留守脱贫困劳动者掌握一到两项现代养殖、种植技能,参训后学员的就业、创业率达到75%以上,技能和收入水平均有明显增长。今年以来,各民办培训机构完成40个班2382人,发放补贴263.82万元。其中,百合茶艺1个班76人,育婴员8个班537人,补贴64.44万元(1200元/人);母婴护理11个班630人,补贴68.52万元(1200元/人);保育员10个班611人,补贴68.4万元(1200元/人);电子商务2个班53人,补贴6.36万元(1200元/人);养老护理6个班384人,补贴46.08万元(1200元/人);医疗护理 1个班45人,补贴4.5万元(1000元/人);保健按摩1个班46人,补贴5.52万元(1200元/人)。
(二)强化监管,就业帮扶车间带贫功能有效提升。继续实行就业帮扶车间规范化管理,强化监管督查,促进车间高效运行。县人社局组织核查组,不定期对全县就业帮扶车间进行核查,核查人员直接进入每个车间,现场与就业的脱贫户面对面查访、查看工资发放资料等材料,了解车间生产运行及带动脱贫户就业情况。对就业帮扶车间等载体就业的脱贫户,已经按300元/人/月标准,发放就业补贴148.11万元,享受补贴856人。根据车间带动脱贫劳动者就业人数,按20xx元/人的标准,发放运营补助55.6万元。通过强化监管和政策扶持相结合,全县就业帮扶车间高效规范运行,带贫成效明显提升,51家就业帮扶车间,共带动就业1162人,其中脱贫人口412人,车间总带贫率35.5%。
(三)保持规模稳定,公益性岗位继续发挥兜底作用。在保持岗位规模总体稳定前提下,继续将公益性岗位作为促进脱贫人口就业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落实公益性岗位政策措施,坚持“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的管理机制,强化在岗人员管理,严格按照到岗履责情况发放岗位补贴,今年新开发岗位安置上岗350人,已发放岗位补贴93.12万元。其他单位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县人社局根据《舒城县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坚持“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的管理机制,强化监管,严格按照人员到岗履责情况发放岗位补贴,申报流程包括:个人申请、村民代表会评议,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审核,最后由主管部门或单位审批。目前,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安置、在岗考勤监督、信息系统管理等进一步完善,全县各类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户、监测户上岗8367人(其中光伏公益岗5967人、护林员20xx人、人社公益岗350人),发放补助3392.82万元(其中光伏公益岗5967人的补助标是6000元/人/年,已发放补助2684.7万元;护林员20xx人补助标准是8000元/人/年,已发放补助615万元、人社公益岗350人补助标准是3600元/人/年,已发放补助93.12万元),主要承担乡村护林护路、保绿保洁和光伏设备维护等等公益事务,各类岗位开发部门和单位承担监督管理责任,并根据各自规定标准安排发放补贴资金。在保持严格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用工合同签订,加强各类公益岗上岗人员的劳动权益保护和安全管理。
(四)全面宣传,力促各项就业帮扶政策家喻户晓。从元月上旬开始,我局就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县委县政府稳岗留工政策、企业用工需求和各项就业帮扶优惠政策。制定宣传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持续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多形式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成立宣传队伍。县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等单位联合成立5个保就业政策、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宣讲组,采用集中宣讲、入企走访等方式,深入乡镇、园区、企业宣传各项就业帮扶政策,在宣讲前做好宣传队伍的培训,宣讲组人员做到业务精政策熟。形式多样宣传。
1、举办宣讲会22场;
2、入户宣讲360多场次;
3、投入2.7万元出动180台公交车、450台出租车宣传40余天;
4、投入8.2万元悬挂横幅586条、张贴就业帮扶政策明白纸71909张、发放宣传纸杯10万个、发放宣传画5万份;
5、投入6万元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进行宣传;
6、投入4万元通过县电视台多频道电视滚动字幕、整屏字幕、新闻综合专题等方式进行宣传;
7、乡镇出动就业帮扶政策宣传车72台;
8、乡村广播已累计播放25587小时;
9、在主要交通要道制作高炮宣传标语进行宣传;
10、在人力资源市场、公交站台、公共场所、城市建设围挡悬挂标语进行宣传。
(五)搭建平台,助力贫困劳动者就业有门路。活动对接平台。常态化举办2+N招聘会,年初启动“春风行动、接您回家”活动,开展线下大型招聘会3场,20xx多名求职者与企业和用工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其中包括210余名贫困劳动者。网络对接平台。开展百日千万网络招聘,共举办63场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其中线下招聘会3场,网上招聘会58场,线上及网络直播等方式2场。岗位对接平台。通过开发县内公益性岗位吸纳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借助县城重大项目实施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机遇,抓好本县企业与各类人群供需对接,以项目带动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贫困劳动者等重点群体就业。
(六)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20xx年4月份,接到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就业扶贫方面问题:“公益性岗位动态管理有漏洞”。县人社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举一反三,落实整改。通过摸排梳理、信息比对、人岗匹配核查等措施,发现6名公益岗安置人员没有到岗履责,均于4月底之前全部解聘,并根据其在岗时间停发岗位补贴,排查的问题整改完毕,全县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在岗考勤监督、信息系统管理等进一步完善。后期仍然坚持动态管理,实行按季核查合格后,再发放岗位补贴,确保补贴资金使用安全。11月16日,接到20xx年省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督查反馈公益性岗位问题:1、张母桥镇长冲村吴幸贵公益岗用工协议到期未续签。2、张母桥镇长冲村程德恕公益岗协议签订时间5月18日,起始时间为4月1日。3、五显镇梅山村张立银公益岗无协议、无上岗签到记录。我局立即组织乡镇对已开发的公益岗位进行深入摸排梳理,进一步夯实公益岗位基础台账,完善用工协议、工作日志等台账内容,加强岗位动态管理,实施长效监管机制,适时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反馈问题均已整改完成,张母桥镇长冲村吴幸贵已续签20xx年享受光伏受益分配协议,程德恕公益岗合同已更改签订时间为20xx年4月1日,五显镇梅山村张立银户用工协议和工作日志已经整理归档。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防返贫。一是动态监测。摸清监测对象底数信息,始终关注脱贫群众稳就业状况,对脱贫户失业返贫风险进行适时动态监测。二是及时处理。发现监测对象有新的返贫风险,及时针对性的采取公益岗安置、就业帮扶车间、脱贫稳就业培训等针对性就业帮扶措施,防止返贫发生。
(二)保就业。一是通过常态化举办2+N招聘会、开展百日千万网络招聘、大学生就业帮扶等方式,做好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贫困劳动者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二是延续就业帮扶政策,特别是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人口当中弱(半)劳动力就业,发挥其“稳就业、托底线、救急难”积极作用。
(三)抓服务。利用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开展一系列就业帮扶活动,包括人社专员一对一电话跟踪随访、就业失业登记,组织脱贫户参加招聘活动等措施,宣传解释脱贫后的政策导向,免去脱贫群众的后顾之忧,做好就业服务。
就业帮扶工作总结 篇2
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关于脱贫攻坚“四个不摘”总体要求,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委、政府关于脱贫人员稳岗就业的工作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全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我局通过强化政策落实、就业服务、就业援助、技能培训等措施,持续做好脱贫人员稳就业和转移就业工作。
一、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全县脱贫人员实现就业45027人,其中省外务工13040人,县外省内务工18668人,县内务工13319人,落实脱贫户、边缘户跨省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12960人259。2万元。开展脱贫人员免费技能培训949人;县内企业吸纳脱贫人员就业272人,发放企业吸纳就业补贴54。4万元;审核认定扶贫车间130个,吸纳脱贫人员就业1709人;扶持脱贫人员开办农家乐12个,吸纳44名脱贫人员就业,发放补贴资金18。8万元;开乡村级发公益性岗位4957个,其中扶贫公岗六大员2497个,光伏扶贫公岗2460个,兜底安置解决贫困人员4957人就业,发放公岗补贴资金3726。75万元。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县人社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始终把促进就业作为脱贫人口稳定增收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坚持“四个不摘”总体要求,保持队伍不散、力度不减、政策不变,原就业扶贫队伍就地转化为乡村振兴队伍,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力保障脱贫人口稳就业。
(二)强化就业服务,促进转移就业。一是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市场服务+基层农村劳务经纪人”三级服务体系。抓好劳务经纪人队伍建设,为农村劳动力尤其是脱贫人员做好政策宣传、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促进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二是充分发挥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作用。以县乡村三级就业服务平台为依托,在全县每个乡镇村制定就业信息服务宣传栏,实现了全县每村全覆盖,实时将就业政策、培训信息、用工信息透过乡镇节点直达村部。今年来镇村服务站发布各类就业信息3000余条,服务农村劳动力11万余人。三是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通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助力企业用工,为企业和脱贫人员搭建供需平台,为脱贫人员送政策、送岗位、送信息,促进人岗有效对接。今年以来,我们联合县扶贫办、团县委、县共青团、县总工会、县妇联、县残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在新城镇、宣化店镇、河口镇、高店乡和县城区共举办7场线下现场招聘会,县内外74家企业参与招聘,提供就业岗位5000余个,现场求职人员4700余人次,达成就业意向628人,其中脱贫人员106人。
(三)强化政策落实,促进稳定就业。一是继续落实好就业补贴政策。鼓励县内企业吸纳脱贫人员就业,对吸纳脱贫人员就业的县内企业按政策给予吸纳就业补贴。今年以来,我县企业吸纳脱贫人员就业272人,落实吸纳就业补贴54。4万元。二是继续落实脱贫人员、边缘户外出务工交通补贴。对跨省外出务工的脱贫人员、边缘户按政策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根据县扶贫办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提供的数据,我县跨省外出务工的脱贫户、边缘户12960人(脱贫户12721人、边缘户239人),落实脱贫户、边缘户跨省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12960人259。2万元。
(四)强化就业援助,促进就地就近就业。一是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巩固原有公益性岗位安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成果,统筹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结合乡村振兴实际需求,合理开发一批乡村级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无力外出的脱贫人员就地就近就业。截止目前,开乡村级发公益性岗位4957个,其中扶贫公岗六大员2497,光伏扶贫公岗2460个,兜底安置解决脱贫人员4957人就业,发放公岗补贴资金3726。75万元。公益性岗位规模保持总体稳定。二是加强扶贫车间管理。巩固原有扶贫车间建设发展成果,继续加大扶贫车间扶持力度,鼓励扶持能人志士回村建立扶贫车间,积极引导县、乡企业到村建立扶贫车间,优先吸纳脱贫人员就近就业。对符合条件的扶贫车间继续落实就业补贴、水电费补贴,确保脱贫人员稳定就业。目前全县审核认定扶贫车间130家,扶贫车间覆盖全县每个乡镇,共吸纳就业3410人,其中脱贫人员1709人,落实扶贫车间水电费补贴32家43。12万元。
(五)强化创业扶持,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扶持有能力有创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自主创业。对有创业资金需求且符合条件的脱贫劳动力,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有创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开展创业培训,增强脱贫人员的创业能力和创业信心,积极落实创业扶持政策。今年扶持脱贫人员开办农家乐12个,吸纳44名脱贫人员就业,发放补贴资金18。8万元。
(六)强化技能培训,促进提升素质和就业能力。一是整合培训资源。根据脱贫人员就业和培训需求,精心制定培训计划,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免费培训,充分发挥基层作用,把技能培训向乡镇延伸,让脱贫人员就地就近接受培训。二是加强培训针对性、实用性。根据我县产业发展特点,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鼓励引导脱贫人员参加实用性强、就业前景强、就业门槛低、工资待遇高的专业技能培训,如修脚师、月嫂等项目,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三是充分发挥培训补贴资金效益。全面落实好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提高脱贫人员技能培训积极性、主动性,提升技能培训的效果。今年以来,共开展脱贫人员技能培训949人,发放脱贫人员生活、交通补贴201。81万元。
就业帮扶工作总结 篇3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xx〕113号)安排,结合5月20日第28个全国助残日,XX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就业帮扶,助残圆梦”为主题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通过精准锁定帮扶对象、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深入走访实名登记、集中实施就业帮扶、推动建立长效机制等手段,促进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就业创业。主要做法如下:
一、加强部门联动,明确工作任务
5月16日,会同XX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二十八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渝府残工委〔20xx〕1号),明确工作职责。通过会同市残联和市扶贫办,通过数据比对,锁定XX市50239名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及时将实名信息按照户籍地分解下发,要求各区县(自治县)依托公共就业服务基层平台主动与贫困残疾人取得联系,掌握详细个人信息,摸清就业需求和服务意愿,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
二、举办现场活动,开展政策宣传
5月20日,会同市残联在XX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永川区)举办了“全面小康 与你同行”XX市全国第二十八次助残日暨“校园芬芳助残”活动,XX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潘毅琴、市政府副秘书长王余果、XX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局长李为民等参加活动。活动现场,永川区率先在全市推出了“爱心牵手一户多残”公益活动,把一户多残的贫困残疾人家庭作为精准脱贫的重点。拟从20xx年到20xx年,确保全区一户多残的贫困家庭都得到帮扶,帮助他们脱贫脱困。今年,永川区将对29户1户5残、1户4残、1户3残的贫困家庭进行精准帮扶。今天同时也是“校园芬芳助残”活动,XX文理学院、XX经贸中专现场对永川区1户5残、1户4残的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人均1万元的帮扶救助,由当地残联具体指导。此外,还将对永川区特校的20名贫困学生家庭进行帮扶,其余的1户3残贫困家庭由永川区残联结对帮扶。
三、丰富帮扶措施,实施三项援助
一是实施岗位援助。全市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市场举办以贫困残疾人为主体的专场招聘会,并将招聘活动向乡镇、村社延伸。对地处偏远、行动不便、无法离乡离家的贫困残疾人,开展网络招聘会,组织用人单位进村入户,将就业岗位信息送到贫困残疾人身边。集中向社会用人单位招用贫困残疾人提供推荐和岗位适配服务,为每名贫困残疾人提供至少3个合适的岗位信息。同时,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和使用,统筹托底安置贫困残疾人。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到企业就业,优先组织社会用人单位拿出一定比例岗位,安排一户多残贫困家庭中的残疾人实现就业。
二是实施服务援助。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根据贫困残疾人的实际情况,紧紧围绕贫困残疾人的就业需求,及时为贫困残疾人上门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实行“一对一”、“面对面”的精准就业帮扶。对有就业意愿的,提供个性化的职业指导,开展技能测评和职业规划,制定具体可行的求职计划,主动为其提供至少三次职业介绍。对有培训意愿的,依托就业培训机构组织开展特色培训活动,集中为有技能需求的贫困残疾人进行培训,提升其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对有创业意愿的,依托创业服务机构开展创业助推活动,集中为有创业意愿的贫困残疾人进行创业培训,提供创业帮扶。对深度贫困残疾人,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就业。
三是实施政策援助。各区县(自治县)对辖区贫困残疾人政策享受情况进行集中全面清理,加大创业帮扶、企业吸纳、灵活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力度,简化程序,确保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企业和贫困残疾人都能依法依规申领享受政策。
四、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持续帮扶
下一步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加强与残联、扶贫部门的沟通协调,健全完善部门联动长效机制,共享贫困残疾人信息,实时了解贫困残疾人情况和需求,持续提供精准帮扶。同时开展跟踪回访,将暂时难以实现就业的贫困残疾人列为重点帮扶对象,长期提供不间断帮扶促进其实现就业;跟踪了解已就业的贫困残疾人就业状况,按规定及时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促使其稳定就业,对贫困残疾人就业帮扶工作形成再推动、再促进。
就业帮扶工作总结 篇4
20XX年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脱贫攻坚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具体安排,我县就业扶贫工作坚持以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实现稳定就业为核心;以建立贫困劳动力就业监测信息系统、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岗位技能对接、鼓励群众创业就业为重点。全面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劳动力转移交通补贴、扶贫车间补贴、免费就业创业培训等优惠政策,打出一套“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就业援助、创业帮扶”就业扶贫组合拳,精准发力,全力推动就业扶贫工作有效开展。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就业扶贫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1、实时更新贫困劳动力监测,积极引导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享受交通补贴。
全县贫困劳动力数14931人,转移就业11032人,其中:国外务工人员6人,省外务工人员4994人,省内县外务工人员1038人,县内务工人员4994人;未转移就业3899人,其中2539人在家务农,1360人是在校学生及因身体等原因无就业意愿的人员。20XX年时只有3500余人转移就业,通过就业援助,宣传和引导贫困劳动力外出转移就业,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人数呈逐年递增形式。通过各乡镇、村委宣传,今年截止目前已有5293名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其中县外省内872人,省外4421人)享受交通补贴,总计247.21万元。20XX年以来我县为8854人次的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发放交通补贴417.66万元。
2、公益性岗位开发与岗位补贴发放。
截至目前,全县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2179人,其中文广新旅部门公益性岗位吸纳31人;林业部门公益性岗位吸纳95人;扶贫部门公益性岗位吸纳148人;水利部门公益性岗位吸纳11人;残联部门公益性岗位吸纳9人;人社部门公益性岗位吸纳1885人。今年已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426.81万元惠及贫困劳动力3315人次。20XX年以来,陆续安置扶贫公益性岗位5763人次,共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1043.94万元。
3、扶贫车间建设,凸显成效。
目前全县共有18个扶贫车间,共吸纳了635人就业,其中贫困劳动力121名。疫情发生以来,新增了就业12人。20XX年拨付扶贫车间吸纳就业补贴19.8万元,20XX年扶贫车间补贴10.1万元,20XX年扶贫车间补贴拨66万元。
4、加强就业技能培训,提高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
今年已开展培训105期,有889名贫困劳动力参训,发放培训补贴4.34万元、生活费补贴1.26万元。其中148名贫困劳动力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企业以工代训吸纳50名贫困劳动力参训;其他培训吸纳408人参训。农业农村部门吸纳283名贫困劳动力参加有关种养殖方面的农业产业技能培训,培训后解决266人就业。20XX年以来共有8312人次贫困劳动力参加各类产业就业技能培训。
5、举一反三认真做好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
按照文件要求已成立人社局脱贫攻坚“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发了《关于成立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永丰县人社局关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成效考核指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20XX年永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和《永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脱贫攻坚“三大行动”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6月底前已将上级反馈的10个有关问题逐一整改销号。
二、主要工作措施
按照市、县脱贫攻坚的相关工作要求,集中精力,形成上下合力扎实推进就业扶贫工作。将思想和行动聚焦到就业扶贫工作上来,为保质保量做好就业扶贫工作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一是扶贫车间后续跟踪服务到位。在已摘牌车间中的365名原就业贫困劳动力除年纪较大难以就业的,其余已转移安置在其他扶贫车间或村扶贫专岗就业,同时,在人社一体化系统的就业扶贫模块中也已录入数据并及时更新。
二是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监管到位。全面梳理排查了不履职取酬、人岗不符等问题,多方式宣传和深层次摸底,高标准落实政策,切实推动了扶贫专岗开发与管理。进一步整合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重点向贫困劳动力、低保户、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倾斜。
三是就业技能培训有序开展。实施有针对性多元化的技能培训,提升包括已脱贫人口在内的贫困群众的就业技能水平,有效激发其由脱贫走向致富的内生动力。要求各乡镇摸底调查贫困劳动力的培训需求,并上报县就业局整理录入江西省人社一体化系统的就业扶贫模块。
四是克服新冠疫情,推动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贴做到应发尽发。启动“线上+线下”双模式招聘,开辟贫困劳动力就业渠道。发布89家企业和县城周边用人单位的信息,提供了3600多条岗位信息。积极组织园区企业在“吉安微就业”小程序上发布岗位信息,鼓励求职者写简历求职。帮扶市重点企业招工及“点对点”输出,自吉安市立讯企业进入永丰招聘以来,分别在人力资源市场现场招聘和21个乡镇流动招聘。“点对点”驻点招工方面,配合台州市、温岭市人社局代表组织滞留在我县的务工人员返岗复工工作,“点对点”输送678名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
三、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1、贫困劳动力就业监测还需加强。人社一体化系统与国扶系统中的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有少数不一致的情况。
2、部分乡镇开展培训不及时,今年除恩江、佐龙、坑田、八江、瑶田、藤田、石马、上溪、中村、上固等乡镇开展了技能培训且报送了资料外,其他50%乡镇还未开展技能培训或开展了培训但未报送资料。
3、部门之间协作还不够,数据共享不及时。比如人社局与扶贫办、林业局、水利局、文广新局、残联等部门,公益性岗位数据共享不及时;有些部门未开展专业培训或培训后未及时提供培训信息给人社部门。
四、对策建议及下一步打算
1、各乡镇要及时摸底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及时对接扶贫部门更新贫困劳动力就业地点、联系方式等基础信息,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同时,针对因病等个人家庭原因无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乡镇、村要积极宣传和引导他们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2、坚决清理公益性岗位顶岗、替岗人员,规范管理公益性岗位聘用贫困劳动力。同时,加强部门间的公益性岗位信息对接。
3、做好培训政策宣传工作,人社与农业、扶贫等部门加强沟通,做到应培尽培,重点关注有培训意愿还未培训的人群。涉及农业实用技术等培训的可由各乡镇会同农业农村等部门在乡镇(村)组织培训;涉及劳动力转移培训的由人社部门分别在县就业局和藤田镇(已有两家机构入驻)开展培训。各行业部门,在开展了技能培训之后,及时更新汇总数据报送至县人社局。
就业帮扶工作总结 篇5
一、工作推进情况及成效
(一)健全组织机构,工作推进有力有序。成立了以市人社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局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局机关、局属有关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多次对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各区(市、县)也分别成立了相应机构,明确了具体责任人和职责,将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加强与市乡村振兴、发改等部门对接,形成了上下贯通、协同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为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市人社局班子成员实行包片指导推动巩固拓展人社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责任制,带队组成7个工作小组,分别赴各区(市、县)、德阳经开区开展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督导。
(二)加强摸底排查,基础数据准确详实。主动协调市乡村振兴、发改、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完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人员信息管理”数据库,按照“精准到人,不落一人”的要求,依托国家扶贫开发系统脱贫人口信息数据,组织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力量,对脱贫人口外出务工、返乡意愿等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及时了解掌握脱贫人口就业失业状态及就业创业需求,实现人员底数清、就业培训意愿清、就业状态清,为精准提供就业帮扶奠定坚实基础。
(三)坚持因地制宜,培训质效显著提升。紧贴市场需求和脱贫人口的培训意愿,结合乡村振兴和地方特色产业,创新建阵地与做强产业特色相结合、聚名师与加快产业培育相结合、建课程与对接产业需求相结合“三建三结合”工作机制,倾力打造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培训教学主阵地。持续深入推进项目制培训,采取“职业技能+创业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等模式,为脱贫人口提供免费技能培训。今年来,全市组织脱贫人口开展就业培训3330人,培训后实现就业1766人。
(四)拓宽就业渠道,人岗对接精准高效。积极开展“春风行动”“就业帮扶行动周”等脱贫人口就业帮扶专项活动166场次,促进1009名脱贫人口实现转移就业。着力培树特色劳务品牌,借助品牌效应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提高劳务输出质量。仅“中江表嫂”“家道家政”“江建筑”“聚佳劳务”输出城乡劳动者7.8万余人(其中脱贫人口1800余人),年增收12亿余元。深挖农业产业就业潜力,立足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鼓励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吸纳脱贫人口就业8439人。制定出台《德阳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为入驻创业者提供场地租金、物管费用等方面优惠扶持和创业政策咨询、投融资指导、人员培训等创业服务,回引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2.16万人,创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2.39万个,带动脱贫人口等城乡劳动者就业17.83万人。
二、典型经验做法及亮点
(一)优化完善符合德阳实际的制度保障体系。坚持推陈出新,结合全市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实际,出台了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
一是建立延伸就业服务制度。在广东、浙江、北京、重庆等我市对外主要劳务输入地建立13个“返乡创业和劳务输出服务联络站”,在市内8个用工大户企业建立“就业创业信息服务直联站”,直接服务脱贫人口、农民工等累计达13.5万余人次。
二是建立帮扶就业兜底制度。出台《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将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再提高100元/月。进一步完善岗位设立和上岗前公示等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优先安置有劳动能力的大龄、残疾和家庭特别困难的脱贫人口,切实发挥公益性岗位的兜底作用。今年来,通过乡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脱贫人口就业12963人。
三是建立灵活就业促进制度。修订完善《德阳市创建新型灵活就业引领项目管理办法》,对创建居家类、服务类、经营类、网络平台类和综合类新型灵活就业引领项目,组织脱贫人口等城乡劳动者实现灵活就业,按规定对项目单位和脱贫人口分别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今年来,全市脱贫人口在果蔬、中草药采摘和乡村旅游、年画制作等领域实现灵活就业7760人。仅今年1-9月,全市用于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支出资金2364.65万元。
(二)建设发展服务功能完备的就业帮扶载体。发挥就业帮扶车间等就业载体作用,延续优化支持政策,拓展丰富载体功能,提升吸纳就业能力,为脱贫人口创造更多“家门口”就业机会。
一是对标政策,严格标准。对标已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助力脱贫攻坚的通知》《德阳市就业扶贫示范基地创建办法》等政策文件及操作办法,严格按照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招用脱贫人口人数、健全职业安全卫生制度等创建标准,对全市已有114个就业扶贫基地等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评审。
二是实地核查,确保成效。成立了以市人社局班子成员为组长,局机关、局属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7个考核验收工作组,深入就业扶贫基地等用人单位,对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人数、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协议)等情况进行实地走访核查,切实推选出开展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扎实、规范、效果好的用人单位。
三是丰富功能,提升服务。通过实施“企业岗位缺口清单”“脱贫人口就业需求清单”动态管理,精准对接岗位用工需求。围绕企业发展和生产经营情况,开展师带徒、订单式和岗位技能提升等培训,帮助脱贫人口适应用工需求,提高就业稳定性。四是落实奖补,激发活力。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和一次性奖补等政策支持。截至目前,全市就业帮扶车间(基地)160个,吸纳脱贫人口就业3142人;累计拨付一次性经费补助804.5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脱贫人口就业稳定性较差。脱贫人口普遍文化程度低、缺乏专业技能,就业竞争力相对较弱,从事的'工作技术含量低、可替代性强,导致就业不稳定。另外,部分通过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的脱贫人口,安置期满后面临失业风险。
(二)脱贫人口接受培训积极性不高。一方面部分脱贫人口安于现状,不愿意投入时间和精力参加技能培训。另一方面存在工学矛盾,部分已实现务工就业的脱贫人口认为培训对增加收入效果不明显,不愿弃工参加培训。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脱贫人口就业帮扶政策。健全完善脱贫人口就业帮扶长效机制,统筹使用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工业结构调整奖补资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确保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建议省出台脱贫人口就业帮扶政策文件。
(二)进一步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加强脱贫人口就业形势研判,动态监测脱贫人口就业失业状况,着力稳定和拓展就业渠道,确保脱贫人口就业规模总体稳定。建议省制定出台就业帮扶车间(基地)等载体建设标准。
(三)进一步加强脱贫人口职业技能培训。继续按规定落实好脱贫人口参加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等政策,增强脱贫人口参训积极性。继续实施劳务品牌、返乡创业等培训,提升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职业转换和再就业能力。建议省适当提高脱贫人口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标准。
就业帮扶工作总结 篇6
一、工作推进情况及成效
(一)健全组织机构,工作推进有力有序。成立了以市人社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局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局机关、局属有关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多次对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各区(市、县)也分别成立了相应机构,明确了具体责任人和职责,将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加强与市乡村振兴、发改等部门对接,形成了上下贯通、协同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为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市人社局班子成员实行包片指导推动巩固拓展人社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责任制,带队组成7个工作小组,分别赴各区(市、县)、德阳经开区开展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督导。
(二)加强摸底排查,基础数据准确详实。主动协调市乡村振兴、发改、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完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人员信息管理”数据库,按照“精准到人,不落一人”的要求,依托国家扶贫开发系统脱贫人口信息数据,组织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力量,对脱贫人口外出务工、返乡意愿等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及时了解掌握脱贫人口就业失业状态及就业创业需求,实现人员底数清、就业培训意愿清、就业状态清,为精准提供就业帮扶奠定坚实基础。
(三)坚持因地制宜,培训质效显著提升。紧贴市场需求和脱贫人口的培训意愿,结合乡村振兴和地方特色产业,创新建阵地与做强产业特色相结合、聚名师与加快产业培育相结合、建课程与对接产业需求相结合“三建三结合”工作机制,倾力打造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培训教学主阵地。持续深入推进项目制培训,采取“职业技能+创业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等模式,为脱贫人口提供免费技能培训。今年来,全市组织脱贫人口开展就业培训3330人,培训后实现就业1766人。
(四)拓宽就业渠道,人岗对接精准高效。积极开展“春风行动”“就业帮扶行动周”等脱贫人口就业帮扶专项活动166场次,促进1009名脱贫人口实现转移就业。着力培树特色劳务品牌,借助品牌效应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提高劳务输出质量。仅“中江表嫂”“家道家政”“江建筑”“聚佳劳务”输出城乡劳动者7。8万余人(其中脱贫人口1800余人),年增收12亿余元。深挖农业产业就业潜力,立足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鼓励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吸纳脱贫人口就业8439人。制定出台《德阳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为入驻创业者提供场地租金、物管费用等方面优惠扶持和创业政策咨询、投融资指导、人员培训等创业服务,回引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2。16万人,创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2。39万个,带动脱贫人口等城乡劳动者就业17。83万人。
二、典型经验做法及亮点
(一)优化完善符合德阳实际的.制度保障体系。坚持推陈出新,结合全市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实际,出台了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
一是建立延伸就业服务制度。在广东、浙江、北京、重庆等我市对外主要劳务输入地建立13个“返乡创业和劳务输出服务联络站”,在市内8个用工大户企业建立“就业创业信息服务直联站”,直接服务脱贫人口、农民工等累计达13。5万余人次。
二是建立帮扶就业兜底制度。出台《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将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再提高100元/月。进一步完善岗位设立和上岗前公示等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优先安置有劳动能力的大龄、残疾和家庭特别困难的脱贫人口,切实发挥公益性岗位的兜底作用。今年来,通过乡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脱贫人口就业12963人。
三是建立灵活就业促进制度。修订完善《德阳市创建新型灵活就业引领项目管理办法》,对创建居家类、服务类、经营类、网络平台类和综合类新型灵活就业引领项目,组织脱贫人口等城乡劳动者实现灵活就业,按规定对项目单位和脱贫人口分别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今年来,全市脱贫人口在果蔬、中草药采摘和乡村旅游、年画制作等领域实现灵活就业7760人。仅今年1-9月,全市用于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支出资金2364。65万元。
(二)建设发展服务功能完备的就业帮扶载体。发挥就业帮扶车间等就业载体作用,延续优化支持政策,拓展丰富载体功能,提升吸纳就业能力,为脱贫人口创造更多“家门口”就业机会。
一是对标政策,严格标准。对标已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助力脱贫攻坚的通知》《德阳市就业扶贫示范基地创建办法》等政策文件及操作办法,严格按照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招用脱贫人口人数、健全职业安全卫生制度等创建标准,对全市已有114个就业扶贫基地等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评审。
二是实地核查,确保成效。成立了以市人社局班子成员为组长,局机关、局属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7个考核验收工作组,深入就业扶贫基地等用人单位,对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人数、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协议)等情况进行实地走访核查,切实推选出开展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扎实、规范、效果好的用人单位。
三是丰富功能,提升服务。通过实施“企业岗位缺口清单”“脱贫人口就业需求清单”动态管理,精准对接岗位用工需求。围绕企业发展和生产经营情况,开展师带徒、订单式和岗位技能提升等培训,帮助脱贫人口适应用工需求,提高就业稳定性。四是落实奖补,激发活力。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和一次性奖补等政策支持。截至目前,全市就业帮扶车间(基地)160个,吸纳脱贫人口就业3142人;累计拨付一次性经费补助804。5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脱贫人口就业稳定性较差。脱贫人口普遍文化程度低、缺乏专业技能,就业竞争力相对较弱,从事的工作技术含量低、可替代性强,导致就业不稳定。另外,部分通过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的脱贫人口,安置期满后面临失业风险。
(二)脱贫人口接受培训积极性不高。一方面部分脱贫人口安于现状,不愿意投入时间和精力参加技能培训。另一方面存在工学矛盾,部分已实现务工就业的脱贫人口认为培训对增加收入效果不明显,不愿弃工参加培训。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脱贫人口就业帮扶政策。健全完善脱贫人口就业帮扶长效机制,统筹使用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工业结构调整奖补资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确保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建议省出台脱贫人口就业帮扶政策文件。
(二)进一步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加强脱贫人口就业形势研判,动态监测脱贫人口就业失业状况,着力稳定和拓展就业渠道,确保脱贫人口就业规模总体稳定。建议省制定出台就业帮扶车间(基地)等载体建设标准。
(三)进一步加强脱贫人口职业技能培训。继续按规定落实好脱贫人口参加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等政策,增强脱贫人口参训积极性。继续实施劳务品牌、返乡创业等培训,提升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职业转换和再就业能力。建议省适当提高脱贫人口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