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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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工作总结 篇1

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纲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酒管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依据年初计划,有条不紊地开展酒管工作,攻坚克难,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确保全县酒类商品质量安全。全年换发酒类批发许可证29个,新办酒类零售备案登记43户,免费发放各种宣传资料3000余份,查封无《酒类流通随附单》和质量合格证明的散装酒1500多公斤,取缔无证经营散酒户6家,封存、扣押各类假劣酒23箱。处罚《随附单》执行不到位的酒类经销商30家;上门为消费者鉴别酒类10次。全县的酒管工作基础更厚实,酒类市场更趋净化。

一、以宣传为先导,进一步夯实酒管基础

舆论宣传历来是我们开展酒管工作的切入点与突破口,一贯为我们所重视。其内容主要是:酒管政策、法规的宣传;酒管动态的宣传;酒类科学消费知识的宣传;鉴别酒类真伪优劣方法的宣传;酒类生产企业和酒类产品的推介等。主要宣传方式:一是会议。召开了全县酒管工作会议和酒类厂商座谈会。座谈会的形式颇受酒类厂商欢迎,围绕如何搞好酒类市场营销,巩固和开拓销售市场,促进酒业健康发展;如何加强酒类市场监管,保障饮酒安全等问题开展讨论。气氛热烈,发言踊跃。酒类厂商对搞好酒类商品广告宣传,协调有关方面的关系,以及索票索证制度,尤其是落实《随附单》制度提出了很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县电视台给我们配备专人和一台摄像机,对酒类管理法规、酒管工作动态及酒类厂商、酒类商品进行强力宣传,在综合频道和影视频道每天播出四次。同时利用报纸开展宣传。在报纸上发表新闻、工作探讨类文章30余篇。同时有10余篇工作简讯被《邵阳酒管》采用,有的还被商务部、省、市等相关网站采用。三是发放宣传资料。全年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多份。3月15日,根据县食安会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们会同工商、质监、卫生、农业、畜牧等成员单位,利用宣传车、展示牌、发放资料、现场答询等方式,上街宣传《食品安全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以及食品防假辨假知识。此次活动中,我们制作展览牌2块,发放《要买放心酒,请验“身份证”》、卫生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一批)和食品加工过程中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等资料1000份,吸引了许多群众。四是继续办好《芙夷酒管》简讯和《邵阳县酒管之窗》网站。《邵阳县酒管之窗》网站栏目多,内容丰富,设有政策法规,酒管动态,政务公开,备案信息,互动交流,工作探讨,酒管文化,消费常识等十余个,其内容涉及酒类流通管理的方方面面。我们明确了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工作,及时进行采写、发布和更新。截止目前,《邵阳县酒管之窗》已发布各类文章280余篇,并与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信息系统、湖南省酒管办网站、邵阳市酒管办网站以及其他省、市的酒管部门和新闻媒体的网站建立了链接。《芙夷酒管》今年已出刊7期,共出刊了17期。《邵阳县酒管之窗》和《芙夷酒管》已成为我县酒管办与各级酒类流通管理部门相互交流及对外宣传的重要平台。

二、攻坚克难,全面建立《随附单》溯源制度

在深入落实《随附单》溯源制度上提出实现5个“百分之百”的口号,我们加大检查力度和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5个“百分之百”是:购入酒品百分之百索取《随附单》;批发酒品百分之百填开《随附单》;《随附单》百分之百填写规范;百分之百做到“单随货走,单货相符”; 百分之百保管好《随附单》。5月份,我们掀起了啤酒专项整治行动,着重检查酒类批发部和零售店是否按5个“百分之百”的要求执行《随附单》制度。 同时,对非b瓶啤酒和过期啤酒进行查封,禁止销售。 对5家《随附单》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酒类批发部予以立案查处,依法分别处以XX元罚款,并责令改正。

为真正落实《随附单》制度,我们还推出两个新举措:其一,是在办公经费拮据的情况下,拿出资金制作了“《随附单》专用夹”,由酒管工作人员上门免费发给酒类批发商和零售商。其二,是经县商务局批准,对严格执行《随附单》制度的酒类批发部授予“实施《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示范店”荣誉称号,为全县酒类经销商树立学习的榜样,以带动更多的经销商将《随附单》制度落到实处。在全县酒管工作会议上,给被评为“实施《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示范店”的塘渡口镇八达酒业举行了授牌仪式。目前全县的酒类经销商在执行《随附单》制度方面较去年又迈进了一大步,90%以上的酒类经销商做到了主动开票、索票,且做到了填写规范、妥善保管。

三、多管齐下,紧绷酒类消费安全弦

首先,我们狠抓《随附单》制度的'落实,为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假劣酒进入流通领域,树起了一道坚固的“壁垒”, 使得假劣酒因没有《随附单》而无法进入销售市场。其次,我们按照省商务厅和县食安会的有关文件精神,掀起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1至4月,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检查散装酒类产销门店25家,对3个散酒经销门店的产品进行了抽检,取缔了3家无证散装酒经营店;制作宣传牌2块,散发宣传资料1500份。再次,日常执法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在平时保持3名执法人员在全县酒类市场不断地巡回检查的同时,我们于节日期间还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行动以散装酒、假劣酒列为重点整治商品,将散装酒作坊及其经销店、名酒专卖店作为重点监管对象。特别是湖北五峰县和江苏常州汤庄先后发生散装酒致人死伤事件以后,为了吸取五峰和汤庄两地的教训,防止类似事件发生,我们掀起了散装酒流通市场的专项整治行动,向散装酒经营业主下发《关于加强散装酒类商品流通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散装酒经销店必须做到:证照齐全,亮证经营;严格执行《随附单》制度。为配合整治行动,我们在县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提醒广大群众购买散装酒时一定要仔细查看散装酒经销店是否拥有酒类批发许可证(或酒类零售备案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如果散装酒经销店上述证照不齐全,就不要购买。并且不要购买散装药酒和散装保健酒。全年,较大的联合专项整治行动有5次。查封无质量检验证明散酒1500多公斤,取缔无证经营散酒户3家,扣押各类假劣酒23箱。

四、开展横向联合,探讨联合执法机制

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的同时,我们开始与兄弟县(市)开展联合执法,探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6月9日至13日,我们与武冈市酒管办和城步苗族自治县酒管办的同志携手,冒着连绵大雨对武冈、城步酒类市场进行整顿,共查扣涉嫌假冒五粮液、茅台酒、水井坊酒等高档名酒208瓶,标值110000多元;向酒类经销商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5份。有力推动了武冈、城步的酒管工作,进一步净化了当地的酒类市场。在行动中,我们交流经验,探讨工作,取长补短。有力推进各县(市)的酒管工作。

五、扶持酒业做大做强

进一步转变职能,提升服务意识,理顺酒管办与酒类厂商的关系,使酒管工作为经济发展服务,为酒业做大做强服务。一是严把酒类商品入市关,对凡入市酒品,必须是合法的正规酒厂的产品,并提供酒类生产许可证、酒品质检报告等完备的资料;二是对酒类经营企业的经营资质严格把关,按照《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和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以及两个“规范”要求,办理酒类批发许可证和酒类零售备案登记。三是继续努力践行“乐为酒类厂商当好‘义务五员’”的口号,千方百计为酒类厂商物色代理商、协调关系、推介酒品等,赢得酒类厂商的好评。

六、做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申报工作

按照县商务局的部署和安排,我们负责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申报的资料准备等具体工作,经过努力,使得申报工作圆满成功,我县商务局被商务部和省商务厅分别列为全国和全省的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单位之一。

我们的酒管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许多难题和问题。随着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日益深入,我们的酒管工作迎来了新的挑战的同时,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我们将再接再厉,积极工作,大胆创新,力争取得更大的成绩。

酒类工作总结 篇2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酒类产品监管工作,延吉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酒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认真组织普查摸底。对本辖区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经营单位开展普查摸底。建立健全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经营单位的监管档案,详细记录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经营单位基本信息及变化情况,切实纳入监管视野,增强监管针对性,消除监管“死角”。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辖区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覆盖监督检查。对白酒小作坊要重点对原辅材料、储存容器、生产条件、生产工艺、出厂检验、销售记录等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进行监督检查,彻底排查风险隐患,制定有效防范措施。对散装白酒经营者要监督散装白酒经营者是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及查验记录制度,是否严把散装白酒进货关,对不能提供有效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明的散装白酒,做到不进不销。严格规范散装白酒的'标签标识,在散装白酒容器或包装上标明相关内容。强化销售散装白酒的监督抽检,严厉查处销售进货渠道不正规、质量不合格、假冒仿冒散装白酒,以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等违法经营行为,切实保障散装白酒消费安全。本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2人次,执法车辆13次,检查酒类专卖店4户,散装白酒经营户33户,白酒小作坊17户,未发现违法经营行为。

加强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组织开展对辖区内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抽查检验,目前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3户白酒小作坊进行抽样送检,对甲醇、氰化物等重要安全指标进行检测,送检3批次白酒全部合格。

酒类工作总结 篇3

我作为一个销售人员,不仅是要销售产品,而更是要维护和开拓潜在客户。对公司、团队和产品充满信心和忠诚,并且将此信心和忠诚感染和灌输给每一位同事,强化自身的工作纪律和风气,时刻将公司的利益放在首位,努力建立优质品牌的良好口碑,全力配合公司的政策方针与制度。

一、竞品的信息收集和分析

目前市场上有四特酒、酒中酒霸、枝江大曲、白云边、丹凤、衡水老白干等白酒。其中四特酒在整个市场销售量排名第一,其次是酒中酒霸。

竞品现在极力在推荐谢师宴的套餐以及散客消费的活动。

1、谢师宴套餐:白酒按商场零售价格另加送红酒、雪碧、鲜橙多各一瓶。

2、散客消费:喝指定的白酒赠送相应的.礼品。

四特酒的酒席套餐给与酒店少部分的利润,而酒中酒霸暂时却没有这样的方案。

二、市场销售情况

目前我们的产品刚进入市场,相对于竞品,我们的产品是出于消极状态。但消费者对我们古井贡酒的认知度和信任度还是蛮高的。有一部分消费者会尝试我们的古井贡酒,也有某些单位领导是我们古井贡酒的忠实消费者。

三、问题与建议

我们古井贡酒虽然是老八大名酒,但江西市场上还是算新品。一个新的品牌进入市场,想让消费者接受,这需要一个过程。在这过程中,不仅是需要产品的质量,口感;而更是需要更多的促销力度,宣传广告和不断改变的营销模式和销售技巧。

四、今后的工作思路和目标

酒类工作总结 篇4

“xxx”期间,我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按照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XX年第25号)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广泛宣传,以规范备案登记办理、全面推行酒类溯源制度为中心,以规范酒类市场秩序为重点,以广大人民群众喝上“放心酒”为目的,切实加强对酒类流通行业的监督管理,确保酒类市场的繁荣稳定。现将我区“xxx”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年办理酒类流通企业备案211家。其中:批发兼零售企业13家、零售企业164家、餐饮服务企业34家。

二、主要工作

1、领导重视,成立组织

自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的通知》(宿政发〔XX〕21号)下达后,区商务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酒类流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

2、制定方案,明确任务

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了《埇桥区酒类流通工作工作方案》,提高酒类流通市场整顿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以及实效性。围绕目标任务、运行机制、管理范围、运作和管理方式、保障措施、加强领导等方面,从全区的实情出发,提出了可操作性的工作意见。尤其对加强领导,分工配合,成员之间明确了具体工作职责,为形成合力促进酒类流通管理工作规范化,净化我区酒类流通市场,营造了氛围,奠定了基矗

3、深入基层,开展调研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埇桥区商务局按“先城区、后乡镇,先抓批发、后抓零售”的工作方针,首先从市区批发企业着手,开展了对酒类生产、批发企业的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和备案登记工作。在最炎热的夏季,埇桥区商务局组织精干人员在城区范围内,挨家挨户调研我区酒类流通企业资料。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为确保我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加大《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酒类批发企业、零售企业和广大消费者对《办法》深刻理解和认识,我区印发了酒类宣传单、宣传画册3000份。广泛宣传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让广大人民群众家喻户晓,营造共同遵守《办法》的规定氛围,为有效地开展埇桥区酒类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矗

5、依法行政,办理登记

酒类经营备案登记办理是酒类监管工作的重心之一,为搞好登记办理工作,完善登记办理程序,埇桥区商务局对经营资质、申请资料、办理手续、办理时限进行明文规定,实施阳光操作;在办法登记工作中,我们有专人负责,建立台帐,做好《随附单》的发放、领娶登记、保管等各环节的工作。做到了没有酒类批发许可证的企业坚决不能发给随附单,防止将随附单发乱,失去其控制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酒类流通管理工作涉及的范围较广,点多、线长,由于今年工作刚起步,加之各方面的原因,存在的问题也比较突出,主要有:

一是实行酒类经营备案登记制和经营溯源制,是酒类流通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重点工作,但绝不是管理工作的全部,大量的工作是对酒类流通环节的日常监督管理,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

二是建议对现有酒类管理人员进行全员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素质,切实树立正确的管理理念和服务思想。

四、“十二五”年工作思路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是商务部成立后出台的第一部酒类监管的部门规章,实施酒类经营实行登记备案制和溯源制是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一项全新工作。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此项工作做细做实,积极、稳妥地推进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具体做法: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对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提高酒类经营者执行国家相关政策的自觉性,确保我市酒类流通市场的健康和安全。

二是进一步规范酒类经营行为,严格实行酒类备案登记和溯源制度,不断加强管理,对货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的企业要及时整改,指导企业不断完善和规范经营管理。在酒类商品交易过程中保证质量安全,保证酒类商品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建立健全酒类商品安全信用档案,积极推进“放心酒”工程。

三是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十二五”期间埇桥区将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对市区集中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行动。对酒的名称、原料、酒度、价格、出厂日期、生产企业、厂址等进行检查。严厉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的白酒、散装酒的销售,防止假冒伪劣和有毒假酒流向市常

四是积极开展“放心酒示范店”工程,建立酒类商品信用档案,对各个经销企业的资信状况、良好信用、不良信用和产品信用等信息进行记录,构建信用监督和失信警戒机制,建立优秀企业的光荣榜、失信企业的黑名单。

酒类工作总结 篇5

寒冬之季,又逢新春佳节之际,正是酒类销售高峰期,也是酒类安全风险高发期。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酒安全,根据国家食药总局安排部署,省局决定从20xx年1月份至3月份,在全省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酒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这次专项整治分为启动阶段、实施阶段、总结阶段三个阶段,重点对象是生产加工白酒小作坊和散装酒销售者。重点产品有配制酒、散装酒、果酒、内供酒。重点场所有酒店、酒巴、餐饮集中区、酒类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等经营消费场所。重点针对无证生产经营、非固态法生产白酒、非粮谷为原料生产酒类、超范围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治理,要求各级食药部门对监督检查和专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按要求整改;对违法违规依法处置;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酒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是20xx年新年度省局第一项重点工作,省局相关处室将抓紧、抓好、抓细、抓实,加大督查、指导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酒类工作总结 篇6

为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经营秩序,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绥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酒类市场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重点对县区大型商场、超市、酒类批发商、名酒专卖店等酒类经营主体进行检查。

一是检查酒类经营者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相关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并悬挂在醒目位置。

二是查看酒类经营户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制度、是否建立进销货台账(酒类流通随附单)、是否向供货商索要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相关商品的合格证明文件。

三是查看酒类食品的生产厂名、厂址、商标等外包装情况,在经销酒类食品中是否存在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

本次整治活动,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90人次,车辆40台次,检查酒类食品经营户910户,其中酒类批发经营者33户,散装白酒及小作坊白酒经营者10户,未发现违法行为。

酒类工作总结 篇7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酒类流通市场经营秩序,加强酒类市场安全监管,保护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和广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xx〕12号),质检总局、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联合开展打击假冒侵权酒类产品专项集中行动的通知》(国质检执联〔20xx〕191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的通知》(商运字〔20xx〕68号)以及《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全省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桂商运发〔20xx〕1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xx年6月份以来,我局开展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整治内容

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全省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桂商运发〔20xx〕14号)要求,整治内容包括:一是落实酒类零售备案登记制度情况;二是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执行情况;三是打击经营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行为的情况;四是规范酒类流通秩序情况。

二、整治情况

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采取日常检查与专项行动相结合的方式,规范酒类流通秩序,在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共出动车辆80台次,人员400人次,对全市范围内各酒类批发(零售)单位进行了集中整治。主要检查了320家酒类批发(零售)单位、40家餐饮单位和6家酒类进口商的生产经营许可、商品流通手续、假冒伪劣及《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和《酒类流通随附单》等情况。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了告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和行政罚款等行政处罚。

(一)日常执法检查。在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支队共开展日常执法检查64次,每周出动车辆4次,出动人员5人,对市城区各酒类批发(零售)单位进行不定期检查,主要是检查《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和《酒类流通随附单》及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行为,并依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二)专项执法行动。在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支队共开展专项执法行动16次,在20xx年7月至8月,邀请各名烟企业打假办专家到支队进行打假知识培训,支队采取学练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执法行动。20xx年9月下旬,支队依据《关于开展全市酒类市场联合执法的工作方案》,联合市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全市酒类市场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三)酒类知识宣传。在此次专项整治期间支队多次邀请XX电视台记者进行执法行动的`全程跟踪报道,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反商务领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予以曝光。通过舆论导向,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秩序,树立了商务执法整体形象。同时,支队今年6月份至今,共开展大型酒类打假鉴别宣传活动3起,现场向广大人民群众讲授如何鉴别真假酒知识,通过深入群众中去,营造一个全民参与酒类打假的氛围,为净化酒类市场打下了一个坚实的基础。

三、下一步工作

商务执法流通监管依然面临着挑战,要求商务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不断的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加大市场流通监管和打击违规经营酒类产品的现象。支队也将与各相关部门执法队紧密联系,共同维护酒类流通领域安全有序的经营环境。

酒类工作总结 篇8

近年来,我市连续开展酒类产品质量专项整治,酒类产品质量呈现稳中向好的局面。但从今年一季度的抽检情况看,白酒甲醇超标、特别是小作坊生产的散装白酒超范围使用甜味剂问题有所反弹。为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规范酒类生产经营秩序,确保酒类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省局、市局今年工作部署,决定即日起在全市开展酒类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回头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回头看”的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

二、“回头看”的重点内容

(一)专项整治行动完成情况。今年一季度市局组织开展的酒类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是否完成,是否还存在漏项;酒类加工小作坊、酒类销售者及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取得经营许可或“三小”登记备案,并建立台账档案。

(二)风险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专项整治期间排查出的风险隐患的原因,是否建立了台账,是否制定了整改措施,整改措施是否得到了落实,风险隐患是否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三)不合格产品和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整改情况。重点检查专项整治期间抽验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是否采取了相应处置措施,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制定了整改措施,整改和处罚措施是否得到落实。

(四)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重点检查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该立案的是否立案,该移送的是否移送,该查处的是否得到查处。

三、“回头看”的.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局要充分认识酒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要按照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狠抓整改落实。各县(区)局要通过专项整治“回头看”,将整治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隐患排查治理要建立台账并实现闭环管理。对专项整治“回头看”中发现整治任务尚未完成的,要逐项明确责任,限期完成;对整治效果不理想、群众不满意的,要责成有关单位“补课”,限期整治到位;对新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落实。同时要加大“回头看”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要坚决给予曝光,及时公布专项整治“回头看”进展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三)注重督导检查。请各县(市)区局于20xx年6月27日前将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总结(含电子版)报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

市局将对各县(区)局的酒类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双随机”抽查,其抽查结果将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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