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燃气安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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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燃气安全工作总结 篇1

一、扎实开展整治工作,安全检查不留死角

各社区对照《关于开展全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中餐饮场所瓶装液化气检查标准,逐一排查,对存在燃气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限期进行整改,经排查鼓楼辖区范围内共412家餐饮商户,14户存在安全隐患,7户燃气连接软管老化,1户连接管过长,1户灭火器过期的'商户,1户液化气钢瓶杂物过多,2户液化气罐达到50公斤未实现与灶具分离,2户食品卫生不达标。

二、集中落实隐患整改,确保燃气安全使用

本次专项整治过程中,检查人员对于能够立即整改液化气钢瓶杂物过多和液化气罐达到50公斤未实现与灶具分离的商户要求立即整改,对于燃气连接软管老化、连接管过长及灭火器过期问题要求商户2日内整改完毕,对于食品卫生不达标,目前12户已整改完毕,另外2户正在整改过程中。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鼓楼街道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继续加强餐饮场所用气安全隐患排查,形成常态化机制,强化瓶装液化气监督管理,做好宣传教育,提升我辖区内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街道办燃气安全工作总结 篇2

一、基本情况

(一)认真落实燃气安全监管职责。我局坚持把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在每季度召开的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要求各单位深刻吸取燃气事故教训,认真做好燃气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制定了20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演练计划,对年度燃气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系统性的部署安排。会同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期间燃气管道等地下管线保护管理的通知》,指导各单位做好燃气管道等地下管线保护工作。

(二)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检查。我局一是全面排查城区大型综合体、集贸市场、学校、医院、酒店以及餐饮街区等场所用气安全情况,重点排查密集公共场所内燃气管道腐蚀、漏气情况,管道燃气使用场所以及城市地下空间通风情况,燃气在线监测及报警器安装及运营情况等。截至目前,共排查商业综合体6个,集贸市场11个,工商业用户、餐饮场所等非居民用户等1650家。二是全面排查城区各类天然气门站、储配站、加气站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储罐、温度计、压力表、安全阀定期检验情况,以及电气、消防和喷淋设施维护保养情况等,共排查隐患问题42处,督促新奥燃气严格执行加气车辆进站检查制度,全年共排查整改加气车辆安全隐患385个。三是全面排查燃气管道安全隐患。全面排查穿河燃气管道、管线相邻沟渠、窨井等可能集聚燃气的空间;全面摸排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运行情况等,截至目前,共排查过河管道19处,与管线相邻近沟渠(窨井)1351处,检测中压管网640公里。对城区约600多个小区低压管道泄漏检测,调压设备巡检3.35万台次。四是开展用户燃气设施安全整治。督促新奥燃气公司建立餐饮用户安全用气档案,做到“一户一档”,督促民用户更换超期和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督促城区地下燃气锅炉用户进行安全改造。截至目前,新奥燃气共开展民用户安检42.58万户次,处理户内锈蚀、漏气等隐患443处,更换超期表26382块,更换超期燃气具512台,停止向海洋大世界和伯爵商务酒店有限公司供气,督促两家用户及时整改地下密闭空间使用燃气锅炉隐患。开展城区燃气橡胶软管更新行动,将橡胶软管更换为可靠性更强、使用寿命更长的不锈钢波纹管,截至目前更换胶管12213户。

(三)强化燃气安全执法检查。我局持续开展燃气安全执法检查,全面排查占压燃气管道的建(构)筑物情况,防范第三方破坏燃气管道设施。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破坏燃气设施的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拆除占压燃气管道违建2处,立案查处2起破坏燃气管道行为,共处罚金18万元。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12月2日全国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辽宁沈阳“10.21”和辽宁大连“10.24”燃气爆炸等事故教训,坚持“三管三必须”原则,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督促燃气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深入开展城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排查整治无证经营、非法存储、非法充装等违法行为,对排查出的违法行为,我局将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执法措施,坚决予以查处。坚决防范遏制燃气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街道办燃气安全工作总结 篇3

按照市城管局关于印发《全市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x管字〔20xx〕2号)文件要求,深刻吸取燃气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秩序,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推进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有效开展,根据《全县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依据《xx及两会期间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城镇燃气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周密安排部署。

为压实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党政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经局党组研究,成立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小组,局党组成员、副局长xx任组长,分管领导、副大队长xx任副组长,公共管理科科长xx,xx、xx、xx、xx为成员,具体负责对城镇燃气开展全覆盖、无缝隙、拉网式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检查企业自查自纠情况,查处燃气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二、制定检查计划

按照《xx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城镇燃气实际,我局制定了《xx及两会期间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按照县安委会《关于转发<关于加强“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要求,制定印发了《xx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实施方案》,并制定了《xx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全国“两会”期间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三、开展县区互查

(一)我县检查xx县问题隐患整改情况。按照市城管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市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县区互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根据《全市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xx月xx日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xx带领下,公共管理科科长xx、副科长xx、xx和安全专家深入到xx县燃气经营企业进行燃气安全生产大排查。共查出隐患19处,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市开发区检查我县问题隐患整改情况。按照xx市城市管理局统一安排部署,xx市开发区住建局领导带领燃气安全专家于xx月xx日检查了我县xx天然气有限公司、山东xx华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针对2家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我局对2家公司分别下达了《xx市城镇燃气行业县区互查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2家公司整改后提交了整改报告,我局执法人员现场逐项核查验收,并出具了验收合格单,形成检查、整改、验收闭环管理。

四、组织开展“生命至上警钟长鸣”警示教育周活动

为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局于xx月xx日召开了全县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学习传达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文件和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全国“两会”我县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按照县安委会统一安排部署,我局转发了市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生命至上警钟长鸣”警示教育周活动的通知》,各燃气经营企业将警示教育纳入企业全员岗位培训重要内容,进行全员网上观看接受教育。我局于xx月xx日召集各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科室负责人集中观看了“生命至上警钟长鸣”警示片,并撰写了心得体会。

五、企业自查自纠

督促各燃气经营企业对生产、供储场所、燃气设施立即展开全面检查,严格按照城镇燃气规范对生产、消防设备设施完好状态进行检查,对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液位、压力超限报警以及紧急切断阀的运行工况进行检查维护,对管道法兰、阀门等易泄漏部位进行可燃气浓度检测,对螺栓、阀杆等部位进行防腐处理。列出隐患清单,建立隐患管理台账,及时整改到位,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开展督导检查

在局党组成员、副局长xx带领下,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小组深入到我县16家燃气企业开展了拉网式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以燃气储存设备、燃气管网和加气站、液化气供应站为重点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彻底整改,不留死角,不留隐患,执法到位,不留情面,真正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改”。检查燃气企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特种设备设施的检验情况,管道设施的巡查情况,消防设施是否配置齐全,压力容器、设备的安全附件是否完好,监控系统是否完整,可燃气体报警器系统是否正常等。截止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共检查燃气经营企业57(家次),排查安全问题隐患70处,已责令企业负责人当场整改,现已整改完毕。保障我县燃气供应安全平稳有序。开展“三合一”场所检查,加大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

七、开展农村“气代煤”工程隐患排查整改

针对我县农村清洁取暖气代煤用户数量大、天然气常识缺乏、采暖装置使用不熟练、冬季寒冷干燥等情况,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生的`特点,我局与担负我县气代煤任务的燃气公司:xx县祥生天然气有限公司、xx县速腾燃气公司和xx县福隆燃气运行公司,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冬季燃气安全检查及宣传活动,深入到村庄、社区,对燃气管网警示标识、立管防撞设施等进行检查,对居民连接软管、燃气报警等进行检查,指导居民正确使用燃气灶具和取暖设备,宣传应急紧急处理措施,提高燃气安全使用意识。

八、开展“打非治违”

xx月xx日,在公共管理科科长xx带领下,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小组开展查处非法倒装液化石油气行动,在xx镇xx村取缔非法倒气充装点1处,暂扣3个导气泵、电子秤4个。

xx月xx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巡查中,在双桥镇苏庄村查处非法流动倒气一起,暂扣50公斤钢瓶5个、小推车1个。

九、开展安全宣传

在燃气安全检查的同时,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结合典型事故事例,对违反燃气安全使用操作规程的危害进行了详细介绍,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张贴《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宣传页,每个燃气企业张贴2处,共张贴50余张。对各供应点、周边群众、商户、餐饮、娱乐等密集场所,宣传正确使用液化气安全知识及防范化解液化气安全事故相关常识,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十、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措施的落实,对照通报问题,及时完善相关资料台账,严格按照市城管局要求,继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县城镇燃气安全平稳运行。

街道办燃气安全工作总结 篇4

按照市安委会《关于认真吸取沪昆高速“7.19”特别重大事故教训迅速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十安发【20xx】6号)文件的要求,市住建委副主任赵小雪带领第四组的工作人员和一名燃气专家对气体充装单位、液化气站、城镇地面开挖和抽汽、危险化学品管线进行了检查,并重点督查了房县和十堰经济开发区。现将专项检查的有关情况汇总如下:

一、扎实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燃气管网,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7月20日,市燃气办按照市安委会的要求,制定并下发了《全市城镇燃气行业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并按照(十安发【20xx】6号)文件的要求重点对全市城镇燃气企业(站)经营燃气管网运行、规划布局、设备质量、基础管理等项目进行了专项排查和整治和拉网式的大排查。

针对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共下达整改通知30余份,对城区及县市区液化气站存在的安全隐患,如缺少瓶装供气双检制度、消防水池存在问题、报警器探头过高、安全警示标志过少或不明显、无人员教育培训记录和安全检查记录不完善等等,我们督促各单位制定整改时限,不整改到位的'绝不放过。目前液化气站的双检制度已规范上墙,日常巡检记录已补充填写规范并及时准确填写好各种记录,充装枪胶管导静电线已全部使用裸线,报警器探头已按规定的位置调试到位,压力表液面计警戒线和管道走向都已重新标注清楚,压缩机已加设防护罩,操作人员按要求配穿防静电工作服,人员培训教育已落实,增加并刷新安全警示标志,按整改通知的要求基本整改到位。

由于浙江路和昌国际小区和京东路的市政道路建设,天然气管道原有埋深及安全间距都不能满足规范要求,天津路口中压管道穿越公路时,和市政管网同沟敷设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十堰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在保民生、保安全的政治高度,事前科学论证,严格把关,4月12日,对浙江路和京东路的天然气中压主干管进行改迁作业,并一次成功,消除了安全隐患。

东风燃气公司对自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室内立管漏气、埋地低压庭院管网腐蚀锈穿漏气、东汽教委家属楼旁调压器使用年限老化、故障增多等22项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二、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燃气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燃气市场的监管力度。

一是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我市实行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管理模式,即市燃气管理部门与各燃气企业(液化气站)签订安全监管责任书,各燃气企业(液化气站)从第一责任人到部门分管负责人再到每一位员工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二是督促燃气企业(液化气站)严把上游购气质量关。要求各燃气企业与正规供应商签订长年供气合同,购置专用的气体质量分析仪,对检验不合格的液化气,严格实行退货处理。三是严格执行“气瓶八不充装”制度。对过期钢瓶做到免费换检率100%,对已到报废年限钢瓶及“螺丝瓶”的强制报废率100%。四是配合质监部门,在全市推进气瓶“一瓶一码”工作,为每个合格的气瓶安装条码“身份证”,目前,全市已有14万只钢瓶安装了条码,拥有了条码“身份证”。今年年底,全市将有29万多只液化气瓶拥有条码“身份证”,从明年开始,没有条码的液化气钢瓶将无法正常充装液化气。

三、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燃气用户的安全用气意识,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力度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对城镇燃气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先后投入5万多元,印制燃气安全宣传资料、各类宣传单3000多份,采取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开展燃气法规和安全用气知识宣传教育,在十堰发行量最大的党报《十堰日报》上刊登《致十堰城区燃气用户的一封信》,在行风热线和网上问政栏目耐心回答市民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100多件次,提醒市民在高温季节安全使用燃气。新建小区通气前,我们督促供气单位主动开展一次安全用气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燃气安全的良好氛围。同时,积极配合省安监局、省能源局、市安监局和中石油运营单位协调处理武当山十字岭挖山爆破、茅箭区道路绿化、污水管网施工、丹江口市-武当山一级公路施工影响天然气管道运行的安全隐患,确保天然气十堰支干线安全稳定运行。

四、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及建议

(一)加强燃气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体制。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扩大内需的推动,燃气行业管理与老百姓的工作生活密切相关,任重道远。作为燃气主管部门,一定要把燃气安全管理机构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快建立完善燃气安全管理体系,积极推动燃气事业的稳定发展。

(二)扎实开展安全大检查,加强燃气市场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扎实整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认真贯彻执行《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确保十堰燃气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积极探索建立燃气市场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我们将以省厅的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继续联合公安、消防、安监及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燃气市场监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强化对本辖区内燃气安全生产的巡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四个一批”(督办一批、约谈一批、处罚一批、通报一批)进行严肃处理,深入治理城镇燃气管网安全隐患,确保全市城镇燃气管网安全,有效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街道办燃气安全工作总结 篇5

为着力解决社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钟村街结合辖区实际,在全街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强化责任、细化举措、狠抓整改,确保出租屋燃气安全综合整治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部署。成立街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制定新一期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工作重点、任务、目标、范围,要求街道各来穗工作站根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提前谋划、精心部署,确保燃气隐患排查工作全覆盖,不留盲点。

二是全面深入排查,分级分类管理。启动“白+黑”巡查模式,对辖区出租屋开展拉网式“洗楼”排查,在加强来穗人员基础信息数据采集的.同时,重点检查出租屋内各类燃气安全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并实行分类管理。对已安装电热水器的出租屋列为“放心户”落实每月一巡,对违规安装燃气热水器的出租屋列为“重点监管户”,实行每周一巡。今年以来,该街共巡查出租屋12。3万余套次,发现安全隐患4655个。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该街整合来穗、城管、消防、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力量,持续开展燃气隐患“清零”整治行动,强力整治出租屋内燃气热水器、燃气器具等燃气隐患问题,并在3天内针对性组织开展“复查”行动,确保整治不走过场,不留死角,隐患不反弹。今年以来,该街共开展燃气专项整治行动17次,拆除违规安装热水器1640台,更换燃气器具125个。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安全意识。通过微信、短信、宣传横幅、屋主会议等多种形式宣传燃气安全知识、开展警示教育等,压实屋主责任。结合入户排查工作,向来穗人员派发宣传资料,讲解用气安全常识,提高其安全用气意识及风险规避能力。今年以来,该街共制作宣传横幅88条,宣传海报500张,派发宣传单张6万余张,组建出租屋主、租客群538个,分批召开出租屋主会议48场,发送相关短信提示26万条。

街道办燃气安全工作总结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盟关于城镇燃气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吸取相关城镇燃气事故教训,及时消除隐患,杜绝燃气事故的发生。现将我市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先后制定印发《乌兰浩特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乌安委发〔20xx〕2号)、《乌兰浩特市天然气安全保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安委办发〔20xx〕85号),转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乌安委办发〔20xx〕88号),层层传导压力,部署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副市长马书刚为组长,市应急局和市住建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治理重点和治理范围,从20xx年10月底开始分时间段至20xx年年末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全面摸底排查,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我市共有燃气企业12家,其中管道燃气企业1家,瓶装液化气企业3家,汽车加气站企业8家。

全市管道总长度114.3公里,其中:中压管道总长度42.3公里,低压管道总长度72公里;天然气管道安装用户3.1万户、通气用户2.6万户(其中:已办卡用户1.6万户,未开户1万户),未通气用户0.5万户;使用燃气的工业企业2家(云红河集团乌兰浩特卷烟厂、兴安盟九州大地饲料有限公司);集中供气商业企业3家(欧亚购物中心、万达广场、金岛);商业用户230户已全部安装燃气报警器,居民已安装报警器约1000户;瓶装液化气企业3家,共服务用户约2.4万户。

三、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

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对燃气场站、管网等设施安全运行情况、液化气充装站、燃气运输企业、使用燃气的学校、医院、文娱场所和星级酒店、景区景点等进行了全面排查,累计排查走访企业、商户、居民用户10000余家,共发现隐患51项,已全部整改完成。

四、突出重点,聘请专家开展专项治理。

为确保隐患排查工作取得实效,11月22日至11月26日,市应急管理局、住建局成立了燃气专项督查检查组,并聘请2名专家,对全市12家燃气经营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突出人员管理、制度落实、燃气管网、消防安全、压力容器(管道)检验检测等重点内容,累计发现问题隐患74项,已全部整改完成。

五、广泛开展燃气安全宣传。

通过“乌市安全生产工作群”“安监站安全生产工作群”向广大燃气用户推送“致每位燃气用户的一封信”短视频宣传片、燃气安全小常识等,并制作50000份《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篇》和《管道天然气安全使用篇》宣传单,通过各办事处发放给使用燃气的居民。通过市安委办的`宣传部署,各乡镇办事处相继通过制作短视频、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燃气安全常识,吸取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提升广大市民安全意识。

六、存在问题

一是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安、市场、消防等部门还需进一步加大对非法储存、运输、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的查处力度;住建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的专业性,加快推进问题隐患整改;二是使用液化气的餐饮场所数量多,排查工作量大,普遍存在钢瓶摆放不规范,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配备不足的问题,特别是大排档、小餐馆业主安全意识薄弱,缺乏燃气使用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三是用气居民用户安全意识有待提高,应急处置知识不足;四是推进居民用户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进程缓慢,目前我市天然气管道使用用户1.6万户,仅约1000用户安装报警器,占比6.25%。

七、取得成效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推进问题隐患整改清零。通过两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企业、部门、专家共计排查出问题隐患200余项,截至20xx年年底,已全部整改清零。二是建立专家指导服务机制。20xx年11月22日至11月26日,市应急管理局聘请2名专家,对全市12家燃气经营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累计发现问题隐患74项,并指导帮助企业整改,有效化解安全风险。三是规范燃气企业市场经营秩序。通过市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的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对“黑气点”、流动“黑气贩”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震慑。四是全面提升企业、市民安全意识。通过市安委办和各部门、乡镇办事处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燃气安全常识,吸取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提升广大市民安全意识。

下一步,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我市将持续推进城镇燃气专项治理,不断巩固专项整治的成效,形成落实责任、安全管理、宣传教育的常态化的工作机制。

街道办燃气安全工作总结 篇7

为着力解决社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钟村街结合辖区实际,在全街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强化责任、细化举措、狠抓整改,确保出租屋燃气安全综合整治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部署。成立街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制定新一期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工作重点、任务、目标、范围,要求街道各来穗工作站根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提前谋划、精心部署,确保燃气隐患排查工作全覆盖,不留盲点。

二是全面深入排查,分级分类管理。启动“白+黑”巡查模式,对辖区出租屋开展拉网式“洗楼”排查,在加强来穗人员基础信息数据采集的同时,重点检查出租屋内各类燃气安全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并实行分类管理。对已安装电热水器的出租屋列为“放心户”落实每月一巡,对违规安装燃气热水器的出租屋列为“重点监管户”,实行每周一巡。今年以来,该街共巡查出租屋12.3万余套次,发现安全隐患4655个。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该街整合来穗、城管、消防、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力量,持续开展燃气隐患“清零”整治行动,强力整治出租屋内燃气热水器、燃气器具等燃气隐患问题,并在3天内针对性组织开展“复查”行动,确保整治不走过场,不留死角,隐患不反弹。今年以来,该街共开展燃气专项整治行动17次,拆除违规安装热水器1640台,更换燃气器具125个。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安全意识。通过微信、短信、宣传横幅、屋主会议等多种形式宣传燃气安全知识、开展警示教育等,压实屋主责任。结合入户排查工作,向来穗人员派发宣传资料,讲解用气安全常识,提高其安全用气意识及风险规避能力。今年以来,该街共制作宣传横幅88条,宣传海报500张,派发宣传单张6万余张,组建出租屋主、租客群538个,分批召开出租屋主会议48场,发送相关短信提示26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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