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苗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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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苗工作总结 篇1

林木种苗是林业生产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保证造林绿化和生态环境建设,提高营造林质量,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重要物质基础。近年来,我单位一直以苗木培育为主导产业,科学培育适合周边市镇绿化所需的优质绿化苗木,林木种苗事业有了较快发展,现就20xx-20xx年种苗工作总结如下:

一、XXX单位基本情况

XXX单位位于太行山巅的XX县中部,经营范围跨涉XX县XX镇、XX乡、XX镇三个乡镇。XXX单位现有职工XX人,其中在职职工XX人,离退休职工XX人。XXX单位现经营总面积为XX万亩,其中天保工程森林管护补助面积XX万亩。20xx年度划定国家级公益林面积XX万亩,地方公益林面积XX万亩。

二、20xx-20xx年种苗项目基本情况

1、20xx年种苗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XX单位种苗项目为乡土树种苗木培育;建设地点为XX县XX镇XXX村;建设目标为定植油松营养钵苗XX亩,XXX万株,定植油松1-2米大苗XXX亩,XXX万株;建设期限为一年;总投资XXX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XXX万元,上级自筹配套XXXX万元。

2、20xx年种苗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XX单位种苗项目为20xx年度林地补偿育苗;建设地点

为XX县XX镇XX村;建设目标为油松大田育苗XX亩,山杏大田育苗XX亩;建设期限为20xx年;总投资XXX万元,资金来源为林地补偿专项资金。

三、20xx-20xx年种苗项目实施情况

1、20xx年种苗项目实施情况

依据《XXXX20xx年度XXX单位乡土树种苗木培育实施方案》于20xx年4月由XX生产部门统一采购分配了育苗所需材料—营养钵;经实地调查XX苗圃自有苗木情况,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苗木数量充足,采用了苗圃自产油松苗;与当地多年合作农民工队—XXXX工队签订了劳务协议,在XXX苗圃进行整地、定植、管护等作业,安排多名技术人员跟班作业,管理部门于各个工期检查育苗情况,做出总结,及时发现问题进行弥补。10月份育苗工程结束,单位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了验收,共定植油松容器苗XXXX株,油松山地定植苗XXX万株,完成投资XXXX万元。

2、20xx年种苗项目实施情况

依据《XXXX20xx年度林地补偿费苗木培育实施方案》于20xx年3月向XXXXX购买了优质种籽,技术负责人带头先行对种籽发芽情况做了测试;与当地多年合作农民工队—XXXX工队签订了劳务协议,在高窑苗圃进行整地、播种、管护等作业,安排多名技术人员跟班作业,管理部门于各个工期检查育苗情况,做出总结,及时发现问题进行弥补。10月份育苗工程结束,场里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了验收,共育油松苗XXX亩,山杏苗XXX亩,完成投资XXXX万元。

四、继续抓好种苗培育工作

以后的.工作中要继续发挥XXX单位发展苗木培育的优势,抓住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普遍重视林业建设的大好机遇,抓好种苗培育工作。

种苗工作总结 篇2

种苗是林业生产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保证造林绿化和生态环境建设、加速资源培育、提高营造林质量.、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重要物质基础。20xx年度,在林业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经全体站员共同努力,我站较好的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上班伊始林业局集中组织学习了中央和河北省下发的各种重要文件和中央领导的重要讲话,极大的提高了全体职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在3月底,我站组织工作人员和各苗圃参加了由河北省种苗站组织的林木种苗检验培训,此次我站参加培训外,苗圃参加18人,这样就有针对性的对种苗知识进行提高和宣传。现在我站共计取得林木种苗检验的人员5人,各苗圃去的林木种苗检验人员30人。

二、加大林木种苗质量的管理力度,严把种苗的质量关。

1、今年春季在局领导的支持下,对我县集体、个人苗圃共计52个大小苗圃进行普查,共计普查面积3850亩,对20多个树种进行检测,共检测1500多万株苗木,在圃合格率为20%,出圃合格率为95%以上。

2、对苗木检测实行每车必检制度,凡我站开出的林木种苗标签和产地合格证必须有我站工作人员到现场检验,检验合格后才能发放标签和合格证,检验地点一般在产地、运输途中和造林地。今年前发表前256份。

3、对《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苗经营许可证》的发展更是严格控制。除了对技术人员资质和注册资金等严格审查下,还增加了实地勘验,对不适合生产、生产条件不足和准备利用开发占地套取国家资金的坚决不予办理。20xx年旧证换新证8份,新办证12份。同时将近几年苗木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档案建立健全。旧证换新证和新办两证都必须把档案办理齐全,将一些原来档案不齐的苗圃通知组织其将档案健全。

4、承德县林业局积极部署春季造林的林木种苗抽查工作,安排我站进行林木种苗抽查。我站在3月20日至4月30日期间对头沟苗圃、头沟园林苗圃、三沟苗圃、振全苗圃、淑芹苗圃、域北苗圃、新绿苗圃、务林苗圃10个苗圃进行了检查。检查的树种有杨树、苹果、安梨、桃李子、油松容器苗6个树种,40个苗批,30万株。

5、今年五月份我站对承德县20xx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飞播造林项目第四标段招标种子进行检测,其中油松种子11000斤,侧柏种子5000斤、荆条种子500斤。

6、我站抽查8个单位(个人)苗圃,有许可证8个占100%,执行标签制度的8个占100%。

三、积极争取项目扶持资金

今年向河北省种苗站申报了60万的良种补贴资金,我站根据省、市种苗系统文件精神还在筹措、准备申报种苗合作社和花卉合作社等项目的技术和资金的支持

20xx年,我站全体人员将更加积极地完成上级领导下达的各项任务,继续大力贯彻落实《种子法》及《实施办法》加强苗木执法工作,加强种苗质量监督体系建设,继续抓好种苗基础工作,严把种苗质量关,严格执行苗木的"两证一签"工作。

种苗工作总结 篇3

一、林木种苗生产情况

(一)任务完成情况:20xx上半年完成育苗生产任务5000亩,其中完成新育苗2500亩,包括生态苗圃20xx亩,干果经济林苗圃300亩,花卉育苗200亩。总产苗量456.6万株。

(二)“两证”办理情况

全年共办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4份。

(三)我县育苗工作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不断强化育苗基础。

1、多方筹集资金,完善育苗基础实施建设,主要包括机井配套,平整土地,建设日光温室等,彻底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苗木生产能力。

2、扩大育苗面积,增加苗木品种,优化苗木结构,为了使苗木适应市场、占领市场,育苗工作紧紧围绕本县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大力发展适宜本地造林绿化的白毛杨、柳树、国槐、桧柏、刺槐、侧柏、云杉,油松、花灌木等乡土树种育苗3800亩,同时还引进红叶扬、碧玉杨、核桃、花椒等优良品种500亩,极大地丰富树种结构,满足全县林业重点工程和城镇绿化用苗。

3、坚持良种培育,提高良种使用率。三倍体毛白杨等良种育苗面积不断扩大。

4、面向城市绿花,加快花卉发展,根据实际情况抓住城市园林绿化花卉需求量大、市场看好的机遇,利用温室今年培育一串红、矮牵牛、万寿菊等草本盆花120余万盆,杜鹃、红掌、月季、发财树、苏铁、山茶、米兰等木本盆花8万余盆。

二、林业技术推广情况

(一)举办林业专业技术培训情况

我县从20xx年3月8日开始在全县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经济林大培训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长治县县、乡两级培训活动圆满完成。

1、培训主要内容:

(1)核桃主要栽培品种特性及适生范围

(2)核桃苗木繁育技术

(3)核桃标准化建园技术

(4)核桃土、肥、水管理技术

(5)核桃整形修剪技术

(6)核桃无公害化病虫害防治技术

(7)核桃低效林改造技术。

2、如期完成培训任务

(1)县级培训任务

县级培训班举办1期,培训乡级技术骨干和经济林科技示范户20名(户)。

(2)乡级培训任务

乡级培训班举办3期,培训各村干果经济林技术管理明白人200名。在承担经济林建设任务的`村,选择爱林业、肯学习的经济林经营户的主要管理人进行技术培训。

(二)技术人员深入基层、服务林业工程情况

林业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全程服务林业工程建设,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主要服务和技术指导的林业重点工程主要有:“两山”造林工程1517亩,“两林富民”工程1200为,“两区恢复”工程2930亩,“两网覆盖”工程主要包括快速路绿化、通村路补植、农田林网完善提高等。

(三)林业新技术推广情况

结合全县林业重点工程,坚持面向林业生产、面向基层、搞好林业重点工程中的科技支撑。主要做法有:一是荒山绿化工程,全部实施高标准整地,整地以穴状整地为主成反坡形,做到熟土回填、生土做埂,最大限度地截流地表径流。二是在造林工程建设中全面推广抗旱造林技术,所栽苗木全部使用容器苗,大大提高了造林成活率。三是在通道绿化、平原绿化等工程建设中,合理规划、科学整地、严把苗木质量关,做到适地适树,重点把握栽植关,所有工程用苗全部用根宝或生根粉蘸根,成活率提高了12个百分点。

种苗工作总结 篇4

根据《省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工作的通知》(林场发[20xx]45)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全县林木种苗生产实际情况,积极组织专项治理行动,扎实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草种苗行动,竭立营造公平、有序、诚信的林木种苗市场,为我县林业产业发展提供保障。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一部署

我局高度重视,迅速按照国家和省、市级林业部门的要求,制售假冒伪劣林草种苗工作做出总体部署,严厉打击制售假劣林草种苗,依法查处无证无签生产经营林草种苗行为。成立以吴涛副局长任组长,局林政科及产业科、县秦岭保护中心、县种苗站等相关业务科室、单位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木种苗工作站,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和日常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科室、单位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协力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在各类苗圃、林木种苗花卉交易集散地和交易市场等区域,重点查处种子和苗木无证生产经营、未使用标签、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等行为,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推动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是全面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和贯彻落实国家保护知识产权战略的需要。对由国家或地方财政投资的造林项目使用的林草种苗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的苗木用于造林的,查根溯源,严肃查处。

加强对工作的组织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一是进一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和《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二是严厉整治和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违法行为;三是严厉打击乱采滥挖野生植物、制售假劣林木种苗行为,依法查处无证无签生产经营林木种苗行为。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林业局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林草种苗工作,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和《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整顿和规范种苗生产经营秩序,通过开展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依法保护林木种苗从业者的合法权益,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增强了公众对林木种苗和林业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了解,提高了社会各界对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草种苗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种和科技兴种,营造了良好的林木种苗发展环境。我县结合实际,编印了形式多样的宣传资料,充分利用标语和宣传牌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在重点林区、种苗生产经营集中点和营销市场等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栏和张贴宣传标语,大力宣传关于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措施、工作进展、曝光典型案例。

三、加强执法,强化监督

一是完善执法机构及人员。县林木种苗工作站受县林业局委托组织开展全县林草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工作,以及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全县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县林木种苗工作站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地点位于县接官亭镇,编制8个,现有人员12人,其中专职执法人员及持有执法证人员4人。二是安排了执法经费。为确保县林草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运行,执法产生的费用从工作经费中列支。三是配备了专业技术鉴定设备。结合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项目,维修改造检验业务用房245.5平方米,购置计算机、打印机、光照培养箱、干燥箱、执法记录仪等主要办公、仪器设备42台(套),配备了检验业务用房及仪器设备条件,为开展种苗质量监督检验及林草植物新品种行政执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强化交流、提高水平

为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避免在执法行动中出现不规范执法、程序错误等问题,以多种形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一是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二是加强交流,组织开展与兄弟县相关单位之间的交流、相互学习探讨先进规范的执法经验。通过学习和交流,执法人员能全面准确的掌握执法内容、法律法规条款适用的范围和实质含义,办案水平和技巧也得到提升,进一步夯实了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基础。

五、创新方式,注重实效

为了取得工作实效,不断创新工作方式,一是在宣传上创新方式,开辟了《种子法》等林木种苗法律法规、条例宣传专栏,二是主动开展服务工作,在全面摸清辖区内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的前提下,主动联系各单位,联系座谈,上门服务等形式,积极主动做好技术指导工作;三是建立了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长效机制,充分调动乡镇林业站一线检查监督力度,公布了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举报电话,明确了专人负责。

六、强化措施、确保成效

(一)加强春季和秋季造林季节种苗抽检。我局安排种苗站牵头负责,退耕办、林业站、苗圃等有关涉及项目负责单位配合,组织林木种苗检验人员对退耕还林、义务植树、产业扶贫、苗圃地等环节苗木进行了抽检,对3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2个树种的3个苗批,按照检验标准要求,测取苗木地径、苗高等指标,涉及银杏、杜仲苗木数量10万株,实际共抽查苗木800株。经过对3家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抽查,苗木苗批合格率为100%。苗木质量总体合格率为99%,其中I级苗占93.4%,II级苗占格苗占5.6%,被抽查的3家种苗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都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在生产经营环节使用标签的单位3家,占100%。已建立档案的单位3家,占100%。有3家实行种苗质量自检,占100%。在检查的3个苗批中,使用一般林木种子育苗的苗批数3个,占100%。育苗种子来源不详的苗批数没有,种苗检验人员对3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现场发放了苗木质量抽查现场意见书和苗木质量抽查结果通知书,并要求对出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二)加强检查生产经营场所有无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行为。我县林业局积极组织领导小组成员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广泛深入到种苗(花卉)交易市场、苗圃、繁殖场、经营门店等场所,重点检查授权品种的繁殖、生产、销售环节有无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违法行为。通过调查,我县目前在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的`申请与授权上还是空白,在经营管理中还没有发现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的侵权行为和相关纠纷案件。截止目前,全县共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份,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结合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大检查,抽查苗木花卉生产经营单位和经营门店30余家。

七、后期工作规划

(一)加强宣传力度。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积极争取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支持,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和导向作用,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报道行动的进展情况。通过典型案件曝光等形式,保持对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林草种苗行为的高压态势和震慑力度,提高广大品种权人的知识产权意识和维权意识,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氛围。

(二)完善培训方式,提升执法能力。林木种苗行政执法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属于专业性执法,要高质量地完成执法任务,不仅要求执法人员有比较扎实的林木种苗知识,而且还要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和政治素质。今后,我们将加大执法人员相关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建立一支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的装备精良的林木种苗行政执法队伍。

种苗工作总结 篇5

根据《省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工作的通知》(林场发[20xx]45)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全县林木种苗生产实际情况,积极组织专项治理行动,扎实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草种苗行动,竭立营造公平、有序、诚信的林木种苗市场,为我县林业产业发展提供保障。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一部署

我局高度重视,迅速按照国家和省、市级林业部门的要求,制售假冒伪劣林草种苗工作做出总体部署,严厉打击制售假劣林草种苗,依法查处无证无签生产经营林草种苗行为。成立以吴涛副局长任组长,局林政科及产业科、县秦岭保护中心、县种苗站等相关业务科室、单位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木种苗工作站,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和日常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科室、单位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协力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在各类苗圃、林木种苗花卉交易集散地和交易市场等区域,重点查处种子和苗木无证生产经营、未使用标签、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等行为,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推动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是全面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和贯彻落实国家保护知识产权战略的需要。对由国家或地方财政投资的造林项目使用的林草种苗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的苗木用于造林的,查根溯源,严肃查处。

加强对工作的组织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一是进一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和《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二是严厉整治和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违法行为;三是严厉打击乱采滥挖野生植物、制售假劣林木种苗行为,依法查处无证无签生产经营林木种苗行为。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林业局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林草种苗工作,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和《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整顿和规范种苗生产经营秩序,通过开展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依法保护林木种苗从业者的合法权益,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增强了公众对林木种苗和林业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了解,提高了社会各界对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草种苗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种和科技兴种,营造了良好的林木种苗发展环境。我县结合实际,编印了形式多样的宣传资料,充分利用标语和宣传牌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在重点林区、种苗生产经营集中点和营销市场等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栏和张贴宣传标语,大力宣传关于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措施、工作进展、曝光典型案例。

三、加强执法,强化监督

一是完善执法机构及人员。县林木种苗工作站受县林业局委托组织开展全县林草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工作,以及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全县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县林木种苗工作站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地点位于县接官亭镇,编制8个,现有人员12人,其中专职执法人员及持有执法证人员4人。二是安排了执法经费。为确保县林草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运行,执法产生的费用从工作经费中列支。三是配备了专业技术鉴定设备。结合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项目,维修改造检验业务用房245.5平方米,购置计算机、打印机、光照培养箱、干燥箱、执法记录仪等主要办公、仪器设备42台(套),配备了检验业务用房及仪器设备条件,为开展种苗质量监督检验及林草植物新品种行政执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强化交流、提高水平

为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避免在执法行动中出现不规范执法、程序错误等问题,以多种形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一是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二是加强交流,组织开展与兄弟县相关单位之间的交流、相互学习探讨先进规范的执法经验。通过学习和交流,执法人员能全面准确的.掌握执法内容、法律法规条款适用的范围和实质含义,办案水平和技巧也得到提升,进一步夯实了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基础。

五、创新方式,注重实效

为了取得工作实效,不断创新工作方式,一是在宣传上创新方式,开辟了《种子法》等林木种苗法律法规、条例宣传专栏,二是主动开展服务工作,在全面摸清辖区内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的前提下,主动联系各单位,联系座谈,上门服务等形式,积极主动做好技术指导工作;三是建立了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长效机制,充分调动乡镇林业站一线检查监督力度,公布了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举报电话,明确了专人负责。

六、强化措施、确保成效

(一)加强春季和秋季造林季节种苗抽检。我局安排种苗站牵头负责,退耕办、林业站、苗圃等有关涉及项目负责单位配合,组织林木种苗检验人员对退耕还林、义务植树、产业扶贫、苗圃地等环节苗木进行了抽检,对3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2个树种的3个苗批,按照检验标准要求,测取苗木地径、苗高等指标,涉及银杏、杜仲苗木数量10万株,实际共抽查苗木800株。经过对3家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抽查,苗木苗批合格率为100%。苗木质量总体合格率为99%,其中I级苗占93.4%,II级苗占格苗占5.6%,被抽查的3家种苗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都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在生产经营环节使用标签的单位3家,占100%。已建立档案的单位3家,占100%。有3家实行种苗质量自检,占100%。在检查的3个苗批中,使用一般林木种子育苗的苗批数3个,占100%。育苗种子来源不详的苗批数没有,种苗检验人员对3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现场发放了苗木质量抽查现场意见书和苗木质量抽查结果通知书,并要求对出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二)加强检查生产经营场所有无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行为。我县林业局积极组织领导小组成员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广泛深入到种苗(花卉)交易市场、苗圃、繁殖场、经营门店等场所,重点检查授权品种的繁殖、生产、销售环节有无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违法行为。通过调查,我县目前在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的申请与授权上还是空白,在经营管理中还没有发现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的侵权行为和相关纠纷案件。截止目前,全县共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份,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结合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大检查,抽查苗木花卉生产经营单位和经营门店30余家。

七、后期工作规划

(一)加强宣传力度。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积极争取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支持,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和导向作用,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报道行动的进展情况。通过典型案件曝光等形式,保持对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林草种苗行为的高压态势和震慑力度,提高广大品种权人的知识产权意识和维权意识,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氛围。

(二)完善培训方式,提升执法能力。林木种苗行政执法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属于专业性执法,要高质量地完成执法任务,不仅要求执法人员有比较扎实的林木种苗知识,而且还要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和政治素质。今后,我们将加大执法人员相关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建立一支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的装备精良的林木种苗行政执法队伍。

种苗工作总结 篇6

一、林木种苗生产基本情况

我县国有苗有苗圃和仲堆苗圃两个,苗圃位于镇村,面积252亩,无引水管道,灌溉为自流引水,每年冲毁严重,由于长期没有资金投入,房屋漏水、围墙垮塌,土壤肥力下降,生产利用率低下。仲堆苗圃46亩,土地为租用,与承包商共同经营,现育有红叶李,金丝垂柳,侧柏,金(银)露梅,晚樱、光核桃等树种。

二、存在的问题

(一)苗圃基础设施差,我局现有苗圃始建于八十年代,因资金有限,年久失修,导致圃地肥力下降,制约了种苗生产的有序开展。

(二)种苗技术力量薄弱。随着种苗生产骨干技术人员的退休,我局现有种苗技术人员少,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种苗生产的正常开展。

(三)种苗生产现状与林业发展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由于培育的树种相对单一,不能适应干旱、半干旱地区的造林;四是种苗建设资金投入不足。由于良种选育推广补贴、种子资源保护、种子贮备等种苗专项资金很难落实,导致种苗基础设施陈旧、设备落后。

(四)育苗技术力量薄弱:随着职工平均年龄不断增长,种苗生产骨干技术人员陆续退休,种苗培育技术人材出现严重断层,严重制约了种苗生产的正常开展。

三、建议意见

(一)加大对林木种苗培育苗圃基础建设资金投入,确保苗圃具备能育苗、育好苗的基础条件。

(二)加大种苗培育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促进种苗培育科技含量,同时建议上级组织种苗生产管理及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育苗人员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三)与省林科研项目合作,引进先进培育技术。加强对国有苗圃的科技支撑,以科技提升种苗质量、产量;加大对苗圃技术人员业务知识专业培训,提升综合技能。

(四)与承包商做好营销计划。按照“适地适树适种源”的原则,推荐项目中标方尽可能用本地培育的种苗,以工程项目成活率和保存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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