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燃气安全百日整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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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燃气安全百日整治工作总结 篇1

一、20XX年工作总结

20XX年全省燃气企业在省建设厅和省燃协的领导下,在省燃协安委会的具体指导下,围绕国务院、四川省有关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采取加强安全生产的新方法、新途径,实现了“三个杜绝,两个减少,一个确保”的安全工作目标,并在安全体系建设、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促进了企业生产经营工作的健康发展,现将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各燃气企业按照省燃协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针对全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安全形势严峻的实际,在完善体系、加强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了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二是完善充实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了组织有保障,管理有制度;三是制订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或健全有效的安全应急机制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提高了对突发事故的整体应对能力;四是按《安全生产法》规定建立了事故隐患的举报制度,依靠广大群众,促进了安全管理工作。

(二)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广泛开展安全宣传

一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不断强化员工法律意识,适时邀请政府职能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的宣传;二是积极参加省市安监等职能部门组织的各级领导、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到持证上岗;三是剖析行业内外安全事故案例,从中吸取教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四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安全生产法规及知识;五是按照国家《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积极开展CNG站和工程安装《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证工作;六是搞好三级安全教育及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加强安全检查,狠抓隐患整改

一是按照建设部、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燃气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精神,组织了专项燃气安全检查,进一步强化了燃气设施的巡查工作,促进事故隐患的整改;二是抓重点岗位、部门、部位的安全检查与督促,强化特种设备及设施的日常管理力度,适时进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三是加大安全投入,逐步改善基础条件,购置了燃气检漏仪、抢险车辆、防腐层检测仪,安装了加臭装置等先进安全设备,并运用计算机网络对燃气设施全方位监控。同时,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有针对性地加大了对民用燃气设施及管网改造力度,为管网的安全运行提供了保障;四是认真执行国家及行业燃气技术规范,加强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四)表彰先进,促进安全工作全面落实

20xx年4月在南充召开了四川省城市燃气安全生产工作会,会上对成都煤气总公司等27个单位、李法可等26名同志给予了表彰,对南溪县天然气公司等21名安全工作合格集体给予了通报表扬。通过表彰、促进了全省城市燃气安全工作向前发展。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安全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职工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需进一步加强。

2、管网系统老化腐蚀情况严重,建(构)筑物占压天然气管道及同沟敷设未彻底整改。用户超期服役的燃气器具及设备形成事故隐患。

3、配气站周边建(构)筑物的新建或改扩建,有的造成与站场的安全距离不够。

4、有的用户随意改动燃气设施,形成事故隐患。

二、20XX年安全工作安排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四川省有关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和要求,针对燃气行业特点,现就安委会20xx年工作提出如下安排:

(一)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

1、实现一个目标:即三无,无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资产毁损事故、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2、健全两个体系:即安全工作组织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3、突出三个重点:即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的安全。

4、做好四项工作:即加强安全生产检查;探讨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认证;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及培训;实行“一岗双责”制度(职工既要对本职业务范围内的工作负责,也要对本职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二)主要措施

1、转变观念与完善体系制度建设相结合

各企业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关于采取切实措施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意见》,不断转变观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和执行“一票否决制”,确保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落实到人”。

2、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相结合

进一步完善安全检查的层次化(即公司、部门、班组三级检查机制),明确各级的检查内容及责任。要结合全社会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利时机,抓紧对遗留问题的清理和处置,如:用户违章用气、建(构)筑物占压管道等。继续加强对重点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查,认真开展反“三违”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积极消除事故隐患。在对天然气管网及供用气设施进行普查的基础上,制定管网分期整改实施计划。采取措施,加强对事故隐患的巡查及防范工作,提高对安全事故的预防能力。

3、安全生产与提高工程质量相结合

各公司要认真学习贯彻燃气技术规范,抓好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验收,逐步建立完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做到以安全促质量,以质量保安全。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促进技术水平的提高,积极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及时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和装备,认真执行新、改,扩建“三同时”制度。

4、宣传教育与技术练兵相结合

要认真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夏季三防”、“冬春防火”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等安全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认真做好安全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组织搞好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不断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要牢固树立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的思想。认真吸取行业内的事故教训,切实提高职工对现场事故的预防及隐患的处理能力。坚持安全工作以人为本的理念,有针对性地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充分调动员工对安全工作的理解及热情,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形成自觉关心安全的良好习惯。适时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演练,结合实际,进行修改完善,提高其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各企业要充分认识燃气行业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企业经营活动的首位,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的检查力度,消除各种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乡镇燃气安全百日整治工作总结 篇2

为着力解决社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钟村街结合辖区实际,在全街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强化责任、细化举措、狠抓整改,确保出租屋燃气安全综合整治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部署。成立街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制定新一期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工作重点、任务、目标、范围,要求街道各来穗工作站根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提前谋划、精心部署,确保燃气隐患排查工作全覆盖,不留盲点。

二是全面深入排查,分级分类管理。启动“白+黑”巡查模式,对辖区出租屋开展拉网式“洗楼”排查,在加强来穗人员基础信息数据采集的同时,重点检查出租屋内各类燃气安全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并实行分类管理。对已安装电热水器的出租屋列为“放心户”落实每月一巡,对违规安装燃气热水器的出租屋列为“重点监管户”,实行每周一巡。今年以来,该街共巡查出租屋12.3万余套次,发现安全隐患4655个。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该街整合来穗、城管、消防、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力量,持续开展燃气隐患“清零”整治行动,强力整治出租屋内燃气热水器、燃气器具等燃气隐患问题,并在3天内针对性组织开展“复查”行动,确保整治不走过场,不留死角,隐患不反弹。今年以来,该街共开展燃气专项整治行动17次,拆除违规安装热水器1640台,更换燃气器具125个。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安全意识。通过微信、短信、宣传横幅、屋主会议等多种形式宣传燃气安全知识、开展警示教育等,压实屋主责任。结合入户排查工作,向来穗人员派发宣传资料,讲解用气安全常识,提高其安全用气意识及风险规避能力。今年以来,该街共制作宣传横幅88条,宣传海报500张,派发宣传单张6万余张,组建出租屋主、租客群538个,分批召开出租屋主会议48场,发送相关短信提示26万条。

乡镇燃气安全百日整治工作总结 篇3

为规范燃气市场经营行为,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燃气事故发生,根据《关于在全县开展燃气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精心开展检查工作,切实消除燃气安全隐患。现将工作情况汇报总结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部署落实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统一协调和指挥专项检查工作,镇政府成立“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许学清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毛应科担任办公室主任。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要求,按照“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法”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要求各燃气企业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狠抓燃气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深化对全镇燃气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经营和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和责任追究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努力实现我镇燃气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扩大宣传,增强安全意识

对燃气的危险性及施救方法进行大力宣传,促使燃气经营者、生产者及使用者增强安全意识,使其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经营时,时刻注意安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并增强安全设施建设,从而有效遏制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扎实开展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由镇安办牵头,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消防队、派出所等相关单位和部门协调配合,对辖区内1个天然气储存点、2个液化气销售门市、4个氧气乙炔销售门市开展检查,共出动30余人次,车辆6台次。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的地方,检查组当即严厉指出,指导和督促燃气使用单位(个人)按照要求整改,并要求燃气使用单位(个人)负责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经营意识,消除麻痹思想。

乡镇燃气安全百日整治工作总结 篇4

据县委、县政府安排,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燃气管理股工作人员,对我县燃气供应站及全县各个乡镇的燃气供应网点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隐患、纠正问题、督促整改,并反复注重“回头看”,通过持续不间断的整治,我县燃气企业及供应网点安全生产局面有了较大改观。截此目前,我县燃气行业保持了安全稳定、平稳发展的良好态势。现将我县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取得的成效

1.经过多年以来的宣传工作,以及在大大小小的检查中,我县燃气行业整体还算比较规范有序,对各燃气经营网点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自纠,及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整改事故隐患。不过总体分析我县整个燃气行业,呈现为“低、小、散”现象,即多数经营点基础设施落后,安全系数较低,规模小,经营点布局散乱。多数经营者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但在我局长期的检查和督促中,已经相对以往,有很大改观,多数都能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规范守法的经营燃气。

2.加大宣传力度。今冬入春以来我局已在县人民广场、天河镇、龙岸镇等人流较大的地段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及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活动,印发宣传资料10000份,在县电视台及县城的三个大屏幕进行宣传燃气行业安全知识及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安全知识,向社会公布我县合法燃气销售网点,通过移动、电信网络向全县移动用户发出安全用气知识短信50000条,并通过各村委利用农村大喇叭、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多渠道宣传燃气行业安全知识及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相关知识,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使用燃气意识。

3.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安全用气知识宣传,利用送气、入户检查等机会,持续向广大用户普及安全使用燃气知识,发放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宣传单,要求做到每送一瓶气、每入户检查一家就配送一张宣传单,同时要求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用气安全隐患的用户(如燃气器具安装在浴室、卫生间等狭小密闭空间)告知并记录在案,及时督促整改。一月份实现用户入户检查81573户,检查率96%,发现存在中毒隐患10户,并已全部责令当场整改。

4.已编制《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燃气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主要内容是成立燃气行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联合相关部门,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开展专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全县开展地毯式隐患排查,重点做好出租屋、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村独居户等易发部位的检查,做好灌装燃气、充气站、燃气用具销售和售后服务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治。要加大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力度,取缔不合格燃气用具和黑燃气经销点。目前方案已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5.切实做好信息收集并及时上报。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及时妥善处置并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存在不足和问题。

一是在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排查整治过程中,由于人员少、任务重,很难做到不留死角。

二是用户安全意识还要加强,部分用户不配合入户安全检查和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重点加强各乡镇、各村屯的无证经营情况检查,加强燃气行业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秩序,查处和取缔无证经营和违规经营的行为,保护合法经营,打击违法经营,消除安全隐患,督促燃气经营者认真落实安全经营责任。

2、加大燃气行业的安全检查及执法力度。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依法加强对燃气行业的管理,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排查不安全因素,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供应点,该整改的坚决整改,该取缔的坚决取缔。

3、抓好燃气行业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消防器材不到位或已过期的,坚决要求立即整改;燃气钢瓶到期未检,坚决要求及时送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充装使用;燃气钢瓶超期充装使用的,一律扣押,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4、严把审批关。加强各供应点门面、仓库安全管理,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进行整改。严格坚持高危行业高标准审批制度,对于硬件设施达不到开设经营供应点要求的坚决不予办理燃气经营许可。

5、加强对燃气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燃气安全知识的普及和教育,加大对用户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督促各燃气经营者不断提升安检管理员的专业素质,在入户检查过程中能及时、准确、有效的把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到每家每户,向客户宣传燃气安全使用知识,提高用户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

乡镇燃气安全百日整治工作总结 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盟关于城镇燃气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吸取相关城镇燃气事故教训,及时消除隐患,杜绝燃气事故的发生。现将我市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先后制定印发《乌兰浩特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乌安委发〔20xx〕2号)、《乌兰浩特市天然气安全保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安委办发〔20xx〕85号),转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乌安委办发〔20xx〕88号),层层传导压力,部署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副市长马书刚为组长,市应急局和市住建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治理重点和治理范围,从20xx年10月底开始分时间段至20xx年年末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全面摸底排查,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我市共有燃气企业12家,其中管道燃气企业1家,瓶装液化气企业3家,汽车加气站企业8家。

全市管道总长度114.3公里,其中:中压管道总长度42.3公里,低压管道总长度72公里;天然气管道安装用户3.1万户、通气用户2.6万户(其中:已办卡用户1.6万户,未开户1万户),未通气用户0.5万户;使用燃气的工业企业2家(云红河集团乌兰浩特卷烟厂、兴安盟九州大地饲料有限公司);集中供气商业企业3家(欧亚购物中心、万达广场、金岛);商业用户230户已全部安装燃气报警器,居民已安装报警器约1000户;瓶装液化气企业3家,共服务用户约2.4万户。

三、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

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对燃气场站、管网等设施安全运行情况、液化气充装站、燃气运输企业、使用燃气的学校、医院、文娱场所和星级酒店、景区景点等进行了全面排查,累计排查走访企业、商户、居民用户10000余家,共发现隐患51项,已全部整改完成。

四、突出重点,聘请专家开展专项治理。

为确保隐患排查工作取得实效,11月22日至11月26日,市应急管理局、住建局成立了燃气专项督查检查组,并聘请2名专家,对全市12家燃气经营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突出人员管理、制度落实、燃气管网、消防安全、压力容器(管道)检验检测等重点内容,累计发现问题隐患74项,已全部整改完成。

五、广泛开展燃气安全宣传。

通过“乌市安全生产工作群”“安监站安全生产工作群”向广大燃气用户推送“致每位燃气用户的一封信”短视频宣传片、燃气安全小常识等,并制作50000份《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篇》和《管道天然气安全使用篇》宣传单,通过各办事处发放给使用燃气的居民。通过市安委办的宣传部署,各乡镇办事处相继通过制作短视频、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燃气安全常识,吸取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提升广大市民安全意识。

六、存在问题

一是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安、市场、消防等部门还需进一步加大对非法储存、运输、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的查处力度;住建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的专业性,加快推进问题隐患整改;

二是使用液化气的餐饮场所数量多,排查工作量大,普遍存在钢瓶摆放不规范,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配备不足的问题,特别是大排档、小餐馆业主安全意识薄弱,缺乏燃气使用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三是用气居民用户安全意识有待提高,应急处置知识不足;四是推进居民用户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进程缓慢,目前我市天然气管道使用用户1.6万户,仅约1000用户安装报警器,占比6.25%。

七、取得成效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推进问题隐患整改清零。通过两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企业、部门、专家共计排查出问题隐患200余项,截至20xx年年底,已全部整改清零。二是建立专家指导服务机制。20xx年11月22日至11月26日,市应急管理局聘请2名专家,对全市12家燃气经营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累计发现问题隐患74项,并指导帮助企业整改,有效化解安全风险。三是规范燃气企业市场经营秩序。通过市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的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对“黑气点”、流动“黑气贩”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震慑。四是全面提升企业、市民安全意识。通过市安委办和各部门、乡镇办事处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燃气安全常识,吸取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提升广大市民安全意识。

下一步,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我市将持续推进城镇燃气专项治理,不断巩固专项整治的成效,形成落实责任、安全管理、宣传教育的常态化的工作机制。

乡镇燃气安全百日整治工作总结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盟关于城镇燃气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吸取相关城镇燃气事故教训,及时消除隐患,杜绝燃气事故的发生。现将我市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先后制定印发《乌兰浩特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乌安委发〔20xx〕2号)、《乌兰浩特市天然气安全保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安委办发〔20xx〕85号),转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乌安委办发〔20xx〕88号),层层传导压力,部署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副市长马书刚为组长,市应急局和市住建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治理重点和治理范围,从20xx年10月底开始分时间段至20xx年年末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全面摸底排查,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我市共有燃气企业12家,其中管道燃气企业1家,瓶装液化气企业3家,汽车加气站企业8家。

全市管道总长度114.3公里,其中:中压管道总长度42.3公里,低压管道总长度72公里;天然气管道安装用户3.1万户、通气用户2.6万户(其中:已办卡用户1.6万户,未开户1万户),未通气用户0.5万户;使用燃气的工业企业2家(云红河集团乌兰浩特卷烟厂、兴安盟九州大地饲料有限公司);集中供气商业企业3家(欧亚购物中心、万达广场、金岛);商业用户230户已全部安装燃气报警器,居民已安装报警器约1000户;瓶装液化气企业3家,共服务用户约2.4万户。

三、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

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对燃气场站、管网等设施安全运行情况、液化气充装站、燃气运输企业、使用燃气的学校、医院、文娱场所和星级酒店、景区景点等进行了全面排查,累计排查走访企业、商户、居民用户10000余家,共发现隐患51项,已全部整改完成。

四、突出重点,聘请专家开展专项治理。

为确保隐患排查工作取得实效,11月22日至11月26日,市应急管理局、住建局成立了燃气专项督查检查组,并聘请2名专家,对全市12家燃气经营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突出人员管理、制度落实、燃气管网、消防安全、压力容器(管道)检验检测等重点内容,累计发现问题隐患74项,已全部整改完成。

五、广泛开展燃气安全宣传。

通过“乌市安全生产工作群”“安监站安全生产工作群”向广大燃气用户推送“致每位燃气用户的一封信”短视频宣传片、燃气安全小常识等,并制作50000份《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篇》和《管道天然气安全使用篇》宣传单,通过各办事处发放给使用燃气的居民。通过市安委办的宣传部署,各乡镇办事处相继通过制作短视频、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燃气安全常识,吸取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提升广大市民安全意识。

六、存在问题

一是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安、市场、消防等部门还需进一步加大对非法储存、运输、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的查处力度;住建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的专业性,加快推进问题隐患整改;二是使用液化气的餐饮场所数量多,排查工作量大,普遍存在钢瓶摆放不规范,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配备不足的问题,特别是大排档、小餐馆业主安全意识薄弱,缺乏燃气使用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三是用气居民用户安全意识有待提高,应急处置知识不足;四是推进居民用户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进程缓慢,目前我市天然气管道使用用户1.6万户,仅约1000用户安装报警器,占比6.25%。

七、取得成效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推进问题隐患整改清零。通过两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企业、部门、专家共计排查出问题隐患200余项,截至20xx年年底,已全部整改清零。二是建立专家指导服务机制。20xx年11月22日至11月26日,市应急管理局聘请2名专家,对全市12家燃气经营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累计发现问题隐患74项,并指导帮助企业整改,有效化解安全风险。三是规范燃气企业市场经营秩序。通过市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的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对“黑气点”、流动“黑气贩”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震慑。四是全面提升企业、市民安全意识。通过市安委办和各部门、乡镇办事处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燃气安全常识,吸取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提升广大市民安全意识。

下一步,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我市将持续推进城镇燃气专项治理,不断巩固专项整治的成效,形成落实责任、安全管理、宣传教育的常态化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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