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失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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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失的文章1:遗失的年味

文/cfwriting

“有钱没钱,回家过年,我知道你想衣锦把家还;有钱没钱,回家过年,家里总有年夜饭……”王宝强在《人在囧途》里嘶声竭底地吼叫这首《有钱没钱回家过年》时,我想,所有在外乡漂泊、打拼的旅人及游子,内心深处那根敏感又脆弱的情弦一定会被触动。这根弦的另一头连系着牵挂,饱含着期盼,浸渍着博大而永恒的爱。这根弦的终点就是家,永远向旅人敞开的、心灵温暖的港湾。

每逢佳节倍思亲,尤其是春节,几千年中华民族传统延续的万家团聚的日子,更会刺激外乡人的归家之心。那充满诱惑的年味具有一股极大的震慑力与魔力,能让一切“不回家”的理由与搪塞不攻自破,好无立锥之地。哪怕身在天涯海角,哪怕活得一败涂地,都阻挡不了人们回家过年的决心与毅力。其实,不仅是“有钱没钱”,哪怕是“有事没事”,人们都要“回家过年”。

毕竟,辛苦操劳奔波了一年,那浓浓的年味能够融化生活的一切苦难与不幸。

我也是在年味的强烈吸引下,经受了一次春运的折磨与煎熬,和妻回老家过年,我想重拾那偶尔在梦里浮现的温馨年味。

儿时的记忆里年味香甜醉人。小时候,最盼望的是下雪。不是因为下雪可以堆雪人、打雪仗,而是因为下雪了,年就近了。过年,就能吃好东西、穿新衣服、

领压岁钱、放鞭炮,小年、大年放开肚子吃个够,大年三十,洗个澡,穿上新衣,从大年初一开始到处去拜年,热闹有趣的紧。尽管小孩盼过年,但大人却怕过年。过年,就得置办年货,年货需要一笔不小的开支,那时的中国尚处于改革开放初期,很多农村家庭还挣扎在温饱线上,对于尚闹饥荒的家庭,可想而知,他们对于过年除了犯愁,还很害怕。但是,中国的农民骨子里是质朴的,再穷也会准备一些必须的年货,就连穷得叮当响的杨白劳都给自己的闺女准备了一条红绸线扎头发。老家购置年货也颇有讲究,记得儿时唱过的过年歌是这么说的:“二十五磨豆腐,二十六杀猪肉,二十七杀阉鸡,二十八打糍粑,二十九剁肉糕,三十夜团圆饺。”豆腐、鸡肉、猪肉、肉糕是必备的年货,还有时间的约束,到哪天办什么年货,这是老祖宗几千年沿袭下来的习俗,照章办事,吉利!

因为那时物资匮缺,鸡肉、猪肉都只能是过年才能吃到。每次年夜饭,爸喝了两杯小酒后,都会不厌其烦地跟我重述他们小时候过年抢肉吃的趣事。那时兄弟姐妹多,一年吃不了几顿肉,做年饭时奶奶将大队分给的几两肉混藏在萝卜、白菜中,七八个面黄肌瘦的孩子像饿虎般围着桌子团团转,将碗里的菜翻来覆去,寻找肉的踪迹。一旦找到了一块肥肉,赶紧塞到嘴里,囫囵吞下,防止被其他人从口里抢了过去。找到肉的欢呼雀跃,没找到的锲而不舍,这哪里是在找肉?简直就是沙里淘金。每当回忆那些往事,爸都感概万千,叹息当时生活之艰!

而我记忆最深的则是打糍粑和做肉糕。

让我回味无穷的是糍粑的独特口味,香、糍、黏、软,口感好,有劲道。此外,我更留恋打糍粑的场面,火热而壮观。腊月二十八这天,一口硕大的糍粑缸被轮流抬到各家各户,这是一项需要集体合作才能完成的体力活。我们一群看热闹的孩子则跟着糍粑缸到每家去蹭吃的。糍粑缸放在堂屋里,心灵手巧的女主人将早已洗净蒸熟的上等糯米倒入缸中,诱人的大米香味随着一股滚气弥漫整间屋子。嘴馋的我们眼巴巴地瞅着那些糯米,不停流口水,女主人则会在糍粑开打前舀上几勺让我们先吃。之后,四五个身强力壮的男子用专用的搅棍对着糯米有规律地狠劲击打,随着糯米越打越有磁性,黏劲越足,糯米粘住了搅棍,得用很大的力才能将棍子抽出,所以越到最后越是吃力,越是吃力越得用力,这样才能保证打出来的糍粑细腻而磁软。虽是数九寒天,但是打糍粑的人已是满头大汗。他们随着“一二一”的节奏,围着糍粑缸边打边旋转,小孩则在他们之间穿梭,抓迷藏、做游戏,好不快乐。半个小时后,将打熟的糍粑合力抬起来,“啪”地一声扔在拆下来的半边木门上,用力压成规则的长条状,撒上面粉,冷却后,就切成块状的糍粑,再浸入水缸里保鲜。老家多将面条和糍粑一起煮着吃,下面条时,捞起一块,切成细条状,放在锅里煮熟,和着面条一起咀嚼,别提多来劲!

至于肉糕,则更是老家最富特色的一道招牌菜,是当地红白喜事及过年必备的一道分量极重的主菜。除了所在的城市,没有地方会做这种肉糕,因为独特,很多家庭一年才做一次,换句话,很多人一年才能尝到一次,足见其贵重。其实,肉糕也叫年糕,但绝对和别的地方的年糕不同,可以说得上是独此一家。肉糕的做法是祖传下来的,原材料是鱼肉和猪肉。买上几条两三斤重的新鲜莲子鱼,剔除鱼鳞,切掉鱼头鱼尾(这些鱼头鱼尾用油炸,也是一道美味菜),留下鱼肉最肥的鱼身,剔除鱼刺和鱼骨,刮下细嫩的鱼肉,均匀地剁碎剁细,用清水洗去腥味,盛放在盆子里。然后将刚宰的、肥瘦参半的猪肉切碎剁细,为了提高效率,一般都是用两把菜刀,两手同时开工。在屋外听到菜刀在案板上的“噼啪”声,就知道这家在剁肉糕。然后,将鱼肉和猪肉混合在一个大盆里,用清水和在一起,搅匀拌好,配上一定份额的淀粉,粘合鱼肉和猪肉,要求既不能太稀也不能太稠,再洒上一定量的食盐。最后,将其均匀地倒入蒸笼中,用温火蒸上半个小时,油而不腻的肉糕就做成了。肉糕的做法看似简单,实则和其他菜系一样,关键点在于配方,鱼肉、猪肉、淀粉的比例。这个比例随着时间的流逝在流传中早已遗失,因此很多人完全凭经验,正是因为没有统一标准,各家做出来的肉糕口味均不一样。肉糕的食用方法多样,煎、炸、煮均可,即可当菜,也可当点心,还可以当拌菜,放在火锅里,稍微煮一下,就可以当下饭菜。

和肉糕齐名的是蛋糕。但是,老家的蛋糕不是现在的生日蛋糕,其做法和肉糕差不多,只不过不需要鱼肉,仅需将瘦猪肉剁碎,用淀粉搅匀,将鸡蛋烫成薄饼状,卷上面粉和匀的猪肉,蒸熟即可食用。

直到现在,老家过年家家户户都会在家剁肉糕和蛋糕,虽然它们在市场上可以买到。市场上买的大多配料太假,而且口味和感觉也不如亲手所做。有了它们,才能说年货准备齐全了。并且,父母都会等着子女回家了才剁,看着孩子大快朵颐地吃上刚出锅的肉糕和蛋糕,才是父母最欣慰的事。

不过,遗憾地是,肉糕、蛋糕虽然对老家人是上等的美味佳肴,但是对妻这种外地人,则无福享受了,第一次品尝的她只吃了一小口,就吐了出来。她说,满嘴都是肉,太过油腻了!她居然还闻出了隐约的鱼肉腥味!看到我们大口地吃着滚烫的肉糕和蛋糕,一向吃素的她都看不下去了,躲在卫生间作呕!

也难怪,外地人就是吃不惯这种高能量的食物。几个外地的当嫂子,乃至本省外市的,刚开始都不适应,经过长时间的磨合,才逐渐开始接受并喜欢它们。

陡然换了水土,妻对老家的饮食很不习惯。除了一日三餐都是米饭外,她一针见血地指出,老家的菜有三大怪:第一,碗碗菜都是肉,猪肉、鸡肉、鱼肉、牛肉、羊肉,基本没有纯素菜,看着就反胃。她不止一次私下底问我,你们这里的人怎么这么喜欢吃肉?第二,喜欢吃热菜,不像陕西有凉菜,老家只吃热菜,而且喜欢用火炉或者酒精炉炖菜,将肉和菜炖得入口即化的地步,烫得人嘴皮都破了。第三,炒菜只用两种作料,油和盐,没有其它的调料。而且,因为油是自己种的菜籽油或者茶籽油,炒菜时放入量太多,吃起来很是油腻。

对于妻所谓的“三怪”,我只能解释为风俗。老家人过年喜欢吃肉,这是因为曾经相当长时间的贫穷与饥饿造成的恐惧根深蒂固地影响着老家人民。老家地处大别山,是全国贫困县,没有矿产和资源,没有工业支撑,也没有交通地理优势,只能靠山靠地吃饭,饥饿和贫穷曾长时间困扰着老家人。近些年,随着国家政策的好转,大批年轻劳动力从土地上解脱出来,到经济发达的地区打工谋业,才逐步地摆脱贫穷,日子一天比一天好转起来。虽然口袋鼓了、生活富了,砖瓦房换成了楼房,自行车换成了摩托车、小轿车,黑白电视换成了液晶电视,用上了洗衣机、空调、太阳能等电器,但是过年吃肉的习俗依旧没有改变,只不过的肉的品种由单纯的猪肉扩展到其他市场上能见到的各种肉类。

关于遗失的文章2:对不起,遗失了你,缺席了你的未来

文/雨露清柠

青春有梦,岁月无语,而我终究在流年的荒芜中遗失了你,对不起,亲爱的,缺席了你的未来——题记

下过雨的湖面平静而凄冷,生锈的栏杆独自承载着坚强,熟悉的街角形同陌路,昏暗的灯光摇摇欲坠,水渍倒映出浅浅的倒影,屋檐上留下的水珠滴下深深的往事,如同电影般一一放映。

人们总是宁愿让自己不快乐,宁愿意自己去做傻瓜,也不愿意忘记那些该忘记的、忘记那些曾经的回忆。如果可以记住应该记住的,忘记应该忘记的。或者是忘掉从前,把每天都能当成一个新的开始,那该有多好。可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是那么的难。

这个夏天,来得似乎比往常的更早了,学校的芒果路上果香漫漫,脑袋里勾起那段青涩的回忆,耳朵响起那些牵动心灵的话语,眼睛浮现出那个如花般灿烂的笑颜 ,指尖流淌过那一丝丝温暖的温柔,突然一声知了的叫声,打破了身临其境的美好,于是那些试图用生命拼凑起来的曾经被打散直到消失不见,再也无法寻回,心里顿时空洞得如同自己已不再是自己,只剩下一个空空的躯壳。

翻开那泛黄的书页,轻轻的抚摸着,就像一本稀世圣经般的珍贵和神圣,用尽全力去膜拜,每天含着泪一遍又一遍的诵读,以便将这声声哭泣一并夹杂在书页里,期盼着在若干年的某一个日子里,它会在你偶尔翻开的扉页里悄然落下,声声滴进你心脏。忆起曾经的存在,或许可以小小的弥补未来的缺失,这一刻,这卑微的想法和期许,让我不得不承认,命运还是太残酷,我,还是太懦弱。

阳光下的一抹清影,独自散步在从前街头,前面那些牵着手,肩并肩的情侣,成双成对的景象在任何人的眼里都是好不幸福的一幅美满画卷。回想着哪里似乎还遗留着我们昨日的影子,那么快乐和幸福,我不懂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手边只剩下淡淡的空气,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微笑不再展露,连一点点的嘴角上扬都不愿意吝啬给别人,等到发觉的时候,才明白,在那某一天的某一秒里,我已经遗失了你,你的未来从此不会有我的存在,只剩我一个还留着一个属于你的专属位置,那么现如今的你,是否也在回忆着昨天缅怀着过去,而手边却是握着另外一个人柔荑,把微笑绽放给眼前的人?

晚间的咖啡厅显得更加浪漫,舒适轻盈的音乐悠扬而出,安安静静的品一杯没有加糖的咖啡,喝起来是苦涩的,回味起来却有久久不会退去的余香和甜蜜。透过落地窗看过去,车水马龙,灯红酒绿,在那逝去的日子里,你也曾拉着我的手,小心翼翼的过马路,也曾在我走不动的时候蹲下身子背着我走过那段长长的朝阳大道,月光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那时候,我总是天真的问,如果这条路永远都走不完,那么我们是否会永远就这么一直幸福下去,我就能永远一直偎依在你身旁,不会再感觉到孤单和寂寞,你总是笑着摸着我的头说真是一个小傻瓜,是啊,假如可以重来,我是就想一辈子傻傻的陪伴在你左右,不会像现在这样靠着昨天的回忆走完明天路程,靠着曾经的温暖来温存未来。

春去秋来,花开花谢,我的生命中,有些人来了又去,有些人去而复返,有些人近在咫尺,有些人远在天涯,有些人擦身而过,有些人一路同行,唯独你,在那之后,便再也没有在出现。或许在某天的某两条路的尽头我们已经擦肩,或许我们在不经意中间接结伴同行了一段路程,又在下一个分岔口分别 ,只是我们都未曾发觉罢了。有一种路程叫万水千山,有一种情意叫海枯石烂。有一种约定叫天荒地老,有一种记忆叫刻骨铭心。我记得我们的点点滴滴,却唯独忘却了在何时何地将你遗失,任凭我再怎么努力和哀求也没有人能替我把你寻回,亲手把你送进了别人的未来。

记忆仿佛是一棵树,岁月就如同年轮般给你罩上一层又一层 ,当我想看看当初我们纯粹的样子,拨开一层又一层早已融入肌肤深处的年轮时,剩下的就只有那刻骨铭心的回忆。人们常说:“人生是踏上了就回不了头的路,青春是打开了就合不上的书,爱情是扔出了就收不回的赌注”。 是啊,在这场我倾尽所有的赌局里,我就算赢了全世界,可是却失去了比整个宇宙的核心还重要的你,我试着问问自己,我,到底得到了什么?一场空虚一场梦,这,真的是我想要的一切吗?

远方星空下的轮廓,寂寞的光影,墙上的时钟定格,用悲伤的脉搏写成了想念你的歌,久久的吟唱着不曾停止。在那明媚的阳光下,慎重的开满了花儿,朵朵都是我今生乃至前世对你的期盼,我想着,当你再次走近的时候,可以再次感受到我心灵悸动的颤抖,可以听到我深情的呼唤,在百花的注目下,缘定生生世世,再不分离。然而终究是虚幻的想象,没办法逆转的永恒,就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打开微弱的灯光,细数着曾经的伤,独自熬过一个又一个空洞的今天走向明天,而你此刻是否在依着另一个人甜甜的入眠?梦里再也没有我的出现。

再美的未来,也像一个没有结局的剧本,少了那份唯美,却还是停留在最精彩的时刻突然宣布曲终人散,不带一丝犹豫,戛然而止,给你的曾经,未完没有待续,只能留着美好去回味,留恋的幸福的味道萦绕着,越来越淡,直到最后渺小到什么都没有,就像从来都没有存在过,在某一天回忆起,才想起,对不起,傻傻的我,竟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已经将你遗失,这辈子再也无法踏进你的未来,从此缺席,含着泪眼睁睁的看着别人代替那个原本属于我的位置。

冰封的泪,在那一刻,如流星陨落,跌碎的一地的思念,没入地心,滋养起粒粒痴情的种子。今生缘,睡梦中的容颜,模糊了眷恋的眼眸,情如风,恋如尘,落入沧海桑田,冷漠了一世热情,缘相牵,愿相伴,纤然入红尘,天上人间生死相随,陌上花开,浮云蹁跹,转瞬之间唤醒誓言,然而天涯海角,各在一方,站在最高的山峰,任凭寒风肆意侵袭,拍打着脸颊泛出红红的印子传来阵阵的麻痛,放开声音用最大声贝尽情的呼唤着:对不起,亲爱的,遗失了你,缺席了你的未来,直到那一声声的呼唤清晰的回荡在山谷,似乎应该已经传递到了你耳中,才紧紧的蹲下拥抱着自己,让自己身上感受到一点点的温暖。

关于遗失的文章3:那段遗失在流年的记忆叫高中

文/爱是破碎的心

送同学上车了,心里开始想念了,想什么时候能再相见呢?不是没有离别过,只是很不喜欢那种分别的感觉。心里酸涩着,何时自己那么多愁善感了,是离乡求学的原因吗?离开那美丽的的海岛后吗?开始感觉眼泪是多么容易流下,开始学会一个人应付各种事情,开始学会一个人的生活,就这样,独自开始新的生活了。

高中,那段遗失在流年的记忆。高中,很累,很苦,却很开心,很快乐,很充实。记不清哪天了,同学说很想念那个时候,是因为想念那充实的生活了还是因为大学生活很空虚呢?所以才有那些想法呢。大学很自由,自由的有点累了。慢慢地学会跑网吧度过课余的时间了,慢慢地学会在宿舍对着手机在发呆了,慢慢地学会一个人在夜晚时想念家的温暖,慢慢地学会想念那充满欢声笑语的高中了,慢慢地学会一个人对着天空说我想回去了。回去,回哪去呢?其实是想回到那高中吧!回忆在那遗留着,要回去拿回来。

高一,很高兴自己能考上,因为志愿选的只有一个学校,而自己总是为那个学校在努力,在填志愿时在想考不上以后就不读书了,或许还有更多的原因吧。但真正考不上那应该是很伤心吧!有些话说一说就可以了,不必太死心眼。来到陌生的环境,感觉很落寞,因为一直以来只有自己一个人。不过时间总是能够医治心里的创伤。时间似乎能冲淡一切。新的朋友,新的生活,新的自己。那时的自己只是想到要好好学习。想起那时,习惯最后一个人关好门窗离开教室,习惯默默地听着老师的讲课,习惯陌生环境的独自生活了。重点班,有着老师的希望,有着家长的期待,有着学生的渴望。对于初中三年普通班的我来说,却依然喜欢普通班的感觉。或许是普通的自己才喜欢普通的感觉吧!命运的捉弄吧!我是这么认为的。把我这个原本属于普通班的普通人分到了重点班。有段时间,想象着自己还是在那个不顾一切的班级里,自己沉默在努力奋斗,为了自己的理想努力。可事实毕竟改变不了的,所以重新学习。学习适应重点班的气氛,学习适应老师的鼓励的眼光,学习适应重点班奇妙的眼神。又过了一段时间,分文理科了,体会到相似是多么美好的感觉呢。有了相似的语言,有了相似的理想,有了相似的曾经,所以觉得感觉好好。然后,然后高一就慢慢地过去了。

高二,回忆中自己总是在学习中。时间让同学们都相识了,坐在同一个教室里学习。文科,所谓的要背很多的东西。而事实也证明了。记得自己每天和鸾一起走回家,两个人一起讨论那痛苦的死记硬背,手中总拿着一个本子。那个本子是因为自己弄的吧!所以很喜欢、很珍惜。现在的它应该安静睡在箱子里,那段时间陪了我好久的时间,很辛苦,也教会了我很多。和鸾走在一起,两人的步速有点惊人,太快了,而这个习惯一直到大学还在。同学的提问自己总是笑了笑说习惯了。走在一起来那个人相互背诵随时都有可能要点名的政治,有时会抱怨太难懂了,也时常说一说某某老师的“狠毒”.对于那个背诵自己觉得其实还好,或许是有点理解了吧!想起自己有一次因为低着头看本子,被一个瓶子砸到眼角了。还好没有什么事。父母说过两天就要考试了还被砸到头,真是的。当时自己也没有怎么想,砸到了也没有办法呢,只能等待它好起来咯。要到会考了,大家都很努力,也或许是因为以后不要学那难懂的理科了心里有些放松了吧!后来,后来高二悄悄离去了。

高三,在充实的学习生活中奋斗。要考大学了,高三更努力了。也可能是老师说的大学太好了。可是现在身处大学的自己却不知道好在哪呢?反而想念高三了。高三的教室里同学们都埋头在自己拥挤的空间里,甚至桌上的书已挡住了那小小的脑袋了。高三的地理课印象似乎太深了,不喜欢某老师的教学,虽然他的知识很好,可我还是不喜欢。所以上课时总是埋头做自己的事,默默地听着他有些夸张的语气,可是他还是找上了我,可怜呐!想起来也是,自己的地理本来就是很烂,再加上不喜欢他的教学,地理就这样完蛋了。很正常。也许这是给自己的提醒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还记得有段时间为了坐公交车在还没下课时就整理好东西冲出去了,那段公交记忆依然清晰地记得,拥挤的车子里,浓浓的汗味,话说高三有特权却没有享受到。告别了公交之旅,迎来的是沉重的高考。时间的脚步比我们还快,不知不觉自己已经坐在考场里面了。记得那时的天气热得有点过分了,考场的气氛就像打仗一样紧张的要命。汗直流,时间直走,时间似乎就没有休息的时候啊!终于考完了,心里轻松多了,可是快要知道成绩时又很紧张。对于自己的成绩不想说什么。考得好不好现在说也没有意思了吧!我想。大家如今也不想再说起那一刻了吧!大家自己留着想吧!想着,想着,高三在大家的刻苦中过去了。

高中,那段时间很深刻,如今依然很清晰。如今回想起来感觉耳边回荡着大家拿着政治资料背诵的声音,想起来很开心自己还有这样的一段美好的记忆。是不是“人老”了就常常想起以前的事呢?也许是吧!自己现在也“老”了,老是在处在怀念中。在学弟学妹喊学姐时,觉得人老了就是没办法啊!大学见到很多不一样的人,碰到很多不一样的事,却依然想念高中大家一起奋斗的场景,一起努力的欢乐。好想留住那段时间却没有那种能力,只有把回忆放在心中了,慢慢地回想。

曾经,有段时间叫做高中。很怀念,很想念。如今我们依然记得那段遗失在流年里的记忆叫做高中。

关于遗失的文章4:遗失在传说里的蝴蝶泉

文/杨子叶

不去蝴蝶泉,终生遗憾,去了蝴蝶泉,遗憾终生。这话只有身在其中的人才能真正深有体会。而此时此刻,我就是那个置身于苍山云弄峰下,大师郭沫若手书“蝴蝶泉”边的过客。

雨,又是雨,淅淅沥沥的小雨,可以撑着伞,也可以不用,因为你这边刚撑起来伞,走上三两步,伞的用处就不是防雨了,而是遮蔽热情奔放的大理阳光。刘禹锡的那句“东边日出西边雨”用来形容大理的天气,真是恰当极了。我就是披着淅淅沥沥的雨,迎着热烈奔放的西南阳光,来到梦里寻寻觅觅寻寻觅觅千遍万遍的蝴蝶泉边的。

沿着长长弯弯幽幽的竹林而上,似乎能听得到吹响的竹笛曲,令人沉醉,阿诗玛说蝴蝶泉就在竹林的尽头。我和阿诗玛一路欢歌而行。

其实,现在的蝴蝶泉边已不见成千上万的蝴蝶从四面八方飞来,在泉边漫天飞舞,还有那无数蝴蝶钩足连须、首尾相衔,一串串地从大合欢树上垂挂至水面,蔚为壮观的景象已是昨天的昨天的昨天。但我清楚自己,来看蝴蝶泉,不只是为了来看蝴蝶,当然,能被千万只五彩缤纷的蝴蝶环绕飞舞更好,是圆一个梦里的追寻吧。

那是一个白族阿婆,她很热情,给我和阿诗玛穿上白底绣着粉红花朵的民族服装,从镜头里看,连我都辨别不清那女子是阿诗玛还是白族的金花,她像一朵艳丽的山茶,亭亭玉立。阿诗玛也辨别不清我还是不是汉人张爱爱。我俩的眼里都是笑,连同说话的语气都洋溢着欢乐。阿婆说我们可以穿戴着在这里游玩,直至离开。

四处张望,遍地开满了白族的金花们,五颜六色,花枝招展,婀娜多姿,那眉眼如沐春风,顾盼生辉。如果不是阿诗玛喊我的名字,徜徉在泉边的我早已沉醉在满眼金花们的巧笑中了。

蝴蝶泉是美的,她的美与我梦里的不同,每天,她都被从千里万里之外来的俏丽的金花们环绕着,可以说,她美在人们围抱的幸福中。每天,她还被一个个镜头追逐着,而后被带到她从没有去过的远方的远方,可以说,她美在人们追寻的远方中。而我梦里蝴蝶泉的美不是因为现在她已身为名胜古迹,被万千人追寻,是关于她的名字,是关于她的传说。如果可以,我更愿意回到从前的从前,尽管她不如现在被保护、重视、关注,我还是更喜欢她的最初的原貌,安宁、自然。

离开蝴蝶泉的时候,我和阿诗玛被一个女商贩追逐着,阿诗玛身前的包包已飞满了彩色的已成为粗糙的工艺品没有生命的蝴蝶。我的身边也同样被一些叫卖的商贩环围着,我的包包也一样爬了几只五彩蝴蝶,我和阿诗玛不得不从包包里掏出几张零用的钞票,才得以换得自由身。

车子渐行渐远,我已忘记了梦里昼思夜想的蝴蝶泉的模样,更忘记了真正的蝴蝶泉的模样,尽管我曾亲临她,眼望见她的清澈,尽管我曾在梦里一遍一遍想象着她妖娆的身姿。握着阿诗玛的手,我只听得见在心底里有支离破碎的声音,我的梦,其实,只是曾经的一种美丽而古老的爱情传说,她已刻录在我曾经不泯的记忆里。蝴蝶泉,就在今天,已经从我的梦里,遗失。

关于遗失的文章5:遗失在雨中太湖里的纯真

文/痴者飞叶

初秋九月,平静的夜晚被潇潇的秋雨打破。雨声,爬上了被秋叶掩盖着陈年旧事的窗台;雨点,淋湿了球虫的翅,也淋醒了我遥远的梦。

很小的时候,妈妈说下雨就是天在哭。天为什么哭?不知情由。现在的天也在哭,哭得很大声。没下雨时天还是有点闷热,下了雨才感觉出初秋和夏季的区别:有点冷湿,有点寒意。闷热渐渐地过去,而记忆由清灵灵的雨声,叩开一扇扇沉睡的门。雨滴溅湿窗台,不知谁的思念被拆开,掉落一颗颗珠泪。偶尔一阵闷雷响过,恍惚听见弦断声。

雨声喧哗而单调,砸在窗上,落到街面,又聚在一起奔赴未知的归宿。这声音曾承载多少意象,灌注于无数青涩的诗行,落笔如雨的青春似乎也停伫在遥远的某一段路上。

老屋灰色的瓦总在雨天奏出绵长绵长的音乐,仿佛在遥远的深处回响,模糊而真切,渗透在潮湿的空气里。那时的我喜欢趴在窗台,看着院外。

寂寞穿过空茫的街,如雨急注,无处躲藏。雨水里还是没有期盼中父母回归的脚步声。流浪猫蜷伏在阴冷的巷角,嗅着风雨中的霉味。那时虽有大把的好辰光,却也有一段忧伤漫长的记忆。

可是,毕竟少年不知愁,一会就与伙伴们在雨中玩开了。

那时的我,常常在雨天的院子里跑来跑去。破旧的屋檐下,雨水一滴一滴地从屋顶上滑下来,落在一个破的石臼里。我站在石臼旁边,仰起头看那落下的雨滴,晶亮透剔。然后伸出双手,想把雨水捧在手心,但它们总是从我的指缝里流走。沿着我稚嫩的手臂,流进腋窝。接着一丝丝的冰凉开始在从掌心游离开来,侵染我的整个身心。脚下是油油的苔藓从破石臼一直蔓延到古井边的光滑完整的石块上。

隔壁的小娟也喜欢雨天。不过她总是喜欢撑着红色的伞在雨里玩。我们有时候蹲在井边看自己在幽深的井里的倒影,有时候堆那些被雨水冲洗得很纯净的细沙,有时候捡一些碎瓦片,然后找出好看的收藏起来。

等我玩得身子几乎湿了一半,祖母总会出来,把我拉回屋子里去。然后我们一起在老旧的屋子里听雨,灰色的古老屋瓦抚琴般时而低沉时而清脆地奏着天籁。上中学之后看到余光中的《听听那冷雨》,总是意犹未尽地想起当时的欢乐时光。

雨停之后,我便又来到石臼边。石臼被冲得洁净,里面有一窝水和一些细腻的沙子。我总是试图把里面的水和沙子倒出来,可是石臼很重,我只能把它稍稍的挪动,或者把弧状的石臼一上一下的摇动,很费劲才摇出一点水来。小娟看到后,总是跑来和我一起伸手进去把沙子捧出来,细细地品玩。

稍大一点时,每到下雨天的晚上,我便被村里的先生死死地关在屋里,像个泥猴一样,趴在大大的桌子上,在油灯的闪烁下,一笔一划写“人大天王”,手背上还有先生用烟斗敲的伤痕;边上坐着寂寞的叶娟,她正扮演着待嫁的新娘:盘着发髻、盖着红头盖,一身新装在秋雨中落寞地红。

大人不再让我们自由地去玩水了,可能是怕我们会掉进古井里吧。不写字的时候,我们就在房间里折纸船,有蓬的没蓬的,然后把它们一起放到地上的水流里,让它们慢慢地漂去。小娟撑着伞跟着,看它们漂到外面的小溪里,或者池塘里,最远的漂到了太湖里。有的在半路上便翻船了或是进了水,然后我们又重新折,继续放。祖母有时也和我们一起折,她折的有蓬船总是很精致而且不易沉,我老是趁小娟不在时将祖母的纸船占为己有,然后骄傲地跟小娟说看我的纸船,可以漂那么远。其实,小娟应该知道不是我做的,但她从不点穿。

光阴之水滚滚而逝,无计挽留。想起那些纸船随风漂走,恰似年少的我,单纯而美好,天宽地阔,无知无畏。但当时并不觉得快乐,原来时光是用来回头看的,回头的时候,才会觉出好。

想起折纸船便想到太湖,那时就喜欢雨中游太湖。于是,拿把伞出门。

记忆中的童年,总是喜欢在雨中奔跑。因为快乐所以欢笑,因为兴奋所以奔跑,那么简单那样直接,无需任何遮掩地活着。也许,孩童时期的灵魂是纯真的柔软的原始的,相比成长后市侩功利的人心,更接近生命永恒的本真。

雨中的青石巷,路上没有行人,夜凉袭来,虫鸣低下,仿佛一条空巷;灯火醒着,寂寞而显得空旷。人是一堵颓倾的墙,静寂中,有关时光,小心翼翼地提及,往事大片大片剥落。不知该向谁求祈,能否回到童年?

记忆站在一片秋雨下,无法去触摸;走在雨中,走在一片空旷中,走湿了鞋子和眼睛。

没有什么比雨水落在秋天更加冷清,没有什么比树叶落在雨里更加安静。叶儿还没完全枯黄,叶面上的脉络还很清晰,轻轻旋起,缓缓落下,不惊动清寂的光阴。

不一会,来到太湖边。弯弯曲曲的水里,那绿色的荷叶浮满水面,与盛夏的景象相差异。田田秋叶失去了夏日的伟岸,浮在水上感觉有些疲倦,叶子上也褐斑片片失去了原有的光泽,懒散地打着卷,好似要把自己包裹起来,深沉地随秋风摆动。与之相悖的是那亭亭玉立,出污泥而不染的莲,星星点点的开着,全盛的、半开的、尚羞的,承几滴残雨,恁得清凉。

记得,太湖里的鱼会浮在水面,湖水清澈见底,一眼就能看见鱼儿成群结队欢快地游动。大部分是鲫鱼,没命地在湍急的流水中撒野。三五成群的,往往是一条大鱼在前边引路,后面跟的是一些小的鱼。没有声响的时候,鱼儿的背脊会全露出来,它们的小嘴圆圆的,看得十分清楚,一张一翕,像在吞吐什么似的。如果湖边有了一丁点儿响动,它们会马上潜入水中。看到这个样子,幼小的我就想,它们就好象一个鱼家庭一样,小鱼有爸妈相陪,而我的爸妈却在遥远的上海工作不能陪我。虽然有祖母和邻家的小伙伴,但我还是时常感到和这雨一样要多寂寞就有多寂寞。

眼前飘过江南特有的烟云,景物忽隐忽现,恰似国画中的重淡相间的墨,在随意泼洒中,显出山和水。还有横卧水上的小桥,宛若一道五彩的虹。桥下那片硕大的湖滩,被柔软的湖水包裹成一个放大的逗号,漂浮在水面的绿草成了天然的屏障,这是野鸭最好的栖息地。它们把一枚枚白色的蛋,就下在这片沼泽之中。草丛中游动着鱼和虾,让鸭儿渐渐胖壮起来。不知不觉之中,会有一只只小野鸭从蛋壳中挣脱出来,淡淡的嫩黄,让毛绒绒的小家伙,变得更为可爱。

那时的我已经在读东山小学,常和伙伴们从桥边下湖,游到离岸边几百米远的湖滩上,去找野鸭蛋,只要我们一上滩,那些野鸭慌忙四处飞跑,总是使水面上泛起一串串很长很长的浪花。

在淡淡的回忆中,想起了那些清晰而遥远的往事,在轰轰烈烈的悲喜中,再一次感到岁月的不倦流逝和跳动的脉搏。

迷蒙烟雨里,回忆温馨着,有些模糊,难以和现实的目光对峙。在此,我和我的伙伴们在泥泞的湖边无数次的摔倒,又无数次的站立起来。曾经如此地单纯,如此辉煌的生活过。但是无论青春的火焰曾经燃烧得多么艳丽,沧桑的阴影却永远悄然跟随,如今我只能伴着沧桑,慢慢变老。

在过去岁月里所发生的那些事情,也许微不足道,也许细如飞絮,但让我直到如今思念起来,仍还是这般的亲切。

如今,每日机械地上班下班,机械地挂着笑容,机械地说着千篇一律的套话,再也没有了以前的单纯和激情。

如今,也有许多的伙伴,却再也没有以前伙伴们那样的纯真。许多时候,我总是想用一把尺子,来度量人与人之间的隔阂;许多时候,我依然固执地想揭开思想与思想之间的那层面纱,走进心灵的空间。

许多时候,总是想留下真实,淡忘虚幻。而真实却总是在刺痛我的眼睛,虚幻却让我迷恋。

许多时候,把粗俗藏起,换上一身美丽的外衣,却不能够遮掩那份困惑。

就只有背负一层极沉重的壳,戴一张极可笑的面具,踽踽独行,踽踽独行。

年前曾与中学时代的老同学聚会,一位同学拿出当年毕业时的留念簿。细细翻看,有一段用钢笔写就的文字吸引了我的注意,不由惊呼:此人是谁?字写的很不错。翻过一页,不由莞尔一笑,原来这竟是我自己年少时的作品。这件事被当成了一个笑话,在同学间流传了很久。

年少时的字迹,虽然稚嫩,但字间却流露出一鼓勃勃的生气。多年以后,我的字似乎圆润细致了许多。然而年少时的纯真却早已没有了,多的是一分圆滑与世故。

唉,回不去了,再也回了。也许,我早已把小时候的纯真遗失在雨中的太湖里了。

关于遗失的文章6:遗失在岁月的,我曾死死紧握

文/寄意秋水

指尖飞舞着我的情思,我把悠悠岁月里酸甜苦辣隐于文字,是否有那么一个人,读我,懂我?

——题记

月色苍凉,独坐窗前,月色透过纱帘,地上留下了窗外斑驳的树影。我的心是静的,闲花落地听无声,静得感觉不到心跳,这就是我,喜欢独坐,喜欢独处,喜欢安静,更喜欢在深夜里把自己的心事拿出来晾晾。

我想,前世我是不是跌落忧伤里,不是伤春悲秋,不是为爱伤身,那么就一定是感叹时光无情,似水匆匆。镜中已不见昔日鲜活容颜,任泪水模糊我的视线,我已不敢窥视镜中的我,不用说直视。于是,我渐渐变得忧郁,恍若一梦,曾经,我是那么的活泼天真,对世界又何曾有一丝抱怨?

时过境迁,很多事,散落在遗失的岁月里,想抓住的,远了,想留住的,终是溜走了。我不想去强迫什么,更不想随波逐流,想要的只是一份安静,一份能够让我不为俗事担忧的洒脱。很多人,走失在落花的忧伤里,想挽留的,淡了,想追逐的,终是离别了。就这样,如此安静的离去,不带走一丝眷恋,不带走一片云彩,匆匆而来,匆匆离去,许是不经意的闯入吧!

独立黄昏夕阳下,此时心如止水,云霞绕天,如此的美,美的让人眷恋,让人痴迷,让人陶醉,却也不免让人感伤。在夕阳下,谁不会想到“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曾经,有那么一个人许我承诺,携我手于每个夕阳下,我感动的落泪,而那些美好的誓言,在历经风雨摧残过后,徒留两两相望。我是多么想挽回一切美好,内伤太重,有心栽花,无力浇水。

流年匆匆,当铅华褪尽,会有另一番姿态去面临人生吧!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回首往事,多少未解迷惑依稀在心头,可已经无力去寻找答案。一次次的失落而归,消磨了我的意志,我的信念。也许有些问题永远没有答案,正如爱与恨,分界线是什么呢?懂得的,理解更深了,不懂的,也不想去苦苦询问了。

于是,走散的,越来越远了,淡忘的,越来越模糊了,心就越来越趋近死亡了。死死紧握的手松了,只因我被现实磨平了,却从未将我磨圆滑。

世事无常,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或许不是赶不上,而是计划本身就在变化中,是无法预知前景的。自心死过后,已不再有人怜惜我清减的容颜,怜惜我倾城的泪水。渐渐对凡尘不再眷恋,念的是离俗,恋的是虚幻的世界,无忧无虑的生活着,免了人生八苦:生苦、老苦、病苦、死苦、爱别离苦、求不得苦、怨恨苦、五阴过盛苦。

经历太多,看淡的太多,只是,不曾想过忧伤渐增。如今,不去管“你的快乐路人皆知”,还是“我的忧伤无处遁形”。

那些遗失在岁月长河里的,不管是人、事、亦或是无法逃离的过往,我曾死死紧握,从不曾想过输的如此彻底,如此刻骨铭心。此时心如平静的湖面,任风雨肆意妄为,惊不起一点涟漪……

回到原点,出生时,无欲无贪念,静静等待,一场心灵洗礼……

关于遗失的文章7:遗失的情书

文/高佚

在每个人的记忆深处大概都会有这样一段故事。

起初的他其貌不扬,似乎总是沉默不语,在彼此花样的年华里我们遇见了,也没有什么惊心动魄的事发生,只是有一些含而不露、诉说不清的情愫,漂浮在满是青草香味的空气里。

在一起的日子里,时间总是晃悠悠的。似乎一个眼神,一次短暂的相遇,一段若即若离的距离,都具有某种近乎暧昧的暗示。

分开以后,我们没有感到恋恋不舍,而是慢慢地将他忘记。偶尔,回想起来的时候,也不过是心底浮起一点莫名奇妙的温暖。几乎的,在我们的生命中没有了一点痕迹。直到多年后的一天,命运无意间和我们开了一个玩笑。在旧书的夹缝里掉落了一页信纸,是他的字迹,一笔一划,明白清楚。

于是,当我们努力地追忆往事,悉心地抽丝剥茧,一点一点地展开记忆中隐秘的往事。

原来,年轻的他,一直在用自己的沉默去丈量感情的深度,在渴望与我们的沟通之中,他深刻地感到了命运的无可奈何,所以,他宁愿把所有的一切藏在心底,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埋越深。

多年以后那个讳莫如深的秘密,成了我们心头永远的痛。

原来,我们曾经那样轻易地骗过了自己。早在许多年前,一粒石子就敲开心湖,荡起了层层涟漪。那些年,我们常常不经意间扬起的嘴角,轻易地出卖了心底,只是年轻的我们把时光轻轻地抹去,随意地抛弃。

然而,当青春的激情渐渐淡去,当一切都水落石出的时候,我们才明白了自己的内心,才发现了这个世界的真实和美好。只是如今,那个人早已远去,无论我们如何去追索,如何去守候,年轻的他已如云影飘过,我们能够捕捉到的,仅仅是他的浅浅的微笑,那微笑越来越远,逐渐消逝在日落后的渺渺群山。

如花美眷,似水流年。爱!又如何,莞尔间已隔沧海桑田。

2010年10月

关于遗失的文章8:遗失

我是否会在想起之后又淡忘了那些记忆,还是那些记忆原本就刻画在我的脑海里,只是我没发现而已,我想这种推算的可能性很强吧。 在初三很紧张的气氛下,我居然能有闲空用来抄写诗歌,一本厚厚的手抄诗歌,那时候在课本上还是在课外看见的诗歌一律被我收录在其中,就好比是发现新大陆一样的欢喜,我满心欢喜地时不时拿出来看,我以那种方式去解脱初三恐怖的方式,我摆脱了笼罩在心头的中考的阴影,我曾怕考砸后无颜面对家人,可是我的预算真如我的担心,我中考失利。其实我本来就很讨厌这种应试考试的模式,而且我本来在班上就学习不算好,所以我从头到尾都明白,我只是为了自己的所爱去努力,不会为了考试而放弃所爱。

上高一之后,那本手抄本的诗集还在我身边,我也经常拿到学校去看,可是好景不长,也许别人觊觎到我的手抄本,也许别人嫉妒我,反正那本手抄本就无影无踪了,我家里家外都找了一遍,依然无影迹,我放弃了寻找。但我对诗歌的热爱反而更加浓厚,我无日无夜地写一些别人所不懂得的诗歌,我不求别人懂得其中的道理和含义,我只求别人看了我的诗之后觉得应该是这样就行,其它的我不在乎,反正评头论足是别人的事。

我是个热爱书的人,更加会保管书,要是书被人弄坏了,我的心情比谁都难受。可是也是在高一那年,我买了一本戴尔·卡内基的《人性的弱点》,在手抄本丢失之后没多久,这本书也相继丢了,我怀疑这是一场“预谋”,我相继地丢东西,使我不敢再往学校带东西。

人也许在失去后才会懂得珍惜吧,所以无论是那些打马而过的人,还是我的爱的东西丢失时,对我,无疑如同丢失了生命中原有的一部分。

关于遗失的文章9:遗失的爱情

文/水木青青

那是一个月明的夜晚,长长的沙滩上,海浪一阵一阵地拍打着。

遇到那个女孩时,她正蹲在沙滩上,把一些枯枝一点一点地堆积起来,象是在建一座宫殿。很细心很缓慢,短短的枝条一根一根地凌空架着,然后用打火机“啪”地一声点燃,火苗“嚯”地一声冒了出来。她把火移向那堆枝条,可能是枝条还没完全干,浓烟熏得人直流泪,那女孩一边擦眼泪一边趴在地上鼓动双腮拼命地吹着,看她吃力而坚定的样子,我便过去帮着一起吹,终于,火燃起来了,女孩抬头间给我一个微笑,我却看到她脸上隐隐的泪痕,不由得问道:怎么啦?她说:我失恋了。我惊讶她的坦率,也为自己的冒失而不好意思,我没有问女孩更多的问题,只是小心地添着枯枝条。

女孩站在我边上,一张秀气的脸,大约二十四、五上下,一身白色衣裙,一头马尾利落地扎在脑后,孤单的身影,落寞的眼神,脸上有着淡淡的忧伤,篝火燃起后,她在沙滩旁拿起一把铁锹,把沙一锹一锹地铲起,又一锹一锹地抚平,动作迟缓,她没有说更多的话,但我知道她在埋葬那一段逝去的爱情,如果爱情真的可以用这些沙来掩埋的话,那么这个夜晚我想应该还有其他一些人吧,不知为什么看着那女孩扬起的沙,我也突然伤感起来,这样的夜晚于我又是什么呢?女孩问我,怎么样才能做到遗忘,我怔了一下才告诉她:来一场新的爱情吧,这样可以遗忘那一场旧的爱情。女孩笑笑,随后从边上拿起一罐啤酒,边喝边把手拢成一只喇叭,朝着远处的海大声地呼喊着:“喂——喂-——”那声音有着几许无奈和忧伤,我不知将她丢失的那个男孩可否听到她的呼唤,这茫茫的夜色,除了海的叹息和明明灭灭的灯火,真是寂寞无边。该如何安慰一个失恋的女孩,看着她一脸的忧伤,只是对那女孩说:我们一起跳舞吧。边上有同伴把手机的音乐打开,一首热辣辣的歌瞬间在沙滩上响起,一阵豪放热情的音乐在沙滩上如旋风般地席卷而来,热情而强烈的节奏,震撼得人心里热热的,几个朋友早已摆弄着腰肢,随着强劲的音乐,欢快地跳了起来。我牵起那女孩的手,围着那堆篝火跳起来,女孩边喝着酒边跳动起来,白衣裙,黑长发,如水妖般地翩翩飞舞起来,宽大的衣袖鼓动着四方的风,把流动的乐感散成细细如浪花般的光环,笼罩在每一双流溢的眼睛里,也许舞最能表现一个人的个性,欢快的旋律,优雅的转身,此刻,我想我们都忘了自己是谁,在这夜色里,我对那女孩说:纵情地跳吧,孤独、失恋、寂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今夜属于我们。

我和女孩在沙滩的篝火边跳着舞着,一些亮亮的东西从眼睛里闪出来,不知为什么要流泪,但是,这样的沙滩,这样的篝火,这样的情景,真的让人有流泪的冲动,女孩抓着我的手,一种绵绵不绝的温热在我的掌心升起来,这个夜晚,我和这个女孩跳着一曲只有自己能懂的舞。

后来,我们一起在沙滩上写下了“遗忘”两个大大的字,虽然知道这些字很快就会被潮水冲走,不留一点痕迹,但是,我是想让女孩明白,有些事有些情过了就过了,不必执念于此,生活需要重新开始。

关于遗失的文章10:你是我遗失的风景

文/紫沫汐妍

夜凉,风清,月明。

十字街头,来来往往的行人穿梭不停,红绿灯来回的变换,我却找不到寻找你的路口,直到灯火阑珊,才蓦然发现,你是我弄丢了的记忆,是我遗失了的风景。

一直都以为,你会陪伴我到最后,即使是沧海变成桑田,花落不再有花开,我们之间的缘分也会永世不变。可是终有一天,时间还是冲淡了我们之间的情感,就像是一首正在弹奏着的曲子,却突然断了弦。于是正应了那句话,我们最后还是曲终人散。

曾经你说,我们是两个很像的人,都爱听歌,都爱忧伤,都爱把所有的事一个人扛。所以我们成了最好的朋友,很铁的那种。我不喜欢唱歌给别人听,因为我不喜欢在我的歌声里透露出我的小惆怅,可是在认识你之后,这一切开始变了模样。

其实我不知道为什么三天的时间可以让我们两个人成为至交,我只记得那年的那个夏天,是初三分班,那天我迟到了,只能坐在了最后一排,教室里的人都很陌生,那些我曾经的朋友都不在身边,而你和我一样,一个人。

排座位的时候,老师说自己选,你坐在了第三排中间位置的左边,而我不知不觉得坐在了右边,所以我们成了同桌。也就是从那一刻开始,我们开始了解彼此,开始发现我们的世界构造的很像,我们的思想也不约而同的产生了共鸣,那时我知道,自己找到了知己。

第一次月考,你考了第一,而我破天荒的考出了我三年来的最好成绩,我考了第二,从未想过我也可以做到那么多。还记得出成绩的时候,你跑过来告诉我说我们考的都挺不错,我微微一笑,感觉世界原来这么美好。

我们都是住校生,一个宿舍,靠窗台的下铺,我在东边,你在西边。每天八点四十下晚自习,我们习惯在学校的小广场的秋千上玩好长时间,然后在大家都快离开的时候也赶紧飞奔回宿舍,赶紧拿出洗漱用品直奔洗漱间,我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上这种感觉的,只知道这种很快的节奏可以让我的内心变得平静。最后我们总会赶在熄灯之前完成所有的事情,然后如释重负般躺在床上。

我们一直都是这么好,好的让我骄傲。有一天你的一个发小对我说,说我抢了她的朋友,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朋友是可以抢的。那一天我很难过,仔细想想,的确是因为我的存在,所以让你们变得疏远。其实我也很自私,我希望我是你唯一的知己,是你最信任的的人,可是我也终不是你,不知道你的念想。最后你选择了我们三个做好朋友。

初三的毕业典礼上,我们唱了那首叫心愿的歌,我们从一开始说好的不哭泣,说好的坚强到底,却在那一刻瞬间崩溃。我尽力强忍着眼泪,最终还是在脸庞留下了泪痕。那天你说,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即使我们的当时交情只有九个月,却是你和其他人十几年的交情也相比不了的。你说我们相见恨晚。我想说其实一点都不完,若不是我们相遇在十五岁的年纪,也都有着当时忧郁的心理,也许我们不会发现彼此,更不会最终成为知己。

在拿到高中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天,我们在学校里的摇椅旁很欣喜,因为我们的通知书上写着同一个学校的名字,所以我以为我们还会在一起,还会继续我们的相知相依。可是开学的那一天我们都才知道,原来缘分就是这么偶然,来得很快,消失的也快。我在南校区,你在北校区,中间隔了几十里的距离。

我没有你的联系方式,学校里也不让带手机,我们就这样消失在彼此的世界里。直到有一天我们想方设法终于找到了彼此,可是也仅此而已。你问我过得怎么样,我说挺好,其实一点都不好,我厌倦当时同学之间的明争暗斗,我找不到好朋友。可是你永远都比我幸运,你说你的同学都很好,每天都有好多的欢乐。我只能说你过得好就好。

高中的繁忙的生活加快了我们生活的节奏,我们聊天的时间从每天的十几分钟到后来的没有,我们开始忙我们每天都完不成的作业,开始考虑学术上的问题,开始规划我们的人生,可是我们之间却缺少了无话不谈的那种情感。

后来,我知道你谈恋爱了,男朋友是一个很阳光的男生,我真心的祝福你,希望你们可以一直走下去,永不分离。你的生活更加的繁忙,以至于原来属于我的那一部分开始压缩压缩最后只剩一点点。我可以理解你,因为我知道你把我当做最好的朋友,所以才不用每天联系。

你一直那么阳光,也一直那么幸运,所以身边一直不会缺少朋友,在我看来,你很快乐,我也替你高兴。

高考结束后,你去了济南,我去了烟台,又是不在一起。我是一个不会表达情感的人,即使你一直是我心里很重要的朋友。所以,当我发现我们不在像以前那么默契,不再像以前那么熟悉彼此,我依旧没有做一些该有的举动。

三年的时间,消磨了我们原本的情感。我们曾经都那么相信流年洗刷不掉我们之间的永远,物是人非,曲终人散不会出现在我们的世界。可是我们终究是错了,我们还是输给了现实。

当我迷失在那些路口,你不在在我身边告诉我怎么走出那份阴霾;当我伤心的停留在记忆的窗口,却再也看不到曾经美丽的光景。

疏离的纹絡轻描淡写着我们曾经相信的永远,我再也找不到那些熟悉的感觉,再也没有以前的信念。

是我一不小心在时光的隧道上弄丢了你,所以你成了我永远遗失的风景,是我内心深处最不愿涂抹的一片留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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