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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散文1:酸酸的米醋
文/段新民
童年时食物短缺,醋扮演着重要角色。缺粮少肉,为填饱肚子,能吃的东西都当成了饭食。饭菜起锅,加点醋,调点盐,倒点酱油,酸咸酸咸,迷惑了眼睛,勾起了食欲,便不管好赖一股脑儿吃下去。
母亲是做醋的好手。每年一到冬天,家中第一任务便是腌菜和做醋。腌菜是将茴子白切碎放入瓮中,置入盐块,压上大石头,入味后盛入盘中就着饭吃。而做醋就不那么简单了,从秋后到年关才能完成。
我记得做醋的第一道工序是发酵,即将上一年留下的种曲拿出一块,碾碎后同小米熬制,然后倒入大瓮中。大瓮置于炕头最暖处,还要裹上棉被保温。时间长了,瓮中的东西便变成紫红色的糊状物。瓮中放一木棍,每天搅拌。搅到一定时候,瓮中之物“刷刷”作响,像开了锅的稠粥上下翻滚。
大约过了两月,瓮中之物便发酵成了。父亲将两个大盆搬到炕头,母亲将发酵物加进盆里,再放些谷糠、麸皮,加盖裹被。炕头烧热,我们几个孩子都抢着到盆边去睡。搂着暖暖的盆子,盖着厚厚的被子,嗅着酸酸的味儿,做着甜甜的梦。
醋曲发酵完后,便要“淋醋”。醋曲放入大缸,缸下端有小口,小口旁支大盆。将开水舀入缸中,酸酸的、淡淡的醋液便慢慢流入盆中。夜晚,“淋醋”声汩汩流淌,伴随着母亲纳鞋底扯线的“哧啦”声,窗外或高或低的狗叫声,我们酣然入梦。
制出的醋液还要放到院里结冰,再滴入盆中,叫“困醋”。醋制好后放入凉房,也装壶送给没有做醋的人家,让他们享用。
居于城里,常怀念童年,怀念勤劳善良的母亲和乡亲们,他们年复一年,酿造着米醋,酿造着生活。
食物散文2:美好的食物都在慢慢长大
文/刘春柳
我喜欢回乡下,喜欢乡下清新的空气、幽静的环境,还有那原汁原味的食物。每次回家,母亲都是隆重地招待我们。她看到我们来了,就抓一把米撒在院子里,“咯咯咯”地叫了几声,不一会儿,一群大小不一的鸡就涌了过来。母亲瞄准了对象,迅速下手,抓住了一只大阉鸡。那些鸡吓得四散,但知道危险过后,又聚拢过来吃米。母亲说:“这只鸡已经阉了很久了,肥得都吃不下东西了。”她煮水宰鸡,吩咐我们到她开荒的小菜园里摘菜。这是我们乐意做的事情,撑着一把伞,提着一只小篮子就出发了。
菜园在小溪边,我们摘了绿的豌豆、红的西红柿,拔了绿的葱、红的萝卜,还吃了一些紫色的小野果。溪水清澈,可见小鱼儿在水里游动。我们清洗了葱和红萝卜,它们越发显得鲜嫩可人。
母亲会配菜,白切鸡蘸蒜蓉酱,鸡汤煮粉丝加葱花,红萝卜、豌豆炒鸡胗,西红柿炒鸡蛋,白灼青菜,既清淡又丰富。我们吃得唇齿留香,特别是那白切鸡,那鸡肉与快餐店的大不一样,不但香喷喷的,而且有嚼劲,真的是吃了一块又着想下一块。
一直以来,我不喜欢快餐,觉得把汉堡、鸡腿等东西大块地往嘴里塞是对食物的一种敷衍,是对自己的敷衍,对生活的一种敷衍。这样吃东西,不但没有吃出味道,而且也鼓励了快餐文化,让一切长得又快又壮又好看,但失去了味道,失去了让生活慢下来的心。
美好的食物都在慢慢长大。我们吃东西不只是填饱肚子,其实是在消化一份情感,对土地的情感,对食物的情感,对劳作者的情感。食物里有我们的记忆,有我们对家乡、对母亲的记忆。
记得读大学时,在广州的街道上吃到了一种煎堆,馅料是有点焦味的花生,多像妈妈的味道,顿时萌发了想回家的念头。打电话给母亲,说:“我想吃你做的煎堆了。”她在电话那头笑着说:“回家过年的时候,我做给你吃。”
我尊重像母亲一样在土地上劳作的人们。他们把所养的鸡鸭鹅,所种的秧苗青菜视为宝贝一样。他们能和所养的家禽、家畜说话,能听得见稻子抽穗的声音。他们知道如何选择食物,不会为了“多吃一点才合算”而坏了自己的味觉,撑坏自己的胃口。
每次离开家,从母亲手里接过她养的母鸡下的蛋,还有她种植的蔬菜,我都感到很踏实、很满足。一个人只有亲手种植食物或养殖食物,参与到一个个从无到有的过程,才会更加珍惜食物,更能体会到有感情的食物和没有感情的食物之间的差别。这也是我喜欢到乡镇集市买菜的原因,每天早上,小市场上摆满了乡下人带来的番薯、青菜、香蕉、甘蔗、等果蔬,还有附近渔民打捞的海鲜,活蹦乱掉的,鲜活诱人,有着食物的本质,让人喜欢。卖菜的女人热情地跟我们打招呼:“这番薯叶是今天早上刚摘的,露水还没干呢?”“这虾子是在白水塘捞的,很甜的哦。”当我们从他们手里接过食物,这种感觉跟到超市里买那些冰冻的东西是不一样的。
美好的食物,美好的东西都在慢慢长大。但愿我们能放慢生活的脚步,让心慢下来,慢慢咀嚼生活的滋味。
食物散文3:家乡的食物
文/李益鑫
烙菜馍
读杨闻宇先生的《薯忆》,我不禁想起了家乡那一片碧绿碧绿的红薯地。
杨先生的家在陕西西安,我的家乡在河南洛阳,离得不(是)很远,同属中原地带,风气相似。同样的感情,不免多有感触。
让杨先生深深牵挂的是那香甜胖大的红薯,而让我深深怀念的却是那深绿肥大的薯叶儿。
小时候记得,吃西瓜的时候就是烙菜馍的时候。
母亲最拿手的食物(就)是我最喜欢吃的菜馍。家乡到了夏天几乎家家户户都要烙菜馍,而且是百吃不厌的那种。“家常菜胜似酒席桌”,这道菜可以说是家乡人与生俱来的一种情愫。
犹记得小时候的初夏,妈妈或者阿姨们喜欢领着我们一群小孩子出去放风,最爱去的就是红薯地。一望无际的碧绿,不似草绿,有种青黄的感觉,也不似墨绿,压得人透不过气来,而是一种深绿,那种大自然的绿,绿的你身心舒畅。那时候也正是撒欢儿的年龄,奔着,喊着,跳着冲向那一片碧绿,玩的什么游戏现在已经想不起来了,只是记得那时候天很蓝,树很高,叶子很绿。累了就躺在叶子上面,凉凉的,软软的,伴着好梦沉沉的睡去。印象中,母亲自始至终只是静静的看着我们,笑着嘱咐我们:“小心,别摔倒”。然后自己便隐身于那一片碧海中。等我们醒来时,母亲也已经摘了满满几袋红薯叶,分送给各个小伙伴,一路上笑着回家,不用问,午饭就是我们爱吃的烙菜馍。
小时候没有什么玩具,小小的红薯茎成了我们制作玩具的材料。母亲会教我们用红薯茎编成(项链、耳环、手串等)各种各样的小玩意儿,戴在身上舒坦、好看,满足。她那双手灵巧,纤细,白皙,像挽美女乌发似地把这些大自然的赠与绾结成一团团云髻儿。只是这些年来,父母为了我们姐弟俩奔波劳累,那双手怕是也挽不成什么精致的小玩意儿了吧。
烙菜馍和烙饼差不多,只是多了一道夹菜的工序和一点儿技巧而已。面皮一定要薄,薯叶一定要鲜(烙出的菜馍才清香可口,田野味十足。)吃菜馍必然不能不说“水儿”,这里的“水儿” 就是蘸菜馍的汁水,因为菜馍是不放调料的,所以必定要配水,其实就是蒜泥,剁碎的辣椒加上盐,辣椒酱、香油和水调和出来的。菜馍烙成后,一张切为四份,卷一片来,外面是薄薄的一层面皮,绵软,里面是嫩嫩的红薯叶,蘸上“水儿”,又香,又酸,又辣,又滑,一遍遍刺激着味蕾,这味道也就深深地烙进了记忆里面!
我记得大约是我们还住在老家的时候,那里有一个大院子,母亲就在里面开辟出一片菜园,种上各种时令蔬菜。大了些以后,学了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我们家也有一个百草园,只是没有三味书屋,真好!不用像他们那样不小心就要吃先生的板子。菜园里的蔬菜都是换着花样种的,唯独红薯雷打不动,总是有它的一席之地。有一次,父亲在家,母亲专门为他烙菜馍,院子里有一个大石板,弟弟就坐在上面,父亲把母亲配好的“水儿”端出来,刚转身进屋就听见身后响起了“滴沥沥”的声音,扭头一看,原来弟弟尿在了“水”里面,还天真的看着他傻笑,父亲当时就笑了,抱起弟弟把他抛起来又抱住。直到现在,父亲回想起这件事,总是会不由自主的笑起来。
虽然是同一钟食物,但是家家户户的做法都多少会有点儿不一样,我们家的“水儿”,醋是一定要多的,而且菜馍是卷着吃的,有一次我到朋友家去吃饭,正好也烙菜馍,不同的是他家的“水儿”,醋只是放的适当,而且菜馍是叠着吃的。我当时对那种吃法很感兴趣,回家以后还兴冲冲的给母亲做示范。
如今外出求学,不比小时候天天在家里守着母亲,守着烙菜馍。每每到了夏天,远离家乡的我都会想起母亲,想起她烙的菜馍。我所在的学校与周边相比,饭食条件还是相当不错的,但是——家的味道又怎能改变!味蕾早已被家乡的美味深深的娇惯,轻易又怎能爱上别的美味!家乡有句老话叫做“金窝银窝,不如家里的草窝”,我是多么想念那个草窝,和草窝里红薯叶子烙的菜馍啊!
糊涂面
家里的墙上,挂着一幅父亲的书法作品——《难得糊涂》,我小时候傻傻的以为,它的意思就是难得吃到糊涂面。
家乡到了冬天,每家每户必吃糊涂面。不知是什么道理,大概只是一种习惯吧。说是一种习惯,但我觉得还是因为糊涂面吃起来方便、暖和。糊涂面不挑面,新面老面都可以做,不挑菜,或新鲜或腌制或风干都可搭配。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暖人。冬天,外出的人回家,端来一碗糊涂面,哧溜哧溜下肚,顿时觉得胃里又暖和又舒服。
我小时候是很不喜欢吃糊涂面的。因为它实在是不怎么好看。一锅面条煮的稀巴烂,和上很稠的面汤,再加上一些夏天晒干的薯叶儿,黑乎乎的,我那时候觉得它很像鼻涕里面放了几片烂菜叶儿,宁肯饿着肚子也不吃。母亲疼我,所以她每次都会做上两锅饭。
其实糊涂面是很好吃的。面条煮的稀烂,面糊里加了玉米面,香味绵长,晒干后的红薯叶,加水浸润舒展,散发出一种阳光的味道,再放上几粒油炸花生米,蛮丰富的。调料是不放多的,只须撒上几粒盐籽。一碗吃下来浑身暖和和的,寒冷的冬日就被这一碗面温暖着。
后来大了些,渐渐的对糊涂面的反感也没有恁么明显,终于肯尝它了。
上高中第一次出来求学,母亲送我时和我唠家常:“真是快啊,你已经上高中了,这些年头你都是在我的眼皮子底下生活,小时候真怕你有什么毛病,一落地就赶上计划生育,带着你黑天白夜地躲,你弟和你争奶,常用糊涂面喂你……”。
那时候,我才两岁多,弟弟不过刚周岁,父亲因为工作的原因,经常不在家,奶奶早丧,外婆病重,母亲出门经常是一手抱着弟弟,一手牵着我,其艰辛可想而知!那时经济上也不富裕,所以冬季吃的菜基本上都是夏天腌制好或者风干的。家里的小院子总是整整齐齐的码着几个坛子。大坛子腌白菜,小坛子放糖蒜,黑坛子腌辣椒,红坛子腌萝卜……当然,空地上也会放上几领席子,上面密密麻麻的铺上薯叶儿、白菜、萝卜条,那时候觉得很有趣,原本饱含水分的蔬菜,在阳光下或者坛子里放上几天就变蔫儿了,又干,又皱,现在想想父母不正像这些蔬菜一样吗?为了孩子,慢慢变老。母亲有时候还会晒上一点野菊花,以作泡茶之用,为这冷色调的院子添上一点金灿灿的快活。我的童年很长时间都是在这腌制的味道中度过,慢慢的酝酿,飘远,让我慢慢回味。
长这么大,印象里爸爸只做过两次饭。他几乎没有进过厨房, 一是他生性木讷不知道帮助母亲分担家务,二是他平常有练毛笔字的习惯(正因为此,我打小也跟着父亲学会了写毛笔字,但我还只是瞎画拉,学到的东西都是些皮毛)费心费力效果不大却很占用时间。父亲第一次做饭是我和弟弟小的时候,妈妈病了,爸爸中午回来为我们做了一次糊涂面。我那时候刚刚记事,很好奇在厨房外面偷偷看父亲擀面条。我看见父亲拿起擀面杖,弓着腰将案板上一团不成型的面团擀开,他把面和的太软了,弄了半天也没有弄好,近视镜片上蒙着一层白色的雾气,豆大的汗珠顺着脸颊一滴一滴的滴到了面团里。老实说,那天的面实在不怎么好吃,和母亲相比差太多了。可是母亲却夸父亲做的好吃,不知是什么道理,也许,这就是爱的味道吧。
我们家自爷爷外公那一辈人起就钟爱糊涂面,那个年代物资匮乏,麦子面(白面)是吃不起的,最常见的就是红薯片儿晒干磨成面,薯叶儿晒干做成红薯糊涂面。到了父亲母亲一辈,稍有好转,偶尔还可以吃上一顿白面改善伙食。母亲回忆,当时的白糊涂面真是香啊!到了我们这一辈,白面早已是司空见惯,家里的饭桌上糊涂面的身影却不多见了,父母为了我和弟弟,糊涂面已经不经常做了,我们不在家时偶尔才会做点怀念。只是,小时候家里经济拮据,糊涂面是经常吃的,现在倒是觉得它难吃了,人,真的是很奇怪!如今爷爷外公还健在,可是奶奶外婆早已去世多年了,不知道她们在那边还吃糊涂面吗?如果他们知道自己的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已经厌烦了糊涂面,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想念?
蒸野菜
家乡的蒸菜也是常吃的一种食物。
可以蒸的食材有很多,肉,鱼,菜,面都可。小时候家里经济拮据,不能经常吃肉,长大后渐渐好转,可是对于肉食却是始终提不起兴趣。最爱吃的还是蒸野菜。这其中有两样。一是“虫菜”,二是“麻子菜”,百吃不厌。
家乡有一种野生的灌木,其貌不扬,开花的时候,会长出一种只有一节小拇指粗细长短的菜,毛茸茸的,家乡人叫它“虫菜”。初春,附近的山上或是田野里都会长上这种菜。这时候母亲便会约上三五个姐妹,外出散心,捎带着摘上一大篮“虫菜”。这种蒸菜做法简单,把“虫菜”洗净,裹上干干的面,上笼屉蒸熟;这间隙拍一把大蒜,切一两根辣椒,捣烂,放盐、香油,喜欢酸的还可以稍放上些醋,等菜蒸熟,拌匀就可以吃了。小时候,晚上放学回家,还没踏进家门口,鲜香就扑鼻了,不用问,晚饭准蒸“虫菜”。
麻子菜长的很“清秀”,不过是一二十厘米高,一筷子粗细,颜色翠绿,叶和茎都肥肥胖胖的,鲜嫩可口。初夏时节,麻子菜成熟了。它是野生的,田间地头,菜园路边只要是有泥土的地方便可成长,生命力极强!我们中学的操场上就长了很多的“麻子菜”。初三中考之前,母亲总会去那里给我摘上一些麻子菜,回来给我做麻子菜蒸馍。顾名思义,就是馒头里拌上了麻子菜团。这种做法把主食和蔬菜结合在一起,省事,而且蒸出来的馒头有一股田野的清香味,香软的馒头包着鲜嫩的菜,外面是又香又辣的汁,一口咬下去,开胃,解馋。
今年,老家附近的山要被开发成山顶公园了,连带着外婆的坟要被迁走,我也向学校请了假,回到老家,已是物是人非了。年青人都出去打工了,村里只留下老人和孩子,因这次迁坟,许多游子也都已经回来了。上午,随父母上山,外婆的坟上已经长满了许多杂草。我四岁的时候外婆去世了,这些年来不经常回去,印象里外婆的样子已经慢慢淡忘了,只是家里有张发黄的老照片,那上面外公和外婆慈祥地笑着,无声的告诉我她的样子。想的这些,泪不禁簌簌地落下来。祭奠、开挖、烧纸钱……一切工作做完之后,母亲对我说:“走吧,去山上转转,摘些麻子菜,你外婆生前最爱的就是麻子菜和糊涂面,捎一些些回去,今年(这个)夏天你不在家,麻子菜馍不经常吃,我这次回去好好给你做一顿,你以前可是最喜欢麻子菜馍和烙菜馍的。”
家乡的食物,牵挂着我的胃;家乡的人儿,牵挂着我的心;天上的风筝呵,任你飞得多高,线还是在主人手里,外出的游子呵,任你走的多远,心却离不开故乡。
食物散文4:兴趣就像食物,越丰富越好
文/毕淑敏
一位营养学家曾对我说:“一个人每天摄入的食物,至少要超过十八种。”我吓了一大跳,叫道:“哎呀呀,那么多!肚子里岂不是要开一个杂货店?”营养学家说:“人的成长发育就像建造一座大厦,需要各种各样的材料,比如砖瓦木料、油漆水泥、瓷砖钢窗、浴缸水管……在一个人小的时候,营养越丰富越好,才能保证身体健康、骨骼强壮,长成优良的体魄。”
他的话,我思索了很久。从人的生理想到人的心理,如果说,一个孩子长身体的时候,食物越丰富越好,那么,在发展个人精神世界方面,也不应该偏食,需要从小培养起对世界广泛的兴趣。
小时候我天性好动,每天到处跑来跑去,眼睛看到一个目标,脚步就不由自主地奔过去。眼光可比双腿跑得快多了,这样,人的重心就向前倾斜,接下来的事件就很可悲了,全身凌空飞起,一个大马趴,摔倒在地上。我对于“欲速则不达”这句话的体会,简直刻骨铭心。
我喜欢语文,也喜欢数学。我觉得这两门功课都很重要,一种是说话的学问,一种是计算的能力。人活在世上,离不开与人交流和科学技术两件大事,这就和语文、算术密切相关。要是你连自己的意见都表达不清,就很容易引起别人的误会,这样,一来耽误时间,二来也会增加许多不必要的麻烦。至于数学,是科学的奠基石,就不必我多说了。所以,对于必须掌握的功课,要从道理上明白它的重要性。兴趣和道理,像一对双胞胎,有时候,我们是先有了兴趣,才明白其中蕴含的道理,比如瓦特发明蒸汽机;有的时候,恰恰相反,是我们明白了道理,才逐渐地培养起兴趣。
我十六岁的时候,被分配去当卫生员。当时我伤心死了,觉得自己很倒霉,一天净和脓血、病菌打交道不说,见到的人还没有一个笑模样,都是唉声叹气、愁眉苦脸的病秧子。心想这样干下去,用不了多久,自己肯定也得变成一副苦瓜脸。但是我在理智上知道这个工作还是很光荣的,一个人得了病,就是他一生中最需要人帮助的时候。谁能保证自己一辈子永远健康呢?在别人最需要的时候,能够为人家做一点事情,就应该竭尽全力。
我强迫自己认真地学习医学知识,热情为病人服务,慢慢地就对医学有了兴趣,病人都爱找我看病,说我是个好医生,我后来一直当到了内科主治医师。在从事医学工作二十年以后,因为写作的需要,决定暂时不当医生了。脱下穿了几十年的白色工作服时,我的心里充满了一种难舍难分的眷念,我这才意识到,对医学的兴趣与热爱,已深深地融化在我的血液中。
人的兴趣也应该像吃饭一样,不挑食。世界是这样绚丽多彩,像一台大屏幕的彩色电视机。你要是把自己的兴趣局限在很小的范围,就像一台小小的黑白电视机,限制我们的视野。
食物散文5:小米粒
文/张何忆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米是我们常见的食物,今天,小米粒跑到我们课堂里来做客啦!我觉得很有意思呢!
我让三位小客人躺在我温暖的手心里,仔细观察,它们的形状是不规则的圆形,身上都有一个小缺口,我想应该是它们天生的吧!有趣的是,其中一个小米粒的身上有裂痕,另外两个的身上还有花纹呢!它们的颜色是乳白色的,呈现半透明状。小米粒虽然身材小,但我用手一捏,哇!小米粒竟然很坚硬。于是我又用牙齿一咬,“咔嚓”一声,小米粒被咬成了两半,但是有一半不知跑到哪儿去了,一下子无影无踪了,好像要尽快逃离我的手掌心。我又闻了闻小米粒,一点儿味道也没有。
我把一些小米粒和这三个小不点儿一起放进电饭锅蒸了二十分钟的桑拿,老师打开锅盖,呀!小米粒变成米饭啦!香喷喷的气味扑鼻而来,我忍不住流出口水来。看!小米粒抱在一起可团结了,它们的身体变得雪白雪白的,又大又胖,缺口也不明显了,变得很松软。看着看着,我忍不住吃上一口,真香呀!它在我嘴里有种粘粘的感觉,我仔细品尝了一下,竟然还有一种甜丝丝的味道,真是让人回味无穷啊!
我很快就把饭吃得干干净净,因为“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我知道这小小的米粒,其实是农民伯伯辛辛苦苦用汗水换来的呀!所以我们要珍惜粮食。
食物散文6:提高记忆的健脑食物
文/赵月清
老年人在日常饮食的过程中,可以有意识的吃一些健脑的食物,比如芝麻,核桃,以及其他的食物等。以下推荐5种健脑食物,这些健脑的食物可以帮助老年人提高记忆力,有效缓解健忘的症状。
龙眼肉:中医认为,桂圆是补血益心之佳果,为益脾长智的药。长期食用可改善健忘现象,有强心益智的功效。但是一定要注意量,龙眼肉吃多了容易上火。
鱼类:鱼类中富含的球蛋白、白蛋白、含磷的核蛋白、不饱和脂肪酸、铁、维生素B12等成分,都是幼儿脑部发育所必需的营养素,对改善老年人健忘很有益。
葡萄:葡萄是公认最佳的抗氧化剂之一,能补肝肾,益气增智。葡萄富含营养,被誉为“水果皇后”。葡萄虽好,但每天的食用量应控制在200克内,以免摄入太多糖类影响对正餐的摄取。
核桃:核桃仁含有丰富的营养素,含有人体必需的钙、磷、铁等多种微量元素和矿物质,以及胡萝卜素、核黄素等多种维生素。核桃对人体有益,可强健大脑。不管对于老年人还是孩子都是健脑的代表食物之一。
蛋类:进行这样的饮食护理,也是一种有效地促进患者健康的措施,但要注意适当的选择。鸡蛋、鸭蛋、鹌鹑蛋都可以提倡。鸡蛋中铁、磷以及维生素A、D、E和B族含量丰富。最重要的是,鸡蛋脂肪中含有丰富的卵磷脂。蛋黄中铁、磷的含量较高,也有利于营养大脑。
食物散文7:食物的根脉
文/刘云芳
夕阳坐在房顶的红瓦上,看三棵鼎足而立的柿子树。虽然是冬天,树叶都已落尽,可明晃晃的柿子还挂在树枝上。这些柿子是不摘的,供过冬的鸟食用。可以说,柿子树就是鸟的餐厅。天不亮,它们就来,先是喜鹊,又是野鸽……最晚来的是麻雀。麻雀站在树上就不走了,它们要在西窗下的竹林里过夜。
在北方的农村,拥有这么一片翠竹是很少见的,因此,竹林和鸟鸣成了落日前的一景。年近90岁的婆婆奶(公公的妈妈)坐在炕头,目光粘着墙外那些跳跃的鸟,等待即将来临的黑夜和晚餐。灶膛前,婆婆正在烧火,准备把我做好的枣花馒头放入蒸笼。这是我娘家山西过年时必备的食物。山西是面食之乡,很小的时候,我们就要接受来自母亲或者祖母的训练。直到婚后,我才知道,很多食物的香气是有根脉的,它需要通过一个人的手,移植到另一个家庭里,再扎下根。也许这正是很多食物传承多年而不消亡的秘密。
婆婆家在蓟运河畔的一个小村庄,他们从未见过我说的枣花,眼看着那些白嫩的小兔、长龙、花朵和蝴蝶从一团团面里幻化出来,忍不住赞叹。恰巧那天邻居来串门,拿起手机就要拍,之后便发到了朋友圈。就这样,馒头还没上屉,便迎来好几拨人观瞻。
婆婆嫁进门四十年,无论什么吃食,都要第一个送到婆婆奶的嘴边,这次也不例外。婆婆奶看着热气腾腾的枣花馒头笑了,露出仅有的一颗门牙。令她开心的不只是这馒头,更是团圆的气氛。平时,我们都在城市生活,这小院里只有三个老人居住,婆婆、公公和婆婆奶,三个人的年龄加起来超过了两百岁。这顿饭他们已经盼了很久。猪肉炖粉条、红烧鱼、小鸡炖蘑菇……都是婆婆提前做好的。它们陆续上桌,只等着几个青菜出锅。我代替婆婆担任了大厨的角色,饭炒好上了桌。筷子还没动,他们却开始夸赞好吃。似乎只要一家人围在一起,就已经酝酿出幸福感,吃什么都是美味了。
婆婆奶赞小鱼贴饼子做得好。我原以为那是婆婆的拿手菜,这时才知道,她是从婆婆奶那里学来的。婆婆奶年轻的时候,一家人吃了上顿没下顿。她时常迈着小脚去河边摸鱼,给孩子们做小鱼贴饼子。没想到,后来生活富裕了,一家人还是好这口,每次家宴都少不了这道菜。它像一把钥匙,一下子就把婆婆奶的记忆打开了,当然这记忆也是一道菜,营养了我们的心。
幼年时的婆婆奶常跟在大人后边乞讨。我们已经无数次听她提起一个卖烙饼的男人。瘦小的她站在饼摊前一动不动,那人便问,你跟谁来的?她答,跟我婶。那人又问,你娘呢?她说,我哥腿上长疮死了,我娘心疼,哭病了。那人听完后,就把一整张冒着热气的饼塞进了她的布包。她至今记得他的模样,那真是个好人!婆婆奶一直感恩,并把感恩的态度植进了儿女们的心里。每逢有人来家里乞讨,绝不会让对方空着手走。不只对人,就连鸟也是如此。整个冬天,婆婆不时会在小院里撒下一些谷子。我一开始还纳闷,后来才明白,那是留给鸟雀的食物,为的是让它们顺利过冬。
婆婆端来一碗剩饺子。这饺子来自蓟运河对岸的天津宝坻,是她娘家人送来的。蓟运河畔流传着这样的风俗:家里人要给已经出嫁的姑娘留一碗小年夜的饺子,以示对她的惦念和祝福。传说,它能给人带来好运。婆婆从不会独吞。过去的时间里,她常把这饺子一分为二,给已经没有娘家人的婆婆奶一份。如今,她要将它分成三份,另一份要给我——这个来自千里之外的儿媳。
气氛很快热烈起来。在这个四世同堂的家里,男人们喝着酒,说着今年庄稼的收成和村里新近发生的事情。支撑起这桌饭的三代女人默默分食一碗有着吉祥之意的剩饺子。每一种食物都像一个地图,用气味标识着它独特的根脉,沾粘着浓浓的亲情。
而鸟们的食物也有着它们的根脉,这树上的柿子和树下的谷子,不只缘自于一株植物,还缘自于有着善念的人心。
食物散文8:食物的魔法
文/闫晗
家乡的人在吃上总是费尽心思。朋友最近收到***妈快递而来的槐花、海角和山苜楂,后两者都是胶东特有的野菜。槐花是从树上摘下来的,山苜楂生长在丘陵上,海角长在海滩上,一丛一丛的,如采茶一般只掐尖儿,回家用水焯了,再攥干水分,趁新鲜可以吃掉一部分,剩余的装进小袋冻在冰箱里,要吃的时候拿出来化开,可以延长享用美味的时间。
槐花、海角和山苜楂都是特定时节才有,生长环境独特,可以说是汇集了天地之精华,吃起来有“山的味道”和“海的味道”。
朋友收到的就是这些冰冻的食材,路上它们已经化掉了一些。妈妈跟她详细讲述了这些山菜的来之不易,现在野菜也很稀少,她花了好几天时间采集、加工,叮嘱她说:一定要好好地做,好好地吃,不要浪费了。
朋友前几年刚工作时,妈妈快递来的还是成品食物,家乡的客车不时捎来一纸箱的包子、馒头,各种口味馅料的都有,够她吃一阵的。她说工作忙,回家已经累得不想做饭,凑合两口得了。妈妈心疼她,便每月包一次包子,装进纸箱不远千里而来。朋友还有个妹妹在美国,隔着山海,妈妈鞭长莫及,不能包包子运过去,她有些遗憾。
眼下朋友自己也成了家,成为两个孩子的妈妈,生活更加繁忙。她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抱怨工作累跟妈妈撒娇的小姑娘,不知不觉中厨艺突飞猛进,成了生活高手。朋友圈里常见她晒出自己做了一桌诱人的菜,烘焙的乳酪蛋糕、蛋挞、布丁精美诱人,蒸出的包子馒头和***妈做的没什么两样,显然没有辜负远道而来的食材。
从前看三毛的书,写她结婚后跟着老公,要到非洲的荒漠地区去。老妈心疼女儿,于是家中航空包裹飞来接济,收到大批粉丝、紫菜、冬菇、猪肉干等食品,于是得以在非洲大陆中过上了台湾的生活,甚至家庭“中国饭店”马上开张,食客如云。因是家乡特产,信口开河,把粉丝叫做“春雨”,拿黄瓜条当青笋,也能瞒天过海,颇为有趣。
现在发现,天底下的妈妈都一样,善于把爱放进食材里,装到包裹里送给远方的儿女。只要是远方,即便是大城市,在她们眼中也和荒漠差不多,一定是吃不到家里的美味。许多食物和特产在空中飞来飞去,或者和人一起顺着铁路或公路成批而来。刚靠了码头的船上卸下的最后一网鲜鱼,立刻放上冰块,装于泡沫箱子中送到即将出发的客车上,一路北上。
似乎没有什么比食物更适合表达爱,更能治愈一个人的。会制作美食的人,便拥有了魔法。
和菜头有篇文章说,什么是奇迹,***天天给你做早饭就是奇迹。想来的确如此,一个人天天吃早饭都不是件容易坚持的事情。可总有那么一天,我们这些曾经四体不勤饭都懒得吃的女青年,也如我朋友一般,变成一个可以给别人做早饭的母亲。这个变化的过程,恐怕是更大的奇迹吧。想爱一个人的时候,你不单单有了软肋和铠甲,还会渴望拥有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