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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趣散文1:爷爷的兴趣班
文/朱百平
周六一大早,我在电梯间遇见老张。他带着八岁的孙子去上兴趣班。我随口问:“小家伙上的是什么兴趣班呀?”没等老张答话,孙子小虎就抢着回答说:“爷爷的兴趣班是作文。”
见这小鬼回答得有趣,我就弯下腰对着孩子说:“怎么是爷爷的兴趣班呢?”孩子回说:“是爷爷给我报的班呀,当然就是爷爷的兴趣班了。”我又问,那你还上什么兴趣班呀?小家伙摇头晃脑地说,我上的兴趣班可多了。周六上午是爷爷的作文班,下午是妈妈的英语班,周日下午是爸爸的奥数班,周三晚上还有姥姥的美术班。我一想,这孩子可真可怜,本来双休日可以休两天,可现在只能休半天了。如果学校再留有作业,恐怕连这半天也未必能够保证。老张看我疑惑,告诉我说,现在的孩子和咱们小的时候不一样了,苦呀。家家都一样,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我们一家人也知道孩子很累,但有什么办法呢?
出了电梯,告别了老张爷孙俩,我在心里反复琢磨着小虎说的爷爷的兴趣班的话。心想,老张在单位搞了大半辈子抄抄写写的文字工作,他对孩子的作文自然很是上心。所以一开学他就建议儿子给孙子报了这个作文兴趣班。所以这个班与其说是孙子的兴趣班,还不如说是老张的兴趣班了。另外几个班,不用问,肯定也都是大人的意思。要么是大人把自己的爱好强加给了孩子,要么是怕孩子学习落到人后,才给孩子报的班。几个兴趣班反映的都是大人们的兴趣,未必也是小虎的兴趣。难怪小虎说这些班分别是爷爷、爸爸和妈妈的兴趣班,似乎与自己无关似的。
孩子的兴趣固然可以从小培养,但这不能成为家长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孩子的理由。如果孩子有某方面的兴趣和天赋,家长是应该着力培养。但着力培养的前提也应以孩子的承受力为限。如果兴趣爱好不明显,与其揠苗助长,给孩子报这个班那个班,还不如让孩子快快乐乐,轻轻松松地长大更好。
兴趣散文2:兴趣种种
文/陶子钰
兴趣是什么?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是最精良的罗盘,是万物萌发的种子,也就是猫吃鱼、狗吃肉、奥特曼打小怪兽……其实,有了兴趣就有了动力,有了动力就有了勤奋,有了勤奋也就有了成功。所以说,兴趣,才是成功的基础。
我曾经有过多种兴趣,其中的“开山鼻祖”是在我四岁时。这一年,当奶奶一字一顿地为我念完幼儿版的《西游记》后,我仿佛看见一个神魔交织的世界,让我彻底迷在其中。噢,这个世界里,神仙能飞天,群魔能乱舞,悟空八戒沙和尚各显神通。这样的景象使我萌发了我的第一个兴趣——成为神仙!为此,我还立过一定要创造出“不死药”的志向。这些想法对儿时的我来说十分有趣,也成为了儿时的梦想。我把《西游记》的电视及图书看了一遍又一遍,把这些神魔的样子逐个画在本子上。后来,随着我不断成长,这些“梦想”也逐渐被我遗忘,我也明白了“人终有一死”的道理。
在我七岁那年,我迷上了《爱迪生》全集。从书里,我惊讶地看到爱迪生这位伟大的科学家以不懈的努力,在一生中发明了电灯、留声机等两千多种东西,给人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倍感敬佩!由此,我迅速萌发了人生的第二个兴趣——对科学发明的兴趣!课余之时,怀着浓厚科学兴趣的我,也效仿爱迪生用各种材料做“科学实验”,结果闹出不少笑话。一次,我用点燃的火柴和醋做实验,希望能看见轰轰烈烈的“化学反应”,结果是火柴熄灭了,醋还是醋,只是一把燃烧着的火柴泡进醋的瞬间,熄灭时冒起了一股白烟而已。再后来,当我看见神舟五号成功发射、杨利伟在太空中挥手示意时,我内心充满了崇敬和深深的震撼,那一刻,我又萌发出对航天科技的兴趣!有一天课间,我在学校操场旁的一个土堆上,效仿着神舟五号冲天而起的情景,闭上眼睛竭尽全力地在土堆最高处往空中蹦去,试图飞翔,哦,结果很惨,蹦起后我从土堆上结结实实摔到地上,摔得还很疼!
此后,我先后对老师、机械师、飞行员等多种职业产生过兴趣,但都如流星划过一样,又迅速消逝。正在我茫茫然于各种兴趣之间时,一颗耀眼的星星猛然闪烁在我眼前——这就是历史!
记得那是在八岁的时候,爸爸给我买的一本书:《儿童中华铭》。与其说它是一本儿童励志书,不如说它是一本历史书。这本书用千字文的形式,加上图片和相关历史介绍、说明,构成了一本老少皆宜的史书。当时,我一下子就对它产生了极浓厚的兴趣,每天趴在床边阅读。它就像一泓清澈的泉水,即使我得到许多心灵的感悟,又补充给我大量的知识。对这本书的喜爱,让我对历史产生了兴趣。后来,在我的要求下,爸爸给我买了一部又一部的古今史书,我先后争分夺秒地阅读了《资治通鉴》《汉书》《正说中国三百五十帝》《中国通史》等历史书籍。在书里,我看到朝代更迭,看到残酷斗争,看到盛世太平,看到奸臣弄权。在《岳飞传》里,当看到岳飞被奸臣秦桧谋害于风波亭时,我泪不可抑,并立下要做忠良正直的君子、永不做奸臣的誓言。历史,不但丰富了我的知识和视野,也让我明确做一个有品德的人的目标,更让我有了为国家、为民族奉献自我的志向!
整整七年,我终于稳定了历史这个终生的兴趣,我确立了自己人生的理想——将来成为一名杰出的历史学家!现在,我在班里任历史课代表。在老师们的支持下,我利用历史这个专长,编写了五部历史剧,并和同学们排练演出。在这个过程中,我的组织协调能力、计划安排能力得到锻炼和发挥,更使我树立了努力学习、将来在历史学领域深入研究的决心。
获得一个兴趣,这是偶然。将兴趣不断强化为一种强大的动力,用动力使自己成功,这是必然!
兴趣散文3:兴趣就像食物,越丰富越好
文/毕淑敏
一位营养学家曾对我说:“一个人每天摄入的食物,至少要超过十八种。”我吓了一大跳,叫道:“哎呀呀,那么多!肚子里岂不是要开一个杂货店?”营养学家说:“人的成长发育就像建造一座大厦,需要各种各样的材料,比如砖瓦木料、油漆水泥、瓷砖钢窗、浴缸水管……在一个人小的时候,营养越丰富越好,才能保证身体健康、骨骼强壮,长成优良的体魄。”
他的话,我思索了很久。从人的生理想到人的心理,如果说,一个孩子长身体的时候,食物越丰富越好,那么,在发展个人精神世界方面,也不应该偏食,需要从小培养起对世界广泛的兴趣。
小时候我天性好动,每天到处跑来跑去,眼睛看到一个目标,脚步就不由自主地奔过去。眼光可比双腿跑得快多了,这样,人的重心就向前倾斜,接下来的事件就很可悲了,全身凌空飞起,一个大马趴,摔倒在地上。我对于“欲速则不达”这句话的体会,简直刻骨铭心。
我喜欢语文,也喜欢数学。我觉得这两门功课都很重要,一种是说话的学问,一种是计算的能力。人活在世上,离不开与人交流和科学技术两件大事,这就和语文、算术密切相关。要是你连自己的意见都表达不清,就很容易引起别人的误会,这样,一来耽误时间,二来也会增加许多不必要的麻烦。至于数学,是科学的奠基石,就不必我多说了。所以,对于必须掌握的功课,要从道理上明白它的重要性。兴趣和道理,像一对双胞胎,有时候,我们是先有了兴趣,才明白其中蕴含的道理,比如瓦特发明蒸汽机;有的时候,恰恰相反,是我们明白了道理,才逐渐地培养起兴趣。
我十六岁的时候,被分配去当卫生员。当时我伤心死了,觉得自己很倒霉,一天净和脓血、病菌打交道不说,见到的人还没有一个笑模样,都是唉声叹气、愁眉苦脸的病秧子。心想这样干下去,用不了多久,自己肯定也得变成一副苦瓜脸。但是我在理智上知道这个工作还是很光荣的,一个人得了病,就是他一生中最需要人帮助的时候。谁能保证自己一辈子永远健康呢?在别人最需要的时候,能够为人家做一点事情,就应该竭尽全力。
我强迫自己认真地学习医学知识,热情为病人服务,慢慢地就对医学有了兴趣,病人都爱找我看病,说我是个好医生,我后来一直当到了内科主治医师。在从事医学工作二十年以后,因为写作的需要,决定暂时不当医生了。脱下穿了几十年的白色工作服时,我的心里充满了一种难舍难分的眷念,我这才意识到,对医学的兴趣与热爱,已深深地融化在我的血液中。
人的兴趣也应该像吃饭一样,不挑食。世界是这样绚丽多彩,像一台大屏幕的彩色电视机。你要是把自己的兴趣局限在很小的范围,就像一台小小的黑白电视机,限制我们的视野。
兴趣散文4:借琴
文/张前
为了培养儿子的兴趣爱好,一个多月前,我为儿子报了电子琴培训班,并给儿子买了一架电子琴。
为了让儿子尽快入门,我给儿子规定,每天中午必须练琴半小时。
儿子十分听话,每天午饭后,都会乖乖坐到电子琴前练习新学的曲子。
这段时间,听着儿子生涩但日渐进步的曲子,我们一家人脸上乐开了花儿。
一晃十多天过去了,这天,儿子刚刚吃完午饭,准备去练琴,忽然,“咚咚咚……”传来一阵轻轻的敲门声。我打开门,一看,对门的邻居老王正红着脸站在门口。
“打扰了,请问,你家的琴能借我用一下吗?”老王不好意思地说。
听了老王的话,我快速在脑海中寻找着老王借琴的理由——老王的子女都在外地,家里平常就老两口儿,而且也没听说谁爱好音乐,老王借琴何用呢?我想了一圈儿也没想起一个合适的理由来。我正想问个清楚,可是,看到他面红耳赤的样子,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琴被老王急匆匆借走了,那天中午,儿子没能练琴。不过,我一直留心隔壁的动静,想听到老王家传出的琴声。可是,整整一下午过去了,隔壁没有丝毫动静。这让我百思不得其解,老王借琴究竟做什么用呢?
儿子练琴耽误不得。当天晚上,我想到老王家讨回儿子的琴。可是,我刚走到老王家门口,听到里面传出的这样几句话,我伸出去敲门的手一下子停住了。当时,我听见老王对妻子说:“今天中午终于睡了个好觉,唉,这段时间对门太吵了。”
听了老王的话,我一阵愧疚。当时,我没有回家,而是急匆匆来到商场,为儿子选购了一款电子琴专用耳机。
当然,儿子的电子琴很快就被老王送回来了。老王送琴的时候,我们当面向他表示了歉意。从此以后,儿子每次练琴都戴上耳机,我们家再也没有传出叨扰邻居的琴声。
兴趣散文5:贝壳的故事
文/赵萍
我这个人兴趣广泛又无一精专。就说收藏吧,有陶瓷玉石,也有古钱邮票,虽然都不值钱,但早期的收藏几乎都与我的过去有关,每每把玩,都会引起对当时场景的回忆。
其中一枚贝壳,是我特别看重和珍爱的。它有鸭蛋大小,灰白色的外壳上布满了浅褐色的花纹,腹部是米黄到橘黄色,正中接头的道沟两旁,是对应的两排排列整齐的褐色锯齿纹。我之所以对它情有独钟,是因为它是姥娘传给我的。
姥娘虽是母亲的亲娘,但我们祖孙两代的感情却远远胜出她们母女。我是母亲上初中时生下的,五十年代初期,大龄上学也如文革后成人高考一样时髦。母亲把刚刚满月的我交给她娘,就义无返顾地去济南三中(今省实验中学)读书去了。姥娘将嗷嗷待脯的我接过来,一把屎一把尿把我抚育成人,其间的辛苦可想而知。
记忆中是那个饥馑的年代,一个春日的午后,我饥肠辘辘哭闹着问姥娘要吃的,姥娘拿不出,急得直掉眼泪。那时父母每月都按时把我的粮票寄给姥娘的,可那个月不知为什么,我们迟迟没收到粮票,就饿起了肚子。记得姥爷每次从学校回来的第一句话就是:“收到粮票没有?”那个月我们到底没有收到母亲寄来的粮票,据说是被邮递员给私吞了,那个年月,因缺吃少喝饿死的人不在少数,很长时间我都曾憎恨那个不良的邮递员,随着时光的流逝,我的恨意渐消,不知我那个月的粮票帮到他或他家的孩子多少?
姥娘被我缠得不行,忽然想起什么,从衣柜的活筐里拿出那个东西,姥娘小心地将它送到我耳旁,说道:“这叫贝壳,是大海里的东西。你听听,里面有大海的声音。”幼小的我将贝壳贴在耳朵上,什么也听不见。姥娘笑眯眯地说:“傻妮儿,仔细听。”我好像仍没听见动静,但碌碌饥肠却被这突兀出现的小玩意儿暂时压了下去。
姥娘虽然上了年纪,但对涌现的新事物总是抱着欣喜的态度去欣赏,接受;逢到大苦大难来临之时,姥娘也从不退缩,而是带着一颗永不泯灭的爱心去从容、坦然地面对。姥娘一生命运多舛,少时丧母,年轻又逢战乱和贫寒;文革前,姥爷因所谓的隐瞒历史问题被迫辞别教坛贬家为民,姥娘也完成了一个由“先生娘子”到黑五类家属的转换,但老人从无怨言。记得在左家村四队劳动时,生产队里搞副业做粉皮、需要一个烧火的,谁也不愿意干这个被烈火烤炙的活计,姥娘却应承下来。从秋到冬、从春到夏,她一年四季不停地抱柴烧火,一连两年,原本细腻的皮肤被烈火烤炙成古铜色。那大概是七零年,姥娘竟毫不犹豫地拿出她两年的工钱为我们姐们仨人每人买了一件粉红色的的确良衬衣,我们是梁山大街上最早穿上的确良的女孩儿。姥娘看着我们好开心:“可惜我们赶上这年月,我们那时哪敢想这么俊的衣裳啊!”每年假期,我们走姥娘家,姥娘都是早早为我们摘下树上的枣儿,洗净加上白酒做成醉枣儿犒劳我们。姥娘把自留地里的嫩棒子、地瓜埋在做完饭的锅灰里,那又香又甜的美味极大地满足了我们的口福,丰富了我们童年的记忆。
在她七十岁那年,姥娘还颠着几寸长的小脚,硬同我一起徒步攀登了泰山,看了日出。我心疼她,让她坐索道下山,她却心疼钱,满心欢喜地说:“多少人做梦来泰山都来不了,咱能来就够好的了。”她总能把悲苦用力地、慢慢地咀嚼,直到把苦涩也带上一丝甜味儿,就如同她当年送给我的那枚表面不起眼,胸中却藏娇纳秀,气吞山河的贝壳。
和姥娘在一起,她给了我生活的信心和克服困难的勇气,更给了我生活的激情和做个快乐人的秘诀,使我虽然历经波折,但仍能达观感恩地活着。
如今,姥娘离开我已经十多年,她老人家早已化作一杯黄土。可每每再捧起这枚贝壳在耳边聆听,我真的就听到了大海的轰鸣、大海的韵律和大海的潮声。啊,贝壳原是有生命的,且生命力犹如大海般顽强和久远。
兴趣散文6:小事成就浓浓兴趣
文/刘仲华
邻居茂华有个上小学的女儿浩。小学二年级时,浩因未被推荐参加学校组织的书法兴趣班,触动了自尊心。爸爸对浩说:我们在家学,只要坚持练习,也能把字练好!”爸爸的鼓励让浩来了精神,干脆地说:“行!”
说干就干,茂华带着孩子去书店,结合着学校的柳体书法教材,又购买了其他的书法资料。确定了学习内容,并且规定了每日下午放学练习一张毛边纸。果然,一年后,手能控制住毛笔了。字写的虽不是很漂亮,却顺眼多了,有劲有神了。
班主任见到浩的进步,打心眼儿里高兴。不仅在课堂上重点给她指导,还为她创造了许多实练机会。让她做了宣传委员,负责教室的板报书写。每一次展示和表扬,也是对她的激励和鼓舞。
连年来,浩被学校评为书法小明星。现在她的兴趣正浓,放学回家,不用家长督促,自觉就摆上笔墨纸砚,认真练习。她爸爸深有感触地说:“真没想到,一次小小的不悦,竟然成就了孩子的书法兴趣。”
兴趣散文7:激发学习兴趣 传承国学经典
文/赵菊萍
随着科技的发展,社会的多元化,西方文化的入侵,我们中国传统的经典文化似乎离我们越来越遥远,很多孩子知道淘气包马小跳、樱桃小丸子等快餐文学,却不知道《论语》、四书五经,不知道六艺,不知道屈原的《离骚》……这不能不说是我们教育的悲哀。让学生了解历史,深入中国古典文化,传承国学经典,作为一名语文教师,任重而道远。
优秀的国学经典,孩子学起来觉得晦涩难懂,不感兴趣。所以首先必须激发起学生的兴趣。如何激发学生的兴趣呢?
首先是要把枯燥艰涩的国学经典巧妙地融入语文教学中。在语文教学中,我经常喜欢穿插一些古典文学或名人逸事,如在教学《早》这篇游记散文时,当学生学到“二十四番花信风,一候是梅花,开得最早。”时,我让学生朗诵自己搜集或知道的梅花诗,把陆游的《卜算子·咏梅》和毛泽东的《卜算子·咏梅》进行了比较学习,使学生了解了古今两个大诗人不同的写作风格,使学生充分感悟梅花坚贞不屈、冰清玉洁的高贵品质。
另外,我常常把国学经典编译成一个个生动有趣的小故事。在讲“岳飞抗击金兵精忠报国的故事”时,我就故意问学生,你们知道为什么金兵对中原虎视眈眈吗?在吊起了学生的胃口后,我接着说:“其实这源于千古词状元柳永写的一首词《望海潮》,这首词生动地描绘了一幅国泰民安的游乐图卷。金朝的皇帝在临终前要求儿子一定要攻下中原繁华富庶之地,把词中所描写的三秋桂子、十里荷花供奉在他的陵墓前。”接着我讲述了柳永写《望海潮》这首词的故事,把这首词描写的内容进行讲解。最后我总结说,这首词仅仅只有107个字,一首词引起一场战争,这不能不说是一首传世佳作。我想,多少年后,学生一定还会记得这首词及关于这首词的故事。
其次,充分利用阅读课和文学活动课诵读国学经典。国学经典的精神力量是强大的,他凝聚了前贤圣哲的大智慧,浓缩了华夏文明的思想精辟。走进国学,品读经典,使我们在为人处世、陶冶情操、完善人格等方面指引前进的正确方向。
兴趣散文8:人总得有个兴趣
文/程磊磊
人总要有一个兴趣。大可上升至国家、民族、政治、军事,小可细致如琴棋书画、花鸟虫鱼。人可以把注意力放在思辨的形而上空间,也可以关注壶中天地、一己之性情。
我也有一些兴趣,却广而不专。朋友说我这些不叫兴趣,只是对这些事物有一些好感而已。所谓兴趣,就是要对感兴趣的事物有一定的研究,甚至有一些痴迷。
说起这个朋友,他的兴趣确实让我有一些佩服,因为他的兴趣给他带来了便利,尤其在工作上给他带来了很大的帮助。
他是个做平面设计的设计师,做起设计来像疯子,没日没夜加班加点毫无怨言。一旦停下手头的工作,最大的兴趣就是吃。据他自己说,他小时候家里很穷,平时连一块糖都很难吃到,所以他默默地许下了一个伟大的愿望,那就是努力挣钱,然后周游世界,不为看风景,只为吃尽各地美食。
如今,他那“伟大的愿望”实现了。他几乎每天都醉心于吃。在他看来,吃就应该专心致志,饶有兴趣,而不要三心二意,不要被外界所打扰。
一天,他正在美食街享用梭边鱼火锅,公司老板给他打电话说:“你前段时间做的那种糖果包装有一个大客户很看好,他现在很想跟你面谈一下,你赶快回来!”他一边津津有味地吃着鱼头,一边对老板说:“我现在正在享受美食呢,你让他等着我啊。”
旁边的朋友吓得不轻:“阿辉,你就这样对待客户对待老板啊,不怕饭碗丢了?”他撇撇嘴说:“我手边的这个饭碗更重要!”
有意思的是,在公司等他的客户非但没有生气,还笑说:“因为是个吃货,所以才能设计好的吃货包装。我们等等没关系的。”
朋友因为吃,在他们圈内是出了名的。正因为他有吃的兴趣,那些做食品包装的客户才更看好他,把更多的业务交给了他。
兴趣是一个率真的表现。兴趣越浓,说明他花费的心思越多。所谓“痴”,就是长久地付出不变的感情。能够在一事一物上如此下工夫,这样的人是单纯可爱的。大师林语堂就多年嗜烟成癖,戒也戒不掉,干脆自嘲说:自己死后的墓志铭可以写作“此人文章烟气甚重”。
兴趣不但可以陶冶我们的性情,丰富我们的情感,也可以让我们的生活变得色彩斑斓、更富乐趣。兴趣兴趣,不是一时兴起,而是因为它确实有趣。
明朝人张岱的《陶庵梦忆》中有这样一句话:“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大概意思就是说,一个人若是没有一项痴迷的兴趣爱好,就不值得交往,因为这个人没有深厚的感情。可见,兴趣在人格塑造方面是占很大比重的。
兴趣散文9:兴趣来自阅读
文/谢锋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但在我看来,书不仅是阶梯,还是一艘大船,带领我们驶向知识的海洋。多读书,能开阔你的视野,能拓宽你的知识面,而最重要的是培养了我学习的兴趣。
我喜欢读书始于那本《故事大全》。现在我读过的书也是难以计数,可直到现在我依然清晰地记得,我看过的第一本书就是《故事大全》。当时,我还小,只有7岁,正在上二年级,姑姑给我买了一本《故事大全》。一买回来,我便满怀好奇心地翻了翻。哇,内容真丰富啊!字上面有拼音,故事中还有栩栩如生的彩图,遇到不会读的字就拼拼音,实在太棒了!并且每一个故事都会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比如《螳螂学本领》中小螳螂东学西学,还没学会这一种本领又去学那一种本领,到头来什么也没学会。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论做任何事情,都要先把它做完,再去做别的事情。只有专注才能做成事,不然最后啥事也做不成。正是因为这本《故事大全》,让我爱上了书,与书成为了密不可分的朋友。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看书的种类和数量越来越多。我从以前看故事书,再到童话、寓言,然后便是优秀作文选集、科普着作,直到现在我又喜欢看散文和小说了。比如《朝花夕拾·呐喊》《简·爱》《红楼梦》《三国演义》等等,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昆虫记》。
十九世纪末,一本着作在法国出版了,刚一问世就引起了巨大的轰动,它就是法国着名生物学家法布尔耗费了毕生心血所着成的《昆虫记》。
在这本书中,法布尔用爱的语言向我们描绘了一个异彩纷呈的昆虫世界。螳螂虽然外表看似虔诚,但性情却十分凶猛,常常对过路的昆虫发出致命的一击;蝗虫的蓝翅膀、红翅膀像扇子一样张开,粗粗的后腿能让自己跳的很远很远,但它经常误打误撞,撞到了蜘蛛网上,成为了蜘蛛的美食;人们都说蝉是一个懒家伙,但实则蝉很勤快,反倒是蚂蚁常来抢它的食物;夜空中,萤火虫闪闪光亮,给人无数美好的遐想,殊不知它也有着既高超又残忍的捕食蜗牛的方法;人类对狼蛛的印象并不美好,恐怕是因为看了狼蛛那狰狞恐怖的样子吓到了,但狼蛛也有好的一面,当小狼蛛生下来时,狼蛛妈妈会把它那上百只小狼蛛孩子背在背上,带它们出去晒太阳,做游戏,非常累,可它依然如此;蜘蛛和蜂类都是昆虫界天生的建筑学家,一个把网织得结实又对称,一个把巢建得牢固又精致。在这本书中,昆虫们的习性、劳作、繁衍、争斗都表现得活灵活现,充满了灵性与智慧。
《昆虫记》这本书自问世以来就以优美的笔触、丰富的内涵和独特的视角影响了无数科学家、文学家,以及我们这些普通的读者。法布尔以人性关照昆虫的习性,将专业的知识与真实情感熔于一炉,字里行间洋溢着法布尔对生命的关爱和敬畏,读了这本书也让我对很多昆虫的特点进行了了解,红蚂蚁那种团结合作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狼蛛的母爱也让我感动不已;蜂类的聪明也是让我惊奇不已,竟然用六边形造的巢最牢固,最省材料。这本《昆虫记》培养了我热爱科学,亲近自然和尊重生命的探索精神,让我迫不及待地想去大自然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