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情人的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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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情人的散文1:情人花

文/苑远

第一次见到它是去年在花店里,一眼就喜欢上了它。狭长的叶子,油亮翠绿,用手轻轻触摸有种柔柔的质感,滑滑嫩嫩,如婴儿的肌肤,萌动着无尽的生命力。更令人称奇的是在繁茂的叶子间竟然争相开满了白、紫两种颜色的花。每朵花都是单层的,简简单单的由五个圆润的花瓣和中间一个极小的花蕊组成,文文弱弱的。白色白的纯净,紫色紫的优雅,再加上叶子的嫩绿,三种颜色搭配,那种清新素雅的美及其间弥漫着的淡淡的茉莉香气让我着迷。更让我着迷的是它的名字——鸳鸯茉莉,又叫情人花,多浪漫的名字啊!我喜欢!于是我毫不犹豫地把它捧回家,放在阳台上。自此房间里每时每刻都飘荡着似有似无的茶香,如江南水乡牛背上牧童悠扬的短笛,令人陶醉!

我喜欢它,就像喜欢自己的孩子。我给它追极好的叶面肥,每天浇水、翻土,悉心照料。它也像有了灵性般不负我望,愈发长得茂盛。叶子更亮了,花也层出不穷,永远开不败的样子。即使在冬天它也一样蓬蓬勃勃。窗外白雪皑皑,屋内仍是一片春意盎然。闲暇时,我常常坐在地板上细细端详它。让我奇怪的是这两种花总是交错着生长,紫白相间,如一对情人脉脉相依,这也许就是它名字的由来吧。更让我不解的是为什么一株植物会开出两种不同颜色的花。后来观察的时间长了才发现,原来起初花开的时候全是紫色的,慢慢的颜色一点点儿变淡,就成了白色的了。由于花是一茬一茬开的,开的时间长短不一,看上去就是紫白并存了。这是怎样一种不为人知的默默交流,不细心观察你是看不到的。好默契好神秘的一对情侣啊!这样一来我就有一个大胆的设想出来:远古女娲造人的时候,先造了男人,从男人身上抽了一根肋骨又造了女人。现在鸳鸯茉莉花白色是由紫色转变来的,那紫色的花是优雅高贵的王子,白色的花就应是纯洁美丽的公主了。王子和公主相恋,浓情蜜意,日夜相守,这该是安徒生童话里才有的美妙情节吧。

我喜欢它,喜欢它默默的淡淡的香。与它相对,如相对一个倾心的知己。高兴时,它笑得灿烂,仿佛在分享你的快乐;孤独时,它轻轻相依,给你一个温暖的臂膀;伤心时,它脉脉颔首,更是陪你垂泪到天明;彷徨时,它那沁人心脾的清香丝丝缕缕涤荡你心灵的阴霾,给你指明前进的方向。和它相处的时间长了,就有了感情。有时因为它,我常常忽略了常年在外偶尔回家的丈夫。每次在丈夫面前夸赞它,丈夫总有隐隐的醋意,总要嗔怪一句“它是你的情人吧?”

是啊,它就是我的情人。可就在今年夏天,因为我外出学习,不得不把它交由家人照顾。它是喜水的植物,终因家人的疏忽,十多天没给它浇水。在烈烈的日头下,耗尽津液,死了。当我回到家去看它的时候,叶子和花已落了一地,干瘦得只剩秃秃的躯干了。望着它惨惨的样子,我的心都碎了!永别了,我的情人,都是我的错,我将永远失去你了……

我爱情人花,但我发誓再也不养它了。因为太爱了,也是一种伤害。

关于情人的散文2:小狗和初恋情人

文/湘诗阁

本来想写一篇关于友谊的散文,但不知为什么,眼前浮现出一只小狗,紧接着,初恋情人的脸也浮现在我的眼前。

小狗是上大学时遇到一只流浪狗,初恋情人也是上大学时暗恋的一位兄长;小狗早就被我丢进了记忆的灰尘里,初恋情人的模样也被我存进了发黄的故纸堆。但不知道为什么,今天他们同时浮现在我的眼前。

先说说小狗。

那是我上大学一年级的下学期。一个深秋的早晨,天有些冷,我与同宿舍的女孩一道去教室上课。在拐进入教学大楼时,我们在马路对面的一扇黑色的铁栅栏里,看见一只被冻得瑟瑟发抖的小狗。小狗大概只有一两岁,毛脏兮兮的,有点发黄发黑。它蜷缩在离栅栏不远处的一堆枯黄的草丛里,小小的脸上,一对黑豆般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栅栏外来往的路人。

我很怕动物,包括小狗。但在室友的邀请下,我还是跟着走了过去,并立即被它那双黑眼睛给吸引住了。我们蹲在铁栅栏的这边,它趴在铁栅栏的那边。它盯着我们看,我们也盯着它看。我们跟它说话、朝它笑、逗它叫,它都不为所动,只是静静地看着我们。

下课后,我们发现它仍然趴那儿……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它都趴在那儿。即使早晨的露水很重,地上湿漉漉的,它蜷缩的地点、蜷缩的姿势都没有变。只是那双眼睛,黑黑的、亮晶晶的,随着你的动作上下转动。

小狗从哪里来,***妈呢?这么冷的天会不会被冻坏?它饿不饿?我们问自己,也问它。但没有答案。

有一天早晨,我们特意从食堂买了一个包子,隔着栅栏丢在它脚下。它吓着了,从趴着地地方“腾”地站起来,但随即又趴下去,不看包子一眼,只静静地看着我们,如同一个受尽委屈的小孩。

每天去看看小狗成了我跟室友的习惯,每天讨论小狗也成了我们聊天的话题。但有一天小狗突然不见了,并再也没有出现过。我们从最初的伤感,到怀念,到慢慢淡忘……

再说说初恋情人。

也是我上大学一年的下学期。一个深秋的傍晚,师姐临时通知我,一位已毕业的师兄过来了,跟我们是老乡,建议放学后大家一起聚聚。聚会上,我遇到了他,一个矮矮的、胖胖的、充满阳光的男孩。当然,最吸引人的还是他那双黑黑的、亮晶晶的眼睛,看你的时候笑意盈盈。

两个月后,他来我所在的城市出差,师姐又把我约出来聚会,再次见到他,并相互留了电话。之后,他就开始往我宿舍打电话。我从最初的拘束、紧张,到把他当成无话不谈的朋友。他很少谈自己,但我却很喜欢谈自己。每回通话,我在这边叽叽喳喳地说话,他在那边一声不吭静静地听。只是在快结束时,他叮嘱我要注意身体,吩咐我先挂电话。

渐渐地,我发现自己喜欢接他的电话,喜欢跟他说话,喜欢在他面前撒娇。他也开始出现在我的日记里,出现在我的诗歌里,出现在我的幻想里。我幻想有一天他会捧着一大束玫瑰花站在宿舍门口,给我一个惊喜。

他给了我一个惊喜。那是来年一个初夏的晚上,空气中充满了树叶、泥土的清香,我结束晚自习跟室友回宿舍。在过马路的时候,我被一个声音叫住。我一抬头,就看到马路对面那双亮晶晶的、会说话的眼睛,不知道怎地,我的心砰砰乱跳,脸突然红了。他没有拿鲜花,只是背着一个黑黑的公文包,笑意盈盈地站在宿舍门口的那颗梧桐树下。过了马路后,我才发现他旁边还站着师姐和师姐的男朋友,我似乎变成一个做错事的小女孩,赶紧掩饰自己惊喜、羞涩的情绪,镇定地跟他打招呼……从师姐那儿得知,他在梧桐树下站了4个多小时,只为见我一面。

自从那个晚上后,我就从一个快乐、无忧无虑的女孩,变成一个充满思绪、有了心事的女孩,每天孤独地待在宿舍里等他的电话,悄悄地躲在被窝里写诗歌,傻傻地盯着窗外那颗梧桐树盼望着惊喜。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电话越来越少,聊天的时间也越来越短。终于有一天,我实在忍不住了,拿出他留给我的电话号码,鼓足勇气给他挂了一个电话。当听到那边传来的陌生的“喂”时,我吓得把电话机扔了出去——我很害怕,怕他同事知道我的存在,怕他责怪我打搅他的工作,怕他猜出我的心事。

我开始做有关他的梦。梦里总是在给他打电话,要么找不到电话机,要么打不通电话,要么电话打通了却没有人接,急得我满屋转。一个晚上,还做了个在当时看来荒诞无稽的梦。梦中,他好像是安全局的特警人员,为了工作需要乔装打扮混入黑社会。他不能告诉我他的身份,只是前来跟我告别,要我不要找他了,然后他就滑进了一根长长的管道,消失了……现在回想起,才知道那是潜意识在告诉我,不要痴恋他了,他不是我今生相守的人。

当然,那时的他还是偶尔会给我打电话,我也一如既往地在电话里叽叽喳喳地聊自己,似乎一切都没有改变。直到有一天,他在电话里说要告诉我一个好消息。我充满了期待。他说,他要结婚了。我的心突然一沉,很镇定地说了声恭喜,然后就挂上了电话。

我解放了,有说不出的轻松,但在接下去的一段很长时间里,失落、低沉、悲哀、自怜、忧愁如影相随般缠着我,让我不能自拔,直到一年后我生命中真正的他出现……

敲完上述文字,我突然明白为什么小狗和初恋情人会在十多年后的今天,同时浮现在我眼前。因为,他们曾经在我生命长河的同一个时间段出现过,且以同样的黑黑的、亮晶晶的眼睛吸引了我,并最终消失。

也许在世人看来,怀念小狗跟想念初恋情人的感情不可以相提并论,放在一起回忆更让人可笑。但从客观的角度看,他们都是我曾经情感体验的一部分,只是在当时,我对小狗的感情倾注得少一点,我对初恋情人的感情倾注得多一些。仅此而已。

佛说:空即是色,色即是空。

我不知道小狗是否还活着,我也不知道初恋情人现在身处何方。在我现在的世界里,他们也许根本就不存在。

关于情人的散文3:把老公当情人,你做到了吗

文/王绍德

昨晚,在KTV,一个平时很健谈朋友问了身边的几个女性朋友:“在你们女性看来,是老公好还是情人好?”想不到三个女性几乎异口同声:“当然是情人好”,几个女性表情平静,傻眼了,想想还真是,更多的人都会认为,情人的好更多的是情爱的浪漫和性爱的疯狂。当然我的这一说法有点不文明,但这应该是找情人的人的一种心理和生理反应吧。

情人虽好,但终究是别人的,为什么不扭转一下思想,把老公当做情人来处理呢?大家都知道,老公才是陪伴你一生的那个人,如果我们的女同胞能把自己的老公当着情人来打理,你们的婚姻一定很美满幸福,可谓“一箭双雕”。老公、情人都是男人,都有一份情和爱,就看我们女同胞如何开发罢了。

平凡的生活,不可能激起永久不退,激情的年纪过后换来的是永久的平静,爱情转化为亲情,性爱转化为情爱,风花雪夜变成了油盐醋茶,曾经浪漫的痕迹视乎已经不存在,这个时候,怎么不把自己的老公当做永远的情人?

其实,老公和情人一样,都是你委屈是给你依靠的人,情人,不外乎就是在你孤独的时候,悄悄停留在你视野里的那个人,他会让你忘记一切世俗的烦恼,淡忘有些留存脑海的忧伤,暂时为你排除心灵杂念的琐碎。在欢快时给你一份浪漫,伤感时给你一份轻松,但,这毕竟是租来的,所有权不是你,充其量就是一个租期较长的一个交换而已。其实这些,自己的老公也一定能做到,为什么不把怎么不把自己的老公当做永远的情人?

站在男人的角度说句良心话:男人的底线更容易被击破,你有个家外的男人,说不定,你老公也会有一个家外的女人——

所以,请把感恩送给老公,他为你为家付出了这么多,理应得到你的肯定和专业,居家的日子里,多带带孩子做做家务,要是真的不回家,也要给老公捎句话,不要让自己的老公独守空房。

男人,有他的底线,不管在外有多累,或许不会像你表露出来,都是报喜不报忧,这是他对你对家的呵护和关爱,因为,他怕你担心,所以,你把放在情人上的心思转移到自己的老公身上那不是很好?

把老公当情人,这不仅仅是爱的技巧,更是爱的一种境界!

关于情人的散文4:春,你是我久等的情人

文/大山里的清泉

春天来了,春天终于来了!我们不再翘首以待,朝思暮想。

春天是什么色彩,是白鸽的翅膀,还是晶莹的融雪?春天是什么声音?是清丽的竹笛,还是潺潺的流水?请告诉我春天从哪里来,她怎么会在一夜之间让那么多的枝桠涂上色彩;春风说,这不是花开,这是生命的血液在广袤的大地上奔流;这是生命的体温将这坚冰融化……

初春的早晨,多姿多彩,暖湿的气流在清冷的夜空里转化成一缕缕薄薄的轻纱,又在湛蓝的星空下弥漫开来,在低空中盘旋,在原野里飘洒;一阵暖风吹来,带着新生、发展、繁荣的消息,几乎传达到每一个细胞,几乎漫遍了每一个山寨。

湖那边的山峦已从沉睡中醒来,盈盈地凝着春的盼睐;巍巍群山,岚清雾缭,那历经雪雨风霜的玉兰犹如喜春的女子,恣意舞动她们嫩鲜且缀满粉黛的花瓣,向所有的生灵展示她的纯情、娇艳与妖娆。看,那些迎着春朝晨练的女子,个个纤巧峻秀,妩媚明丽,摇动着阿婀娜多姿的身段在晨风下翩翩起舞,此情此景怎不令人为之嫉妒!

晶莹的露珠,缀满了旷野里的树木花草,在微微晨风中或隐或现,在晨曦下如那深秋的湖水,碧波潋滟,生机盎然;看,那具有象征意义的凤凰树,风临树梢晃摇动,喜鹊喳喳报新春,以其抑扬而清丽嗓音,正向那些还在熟睡中的生灵报送暖春的喜讯,传播萌芽驿动的的声音。

我们怀念春天,我们更期盼春天。无数个寒冷的日夜,我们总是期待你早早地回还,重温我们交融的情感,再次体恤那幸福的瞬间!生命更迭,万物复苏,你的魅力无人可比;是因为有了你的存在,才有今天的遍地新蕾,群芳竞秀;正因为有她的温柔善良,所以我才能不再记起过去的心伤!听,迎春的人们点燃了喜庆的鞭炮,一张张皱眉紧锁的脸庞,终于又喜上眉梢,喜春的人们哼唱着古老的歌谣,在此起彼伏的唢呐声中奔走相告。你,宛如一杯杯淳纯的佳酿,一口口清爽的茶香,令人如痴如醉,总是荡气回肠。

我漫步在春风沉醉的湖岸,眺望那苍翠葱茏的山峦;我看到你曾经身姿,亲切的笑脸,悸动的心啊,怎能不涌来阵阵温暖!哄哄的暖阳生出海面,掠过群山,直射在沉静的湖面,这时的我已情不自禁,在和煦的阳光下,轻轻哼起“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的千古绝唱,叫我怎能忘记,忘记你回程前留下的誓言;叫我怎能不再《忆江南》!

春,你是从天际飘来的一个飞吻;你是高空之巅凝视大地的一双眼睛,你滋润着封冻了的沃土渐渐隆起,催生着草木萌动而生;几多生灵奔你而来,几多物种被你唤醒;春,这一方沃土受到您的恩宠,你是我生命中久久等待的情人!

郎朗的晴空,你正在助我运筹帷幄;飘飞的春雨,是你给了这一方沃土无声的滋润;是你,酿就那桃红柳绿的又一织锦;是你,让那荡漾的春水浸润了曾被板结了一冬的良田;春,你是山乡巧妇酿就的米酒,甘甜浸润;春,你是报晓的神鸡,将酣睡中的人们一一唤醒;天空中,有你采撷的片片花瓣,诗册里,夹带着你永远也不会消逝的那一段情愫的灿烂……

关于情人的散文5:情人元宵双节乐

文/浮生未歇

每到元宵,佛山一习俗万人空巷,传承近500年!在广州佛山肇庆一带,“行通济,无闭翳”的谚语口口相传下来。(“闭翳”是粤语方言,意指忧愁、衰气。)行通济,祈福去……

明天就是元宵节,一提到元宵节,很多广州、佛山人自然而然想到行通济,元宵行通济的习俗已延续超4、500年,行通济是佛山人民在元宵节期间举行的祈福民俗活动,兴起于明末清初,至今已有近500年历史。参加行通济活动的市民,都会手持一把生菜和一个风车,前者寓意“生财”,后者寄托“时来运转”、“一帆风顺”。

通济桥,始建于明代,天启六年户部尚书李侍问发起募捐重修,取名“通济桥”取其“必通而后有济也”之意。民国初年,通济桥附近河道淤塞,已极少往来。解放后,佛山马路多次扩建,通济桥下的河涌被改为暗沟,桥面被改为大马路,这一带再也找不到“桥”的痕迹了。

非常喜欢通济桥的牌坊上高高挂着“通济”的木碑额,一副对联特别耐人寻味:通七堡之游行,逸客寻春,任得渡头饮马;济万人之往来,曲桥跨水,艳称村尾垂虹。岁月变迁,昔日通济桥已踪迹难觅,使年年“行通济”徒有其名,实为憾事。

对联概括了原通济桥的风貌特色,但重建后的通济桥远远逊色于原桥,没有了舟舫如织,没有斜阳映桥如虹,最重要的是,这只不过是纪念原桥的一个景点,没有了原桥的那种真挚、亲切的感情。惜星移景易,古桥断迹,然“行通济”之风长盛。

当西方情人节邂逅中国情人节,在浪漫的烟花中、在浓浓的年味间,让爱更灿烂,让爱更圆满!愿您和爱人更加甜蜜;愿您和家人更加幸福!祝必读社的朋友们情人节元宵节幸福快乐!

关于情人的散文6:煤油灯

文/高骏森

像情人一样爱她,此爱无价。

——郭红玉

和许多人一样,关于走过生命的旧时光,记忆深处,总残留一些或多或少无论怎么挥,也挥不掉的清晰片段。

我出生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期鄂西偏远山村的一户农家。用老一辈人的话说,我们这一代出生的娃娃,是幸运的,也是幸福的。躲过了文革十年的动乱,正是农村改革开放日新月异的大好时机,不愁吃,不愁穿,不用辛苦下地劳作。

可在我的印象中,丝毫没有感觉到这个时代给我带来的幸运与幸福是什么。

四岁那年,父亲和母亲搬了家,由人口密集的村庄搬到了一座无人烟的山上。那儿离村庄很远,缺水缺电,连一条通往乡村像样的路径都没有。四岁的我,在人生的成长路上,大脑里,开始有了些隐隐疼痛的记忆。

夜晚的照明,从最初的电灯变为煤油灯,我这一生怎么也想不明白,父母当初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采取了这样的选择。这不仅仅给我和妹妹的幼年、童年、乃至少年、青春期蒙上了一层厚厚的阴影,也给父母他们自己的婚姻带来了极大的不幸。

因为家穷,也因为物质生活的匮乏,为了照明,父亲购买了一个大胶壶,每当煤油用的差不多的时候,就搭车去往县城,到一家卖煤油的店里购买一大壶回来。母亲则在家里将一个圆柱体形状的玻璃瓶清洗干净,放到通风的地方把里面的水汽吹干,找一个比玻璃瓶上身瓶口稍微大一点儿的穿孔铁盖眶进去,把瓶子里面灌满煤油,然后把一条破旧不能再穿的裤子里面的皮筋抽出来,做成一根灯芯。把灯芯从瓶口呈直线直穿到瓶底,再在瓶口用一块铁皮把皮筋套牢,让它直立起来,留有2厘米的长度,最后在皮筋的头上用煤油浇湿,就成了一个完整的煤油灯了。等到天黑看不见周边其他物体的时候,母亲或是父亲擦一根火柴,用火苗点往那根事先做好的灯芯上,皮筋因有了煤油的滋润,便有了火苗,发出了微弱的光亮,直至全家人上床睡觉才将它熄灭。

就这样,我从四岁开始一直到十六岁初中毕业,煤油灯伴陪着我走过了生命中最重要的年岁。对于妹妹,从她哇哇啼哭落地的那一天开始,也伴随着她走到十六岁。

1989年,我年满六岁,到了上小学的年龄。9月1日开学那一天,母亲把我送进了乡村小学报了一年级。在当时整个小学,只有我一人离学校是最远的,也只有我一人的家庭是没有电灯,点煤油灯照明的。因为文化的差异太大,父亲和母亲的感情极度不和,经常吵架打架,在我上小学之前既没有读过学前班,也没有得到大人的启蒙教育。第一学期结束后,我的名次在班上排最后几位,被班主任通知留级。

母亲拿着成绩单看完我的成绩后,并没有像其他同学的父母那样劈头盖脸对我一顿大骂和猛打。相反地,她立在门口沉思良久后,才把我叫到她的身边,摸着我的头语重心长地说:“你是一个聪明的孩子,这次考试你的成绩很差,留了级,并不是你一个人的错,我跟你爸爸有很大的责任,我们对不起你。从今天开始,每天晚上妈妈都会抽出一点儿时间来,帮你辅导功课。相信在妈妈的辅导下,加上你本身就潜藏的天赋,在下个学期,你的成绩一定会从最后跑到最前的。”

母亲的这番话,在当时,我似懂非懂。看着母亲的脸和眼神,我努力地点了点头。从此,每到天黑不能再在外面做事时,吃过晚饭,母亲便在一盏昏黄的煤油灯下辅导我的功课。

因为环境简陋,我没有专门的课桌,更不用说有属于自己的书房。每天晚上写作业,也没有一个固定的地点,有时趴在灶台上,有时在一张破桌子上或是凳子上,有时候,就直接趴在地上。为了灯光照的明亮一些,我总喜欢将煤油灯放在离书本最近的位置,低着头抓着铅笔,在母亲的辅导讲解下认真作业。母亲讲得很仔细,也通俗易懂,加上我本身就具有的悟性,学习成绩真的就起来了。第二个学期,我的成绩从原先的最后上升到了全班正数前三名。

因为每天晚上我都要写作业,煤油灯的光亮又很微弱,书本上的字字迹看起来总是很模糊,于是,写完作业的时间也就相对要长一些,这样,煤油自然而然也就烧的快一些。父亲是一个没有读过几句书的人,思想很偏激,脾气又暴戾,见煤油用的飞快,便不满起来,开始对母亲同我打骂,说书读与不读没有什么大不了,自己没有读书照样在吃饭。受到了父亲的威胁,母亲也不敢再大胆地在晚上教我太长时间了。到一定的时间,尽管作业还没有写完,我也不敢再继续写下去,怕引来父亲的不满,而发生意想不到的恐惧。只有等到早晨早早起来,从书包里掏出本子继续把昨晚没有写的作业写完。

煤油灯的燃烧会发出一种声音。这声音只有你靠近它并且不要发出任何声响的时候才能听见。燃烧的声音跟秋天夜晚从草丛里面弹琴的蟋蟀极为相似。煤油是液体,皮筋是固体,两者经过化学反应,会生成另一种物体——火苗。于是,这声音的发出是一种很自然的现象。

当灯芯燃烧到一定尺寸时,就要用一根铁丝把积压在上面的黑黑尘垢给剥掉,不然的话,火苗就会变得越来越微弱,到最后甚至会熄灭。而且,当灯芯烧到接近瓶口时,就要用钳子夹住灯芯的头轻轻用力拔一小结上来,继续点火照明,直到灯芯拔的不能再和瓶子下面的煤油接轨时,就要另换一根新的灯芯了。煤油也是,当瓶子中的煤油淹没不到灯芯时,就要开始往瓶子中添加煤油了,否则,当灯芯燃烧到一定程度后,就会自动熄灭。一般情况下,父亲和母亲都会在天黑之前,将瓶子里面的煤油检查一遍,看是否需要加油,如果需要,就在趁天黑之前看得见,将它加满。若等到天黑稳了,再发现瓶子里面没有油,或者是油不够,添起来就会麻烦许多。

写作业的时候,因为光线昏暗,也没有课桌,我总喜欢把头低的不能再低,眼睛几乎贴在书本上了。由于煤油灯就挨在书本的前面,不管是我一抬头还是一低头,很自然地,额头前面的头发就要被火苗烧一小撮。当头发和火苗接触被点燃后,就会发出像氧气跟铁发生氧化后产生的四氧化三铁般刺刺的声音。这个时侯,我总会以最快的速度把头闪开,并用小手去摸被火焰烧过的头发,总会捏住一小撮黑色粉末,并且会发出一种焦味。家人个个都说很臭,只有我感觉它有一股特殊的香味,比火烧的香肠还要香。就连煤油,每次当父亲在往煤油瓶里添加煤油时,我总喜欢凑上去用鼻子闻一闻,那种特有的香气,至今我都对它怀有一份特殊的恋情,难以用文字形容出来。

用煤油灯照明,是相当不方便的,光线不明亮暂且不说,只要稍稍外面有一点儿风,火苗就会左右摇摆。在这个时候,就要有人赶紧用手去护着火苗,让风进不来,否则,火苗就熄灭了,就又要浪费一根甚至是几根火柴才能将它重新点燃。

妹妹从出生就没有点过电灯,也不知道电灯的特殊功能性。有一次,我们一家四口去大姨家做客,因为聊天聊的太晚,起身时天已黑的看不见了,大姨便劝父母,今晚就在这里过夜,不要回家了。妹妹同我还有表弟,也就是大姨的儿子在一起玩耍。表弟跟妹妹是同龄,只比妹妹大九天,命运却和妹妹完全不同。表弟生下来就点的是电灯,而且左邻右舍的玩伴也很多,见识也比妹妹广泛许多。当我们正玩的带劲的时候,忽然外面起风了,妹妹正站在电灯最近的地方,看见外面起风,她以在家点煤油灯的惯性动作,赶忙跑过去用她小小的手心去护着灯泡,怕它被风吹灭。一瞬间,就被我看见了,为了维护妹妹的面子,也为了维护我自己的小小尊严,慌忙跑过去拉开妹妹的小手,嘴中告诉妹妹这是电灯,不是煤油灯,再大的风也是吹不灭的。同一时间,也被表弟看见了,因为年龄太小,表弟说的一番话在当时让我相当窘迫与难堪,直到现在,我仍能清晰地记得当时的情景与他所说的话语:妹妹真的是山上下来的人,什么都不懂,电灯怎么会被风吹灭呢?山巴佬一个。这句话一出口,妹妹因为年龄还很小,不懂得其中的意思。当然,表弟也纯粹没有其他任何意思,只是信口而出,童言无忌。但是,那时的我,已经有7岁,并上了小学,有了一定思维的辨识。听见表弟的这句话,当时我心里非常难过,更不敢抬头见表弟,非常气愤地拉着妹妹的手回到了座位上,乖乖地坐着,不管表弟再怎么叫唤,我都不准妹妹去跟表弟玩耍。

事隔多年,如今妹妹已是两个女儿的母亲了,很多关于童年的点滴记忆,都如风般消失的没有了任何踪影,唯有这件事,每当看见某一类似的情景,都会牵动我那根扎在心底深处的神经,像惊雷般响起来,随之就是幼年的妹妹傻傻地去用小手护电灯泡的幻影,以及表弟的那番话语,我的心像针扎般将疼痛好久,眼泪扑簌簌直往下掉。

煤油灯伴随着我同妹妹一路成长,也伴随着母亲灯下阅读文章无数,从而也遭受到父亲的毒打与辱骂,产生悲惨的命运。我书读的不多,但有一个爱好写文的习惯,这其中,来自母亲的熏染,与那盏昏黄的煤油灯陪伴,有着至关重要的因素。

初中毕业后,因为种种原因,我被迫辍学,含泪离开心爱的校园,离开养育我十六年的故乡,南下北上打工为生,后又进过一年的学堂,就再也没有点过煤油灯了。因为多年不回家,一开始出门的新鲜,到如今久离故园,仍在异乡漂泊,像秋风中的一片飘飞黄叶无所定居,浪荡在城市的边缘。我的心,就变的越来越寒凉、孤苦起来。尤其是夜晚,无论是独自一人在出租房的阳台仰望城市的灯火璀璨,还是和朋友行走在江边,看那水中闪闪烁烁七色彩灯时,我的心都会莫名其妙地忧伤起来,鼻子一酸,眼泪就流了出来。眼前出现的,脑海中闪动的,就是故乡的那盏昏黄煤油灯伴随着我的学习,和妹妹用手去护一只怕被风吹灭的电灯泡幻影,还有表弟那蔑视不堪的言语,像一把杀猪的尖刀直入我的心脏……

关于情人的散文7:文字是我永远的情人

文/李亮

从开始识字时起,我便对书本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与文字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爱看书是受了父亲的影响。父亲很爱看书,每次从外地回来,行囊里总会有几本书,有时是名着,有时是杂志,我最爱看的是《故事会》。父亲说,书本可以缓解旅途中的寂寞和枯燥。每次看见父亲从外地回来,我要做的第一件事,便是从行李中翻出书来,然后迫不及待地阅读。可以说,是父亲打开了我求知的大门。

读小学时,一位女同学家里有一套郑渊洁的《十二生肖》童话书,让大家羡慕不已,我们争相借阅。我也借了其中一本《蛇王淘金》。书一到手,我恨不得一口气把它看完。放学回到家,抓紧时间做完作业,便拿起心爱的书本,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有人说,爱书的人看到书,就像饥饿的人扑到面包上。我觉得这个形容无比贴切。天色渐渐暗了下去,书上的字也越来越模糊,我的眼睛不得不离书本越来越近,然而自己却浑然不觉,直到眼睛实在酸涩不已,才如梦初醒——原来天已经完全黑了!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我还舍不得将书放下,书中的精彩内容令人欲罢不能!看到母亲睡着了,我打开手电筒,悄悄躲在被窝里,一鼓作气地看完了这本书。在阅读的过程中,我和书中的主人公一起开怀大笑,一起悲伤落泪,一起沉默不语,同呼吸,共命运,那种感觉真是酣畅淋漓、不亦快哉!

书看得比较杂,中外名着、历史故事、游记采风、侦探故事、诗词歌赋等等,都在我的阅读范围之内。因为爱读书的原因,我的语文成绩一直不错,作文也经常被老师夸奖。因为爱好阅读,我也喜欢信笔涂鸦,这也使得我到今天依然保持着动笔的习惯,能用手中的笔抒发我的喜怒哀乐,记录我生命中每一个精彩与感动的瞬间,成为人生中一种别样的乐趣!

徜徉在文字中的感觉真好!我忘记了一切尘世里的喧嚣与纷乱,沉浸在只属于自己的精神世界里,和豪放洒脱的苏东坡大唱一曲“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和浪漫不羁的李白吟一首“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壮美诗篇,和淡泊悠闲的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走进梦想中落英缤纷、风景绝美的桃花源,和地理学家徐霞客游遍祖国的锦绣山河,和多愁善感的三毛走进撒哈拉的怀抱,去体验不一样的异域风情……

真正热爱文字的人,总会找到贴近文字的方式。当阅读与写作已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时,文字就成为生命的一部分。不管生活如何艰难不易,只要心里有文字信仰,有文字支撑,我依然会微笑面对一切。

文字是我永远的情人,我感受它的气息和温暖,感激它带给我的快乐与幸福。今生今世,我将与它相依相伴,不离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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